《御姐快到我的碗里来》 第1节 本书由(熊猫没眼圈)为您整理制作 更多txt好书敬请登录<a href="" target="_blank"></a> 《御姐快到我的碗里来》 作者:撒空空 第一章 (1) 楔子 她醉眼迷蒙地望着手中那晶莹剔透的水晶古典杯,杯中的伏特加清亮透明,澄澈无杂质。一口饮入,喉舌间瞬间便燃起了烈焰,口感凶烈,让人如同在天堂地狱间疾走,欲罢不能。 这世间让人上瘾的东西都带有一定的痛苦性,例如凶猛的烈酒,例如罪恶的毒品,例如无望的爱情。 还有……例如她。 她望着酒杯,像是在望着一位情人,情意绵绵。平日那双美目虽艳光四射,却透着冰冷,像是有层薄冰。虽吸引着人靠近,却又会因顾及着自己的肉身凡胎而踯躅不前。而此刻,那双冷目却乍然生暖,那暖意带着入骨的媚意,勾引出男人最深刻的欲念。 他感觉自己的手心像是染上了毒液,痒得要命。 不,他整个人都染上了毒液,只有她才能解毒。 他望着她,满腹都是火,那火焚尽了他的*,烧尽了他的神智,毁尽了他的生命。 那火,只有面前这个女人才能熄灭。 无论用什么手段,无论付出何种代价,他都要得到这个女人。 柔软沙发因为两个人的重量而下沉,古典杯掉落在地上,纯净的酒液无声洇入地毯中。 桌上的伏特加酒瓶里,一颗尚未融化的白色药丸在逐渐融化。 (1) 秦红颜来到hg公司报道的这天早上,天气很好。阳光如薄纱般轻轻扬扬洒下,罩在她身体上,生出阵阵痒意。天空的云大朵大朵舒展,纯净的白色让人目眩神迷。路边的香樟树在熏风吹拂下发出哗哗的声响,如同演奏着幽幽的曲调。 hg公司办公楼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风格大气奢华,璀璨夺目的水晶吊灯,光洁可鉴的的大理石地板,无一不让人心生向往。众多社会精英穿着整洁笔挺的西服,背着名牌包,戴着名牌表,端着咖啡,神色倨傲且冷淡地进入hg大厅。 这里,是实现他们人生价值,傲视凡人的地方。 而这里,也是秦红颜即将为之奋斗终生的地方。 她最后看一眼hg公司那辉煌夺目的标志,戴上黑墨镜,紧抿大红嘴唇,挺胸走了进去。 她的办公室在32层,是最接近领导层的所在。从她进入hg公司开始,便赢得了众人的瞩目。 因为她周身价格不菲的名牌服饰:chanel经典小黑包,christianlouboutin高跟鞋,chole墨镜。 因为她美艳的外貌:肤如白雪发如墨,眉目如画带着明媚的异域情调,身材高挑酥胸诱人。 因为她与外貌不符的出众学历: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硕士毕业。 更因为她周身散发的冷漠疏离的气质,那种清冷气质混合着她绝伦的美艳,让人欲罢不能,可以轻易挑起所有男人心目中的欲念——越是得不到的,便越是想要倾力得到。 秦红颜进入hg公司不过短短一个小时便掀起了一阵声势浩大的讨论,上至金字塔顶端的管理阶级下至员工食堂的掌勺大厨都对她的名字耳熟能详。 但秦红颜对这些人完全无视,来到办公室后直接打开电脑开始熟悉公司系统。 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二级菜单,她一步步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耳边回响起那个清朗的男音——“hg公司的网络系统比较复杂,也更为严谨,不过我相信以你的能力足以驾驭。” 半小时后,hg大中华区总经理沈昂属下秘书海伦前来敲门,礼貌地请她去沈昂办公室一趟。 秦红颜清淡点头,跟随她一同前往。 边带领着秦红颜,海伦边在心中寻思:以往每任总经理助理最多干满一年便会辞职,估计这位大美女也不例外。 正想着,办公室到了,海伦轻敲红木房门,里面传来一个内敛低沉的声音:“请进。” 任务完成,海伦将秦红颜迎入办公室后便悄声将门关上。 在门闭合的最后一瞬,她看见秦红颜来到了沈昂办公桌前,两人男才女貌,看上去格外般配。 再八卦下去就不道德了,海伦赶紧回到自己座位上开始一天的工作。 待秦红颜走到办公桌前的那刹那,沈昂便掐好时间般抬头,毫无半点架子地道:“以后有秦小姐相助,我可就轻松多了。” 秦红颜定睛一看,发现面前的这个男人英气剑眉,五官分明,身上有股子磊磊的大气。 此时,那个清朗的男音又回响在她耳畔——“沈昂是只狐狸,一定要小心。” 因为声音主人的提醒,秦红颜对沈昂不敢怠慢:“沈经理,以后请多多指教。” 在想象中十分般配的男女此刻却在虚与委蛇。 这个世界并不适合玫瑰色的幻想。 晚上,秦红颜回到位于公司旁不远处的高级公寓里,在舒适的按摩浴缸内边泡着澡边对与人聊天。 “今天我看见沈昂了,外表和你的描述完全不同,或许这样才更可怕吧。” “反正面对沈昂这个人,无论多小心都不过分。”那边照旧是熟悉的清朗男音:“jayne,能保护自己的,只有你。” 会叫自己“jayne”的,也只有他。 秦红颜叹口气,声音几不可闻:“是的,只有我自己。” 如同往常那般,不过两三句话,那边就道了再见。 浴室的墙是整面的玻璃,所以秦红颜得以边泡澡边观赏着城市的夜色。此刻的城市如同一条暗河,河面上全是流光溢彩的霓虹灯,奢华夺目,彻底劫去了星空的光彩。 秦红颜饮了一口柔滑醇厚的香槟,安静地闭上那双艳光四射的眸子。 经过刚才那通电话,今晚的夜色,似乎更寂寞了。 晃眼,秦红颜来到hg公司已有半月,她资质聪慧,工作能力与效率惊人,并且也肯吃苦加班熬夜,沈昂多次对其进行赞扬,看上去似乎想要将她纳为心腹。 当然,那仅仅只是看上去。 赞扬归赞扬,作为总经理助理,沈昂交代给她的却始终是些细微末节的小事,从不肯让她接触重要工作。 换句话说,他不信任她,可是表面上却做得滴水不露。 “你说得没有错,那个沈昂果真是只狐狸,还是只嘴边沾着鸡血却能笑得一脸无辜的狐狸。”这天中午,秦红颜边咬着甜甜圈边对着手机道。 甜甜圈焦黄的外层洒满白砂糖,内层香软,甜蜜如热恋。 她最喜欢吃甜食——既然生活这般艰苦,为什么不多吃点甜的安慰自己呢。 闻言,另一头的清朗男音似乎发出了短促的笑声,她能想象到那张秀雅如君子般的脸颊上展开的夺目笑颜。 “jayne,真是难为你了。”他道。 他的语气温柔如同春风,只消一句便能让人感觉满山繁花盛开。 “这是我应该做的。”她有片刻的失神,接着又低低补充道:“也是我必须做的。” 电话那头的男人刻意忽略了她语气中的微妙情绪,开始转移话题:“现在是午饭时间,怎么没去食堂?” “你是在明知故问。”秦红颜用的是陈述句。 男人叹口气:“是的,我听说你在公司的人缘……不是特别好。” 秦红颜觉得对方实在是嘴下留情——她在公司里基本上就没有人缘。 “我有自己的实力,根本用不着花时间与那些无用的人建立关系。”秦红颜耸耸肩,即使那边根本看不见她的这个动作。 “标准的jayne式回答。”男人总结,顿了顿,他用染着三分柔意的声音道:“可是jayne,你这样的性子会让你过得比较艰难。” 挂上电话后,秦红颜回想起了前两天发生的事。 那天她正要步入茶水间去泡咖啡,却无意中在门口听见了几个秘书组人员的对话。 “那个秦红颜也太会撒谎了吧,那天我问她喜欢吃什么,她说每天都吃甜甜圈。可是吃那种高热量的东西怎么可能不胖?她肯定是每天偷偷节食吃白水煮蛋,撒谎就为了在我们面前表现出自己天生吃不胖。” “对对对,还有她那么瘦,可是胸怎么可能那么大?我猜啊,肯定是做的手术。” “她整天冷冰冰的,我看就是为了装模作样勾引沈经理,这种女人心机不要太深哦。” 这几个女人的声音,秦红颜都不陌生。从她进公司后,这几个声音的主人每天都会笑着跟她问好,努力与她接近。 她们面对着她时,总是一副热情和睦模样。可是私下里,却用这些不堪的话诋毁着她。 秦红颜想,这就是所谓的人性吧。 她并没有悄然离去,而是直接走入茶水间,居高临下冷冷地看着比自己矮半个头因为她的出现而惊慌失措的女人们。 “你们说得没错,我就是想勾引沈总经理,难道你们不想?可是据我所知,他并不会喜欢你们这群胸平腿短腰粗只会背后说人八卦的鸡婆女人。要赶上我的外貌,你们只能跑回娘胎重新改造一遍,所以还是放弃吧。” 第一章 (2) 就这样,秦红颜和这群灰溜溜落荒而逃的女人结下了梁子。从此,抹黑她的种种传言开始在公司里流传开来。到后来,除了公事,基本上没人敢和她接近。 秦红颜并不在乎。 从小她就习惯了孤独,那是烫在她灵魂上的烙印。 她宁愿寂寞,也不想与那些表面和气背后算计的人做朋友。 这样的人性让她觉得恶心。 而且现在最重要的事并不是人际关系,而是取得沈昂的信任,能够成为他真正意义上的助理。 不过沈昂的心思也是如海般深沉——在秘书组那几个八卦女王的宣传下,秦红颜暗恋并欲勾引沈昂的事被传得沸沸扬扬,就连停车场收费的保安都知晓了,可沈昂面对秦红颜时却一如往常,仿佛什么也没听说的模样。 越与沈昂接近,她越感觉到一种危险。 可是再危险,受命于人,也是身不由己。 新入公司,许多事情都需要打理,秦红颜加了大半个月的班,忙得骨头都松了。于是这个周末趁着天气晴好,便约着唯一的朋友乔悄出来见面。 她们约定的咖啡馆名叫“senseandsensibility”,理智与情感。咖啡馆环境优雅宁静,每张桌子间都由水晶珠帘隔断。最独特的是,吧台处有个小型绿色邮箱与纸笔,店主说只要客人写下自己的故事,便会免费送上一杯咖啡。 记得刚看见咖啡店的招牌时,乔悄叹息的声音如一朵微风中颤抖的花:“对于女人而言,理智永远战胜不了情感。” 秦红颜也深以为然。 理智与情感的选择,是造成女人痛苦的祸首。 第2节 就因为这个名字,她们爱上了这间咖啡馆,并成为了常客。 没到约定时间,秦红颜便提前到了,寻了个靠窗位置坐下。下午的阳光慵懒缠绵,透过茂密的梧桐叶落在地面,如同美梦般不真实。 她忽然想起了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就读那几年。帕拉阿图市气候宜人干爽,即使是夏季,也并不炎热,多是这样暖绵的阳光。 可那时候的自己,整日埋头苦读,连外出踏青的机会也缺乏。生活中最大的快乐,便是他能来看望自己。 真是奇怪,那个时候分离上万公里,可却觉得离他很近。如今两人在了同一城市,却越发疏远了。 秦红颜正在回忆帕拉阿图市夏季的阳光,一个娇小清秀的女人走进了咖啡馆里。她乍看之下并不醒目,然而但凡多看几眼,便会深深被这个女子吸引。 秦红颜的美是带有侵略性的,显而易见的,如同带刺的玫瑰。 而她的美则是幽静的,平和的,像是垂首的铃兰花。 她肌肤晶莹白皙,整个人娇小玲珑,五官清雅,看上去温婉而纯洁,让人瞬间卸下所有防备。 这个女人,正是乔悄。 “在想什么呢?”坐下后,乔悄笑问道。 她的嗓音软绵纯净,对耳朵而言是种绝佳的享受。 “工作上的事。”秦红颜抿了口黑咖啡。 她爱吃甜食,但咖啡却必定要点最苦涩最提神的黑咖啡——她的人生从来没有闲暇,只能不断奋力向前。 “还在苦恼你上司的事?”乔悄问。 秦红颜点头,接着将工作上遇见的烦恼全都一股脑倒了出来。她其实并非是个多话的人,然而面对乔悄时,却总忍不住倾诉。 乔悄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她并不能为对方具体地解决什么,她只是安静地坐在对面,耐心地听着对方的诉说,时而用纯净的嗓音来安抚对方或焦灼或沮丧的情绪。就像是块海绵,能将人的所有负面情绪吸收干净。 秦红颜话语简介,并不啰嗦,把整件事说完,时间才堪堪过去了十五分钟。然而短短一刻钟的诉说,已经让她心头的烦闷减轻大半。 说完了自己的事,秦红颜转移话题:“你呢,最近如何?他……还是那样吗?” 在听秦红颜的事时,乔悄耐心乐观。然而一旦提及自己,她薄薄的眼睑便重得像是抬不起来:“是啊,还是那样。” 看着乔悄的愁容,秦红颜双目中染上丝冷冽:“乔,如果你真的不想与他在一起,我会用尽全力帮你离开他。” 乔悄恍惚地苦笑了下:“不,我们都不是他的对手。红颜,他是个很……疯狂的人,但是只要我乖乖的,他便会对我很好。所以我想,只要我安静待在他身边,就会没事的。” 秦红颜清冽的眼神直直看进她心底:“可是,这样的囚禁,你会快乐吗?” 乔悄抬头望向天空,嘴角扩散出轻飘的笑容,然而那声音却哑哑的,像是哭过般:“也许,我们的出生就注定着这辈子都逃不过被囚禁的命运。” 秦红颜忽地回想起了小时候,在教堂外的草地上,她与乔悄并躺着。目之所及,是一片广阔的天空,黄昏时分,倦鸟归巢,那扇动的翅膀上每根羽毛都有着圣洁的自由。 她记得当时幼小的自己对着同样幼小的乔悄发誓:“长大后,我一定会离开这里,一定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 当时的她是那样确定,只要自己长大便能获得想要的自由。 然而真的长大了,却发现很多事情,都由不得自己。 包括出生,包括命运。 正回忆着,忽然手机铃声响起,一看来电显示,秦红颜疑惑地皱起了眉头——是沈昂。 即使是在工作日,沈昂也极少与她私下联系,而在今天这个周末,他找自己又会是为了什么呢? 沈昂给了她答案:“有要紧的事情,请马上来公司一趟。” 秦红颜想到了沈昂近来负责的案子是关于收购重华公司的事,这是今年hg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关于这件事,沈昂只让她做了些表皮工作,并没允许她真正参与其中。 难道说,他改变心意,要让自己参与了? 想到这里,秦红颜忙起身与乔悄告别:“乔,下次再聊。有什么事别自己扛着,我会全力帮你。” 乔悄与之挥手道别,待秦红颜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她幽幽地叹口气,整个人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透明而薄弱。 没等多久,两个身着黑色西装的强壮冷漠男人走了过来,礼貌而强硬地道:“乔小姐,孔先生请你早些回去。” 乔悄抬头,从窗口望出去,那方蔚蓝天空也变得无比狭窄。 如同她被囚禁的生活。 秦红颜只花了十分钟便赶到了公司,而沈昂的车一早便在公司前等待着,他示意秦红颜上车,秦红颜依言照做。 “真不好意思,周末还让你来帮忙。”沈昂语气里有浓浓的歉意。 “没事的,沈总。”秦红颜吞口唾沫,润了润干渴的喉咙,又用手抹去满额因为疾走而涌出的汗珠,问道:“我们现在是去重华公司吗?” “我们不去重华公司。”沈昂握着方向盘,声音如同春日的风,平和暖熹:“是去我家。” 秦红颜狐疑:“去你家?” 难道是内部人员举行的私密会议? 沈昂接下来的话彻底解释了秦红颜的疑惑:“我侄子想要出国,但英语口语是弱项,而我听说秦小姐你在美国待了好几年,口语肯定正宗,希望你能帮我侄儿补习下。” 他说得是云淡风轻风轻云淡,然而秦红颜内心却有如龙卷风刮过。倘若不是看在沈昂在开车的份上,她特想用高跟鞋踹得他头破血流。 这只狐狸,绝对是故意的! 秦红颜并不笨,瞬间就想明白沈昂是故意语焉不详地将自己骗来,让她以为是参与公司的事,待上车后才轻飘飘告诉她真相。 居然让她一个堂堂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硕士为小屁孩补习英语,秦红颜觉得沈昂折磨人果真是一把好手。 她很想命令沈昂立即停车,很想摔开车门扬长而去,然而这样一来,她与沈昂的关系便会全盘崩坏。 不行,现在还不是时候。 秦红颜忍住气,安静地坐到了沈昂家。 沈昂家位于市内一著名的小型别墅区里,家里是黑白灰色调,简洁高雅,书香气十足,只是颇有些冰冷,缺少烟火气息。 “我侄儿好像在书房里,我去叫他,秦小姐你稍坐下。”沈昂说完便上了楼。 秦红颜百无聊赖,开始巡视沈昂家的客厅。当视线移到客厅白色窗帘的一角时,竟发现窗帘下有轻微的起伏。 难道说,沈昂家养了宠物? 秦红颜好奇心盛,悄声走过去,缓慢地掀开了窗帘。然而,窗帘下睡的竟是一个美少年! 只见那少年大概十六七岁的模样,皮肤如白玉般光洁润泽,鼻梁秀挺,唇色红润,睫毛比女孩还浓密,即使是闭着眼睛,也漂亮得惊人。 秦红颜正在讶异他为何会睡在此处,那少年忽然睁开眼睛,眸子里射出一道凌厉精光,整个人瞬间散出股迫人气息。 然而只一瞬,那气息便消失殆尽,那少年对着秦红颜展开笑容,腮边有深深的梨涡,衬着略为凌乱的自然卷黑发,整个人看上去无害而温和。 第一章 (3) “你就是那位来教我口语的姐姐吧?”静美如花的少年对着秦红颜展开笑颜。 他的唇是种健康且明媚的红色,勾起的刹那,整间缺少烟火气的男性屋子立即荡满波光潋滟的j□j。 少年站起身来,干净的紧身牛仔裤包裹住笔直的长腿,身体有着青春期少年特有的清瘦纤细,整个人仿佛出自日本唯美漫画家的笔下。 他伸出手想要与秦红颜相握,他的手指白皙秀气,就连骨节也像是颗颗小玉石,泛着润泽的光。 任何人看见都会想,这真是个完美无瑕的少年。 任何人都会。 除了秦红颜。 秦红颜平生最自豪的便是自己强大的记忆力,就是这与生俱来的强项令她的读书生涯一帆风顺。也因此她万分确定刚才少年刚睡醒时的眼神是真实存在,并非她的幻觉。 人在睡醒的刹那呈现的状态才是真实的自己,秦红颜相信自己无意中看见的便是这个少年的真实面目。更重要的是,这个少年在下一秒便掩饰住了自己的真实面目,重新戴上了无害的面具,而且还很清楚地指出了从未谋面的她的身份。 秦红颜想,这是个善于掩饰自己,极端聪明,比成年人更为可怕的少年。 从他对着自己伸来的手中,秦红颜嗅到了一种味道。那是她无比熟悉仿佛印刻在骨子里的味道——在孤独中滋生出的黑暗。 那种味道是常年不见温暖阳光的阴暗,是足以滋生罪恶细菌的潮湿,是能将最美的景色都熏染得模糊的昏沉。 那是缺少爱的味道,那是她与他共同拥有的味道。 秦红颜并没有因为这个共同点而对这个少年青睐有加,相反,她不喜欢这个少年,从一开始就不喜欢。 她从来不是个委屈自己的人,她不喜欢他,所以也并不会伸出手去与他相握。 而少年却像是丝毫没有意识到秦红颜的冷漠,仍旧将那双足以让人视线胶着的手举在半空中,面上还是那副良善无害的模样,双眼里像是蕴藏着星星的碎片。 “看来,你们已经见面了。”忽然插入的沈昂的声音打破了两人间凝滞的气氛。 “秦小姐,这是我的亲侄儿,沈盛年。”沈昂开始互相介绍双方的身份:“盛年,这就是我给你找来的口语老师,秦红颜。” “原来姐姐姓秦,那我以后就叫你秦姐吧。”沈盛年伸在空气中的手继续向秦红颜的方向前进了半寸:“秦姐姐,以后就麻烦你了。” 他毫无妨害地微笑着,眼尾下弯,鼻端微皱,头发柔软,如同宠物。 然而他的那双白玉般的手,却有着仿若不经意的固执,似乎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模样。 秦红颜的眼神从沈盛年的手移到了他的眼睛里,艳唇微启:“我和沈经理年龄差不多,按理说你叫我阿姨可能更合适。” 她知道这句话并不中听,几乎立刻就会引起人的反感,可这恰恰就是她的目的——从一开始,她便不愿来这,她没有那么多的美国时间来教导沈盛年学什么口语。 更重要的是,她并不喜欢沈盛年,她想让他明白这一点并且知难而退另寻他人。 这话说得并不算客气,可沈盛年却像是丝毫没有感受到其中那明显的恶意般,面容继续保持着柔软如花的微笑:“可是秦姐姐你这么年轻,我怎么也叫不出阿姨两个字啊。” 他的笑意却没有传染到秦红颜的脸上,她完美的轮廓在空气中逐渐浸出冰霜的味道,那是种抗拒与隔离。 两人之间的气氛再度降到了旁人都觉得尴尬的凝滞状态,沈昂状似闲淡地将他们各自端看一番,目光却内敛而幽深:“叫法都是虚的,盛年,以后可以叫秦小姐为秦老师。” 这个纠结的问题在沈昂轻描淡写的一句话里便解决了。 “秦小姐,盛年,你们去楼上书房学习吧,那里隔音效果比较好。”沈昂说完迈上阶梯,以身带路。 秦红颜没再与沈盛年那只始终伸出的手纠缠,跟在沈昂身后上了楼梯。银色的christianlouboutin高跟鞋细跟尖踩在木质楼梯上,发出质感的声响,显出主人的从容不迫。 除了完美的记忆力,秦红颜还有一项引以为豪的技能——即使穿着高跟鞋奔跑也依然健步如飞,从未狼狈摔倒过。 从十八岁那天开始,她每天便穿着高跟鞋奔走,高跟鞋已经成为了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热门美剧《*都市》中,女主角carrie说过一句台词:“爱情会逝去,但是高跟鞋永远都在。” 秦红颜并不喜欢carrie的性格,但她却对这句话深以为然。 这句台词是她多年来持续穿高跟鞋的原因,而她开始穿高跟鞋却是源于现实生活中那个男人无意中的一句话——“每个女人都应该学会穿高跟鞋,并不是穿那种有着厚厚防水台或者是松糕底的高跟鞋,而是穿那种跟部纤细,让脚背蹦起优雅弧度,颇具女人味的高跟鞋。” 当时的秦红颜听了也就听了,面上没有露出任何神色。然而隔天,她便将自己所有的平底鞋都丢了出去,把鞋柜的每个角落都放满了高跟鞋。 满鞋柜都是他口中那种“跟部纤细,让脚背蹦起优雅弧度,颇具女人味”的高跟鞋。 第3节 只要是那个人说的话,她都默默地将其听进了耳里。 听进了心里。 经过这么些年,秦红颜驾驭高跟鞋应该称得上是得心应手。然而就在她稳稳地步上楼梯时,沈盛年忽然迅速地从后面赶上,挨到了她的身侧。 他似乎靠得过于近了些,连呼出的气息都能传到她赤裸的颈脖上。 他的外表明明是那样柔和良善,可气息却是如此凌厉迫人。 秦红颜的身体倏地起了排斥反应,迅疾地往扶梯方向挨去。 她速度虽然快,但并不慌乱,依旧显出沉稳。然而就在移动的瞬间,她脚下却被某个物事绊到,一个踉跄,身体失去平衡,眼看就要翻下楼梯! 幸好在关键时刻,沈盛年将她牢牢护住。 他左手抓住她的左肩,右手握住她的右手,胸膛抵住秦红颜的背脊,那姿势非常暧昧,像是将她抱在怀中。 秦红颜穿着高跟鞋,比沈盛年高了将近半个头,再加上冷艳的外表,气场格外慑人。然而沈盛年从后环住她时,却并不显得突兀,反而有种特殊的融合感。 秦红颜很快便站稳了身子,然而沈盛年并没有放手,依旧保持着那样的暧昧姿势。 秦红颜听见了沈盛年持续的吸气声,像是在嗅她的发端。这样的感觉令秦红颜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她猛地起力,用右臂抵开了他。可即使两人的身体分了开来,沈盛年的右手——那只刚才始终举起却始终得不到秦红颜青睐的右手——却依旧紧握住她的手。 不肯放开。 要到很久之后,秦红颜才真正懂得了沈盛年——他要做的事,不论用何种方法,都能做到。 “你,可以放开了。”当下,秦红颜对着沈盛年道。 她的声音冷得如同冬季的寒冰。 要不是看在他是沈昂亲侄儿的份上,她会用自己脚下的细高跟踩穿沈盛年的脚掌。 沈盛年的双眸还是一如往常,无辜无害,如同倒映着璀璨星空的湖面,美好幽静。 可是秦红颜却看见了那湖水底下的世界,蕴藏着一只美丽的水妖,他会趁你卸下防备靠近时,倏地伸出利爪,将你生吞入腹。 “怎么了?”前方的沈昂听见动静,回转头问。 “没事,秦姐她不小心滑倒,我扶住了她。”沈盛年微笑解释。 他最终还是放开了秦红颜的手,然而在放开之前,那白玉无暇的手指竟有意无意地在她手心中捏了捏。 秦红颜在心头冷笑,哪里是她不小心滑倒,刚才她清楚地感觉到绊倒自己的东西正是沈盛年的脚! 他明明就是故意扳倒她的! 秦红颜觉得自从回国后,她的脾气果真是越发好了。要是搁在从前,肯定会当场直接挑明事实,接着扇沈盛年一巴掌。然而现在,她碍着沈昂的面子,却什么也不能说。 现在的她还不能够得罪沈昂,所以只能保持表面上的和平。 沈昂眼神黝黑,看不见底,他淡淡道:“楼梯滑,盛年你得帮忙护住秦小姐。” 因为这句话,沈盛年名正言顺地紧挨在了秦红颜身边。 秦红颜气得够呛,开始觉得姓沈的这家子男人没一个是正常的,她只能默默想象自己不幸掉进了精神病院。 沈昂的书房很大,三面墙壁全摆满了各种经济心理历史地理书籍,而且看得出书都有翻阅过的痕迹,并非单是买来当装饰用的。 看来沈昂也算是个小读书人。 秦红颜暗自揣度,狐狸果然不是一天练成的。 读了不少书的沈狐狸将两人安置好后,便退出了书房。于是乎,秦红颜与沈盛年有了人生中第一次单独相处。 第一章 (4) 沈昂书房中央摆着张书桌,他们两人便在书桌旁面对面坐着。 秦红颜双手放置于胸前,那是种防备的姿势。她不想多废话,直接开始了口语教学。 “pleaseintroduceyourself。(请介绍你自己)” “mynameisshenshengnian,i\'m16,mybirthdayisnovember11th。(我叫沈盛年,十六岁,生日是11月11日)” 当听见他生日日期时,秦红颜眼帘略微掀起,眸中目光潋滟了一瞬,却什么也没说。 接下来沈盛年说了什么,她没怎么听。如果有可能,她想要让沈盛年持续地自顾自地说下去,如果能说到课程结束那便再好不过了。 然而沈盛年却停了下来,问道:“whatelsedoyouwannaknow(你还想知道什么)” 秦红颜暗中叹口气,百无聊赖地问道:“whatisyourfavoriteanimal?(你最喜欢的动物)” 秦红颜的敷衍是写在脸上的,仿佛毛笔蘸满浓墨那般显而易见。然而沈盛年却并没有在意,阳光斜斜从书房窗户射入,覆盖住他半个身子,他的手与侧脸在阳光下白得近乎透明。 “ilikethefishbest,fortheyarefree,theyalwaysfollowtheirheart。(我最喜欢鱼,因为它们自由自在,能随心所欲)” “whatisyourfavoritefood?(你最喜欢的食物是什么)。”秦红颜边问边查看手机邮箱。 这样的课程对她而言太过无聊,她不想再装出聚精会神的模样。 正在查看着,耳边却传来了沈盛年的回答—— “fish。(鱼)” 秦红颜抬起头,望向对面那个少年。 沈盛年一直望着秦红颜,目光柔和如同这一天的阳光,而他的话却如同阳光背后的青苔,泛着凉:“itmakesmefeellikei\'masfreeasfishwhenieatit.(因为吃下后,感觉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自由)” “你恐怕无法想象那个孩子有多可怕。”晚上回到家,秦红颜洗漱完毕,穿着柔软的浴袍躺在床上,第一件事便是打出那通电话。 “能够让jayne你感觉到可怕,那我相信他必定不是个凡人。”电话那头有翻阅纸张的声音,那个男人似乎在加班。可他并没有为自己的工作被打扰而生气,语气里始终含着笑意,那是一种勾人心尖的笑意,仿若柳枝拂过薄薄的皮肤,痒在神经末梢中流畅。 “说实话,我不知道沈昂打的是什么鬼主意,他让我教他侄儿口语,究竟是故意还是无意?” 秦红颜想起了今天离开时,沈昂万分诚恳地请她每周一四下班后便到他家去给沈盛年授课的事。 凭沈昂的能力,要找真正优秀的口语老师简直易如反掌,可为什么偏偏就选定了她?秦红颜直觉事情并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可是能怎么办呢?如果她不答应,接下来的日子在工作上有很大的可能会得到沈昂的继续无视,那么她的处境便会很不妙。 “即使是困境,只要抓住机会,一样可以让自己占领先机。”那边的男人教道,声音里有几不可闻的疲倦。 秦红颜似乎想象得到他此刻正单手捏住鼻梁轻揉的模样。 他的鼻梁很挺,从侧面看去有骨节,每次见到时她都会想,那骨节摸上去到底是什么样的触觉。 “你的意思是?”秦红颜的精力全集中到了对他鼻梁的想象上,便没有多余的脑神经来思考他的话。 “我的意思是,虽然你摸不清沈昂到底有什么打算,但至少现在你可以随意进出他的屋子。这样就意味着你有能够听见他私下与人对话的可能性,或者说,你能想办法让这可能性更大。”男人的话音在黑夜中听来格外幽静。 “你是让我窃听?”秦红颜将注意力转移到了正事上。 “明天我会给你寄来一些东西,下次找机会放在他屋子的隐蔽角落。”男人嘱咐。 这个方法虽然不错,然而一想到下次要再度见到沈盛年,秦红颜的头皮开始发麻。 这辈子她见到满地的蟑螂都不怕,却会害怕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想来实在是讽刺。 回家后,秦红颜用了将近半瓶的洗手液将手掌洗得发白。然而被沈盛年接触过的手心却仍旧时不时重现出一种冰凉如玉石的幻觉,就如同他的手指还在她手心上滑走捏揉似地。 秦红颜闭上眼,努力地想要在脑海中将那种令她不快的幻觉抹去。 这时,电话那边的男声再度响起:“你生日快到了,这次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她的生日竟要到了? 秦红颜忽地觉得恍惚,回国后的这段日子忙得够呛,竟有种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感觉。 她卸去口红的双唇显出种光滑洁净的肉色,那肉色逐渐升起上扬的弧度,连她自己也未曾察觉:“怎么每一年你都会问我同样的问题。” “而每一年你都会给出同一个答案。”那边的男人发出磁性的微笑,低低的,暖暖的。 一种默契通过无形的磁场在他们中间游走。 是啊,从她进入大学开始,每一年,她都会得到他送的礼物——高跟鞋。 那种跟部纤细,让脚背蹦起优雅弧度,颇具女人味的高跟鞋。 而让她奉为经典的高跟鞋理论也就出自这个男人口中。 秦红颜的鞋柜最上方安稳摆放着八双高跟鞋,纤尘不染,保养得当——chanel的黑缎软呢包头高跟鞋,valentino的灰色鱼嘴蝴蝶结蕾丝高跟鞋,givenchy的裸色小绒毛尖头高跟鞋,balenciaga的桃红尖头薄底高跟鞋,prada的蓝色麂皮高跟鞋,miumiu的金属色花卉图案高跟鞋,manoloblahnik的红色蛇皮纹理高跟鞋,sergiorossi的白色简约复古高跟鞋。 全是历年来他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回国时,行李箱有限,她丢了很多东西,唯独这八双鞋却是连着包装盒完好无损地带了回来。 有时候晚间失眠,她便会来到衣帽间,取下这八双鞋,细细地用手抚摸着鞋跟,像是这样便能感受到另一双手的温度。 那种令她愉悦的温度。 挂上电话后,秦红颜开始查看日历表。果然,她的生日还有一个月便到了。 11月11日。 “mybirthdayisnovember11th。”沈盛年的声音忽地在她脑海中重现。 秦红颜不由得皱眉,真是晦气,她居然和沈盛年是同一天的生日。 她比他大了整整十岁,但却总觉得被他压了一头。 这种感觉令她不适。 然而再不适,到了周四约定时间,她还是来到了沈昂家门前。 秦红颜是深吸了硕大一口气才决定按响门铃的。因为沈昂提前便告知了她,说今晚有事无法回家,让她与沈盛年单独授课。 上次在书房中虽然也是单独授课,然而至少沈昂还在楼下客厅坐镇。而这次,整间屋子空荡荡的就剩下她和沈盛年,秦红颜想到那个场景便觉得浑身不自在,跟吃了过敏物,发了小红疹似地。 或许沈盛年就是她生命中的过敏源,她应该离他越远越好。 她的手还没碰到门铃,沈盛年便从屋内将门打了开来。 时间掐得实在太准,秦红颜觉得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像是被他监视着一般。 “秦姐姐,你来了。”沈盛年微笑着迎接她。 不管秦红颜怎么纠正,沈盛年还是唤她秦姐,固执而坚持。 他穿着白色毛衣,蓝色牛仔裤,毛衣领口有些大,露出了隐约的锁骨。他的头发带着自然卷曲的弧度,发色天生有些浅。 怎么看,都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美少年。 然而秦红颜却能穿过他的皮囊看到他的心,那是一颗因为长久远离阳光而腐烂了的心。 第4节 和她的那颗心一样。 她没有应答,越过沈盛年直接进了屋。 “秦姐你还没吃饭吧,我刚把菜做好,就是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沈盛年跟在她身后,双眼笑眯眯地,如同月牙,腮边的卷发让他看上去平添了让人疼爱的孩子气。 秦红颜远远看了眼客厅桌上那些丰盛的菜肴,淡淡道:“我已经吃过了,你自己慢用吧,我去书房等你。” 沈盛年停顿许久,再开口时,声音静了不少:“我以为秦姐姐会好奇为什么我会做菜呢?” “对不起,不重要的事情,我不太关心。先上去了,你吃完自己上来吧。”秦红颜自始至终没看沈盛年一眼,直接步上楼梯。 然而即使如此,她却始终感觉得到一道仿佛烙铁般的目光,贴在她背脊上,紧随不放。 秦红颜上楼后并没有去书房,而是径直来到沈昂的卧室。 她的包里放着前两天收到的窃听器,做成了胸针的模样,隐蔽且不受其他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干扰。 左右查看一番,她决定将窃听器放在沈昂床头柜的后方。 她弯下腰,伸长手臂,将窃听器缓慢地放在了合适的地点,这个动作更加凸显出她圆浑挺翘的臀部以及修长雪白的腿。 她动作利落地将窃听器放好,转身便准备离开卧室去书房等待。 然而就在转身的刹那,她却发现沈盛年不知何时竟站在了她身后,几乎是紧挨着她,而她的唇竟就这么滑过他的脸颊! 第一章 (5) 少年的面颊,柔软洁净,年轻美好,在阳光之下能呈现出金色的绒毛。抛弃复杂的情感,这对于秦红颜的唇而言应该是种至上的享受。 然而秦红颜却根本来不及感受这年轻肌肤带来的完美触觉,首先在她唇上爆发的是一股冰凉,就像是浸润在潭水中多年的玉石那般的冰凉。 她浑身的骨头缝像是瞬间结起了霜。 秦红颜神经紧缩,下意识便后退了大步,却不提防身后便是沈昂那张深灰色的铁艺大床,膝盖内侧抵在了床沿上,整个人站立不稳,顺势便倒了下去。 “秦姐,小心。”沈盛年边说边伸手去扶她。 他语气听起来挺着急,可是听仔细了却会发现那层着急只像是浮在表面上,而内层究竟是何种情感,无人得知。 他明明是伸手来扶她,然而那双手却是轻飘飘的,没有半分力气,最后竟反倒被秦红颜给带着倒在了床上。 沈盛年看上去略显清瘦,然而那具身子骨压在秦红颜身上却让她觉出了沉重,甚至压得她快要喘不过气来。 更重要的是,她饱满的胸脯被他的身体牢牢压合着,紧密得没有留下一丝缝隙。 一男一女倒在柔软大床上,如夹心饼干一般贴着,这种场景已经远远奔离了暧昧的跑道,直接朝着奸情方向大跨步前进。 “还不快走开!”秦红颜奋力地推着压在自己身上的沈盛年。 “秦姐,对不起!” 沈盛年做出了慌乱的模样,忙用手臂撑起自己的身子,然而慌张之下手肘在被面上一滑,整个人又再度重新压在了秦红颜的身上。这一次,他的唇贴上了她的左耳耳垂,气息喷出,如同千万只小飞蛾涌入她的耳道,令她半边身子麻痹。 更让她恼怒的是,他们的腹部紧密相贴,她竟清晰地感受到了他胯下那团男性! 他们不过也才见两次面,而他就碰触了自己的身体两次! 虽然这是个小自己十岁的少年,但至少也是个已经开始发育的男人!秦红颜觉得那千万只小飞蛾开始在她胃里盘旋拥塞,她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叫嚣着不适。 “滚!”她情绪激动,也不管其是否会受伤,狠命发力将沈盛年从自己身上踹了下去。接着,她快速地站起身子,急急地远离了那张深灰色的铁艺大床,仿佛那上面附着有恶魔的灵魂。 经过这一番“床上”突发情况,饶是秦红颜这样在旁人眼中分分秒秒都是女神模样的人也狼狈了——只见她发丝散乱,脸颊微红,衣领扣解开。 要是不知情的人看见,还不定以为他们俩如何如何了。 沈盛年从床上坐起,揉了揉自己的胳膊。因为刚才的动作,他的毛衣领往下滑落,露出大半个白嫩肩膀,看上去格外诱人。 然而秦红颜对这样“诱人”的美少年没有兴趣,此刻的她只想明白一件事:“你什么时候进来的?为什么不发声?!” 秦红颜心里只觉得后怕,她自己也算是够小心谨慎了,可却压根没有听见开门声以及脚步声。如果不是她转身看见,根本就察觉不到沈盛年就在身后。 这个少年实在是神秘得可怕。 房间里,她离他至少三米远,左臂靠着墙壁。壁纸是冷静的灰蓝色,却始终冷静不了她的心。 秦红颜看见床上安闲端坐着的沈盛年红润双唇微勾,轻声反问了一个问题:“秦姐你在我叔叔房间做什么呢?” 他的问题如同海绵,逐渐地将她身体内的水分吸走,秦红颜忽地觉得喉咙有些干涸。 然而她毕竟是秦红颜,很快便稳住心神,淡淡道:“我只是很好奇沈经理的卧室是什么模样,所以进来参观一下。” “哦。”沈盛年双眸里蕴着比月光还柔的光,可抛出的问题却有着太阳般灼人的温度:“但我怎么看见秦姐姐你矮着身子在床头柜内侧摆弄什么呢?” “是我的一件小首饰掉了,我捡起来而已。”秦红颜迅速找到理由掩饰。 她并不觉得自己能够骗过沈盛年,刚才他既然能够无声无息站在自己身后多时,估计也将自己的举动看了个七七八八。 此刻的秦红颜清醒地意识到,虽然平日的相处中,她冷他热,她强势他随和。可是实际上深不可测的人,始终是他。 是这个叫沈盛年的少年。 秦红颜说出这个掩饰太平的答案后,房间里陷入了沉静。 灰蓝的墙纸将他们囚困其中,沉静的颜色在这般气氛中越发显得逼仄。 时间像尖利的指甲尖掐着秦红颜的心——他会把这件事告诉沈昂吗?如果沈昂知道了会对她起疑吗? 秦红颜外表平静无波,可内里情绪剧烈。 正当她被这种矛盾煎熬时,沈盛年忽然开口:“今天发生的事,我不会告诉叔叔的。” 这句话应该是颗安心丸,然而沈盛年给的定心丸,却让秦红颜怀疑上面是否沾有毒性。 她冷冷地盯着他,想要继续等待他接下来的话。 他是想要交换什么?或者是威胁? 秦红颜打定主意,不管是哪种情况,她都不会妥协。 她甚至做好了反击的准备,浑身的毛刺都竖起。 可是沈盛年接下来却揉揉头发,不好意思地笑笑,眼里散着月色的碎光:“反正只要是让秦姐你不开心的事情,我都不会做的。” 他忽然之间又像是变成和年龄相符的小孩心性,让人无法防备。 在她怔忪之际,沈盛年忽地伸手从床头柜后取出了那做成胸针的窃听器,惊讶地道:“这就是秦姐掉的首饰吧?” 秦红颜勉力维持住平静:“是的,给我吧。” 沈盛年却将胸针藏在身后,头微微歪斜,语气像是个调皮的孩子:“我这么听秦姐的话,这个将当成是我的奖励吧。这是属于我们之间的小秘密,我谁都不会告诉的,包括我叔叔。” 秦红颜竟说不出拒绝的话。 她只觉得,和这个少年在一处,比面对千军万马还要疲倦。 第一章 (6) 当天夜里,秦红颜刚回到家,那个人的电话便到了——认识多年,他太了解她的作息时间。 “没成功?”他从秦红颜的声音口气中便能想象到她此刻的表情。 “差一点。”她语气恹恹的。 她一向对他的电话珍之甚重,然而这晚的事实在耗费去她太多的精力,神智开始涣散,疲倦入了脑,入了心。 “怎么回事?”他问,声音里有着恰到好处的关心,不浓厚也不寡淡。 “他侄儿一直看着,所以没有得手。”她言简意赅地道。 秦红颜省略了好些事实,她不愿让他知道自己与沈盛年之间发生的那些事。 “没关系,下次吧,反正你还要继续帮沈昂的侄儿补习,机会应该挺多的。”他安慰。 秦红颜仰躺在大床上,看着天花板上璀璨的水晶灯。那些绚丽夺目的光亮聚在一处连接成流光溢彩,恍惚了她的眼。她闭目,轻声问道:“我可不可以跟沈昂提出不再担任他侄儿的口语老师呢?” “是发生了什么事吗?”稍停片刻,他问道。 他的声音较之刚才更加温柔,更加贴心,就像是有双手穿过无形的电波拍抚在她的肩膀上,一下又一下,拍开她的心门,想要耐心倾听她的苦楚。 可是秦红颜却不能说。 “是因为讨厌沈昂的侄儿吗?”他试探地问。 她继续沉默。 不仅仅是讨厌,那个少年身上有种琢磨不透的神秘,每次遇见他,都会发生超乎她想象的事。 这让她感觉到……害怕。 他将她的无声理解为默认,不由得哑然笑道:“jayne,那只是一个小孩。” 不,秦红颜想,那并不是个简单的小孩。 挂上电话后,秦红颜从柜子里取出一个与窃听器配套的收听装置。她将其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端看许久,最终决定打开开关,听取内容。 虽然窃听器在沈盛年手中,但有可能还是能听见关于沈昂的只言片语,她这么想。 打开后,那边是一派寂静,没有一点声息,如同在沉寂的大海中。 秦红颜听了许久也没见那边有反应,以为是窃听器坏了,正要关闭开关,忽地那边传来一道呼吸声。 那是男性的呼吸声,在浓浓的夜色中听来有些梦幻,有瞬间秦红颜甚至以为那是自己的错觉。然而听仔细了才发现,那呼吸声确实持续存在着。 那呼吸先是平稳,之后逐渐有了起伏,音量也增大。 她开始以为是打呼噜,然而再听下去却觉出了不对劲——那呼吸的声音里染着渐而清晰的情欲! 那呼吸的声音先是从鼻腔处发出,之后喉部也有了响应,开始传出了阵阵呻吟。那是阵压抑着情感的呻吟,并不夸张。然而情欲这件事物便是如此,越是压抑,越是神秘,便越能勾起人心深处的*。 虽然秦红颜没有过那方面的经验,但毕竟她是个二十六岁的成年女性,所以很确定,这个声音的主人是在—— 自慰。 那声音有着微微的低哑,这让她脑海中瞬间回想起了那个沈盛年。 他就是这样低哑的独特的正处于变声期的少年嗓音。 看来是她撞破了沈盛年的“自我释放”,秦红颜对此没什么兴趣,正当她准备结束这一次窃听时,那边的沈盛年忽然唤了一个人的名字。 “红……颜。” 秦红颜先是一惊,以为他发觉了自己在偷听。然而再继续听下去,那边的沈盛年却不像是察觉了她的模样,而只是无意识地唤着她的名字,声音里饱含着半是痛苦半是愉悦的忍耐。他唤她的名字越来越频繁,最后突地吼出很大一声,情感如同喷泄出一般。 当然,随着他的情感喷泄出的,还有另外的东西。 秦红颜瞬间醒悟,他是在把她当成……幻想对象! 第5节 仿佛全身的血液都涌上脑袋,她的皮肤寸寸缩紧,似乎感觉到一双冰冷的手开始在她身体上游走。 秦红颜狠狠地将收听装置掷在地面上,眉心紧蹙。 隔天,秦红颜是顶着微黑的眼圈去上的班。 她基本上一夜未眠,脑海里不断回响着沈盛年的那一连串痛苦愉悦混杂的呻吟。这对她的神经而言简直是场残酷的折磨。 其实,沈盛年的这种情况也算是正常——毕竟他已经十六岁,正处于对性方面十分好奇的阶段。而她又恰好出现在他面前,从外表看拥有女性一切完美特征,所以他便将她当成幻想对象。 如果是其他的少年,秦红颜必定会一笑了之,压根不放在心上。 可他偏偏是沈盛年,是个心思比海深沉,让她不得不时刻提防的少年。 思前想后,秦红颜决定为了保险起见,暂时不去见沈盛年。于是,这天上班没多久她便冲去沈昂办公桌决定摊牌。 她给出的理由是近来家里有些急事要处理,所以便没时间去为沈盛年补习。 沈昂倒没强求,只摆出一副“那多遗憾”的表情,并且还意味深长地说了句:“盛年肯定会很失望的。” 秦红颜怎么看怎么觉得那表情底下有故事,可要是能猜到狐狸的心思,那她也早成神仙了。 她只能建议道:“或者我帮他推荐个真正的口语教师吧,是我认识的一位留学生,口语纯正,中文也很顺溜,人也实在。” 秦红颜很少夸人,为了自己能够脱身,这还是破天荒把人往死里夸。可她都这样卖力了,沈昂却清淡淡地婉拒:“容我再问问盛年的意见吧。” 秦红颜也不再多问,反正她下定决心,不想再见到沈盛年。她向来做事爽利,很快便与沈昂谈完,步出办公室,来到电梯前等待。 沈昂办公室所在楼层是整栋办公楼最高的,平时除了汇报工作,鲜少有人上来。 然而这天当电梯门打开时,秦红颜却发现从里面走出一个女人。 女人大概三十左右的年龄,五官样貌并不算是绝色,然而一举手一投足中散发的女人味却是浓郁得惊人。 秦红颜向来被人夸赞为美艳,然而她却很清楚自己如果与面前这个女人相比,简直就是只雄性。 美人看看也就罢了,秦红颜并没有多想,进入电梯便下楼。 在电梯门关闭后,那女人转过身来,望着秦红颜离去的方向,沉思良久。 沈昂秘书海伦早就得到消息赶出来迎接,见到女人,忙低头恭顺道:“付夫人来了,沈经理已经在里面等您多时了。” 这位让秦红颜惊艳的美人便是hg公司董事长付长博的二儿媳。 莫娟。 进入办公室后,莫娟从自己刚拿回来的爱马仕桃红鸵鸟皮铂金包里掏出支细长的烟,深深吸一口,红唇氤出半室白烟气。 “我不喜欢烟味。”沈昂眉宇微皱。 “以前我抽的时候你不是喜欢吗?”莫娟很轻很轻地眨了下眼睛。 “你也说了,那是以前。”沈昂垂头继续看文件:“最近付磊盯得挺紧,我们最好少接触,免得被他做出什么文章。” “之前我们清清白白地连话也没多说一句,可外面还是有人在乱造谣言,说我和你是奸夫淫妇。”莫娟凝眸看着手上安静燃烧着的烟,忽然道:“沈昂,不如我们干脆就把这罪名坐实了吧。” 沈昂头也不抬地拒绝:“不好意思,真没兴趣。” 莫娟用细白的柔荑托住下巴,这么一个动作在她做来却是媚态横生:“你有女朋友了?难道,是刚才离开的那个冰山美人?” “那是我的助理。”沈昂解释。 “原来就是她。”莫娟恍然大悟:“这次他们又换了个美人来,是想引诱你?” 沈昂似乎正看到了文件的关键处,见这个问题没什么技术含量,也就没回答。 可莫娟却不罢休,继续问道:“她那么漂亮,难道你就没动什么心思?” 沈昂仍旧不做声,像是没听见般。 就在莫娟以为这个问题他也不会回答时,沈昂忽然缓慢地勾起了嘴角:“是……动了一点。” 他半是认真半是玩笑的模样让莫娟倒分不清真假,她抚摸着自己的新皮包,上好的皮质对指尖而言是种绝佳的享受:“你那个助理,我总觉得挺像一个人。倒不是指五官像,只是身上那种感觉很像……难道是巧合?” 莫娟的自言自语并没有引起沈昂的注意,他反问道:“你没事到我办公室就是为了打听我助理的八卦吗?” “当然不是,就是想要看看你而已。”莫娟重新望向沈昂,她的眼里像是泛着春水,媚光荡漾。 沈昂也平视着她,眼内波澜不起,完全没有为之所动。 莫娟最终放弃,收回媚意,叹气道:“沈昂,我都已经结婚这么久了,你呢?” “莫娟,你结婚和我单身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沈昂纠正。 “但我会以为,你还在等我。”莫娟微笑道。 她的美让这番话变得足以令人信服。 沈昂终于放下文件,认真地看着她:“我确实是在等,但不是等你,是在等另外一个人。” “谁。”莫娟身子不自觉地僵硬了。 “一个我也不知道何时会出现的女人。”沈昂道。 莫娟暗暗松口气:“你怎么知道她会出现?难道你现在还相信什么命中注定这种童话?” “没错,我就是相信。”沈昂英挺的面容蒙着层认真的笑意:“她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出现在我生命里。” 第一章 (7) 总算是摆脱了沈盛年的纠缠,秦红颜觉得大为轻松,这天晚上便难得给自己放假,不再加班,提早返家。 其实她的生活极其简单,没有父母亲戚,唯一的朋友乔悄还因为男友的原因无法自由出门。所以平日里她基本上就是在公司与家里两边跑,鲜少在外游玩。 到家后,她也不想叫外卖,直接将冰箱里的甜甜圈都拿出来,摆了一桌,边看美剧边吃起来。 记得那一年他去欧洲出差,知道她爱吃,便沿路买了各个地方的甜甜圈。天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竟将那些甜甜圈完好无损地带到她美国租的公寓里,也是这样摆了一桌。 那一次她是真心觉得,就算是满桌的钻石也比不上这些甜甜圈珍贵。 他待她总是如此,件件小事里都透着用心,可每每当她想要前进一步时,他却冷漠地后退。 她在他心里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她不得而知。 hg是个大公司,大公司必定是人多口杂。在洗手间,茶水间,走廊过道里,秦红颜听说过好几个关于自己的传言。 有说她是傲慢的富家女,凭借家里的关系来hg公司上班,横行霸道,不可一世。 有说她是被付家领导层包养的,所以小人一朝得志,才能如此嚣张。 秦红颜觉得后者反倒更接近事实。 从某种意义上讲,她就是被他给包养了。从十多岁开始,她便享用他的财力,享用他的关心,一直享用了这么些年。 他对她而言,是亦师亦友亦情人。 她永远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的场景:那天的夜色深重得像是要滴下来,她躲在小巷里,整个人蜷缩成一团,单薄的被撕裂的白色睡裙上满是逐渐干涸的褐色血迹。那是个背街小巷,她的身边是个肮脏的垃圾桶,异味股股散发出来。那种味道她并不陌生,她自小便是在这样的味道中成长起来的。她想,自己本身就是个多余的垃圾,所以才会一出生便被遗弃。她原本以为自己能够逃脱命运的禁锢,可是没有用的,残酷的命运总不给予她自由。 远处响起了警车的警笛声,她开始浑身发颤。没多久,小巷深处有脚步声逐渐靠近。 应该就是警察吧。 她心内灰暗得像是要裂开来。 被发现了!她永远也自由不了了! 那脚步声在她面前停止,良久却没有下一步的动作。 夜风在小巷里穿堂而过,发出呜呜咽咽的细小声响,听来像是冤魂的哀嚎。 她毕竟年幼,再也经受不起这样的折磨,最终决定咬唇抬头面对。 然而当她抬起头来时,看见的却是一个温文尔雅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 他看着她,眼神温暖如熏风,很奇怪的,她身体内的寒意竟因为这个眼神而淡了些许。 他蹲下,褪下自己的名牌西服,披在她身上。西服上有着他的体温,染着檀香,有佛经的味道。 他说:“相信我。” 他的声音很轻,可是语气里的承诺却是比山海还重。 午夜梦回时,她经常会忆起这句话。 “相信我。”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般奇妙,从那之后,她便开始相信他,依靠他。他要她读书,她便努力做到科科第一。他要她出国,她忍耐寂寞在美国一待便是好几年。他要她回国进hg公司争取沈昂的信任,她也不遗余力去完成。 只要是他要她做的,她不问原因,通通去做。 可是这样的日子,究竟要到何时才能结束。 秦红颜忽然感觉到一丝疲倦,一种前路迷茫久望无果时的疲倦。 情绪低落时,最好吃点巧克力。 她开始在满桌的甜甜圈里寻找巧克力口味的,可找了半晌也没寻出。 奇怪,她明明记得昨天开冰箱时才看见的,怎么今天就不见了? 难道是近来被沈盛年折腾得神思恍惚? 关于巧克力甜甜圈是否还剩一个的问题并没有让秦红颜纠结太长时间,因为接下来她的全副精力都集中在了小腹的疼痛上。 那是一阵突如其来的绞痛,瞬间便让她额头布满冷汗。 秦红颜怀疑自己患上了急性肠炎,便想要赶紧去医院治疗。可是那疼痛实在是太过剧烈,她怀疑自己压根就走不出大门。 事到如今,只能求人帮忙。 她拿出手机,拨打了最熟悉的那个号码。 这还是她第一次拨打他的手机——向来都是他打来电话,或者询问她的近况,或者交代一些任务。 她不主动打去,并不是不想,而是怕。 怕他事务繁忙,怕分了他的心,怕扰了他的清静。 可是这次情况实在是特殊,他再忙,也还是会赶来的吧。 秦红颜边这么想着,边拨通了电话。 可是那边响了许多声,都没有人接听。秦红颜本想放弃,可是疼痛时产生的虚弱让她顾不得许多。此刻的她甚至并不是想求得他的帮助,只是想要听听他的声音。 仿佛那样便是给自己最大的安慰。 在第三次的拨打中,电话终于接通,她心内一松,正要开口,却听见那边传来一个陌生而礼貌的女声:“你好,他正在浴室里,等会我让他给你回复过来吧。” 第6节 那瞬间,一股强烈的剧痛闪电般袭来,秦红颜浑身发出了一阵痉挛。她已经分不清自己疼的究竟是腹部还是心,只觉得五脏六腑像是被把尖刀给胡乱戳动着。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那是很冷静的声音。因为太过冷静了,显得不真实。 “谢谢,不用告诉他了,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事。” 之后,秦红颜挂上电话,瘫倒在沙发上,只觉得天旋地转,身上一阵冷一阵热。 他竟和女人在一处。 他竟和女人在一处! 秦红颜明白,他是个正常的男人,对女人有着生理以及心理的需要。他虽然从没说过,可她也猜到他必定会有女友。 可是想象是一回事,真正见到这个事实时,又是另一回事。 秦红颜觉得自己一颗心都乱成了渣,她将头埋在沙发枕中,任凭剧痛来袭也不想再动弹。 正在这时,门铃响起。 她却不想去开门——此刻他与女友在一处,不可能来她家。 如果不是他,那敲门的是谁又和自己有什么相干。 秦红颜这么想着,神智也逐渐模糊。她想要就这么睡去,可是门铃却持续不断锲而不舍地响着。 响声实在是太过烦躁,她不得不踉跄着起身去开门。 当看见来人时,秦红颜的脸就跟除霜功能坏了的冰箱似地,结出了硕大的冰块。 第一章 (8) 站在门外的,正是沈盛年。 秦红颜扶着门把手,双腿无力,整张脸苍白如纸,背脊满是虚汗,可仍旧装出十分的精神气。 她不愿意在沈盛年面前表现出病态,她对他始终有种防备的态度。 即便秦红颜撑住精神,可沈盛年还是一眼看出了她的异样。 “秦姐,你怎么脸色这么差?难道生病了?”他的焦急那般明显浓郁,并不是能够假装出的。 可秦红颜却没心情感激他的关心,她此刻正在病中,本来心情便差,也不再和沈盛年保持表面上的和平,直接冷冷道:“我今天没心情见客,你请回吧。” 说完,她便想要将门关上,可是沈盛年却用脚将门抵住,关心之情溢于言表:“秦姐姐,你这样子真的不行,我怕你一个人在家出什么事,还是我来照顾你吧。” “没有必要,我要休息,快让开。”秦红颜语气冰冷坚定,边说边用力去关门。 不知是因为她生病,还是他的力气真的如此之大,那门竟纹丝不动。 秦红颜正在病中,这么一用力,瞬间便透支了全部精力,眩晕感一股股袭上脑部,她脚下不稳,身子竟倾倒下来! 关键时刻,沈盛年伸手扶住她的腰。 那双手虽然十分有力,可是却拿捏得准,力度大小并未让她感觉到任何不适。可不知为何,秦红颜却始终觉得从那双手里,涌涌不断地传出一股禁锢感。 她想要挣脱,可是疼痛之下,力气已经消失殆尽,只能任由沈盛年将她扶住。 沈盛年的右手放在秦红颜腰肢上,她腰肢纤细,颇有盈盈一握之感。 她就是这样的矛盾体,明明外表强悍,可是身体的各个细节却时不时显出虚弱,那种强悍中的虚弱让她更加吸引人。 他将她扶到卧室床上侧躺着,细心盖上毛毯,皱眉询问道:“秦姐姐,你到底是哪里不舒服,我去买药。” 他连问了好几遍,秦红颜也没有搭理。她紧闭着眼,只想要让他无趣,逼他离开。 虽然秦红颜闭着双目,可仍旧感受得到沈盛年的目光在自己脸上巡寻。那目光的温度时冷时热,变换半晌后,她听见他安静地道:“既然这样,那我就把我叔叔的私人医生请来吧,让医生看看可能更好。” 秦红颜禁不住在心头将他暗骂一顿。 深更半夜的,要是把沈昂给惊动了,还不定出什么乱子。 看来,沈盛年果然是找准了她的罩门下手的。 要是在平时,秦红颜肯定还会与沈盛年硬碰硬。然而病重之中,神智也软弱不少,她喉咙蠕动下,用几不可闻的声音道:“可能是吃坏肚子了。” “你等着,我马上去给你买药。” 沈盛年说完便冲下了楼,不多时就提回了一大堆药。 接着,他给秦红颜倒来温水,扶她起来服药。 秦红颜服下药后,疼痛逐渐缓解,身体一旦舒适,疲倦开始涌来,她眯着眼,开始打盹。 而在迷迷糊糊之中,她听见他在自己耳边轻声道:“秦姐姐,我帮你简单擦洗下,然后你再睡吧,这样舒服些。” 他的声音轻软,带着催眠的意味。她无意识地点点头,接着温暖柔软的毛巾便覆盖在她脸上。那种舒适的潮湿热气让她长长叹口气,就如同在寒天中得到了暖炉,骨头都舒服得舒展开来。 沈盛年对她的照顾并没有结束。 他端来一盆温水,挽起秦红颜的长裤,褪去她的袜子,将她双脚放入盆中,细心擦洗起来。 秦红颜此刻已经陷入睡梦边缘,因此没有丝毫拒绝反抗的动作。她只觉得一股暖流从脚底向着身体四肢百骸流窜,整个人像是泡在了温泉水里,舒服得只想叹息。 他的动作很柔很轻,像是在对待一件珍宝。 昏睡中的秦红颜思绪浮动,她想起了幼年时的自己——每一次生病都是场与死神的对抗赛,只能蜷缩在小屋里孤独熬过,没有父母的照料,只有黑暗孤独潮湿冰冷。每一次她都拼尽全身的意志力告诉自己必须要熬过,只有熬过,才能长大,才能自由。 她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像是仙人掌,在烈阳干涸恶劣的环境中成长,长出一身的尖刺。 不是想要伤人,只是不想再让人伤害自己。 她也知道这样拒人千里之外的自己并不可爱,可是没有办法,她的命运决定了这样的她。 而遇见他之后,每次生病时,虽然他不能时时在身边照料,至少也能给予安慰关心。 可是今晚,他的身边却陪着另外一个女人,他无法分心再来照顾自己。 她感觉自己再次被遗弃。 她生病时是最最虚弱的时候,这个时候总会想,为什么她父母会将刚出生的自己遗弃在孤儿院门外?如果一开始便决定不要她,为什么还要生下她? 她厌恶被遗弃的感觉,所以从不肯轻易信人。唯一信任的,只有他。可是他却迟迟不给予她明确的答案,不给予她确定的未来。她不知道自己与他究竟会走到哪一步,也许隔天他便会结婚,而她又将会是孤独一人,被遗弃在这个可怕冷漠的世界中。 今晚的她是很脆弱的,所以需要一个人陪伴,即使那个人是沈盛年。他马不停蹄忙碌照顾自己的身影让她觉得,至少在这一刻,她不会是孤独的。至少在这一刻,她不会又陷入那个黑暗孤独潮湿冰冷的屋子里。 秦红颜胡乱想着,逐渐地陷入了黑甜梦乡。 她做了个美梦,梦见自己来到了云端,一双脚赤裸着踩在了云朵上。云朵柔软洁白,如同上好的棉花。不多时,梦境改变,她又来到了小溪里。一双脚浸在溪水中,一条小鱼在她脚边游晃,鱼尾鱼唇不时拂动她的脚背脚踝小腿,痒意肆意上扬。 她忍不住伸手想要去挥开小鱼。 而在现实中,她挥动的手却被沈盛年给握住。 现实中,他就是那条亲吻她玉足的鱼。 第一章 (9) 沈盛年将秦红颜的双脚擦拭干净,放在怀中,细细端看着。 她的脚白得如同瓷器,脚背上有隐隐的血管,每一下跳动都牵动着他的心脏。她的十只脚趾如同玉石,可爱圆润。指甲上涂抹着透明的指甲油,在灯光下闪着珍珠般的光泽。她的脚掌柔软顺滑,如同婴儿。 她就连脚也是如此完美。 他伸手抚摸着,从脚掌到脚背,像是在抚摸着一件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宝物。 确实,他是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能接近她。 终于,他俯下头,开始亲吻她的脚背,态度虔诚,如同在膜拜心中的神。 她就是他心中的女神。 他从她的脚背开始吻起,一下一下,一寸一寸,没有半分遗漏。 她的肌肤像是牛奶洗过,滑嫩异常,对他的唇而言是种绝佳的享受。她的皮肤有种天然的冰凉,那种冰冷让他想要将她永远捂在怀里,捂得热热的。 秦红颜穿着睡裤,他缓慢地将睡裤推到了她大腿处。而他的唇则开始上移,吻上了她的小腿。 她的小腿纤长均匀,像是最完美的艺术品,在灯光下白得几乎晃花了人的眼。他的唇在她的小腿处流连忘返,他开始想象这双腿放置在自己腰际的感觉。 这种想象折磨得他必须运用全身的意志力才能让自己平静下来。 她就连膝盖也是圆润有骨感,没有半分瑕疵——他觉得她浑身上下当真是找不到半分的瑕疵。 他永远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秦红颜时的场景。 那天,叔叔说要给他介绍个口语老师,是公司下属,一个二十六岁的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 他在心里立即勾画出了这个女人的形象——戴着高度近视眼镜,不善言辞,会时刻脸红花痴地望着他叔叔,或者是他。 就像他生命中曾经遇见的所有女人一般。 沈盛年对这口语课以及口语老师毫无兴趣。 他是老师心目中的天才,从小就显露出自己的高智商,小学时便开始跳级,未满十五岁就学完了高中所有课程。学业上的成就以及出众的外貌让他自小便享受了所有的崇拜与肯定的目光,他内心是骄傲的。他虽然时刻微笑着,可是在心底深处却鄙视周围所有人。他觉得自己是《哈利波特》里的魔法师,而其余人都是麻瓜。 当然,除了沈昂。 沈昂是他的偶像,也是这世界上唯一能制住他的人,所以他答应来补习口语,不过是为了尊重沈昂。 头天晚上他帮人当黑客盗取信息熬了夜,到沈昂家坐在客厅窗台处不小心便睡着了。睡梦中,他感觉到一股冷冷的目光。这让他惊醒过来,并且下意识便露出了自己的不满。 然而睁开眼,却看见一位高挑冰冷的美人。 秦红颜。 他首先惊讶的是她的外貌,非常完美。其次,是她身上的一种味道,冰冷阴暗孤独,那是属于他同类的味道。更可贵的是,她对自己以及对沈昂都没有半分兴趣。 甚至,她在厌恶自己。 是的,她根本不懂得掩饰,或者说根本没有心情来掩饰对他的厌恶。 秦红颜让他觉得很有趣,这是他人生中首次对一个异性起了兴趣。 说实话,青睐他的人很多。其中有同年龄的小女生,也有比自己大不少的女人,可是他通通没有兴趣。他能够从她们身上感受到贪婪的味道,她们接近自己不过是贪恋他外表的东西,金钱容貌或者是众人的仰视,可是她们根本不了解真正的他。 她们根本不了解真正的他是多么可怕。 可他却看得出,秦红颜一眼便看清了他的内心,因为他们有相同的味道,他们是同类。 于是他开始千方百计接近她,而她则一味抗拒退后。 这激发了他身体里的追求欲,男性天生便是有渴望狩猎的天性,他很想要拥有她,这是他人生中首次这样渴望得到一样东西。 也许是他弄痒了她,睡梦中的秦红颜开始用手来阻挡他的亲吻。 他轻易地制住了她的手,唇上的动作却没有停止。他的唇越过她的膝盖,开始向着大腿进攻。 第7节 大腿是女性最性感之处,因为最接近隐秘。 大腿内侧的敏感让睡梦中的秦红颜唤出声,那声音也立即引起了沈盛年的冲动。他内心中的*使得他想要不顾一切褪下她的裤子,然而理智却生生压下了这股冲动。 如果要的仅仅是她的身体,那他早便可以如愿以偿。 他还要更多的东西,更好的东西。 他深吸口气,恋恋不舍地再次抚摸亲吻了她的双腿,最终将裤腿放下,将她双腿放入毛毯中。 调整好呼吸后,他坐在她身边,开始端详她的面容。她睡着时眉头总是微皱着,像是个缺少安全感的小孩。 他想,其实她的内心是柔弱的,外表如此强悍也不过是为了伪装。 她究竟遇见过什么样的事情,她的成长环境究竟如何,她来到叔叔身边究竟有什么样的目的? 他通通都想知道。 她真是个迷一样的女人。 她的唇很饱满,睡梦中微微张着,时不时翕动,看上去像是在引诱着人犯罪。 他看着她的唇,不由自主地吞了下唾沫,很想要亲吻上去。他这么想着,身体也不自觉地这么做了。然而就在双唇即将碰触时,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却又生生地止住了动作。 他们的初吻应该是在她清醒的状态之下,他是骄傲的,他想要让她永远记得自己。 沈盛年伸出手,用食指指腹描绘着她的双唇,辗转留恋。 那么,就再等等吧。 秦红颜醒来时,发现天已大亮。经过一夜的休息,疼痛已经全部消失,昨晚的事就如同幻影,有种不真实的模糊感。 她只依稀记得沈盛年来了她家,给她买药擦拭。 想到这,她赶紧起身检查身体,发现自身衣物整洁并没有被动过的痕迹,身体也没什么异样。 看来,是她多虑了。 毕竟他也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 第一章 (10) 秦红颜走出卧室,发现米色的布艺沙发上蜷缩着一个人。走近一看,发现原是沈盛年。 熟睡中时,他的五官显得更加清雅秀逸。睫毛长而浓,自然卷的头发遮着脸颊,看上去竟有些梦幻。他双臂抱着卷曲的双腿,整个人保持着胎儿在母体内的姿势,令人无端端生出细碎的心疼。 即使秦红颜早已领教过他的厉害,可此刻的他,看上去是那般无害,让她不由得点点卸下心防。 秦红颜叹口气,谁说内心比外表重要的,在这个看脸的世界里,好看的皮囊比耶稣的灵魂还有用。 正在感慨着世界的残酷,秦红颜忽地发现不对劲——沈盛年的身体在微微颤抖,而双颊有不自然的红润。 她赶紧伸手去摸他额头,这才发现他浑身热得烫手。 他发烧了?! 马上便进入十一月,可沈盛年昨晚却是什么也没盖便在沙发上睡着了,不发烧才怪。 这么不会照顾自己,果真是个孩子。 虽然对他的印象不算好,可再怎么说,他也是为了照顾自己才会生病。秦红颜虽然性子冷漠,可最不喜欢的便是欠人人情。思考了几秒,她立即决定向公司请假,在家照料沈盛年。 她给他贴上退烧贴,又喂他服下药,将他平放在沙发上,为他盖上厚毛毯——她秦红颜这辈子还没这么照顾过人呢。 安顿好沈盛年后,秦红颜又想着沈盛年估计醒来会饿,便到厨房给他熬粥。 小米绿豆粥,清热解毒,是感冒发烧时的良物。将绿豆去杂质,加水烧滚,小火焖烧,至绿豆酥烂,放入淘净的米用中火烧煮。 秦红颜站在锅边,看着绿豆上下翻滚,内心也逐渐生出了煎熬。 昨晚的那通电话,让她煎熬至今。 可以说,在这个世界上,他是她的精神支柱,是她活下去的目的与希望,是她唯一的依靠。她听从他的每句话,从不抵抗从不反对从不过问,并非是自己没有主见,而是一种习惯。 她习惯了有他的世界,习惯了遵从他的每句话,习惯了与他相依相靠。 可如今,他有了女友,也许不久之后,便会结婚生子,开始全新的人生。 那到时,她又将要如何自处?她将以什么样的身份出现在他新的人生中?还是说她会被逐渐驱逐出他的人生? 想到这,她像是又回到了那个没有他的世界里,黑暗血腥潮湿,令她浑身的每个毛孔都透露出绝望的讯息。 想到这,秦红颜头疼欲裂。 正在这时,客厅中的沈盛年忽然叫出了声。 她快速跑过去查看,却发现他并没有醒来,而是紧闭着双目,喃喃地念叨着:“你不要走,你不要走,你不要……” 也许是吃了退烧药的缘故,他的额上全是密密的汗珠。 她看不过,便拿出毛巾帮他擦拭,但那柔软吸水的白色纯棉毛巾刚碰触到他额头时,沈盛年闪电般地伸出手,握住了她的皓腕。 他并没有醒来,仍旧是左右摇摆着头,像是很痛苦的模样。 怎么这个人就连在昏睡中也不安分呢?秦红颜皱眉,想要将手从他的桎梏中挣脱开来。 正在挣扎时,沈盛年忽然迷迷糊糊地道:“秦姐,你不要走,不要走,我会乖,我不再让你生气,我不会,真的,不生气……” 她一怔,瞬间停止了挣扎。 他的梦话仍在继续:“你不要不理我,我知道我错了,我以后都会乖乖的,你不要不理我,不要离开我,不要。” 他握住她的手是滚烫的,他的声音是滚烫的,他的哀求也是滚烫的。 秦红颜听见这些哀求,心内漫天遍野全是触动。 沈盛年这样哀求自己,就如同自己这样哀求那个人。 只是沈盛年的情感是外放的,他敢于表达。而她的情感却是内敛的,从未表现出来。 但都是一样的。 都是一样的可怜。 都是一样地放下浑身的毛刺与防护,将一颗心赤裸裸地递给对方,完全没有退路。即使对方不屑一顾地将自己珍藏的心无情践踏,也毫无办法。 到这一刻,秦红颜才真正地原谅了沈盛年。 他和她都是同类,都是可怜的同类。 她没有再执着地抽回自己的手,而是任由他握住。 她是在安慰他,可怜他。也是在安慰自己,可怜自己。 睡梦中的沈盛年握住她的手,像是得到糖的小孩,整个人瞬间安静下来。他将她的手放在自己腮边,继续安睡。她调整了姿势,坐在地板上,将头放在曲起的双膝上,闭上眼,开始回忆。 那个夜晚之后,她便被他收养。从他出现在她生命中后,她在物质上便再没有受过苦。 他给她的房间是粉红色的,粉红的公主床,粉红的床幔,粉红的衣柜,粉红的书桌,还有个单独的卫生间。 他给她的衣服全是当季的名牌衣物,满满一衣柜,任由她穿戴。 他让人每天都在冰箱中塞满精美的食物,让她随意食用。 她喜欢吃甜甜圈,也是因为他的缘故——他第一次带她进入蛋糕店,看着琳琅满目的糕点,她于目眩神迷中挑中了甜甜圈,当糖霜裹满她舌尖时,那细微而持续的甜意蔓延了整个口腔,与她过往生活的苦涩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脚底心升起的一股冲击令她整个人不自觉地颤抖了。那天,他买了一大袋甜甜圈,他没有言语,只是用行动告诉幼小的她,在今后的生活里,他将给予她尽可能的庇护。 衣食住行以及爱。 虽然她在物质上得到了满足,然而在夜深人静时,总是会回想那混合着汗味与酒味的空气,回想起男人粗糙的手掌触碰她肌肤时引发的颤粟,回想起那干涸的血迹。 她几乎夜夜都会被噩梦惊醒,只能将被子捂住头,颤抖至天明。 第一章 (11) 当时的她将自尊心看得强过生命,从来都不肯把晚上做恶梦的事情告知他。 而他不知怎的,却细心察觉了,至此后,每晚他都会在她房间里的书桌前开着台灯看文件,直到她安稳熟睡才离开。 一个大男人,在粉红色的hellokitty猫台灯下看文件,那情景怎么看怎么奇怪。可她躺在床上,迷迷糊糊望过去,却觉得那台灯橘红色的暖光像是一直照入了心中,照亮了那些阴暗的角落。 也许从那时起,她便决定要追随他一生。 但她却忘记问他,是否还需要自己追随。 正回忆着,她忽地感觉到一丝异样,抬头却惊见沈盛年不知何时已经醒来,正睁着一双亮星般的眸子望着她。 秦红颜见自己的手还被他握着,不觉有些尴尬,忙想要抽出来。 可沈盛年却怎么也不放,他已经退了烧,可一双手却仿佛比高烧时还要烫人。 秦红颜正要发火,却听见沈盛年像是梦呓般地道:“秦姐姐,我刚做了个梦,梦见你走了,说再也不要见我了,我很害怕。可是醒来发现你还在,真的……太好了。” 秦红颜仍旧将手指一根一根从他掌控中拔出来,道:“吃点粥吧,我去给你盛。” 沈盛年刚才亮起的美目瞬间便扬下满天尘埃:“秦姐,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也……还好。”秦红颜发誓这是她能说出的最不伤人的语言。 沈盛年秀美的脸哀伤得像是要滴下水来:“叔叔说,你不想再教我了,问我是不是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惹你生了气。当时我听见后真的感觉像晴天霹雳一样,我问他要了你的地址,说想向你道歉,谁知正好遇上你不舒服。我扶你睡下后,本来想走,却怕你半夜醒来病情加重,就在沙发上坐着,谁知道就睡着了。秦姐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在你家睡觉的,你不要怪我。” 他的态度简直是低入尘埃,即使秦红颜这般自诩为铁石心肠的,也禁不住心酸了酸。 沈盛年垂着头,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我知道自己粘着你,肯定让你很厌烦,但是……我没有办法。我向你保证,以后会乖乖的,安静地待着,只要远远看着你就好。所以秦姐,拜托你不要距我千里之外好吗?” 是啊,世界上最令人心酸的话就是“没有办法”。 即使知道对方厌烦,即使赔上自己的自尊心,可还是想要远远看着对方。 因为没有办法。 没有办法控制自己。 没有办法约束自己的感情。 没有办法忘记对方。 秦红颜看着沈盛年,像是在他身上看见了自己。 最终,秦红颜还是答应继续做沈盛年的口语教师。 从那之后,沈盛年果然就像答应的那般,每次见面都只是专心与她练习口语,也懂得保持距离,没有再与她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 秦红颜逐渐放下戒心,与沈盛年的关系也从冰点开始有了好转。不知是凑巧还是其他原因,沈昂决定将新家重新装修一遍,在酒店租了房间居住,所以秦红颜只能将教学地点改在了自己家里。 其实每周有了沈盛年的陪伴,夜晚好过许多,至少没有那样寂寞;至少在教学时,她可以暂时停止想念他,得到喘息的时间。 这些天,她都没有接到他的电话,就像是这个人消失在自己生命中一般。 第8节 那次主动给她打电话,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她对他的依赖虽然可以让她放弃自尊,但并不意味着她可以在其他女人面前也放弃自尊。她没有勇气再听见另一个女人对自己说“你好,他正在浴室里,等会我让他给你回复过来吧”。 两个女人的对质,姿态实在是太难看了。 时间就这样流水般过去,很快便到了十一月。这天正在练习口语时,沈盛年忽然问道:“秦姐,你明天有事吗?” “怎么了?”她头也不抬地反问。 “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就是……”沈盛年难得地踯躅片刻,像是鼓起勇气般地道:“明天是我生日,你能陪我过吗?” 他的生日? 也就是说,隔天也是她的生日? 秦红颜忙查看日历,果然,隔天便是11月11日。 她心内情绪拂动。 每一年的生日,即使她远在美国,即使再忙,他也会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准时出现在她租住的公寓里。 年年都是如此。 那今年呢?有了女友的他还会依约前来吗? 回忆令她忘却了周遭的人事,沈盛年连问了好几遍她才回过神来:“什么?” “我问,你明天有时间陪我过生日吗?”沈盛年定定地望着她:“秦姐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没。”秦红颜转头看向鞋柜的方向,那里面的最上排,放置着八双高跟鞋,全是他的影子。 就像是他,一直放在自己心头最上方。 所以,即使他不来,她也必须等待的。 秦红颜在心底深处叹口气,道:“我明天和有人约。” 当然,很有可能,约会的那个人不会来。 灯光下,沈盛年的眼神闪烁不定,片刻之后,他便恢复了平静:“哦,那真遗憾。” 第二天一整天,秦红颜都是神色不定,没心思工作吃饭,时刻将手机放置在身边,不时查看是否有短信或者是电话。 然而次次都是落空——直到下班时,他也没有消息。 今年,他真的不会出现了。 深秋的夜降临得很早,天阴沉沉的,像是随时都要滴下泪来。秦红颜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burberry的新款风衣穿在她身上,显出了窈窕纤细的腰身,同时也显出了萧条的气息。 他曾告诉她,十几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可以靠着年轻胡乱穿衣。但一旦过了二十五,就必须要穿质量好的名牌衣物,这样才能显出女人的质感。 她谨记着他的这句话,从此后,衣服尽量做到少而精。 不仅是这句话,她谨记着他的每一句话。 秦红颜再度打开手机,发现屏幕干干净净的,仍旧没有他的任何讯息。 失望像是泥浆让她浑身透不过气来,秦红颜来到酒庄,购买了几瓶红酒,提着回了家。 没有他的生日,她无法清醒度过,只能将自己灌醉。 她这么打算着,回家后便开始了以醉为目的饮酒。也许是心情太过糟糕,她也失却了淑女的行为,开瓶后直接就着瓶口饮用。 上好的红酒,口味醇厚,酒香宜人,她逐渐喝得微醺,整个人轻松不少。 秦红颜打开了音乐,性感而低沉的女声在屋子里回响,情感撞入她的心。她打开衣柜,拿出那八双高跟鞋,一双双试穿起来。 也许,这些高跟鞋便是她所能拥有的关于他的全部。 她穿上了balenciaga的桃红尖头薄底高跟鞋,又换上了一件桃红色的小礼服,在镜子前端详。 此刻的她脸颊酡红,双眼迷离,桃红的鞋与礼服让她身体内的性感全部释放出来。 任何男人看见,都会在心底赞叹一句“尤物”。 然而,房间里没有其他人能看见,只有她自己。 秦红颜想,只有孤独的自己。 远远的,传来门铃声,在微醺的她耳里听着,显得格外不真实。 秦红颜踩着高跟鞋,摇摇晃晃地走到门边,也没询问,直接将门打开。 不管是谁来都好,今夜的她真的渴望有人陪伴。 而门外,站着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 秦红颜见过许多男人,但从没有一个男人能将西装穿得如此熨帖好看。他眉眼细长,俊雅文气,周身萦绕着一种君子的气息,眼神温暖,让人一见便能卸下所有心防。 不知怎地,她向后踉跄了一步。 他伸手过来将她扶住,顺势将她往自己怀中一带,他手腕上戴着一串佛珠,熟悉的檀香味瞬间盈满她的鼻腔。 就像是又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夜晚,他褪下西服外套,披在她身上,她周身便沾上了属于他的檀香味,多年不散。 秦红颜靠在他怀里,在心底轻轻地喃呢着他的名字:“奚欢,奚欢,奚欢。” “穿得这么漂亮,是在等我,还是在等旁的人?”他的声音清朗温柔,一如在电话中那般。 “我以为,你不会来了。”秦红颜声音低低的,至今还觉得这个场景像是梦。 “只要是你生日,即使火山喷发我也得赶来。”他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道。 接下来,他们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像是情人间的拥抱。 她贪婪地嗅着他身上的檀香味,像是要确定这不是梦境。 而他也嗅着她发间散发的不知名的清香,双目微闭。 良久,他终于将她放开,举着书中的袋子道:“来看看你今年的生日礼物。” 那是一双alexandermcqueen黑白双色拼接高跟鞋,外面黑色,内侧则是白色。如同黑夜与白昼,天堂与地狱。 “这双高跟鞋,和你的性子很像,来试试。” 奚欢说着便让秦红颜坐在沙发上,他则单膝跪下,褪去她那双桃红高跟鞋,为她换上新的高跟鞋。 他的动作轻柔文雅,像是天生的贵族。 他的手指碰触着她的脚,每一次的碰触在她体内都引发了一场爆炸。 帮她换上后,他抬头望着她,目光于幽深中跳跃着小小的火焰:“看,多美。” 她不知他说的是高跟鞋,还是自己。 他并没有起身,而是保持着半跪的姿势,将身子逐渐向她倾斜。 秦红颜呆呆地望着他越来越靠近的脸,却做不得任何的反应。 在他面前,她永远是那个年幼无助的少女。 他的唇轻柔地贴上了她的脸颊,柔软得像是花瓣,声音如熏风:“生日快乐。” 他说。 明明是深秋的夜,她却瞬间像是置身在万物复苏的春季,体内的血管里都流淌满了小小的樱花。 第一章 (12) 她心内的喜悦如同惊涛拍岸。 在几分钟之前,她以为自己今年的生日将会尝遍寂寞,在宿醉中度过。然而现在,他却忽地降临在自己身边,带给她礼物,还这样拥抱亲吻她。 秦红颜甚至怀疑这一切都只是自己的梦。 奚欢双手搂抱着她纤细的腰肢,唇则始终挨着她的脸颊,每说一个字,唇瓣便会再次碰触到她的肌肤,如同暖湿的羽毛拂过,在她脑内冲击起阵阵悸动。 “这些天太忙了,所以没能来看你。”他解释。 即使拿出她平日十分之一的智商也能想象出这并不是事实的真相,可是此刻的她却全然相信了。 在他面前,她是无法思考的。 “今年你二十六岁,转眼,你来到我身边已经十年。”他感叹着:“时间过得真快。” 秦红颜将头埋在他的肩窝处,如同一只迷途羔羊皈依了上帝。 奚欢吻着她的发顶,她有两个发旋,据说这样的人性格特别固执——“一旋儿横,二旋儿宁,三旋儿打架不要命”。 他太明白她的性格,禁不住叹气道:“jayne,在你心目中我究竟是什么人?” 秦红颜暗暗叹口气。 还用说吗?他是占据了她心的人。她的整颗心,全都胀满了他的影子,毫无缝隙。 “你应该知道的。”她说。 她躺在他肩上,感觉自己逐渐软弱下来,从身体到心。 没有他时,她浑身竖满了尖刺,时刻准备着与人作战,仿佛牛鬼蛇神魑魅魍魉全都近不了她的身。然而只要他在身边,她却会无端端地软弱许多,像是随时随地都会被刺伤。 因为她知道,只要与他在一处,便能得到依靠。 “jayne,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其实很坏很糟糕,你还会待在我身边吗?”他问,声音里有着一种飘渺的无奈。 几乎是没有任何停滞地,她道:“会的。” 他像是一早便知道她会这么回答,开心地低低地笑了,可是笑到最后,那声音却有点苦:“有时候我真的想把你拐到某个偏僻小镇,就这么隐居起来,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要。” “只要你去,我就去。”她说。 她的话语很平静,但就是这样的平静显出了十二万分的真诚。 “你愿意舍弃现在好不容易才拥有的一切?”他问,脸上带着清浅的笑意。 “只要我认为得到的比失去的更珍贵,那这些物质又有什么可惜?”她反问,一双妙目澄净如藏区的天空。 他不作答,半晌才低低地笑道:“才说你长大了,可一说话就又成了孩子。” 她想,他还是舍不去这些外物。 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他在她身边,她便什么也不会在乎。 她正与他依偎着,他手机的铃声忽地响起。 他的铃声很悦耳,可是在这寂静的夜,在这温情的气氛中听来却格外突兀。 第9节 他接起,即使声音很轻,秦红颜也听得出那边是个女声,而且就是那晚接听了她电话的女声。 他对那边说的最后说的一句话是:“好,我马上就来。” 他的声音温柔,染满情丝,可是他的脸上,却是平静的。 挂上电话,奚欢对秦红颜道了歉:“jayne,我有事,必须先走了。” 她安静地点点头,送他到了门边。 在门口,奚欢望着秦红颜,他的眼神如同江水中的漩涡,能将世间万物都吸入。她以为他会说点什么,可他什么也没说,只是一味地看着她,良久才转身离开。 待奚欢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秦红颜才关上门,在门锁发出“咔嚓”的关闭声的同时,她也背脊靠着门,滑到了地板上。 刚才在奚欢怀中建立起的巨大的喜悦已经顷刻之间坍塌,她的世界灰飞湮灭,只剩下无尽的失望。 世界上最可怕的,便是将快乐撕碎了给你看。 就在她最快乐的时候,他却因为另一个女人而离开。秦红颜感觉到自己身体的所有神经都已经被撕裂,她感觉不到疼,只觉出麻木。 她瘫倒在冰凉的地板上,想就这么坐到地老天荒。 但有人打断了她的计划——她的手机铃声持续不断地响起。 她接起,听见了沈盛年的声音:“秦姐,今天我生日,但我爸妈都有工作要忙……我不想连生日时也是一个人……我能来你家找你吗?” 秦红颜没有拒绝。 她也不想连生日时也是一个人。 沈盛年是在秦红颜家楼下打的电话,当得到她的同意后,他便提着生日蛋糕来到了电梯门边。没多久,从里面走出了一个男人。 与那男人擦身而过时,他嗅到了淡淡的檀香味,不知为什么,这样的味道令他忽地起了敌意。 当沈盛年走进秦红颜的屋子,嗅到她身上那丝沾染上的若有若无的檀香味时,他终于明白了那股莫名敌意的由来——那个男人,刚从这个房间走出去;那个男人,刚拥抱了秦红颜;那个男人,是他的对手。 想到他拥抱秦红颜的场景,沈盛年眼内忽地闪过妖异的光。然而紧接着,他便眯眯眼,将眼里的情绪打散,接着取出生日蛋糕,笑吟吟地道:“秦姐好像很喜欢吃甜食,所以我刻意嘱咐把这个蛋糕加上了糖霜。” 秦红颜的脸上已看不出灭顶的失望留下的痕迹,她拿出酒杯,饮着红酒,并没有做声。 “秦姐,我来陪你。”沈盛年说着也去取酒杯。 然而秦红颜却制止了他:“冰箱里有香蕉牛奶,那才是你应该喝的东西。” 沈盛年笑着辩解:“我又不是小孩子。” 秦红颜将酒杯放在眼前,迎着灯光顺时针旋转着,当停止下来时,酒杯内壁留下道道酒泪。 她轻声道:“如果你不是小孩子,我是不会准许你进来的。” 闻言,沈盛年怔住,但仅仅几秒后,他便展开笑颜:“刚才是我开玩笑,我最喜欢的就是香蕉牛奶。” 说完,他自动去到冰箱前,拿出了香蕉牛奶,并大口大口喝了起来,因为喝得太急,他被呛咳住,不断咳嗽,双目难受得通红。 秦红颜忽地觉得自己有些失态,奚欢伤害了她,所以她便将气撒在沈盛年身上吗? 沈盛年却没有被她的冷漠妨碍情绪,喝完牛奶后,便拿出根蜡烛插在生日蛋糕上,貌似不经意地问道:“秦姐你的生日是几月几号呢?” 秦红颜潜意识里想要弥补自己的失态,竟好好回答了他:“就是今天。” “真的?”沈盛年看上去很是惊喜:“我居然和秦姐是同一天生日,真是太有缘分了!” “是啊,不过我今年是二十六,你却只有十六岁。”不知不觉间,秦红颜便已经将几瓶红酒全部饮完:“十六岁,果真是个再好不过的年纪。” 她就是在十六岁时遇见了奚欢。 沈盛年恳求般地道:“那秦姐,以后每年我们生日都一起过,好吗?” 秦红颜闭上眼,笑容苦涩:“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 沈盛年却不同意:“只要努力,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 秦红颜想,沈盛年说错了。 佛教云人生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僧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 秦红颜觉得,最痛苦的便是求不得。 世界上很多事确实只要努力便能做到,唯独爱情这回事,不论你如何努力,终究得不到你想要的那份爱。 沈盛年点燃蜡烛,让秦红颜跟着一起许愿。 蜡烛烛火暖黄,看久了眼睛竟有些酸涩。 秦红颜闭上眼,轻声在心头许下心愿——她想得到奚欢完整的爱。 沈盛年也闭上眼,轻声在心头许下心愿——他想得到秦红颜的全部。 那一年的生日,他们便在这样寂静的夜晚中度过了。 那一年,他十六,她二十六。 第二章 (1) 共同度过生日那晚后,秦红颜与沈盛年的关系逐渐有了好转。 受不了沈盛年可怜兮兮的纠缠,秦红颜答应继续担任他的口语教师。 沈昂家装修完毕后,他却以自己偶尔会带女友回家为由,让他们继续在秦红颜家补习。 秦红颜绝对这完全是个借口——她进入公司快半年了,可沈昂身边却连个女人渣子也没见过。 只是有谣传,说他和付淼夫人莫娟有点暧昧。 不过秦红颜对公司内的谣传并不太相信——因为谣传同时还说秦红颜与沈昂也有暧昧。 虽然沈昂是有名的工作狂,可是再热爱工作,也需要解决生理需求吧。秦红颜认为,既然他身边没有女人解决,那么便是男人帮他解决了。 换言之,他就是个没有出柜的gay。 当然,他是否出柜秦红颜并不太关心,她关心的只是如何完成奚欢交代给她的任务。 现如今她无法再进入沈昂家做些小动作,也只能尽量在公事上努力。幸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沈昂也逐渐让她负责一些管理工作。但秦红颜感觉得到,沈昂始终没有将自己当成心腹过。 不过比起之前那些被沈昂逼走的助理,她的处境算是好了许多。 至于她与奚欢的关系,倒还是没什么改变。 那夜他究竟去了何处,与何人见面,秦红颜始终没有问过,而奚欢也从没有提及。 这是他们心照不宣的秘密。 秦红颜想,自己是没有资格过问他私生活的,于是她选择默默地遵从他的命令,继续待在沈昂身边。 每周一四给沈盛年的补课其实对她接近沈昂已经没有裨益,她只是习惯了每周那两天晚上有人陪伴。 而当这天晚上,沈盛年告诉她父母要求他一同移民加拿大的事时,秦红颜想,自己又要开始另一种习惯了。 沈盛年其实是想从她脸上看出些许的挽留与不舍,然而他失望了。 “秦姐,你觉得我应该去吗?”沈盛年试探着问,一双眼睛牢牢盯住秦红颜。 “你父母都去了,你跟着去不是顺理成章的事?”秦红颜反问。 沈盛年身子略微向着秦红颜的方向偏移,神态很认真:“秦姐,只要你说一句,我就留下。” 这句话让秦红颜不禁皱了眉头:“你的人生,和我无关,我没有必要给出意见。” 她的人生已经够沉重了,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与心思去负担另一个人的人生。 沈盛年仍旧不死心,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秦姐,我只想要你一句实话,不需要你负任何责任的实话——从你内心而言,是希望我走,还是留下?” 秦红颜的神态平静至冷漠:“实话就是,你走还是不走,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 沈盛年的身体微微抖了下,像是被什么东西刺中般,随即嘴角露出了异样的弧度:“秦姐,我在你心目中是不是连蚂蚁都不如。” 沈盛年的表情印在秦红颜的眼里,牵扯得她太阳穴突突地疼。 她是真的没有心思去理会这些无谓的感情,于是边站起身边下了逐客令:“晚了,你应该回去了。” 可她的手却被他按住,贴在冰冷的玻璃茶几上。玻璃茶几光滑洁净的表面清晰地照出了沈盛年的脸,秀美而扭曲:“秦姐,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他的力气很大,秦红颜暗中用了全力也无法将手抽出。 这几个月来,沈盛年收敛起了周身的乖戾,表现得规矩而乖巧,从没触碰过秦红颜。这让她逐渐放下戒心,甚至遗忘了刚认识时沈盛年表现出的危险。 此刻回忆涌来,让秦红颜从神经到皮肤都起了戒备,又恢复了当初清冷敌视的模样:“我最后再说一遍,你应该回去了,不要逼我报警。” 沈盛年望着秦红颜,眼里情绪几番变化。最终他放开她的手,眼内恢复成了盈盈星光:“秦姐,对不起,我……我真不是故意的。” “你走吧,我要休息了。” 秦红颜没有再给他时间解释,起身来到冰箱前,取出矿泉水想要拧开。可刚被他覆盖住的手却像是遭无声吸去了力气,试了几下都拧不开,最终只能挫败地放弃。 沈盛年的手,掌心干燥光洁,并不让人烦心,但她每次被碰触时都会无端端地生出抗拒,而且他碰触自己的感觉会停留在她身体上许久许久。 再次走回客厅时,秦红颜发现沈盛年不知何时已经离开。 她想,这个少年是个意外,本来就不应该在自己生命中出现的,离开也好。 也好。 二外是市内第一贵族中学,里面的学生非富即贵,都属家境显赫之流。所以根本不用跟着普通高三学生去挤高考的独木桥,基本到高三便开始准备出国。 冷眼看着班上其余同学热火朝天地选择着国外的大学,沈盛年却一直没有准备的动作。事实上,他这几天都阴沉着脸,周遭没人敢惹他。 沈盛年在二外算是个很低调的风云人物,外表出众,成绩优异,但却经常装病逃课,遇到集体活动也从不参加。 刚入学时,有男生觉得他性格太拽,便集聚了几个人在天台上教训了他。沈盛年任由他们打了几拳,也没还手,大家都以为他不过是只软柿子。 但几天后,那几个教训他的男生接二连三出事——运动意外,车祸,摔伤。 伤到的都是手臂——而且是动手打沈盛年的那只手。 任谁都看得出这并不是意外,但任谁都找不出沈盛年下手的证据。 从那之后,再没有人敢惹沈盛年——最让人恐惧的并不是明目张胆的暴力,而是悄无声息的阴毒。 在学校里,沈盛年基本没有朋友,也很少有人敢与他对话。 除了付玲子。 付玲子是二外的校花级人物,长发黑直顺,白裙长飘美,基本上校花长什么样,她就长什么样。只见她飘飘扬扬走到沈盛年座位前,一路吸引了不少男生目光。 然而她对那些目光不屑一顾,她想要的只是沈盛年的注意。 “听说你们家要移民加拿大?”她笑吟吟问道:“那你想好要报考加拿大哪所大学了吗?” 第10节 沈盛年头也不抬,语气冷漠:“怎么现在的人都这么八卦,我家要不要移民关他们什么事?狗拿耗子吗?” 他此话算是指桑骂槐,但付玲子似乎对他恶劣的态度习以为常,不甚在意地转换了个话题:“不去加拿大也没事,美国,澳大利亚,欧洲都可以,只要你一句话,天涯海角我都跟着你走。” 这番话在年少的人说来算是荡气回肠了,可沈盛年却丝毫没有被感动到:“你的人生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干嘛要给出意见?” 话一出口,他忽地想起了秦红颜对自己说的那句话——“你的人生,和我无关,我没有必要给出意见。” 果然,不被爱的人怎么做都是错的。 想起那晚的事,沈盛年便是气不打一处来,这秦红颜果真是铁石心肠。即使是宠物狗待一起久了要分离时也有感情吧,可她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在她心中估计连只狗都不如! 想到这,沈盛年便气得够呛,没管正因自己的话而受伤的付玲子,跨上书包便步出教室。 付玲子赶紧追上去:“外面下雨了,我让我家司机送你吧。” “不用。” “哎呀,下这么大的雨,你会感冒的。” “我感我的冒,关你什么事?” 两人正在校门前拉扯着,忽然一辆低调的大众辉腾开来,在付玲子面前停下。驾驶室车窗打开,一个清朗的男声随着淡淡的檀香味逸出。 “玲子,你姐让我来接你。” 在嗅到檀香味的瞬间,沈盛年便改变了主意,也不再拒绝,跟着付玲子上了车。 付玲子见沈盛年肯上车,兴奋得很,根本不疑有他,拉着沈盛年不断地问东问西。沈盛年却连她的一句话都没听进耳里,捡了个空隙便问道:“玲子,这位是你哥哥?” 沈盛年之所以上车,便是想探听驾驶室那个男人的身份。 他不会闻错的,那男人身上的檀香味能让他瞬间起敌意,这个男人,正是在秦红颜生日那晚拥抱过她的男人。 付玲子这时才想起要介绍:“没,他叫奚欢,是我们家的律师,也是我堂姐的男朋友。” 付玲子对待奚欢的态度毫无尊敬可言,她悄声对沈盛年道:“其实他们俩的关系我大伯根本不同意,奚欢的家世不值一提,压根配不上我们付家,你不用对他太客气的。” 沈盛年终于明白那夜为什么秦红颜脸上会有挥之不去的哀愁与失落,看来全与这个叫奚欢的男人以及付玲子的姐姐有关。 “奚律师手上的佛珠挺有意思的,我最近正想要这么一串呢。”沈盛年转动着手腕,轻声道。 “你想要佛珠?那我明天送你一串更好的。”付玲子忙献殷勤。 沈盛年盯着奚欢的侧脸,一字一句地道:“可我就想要奚律师那串。” 付玲子犹豫片刻,转而对奚欢道:“奚欢,你把手上那串给我,我明天买串新的还你。” 她并不是在询问,而是在命令。 沈盛年以为奚欢会拒绝,然而奚欢却完全没有思考一般,直接褪下佛珠,递给了沈盛年。 天知道他是如何边开车边将佛珠一气呵成地取下的,沈盛年只觉得那动作好看得令他妒忌。 “送你倒没什么,只是佛珠是有灵性的,永远臣服于原主人,旁人拿了它的形去,也是没用的。”奚欢的话从驾驶室传来,润润的,带点雨的潮意。 沈盛年握着那佛珠,一颗颗摩挲着:“万物只要有形便有灵,和它待的时间长了,自然也就会忘记原主人的。” 此后,两人没再说话,只是目光在后视镜中胶着,进行无声的对话。 第二章 (2) 她又做了那个梦。 梦里,一具沉重的身子压住她,一双粗糙的大手抚摸着她的大腿,还有男人混合着酒味汗味的恶臭,以及粗浊的喘息。 一切的一切,都让她想要呕吐。 她吐出了鲜血,满地都是,干涸成了褐色的花,贴在她皮肤上,迅速地吸取着她的血液。只消片刻,她的皮肤便干枯成块,爆裂开来! 秦红颜猛地醒来,冷汗将枕头都浸湿。 隔天是周末,秦红颜直接来到了位于半山上的枫林别墅前。 枫林别墅在几年前开售时,因为价格高昂还曾被誉为本市第一天价别墅。当时众多商界政界的有名人士想要入手,最终却被一神秘人拍下。买主的身份成迷,即使是消息灵通的记者也没查出。 只有秦红颜知道,事物之所以隐秘,不过是见不得光罢了。 枫林别墅是现代化建筑,所有墙面都是落地玻璃铸成,远远望去,有种高昂的冰冷。据说站在二楼主卧室,可以一览山下整座城市的夜景,以及瞭望环城江水潮起潮落。 也就是说,住在这里,能拥有帝王俯视众生之感。 可是在秦红颜看来,这里不过是乔悄的黄金囚笼。 她被折断翅膀,日日哀伤泣血。 在佣人的通报下,乔悄很快便从楼上卧室跑到会客厅。她穿着白色保守的两截纯棉睡衣,整个人像是棉花,像是云朵,温暖而柔软。 “红颜,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会忽然跑来?”乔悄急问。 秦红颜瞥了眼乔悄颈脖上不慎露出的斑斑吻痕,叹气道:“没什么,我只是想和你聊会天,但是又怕姓孔的不放你出门,所以干脆就自己找上门来了。” “到底是怎么了?”虽然秦红颜的语气是轻描淡写,可乔悄明白,她性子坚韧,平常的些许小事是不会放在眼里的。她来找自己,肯定是出了很严重的事。 秦红颜起身,站在会客厅大片落地窗玻璃前,望着前方私人花园里盛放的樱花树。那些樱花,柔软,小巧,粉红,似乎一阵风便能吹落,做不得自己的主。 “我又梦到那件事了。”她低声道,语气里似乎也染上了夜色。 乔悄的身子微微抖动下,她紧咬嘴唇:“怎么了?你不是很久都没做过噩梦了?” 是的,那件事发生后,秦红颜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噩梦。但自从奚欢夜夜到她房间陪伴后,她便安下心来,从此一睡至天明。 因为她知道,奚欢会护住她。那么现在这个噩梦重新缠上她,难道是她潜意识里觉得奚欢已经远离了自己? 秦红颜将最近发生的事告诉了乔悄,乔悄还是安静地听着,于安静里逐渐地吸去了秦红颜周身那属于黑色的不安。 听完诉说后,乔悄水润的唇动了动,终于下定决心般说出了隐藏在心中许久的话:“其实红颜,奚欢并不是你的良人。你需要的,是一个能给你实实在在安全感的人,而不是他这样若即若离时隐时现的男人。” “我知道。”秦红颜垂下眸子,她的睫毛是天生的浓翘,晃眼望去,竟有些异域的艳丽。 她当然知道。 可是理智是一回事,情感又是另外一回事。 “你打算,一辈子都替他卖命吗?”乔悄问,她的声音软柔,即使铁面人听了也会不由得放下心防,甘愿倾吐内心。 秦红颜望着窗外的美景,仿佛望着这些年的往事:“他救了我,养了我这么多年,单单就因为这,就足够我报答一生。再加上……” 她没有再往下说,可是乔悄在心头为她补上了未完的话——再加上她对他的感情是那样深。 乔悄想,自己的身体虽然被囚禁在这里,但是精神是自由的。而红颜的身体虽然是自由的,可精神却永远被奚欢囚禁着。 她们的命运,都由不得自己做主。 两人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气氛逐渐沉闷起来。 这时,乔悄忽然想到什么,调侃地笑出了声来:“那个叫做沈盛年的男孩,好像是挺喜欢你的吧。我们红颜连十七八岁的小孩都能吸引,看来以后得叫你少男杀手才是。” 想到沈盛年,秦红颜便觉得头疼:“现在的孩子都这么早熟吗?我们那个时候只知道读书,哪里会想到这些?不过还好他就要出国了,不然我不知要烦成什么样。” 乔悄惋惜地道:“哎,那个沈盛年要是和你一般大就好了,他还是挺粘人的,绝对能给你足够安全感,指不定你们俩还挺适合。” 想到与沈盛年交往这个可能性秦红颜便浑身起了鸡皮疙瘩:“算了吧,就算他和我一般大,我也不敢拿下。就他那个飘忽的性子,太磨人。” 两人就沈盛年的问题调笑了番,秦红颜再度瞥了眼乔悄颈脖上的红痕,收敛去笑容,正色道:“乔悄,你有没有想过离开姓孔的?” 乔悄苦笑着摇头,却什么也没说。 秦红颜放低声音:“不如你出国吧,他势力再大,也不可能延伸到国外。” 乔悄还是摇头,似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 “你为什么不离开他?难道是有什么把柄握在他手上?”秦红颜了解乔悄,她是个外柔内刚的人。可秦红颜不了解的是,为什么单单在这件事上,她却从不反抗。 闻言,乔悄悚然一惊,那模样就像是粘滑的蛇爬过她皮肤般,她急急否认:“当然不是,你想多了。” 秦红颜觉得她的否认太过奇怪,正想继续追问,门外却响起敲门声,接着,佣人冷冰冰的声音传来:“乔小姐,孔先生打电话说他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不想与姓孔的见面,秦红颜只能离开。 在步出大门时,她紧握住乔悄的手,道:“还是那句话,如果你决定离开,我会拼尽全力帮你。” 乔悄回握住她的手,双眸布满无奈。 秦红颜步出别墅,正走到樱花树边时,一个穿着灰色羊毛衫的男人便迎面走了过来。 他身体强壮,肌肉结实,五官端正,是个英俊的男人,只是一双眼睛充满了戾气,看着便让人心惊胆战。 秦红颜本想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过去,然而在与他擦身而过时,却被叫住:“秦小姐怎么不多玩会,乔悄朋友不多,整天闷在屋里也不开心,希望你能来多陪陪她。” “原来孔利先生也知道乔悄整天闷在家里不开心啊,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呢。”秦红颜语气讽刺。 孔利并没有因为秦红颜话中明显的讽刺而生气,他伸出手,捻起肩膀上洒落的樱花瓣。樱花瓣在他的大掌中显得更加楚楚可怜,他看着它,咧嘴一笑,然而笑容却令眸子里的戾气更盛。 “感情的事情,只有当事人才清楚,旁人真的说不得什么。你觉得呢,秦小姐?” 他的声音带着点冰冷,即使是三月的熏风也暖不了分毫。 “您说得太对了,不过我也想提醒您一句话。感情的事情讲究的就是两情相悦,倘若一方强取豪夺不顾另一方的意愿,那这段关系也就称不上感情。”秦红颜淡淡一笑:“你觉得呢,孔先生?” 所有的人都怕孔利,但秦红颜不怕,只要是伤害乔悄的人,她都敢对抗。 孔利依旧保持着嘴角的笑容,只是那笑意却消失无踪:“秦小姐果然是牙尖嘴利,我甘拜下风。但我只想提醒秦小姐,不要撺掇乔悄做什么错事。” 秦红颜冷笑出声。 他都知道了,就这么一会功夫,他就知道了自己鼓励乔悄离开的话。 那间屋子里布满了眼线,一举一动都没有自由,毫无*。 想到乔悄在这样的屋子里住了好几年,秦红颜便怒火愤起:“是啊,我就是撺掇她离开你,你要怎么样?杀了我吗?” 孔利握紧手掌,再打开时,樱花瓣已经被捏出了汁液,残破不堪。他缓声道:“其实杀人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秦小姐,你觉得呢。” 他这句话语气平淡,可却让秦红颜嗅到了那夜的黑暗,回忆攫住了她的喉咙,令她说不出反驳的话。 孔利掏出手帕,擦拭着手掌中的汁液,下了逐客令:“时间晚了,我也不留秦小姐了,慢走。” 说完,他再不看秦红颜,直接步入了别墅二楼主卧室。 主卧室里,乔悄正望着秦红颜远去的身影,眼神留恋。 不知为何,一股无名火在孔利身体里迅速燃烧起来,他快步走到她身后,大掌轻车熟路地伸入乔悄上衣中,用力握住她的胸,动作带着惩罚的意味。 “你为她做了这么多,你们的感情真是好得让我妒忌。”孔利的唇边说边在她后颈处缠绵。 第11节 后颈是乔悄情欲的开关,她的双腿瞬间失了力气,瘫在了孔利怀里。 第二章 (3) 她在他怀里,如同樱花瓣在他掌中,挤压出了汁液。 她被囚禁在黄金牢笼里,囚禁在他身体里。 回家的路上,秦红颜脑子昏昏沉沉的,那些黑暗的回忆像是只剩腐肉的露出白骨的手,掐住她的颈脖,令她喘不过气来。那粗浊的充满*的呼吸,那满是铜锈的血腥味,全化为恐惧爬在她背脊上。 下了出租车后,秦红颜几乎是飞一般冲入电梯里。 她只想要赶紧回到家,缩在被窝里,将自己灌得不省人事。她只想要醉得无法思考,只想要醉得忘却前尘旧事。 电梯里只有她一人,秦红颜靠着电梯壁,金属表皮透过她的衣服传递到皮肤上,凉意散布到她的神经末梢。电梯内灯光白得惨淡,照映得整个电梯厢鬼影森森。 其实秦红颜最害怕坐电梯——这样的一个密闭空间,逃无可逃,避无可避,轻而易举地便能激发出人内心中的恐惧。 正在胡思乱想着,电梯陡然停住,头顶的白色灯光熄灭,整个车厢只有应急灯昏暗的黄光。 黑暗再度降临,此刻的电梯像是时光机,让她瞬间回到了多年之前。 她自小便没有父母,从记事起便跟着一个姓林的阿婆生活。林阿婆是个冷漠的人,布满皱纹的眼睛常年都含着冰。林阿婆对她并没有太多的感情,只是尽力让她不挨饿不受冻,其余多余的话一句也不肯跟她说。久而久之,秦红颜也就学会了沉默寡言。 她们居住在城郊村里,这里环境嘈杂肮脏,邻居全是贫穷的下层人,做苦力的,卖淫的,吸毒的。似乎整座城市的腌臜都集中到了这里,此处常年不见阳光,只有垃圾的味道在空气中蒸腾。 这里的生命是轻贱的,但越是轻贱便越是顽强,像是野草,很容易便蔓延成片。这里的孩子也是一样,很轻易便出生,一个两个三个,没有计划,生出后便随意丢放。街上全是浑身是泥挂着鼻涕的孩子,他们学着家长的模样,满口脏话,欺凌弱小,不断重复着上一辈的故事。 年幼的秦红颜时常被他们欺辱,没有任何缘由,只因为她的瘦弱能让他们感受到凌虐的快感。他们用石头丢她,向她吐口水,辱骂她是没有父母的孤儿,是贱种,是丧门星。 小孩并不全是天使,没有道德规范的小孩往往比恶魔更为可怕。 那群小孩中领头的人外号叫焊头,年龄只比秦红颜大两三岁,块头却很大,胳膊上有块狰狞的烫伤,据说那是他吸毒的父亲在毒瘾犯了时疯狂地将他的胳膊按在了烙铁上留下的痕迹。 焊头就住在秦红颜家隔壁,他妈妈是妓女,在做生意时便让林阿婆帮忙守门。 也许是这个原因,焊头很厌恶秦红颜,总是带领着手下来欺负她。 可秦红颜虽然小,骨子里却有一种不服输的性子。在焊头扇她耳光时,她便紧咬住他的手,任由周围的人狠命踢打也绝不放松。 最终她被打得遍体鳞伤,昏了过去。但焊头的手也被咬得鲜血淋漓,那圈牙齿印记永久地留在了上面。 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躺在破旧的木板床上,屋顶全是蜘蛛网,密密麻麻,看着便让人心惊。 她每天就是看着这样的场景醒来,看了十年。 林阿婆边为她上药,边叹息道:“你的性子,怎么跟你妈一样倔,就算被打死也不肯求饶。” 她张嘴,这个动作却让嘴角的伤口重新裂开,舌尖蔓延出血的腥味:“我妈妈是谁?阿婆你知道我父母是谁吗?” 林阿婆转过头,又恢复了冰冷,不再说话。 这是秦红颜从林阿婆口中听见的唯一一句关于她母亲的话。 她清楚自己得不到答案,久而久之也不再抱希望了。 她想,如果父母爱她,他们断断不肯让自己在这里受苦,唯一的解释便是他们已经遭了意外去世无法寻找照料她;如果他们是刻意丢弃了她,那她何必还要去苦苦追寻那对不负责任父母的下落呢? 自从在焊头的手上留下齿印后,所有人都不敢再欺负她——她虽然弱小,可是真打起来却也是如一只小兽,拼命反击,不见血不撒手。欺负这样的人,代价太大。 更重要的是,她冷冷的眸子就算是大人看了也会胆寒。 从此,焊头在街上遇见了她,也不过是远远地吐口唾沫,骂骂咧咧两句便走了。 她以为自己会从此平静地在城郊村里长大,但在她十一岁那年,林阿婆忽然脑溢血去世了。 十一岁的秦红颜被带到了孤儿院。 离开的那天,她看见焊头躲在门边偷偷看着自己,她从他那复杂的眼神里竟看出了一丝留恋。 奇怪,他不是应该很恨自己吗? 秦红颜没有时间去弄清焊头的情绪,就这样离开了生活了十一年的城郊村。 孤儿院并非是个比城郊村更好的地方。 这里的小孩极度缺乏安全感,为了争宠,为了夺得注意,他们互相陷害,互相算计。 秦红颜不会甜言蜜语地讨老师喜欢,所以衣食住行都是最贫瘠的。 在这里,她唯一的朋友便是乔悄,她们都是安静的沉默的小孩。 孤儿院的孩子最大的梦想便是能被人收养,从此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秦红颜虽然外表漂亮,但因为眼神如同成人般冷漠,也不会刻意讨好,因此长达两年的时间里都无人愿意收养。 直到她十三岁那年,一对夫妻来到孤儿院,领走了她。 这对夫妻家境普通,多年未育,时常吵架。为了挽救婚姻,他们决定收养小孩。对他们而言,秦红颜不过是个工具,所以对她的态度也是不冷不热。 秦红颜的到来并没能挽救他们的婚姻,两年后,她的养母有了外遇,并且与情夫私奔。从此,她的养父一蹶不振,开始整日酗酒。 第二章 (4) 此时,秦红颜已经静悄悄地成长为了美丽的少女——她的胸脯饱满,她的双$腿纤长,她的肌肤有着珍珠般的光泽。 她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越成长越接近完美。 而与此同时,她养父看她的神色也一日比一日露骨。 秦红颜很熟悉这样的眼神,城郊村的男人看焊头的母亲时便是用这样的眼神。 赤$裸的,像是野兽。 秦红颜明白,他看着自己,心里却在想着世界上最龌龊的事。 她本想忍耐着度过十八岁再离家,但继父逐渐地已经不满足于眼神的侵犯,他开始借醉对她动手动脚。 秦红颜向来不是个懦弱的人,她觉得这样的家一刻也不想再待下去。于是便选择在某个她养父外出喝酒的夜晚打包了几件衣服,拿了自己打工存下的钱准备离家。 可就在她即将出门时,她的养父醉醺醺地回来了。 他虽然已有醉意,可神智还算清醒,一眼便看出秦红颜想要离开的意图。 他猛然回想起了自己的妻子,也是在某个夜晚带着他们多年的积蓄与另一个男人私奔了。眼前的秦红颜与他妻子的影像重叠,令他怒不可竭。 他抓着秦红颜的头发,将她拖回卧室,丢在了床$上。 他异常凶狠,竟生生扯下了秦红颜拇指粗的一把发。秦红颜只觉得头皮疼得发麻,似乎有热热的液体从头皮伤处淌下。 她听见男人几近咆哮的声音:“贱人!你居然敢背着我偷男人!你tm居然还敢带着我的钱和他私奔!贱人!贱人!” 他边激动地咆哮着边用手去撕秦红颜的衣领,她则反抗着。挣扎之间,床头的玻璃台灯掉在地上,发出碎裂的声音,听来让人心惊。 秦红颜边拼命反抗边冷冷地望着他:“不要装疯,你明明知道我不是她!” 是的,秦红颜并不是她的养母。这一点,她清楚,他更清楚。 今晚的一切,不过是男人想要寻个理由来满足自己的*,罢了。 在听见秦红颜的这句话后,刚才还在激愤中的男人忽地奇异地愣住了,这一番寂静令他的咆哮显得可笑而做作。 禽兽一旦撕开皮,便能做出世界上最腌臜的事。 他咧开嘴,那张平凡的脸似乎因为这个动作而扭曲,露出了让秦红颜恶心作呕的笑:“老子养了你几年。给你吃给你穿,现在也该轮到你用身子报答我的时候了。” 他开始继续撕她的衣服,边撕边咬牙切齿地低语着:“别说他们给钱让我碰你,就算是不给,这么好一具身子,就算是死我也要碰一回!” 秦红颜根本没有精力去弄清他这句话中的“他们”指谁,她只是偏头,狠狠地咬住了他的手。她的力气很大,甚至咬得太阳穴青筋暴露。 他惨叫一声,接着另一只手开始凶狠地扇她巴掌。只消一下,秦红颜便感觉耳朵嗡嗡作响,唇齿间逸出鲜血。 她疼得厉害,可嘴上却丝毫不放松。就像是幼时那般,狠狠地咬住侵犯者的手,睚眦欲裂,像是要将他手上的肉给咬下来。 他疼得暴怒,抓起秦红颜的头便往地板上死命磕碰着。秦红颜被撞得眼前阵阵发黑,不由得松开了嘴。她的嘴里,满是鲜血,有她的,但更多的是他的。 他捂住鲜血淋漓的手站起身来,用脚踹她的小腹,边踹边大骂着:“tm的,敢咬我!今天看我不弄死你!” 接着,他骑在她身上,双手用力掐住了她的颈脖。他的力气是那般大,根本反抗不了。她无法呼吸,肺部胀得疼痛,身体内有黑色的恐惧如藤蔓缠上她的身体。 这样下去,她会死的。 在窒息的绝望之中,她想起了几年前孤儿院老师带着他们去教堂的那天。她和乔悄偷偷跑出了教堂,在草地上躺着。她看着天空,很确定自己只要熬过苦难,长大后便能够自由自在地生活。 可是她还没有长大,还没有享受过自由自在的生活,难道便要这样死去?她不懂,为什么自己的一生竟是如此悲惨,从小到大没有感受到一点温情。难道说,上帝派她来这个世界的目的就是为了受苦? 可她已经受了十六年的苦,她还没有爱过人,还没有被人爱过,她不能死。 在窒息之中,秦红颜的手向周围胡乱抓着,似乎是想抓$住生的希望。 忽然,她的右手碰触到了一块冰凉,那是床头的台灯摔下来形成的碎片。 此刻,长久的缺氧已经让她浑身发软,她用尽全身的力气,举起手上的碎片向着他的颈脖划去。 如果这个动作没有成功,那这将是她在这个世间留下的最后一个动作。 恍惚之间,她听见了一种奇怪的声音,像是什么液体喷涌$出来的声音。 扑哧扑哧。 屋子里似乎漏了雨,丝丝的液体喷在她脸上,带着甜腥气。 她感觉掐住自己颈脖的手松开了,她赶紧翻身跪在地上,大口大口吸取着氧气。她的喉咙像是已经被掐断似地,疼得她大滴大滴落下泪来。 她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平息下来,恢复了正常呼吸。然而当她再睁开眼时,却看见了骇人的一幕——她养父正躺在地上,双手捂住不断喷血的颈脖,痛苦得双目都要爆裂。而房间里,到处都是他喷出的血雾留下的印记! 她用手上那尖锐的玻璃碎片,割破了他的颈动脉! 他的动作越来越小,很快地,便像是只车祸中的流浪狗,倒在血泊中,不再动弹。 她呆愣地望着眼前的恐怖场景,有瞬间的幻觉,以为自己不过是在噩梦中。墙上的老式钟表咔嚓咔嚓地走着,当时针分针都指到12那个数字时,发出了哐当哐当的响声。 那声音将她的神智迅速拉扯回了现实——她杀人了! 秦红颜猛地张开眼,眼前是昏暗的电梯厢,她还是独自一人待在黑暗里。 她觉得鼻端又再次嗅到了血的腥味,电梯厢内除了她似乎还另有他人。 她感觉到每根寒毛都竖立起来,牙齿静静地上下打颤。 黑暗的密闭空间快要将秦红颜逼疯,她快速地拍打着紧急呼叫按钮,然而那边却始终没有人应答。 她又掏出手机,发现电梯内有信号覆盖,便下意识想要拨打奚欢的电话。然而在最后关头,她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她害怕又是那个女人接听。 对秦红颜而言,在情敌面前失却自尊比死更可怕。 她看着还剩下百分之十电量的手机,咬牙按下了沈盛年的号码。 只响了一声,那边便接通并传来了沈盛年惊喜的声音:“秦姐?” 第12节 秦红颜努力按$压住心内的恐惧,可声音却还是有微微的颤抖:“我一个人被困在电梯里,紧急呼叫按钮失灵,请你帮忙通知下物管。 沈盛年的声音在此刻听来异常沉稳:“我在家,你等着,我马上来救你。” 这个声音让她稍稍安下心来。 秦红颜觉得是时候挂上电话了。当然,如果可能,她不想结束通话。有另一个人的声音响起,至少能驱散电梯厢内的可怕寂静。 可她又不愿意向一个比自己小十岁的男孩求助。 就在她犹豫不决时,那边的沈盛年开口:“秦姐,你一个人在电梯里吗?那就先别挂电话,我陪你说说话,免得你害怕。” 沈盛年的声音其实和往常没什么分别,可是听在秦红颜耳里,却觉得多了股什么味道。 后来回想起来,她才明白,那是成长的男子汉的味道。在这一刻,她觉得他是个能够帮助自己的男人。 电话那头的沈盛年在奔跑着,呼吸急促,边跑他边跟秦红颜聊着天。 “秦姐,你怎么会这么倒霉呢?电梯里就你一个人困着,等会出来了我陪你去买彩票吧,肯定中头奖。” “秦姐,你有没有看最近新出的片子,叫《功夫熊猫》,那里面的主角熊猫的爹居然是只鸭子,哈哈哈,是不是很搞笑?” “秦姐,你看我跑得这么累,体力消耗太大,等会你可得请我吃顿饭。嗯,我想吃韩国烤肉。” 秦红颜并没有回应,而沈盛年也习惯了她的不回应,继续天南海北地与她聊着。 电梯厢内的秦红颜蹲在地上,捧着手机,听着从里面传出的沈盛年的声音,心内的恐惧一点点消失。 想不到,在最危急的关头,竟是这个一直令她抗拒的少年来救了自己。 沈盛年正聊到兴头处,秦红颜的手机电量告罄,自动关机。 电梯厢中又陷入了黑暗,秦红颜将头埋在膝盖上,努力忍耐着。 她仅仅只忍耐了一分钟,电梯门便被人从外撬开,涌$入的光线让她紧闭上眼,沈盛年的声音就在这段刺目的光明中传来:“秦姐!” 因为双脚发软发麻,她是被沈盛年给扶回家的。 沈盛年将她安置在沙发上,为她倒了热水,体贴服侍。 秦红颜捧着热水,努力地一点点将神智收回。 神智回归后,她才发觉自己的脚正被沈盛年放在怀中揉着,不由得大惊:“你干什么?” 沈盛年望着她,眨巴眨巴眼睛,模样在无邪与天真中辗转,半晌方道:“秦姐你不是脚麻了吗?我以前经常帮我表姐这么按脚,特别有效的。” 秦红颜还是觉得这样的动作不妥,想要将脚收回。 沈盛年继续说服道:“秦姐,你是我老师,我这么做也算是尊师重道了。” 沈盛年连“尊师重道”四个字都用上了,那她再继续抗拒下去就反倒显得自己不自然。 秦红颜闭上眼,享受着他的按摩。 沈盛年的按摩手法很巧,轻重适度,每按一下,她脚上的酸麻便要少上一分。 在极度的舒适中,秦红颜回想起今天的事,觉出了不对劲:“你刚说在家里,可你家离我这起码有半小时车程,从我打电话到你将我救出来最多也才几分钟时间,你是怎么赶来的?” “哦,秦姐,忘记告诉你了,我搬家了。”沈盛年很云淡特风轻地道:“我搬到了这幢大楼里,就是你家楼下那间。” 第二章 (5) 秦红颜浑身一跳,长腿差点没将沈盛年踹翻:“你说什么?!” “我告诉我爸妈,说不想出国,打算就留在这里。他们最后也同意了,决定自己出国,留我在国内。”沈盛年说这话时的神态语气就跟说太阳会发光地球是圆的一般正常平静。 秦红颜是孤儿,所以对于父母子女的感情很是陌生。她只是疑惑,难道现在的父母居然开放成了这样,竟敢放心将一个未成年的儿子留在国内? “我觉得你还是出国的好。”秦红颜劝道:“毕竟你还是一个孩子,而且马上面临高考,需要人照顾。” 沈盛年继续眨巴着他那双秀美的眼:“可是秦姐你当初不是说关于我是否要出国这件事,你不会给出意见吗?” 秦红颜的脚在沈盛年的按摩下不发麻了,可是头皮却在他的话下开始发麻。 她这算是作茧自缚? “那随便你好了。”秦红颜只能继续坚持自己那“不给出意见”的态度。 刚她一直处于惊魂未定中,此刻平静下来,忽然嗅到了一股熟悉的檀香味。 而且是属于奚欢身上那特有的檀香味。 那瞬间,秦红颜浑身细胞都兴奋起来——难道他在自己家里? 但这样的兴奋在她看见沈盛年手腕上那串佛珠时便全部熄灭,但紧接着,她体内立即涌起了强烈的不安感。也顾不得什么男女大防,她直接抓住沈盛年的手,急问道:“这串佛珠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哦,你说这个啊?”沈盛年装作不在意地道:“是一个喜欢我的女同学送的。” 是女同学送的?那肯定就与奚欢无关,秦红颜放开沈盛年的手,开始责怪自己的大惊小怪。 那串佛珠奚欢一直戴着,说是他母亲的遗物,他异常珍惜,连别人碰都不能碰一下,怎么可能会落到沈盛年手中呢? 是自己想象力太丰富了。 然而还没等她的心落回原位,沈盛年继续道:“其实按理说起来,应该是她的准姐夫送我的。对了,她准姐夫还是hg公司太子爷付磊的律师,叫奚什么来着?” 秦红颜心内一震,面无表情地替他接上了那个名字:“是不是叫奚欢。” “对对对,就是这个名字!其实我那女同学的爸爸也就是我叔叔的顶头上司付淼。那天下雨,放学时奚欢律师便来接她。据我那个女同学说,奚欢律师爱她堂姐爱得要命,所以对她也很好,简直是有求必应。我不信,便说想要奚律师手上的佛珠。我那女同学便央求奚律师给我,谁知那奚律师根本没有犹豫,直接就取下给我了。我想,那奚律师对小姨子都这样好,对他女朋友还不定怎么chong上天呢。” 沈盛年的这番话说得是滴水不露,没有增加半点情节,即使秦红颜与奚欢对质也寻不出半点不是。然而这一番话听下来,任谁都会确信奚欢与女友之间的深情。 秦红颜闭上眼,将背靠在沙发里,身子一阵冷一阵热。 虽然她不热衷八卦,可在公司人员的七嘴八舌中还是能得到很多讯息:付家下一辈中,只有两个女孩。一个是付淼与前妻的女儿付玲子,一个是付磊与续弦所生的女儿付郁。 也就是说,奚欢的女友,便是付郁。 酸楚的自卑感袭上她的心头。 众所周之,不出意外的话付磊应该是hg公司的下一任董事长,而他的女儿付郁,则称得上是天之骄女。 秦红颜回想起了那个礼貌的女声,心酸得像是要被浸出小洞。 原来奚欢喜欢的,是公主。 而她,连灰姑娘也算不上。 她和付郁的出身,应该称得上是云泥之别。付郁是钻石,而她则只是一粒沙。卑微,渺小,可怜。 这个事实给秦红颜的打击是灭顶的,她可以努力地改变任何事,除了出身。 所以说,付郁是她即使舍去一身皮肉也敌不过的对手。 秦红颜并没有责怪奚欢的意思:这样大的悬殊,是谁都会爱上付郁而不是自己。 她不怪他,真的不怪。 可是为什么,心会酸痛得像是被无名液体腐蚀得面目全非? 她想要大哭,可是却哭不出声音,只能静悄悄地在心头哀悼自己逝去的爱情。 良久,她才意识到沈盛年还在自己面前。 她抹去脸上多余的情绪,虚弱地问道:“你留下或者是不留下确实与我无关,但为什么要搬到我楼下住呢?” 沈盛年垂头按捏着她的脚,双目被额前的碎发遮住。秦红颜看不清他的神态,只听见他那低低的年轻的声音:“因为秦姐一直都是很孤单的样子,虽然那是因为你喜欢这样的生活,可我想你总需要一个人陪在身边。虽然我什么都做不了,但至少能在你寂寞的时候陪着你说说话。我知道自己这么想是不自量力,但这都是我的真心话。” 秦红颜无话可说,她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在她内心深处,确实需要一个人陪伴,即使那个人是沈盛年。 他替她说出了真心话,她无法反驳。 沈盛年继续安静地揉着她的脚,而秦红颜也安静地接受着他的按摩,平时觉得空荡的屋子被这种安静充盈,显出了暖意。 秦红颜忽然觉得,或许这个少年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坏。 事后回想起来,秦红颜还是觉得不妥当。毕竟一个未满17的少年因为要陪伴自己所以特意放弃出国还搬家到了自己楼下这件事,怎么看都会让人胡思乱想。 于是她便对沈昂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希望他这个当叔叔的能劝说下沈盛年重新寻找新家地址。 然而沈昂也是做出了与沈盛年同样很云淡特风清的表情,道:“现在的年轻人,都不会听长辈的话了,而且盛年他其实是个很简单的孩子,秦助理你不要多想了。” 不知为什么,秦红颜忽然有种自己被沈昂坑了的感觉。 之后,秦红颜还负责送沈盛年父母去了机场。 当然,这也是被沈昂坑的。 那天,他说要她帮忙做件很重要的事。秦红颜以为是公事,忙不迭答应。岂料沈昂竟是将车钥匙递给她,让她帮忙送沈盛年父母去机场。 秦红颜在心头将沈昂的祖宗八代都骂了个遍。 沈盛年的父母看上去便是满身的书卷气,待人接物都是颇有礼数,秦红颜对他们还挺有好感。 可是坐在副驾驶室上的沈盛年却对父母挺冷漠,他父母要过安检了,想要最后拥抱下他,他都冷着脸不做声。 然而在父母上飞机后,沈盛年却迟迟不肯离开机场,直到亲眼见到那架飞机起飞才作罢。 回去的途中,秦红颜忍不住教训道:“你这样会伤了你父母的心的。” 沈盛年望着车窗外飞驰过的景色默不做声。 秦红颜无声地叹气,感叹沈盛年果然还只是个不懂事的少年。 然而在下一个红绿灯时,沈盛年忽然开口:“秦姐,你知道吗?我小时候有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没有说一个字。” 第二章 (6) 秦红颜没有做声。 在与沈盛年的相处模式中,两人都已经达成了共识——他负责说,她负责听。 “我似乎从小就比别的孩子要聪明一些,不论是古诗还是外语,只要大人教一遍,我就能牢牢记住。我上小学时,次次考试都是一百分,于是一连跳了两个年级。也许在普通人家里,我这样已经算是父母亲戚的骄傲了。可惜,我错便错在出生在沈家。沈家是个书香门第,上一辈沈家人都很会念书,基本上个个都是大学教授。而我这一辈的几个兄弟姐妹也全都跳过级,个个都是学校第一名。我的父母也许什么都好,但却有很强的虚荣心。他们的虚荣心没有放在物质上,而是放在我身上。他们比不过同辈的兄弟姐妹,便想让自己的孩子胜过他们的孩子。所以我的优秀从来得不到父母的赞扬,他们总认为我不够努力,总觉得我还做得不够好,还不能让他们在亲戚前长脸。于是,我在小学时便没有了休息日,每天我的生活便是上学,去补习班,去考级,孤单而贫乏。” “也许是潜意识里刻意想要忘记,所以小时候的事情我都记不太清楚。唯一有印象的便是我每晚坐在书桌前,完成父母要求的似乎永远也做不完的奥数题。从我书桌前的窗户往下看,便是家属楼的大院,每晚都有与我同龄的孩子在欢快地玩耍,那些稚嫩的欢笑声让我羡慕得很。那时我唯一的快乐便是在做奥数题疲倦时伸出头望望那些玩疯了的孩子,再想象自己是他们中的一员。可是好景不长,后来我父母发现了我的这一行为,就把窗户封住了。是的,用木板,一块一块将房间里唯一的窗户给封死了。在他们钉窗户时,我感觉到那些尖锐的钉子同时钉到了我的心上。” 沈盛年的话音越来越低,到最后竟停住了。 秦红颜知道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她也不追问,继续握着方向盘将车往前开。他们行驶在滨江路上,这是新近开放的道路,车辆行人还很少,空旷的双向六车道在拥挤的城市里如同海市蜃楼。 沈盛年又再度开口:“秦姐,你养过狗吗?” “没有。”秦红颜简洁地给出了答案。 她的童年连自己的生存都无法保证,如何还能负担另外一条生命? 第13节 “我养过,是叔叔送我的生日礼物。其实说起来,我叔叔是沈家的异类,他敢于与整个家族对抗,独自去美国念经济。他是我唯一喜欢与尊敬的家人。当时他问我十岁生日想要什么,我说想要一只小狗。果然,在我十岁生日那天,叔叔送了一条白茸茸圆团团的小狗给我。其实养狗是我从小的愿望,可惜我父母却害怕养chong物会耽误我的学习,从来不让我如愿。而那次,因为是叔叔送的,他们不好说什么,只能勉强应允。其实我的整个童年都是没有朋友的,因为我必须要待在家里完成父母布置的练习题,根本不能出门。久而久之,同学之间的活动也都不再邀请我,他们觉得我是个学习机器,是个怪胎。而人是需要朋友的生物,我很孤独。我把那条小狗取名为小团,小团的到来驱散了我的孤独,我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每天做习题时,它都会乖乖地待在我的脚下,不吵不闹。小团真的是只很乖的狗,但我父母看着小团的眼神却一天比一天厌恶。因为他们觉得我喂小团吃饭,逗它玩耍,都是在浪费学习的时间。” 说到这里,他又停了下来,安静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秦红颜想,接下来的回忆,肯定是让他不堪回首的。 “某一次,我重感冒,头昏脑涨之下去考试,结果只考了九十分,打破了一贯百分的记录。老师安慰我,说我是因为生病才会这样,没有关系。可是我的父母却不这么想,他们将问题怪罪到了小团身上。第二天,他们就将小团送人了。我胸腔难过得像是要炸开,哭着闹着要将小团追回来,但我父母却始终不肯透露小团的下落。我只能求助于叔叔,叔叔二话没说便赶紧去寻找小团,待一打听到下落就马上带去我收养小团的人家。那是离我家两个小时车程的乡下,收养小团的是一位农户,我到他们家院子时,一眼就看见了小团。它正躺在一堆垃圾旁边,嘴里吐着白沫,身体不断抽搐着。那个收养它的农户说,小团是自己贪吃,不小心吃了角落里的老鼠药,就要死了。他还说,平时狗吃了老鼠药,很快就会死。可小团却像是知道我要去,一直苦苦挨着。其实我很清楚,小团很乖,一向不乱吃东西,他是饿的。小团离开不过短短一个月,就瘦成了皮包骨,收养它的人家并没有好好照顾它。它是饿得没有办法,才会去到处捡吃的。” 沈盛年垂着头,嘴角的弧度哀伤至怪异:“在那么痛苦的情况下,小团看见我还激动得想要站起来。可是它已经没有力气了,只能虚弱地摇着尾巴。它一直看着我,眼里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它的眼神里没有责怪,只有留恋。我抱着它,一直抚摸着它的毛,想哭却哭不出来。最后,它的瞳孔放大,再也没有了知觉。那天叔叔送我回家后,我就再没有说过一句话。整整一年,我每天眼前都是小团临终时的样子——它的毛发凌乱稀少,身上全是骨头,甚至还有鞭痕。我父母慌了,甚至到处带我去看心理医生。可我还是没有说话,因为这是我对自己的惩罚。惩罚自己的弱小与无能,让小团受了那些折磨。从那之后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自立,要强大,要保护想要保护的东西。也许是我天生凉薄吧,从那之后,我对我的父母真的再也做不出普通父子母子那般的亲密动作。” 沈盛年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 秦红颜安静地听着,忽然觉得车内有股让人难受的窒闷。她打开车窗,由着带着潮意的江风吹散他们的发。 在这一刻,她终于理解了他。 幼年时的孤独与无助让她与他心灵相通。 她懂他的伤,也懂他的哀。 他们是同类,不需要多余的话语也能懂得彼此的同类。 秦红颜不懂得如何安慰人,面对沈盛年的倾诉,她只说了一句话:“我饿了,你上次不是说想吃韩国烤肉吗,我们去吧。” 从那次后,秦红颜再也没有劝说沈盛年搬离自家楼下。她想,他们两个都是孤独的人,需要彼此的陪伴。 事实上,和沈盛年做邻居也不算是件坏事。 作为一个高智商生物,沈盛年难得动手能力也挺强,只要看眼菜谱,便能做出和厨师媲美的菜肴。 每天下班回家,秦红颜便会去他家吃饭。 她喜欢带甜味的菜:宫保鸡丁,糖醋排骨,蜜汁鸡翅,回锅鱼片。而沈盛年次次做的,都合乎自己的口味。 说这是巧合也太牵强了些。 秦红颜某次实在好奇,便将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沈盛年道:“我每次做一大桌菜,就特别注意你最喜欢的是哪一样,再记下来。慢慢的,也就清楚你的口味了。” 秦红颜想,他的这种行为,不仅仅是细心,而是有心。 与沈盛年做邻居,秦红颜觉得自己不仅饱了口福,还能时刻得到救助。 除了电梯那次,沈盛年之后又救了秦红颜。 那天晚上她进浴室,一不小心便摔倒了,脚踝扭伤,躺地上半天都站不起身。结果没多久,沈盛年便来大力敲门。她通过手机告知了他自己门锁的密码,沈盛年进入后立即将她扶起,抱到了沙发上,又回家取回正红花油涂在她受伤脚踝上帮助消肿。要不是他,秦红颜估计自己得在冰凉潮湿的浴室待上一整夜。 事后她问他怎么会知道自己有危险,沈盛年说他也不清楚为什么,忽然之间就有了感应似地,觉得她家好像有事发生,所以便上来查看。 秦红颜想,或许这就是同类之间的感应吧。 不论如何,她和沈盛年和平相处了下来。 缘分实在是很奇妙的事,当初她避他为蛇蝎。而如今,他却在她生活中逐渐进驻,成为对她而言重要的人。 沈盛年对秦红颜而言是重要的,但奚欢对秦红颜而言却是不可缺少的。 恰恰就是这个不可缺少的人,接连好几个月都没有来与她见面。 秦红颜想念奚欢,与这番想念中理解了刻骨铭心的含义——他确确实实是刻在了她的骨头里,铭记在她心上。即使他有了女友,即使他对自己态度游离,她也是深深地想着他,恋着他。 自从知道奚欢女友是hg公司太子女后,一旦hg公司有聚会秦红颜便找会借口拒绝参加。 然而付长博的七十岁生日宴会这天,沈昂却点名让秦红颜陪同自己参与。毕竟这是公司董事长生日,所有高层管理人员都会去。秦红颜明白自己不能例外,也就应允了。 她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去后静悄悄躲一旁,不多看不多听。 当秦红颜打扮妥当下楼坐上沈昂来接自己的车时,才发现车上还有另一个人——沈盛年。 第二章 (7) “他去做什么?”秦红颜当着沈盛年的面询问沈昂。 沈盛年则端正坐着,一副良善好少年的模样。 沈昂边开着车边轻描淡写地道:“让他提前见识下大场面,以免以后出了社会怯场。” 这个回答无懈可击,秦红颜放弃反驳。 当然,更重要的是,此刻的她没有心情来反驳——她满心想的都是如何面对付郁。 说实话,虽然一直在逃避,可从心底深处,她对那个女人还是很有好奇心。秦红颜想要看看那个让奚欢爱上的女人究竟是什么样子,除了身世之外,她还有哪些能胜过自己的地方。 她想,能让奚欢这样的人爱上的女人,容貌自不必说,性情也是好的,更重要的是,那个女人身上一定有与众不同之处。 只有这样的女人,才值得被奚欢爱上。 她想要去见,但却又害怕自惭形秽。 怀着这样矛盾的心情,她来到了付家位于平湖旁的大别墅里。 付家的平湖别墅占地百亩,建筑面积达一万多平米,里面配套设施齐全,泳池,健身房,影院应有尽有,如同小型的城堡。 而付长博则是城堡中的帝王。 应该说,付长博是让人羡慕的。 可惜月满则亏,他的两个儿子却因为权力财产斗得你死我活,毫不顾忌兄弟之情,这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付长博享受了至上的权力与金钱,就无法享受平凡的亲情。 不过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他的两房子媳都面带笑容,互相维持着表面上的平和。 这样的聚会不单单只是个生日宴会,同时也是公司内部高层人员勾朋结党的好机会。 秦红颜与沈盛年跟在沈昂身后,见到了不少大人物,同时也见识了沈昂的长袖善舞:面对地位比自己高的董事,他不卑不亢,毫不溜须拍马,然而话语之间却让对方感觉无比舒坦;面对地位比自己低的职员,他毫无架子,却于对话之中显露出威仪,让人肃然起敬。 秦红颜觉得,沈昂和不善言辞交际的自己果真是两个世界的生物,难怪他们两不对盘。 沈盛年碰碰秦红颜的手臂,悄声道:“秦姐,你觉不觉得我叔叔很奸诈,完全不清楚他心里想什么,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没等秦红颜给出意见,沈昂冷冷的话便传来:“我倒是劝你少说话。” 沈盛年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他叔叔,见他发了小火,立马不做声了。 秦红颜见到两叔侄暗中的较量,不禁觉得好笑。可那笑意还没有传达到眼睛里,她便听见沈昂招呼道:“付小姐,奚律师,好久不见。” 闻言,秦红颜浑身僵硬。 不可能的!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是误会还是她听错了? 她喉咙寸寸发紧,呼吸不顺,像是挨了天长地久般的时间,那边传来了奚欢的声音:“听说沈经理最近又完成了件大案子,付老先生对你很是夸奖呢。” 追寻他的声音与身影已经成为了她的习惯。 当奚欢开口时,秦红颜下意识便抬头:只见面前站着一对男女,男的身着西服气质雍雅,女的身着白色晚礼服,单手挽着奚欢的手。 那亲密的姿态撞进秦红颜眼里,击得她眼睛生疼。那疼像是有生命般,从她的眼里钻入她的心内。疼得她想蹲在地上喘息。 然而秦红颜咬牙挺住了,即使内里被悲伤击碎成了渣,可在付郁面前她也要是完好的肉身。 她打量着付郁,从头到脚,仔仔细细。然而打量完后,她却失望了。 付郁并不是个大美人,只是比普通人稍稍好看些。她并不像她那个传说中的美人妈妈,而更像她的父亲付磊。她的眼皮稍稍有些肿,整张脸上的五官并没有什么出彩之处,唯一吸引人的便是她身上那股自小优越的家庭条件培育出的高雅气质。她似乎比较内向,并不多话,只是紧挨着奚欢站着,似乎有些紧张,姿势分明是一种依偎。 秦红颜很确定,奚欢不会爱上这样的女人。 秦红颜不清楚奚欢究竟最后会爱上什么样的女人,但她却很清楚,一定不会是付郁这样的女人。 付郁并不是不好,只是让人觉得乏味,缺乏挑战性。 经过多年的相处,秦红颜明白奚欢外表虽然沉稳静雅,然而内心却是深沉狂野。他所想追求的东西,向来是动态的,是鲜活的,是富有挑战性的。 更重要的是,她与奚欢相处多年,她懂他的全部,包括他的眼神。 而他此刻看着付郁的眼神,虽然温柔得像水,然而抛去那层水,内里却是冷漠的荒漠的沙。 他并不爱付郁。 然而秦红颜的新发现给她带来的并非是狂喜,而是层层叠叠的悲凉——他不爱她,却还是要假装爱她,唯一的解释便是为了她的身份。 为了她付家太子女的身份。 如果能娶了她,那他便有享之不尽的财富以及滔天的权力。 秦红颜从没问过奚欢当初为什么要收养自己,为什么要让自己进入hg公司。而到今天,她才逐渐明白,奚欢要的,是付家的财富与权力。 为了身外物,他甘愿娶一个不爱的女人。、 意识到这层,秦红颜感觉到悲凉,为他,也为自己。 在看见秦红颜时,奚欢有瞬间的怔忪,然而很快他便回过神来,重新将眼神放在了沈昂身上。 沈昂继续发扬自己长袖善舞的精神,谦虚道:“那都是付老先生谬赞罢了。” “公司几位董事也对沈经理赞不绝口,同时也认为付淼先生乃是知人善用。有沈经理帮忙,今后付淼先生便是如虎添翼,前途无量。”奚欢继续夸奖。 “那都是付淼先生领导有方。”沈昂继续谦逊。 奚欢是付磊那边的人,沈昂是付淼这边的人,虽是不同阵营,可两人表面上的功夫却做得十分到位。 这些场面话却一句也没有听入秦红颜耳里,她只是安静而悲凉地看着付郁依偎奚欢的姿势,酸楚在四肢百骸流窜。 即使奚欢不爱付郁又如何,付郁一样能得到他。 原来人的出身便决定了命运。 正在她发愣时,一个欢快的少女声音响起:“盛年!你也来了!太好了!” 随着声音,一个苗条的少女身影快速奔来,撞开秦红颜,一把抱住沈盛年的手臂。 原来是付玲子。 秦红颜正在发愣,不提防被撞,差点跌倒。沈盛年立即将付玲子甩开,眼明手快地将秦红颜扶住,关心道:“秦姐,你没事吧?” 秦红颜无意识地摇摇头,最惨的事都已经发生了,还能有什么事呢? 付玲子见沈盛年对着一个大美人满面关切,忍不住嫉妒,当即脱口道:“我只是轻轻碰了碰她而已,哪里就这么容易摔倒了?” 言下之意,便是在指责秦红颜装柔弱。 秦红颜苦笑,想来自己一向被当成顶天立地的女汉子,不曾想还有被当成作天作地的绿茶女的一天。 闻言,沈盛年对付玲子沉下脸来:“你的意思是不想道歉吗?” 沈盛年发起火来时面部表情很平静,可是眼神却是暗沉的黑,让人看一眼便胆战心惊。 第14节 付玲子虽然怕他生气,但性子里的骄横却令她说不出道歉的话,只是嘟着嘴使小性:“盛年,她是你什么人啊,你要这么向着她?!” 付玲子的这番话,成功地让在场人的目光全集中到了沈盛年与秦红颜身上。 奚欢望着沈盛年,目光闪烁不定。 付郁则望着秦红颜,很慢很慢地眨了眨眼。 沈盛年扶着秦红颜的手一直没有放开,他虽然话是对着付玲子说的,可是眼睛却一直看着秦红颜:“她和我有什么关系,是我们之间的事情,为什么要告诉你?” 他这话说得极其暧昧,在场几人面部表情各有触动。 当中属付玲子情绪最为激动,她又急又气,却一时想不出什么反驳的话,只是眼泪在眼圈里打转,怨恨地望住秦红颜。 沈盛年虽然对她一向是爱理不理的态度,可说到底,他对学校里其他女生也都是相同的态度,所以付玲子从来不觉得自己被他忽视。 然而今天在沈盛年身边忽然出现一个成熟的大美女,他立马就转变了以往的冷漠态度,和她说悄悄话,对她献殷勤,看她的眼神充满爱意,而且还为了她当众呵斥自己。 付玲子从小娇生惯养,不论什么只要她想要,父亲都会买给她。长大后因为家境与美貌,所有男生也对她趋之若鹜。她人生中唯一的缺陷便是沈盛年不爱她,所以她一直为之努力。 她确实是故意撞击秦红颜的,谁让沈盛年对她那般好? 付玲子的人生格言是——只要是自己想要的东西,和她抢的人都得付出代价! 在紧张的气氛中,唯有沈昂拿着香槟,慢悠悠喝下,眼神里有看好戏的笑意:爱情啊,嫉妒啊,第三者啊什么的剧情,实在是百看不厌啊。 第二章 (8) 付玲子从小顺风顺水,哪里受过这般委屈,又不能对着沈盛年发火,只能将一腔愤恨发泄在了秦红颜身上,对沈盛年道:“她有什么好啊,你这么护着她?你看她一副狐媚的模样,就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女孩!” 平日里,同时对付十个付玲子秦红颜都觉得不是问题。然而此时此刻此地,她的这句话却生生地抽走了秦红颜的斗志与力气。 诚如付玲子所言,她确实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女孩,她甚至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 原来人的出身是外表就能看出来的,是刻在骨子里,印在命运中的。 秦红颜忽然有个想法:要是她的出身也是如付郁这般,那奚欢是否也会喜欢上自己呢? 可是出身,确实是她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的东西啊。 秦红颜只顾脑内思绪拂动,也就没对付玲子进行反击。 她虽没有反击,可沈盛年自然是不肯罢休,只见他眼眸微沉,眼看就要对着付玲子发火。 可就在这关键时刻,付郁开口:“玲子,不许这么没有礼貌,快跟秦小姐道歉!” 她这么一说,沈盛年倒是不好发作了。 而付玲子虽然跋扈,可看样子却很服自己的堂姐,顿时气焰小了不少。 沈昂微挑眉宇:“我这还没介绍呢?付郁小姐怎么认识秦小姐?难道你们之前见过面?” 这话让秦红颜心中一动。 之前,她与付郁确实是在电话中有过交集,难道说她认出了自己的声音? 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可能:自己的声音在电话里听着和真人有很大区别,再加上那次她也只短短说了一句话,付郁应该不会认出。 更何况奚欢的手机里,向来存的是自己的英文名jayne,暴露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听见付郁的话,奚欢眸色暗自流转几番。 付郁则笑得大方而坦然:“谁都知道,沈昂先生身边的助理是位明艳大美人,这位小姐跟在你身后,外貌又符合传说中的美艳,所以我就猜想她必定是秦红颜小姐了。” 闻言,秦红颜稍稍安下心来。 而沈昂打趣道:“付小姐果然是冰雪聪明,难怪奚律师如此倾心。” 此话一出,付郁脸红了,只能垂头掩饰。而奚欢则揽住她的肩膀,笑着对沈昂道:“沈经理最爱说笑了。” 这一副亲昵的模样,在秦红颜看来,却如同是万箭穿了她的心。 实在是没有心情与他们再演出平和欢乐的场景,秦红颜道:“我有点饿,去拿点东西吃,你们慢聊。” 她知道自己的这番举动很突兀,甚至称得上是无礼。但她实在没有勇气再留下来,看着付郁与奚欢相拥相抱。 秦红颜说完后没有更多的寒暄,径直离开。 沈盛年踏步便要去追,可是却被付玲子给拦住,从未遇见过挫折的富家小姐脸上是必胜的执着:“沈盛年,我有话跟你说。” 沈盛年眼神眷恋地望着前方秦红颜的身影,对付玲子的答话却是冷而又冷:“正好,我也有话跟你说。” 付家几百平米的宴会厅里热闹喧哗,秦红颜只想要远离人群,她来到了冷清黝黯的泳池边。 夜里的泳池十分安静,映着月色,显得波光粼粼。 她在泳池边坐下,脱去高跟鞋,将脚放在了水里。再舒适的高跟鞋,穿久了,一样让脚僵硬酸疼。 虽是初夏,可夜里的水仍旧还有凉意,刺得她不由得“嘶”了一声。 然而浸了段时间,双腿便习惯了水的温度。 原来人的适应性是如此强大,任何事情都能习惯。 那么她呢?能够习惯没有奚欢的日子吗? 秦红颜用脚划动着水,泳池边荡起了圈圈涟漪,那涟漪让人犯了糊涂,她像是瞬间又回到了很多年前。 那年她刚满二十,放暑假时回国,不知怎么的就对奚欢说起了学校里同学邀她去游泳,她却不会,被大家善意嘲笑的事。 奚欢听了,二话没说,隔天就去给她在高档私人泳池办了卡,每天有空就教她游泳。 奚欢虽然外表文雅,可是在教导她方面却很严格,训练时毫不留情,让她呛了不少水。 她记得在不知第几次的狼狈呛水后,她问他:“难道一定要学会游泳吗?” 她记得他很认真地回答道:“你必须得保证自己没有弱点。” 奚欢也是这样要求自己的,努力学会各项技能,用盔甲保护起自己所有的弱点,或者是,消灭自己的弱点。 在奚欢的严格要求下,秦红颜学会了游泳,从五米,到十米,再到能环泳池游一周。 那时她年轻,玩心重,便故意在游到泳池中时假装腿抽筋溺水。 很快,泳池边的奚欢便跳下来将她救起。 她本来想要在他救自己时便睁开眼解释说这不过是个玩笑,可是他的怀抱竟是那样紧,紧得她像是拥有了全世界的安全感。 而安全感一向是她生命中最为缺乏的东西。 她就像是穷人得到了金子,因为太渴望了,所以握紧住便不肯再撒手。 傍晚的泳池除了他们空无一人,他将她抱着上了岸边。她的背上垫着柔软吸水的毛巾,隔绝了地面的寒冷。她紧闭着眼,听见他的声音低低的,带着点笑意:“你再不睁开眼睛,我就要吻你了。” 她想,他一定是在开玩笑,所以仍旧紧闭着眼,不做声。 然而紧接着,她的唇上便起了层温热的柔软感。 那柔软感的给予者,是另一双唇。 奚欢的唇。 在她的记忆里,那是再美好不过的一个吻。 一团火在他们双唇相碰之处燃起,迅速地将她焚烧。 她的肉身,她的灵魂,都烧成了灰,全被他吸入,依附于他的身体。 秦红颜闭上眼,用指腹抚mo着自己的唇。 那触感如此清晰,那回忆如此鲜明,就如同昨日的场景。 那么刚才他与付郁相拥的场景,究竟哪一个才是自己的幻觉? 秦红颜正在恍惚,身后忽然响起了记忆中的声音:“jayne。” 有一瞬间,她以为自己是幻觉,于是默不做声。直到一双熟悉的手从后将她环抱住,她才敢相信来人是真实而非回忆。 他们就这样相拥着,仿佛要到地老天荒,而实际上,这也不过是一瞬。她躺在他怀里,那个曾经给予过她全世界安全感的怀抱却变了味。稀薄的安全感如同稀薄的氧气,让她喘不过气来。 秦红颜直接问道:“告诉我,你究竟想要什么?” 虽然理智告诉她,是个人便会被付家的金钱权势给迷昏了眼,可秦红颜在内心深处还是认为奚欢不是那样的人。 但除此之外,付郁还能给他什么?秦红颜想要奚欢给出个答案。 但他却没有回答,只是将脸埋在了她的颈脖后,像是只疲倦的战鸟回巢的姿势。 他只有在她身边才能放下戒备,才能得到喘息的机会。 他不愿回答的问题,秦红颜一向不问第二遍,她只是喃喃问道:“你究竟是为了什么才让我进付家的公司?是为了帮助你在付磊面前立功吗?立功之后好有资格娶付郁吗?那是不是等你娶了她之后我就完成了任务?那到时候我就可以离开了是吗?” 当听见秦红颜说要离开时,奚欢环住她的手不自觉地收紧,紧得她险些窒息。 “jayne。”奚欢说话时,热气便喷在了她的颈脖上,引发了微微的悸动:“我需要你,这辈子我都需要你。” “那你要我怎么办呢?要我安静地待在你身边,安静地看着你和别的女人结婚生子吗?” “我不会让你看见这些的。”奚欢声音清朗如同今日的月色。 秦红颜只苦笑着摇摇头,并坚决地拉开了他拥住自己的手。 奚欢也没有抗拒,顺势放开了她,并站起身来,道:“刚才站在你身边的那个少年就是沈昂的侄儿沈盛年吗?” 秦红颜点点头,只是疑惑为什么奚欢会忽然提起沈盛年。 奚欢继续道:“就如同你说的那样,他不是个简单的孩子,以后还是少和他往来吧。” “他只是性格古怪孤僻了些,并没什么恶意。”顿了顿,秦红颜叹息道:“而且至少在我寂寞时,在我遇见危险时,他会出现。” 奚欢不咸不淡地道:“看来,你对他的感情,有了变化。” 秦红颜听出了他语气中的不自然,解释道:“他不过是个孩子。” 奚欢缓声道:“他不是个简单的孩子,任谁都看得出,他看着你的眼神很热烈。” “十七八岁的少年对熟女有些想象也很正常,只是一时的迷惑,当不成真的。”秦红颜似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 奚欢的语气却很是郑重其事:“jayne,我希望你答应我,和他保持距离,ok?” 秦红颜疲倦地叹气:“好,但我也希望你答应我,至少在今晚,不要让我再看见你们太过亲密的举动。” 这是她唯一能提出的,卑微的要求。 月色之下,秦红颜的身影纤细而单薄,与她平日的强势形成鲜明对比。 只有奚欢清楚,秦红颜还是十年之前那个充满不安定感的小女孩。 第15节 奚欢伸出手,想要抚mo她的发,然而还没触及,一个声音响起。 “秦姐,原来你在这里,让我好找。” 秦红颜回头,看见了快步走来的沈盛年。 第二章 (9) 沈盛年从树丛中走出,肩上染着几片洁净纯白的玉兰花瓣。花瓣纯净至极的颜色与他眼内的妖异陈黯形成鲜明对比。月色如柔光般洒在他身上,然而他整个人却仍旧像是浸在阴影中,影影绰绰的。 他走得很快,但是姿势神态并不显出急躁,反而带上了丝闲适。 走到两人身边时,沈盛年像是才发现奚欢般,“咦”了一声:“奚律师也在这里?付郁小姐呢?怎么没陪着你?” 沈盛年说话时的表情语气都很自然,可是秦红颜却有种怀疑,觉得他像是故意在提及付郁。 奚欢并没有慌张,只是缓声解释道:“她与朋友在聊天,我酒有些上头便出来透透气,恰好在这里遇见了秦小姐,才刚聊了会天你便到了。” 他的这番话说得毫无漏洞,沈盛年也挑不出什么破绽。 秦红颜还在为刚才与奚欢的那番对话而恍惚,且见来人是沈盛年,并没有在意,只是继续将脚浸在泳池里。 沈盛年没有再与奚欢做更多的纠缠,直接越过他来到秦红颜身边,单脚跪地,将秦红颜的脚抱上岸,又褪下自己的外套,将那双白玉般的美足裹住,把沾染上的水珠细心擦拭干净。 他边做边埋怨道:“秦姐你本身就体寒,还把脚放在凉水里,对身体很不好的。” 因为沈盛年常在家为秦红颜按摩,她已经形成习惯,所以一时也任由他将自己的双脚抱住。然而不自觉地抬头,当触及到身边奚欢的眼神时,却惊醒了。 奚欢的眼神,黑得如同深夜,没有一丝亮光,在那黑色下面,有什么东西在涌动。 秦红颜这才意识到自己与沈盛年的姿势实在是太过暧昧,忙将脚从他怀里抽出,迅速站起身来。然而她起得太猛,脚下一个不稳,身体重心倾斜,眼见着就要摔倒。 幸而两只手同时伸出,将她稳稳扶住。 两只手的主人,分别属于沈盛年与奚欢。 他们的这番举动全是下意识的动作,可当秦红颜站稳后,他们两人却看着对方,都不放手。 沈盛年的目光是执着狠厉,奚欢的目光则是深沉阴暗,两人像是暗中较劲般,将秦红颜往自己的方向拉扯。 此刻的秦红颜彻底恢复了平静,见到这一场景,也不由得好笑。只是那笑容里却透出了苍凉——他们是将自己当成物品在争夺吗? 她叹口气,道:“放开吧,我已经站稳了。” 然而两人却没有松手的迹象,秦红颜瞬间冷了声音冷了面孔:“我,说,放,开。” 秦红颜翻脸并不是一件好玩的事,两人犹豫片刻,同时松了手。 虽然两人没有进一步的举动,但言语之间仍旧是暗潮涌动。 首先是沈盛年先挑衅:“上次夺了奚律师的佛珠,实在是不好意思。但我这个人性子就是有些古怪,看上的东西就是印在心里,一定要得到才行。” 奚欢低头转动着手腕上的表,淡淡道:“不要紧,我也年轻过,明白年轻人都是这样,看见好东西就想要,但新鲜感过了也就立马撩开手了。” 沈盛年笑着反驳:“我倒不是这样只图新鲜感的人,我喜欢的东西,就是永远喜欢。而且我这个人比较小气,不像奚欢律师这样大方,连佛珠这样珍贵的东西都舍得送人。我呢都是偷偷藏起来,舍不得让人见到,免得被人夺了去。” 说起那串佛珠,秦红颜也觉得奇怪。她好几次提出想要让沈盛年把佛珠转送给自己,可他却一改平日对自己有求必应的态度,说什么也不干。而且沈盛年还将那串佛珠放在隐蔽处,不轻易示人。 奚欢的声音不喜不怒,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上次你说只要和佛珠待的时间长了,它自然也就会忘记原主人。其实这句话真的错了。有些佛珠性子固执,它把谁当成主人,那个人便永远是它的主人,旁人夺去了怎么暖怎么哄也没用。到了一定时候,它自己便会回到原主人身边,你信吗?” 沈盛年缓慢地笑了,他转而询问秦红颜:“秦姐,你信吗?” 秦红颜抬头望着头ding的月,这天是十五,月亮是完美的圆,有着模糊的光晕毛边。虽然它圆满得完美,但却有一种到盛时的悲哀,谁都知道它的下一刻便会逐渐出现缺陷。 月满则亏,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有完美的事,永远不会让人轻易如愿。 倦意从她骨子里透出来,秦红颜道:“出来的时间太长,我先回宴会厅了。” 说完,她径直越过两人,准备穿过玉兰树返回宴会厅。然而走到第一棵玉兰树前时,她停下了脚步。 秦红颜转过头来,她身着黑色的晚礼服,周身皮肤在月色下显得雪白,身材高挑纤细,整个人如同神女,高贵出尘, 她说:“还有,我觉得你们应该问一问佛珠自己的意见。” 说完这句话,她转身便走。 刚才的秦红颜像是散发出华光,完美得不像是凡人,这场景令目睹此情状的两个男人也有瞬间的失神。 清醒过来后,沈盛年随即追赶了上去。 很快,刚才还剑拔弩张的泳池边就寂静下来,只剩下奚欢独自望着已然平静的一池碧水,久久驻足,没有离去。 秦红颜很想要自己冷静下,于是便刻意躲过了沈盛年,来到偏厅。 付家的每个房间都是奢华装修,复古典雅,果真是所华美的城堡。 可是这样的华美,跟自由相比,究竟谁更重要呢? 在秦红颜看来,自由是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所以她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会为了一所华美牢笼牺牲自己的自由。 秦红颜正在发愣,忽然身后有气势汹汹的脚步声传来,她转头一看,不由得头疼——刚避开了沈盛年,又来了个付玲子,今夜果真是个多事的夜。 只见付玲子快步冲到她面前,脸上是一脸嫉恨。她看着秦红颜,脑海里回想起刚才与沈盛年之间的对话。 第二章 (10) 刚在宴会厅里,见秦红颜离开,沈盛年也准备去追,可却被付玲子给拦住,说有话要告诉他。 沈盛年跟着付玲子来到花园里,正是初夏,园子里花团簇拥,暗香浮动,是个适合谈情说爱的好地点。 付玲子将沈盛年约到这里,开始倾诉自己的一番深情。 她说自己从见到他时便喜欢上了他,一直喜欢了这么多年,从没改变过心意。她说她为了他拒绝了家里人的联姻要求,就是为了和他在一处。她说无论他要去哪里,她都会跟着走。她说她已经爱他爱得无法自拔。她请求他接受她的感情。 付玲子从来没有这样低声下气过,可是再高傲的人,面对自己所爱的人时,都会身不由主地自卑。 她的这些话藏在心中时日已久,所以说出来时也算是情真意切,字字真诚。如果是普通的男人,在面对这样一个美丽少女诚挚的求爱时,即使对对方没有感情,至少也会感动。 然而她面对的却是沈盛年。 只见沈盛年双手插在裤袋中,双目放空地听完了付玲子的告白,接着嘴角弯出个讽刺的弧度:“付玲子,我以为我平时的表现已经很明显了,结果还是让你误会。那么现在我就把话说明白:我对你没有意思,以前没有,现在没有,未来更不会有。我希望你以后还是把我当成一个不熟悉的同学,当然最好是把我当成一个陌生人,一个从没认识过的人。从今往后,我们遇见了也不要打招呼,互不打扰。” 他的话语像是一根冰锥直接刺中了付玲子的心脏,疼得她暴怒。 她都已经舍去了自尊与骄傲,可他却还是没有一点动容。 他将她的爱意随意践踏,仿佛那是世界上最卑贱的东西,不屑一顾。 她感觉到愤怒,也感觉到悲哀——即使他这样对待自己,可是她还是爱他,还是想要不顾一切地得到他! 付玲子绝对不承认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她家境富裕,外表美丽,男人不可能对她不动心。而对于沈盛年的冷漠,唯一的解释便是那个女人的出现。 那个叫秦红颜的女人。 “你是不是喜欢那个秦红颜?!”想起那个穿着黑色礼服,身材凹凸有致,肌肤盛雪的秦红颜,付玲子便气得咬牙切齿。那个女人一出现,在场的男人基本上目光都集中在了她身上,果真是狐媚。 “不。”沈盛年一口否认。 只是没等付玲子放下心来,他紧接着补上:“我不是喜欢她,我是爱她。” 他的语气表情都很平静,可是任由谁都看得出,他说的是再真不过的真话。 付玲子气得手握成拳,说出的声音也尖锐了:“可是她比你大那么多!” “是的,她比我大十岁,所以呢?”沈盛年反问,他的表情就像是付玲子说出了一句再平常不过的话。 付玲子从身体内里生出一阵慌乱:关于他们年龄差异这件事,沈盛年竟是一点也不在乎的! 世人觉得他们不可能在一处,是因为他们的年龄差距。可是如果沈盛年完全不在乎这一点,那他们便是可以自由相爱的男女! 这个认知让付玲子感觉到慌乱。 她清楚,自己单凭外貌,是敌不过秦红颜的。而她能胜过秦红颜的便是家世,而这恰恰又不是沈盛年所看中的。 也就是说,在与秦红颜的抗争中,她竟是没有半分胜算?! 付玲子从没感受过这种不如人的情绪,当即气得口不择言:“那个老女人究竟有什么地方好?她是不是使出什么下贱招数在chuang上勾引你?她……” 付玲子没能将话说完,因为沈盛年用食指指住了她。 他的眼睛里散发出渗人的冷,而他的食指,秀致雪白,却有种凶器的锋利。 沈盛年指着付玲子,一字一句道:“不要再让我听见你说她一句坏话,否则,我不介意打女人。” 付玲子本身便有大小姐性子,越是不让她做的事,她偏偏便要去做。如果是平日,她根本不会理会对方的威胁,肯定要继续谩骂。 然而今晚她却住嘴了。 因为面前的沈盛年,他的表情在月色下十分阴冷,眸子里妖异的光让他看上去像是来自地狱的修罗。 付玲子有种感觉,如果她再敢对秦红颜骂出一句,沈盛年便敢杀了她。 她被吓得呆住,等沈盛年走了许久,才回过神来。 可是她毕竟是付玲子,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付二小姐。今晚的这番侮辱让她浑身都燃起了怒火,这腔怒火焚烧得她快要窒息,她到处寻找,想要找到那个令她受到侮辱的源头——秦红颜。 终于,在偏厅里付玲子找到了正静坐在沙发上沉思的秦红颜。 她沉思时的安静敛去了她一身的艳光,令她呈现出高贵的模样。 这样一个兼具艳丽与高贵的女人,让付玲子恨到了极点。 她居高临下望着秦红颜,道:“我打听到了,你就是沈昂手下的助理。我告诉你,就连沈昂也必须听我爸爸的。所以我警告你,给我老实点,不然你不仅没办法在hg公司待下去,也别想在其他公司待下去!” 付玲子放狠话放得是酣畅淋漓,然而对方态度却很是淡漠,秦红颜只是垂目望着自己的丹蔻,默不做声,像是根本没听见付玲子的话,根本没看见她这个人。 付玲子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怒火不仅没泻出,反而燃得更旺,她话语也更加无礼:“你耳朵聋了吗?听不见我在对你说话吗?还是说,你的眼睛只看得见男人?哼,你这样的女人,我见得多了。每天就只想着怎么爬上男人的chuang,怎么勾引男人,真是骚……” 付玲子没能骂完,因为秦红颜忽地站起身来。 秦红颜的身量本来便高,穿上高跟鞋后更是高了付玲子大半个头,不用说话,直接从气势上便压倒了付玲子。 只见秦红颜开启红唇,声音冰冷:“我的眼睛并不是只看得见男人,而是只看得见人。” 言下之意,便是讽刺付玲子不是人。 付玲子牙齿紧咬,正要反击,却听见秦红颜继续道:“还有,以后麻烦你威胁人时,要说清楚,什么叫做放老实点?” 付玲子将双手放置于xiong前,冷睨着秦红颜,道:“让你放老实点的意思就是,离沈盛年远一点,不要勾引他。” 秦红颜无声地笑了。 真是怪了,怎么今晚所有人都要让自己离沈盛年远些呢? “你听懂了吗?”见秦红颜一副不在意的模样,付玲子急了。 秦红颜收敛起笑容,正色道:“我是不是要远离他,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你没有办法命令我。而且,在我没出现之前,他就对你没意思。就算我离开了,他一样对你没意思。所以,你并不该把这笔感情债算在我头上。” 第16节 秦红颜并不愚钝,一眼便看得出沈盛年与付玲子之间的感情纠葛。 秦红颜的这袭话挑得再明白不过,付玲子顿时感觉自己像是被扒光了衣服,羞愧难当。 对于女人而言,最难过的事便是在情敌面前丢脸。 付玲子xiong腔中的怒火让她丧失了理智,她伸出十指向着秦红颜扑过去,想要将对方那张完美的脸撕得稀巴烂。 人在极度的愤怒中,只能用这种原始的肉搏方式发泄愤怒。 就在付玲子即将要碰触到秦红颜时,秦红颜却迅速而巧妙地避了开来,而付玲子收不回动作,往前一扑,竟重重跌倒在地。 秦红颜躲避的时间很是巧妙,稍晚一秒,她便会被付玲子伤到;稍早一秒,付玲子便能稳住脚步,不会跌倒。 秦红颜要的便是这样的结果。 她向来不是锱铢必较的人,但也从不任人宰割。城郊村的生活让她明白,以暴制暴也算是解决问题的一种好方式。 付玲子跌倒在地,剧痛激出了她的眼泪。在泪眼迷蒙中,她望向站在面前的秦红颜。 她却发现,秦红颜看着自己的眼神,充满了冷漠,那种冷漠直击人心,让人禁不住打颤。 不知为什么,在那瞬间,付玲子觉得她在秦红颜身上竟看见了沈盛年的影子。 秦红颜冷然道:“我劝你,若是想得到心仪的男人,就把心思用在男人身上。女人和女人之间争斗,姿态真的很难看。” 她的话刚说完,门口便响起了掌声。 秦红颜循声望去,发现门口站着两个女人。一个是付郁,一个则是一位四十岁左右保养得当的美贵妇。 鼓掌的正是那位美贵妇,只见她五官精致,举手投足间都是贵气与雅气。更重要的是,她肌肤是一种近乎透明的白皙,光滑完美,全然没有中年妇女惯有的斑点。 秦红颜有所耳闻,付磊的第二任妻子,也就是付郁的生母唐婉余,传说中就是位出名的白美人。 现今看来,这位美贵妇便是唐婉余。 仔细看去,付郁五官与唐婉余全不相似,但皮肤的白皙无暇以及周身的贵雅气度却是如出一辙。 “秦小姐的这番话果真是剔透,如同暮鼓晨钟。”唐婉余放下手,她手上那鸽子蛋大的钻戒在空中划出刺目的光:“但秦小姐不觉得,和小自己这么多的女孩子斗气,太过较真了些吗?” 秦红颜敏感地嗅出唐婉余话中对自己的指责,正要说什么,从门外又走入一个人。 正是刚才才与她在泳池边相拥的奚欢。 第二章 (11) 秦红颜没有想到,今天见到奚欢的机会比过去半年都多。只是可惜,今天他的身边总是站着另一个女人。 奚欢没有看秦红颜,只是帮着付郁将摔倒在地上的付玲子给扶了起来。 付玲子见身边俱是自己的家人,顿时也起了精神,忙指着秦红颜诬陷道:“姐,大伯母,这个女人推我!你们得替我讨个公道!” 这完全是指鹿为马,颠倒黑白。 秦红颜从心底冷哼一声,倒没有说话。 “秦小姐,你不做什么解释吗?”唐婉余白皙无暇的皮肤在灯光下看来,完美得人产生了距离感。 “我需要做什么样的解释呢?”秦红颜反问,她的红唇微抿着,带着嘲讽的形状。 她清楚,唐婉余以及付郁早在门外将刚才她与付玲子的争执看得一清二楚,谁对谁错,她们当然清楚。 只是她们帮的,到底是自己家里的人。 果然,唐婉余道:“你作为hg公司的一名职员,却在董事长的生日宴会上将他疼爱的小孙女给推倒在地,你难道不觉得这是很无礼的行为?” 秦红颜反唇相讥:“我倒觉得,混淆是非以及助纣为孽才是很无礼的行为。” 在秦红颜心中,混淆是非的是付玲子,而助纣为孽的则是唐婉余。 唐婉余自然听出了秦红颜的话中有话,当即冷笑道:“秦小姐果然是牙尖嘴利,但你再随性,出来做事,也得要懂得规矩,清楚自己的身份。玲子是你上司的女儿,她说了是你推的她,就一定是你推的她。” 秦红颜气极反笑:“这又是什么规矩,是hg公司自创的规矩吗?如果是这样,应该写在员工手册上让大家熟记遵守吧。” 唐婉余微笑,那笑容现实到坚硬:“这不止是本公司的规矩,更是这个世道的规矩。觉得委屈吗?那也没办法,只能怪自己命不好,投胎时没有选好父母。既然出生便是下等人,就不要再得罪上等社会以及……觊觎上等社会。” 接着,唐婉余忽地将头转向奚欢,问道:“你觉得我说得对吗?奚律师?” 唐婉余的这个举动让秦红颜觉出了无比的愤怒,她明白,唐婉余这招算是指桑骂槐。既伤了她,同时更是想伤奚欢。 唐婉余如何侮辱责骂她都无所谓,但她绝不允许别人侮辱奚欢。 秦红颜正要对着唐婉余发作,可奚欢却远远地给了她一个制止的眼神。 那眼神里有严厉的警告,甚至还有一丝哀求。 秦红颜只能作罢,生生地将话咽下喉咙,她的喉咙因此涨得疼痛。 此时,一直默不做声的付郁开口道:“妈,这件事也不能责怪秦小姐,也是玲子太冲动了,刚才在外面便与秦小姐发生了争执。况且今天是爷爷的生日,也不要将事情闹大,大家各退一步也就算了。” 唐婉余在面对付郁时倒是收敛起了全身那冰冷的高贵,眼神充满了柔情,她握住付郁的手,道:“什么是大家闺秀,你这样的才是大家闺秀。可你啊,把人想得太单纯了,最后受苦的只有自己。” 付郁也握住唐婉余的手,道:“妈,爷爷马上就要出来了,我先陪你去补下妆吧。奚欢,麻烦你把玲子带出去。” 很快,其余四人便离开偏厅,刚才的一室嘈杂全都消失,如同从未存在过一般。秦红颜独自坐在沙发上,望着面前的空气出神。 刚才,付郁叫了奚欢的名字。 那是秦红颜第一次听付郁叫奚欢的名字,软软糯糯的,有种情人之间的喃呢。 付郁可以光明正大地用这样亲昵的语气表现出与奚欢的亲密关系。 而她自己呢,却连爱奚欢这件事都必须要隐藏。 秦红颜为自己感到悲哀。 付郁陪着唐婉余回到房间,唐婉余径直坐在梳妆台前补妆。 她对自己的容貌很有信心,即使不再年轻,可她的美貌仍旧存在,从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 付郁与镜子中的母亲对视,良久,忽然道:“妈,我不希望你再对奚欢说那些话。” “你是指,我暗示他的出身低,配不上你的那些话?”唐婉余闲闲地道:“可我说的却是实话,他的父亲名义上是我们家的私人律师,说到底也不过是个下人,而他的母亲……算了,有些事你不必知道。但我想让你知道的是,你以后是要和同等身份的人联姻。所以现在玩玩倒是可以,可不要明目张胆,闹出事情,也不要妄想与奚欢结婚。” 付郁坐在chuang上,随手拿起了chuang头柜上的珍珠项链。那串珍珠颗粒饱满,色泽莹润,价格不菲。但付郁就这么随意地把玩,毫不在乎。 她的语气也是这般随意:“如果我说,一定要和他结婚呢?” 唐婉余倒是没有生气,她只是抬起头,从镜子里与付郁的眼神对视,语气中有染着凉意的警告:“别说你爷爷和父亲不会同意,我是第一个就站出来制止的。付郁,你应该了解我的手段。你是我女儿,我不会对你做什么。可是对待奚欢,我可是能够让他吃够苦头。” 闻言,付郁垂目,不再说话。 见女儿这副模样,唐婉余软下了语气:“其实,你就算和别人结婚了,私下里也一样可以和他往来。家族联姻后,夫妻双方都是各玩各的,这种事情不是很常见吗?你呢,就当好你的付家大小姐,享受荣华富贵,又可以和奚欢私下约会,不是很好吗?” 付郁仍旧不答话。 唐婉余长长叹口气:“我是真的想不通,奚欢到底是哪一点吸引了你。” 付郁忽然低低地道:“他哪点都吸引我。” 唐婉余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起身道:“你爷爷快出来了,我们下去吧。” 唐婉余与付郁下了楼,没多久,付长博便在众人的簇拥下出现了。 付长博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近年来已经鲜少出现在众人面前。这次公开亮相,也不过是为了冲破前段时间他病重的谣言,想要稳住人心。 付长博年轻时长相俊俏,博得了付磊母亲,当时的大家族陈家小姐的青睐。他入赘后,因为聪明肯干,很快便在陈家建功立业,最终又通过种种手段,夺得了陈家的大笔家产,建立了付氏产业。 付长博成功之后,第一件事便是养了另一个女人,生下了付淼。 陈家大小姐因此气出了病,缠绵病榻十多年,最终去世。 据说去世之前,还没有允许付长博去探望。而付长博在发妻去世后第二天便又新养了一位情妇,与之公开寻欢作乐。 就是这样一个靠着容貌成功上位的男人,到了晚年,却还是同样衰老:双目垂下,动作缓慢,皮肤松弛,遍布老年斑。 他在台上先是感谢大家参与宴会,接着又说了对hg公司之后的期望,最后他宣布今后会逐渐将公司事务交给大儿子付磊打理。 这个消息等于是变相宣布公司下任董事长非付磊莫属。 台下,付淼的脸色很不好看,而莫娟眼中则是变幻莫测。 宣布完毕后,付长博下台,带着子孙们依次与重要来宾敬酒寒暄。当敬到地产大亨黄子峰一家时,付长博笑容更盛。 黄家与付家都是大家族,如果能合作,对双方都有很大裨益。 而最好最令人放心的合作方式,便是联姻。 付长博对付磊做了个眼色,付磊立即会意,将付郁介绍给了黄子峰。黄子峰也是深谙此道,对付郁赞不绝口,将自己身边的儿子黄华道介绍给了付郁,并暗示说年轻人可以多做朋友,多出去玩耍。 黄华道很是殷勤,当即便约付郁明天出海钓鱼。 付郁垂目,半晌也不答话。 唐婉余暗中用力碰了碰她,终于,付郁像是下了决心般,道:“对不起,明天我和朋友有约会。” 黄华道倒是不介意:“那没事,改天吧。” 本来这事已经过了,可站在旁边的莫娟忽然嗤地笑了出来:“小郁,你说的朋友是奚欢律师吗?我刚无意中听见你们约好明天去兜风?我怎么见你最近时常和奚欢律师出去,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情侣呢。” 莫娟的声音ting大,此话一出,周围都瞬间安静。 付磊夫妇恨恨地望着莫娟,气恼她在此时提出奚欢。不过还好只要付郁否认,倒不会出什么大乱子。 然而付郁却平静地说道:“是的,我们是在交往。而且他在前些天已经向我求婚,我已经答应了。”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惊住了。 当中情绪最为震惊的,却是站在他们这群人身后,正端着酒杯陪在沈昂身后的秦红颜。 奚欢已经向付郁求了婚! 他向她求了婚! 他竟已经向她求了婚! 第二章 (12) 秦红颜以为,今夜最难熬的事情已经过去——她已经亲眼见到奚欢与付郁的亲昵姿态,心头已经被刀割出血。 然而奚欢已向付郁求婚的消息却将她的心击得粉碎,再也粘不回原状。 那个她爱了将近十年的男人,即将成为别人的丈夫了。 一种酸涩从她的心脏向着四肢百骸传递,一瞬间她竟站立不住,双手松弛,手中的郁金香香槟杯就这么滑落,向着地面砸去。 香槟杯碎裂的声音必定会引起众人的注目,而付郁也会注意到她那苍白的面庞,那她暗恋着奚欢的事情也许便会就此暴露。 第17节 在付郁面前丧失尊严那是让秦红颜比死亡更加难过的事。 正在她万念俱灰之际,一只手快速伸出,稳稳抓住了那只郁金香香槟杯,杯中的金色香槟只溅洒出几滴,落在大理石地面上。 而与此同时,那个人的另一只手则放在了秦红颜的肩膀上,那手并不温暖,可在此刻却让她觉出了厚重的安稳。 那个人的声音在她耳边轻轻响起,充满了安慰的蛊惑:“秦姐,你看上去有些不舒服,我先扶你回去吧。” 那个人,便是沈盛年。 此时的秦红颜疲倦得没有力气,她像是株爬藤植物,只想要依附于人。 她点点头,任由沈盛年揽着她的肩膀离开。 而宴会厅的角落里,奚欢望着悄然离去的秦红颜与沈盛年的身影,眼神黝黯。 接下来的生日宴会气氛并不算太好,付磊以及唐婉余算是强颜欢笑,待宴会结束,送走宾客后,付磊直接回到了长平别墅。 付家的平湖别墅包含着几栋独门独院的小别墅,都是分给付磊,付淼两家人居住。 其中的长平别墅便是属于付磊一家人的。 进别墅后,待遣走佣人,付磊便忍不住对着付郁大发雷霆:“你翅膀硬了是不是?” 付郁站在原地,双手紧握,垂目敛眉,但眼神里却是云淡风轻的坚定。 “居然当众说出你和那个姓奚的小子已经订婚,我看你就是想生米煮成熟饭,让我们不得不同意,你这么做,让我和你妈的脸往哪里搁!还有你看你二叔二婶那个表情,差点就忍不住笑出来。他们和我斗了一辈子,没胜算过几次,这次还要感谢你帮忙,帮他们暗算了我!” 付磊越想越气,忍不住就拿起客厅上的古董青花瓷瓶向着地上狠狠砸去。 “哐啷”一声巨响,瓷瓶被砸成了几瓣。 那瓷瓶就砸在付郁脚边,可她却丝毫未动,仿佛毫不害怕的模样。 砸完之后,付磊捂住xiong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唐婉余走上前来,抚着丈夫的背,替他顺着气,不住劝道:“好了,好了,医生都说了你不能动气的,你先上去,我来跟她好好说。” 付磊埋怨道:“慈母多败儿,都是你把她给惯出来的!” 说完,他气急败坏地上了楼。 客厅里重新恢复了安静,唐婉余坐在沙发上,看着仍旧保持着同一个姿势站立的付郁,冷然道:“别人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可这话在我们付大小姐身上却做不得数,你还知道耍小聪明用这招断了我们的后路呢。” 付郁仍旧不做声,只是嘴角抿紧。 唐婉余一拍沙发边的金丝楠木桌,手腕上的老坑玻璃种翡翠手镯砸在上面,发出清脆的响声:“你别以为这样就能如愿以偿,你要想和奚欢在一处,除非我死了瘫了不省人事了!” 唐婉余的这番威胁算得上是凌厉,然而付郁却只是抬起眼来,轻声问道:“妈,你没有试过,很爱很爱一个人。” 付郁的眼神撞入唐婉余心里,撞出了唐婉余心底深处的那个高大身影,她的眼神有些许的恍惚。 那些青春岁月,那些爱恨情仇,那些恣意疯狂,那些疼痛血腥,她都是经历过的。 唐婉余闭上眼,那些回忆令她不堪重负,她疲倦地叹口气:“记住我的话——爱情,到最后总归比不上实际。” 沈盛年带着秦红颜回到了家,一路上,秦红颜都靠在沈盛年怀里。 要到这时,她才忆起,他们认识快要一年了。 将近一年的时间,那个曾经矮自己半个头的少年不知何时已经长高,变得与穿高跟鞋的她一般高。 变得足以让她依靠。 秦红颜任由沈盛年将自己扶回了屋子里,熟悉的环境,熟悉的气息让她安稳下来。 然而度过漫漫长夜,她需要的,还是酒精。 虽然情绪很坏,但秦红颜还剩下些道德,觉得在未成年人面前喝酒并不太合适,便对正忙着为她倒热水的沈盛年道:“谢谢,我没事了,你回去吧。” “可是秦姐,你看上去脸色很不好,我还是陪陪你吧。”沈盛年道。 不知为何,秦红颜忽然发了火:“我说让你回去,听不懂吗!” 她突如其来的怒火大而旺,发完后就连自己也忍不住有些羞愧。 沈盛年帮了她这么多,可她却还是向着他发火。 在面对她时,沈盛年是一贯的好脾气,他沉思了会,点头道:“那好,秦姐,有事就打我电话。” 待沈盛年走后,秦红颜找出屋子里所有的酒,混在一处,仰头喝了起来。 她是从上大学时便开始学会喝酒,因为那个时候离开奚欢,独自在外,夜夜都想念他,只有借以醉意来忘记。 此后,每次她喝酒,都是为了暂时忘却他。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醉生梦死”的酒便好了,饮下后便能忘记前尘旧事,那她就可以忘记自己悲惨的童年,忘记自己爱着奚欢。 秦红颜一杯杯地喝着,头开始发晕,眼前的事物开始旋转。 她想,她已经醉了。 她甚至开始对着空气自说自话,对着空气傻笑。 可是寂寞造成的空洞越来越大,她浑身像是有无数个洞,冷风从她身体中随意穿过,冻得她牙齿打颤。 初夏的季节,她竟开启了暖气。可是没有用,仍旧是冷,冷得她骨头连接处都结起了冰。 她摇摇晃晃地起身,想要去取冬季的棉被,然而刚站起身来,灯闪了下,房间内顿时陷入了黑暗。 那瞬间,她像是又回到了那个血腥的夜晚,粗糙的大手,满屋的鲜血,那些回忆蜂拥而来,疯狂地啃噬着她。 秦红颜尖叫一声,踏步便想往外冲,可是脚步不稳,竟跌倒在地。 她手中的玻璃杯破碎了,而手也被玻璃碎渣刺破,淌出了热热的鲜血。 秦红颜觉得事情不可能再糟糕,她的意识在此刻全线崩溃,她抱着双膝,不停地抽泣着。 没有人会陪伴她,从出生到现在到未来,她将会在孤独中死去。 就在这时,电子锁被人从外打开,一个身影冲了进来,蹲在她身边,紧张地询问道:“秦姐,你怎么了?没事,只是停电了。别怕,有我在。” 是沈盛年。 他絮絮地安慰着,那声音带着暖意,从她的耳里传入她的心中,稍稍驱走了她身体中的寒意。 不够,仅仅只是声音还不够,她还想要更多的,更多的暖意。 她想要拥抱住面前的这个少年,想要汲取他身体的温暖。 然而仅存的理智制止了她:不行,他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 月光从落地窗中透入,洒在地板上,如水如纱,照亮了秦红颜手掌上的伤口。 “是不是很疼?”沈盛年问。 他的声音比月光还轻柔,饱含着关心,任谁都会被这声音给打动。 秦红颜只能用充满醉意的眸子望着沈盛年,望着他执起了自己的手,望着他将她的手掌放置在唇边,望着他开始如猫一般舔舐她流出的血。 他的舌头光滑暖热,一下下舔舐着她的伤口,将那些流出的鲜血全都食下了腹中。 “乖,不疼了,一点都不疼了。”他抬起眼睛,与她对视。 也许是秦红颜醉了,她竟发现,他看着自己的眼神充满了诱惑。那是种无声的诱惑,像是千万根蛛丝,只消一眼便将她牢牢缠住,挣脱不得。 秦红颜记不得让自己冲动的究竟是什么:孤独?寂寞?醉意?还是沈盛年的举动。 她只记得,她抱住了沈盛年。 他们不知是谁先吻的谁,总之当她反应过来时,他们已经开始接吻。 即使醉意朦胧,可她还是感觉得到,他的舌头嫩滑,如同最嫩的豆腐,舔舐着她的口腔,那种感觉令她舒适;而他嘴里属于她的血液的味道,则激发了她体内的原始,带给她至上的悸动。 在那一刻,她放弃了道德伦理,只将他当成了男人。 一个能帮她驱走寂寞陪伴她度过漫漫长夜的男人。 至于其余的,她都没有去想,想得太多,是活不下去的。 他们拥吻着,体温急剧升高,而屋子里的暖气更让他们汗如雨下。 沈盛年褪下了自己的上衣,露出了精壮的xiong膛,汗珠顺着他的颈脖流淌,那场景让人血脉喷张。 他一把将秦红颜抱起,大跨步走入了卧室,放在了柔软的大chuang上。 第二章 (13) 沈盛年细细地端详着chuang上的秦红颜。 只有在这种时候,他才不用隐藏自己炙热的眼神,狂热地望向她。 秦红颜身着黑色绸缎抹xiong式晚礼服,那颜色与她的肌肤形成鲜明对比。于是,那白皙便显得更加醒目,更加诱人。 而那件衣服的下摆则是鱼尾形,这让秦红颜看上去就如同是传说中有着惊人美貌以及诱惑声音的人鱼。 沈盛年想,如果她是人鱼,那他甘愿为她沉溺于冰冷深海。 他已经爱她,爱得入了骨,爱得浸了血,爱得发了狂。 柔软而熟悉的chuang对于秦红颜而言是一种保护,在这样的保护中睡意混合着醉意来临。她不再眷恋他的温度,而是依着本能,翻个身,将脸埋在枕中,闭眼准备睡去。 沈盛年伸手,找到了她裙子里隐藏着的黑色小拉链,缓慢地往下拉动着。 随着他的动作,她背脊上的白皙一寸寸露了出来。 沈盛年的动作相较于他的思想而言,是十分缓慢的。他并不是不急切,只是觉得她身体的每一寸都是那般美好,美好得他要用时间来消化。 她本就值得长久的时间与等待。 拉链的轨道在她纤细的腰部停止,此刻,她的背脊全都袒露。 沈盛年的心与眼全被那柔和的白装满,他俯下了身子。在他的唇触及她的肩胛时,她像是被电触到般,浑身震动了。 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肩胛是开启她身体的密码。 因为这个发现,沈盛年无声地笑了,于是更加热烈缠绵地亲吻着那块平滑的骨。 秦红颜觉得身体里像是有无数的小蚂蚁,密密麻麻地在骨头缝里游走,那种陌生的感觉让她留恋又恐慌。 她用力地想要撑起身子,可是他只手便轻而易举地将她制住。 男人与女人之间,天生便有不公平的力量悬殊。 他开始将她堆放在腰上的礼服往下拉扯,他要让她这条人鱼生出双腿,变换成人。 女人的本能让秦红颜意识到危险,她开始挣扎,而他自然不肯放手。 他们在大chuang上翻滚,纠缠,厮打,像是人鱼与水手做着殊死的搏斗。 第18节 最终,人鱼的鱼尾被水手扯下,幻化成了双腿,新生的纤细双腿在月色下显出了纯洁的妖魅。 他对她向来是ding礼膜拜,然而当圣洁完完整整地拥有在手中时,却能生出了想要撕毁的欲望。 越是纯洁的东西,越是让人想要将它毁灭。 就在毁灭即将成功时,他看见了从她眼里流出的泪。 就连秦红颜自己也不知道她哭了。 经过刚才的剧烈抵抗,她胃里像是被手拎着,难受得很;而酒意上头,整个脑袋也是天旋地转;更重要的是,她感觉到危险,不安全感像是带着刺的藤蔓缠上了她的心头,激发了她全部的软弱。 她的眼睛自动地流淌出了泪水。 她以为他会继续,然而他没有。 他放开她,一个翻身,躺在了她的身侧。随后,她感觉到chuang在有规律地摇晃。 睡意与醉意让她神志不清,她以为自己是在海上,在风浪中摇晃。身边只听着他越来越沉重的喘息,直到他发出了短暂的努力抑制的鼻音,一切才宣告结束。 秦红颜醉酒后从不会做梦,因此她只觉得自己在海浪的摇晃中闭了眼睛,再睁开时,天已经大亮。 她坐起身子,昨晚的晚礼服不知何时已经换成了纯棉的睡衣。 身侧的另一只枕头上,染着清新的属于少年的淡淡气息。 昨晚的一些零星片段在脑海中闪现,像是灼人的火光,烫得她头疼欲裂。她捂住头,努力地回忆,那些不堪的片段究竟是梦境还是现实。 而越想,她越是恐惧:是真的,竟都是真的! 虽然最后并没有发生什么,可她和沈盛年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单纯! 一种强烈的不道德感袭上了她的心头,秦红颜恨不能将自己塞入地心深处,永远不再出来。 当脚步声在卧室门口响起时,秦红颜绝望地发现钻入地心的想法不过是种奢望。 沈盛年走了进来,他似乎是刚洗过澡,穿着她的白色浴袍,头发湿漉漉的。 那湿意像是入了他的眼睛里,他看着她,整双眼睛都含着水。 “头还是疼吗?我给你熬了粥,趁热吃点,暖暖胃。”沈盛年端着尚冒着热气的粥向着她走来。 秦红颜敏感地注意到,他没有唤自己“秦姐”——那个代表着辈分与隔离的称呼。 沈盛年很自然地坐到了chuang边,秦红颜像是被蝎子蛰了般,迅速地往后退。 她的身体竟比自己靠着的chuang头板还要僵硬,她看着沈盛年,张口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大热的天,她满额头都是汗。 沈盛年将碗放在chuang头柜上,“格”地一声轻响,吸引了她全部的注意。 碗里是东北的珍珠米,小而软糯,细润柔白。这段时间,她每次醉酒后,他都会在清晨端来一碗这样的粥。 秦红颜望着那碗里的粥出了神,竟一时没提防到沈盛年的靠近。 沈盛年像是只猫般,无声地半跪着上了chuang,无声地靠近她,无声地伸出手抹去她额上的汗珠,柔声道:“怎么出了这么多的汗,还是不舒服吗?” 秦红颜则像是被烙铁烫了般,猛地推开了他。 烫了她的不仅是他的动作,还有他的语气。 那是种缠绵入骨的语气,不断地提醒着她昨夜在这张chuang上发生的事。 秦红颜再也忍受不住,冲入了浴室里,她打开冷水龙头,冲洗着自己的脸,想要将那些回忆全部洗去。 沈盛年在卧室里等待着,一直等到珍珠米粥从滚烫变成了冷冰,秦红颜才从浴室中走了出来。 她已经梳洗完毕,整个人又恢复了往常的冰冷。 她对着他道:“以后,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然后呢?”对面的乔悄颇有兴趣地追问道。 “然后我就冲出门去上了班,一直住在酒店里。也就是说,从我跟他滚chuang单未遂后,我们就没有再见过面。”秦红颜捂住头,觉得自己似乎还在宿醉中,头疼得紧。 因为只有乔悄一个朋友,所以即使与孔利才交了恶,秦红颜也不得不厚着脸皮到他家来找乔悄倾诉。 今天孔利是在家的,而且还是他帮她开的门,开门时不可避免地被他讽刺了好几句。秦红颜本身心情便不好,就对了回去,眼见着气氛剑拔弩张,还是乔悄出现,安抚了孔利,又将秦红颜拉到花园里谈话。 但乔悄怎么也没料到,秦红颜这次惹下的事,确实很大。 “其实你应该知道那个孩子是很喜欢你的。”乔悄将秦红颜内心的真实想法剖出。 秦红颜没有否认:“所以这件事我也并没有责怪他,我明明知道他对我的感情并不单纯,可为了贪恋他的陪伴,掩耳盗铃,才造成今天的恶果。” 乔悄安慰:“不过,幸好事情还没有发展到最坏的地步。而且那孩子父母在国外,亲戚也不怎么往来,也不用担心他们来找你的麻烦。” “那些都不重要,我唯一害怕的,就是面对沈盛年。”每当想起那夜的片段,秦红颜都恨不能将自己溺死。 “时间长了,自然也就会过去了。”乔悄想到什么,忽然道:“不过说起来,那个孩子能够在最关键的时候停住,看来他对你还算是真的喜欢,并不只是想要你的身体。” 闻言,秦红颜不由得起了鸡皮疙瘩:“那就更恐怖了。” 夏季的阳光浓得如蜜,洒在她们脸上,热热黏黏的。两人在这样的阳光下都停止了说话,只是各自安静着。 忽然,乔悄又问道:“你和奚欢怎么样了?” 秦红颜抬头望向暖阳,刺目的光像是在她的眼里生出了刺:“他用另外的手机给我打来过电话,说最近很忙,所以没时间来见我。我想,可能是付家的人想要盯住他,所以他也不好和我联系吧。” 乔悄也随着秦红颜望向暖阳,只是她的眼睛里生出的却是满满的担忧:“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偷偷momo和他往来?做一个见不得光的影子?” 秦红颜笑容苦涩:“我知道你会嫌我不争气,可是乔,我一直认为自己的生命其实在十六岁那个夜晚就已经结束了。接下来的日子,都是他给予的,是一种新生。我不擅长表现感情,可他在我心中,是天是地是光是意志。所以一旦离开他,我害怕自己会因为无所依从而垮下。” 乔悄没有再劝。 即使是刀枪不入的战神阿格琉斯,也有脚踝这个弱点。 你爱的那个人,就是你的阿格琉斯之踵,只要碰触,便会一败涂地。 乔悄懂得爱情中的身不由主,就像是她身不由主地怀念那个总是穿着浅绿衣衫笑容温暖指尖头发丝中都蕴着现磨咖啡香气的男人。 她理解秦红颜,也理解爱。 于是,乔悄叹口气,道:“这样吧,你先住在这里,暂时避开沈盛年,给彼此一个缓冲,以后的事情,咱们边走边解决。” 秦红颜只能同意。 第二章 (14) 就这样,秦红颜在乔悄家,更确切地说,是在孔利家住了下来。 一般而言,寄人篱下,更何况是寄在从见第一面起便不对盘的人屋里,自然是要受委屈的。 但秦红颜却不是一般人。 她与孔利的交战在隔天清晨便展开。 那天早上,秦红颜从客房醒来,梳洗完毕后便下楼吃饭。孔家的饭开得不错,一早厨师便准备好了满桌的早点,中式西式随意挑选,光是看着便能让人淌下口水。 秦红颜也不讲客气,直接坐下,便看着文件边吃了起来。 正吃着,孔利饱含着讥讽的声音传来:“我本来是想跟秦小姐说,请把这里当自己家,不要客气。但是现在看来,不用我说,秦小姐自己也很随意了。” 秦红颜放下文件,美目凌厉地望向对面不知何时坐下的孔利:“我当然不用客气,反正孔先生的钱来得也是不明不白,我帮着多花花,也是为你积福。” 秦红颜的话虽然不客气,但说的也算是事实——孔利名义上是商人,可是背景并不简单,他名下的公司都干着洗黑钱的勾当。 所以用着他的钱,秦红颜是一点也没觉出不好意思。 孔利笑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扬起左边的嘴角,而他即使是满面笑容,也掩不去眼中的戾气:“劳秦小姐费心了,不过何必在乎钱的来路呢,最要紧的便是能挣到钱。否则你要我怎么能养得起那些动不动便来家里吃白食的人呢?当然了,我并不是在说秦小姐,你别多心。” 秦红颜自然听得懂他的话中带话,内心早将他骂了个头破血流,可表面上还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是啊,挣钱确确实实是要看人的本事。但也要走正道,否则有本事挣,没命去花,那多不划算啊。你说呢,孔先生?” 这话算是很不客气了,要是搁在普通人身上,早就会忍不住拍桌翻脸。 然而秦红颜遇见的,却是孔利。 只见孔利拿起杯黑咖啡,充满男人阳刚气息的喉结滚动了下,再开口时,他竟还是带着笑音:“秦小姐果然是牙尖嘴利,不过我就好奇了,秦小姐这么厉害,怎么反倒被人追到我这里来躲着呢?我倒是真想会会那个逼得秦小姐离家的人。” 关于秦红颜为什么会来这里住,乔悄不说,孔利也不问。 但他这样的人,用头发丝都能猜到秦红颜来这里的原因。 孔利成功地刺中了秦红颜的死穴,只见她眉宇骤然皱起,正要发火,乔悄及时出现,像是灭火器般迅速将两人给分开。 秦红颜不想乔悄为难,也懒得再和孔利纠缠,拿起文件包便坐上了孔家的车,让司机送她上班。 反正是不明不白的钱养的车,不花白不花。 一大清早与秦红颜对战一场,孔利似乎并没有影响心情,反而ting愉悦。如往常一样,他将乔悄拦腰抱住,让她坐在自己大腿上。 乔悄拿着餐刀,在吐司片上均匀抹上果酱,依顺地递到孔利嘴边——这是他的要求,她抗拒过,却失败了,只能无奈顺从。 边喂着,乔悄边劝道:“红颜脾气不好,但没什么坏心,你就别和她一般见识了。” 孔利似乎很享受被乔悄服侍的感觉,他伸手捏了把她的脸颊,只觉触手滑嫩,让人为之心动。他的声音不自觉地便染上了凉凉的chong溺:“如果我真和她一般见识了,那她就不可能完完整整地待在这里。” 乔悄什么也没说,只是温顺地垂下了眸子,但孔利却发现她右手食指微微抖动了下。 孔利清楚她身体的每个细节,也同样清楚只要乔悄害怕时,她的右手食指便会出现这样的动作。 她在害怕,但却又拼命掩饰着自己的害怕。 孔利最恨的,便是乔悄在他面前的伪装与保留。 他希望她能在他面前尽情地表现出自己的喜怒哀乐,然而她每次却只是微笑着垂下眸子,掩饰下所有的感情。 这样的她,会让他觉得琢磨不透;会让他觉得,自己永远也不曾真正拥有过她。 孔利漫不经心地捻起乔悄的右食指,放置在唇边,辗转地吻着。他的动作很是轻柔,满是深情。然而猝不及防地,他竟然将她的手指放入齿端,用力一咬。 乔悄正在发愣,却被这突如其来的疼吓得浑身一跳,双眼惊醒般抬起,恰好对上了孔利的眼睛。 那是一双充满了戾气与黑暗的眼睛,像是一张巨大的网,牢牢将她罩住。她下意识便想要挣脱逃走,然而没等她开始做出行动,他便将他牢牢抓住。 他的手大而有力,轻轻松松便制住了她。 她在他的掌中,像是一只折翼的鸟。 要到这时,乔悄才醒悟了自己的身份,她嫣红的唇边绽开了哀伤的笑——怎么逃得走呢?她的翅膀已经被他连根带骨扯断了。 她放弃了抵抗,软而静地靠在孔利的怀中。 孔利伸出手指,从乔悄的额头向下滑动,经过鼻梁,嘴唇,颈脖,xiong,小腹,最后是她早被他掠夺过无数次的妖媚。 边滑动,他边在她耳边低低地道:“为了你,秦红颜那样嚣张我都是笑容相待,你应该奖励我才是,但奖励我什么呢?” 倏然,他的手指进入了她的妖媚。 第19节 她咬住唇,惊呼出声。 他吻住她,将她的惊呼,将她的全部都吞入腹中。 “就奖励我,拥有你一辈子好不好?” 清晨阳光透过窗户,洒在纠缠的两人身上。 乔悄那被阳光照出金色的右手手指,又再度颤抖起来。 最终,这顿早餐移到了楼上的主卧室里。 乔悄累得瘫倒,在大chuang上沉沉睡去,孔利正出神地望着她,手机却忽然响起。 他看了眼来电显示,起身到阳台处接听:“喂。” 那边听出了他刻意压低的声音,调笑道:“怕被乔听见?” 孔利并不介意对方的挪揄,笑道:“她刚睡下,不想吵醒她。” “其实有时候我真担心,乔那样瘦小娇柔,怎么禁得住你?”那边的声音是真的疑惑。 孔利在阳台的椅子上坐下,提醒道:“你该担心的,是你的女人——秦红颜这些天都在我家。” 那边没有任何停顿:“这件事我知道。” 孔利舒展下筋骨,长长呼出口气:“你就不担心吗?她那种机器人可是很少做出这样出格的举动。这次的事,不简单。” “我会留意的。”那边似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 “奚欢。”孔利终于叫出了对方的名字:“对我而言,江山美人都重要,因为我觉得两者对男人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我不希望你最后来后悔。” 奚欢轻笑出声:“我从没说过要放弃她……也绝对不可能放弃她。” 孔利一字一句地指出:“可是你这样做,最后必定得不偿失。” 闻言,奚欢那边停顿了许久,久得似乎连呼吸都停止。到最后,他才发出浓重且又几不可闻的叹息。 孔利点到为止,转而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奚欢这才讲明来意:“我想问你借几个人。” 当听完奚欢点名要的那几个人时,孔利颇有兴趣:“这可是我的精英,有他们在,能把美国总统偷腥的证据给你找出来。话说你要他们做什么?想要调查付家的*?” “不是付家。”奚欢的声音带上了少有的阴沉:“是另一个人的*。” 孔利也不想多问,只一口答应。 挂上电话后,他回到了chuang边,动作轻柔地用手臂穿过乔悄的后颈,重新将她揽入自己怀中。 然而他没发现的是,乔悄的睫毛,颤抖了下。 秦红颜在孔家一住便是几个月,她也没料到自己会住这么长的时间。 她与孔利基本上每天都会发生一场冷静的唇枪舌剑,随后在气氛白热化时,乔悄适时出现,柔柔的三言两语便将两人分开。因此秦红颜虽然与孔利不睦,但离动刀动枪还有段距离。 其实秦红颜开始时以为自己只会在这里住上几天,她便会消化那晚的事,回去重新面对沈盛年。然而她没料到的是,自己却始终不能对那件事释怀。 她一闭上眼,便会想起他那滑嫩的舌,整个人瞬间便被悔恨焦灼以及另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给纠缠。 她竟没有勇气去面对。 秦红颜只能将全部意志埋在工作之中,继续夜夜加班的生活。 可这些天,即使在公司,她也无法安心了——因为沈昂总是用一种欲言又止的眼神望着她。 秦红颜清楚,他想要说的事情肯定与沈盛年有关。可此刻的秦红颜就是一只鸵鸟,她恨不能塞上耳朵永远不听,所以从不主动询问。 终于在这天,沈昂来到她办公室,请她去看看沈盛年。 “他很不好。”沈昂用词斟酌:“具体情况,还是你自己去看看吧。” 秦红颜再也无法拒绝了。 如果连沈昂也不能解决,那沈盛年的情况肯定很糟糕。 于是,她立即跟着沈昂去了沈盛年家。 第二章 (15) 一路上,秦红颜内心忐忑。 其实从她不辞而别后,沈盛年来公司找过她。那是在她离家一个月后的某天傍晚,她下班时在公司大厅中遇见了沈盛年。 在熙熙攘攘的下班人群中,她一眼便将他看见。 这并不是困难的事,沈盛年的外貌向来出众。那天他身着白色衬衣,浅色卡其布裤,整张脸很白,白得几乎透了明,像是一朵冰花。 看见他的瞬间,秦红颜便感觉到自己肩胛骨上似乎又出现了若有若无的热气,刺激得她浑身一激灵。 那夜的场景顷刻之间在她脑海中涌现。 她无法面对沈盛年,只能面无表情地越过他离开。 在越过沈盛年的瞬间,秦红颜发现他浑身一震,整个人像是即将破碎。 她没有勇气再去看他,只得落荒而逃。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沈盛年那瞬间破碎的表情时刻在秦红颜脑海中浮现,折磨得她不能安寝。所以今天,她来也是想要将事情做个了断。 进了电梯后,她却发现沈昂按下了22楼的按钮。 可沈盛年住的却是21楼。 沈昂向来是个玲珑心,秦红颜刚一皱眉,他便适时进行了解释:“他不肯回自己家,这些天来,都是在你房间里待着。” 沈盛年知晓秦红颜家电子锁的密码,所以他进入也不足为奇。 秦红颜没有说话,跟随着沈昂去了自己家。 她已经是好几个月没有回家,然而家里却如同她离去时那般整齐洁净,明显是有人在定期打扫。 而那个人,必定便是沈盛年。 进了她家后,沈昂用眼神示意了下卧室的方向,道:“他就在里面,你进去和他谈谈吧,我就在这等着。” 沈昂不进去,倒也是好的。 秦红颜深吸口气,推开了卧室的门。 她原本以为里面会有很糟糕的景象,但出乎她意料的是,沈盛年正背对着她安静地坐着。 她卧室的窗户是落地式,此刻窗帘大大拉开,夜已深,整面落地窗上全是城市璀璨的夜景。有了外面的喧嚣做对比,chuang上那如泥雕木塑般坐着的沈盛年则显得更加安静。 他似乎瘦了许多,背影淡薄得让人不敢伸手去碰,怕一碰他便会散去。 秦红颜一步步向着他靠近,每一步都是犹豫,每一步都是煎熬,每一步脚下似乎都竖着刀锋。 终于,她站到了他的面前。 卧室里并没有开灯,然而玻璃窗外的流光溢彩却将沈盛年的脸照得异常清晰。 当看清沈盛年的脸时,秦红颜禁不住倒吸一口冷气——他整张脸瘦得小了一圈,轮廓更加分明;他的眼睛像是彻底失去了生命,黑得死气沉沉;而他的嘴唇,则干涸得裂出了血。 他像是一个出现了裂缝的完美雕塑,随时便要破碎。 “沈盛年,你这是做什么?!”秦红颜惊呼出声。 她虽然在问,可是心中却有了明晰的答案。 他是在折磨自己,更是在折磨她! 秦红颜这才惊悟,在她离开的这些日子,沈盛年每天都待在这里,如同行尸走肉。 卧室的门窗都紧闭着,秦红颜的声音发出了短暂的回音。而那回音之后,又是死寂的沉默。 沈盛年照旧不动不语。 秦红颜心头一窒,开始怀疑沈盛年是否还有呼吸。 她忍不住伸出手去触mo他的鼻端。 然而还没触及,她的手便被他给反握住。 沈盛年的手干燥而冰冷,甚至还有些微微发抖。他用自己的脸颊贴着她的手背,缓慢地摩挲着,像是要依靠本能汲取她身体里的暖意。 “我一直等在这里,但却不知道你是否会回来,我很害怕,害怕你会从此消失。不要再离开了好不好,如果你不想看见我,那我就躲得远远的。” 沈盛年保持着这个动作,像是在对她的手絮絮低语。手背上传来热热的濡湿感,秦红颜知道,沈盛年哭了。 “我可以躲得远远地,让你不再烦心。但请你留在这里,不要消失。因为如果你离开了,我会垮下,我会死。” 他的语气其实很轻,可是字句却用得很重。 秦红颜相信他的话,不是因为她对自己魅力的自信,而是她太懂这种感觉——当一个被看成比生命更重要的人离开了自己的世界,万物都荒芜的感觉。 奚欢即将对她做这件事,而她却已经对沈盛年做了这件事。 这是种可悲的轮回。 秦红颜来见沈盛年,原本是想与他说清楚两人之间的关系,请他从此离开自己的生活。 可是如今,她却任由他抓住自己的手,仿佛那是一根救命的浮木。 她不懂是什么改变了自己的心意,她只知道在不知不觉间,有什么东西已经一点点地改变了。 秦红颜向来自诩为铁石心肠,她把所有的情感都给了奚欢。除他之外面对其他人,她不会有多余的喜怒哀乐。 然而这个少年却是她生命中的意外,她的原则一次次被他给打破。 在孔利家时,虽然夜夜有人值守,也有乔悄作伴,可秦红颜仍旧觉得孤独。当意识到孤独这一感受时,秦红颜觉得很奇怪,她应该是向来便承受着孤独,应该是习以为常的事,为什么还会感受到? 而此刻,当沈盛年用面颊贴着她手背默然落泪的此刻,秦红颜全然明白了——在沈盛年搬来后的日子里,她的孤独已经开始减少,所以在离开他搬去孔家后,孤独会重新显现。 沈盛年一直以痴缠的形式陪伴着秦红颜,很多时候她会嫌弃他烦人。然而她却从未好好探寻过自己的内心——在内心深处,她竟是渴望这种陪伴。 她自小便恐惧孤独,然而孤独却与她的命运如影随形。她挣脱不了命运,只能假装坚强,习惯孤独。忽然有一个少年出现,意外地以种种方式进入了她的生命,替她驱走了孤独。 不知不觉间,她不再习惯孤独,而是开始习惯于他的陪伴。 她是自私的,并不想让彼此产生任何感情任何关系,只是极度需要他的陪伴。 错的究竟是他还是她,已经分不清了。 秦红颜由着沈盛年握住她的手,由着他继续住在她身边。 那天之后,他们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重新回复了以前的状态。 第20节 每天晚上,她在客厅看文件,而他则安静地上着网。 电视按着静音,里面的画面不断变化着,却没有人观看。 这种畸形的关系是否有终点,她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他需要她,而她也需要他,这就够了。 在这样的默契中,深秋又再度来临。 这天晚上,秦红颜照例到沈盛年家吃饭,却听见他忽然道:“秦姐,这个生日我们还是一起过吧。” 秦红颜不由得感叹时间飞逝,他们共同的生日,11月11日,又要来临了。 去年生日,奚欢赶来将礼物送给了她,而今年,他估计是不会来了吧。想到这里,秦红颜也意兴阑珊:“算了,生日真没什么好过的,你自己和同学出去玩吧。” 沈盛年升入了大学,而他所就读的大学就在本市,离他们的公寓很近。其实那所大学并没有名气,依照沈盛年的成绩完全是闭着眼睛考上的。秦红颜相信沈盛年是因为看在它离家近,可以每天返家的份上才填报的。 可是他不说,她也不问。她对他有愧疚,也有负担,她不想再背上更多的包袱。 “11月11日,光棍节,我的那些同学全都借着这个幌子鬼混去了,哪里还会陪我。”沈盛年笑道。 秦红颜还想拒绝,但沈盛年却很贴心地道:“没事,秦姐,你不愿意庆祝就算了。那天我就在家里呆着,哪里也不去,你要是想人陪了,就告诉我一声,我立马上去。” 闻言,秦红颜心生不忍——沈盛年总是这样安静地待在她身边,当她烦他时,他便离开;当她需要他时,又立即出现。 像是个影子,悲哀的影子。 秦红颜咬咬唇:“其实我那天也没什么事,那就一起过吧。” 听闻秦红颜答应陪着一同过生日,沈盛年的兴奋简直是溢于言表。接下来的日子,他开始准备生日蛋糕,又开始准备送她的礼物,忙得分身乏术。 秦红颜见他这样开心,也不好扫他的兴,便决定也送他一件礼物。 可是究竟沈盛年喜欢什么,秦红颜却完全不清楚。一向都是他关注她的喜好,而她对他的喜好一无所知。 唯一有印象的便是他似乎对自己的手提电脑很是保护,有次她想用他的电脑查点东西,他却笑着不让她碰。 秦红颜并不在意,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怪癖,比如她就很讨厌别人借自己的书去看,总觉得会把书弄脏。 于是,在生日这天,秦红颜决定为沈盛年买台新款的手提电脑。 11月11日并不是周末,秦红颜却为了帮沈盛年买生日礼物提前下班,正拿着手提电脑步出商场,她却接到了一个电话。 当看清了来电显示的名字时,她心跳如雷。 是奚欢。 近来公司里传说奚欢与付郁打得火热,看情形不日便将成就好事。听了这些传言,秦红颜便告诉自己今年生日奚欢不会来了。 她必须让自己不抱希望,这才不会失望。 她接起电话,然而这次,奚欢的声音却不似往常那般温柔,而是充满了种低低的冷怒。 只是那恼怒却并不是针对她的。 奚欢约秦红颜去了一家私人菜馆,菜馆设在偏僻小巷里,外表看上去朴实无华与一般民居无甚区别,但走入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环境清幽,绿藤绕墙,家具全是古董真货,就连桌上随随便便一件小物器便值五位数。 走进奚欢定的包间,秦红颜瞬间嗅到股熟悉的檀香味,定睛一看,明明应该在沈盛年家中的那串佛珠却重新回到了奚欢手腕上。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三更,这是三更中的第一更。 佛珠终于被奚欢同学拿回来了~~~~ 第二章 (16) 秦红颜心下疑惑,但面上还是故作轻松地问道:“这串佛珠是你原先那串,沈盛年还给你了?” 奚欢并没有回答,只是招呼她坐下。 古董红木桌上已经摆好了饭菜,全是她喜欢的酸甜口味。 看着满桌饭菜,秦红颜一颗心像是浸在温泉水中,暖意横溢。 他对她,还是有心的。 奚欢拿出双鞋盒,递给她,道:“生日快乐。” 他虽是笑着,可是那笑容却是冷冷的。 这是奚欢送给秦红颜的第十双高跟鞋,要按照往常,她肯定会首先打开鞋盒开始试穿他的礼物。可是此刻,秦红颜却连鞋盒上印的究竟是什么牌子都没心思看。 她的全副精力都放在了奚欢身旁凳子上搁置的一台手提电脑上。 那台电脑她并不陌生,银色的金属壳子上有一道划痕,那是沈盛年为她削水果时,刀不小心划到了电脑外壳上留下的痕迹。 那台手提电脑,正是沈盛年的。 为什么?为什么沈盛年的佛珠与电脑全都在奚欢手中?奚欢究竟想要做什么?他为什么会和沈盛年扯上关系? 秦红颜觉得心里被密密麻麻地堵着,喘不过气来:“你怎么会有那台电脑?” 奚欢同样没有回答她的这个问题,只是笑着为她夹着菜:“这里的师父擅长川菜,这鱼香肉丝做得特别好吃,你尝尝。” 秦红颜望着碗中那红油浓重,散发甜酸开胃香气的肉丝,却是一点食欲也没有。她甚至连筷子也没有执起,只是垂目执着地问道:“你……对他做了什么?” 秦红颜开始担心沈盛年,她不清楚沈盛年究竟哪里得罪了奚欢。她害怕他们起冲突,更担心沈盛年会受伤。 “我说,吃饭。”奚欢的声音很轻,语气却很重。 秦红颜心头的不安越发扩大了,印象中,奚欢从没有用这样的语气对她说过话。 她厌恶这样的感觉,就像是走在地雷阵里,完全不知道自己哪一脚踩下去会被炸得粉身碎骨。 秦红颜从来不是善于忍耐的人,终于,她抬起头来,直视着奚欢:“你究竟对他做了什么?” “啪”地一声,奚欢将筷子重重地放在了桌上。那力度让桌面上的菜碟全震动了,滚烫的汤汁淌出,溅在桌面上,形成晕晕的气团。 “你和他,究竟是什么关系。”奚欢抬起眼睛,那双细长的眸子里失却了往日的文雅与温柔,只剩下冷而坚硬的逼问。 这问题让秦红颜悚然一惊,浑身起了热,她紧抿住唇,半晌方道:“没什么关系,和那样一个小孩子,能有什么关系?” 奚欢的双眸却盯住秦红颜,步步紧逼:“那为什么他会放弃出国,搬到你家楼下?为什么他有事没事便会往你家里跑?为什么这段时间你们每天晚上都会在一处。” 秦红颜无法给出答案,只能道:“我们只是……朋友。” 她觉得自己像是个拙劣的撒谎者。 她想象过无数次自己被人质问与沈盛年的关系,但绝对没有想过首先质问的人竟是奚欢。 竟是他。 奚欢的质问还在继续:“你喜欢他?” 秦红颜摇头,心内慌乱如麻:“没有。” 奚欢给出事实:“所以只是他喜欢你。” 秦红颜选择沉默。 “喜欢你的人很多。”奚欢提醒:“但是你却只让他接近你。” 秦红颜觉得凳子上像是长出了无数根刺,她想要立即逃离这里。 奚欢还在继续:“那天,你答应过我,不再与他接近。之后你搬到了你朋友家,我以为你听进了我的话,没想到最后你还是执迷不悟。” 秦红颜紧紧咬住下唇,直到唇齿间逸出了血的腥味。她没有料到,原来自己的一举一动全都在奚欢的监控之中。她并没有感觉到生气,只是无措——关于自己与沈盛年,他究竟看见了多少? “我早告诉过你,那个沈盛年不简单,他会害你,你为什么就是不听?”奚欢质问。 秦红颜唇边绽出了朵悲凉的花。 为什么不听? 因为她寂寞啊,她需要沈盛年的陪伴让自己度过漫漫长夜,否则她会因为想象奚欢与付郁的亲密而发狂。 可是这些话,她却说不出来,最终只能替沈盛年辩解道:“他并不是坏人。” 奚欢像是听见了天底下最好笑的事情:“他不是坏人?那谁是坏人?我?” “我累了,先回去了。”秦红颜不想与奚欢再争吵,至少不要在她生日这天争吵。 她刚站起身来,奚欢却将她按下。 他的力气很大,带着不容她抗拒的意味。 “这些东西我本来不想让你看的。”他说。 奚欢将沈盛年的手提电脑开机,接着点开一个隐藏文件夹,里面全是影片。 奚欢随意点开一部影片,播放起来。 此刻,秦红颜的心跳声大得连耳膜都快震破,她有预感,奚欢给自己看的必定是让她很难接受的东西。 很快,影片开始播放,镜头固定在一间浴室里。 绿色的瓷砖,白色的按摩浴缸,洗脸台上的化妆品,秦红颜都很熟悉。 那是她的浴室! 接着,有人进入了镜头,美艳的脸,高挑窈窕的身体,那是她! 镜头中的秦红颜压根没注意到摄像机的存在,直接走到浴缸前,一件件脱下了衣服。她的身体像是羊脂玉一般白皙,随着衣服的褪下,全部显露在了摄像机前。 秦红颜震惊地望着不着片缕的自己,头皮开始发麻。 然而这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那个文件夹里有数不清的影片,全是经过剪辑的,拍摄地点有浴室,卧室,厨房,客厅,甚至还有阳台。 拍摄的时间,最早是在一年前。 秦红颜并不傻,她明白这意味着她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都被人监视着! 细小的无形的冰渣钻入她的身体,她抱住自己的双臂,开始瑟瑟发抖。 她的屋子里,有无数的微型摄像机,每个夜晚,都有无数双鬼眼在望着自己! 她的一举一动,每时每刻都被人监视着! “这些影片都是从沈盛年的这台电脑里找到的,他每天都会对那些偷拍的影片进行剪辑,然后收藏。”奚欢将文件夹关闭,点开桌面上的一段影片:“而这,是我派人在他家安的微型摄像机里拍摄到的。” 奚欢在点开这段影片时,手指骨结因为大力而开始发白。 闻言,即使大脑一片空白,秦红颜也不由得想到一个词语——“螳螂在前黄雀在后”。 沈盛年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在偷拍别人的同时也被别人偷拍了。 第21节 影片开始播放,里面的主角是沈盛年,地点是在沈盛年家的书房。 只见他坐在书桌上,正看着电脑,电脑里播放的正是秦红颜裸身洗澡时的画面。沈盛年看着影片里的秦红颜,脸上满是暧昧,呼吸也逐渐粗浊。他拉开裤子拉链,将右手放在上面,开始上下摆动起来。 影片画质不算太好,但秦红颜看得清他的脸,那是一种妖异的充满欲望的脸,和平日的良善截然相反。 这才是那个她一开始便认识的沈盛年!或者更确切地说,这才是真正的撕去伪装的沈盛年! 影片里传来沈盛年的喘息声,一秒比一秒急促,而他的动作也一秒比一秒迅速。他看着影片中的秦红颜,眼神充满了渴望,那是一种噬人的渴望,像是要将对方生生地咬碎,吞入腹中与自己合二为一的渴望。 终于,他吼出了她的名字。 “红颜,红颜,红颜!” 在这样的叫声中,他发泄出了自己的罪恶。 秦红颜呆呆地望着这段影片,整个人像是回到了一年之前,那个时候她也是从窃听器里听见他这样唤着自己的名字。 声音里饱含着半是痛苦半是愉悦的忍耐。 那个时候,她身体的本能便提醒着要离开这个少年。但那个少年伪装了自己的真实,变幻出了令她心疼的可怜,成功地骗倒了她。 于是,她任由着他接近,任由着他在脑海中将自己yy了无数遍。 影片已经关闭,可沈盛年的喘息声似乎仍旧在秦红颜耳边出现,越来越大,越来越响。到最后,她胃里一阵翻滚,忍不住吐了出来。 她趴着桌子,大口大口地吐着,像是要将刚才看见的所有的脏东西都吐出来。 她吐出了胃里仅剩的食物,整个人身子难受得发抖。 奚欢细心地拍抚着秦红颜的背脊,待她吐完后,从后将她拥入自己怀中。 他的怀抱温暖而舒适,但秦红颜却知道,那不仅仅只是属于她一个人的怀抱。 她已经不知该相信谁,也不知该何去何从。 “是我不好,这么长的时间,竟然完全没有察觉到这件事。”奚欢的声音里有显而易见的自责:“别担心,我会把一切都消灭,影片以及……沈盛年。” 秦红颜虚弱却又坚定地摇头:“暂时不要动他……我要亲自去问他。” 奚欢眼神闪烁几番,但最终没有说出反驳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小禽兽终于脱去羊皮了。。。 这是三更中的第二更 第二章 (17) 秦红颜是怎么回的家,连她自己也不清楚。她只觉得脚步虚浮,头昏脑涨,像是喝醉了一般。或许她一直都是醉的,否则又怎么会被沈盛年给骗倒? 她的胃仍旧一抽一抽地,痉挛般地难受——她的身体在代替她的意志诉说着恶心。 当她推开自己家门时,一眼便看见了客厅茶几上的蛋糕,以及沙发上坐着的沈盛年。 “秦姐,你回来了。”沈盛年招呼道。 他的神情很镇定,像是什么也没发生的模样。 但在半个小时前,他才刚发现自己家里被翻动的痕迹,佛珠以及手提电脑都不翼而飞。沈盛年知道,是奚欢下的手。他大意了,以为奚欢忙着入赘付家,并没有精力来管束自己,就这么被他钻了空子。 沈盛年更清楚,奚欢这么做,不过是为了让秦红颜彻底离开自己。 秦红颜望向沈盛年,忽然觉得他的笑容那般模糊,她看不清他。 她从来没有看清过他。 “许个愿吧。”沈盛年打开蛋糕盒子,将蜡烛点上。 见他在那从容地忙碌着,一股巨大的愤怒忽然在秦红颜xiong中腾起,她走到茶几边,端起那精心准备的蛋糕,直接将其丢在了沈盛年的身上。 那精美的蛋糕在沈盛年的xiong膛前瞬间就变成了七色的烂泥。 撕去美好的外壳,内里便只剩下肮脏。 如同他。 如同他们的关系本质。 沈盛年并没有被秦红颜的这番举动吓到,甚至于在蛋糕砸到他身上时,他也不过是睫毛微震了下。他像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般,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黑色丝绒首饰盒,递给秦红颜,笑着道:“秦姐,这是我给你买的生日礼物,不知道合不合你心意。” 秦红颜接过首饰盒,却直接用力摔在了沈盛年的额头上。 首饰盒从沈盛年的额头反弹到了地板上,里面那璀璨夺目的钻石项链就这么掉落在地。 沈盛年的额头瞬间起了红肿,但他却毫不在意,继续笑着道:“秦姐不喜欢这条项链吗?那我给你换其他的好了……” “啪”地一声,秦红颜伸手重重打了沈盛年一个耳光。 “你真的,让我感觉到恶心。”她说,一字一句。 原来什么都是假的。 沈盛年早在一年之前便进入了她的屋子,安装下了微型摄像机。 那次食物中毒,是他在甜甜圈上撒了药粉,趁机来照顾她,演出一番苦肉计。 那次电梯忽然暂停,也是他在电梯程序上做了手脚,趁着她软弱害怕之际出现,演出英雄救美的情节。 甚至于付长博生日宴会的那个夜晚,公寓里并没有停电,是他断了她家的电,趁虚而入。 她居然让这样一个处心积虑的人陪伴在身边!她竟然全心全意地相信了他! 秦红颜唾弃自己。 一连串的情绪激动让她昏眩,秦红颜缓慢地坐在了沙发上,一向冷硬坚强的她声音里竟有了疲倦:“走吧,别让我再看见你,真的太恶心了。” 她闭上眼,只想要睡去,不再去想任何事。 然而一阵清脆的耳光声响起,秦红颜倏地睁开眼,竟看见沈盛年正不断地扇着自己的耳光。他下手重且恨,很快一张俊脸上便出现了五指印。 他一连扇了自己几十个巴掌,当结束时,嘴角竟淌出了鲜血。 他伸出舌尖,快速地舔去了自己的血,那神态动作有着特有的妖异:“我知道你生气,你怎么打我骂我都行,你嫌我脏懒得动手,我自己打自己也行。但是……” 沈盛年抬起眼睛,望向秦红颜,他的眸子充满了压迫感,像是一张大网将她罩住。 “但是,我是绝对不可能离开,也绝对不可能让你离开。” 秦红颜气极反笑,她竟笑出了眼泪:“沈盛年,你以为自己是谁?” 沈盛年摇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从认识你的那刻起,我满眼满心全是你,已经忘记自己是谁了。” 他说的应该是情话,可是那语气中并没有情意绵绵,而是一种很平静的认真,像是在说着一个事实。 刚才对沈盛年的厮打已经耗去了秦红颜的全部力气,她实在是太累了,再也没有精力与沈盛年对战。 她起身,嘴角弯起个讽刺的弧度:“你不走没有关系,我走。我马上就搬家辞职,这样你就永远也找不到我。沈盛年,你了解我什么呢,我的出身,我的过去,你什么都不了解。记住,人会死,海会枯,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秦红颜说完便起身,准备离开屋子。 沈盛年的声音忽地在她身后响起:“是啊,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所以总有一天你也会爱上我。” 秦红颜停住脚步,只留给他一个冰冷的背影:“沈盛年,别装模作样了,你不过是要我的身体罢了。别谈感情,太侮辱感情了。” 秦红颜想起了影片中沈盛年那急促的喘息,不由得冷笑连连。 表面上的他对她一往情深,而背地里的他却做出那些让人作呕的举动,想起来便让她恶心。 秦红颜边冷笑着,边准备打开门,但手刚触及到门把手,背脊便被一个坚硬的xiong膛给抵住。 沈盛年的呼吸随即喷在了秦红颜的颈脖上,又冷又热,她缩着脖子开始拼命反抗。 她的挣扎全被他的力量给淹没。 要到这时秦红颜才发现,面前的这个少年,拥有着男人的力量,她根本就无法与之对抗。 沈盛年轻而易举地便将她翻转过身,几个月的时间让他又长高了些,他高ting的身躯挡住了灯光,令她隐在了阴影下。 这个动作让秦红颜无法逃避,他们的鼻尖甚至相互碰触,呼吸交缠,很是暧昧。 “你想做什么?”她瞪着他,眼神充满戒备。 “别紧张,我只是想向你证明一件事。”沈盛年用食指勾勒着秦红颜的唇形。 她张口便想要咬他,却被他敏捷躲开,这么一个动作令两人的姿势有所改变。她抬起膝盖想要攻击他,然而却被他一把抱起。一阵天旋地转后,秦红颜感觉自己被丢在了沙发上。 这一系列动作在他做来十分轻松,她就如同小沙包,被他随意翻弄在掌心。秦红颜脑海里警铃大作,不知何时,她印象里的那个柔弱纤细少年竟成长成了可怕的男人? 她来不及多想,沈盛年便扑了上来,制住了她的四肢。 紧接着,他往前一个动作,她便像是被红油漆泼过,从头红到了脚。 她震惊于他身体的反应,也震惊于自己的无能为力——如果不是隔着衣物,他早便得逞。 沈盛年再一次做出同样的动作,一次又一次,动作缓慢。 他并非在享受,而是在折磨她的意志。 他们没有发生任何的关系,可是她却觉得自己的每根神经都已经受到了侮辱。 他停止了动作,将唇靠在她耳边,轻语道:“看,如果只是想要你的身体,我早就得到了。” 这就是他想要证明的事。 说这话时,他的眼睛就在她的上方。 她被他看着,忽然有种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的感觉。 十二点的钟声在此刻响起。 那一年的生日,他们便在这样的暧昧打斗中度过。 那一年,他十七,她二十七。 沈盛年不可能制住秦红颜一辈子,隔天,秦红颜在奚欢的帮助下搬了家。她必须得走,只要一想到在那个屋子里被无数的摄像机偷拍了一整年,她便觉得毛骨悚然。 因为时间仓促,新家较之前小了许多,环境也差了不少,秦红颜并没有在意,然而奚欢倒是觉出了不妥:“你先暂时住在这里,我会继续帮你找房子的。” “不用了,我又不是什么金枝玉叶。”说完这句后,秦红颜自己倒多了心,觉得像是在讽刺付郁似地,便接着补充道:“我的意思是,跟我小时候居住的环境比起来,这里算是很好了。” 说这话时,秦红颜正在收拾着自己的鞋柜。又一次搬家,她丢了不少的旧鞋,但奚欢送她的礼物却全都保存完好,跟随着她迁移。 奚欢也在帮着她收拾着屋子,他褪下了惯常穿的西服,只着衬衣,袖子卷起,整个人显出了家常的闲适。秦红颜忽然希望时间能够永远地静止下去,让奚欢能够就在此处陪着自己。 然而她知道那不过是奢望,他终究会走,而她又将要习惯没有人陪伴的夜晚。 想到这里,她的眼神有些许的失落。 第22节 秦红颜正踮脚将鞋盒放在高处,思绪一涣散,手上的动作便出了差错,刚堆好的鞋盒唏哩哗啦全向着她头ding砸来。 幸好奚欢眼明手快,冲来将她护住,然而他却被鞋盒尖锐的边角划伤了脸颊。秦红颜忙拿出药水为他消毒,只见那伤口ting暧昧,活脱脱像是被女人抓的。 “你这样回去,可是会被未婚妻误会的。”秦红颜道。 她并不是在讽刺,甚至也没有醋意,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然而越是这样平实的语气,越是让人觉得心头发酸。 奚欢忽然握住了她为自己擦拭伤口的手:“jayne,你相信我爱你吗?” 作者有话要说:1其实这一章的最后几段应该是第三章的内容了,是大侄子十八,御姐二十八的时间段发生的事情了。但是因为要三更,不好分。月亮金星在处女的作者表示很难受。 2三更完毕,大侄子内心的小禽兽终于露出来了,以后在御姐面前不用假装了 3明天开始继续是晚上八时更新,谢谢大家支持 第三章 (1) 秦红颜垂目望着奚欢的手,温暖便是从她与他身体接触的那一小块皮肤传递来的。 这些年来,他们接过吻,也拥抱过,有过许多属于暧昧男女之间的动作。秦红颜所极度渴慕与享受的爱便是从这些动作中汲取的。 她就像是沙漠里的仙人掌,靠着那些微的爱便在恶劣的环境中存活下来。 奚欢问她是否相信他爱她。 其实秦红颜并不太了解爱一个人应该是什么样子——她自小的成长环境是缺乏爱的——没有得到过爱的人,又如何能懂得爱? 她唯一确定的是,自己爱奚欢。而爱他时,她便是一心一意想着他,只想与他厮守终日,也绝不会与另外的男人订婚。 然而这些表现并没有在奚欢身上出现。 所以她不相信他爱自己。 秦红颜并没有将这番话说出来,她只是淡淡地笑了,那笑意也没有传达到眼里。 奚欢望着秦红颜嘴角那没有意义的笑容,心头忽然烦躁起来。他倏地出手,将秦红颜拥在怀里。他将她抱得那样紧,紧得让两人之间没有一丝缝隙。 “你从来不知道,曾经有许多次我都想不顾一切要了你。”奚欢将鼻端埋在秦红颜的发丝上,深深地嗅着她身上若兰的香气。 他的声音里带着点欲念的沙哑,就像是麻醉剂刺入血管,让人骨头酥麻。 是的,秦红颜从来不知道,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带着男人侵略性的奚欢。他虽没有做下一步的动作,可是他的气息却显示出自己在经受着一种属于男人专有的忍耐。仿佛只要他的意志崩溃,她便会难以逃脱。 奚欢从没在秦红颜面前表现出对她的占有欲,在他潜意识里一向认为秦红颜是他的专有物,她会始终在原地等待着自己。虽然秦红颜的美丽吸引过不少男人,可她却对那些人不屑一顾,每天都安静地待在家里等待着他。 以前与他住在一起时是这样,后来去了美国也还是如此。 这样的经验让奚欢安下心来,他以为秦红颜会一直等待着,等待着他完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事。 可意外往往在意识最松懈时出现,那个叫沈盛年的少年竟缓慢地蚕食着秦红颜的生活,还差一点就夺去了她的身体。 奚欢从没碰过秦红颜的身子,终其原因是尊重她,珍惜她。然而那个少年却在背地里看着那些不堪入目的影片靠着想象亵渎着秦红颜。 这让奚欢感觉到愤怒。 而让奚欢恐慌的是,秦红颜对那个少年的态度——她竟就这样放过了他。 奚欢了解秦红颜,她对那个少年并没有爱,但却有感情。 原本以为秦红颜的世界里只可能有自己,但沈盛年的出现让奚欢明白,任何可能都会出现。 也许某天,秦红颜会爱上别人,从此离开。 这个想象像是只大手抓挠着奚欢的心,午夜梦回之时令他惶恐不安。 “我很想要了你,但我担心你在未来的某一天会发现我并不如你想象中那样好,我害怕你会恨我。我知道自己与付郁的事让你伤心难过,可我和她之间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也不会发生。我爱的人从来都是你,和她在一起是为了复仇……关于这些事我之后会告诉你。现在,我只想请你给我点时间让我处理好一切。”奚欢的唇贴着秦红颜的发丝,他每说一个字便喷出一小点热气,那些热气聚集起来,足以让秦红颜沉醉。 他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内心。 他竟也是爱着她! 她长久的等待成了现实,未来也重新明晰。多年以来她都像是在黑暗的海上沉浮,没有目标与终点,内心充满惶惑。而如今,奚欢的承诺像是海上的灯塔,照亮了前路。 他给她的不仅是承诺,同时也是点亮她未来道路的灯。 她会等待他。 即使他是恶魔,她也会随之一起堕落。 自从明晰了奚欢对她的感情,秦红颜觉得整个世界的花都瞬间开放,这是她第一次感觉到世界是这样美好,以往命运给她的残酷她都可以一笔勾销。 只要她能与奚欢在一处。 秦红颜迫不及待地约乔悄在“理智与情感”咖啡店里见面,将这件事告诉了她。然而乔悄的表情却很微妙,非但没有为她开心,反而眉心间蹙着担忧:“红颜,你不觉得奚欢的保证太飘渺了吗?如果说他在结婚前都没办法得到自己想要的,那他是不是会继续和付郁结婚?” 秦红颜当然清楚奚欢并没有给予她足够的保证,也清楚他们未来的路还很艰难。可是她信他,比相信自己还信他。 “我觉得你还是慎重一些比较好。”乔悄劝道。 秦红颜用小勺搅拌着咖啡,终于问出了个疑惑很久的问题:“乔,为什么你对奚欢的印象会这么不好呢?难道是你知道什么而没有告诉我?” 闻言,乔悄眼里闪过幽黑,但很快她便垂下眸子。她的睫毛细而浓,遮住了眼里那流转的光:“我一直待在孔利身边,偶尔也听见过关于奚欢的一些事。他虽然外表文雅,可手段却比孔利更为狠辣,我是害怕你吃亏。” 秦红颜安慰道:“不会的,他对我倒是一直很好。” 秦红颜无条件信任奚欢,如果她连他也不相信,还能信谁呢? 乔悄虽然没再说话,可脸上对秦红颜与奚欢未来的担忧却是显而易见。 秦红颜本来是想与乔悄分享这一喜悦并且得到她的祝福,可乔听见后却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这让秦红颜心头如塞了块重石。 从咖啡店出来后,秦红颜独自走在街头。初冬寒风萧瑟,无端便能令人心情灰暗。 秦红颜知道,乔悄的话对她还是产生了一些影响。 自从给予她承诺后,奚欢来秦红颜家里的时间并不算多,他们无法像正常的情侣那般厮守,不能去逛街看电影,不能光明正大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当然,在秦红颜看来,这些都是小事,只要能和奚欢在一起,什么都无所谓。 但唯一让她难受的,便是听着奚欢与付郁的消息。 午休时,秦红颜总会听见一些八卦的职员在谈论这两人的婚事。大家都知道付家家长对这婚事并不赞同,极力阻挠。于是各种版本纷纷出现:有说他们已经抵抗不住压力分手的;也有说两人恋情火热,决定离开付家自己过活的;更有甚者还传出付郁已经怀孕,想要先斩后奏。 秦红颜每每听着,再想象奚欢与付郁在一起的亲密,便是忍受不住的难受。 秦红颜虽然信任奚欢,但终究是女人,逃脱不了嫉妒的干预。 她嫉妒付郁。 正胡思乱想着,忽然有人挡在了她的前方。秦红颜抬头,一眼便望见了沈盛年那流转着幽暗光泽的眸子。 她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全身的每个细胞都选择了逃离。但随即意识到如今时间是大白天地点是在大街上,谅他也不敢做出什么。 秦红颜将双手放置xiong前,做出隔离的姿态:“你在这里出现,应该不是凑巧吧?” 出乎她意料的是,沈盛年很诚实。 “秦姐,我很想你。”他说。 他的语气很平静,如同无波无澜的湖面。他总是这样,总是用很平静的声音诉说着对她的感情。可越是平静,越是真切。 倘若是奚欢说出这番话,秦红颜会感动。可是对沈盛年,她感情复杂。 她知道他喜欢自己,可是那种喜欢却让她害怕。 “我不会和你在一起。”秦红颜直接道:“我不喜欢你,也不可能喜欢你。” 沈盛年却丝毫不在意:“没有关系,我爱你,这样就够了,你只要待在我身边享受我的爱就好。” 秦红颜想起了他们第一次上课时,沈盛年说的那番话:他最喜欢鱼,而喜欢的方式便是将它吃下去。 而他爱她的方式并不是要让她快乐,而是将她困在他身边。 秦红颜想,自己可能是一辈子也无法与沈盛年沟通的。 “如果说,我不想和你在一起,你打算怎么做?”秦红颜问:“绑架我?囚禁我?还是……” “我不会做这些伤害你的事。”沈盛年打断了秦红颜的想象:“我只是想让你给我机会,想让你看见,和我在一起生活并不是那么糟糕的事。” 沈盛年望着秦红颜,那目光很深,像是瞬间望进了她的心里:“秦姐,我懂你,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比我更懂你。你不要物质,不要权力,你只想要爱,很多很多的爱。而我可以给你很多很多的爱,只有我才能给你没有瑕疵一心一意的爱。” 沈盛年的这番表白照旧是平静至极真诚至极的语气。 她不能怀疑他的这番话。他父母已经离国,他从不结交朋友,他的生活便是上学,放学,与她在一起。 他给她的爱,确实可怕,也确实纯净。 而他也确确实实是懂她的,懂她内心的渴望:得到许许多多的爱,弥补自己幼年的缺憾。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这个少年与她很适合。但可惜的是,他不是奚欢。 秦红颜只想要奚欢的爱。 她照直说了出来:“我心里有其他人,所以不可能和你在一起。” “是奚欢律师吗?”沈盛年竟一口提及那个名字,让秦红颜猝不及防。 “没关系,我会等着。”沈盛年笑着,那笑容很和熹,和熹得与这初冬的冷清格格不入:“我会等着他和付郁结婚,等着你对他失望。秦姐,到那个时候请你记得,我随时随地都在。”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预告,大侄子与奚欢对战。 大侄子终于十八岁了,嘿嘿,是个可以吃的年纪了。 继续无羞耻求长评,求收藏,求评论。日更还是蛮有成就感的。 第三章 (2) 沈盛年的话一直回响在秦红颜的脑海里,经久不散。如同一只鬼魅的手,隐藏在暗夜中挑动着她的神经。那就像是一种魔咒,一种预言,令秦红颜时刻不安。即使是与奚欢在一处时,她也会禁不住失神。 秦红颜的模样引起了奚欢的注意,终于在这天,奚欢选择开口询问:“最近似乎有心事?” “没有,只是有些累,可能工作太忙了。”秦红颜选择用谎言掩饰。 问出这话时,奚欢正在打开她家的冰箱,却发现前几日他送来的甜甜圈秦红颜却没怎么动。 以前,再多的甜甜圈她隔天便能吃完——只要是他送的。 奚欢的眸子暗了暗,随即貌似漫不经心地问道:“对了,最近那个沈盛年有没有来打扰你?” 秦红颜正拧开矿泉水往玻璃杯里倒,她一直看着水从玻璃底升到杯沿,才道:“没有,后来一直没见过。” 她隐瞒了那次见面,也隐瞒了那次对话。 奚欢与付郁现今的关系成为了秦红颜的禁忌,她不想与他提及这个话题。 闻言,奚欢关上了冰箱,冰箱内的冷气喷在了他的面颊上,似乎瞬间便积聚在他那双细长的眸子里。他清楚,秦红颜在撒谎。这些天,他都派手下跟踪着沈盛年。而前几天,手下报告说沈盛年在街上拦住秦红颜,对她说了一番话。 第23节 这应该不是什么值得隐瞒的事,可是秦红颜却选择了隐瞒。 秦红颜与沈盛年之间究竟说了什么,这成为奚欢心头的一根刺。 更确切地说,沈盛年已经成为了他心头的一根大刺。 以前,秦红颜是从来不会对他隐瞒的,而他也能一眼看清她的内心。可是如今,他们之间似乎也有些隔离了。 当奚欢转过头看见秦红颜时,双眼内又瞬间充满了柔软。他伸手抱住她,轻声道:“如果他再来骚扰你,记得一定要告诉我,我会帮你解决。” 是的,是时候除去这根刺了。 一辆粉红色的法拉利停在g大大学校门前,付玲子正端坐在驾驶室里,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想要从里面找到那个心仪的身影。 自从沈盛年决定留下后,她也放弃了出国,跟着他进了g大。 之前,她偷偷跟着沈盛年,却无意中发现他搬进了那个名叫秦红颜女人所在的公寓。这个发现让付玲子嫉恨交加,要不是害怕沈盛年杀了自己,她肯定会冲上去撕烂那个秦红颜的脸。 幸好前段时间,秦红颜终于搬家,没再与沈盛年见面,付玲子这才稍稍平静下来。 虽然上次在生日宴会上,沈盛年对她恶语相向,可她仍旧没有放弃。付玲子对沈盛年的感情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爱,而是一种逐渐可怕的执念。 她一定要得到沈盛年! 不论是牺牲自己,还是牺牲他人。 付玲子想趁着沈盛年与秦红颜分手的时候趁机而入,于是特意在校门口等着,想要约沈盛年吃饭。 正在仔细用后视镜补妆,付玲子忽地望见了沈盛年的身影,忙开车到他面前,娇声道:“盛年,你晚上没事吧,我发现一家日本料理店,味道很不错,我们一起去吧。” 沈盛年单肩背着书包,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晚上我有事,没空。” “有什么事啊?”付玲子开着车缓慢跟着他在街边行走。 “我要回去等我女朋友。”沈盛年毫不客气地道。 “是那个秦红颜吗?你们不是分手了吗?”付玲子咬牙:“她都搬家了,这么决绝,肯定是心里有了别人,你就放弃吧。” 沈盛年忽地转过头来盯着付玲子,冬季的天黑沉得早,付玲子看不清他的脸,却清楚地感受到沈盛年眼里那股阴郁。 她禁不住浑身颤粟了下。 然而转瞬之间,沈盛年便对她绽开个笑容。那笑容衬着他的玉颜,如三月天里,漫天清丽梨花盛开,那美景直击人心。 付玲子看得呆了。 沈盛年保持着那样美好的笑容,说出的却是最冷的话:“第一,她走多久,我就等多久。第二,我肯定会等到她。第三,就算是等不到她,我也绝对不可能用你这样的来将就。” 说完,他三两步便冲入了街边的小道里,进入她的跑车驶不进的地方。 付玲子刚从沈盛年给予的惊艳中醒来,便被他恶毒的话语给伤到,气得浑身发抖,眼泪大颗大颗落下。 但,她虽然痛恨沈盛年,却是一种掺杂着爱意的上瘾的痛恨。 一切让人上瘾的东西都是痛苦的,例如毒品,例如辣椒,例如沈盛年。 她已经上瘾,欲罢不能。 付玲子抹去眼泪,继续开着车,跟着沈盛年离去的方向转悠。终于,在一处小巷里,她看见了沈盛年的身影。付玲子犹豫着,却迟迟不敢靠近。然而恰在这时,一辆遮住车牌的面包车飞快地驶去,忽地停在沈盛年的面前。接着,从里面冲出几个壮汉,动作迅速且粗暴地将沈盛年给抓上了车。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分钟内,快得像是一场幻觉。 付玲子被一切惊呆了,然而呆愣之中她却发现,那几个壮汉里有她熟悉的面孔,那是时常和奚欢接触的一个男人! 沈盛年觉得自己失策了。 为了躲避付玲子,他来到了偏僻小巷里,没提防竟被人暗算绑架。 那些壮汉对沈盛年很不客气,在车上就拳脚相向一番,看来指使者对他积怨已深。 当沈盛年被踹下车,推进一处偏僻的仓库时,他看见了西装革履文雅静致的奚欢。 “你好,我们又见面了。”奚欢的语气很是礼貌客气,仿佛是在迎接客人。 “你抓我来,可能不是想要叙旧吧。”沈盛年边说边打量着四下。 这里是个废弃荒僻的仓库,周围人烟稀少,就算是把他杀了埋在这也没人知晓。 估计这就是奚欢绑架他的目的。 “我是想请你不要再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奚欢开门见山地道。 他没有说出“她”的名字,但是他们俩都心知肚明。 “好,当然可以。”沈盛年竟一口答应。 然而紧接着,他又做出苦恼的模样:“可是,就算你把我从她生活里剔除,可是我印在她心里的那部分你要怎么剔除呢?” 奚欢浮起笑容:“你不觉得自己太过自信了吗?” 沈盛年也浮起同样的笑容:“我和她的关系,比你想象中更加亲密。不是说,女人会一直记得自己最初的男人吗?” 奚欢笑着摇头:“你在撒谎。” 奚欢太懂秦红颜,懂她的冷清,懂她的专一,懂她身体的每一分气息。 所以他绝对相信秦红颜仍旧是处子之身。 沈盛年也跟着摇头:“我没有撒谎——除了那一个动作,其余该做的,我们都做了。” 奚欢收住了笑容,他的面上静如沉水,像是在用全部的表情来消化沈盛年的那句话。 时间一如既往地流逝,可是在奚欢整个人情绪的笼罩下,却像是过得异常缓慢,整个仓库死寂得令人胆寒。 终于,他重新笑出了声。 奚欢仿佛听见了天底下最好笑的事,忍俊不禁。那笑声ting大,在空旷的仓库中回响,到最后,那笑声里竟有了“嘶嘶嘶”的音调。 如同吐信的毒蛇。 在这样的笑声中,奚欢开了口:“打。” 他笑着对手下说:“给我往死里打。” 几个壮汉得令,立即卷起袖子露出拳头,刹那间,无数的拳脚都砸在了沈盛年的脸上,小腹上,双腿上。仓库里响起了拳头撞击皮肉的声音,那声音听着便让人头皮紧缩。 沈盛年根本没有反抗,他只是任由他们击打着。他先是站着,之后被打得跪下,再后来变成躺卧的姿势。他没有躲避的动作,甚至于他张开双手任由他们攻击自己的小腹。 没有惨叫,没有求饶,甚至没有痛苦的表情。这样的人肉沙包让打手们打得意兴阑珊。 终于,奚欢叫了停止。 此刻,沈盛年满脸鲜血,已经分不出那些血是从他哪处伤口流淌出来的。他的整张脸上,五官面目全都辨不清晰,只看得见鲜血以及一个大大的笑容。 一个大大的,诡异的笑容。 “你还想继续吗?”奚欢转动着手腕上的佛珠,问道。 就如同他所说的,佛珠最终会回到自己的手上。 沈盛年缓慢地撑起身子,累累伤痕让他的动作变得异常艰难。每一寸的移动对他的身体而言都应该是痛苦的,可是他的表情却仿佛在享受。 他最终没能成功站起,只是坐在地上,用手从后撑住身子。他从嘴里吐出一口血,缓声用一种阴而低沉的语调道:“我劝你打死我,如果你今天打不死我。那么,我会彻彻底底地,完完整整地,完成那个动作。占有她的身体,夺去她的心。” 沈盛年望着奚欢手腕上的佛珠,用一种必得的眼神。 是的,奚欢再次把佛珠拿回去了,但那只是暂时的。当他再次抢过来时,他会把那佛珠剪断,重新连接。从此,那佛珠便不是旧的佛珠,也不再认旧的主人。 奚欢安静地听着沈盛年的话,每听一个字,他的眼睛便冷一分。 到最后,他的双目仿佛已成了两颗冰珠。 两个壮汉一左一右夹住了沈盛年的胳膊,让他无法动弹。 奚欢取过一截皮绳,一步步向着沈盛年走来。 他那冰珠一样的眼睛,正盯着沈盛年那毫无保护的颈脖。 作者有话要说:1大侄子在找屎,你差点被捡肥皂啊,壮汉啊大侄子! 2今天装修屋子,回家晚了,更新稍晚,见谅。妹子们只要没有另外通知便是每晚8点更新,如果有变化会在文案,以及微博通知的。 3继续求长评,短评,收藏。哈哈哈哈。 第三章 (3〕 望着那可怖的,充满死亡气息的皮绳,沈盛年脸上却没有丝毫惧意,反而嘴角勾起了抹嘲讽的笑。 奚欢觉得这笑容格外碍眼,他想要,彻底地,消灭这个笑容。 消灭沈盛年。 奚欢直接来到沈盛年的身后,快速地用皮绳系上了他的颈脖。少年的颈脖纤细白嫩,被狰狞的皮绳一拧便拧出了血印。 “害怕吗?”奚欢问。 沈盛年颈脖被紧紧锢住,无法自由呼吸,因此他的声音沙哑得连自己也认不出:“正在害怕的人……应该是你……你……害怕我把她夺走……” 奚欢从后垂目望着沈盛年,他的眼神仿佛在看一具死物——他面前的人,将不会再有生命。此刻,奚欢身上的文雅全部消失,只剩下可怖的气息,像是凶恶的修罗。 他的双手在用力,青筋暴露,骨节处发出咯咯的响声。而沈盛年的脸逐渐变成猪肝色,他的颈脖疼得像是要裂开,他的xiong腔涨得像是要爆炸,他的大脑因为缺氧发出阵阵的昏眩。 他即将死去,可是嘴角却仍旧挂着那个嘲讽的笑容。 奚欢恨到了极致。 多年以来,他将秦红颜如珍似宝地供着,给她的吃穿用度全是最好的。除了付郁的事情,他未曾让她受过半分委屈。同时他也将她的身子看得很重要,在那件事解决前,他会忍耐。她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真心对待的女人,也很可能是最后一个。 而现在,面前的这个少年却告诉自己,他亵渎了秦红颜。在奚欢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与她已经做了许多事。 嫉妒像是染油的火,迅速燃烧。奚欢的眼里也是火,两团火牢牢盯住沈盛年,想要将他焚烧殆尽,要他挫骨扬灰。 沈盛年的意识在逐渐消失,听说,人在临死前,过去的一切都会在脑海中浮现。 而在这一刻,沈盛年的脑海里回想起的,却全都是秦红颜的影子。她的一颦一笑,她的喜怒哀乐,她白皙如羊羔的身体,他们最接近的那个夜晚。 回想起这些,沈盛年的脸上竟有了满足。 奚欢深吸口气,决定做最后一击,他要将这个少年的颈脖给勒断! 就在他双手开始用力时,仓库大门被人打开,一个内敛低沉的声音响起:“奚律师在忙吗?” 那个声音听上去很是闲适,仿佛他看见的并不是奚欢在杀人,而是奚欢在办公。 奚欢转过头,看见了逆光而站的沈昂。 最初的惊讶过去后,有几个壮汉开始向沈昂靠近。他们准备悄悄地将他制住,然后灭口。反正,杀一个,杀两个,都是一样的。 第24节 “别徒劳了。”奚欢对着自己的手下道:“沈经理既然敢单独来,肯定是有所准备的。” 沈昂敛目而笑:“不愧是奚律师,什么都能猜到。不错,我来之前便通知了我的一个警察朋友,如果十分钟后我还没有给他打去电话,那么他便会带着人赶来这里。” 奚欢放下了皮绳,仿佛安抚般地mo了mo手腕上的佛珠,问道:“沈经理是来救你侄儿的吧,其实你应该知道,我并不想与你为敌。可惜你的好侄儿太不上道了,随便动了我的东西,我不得不出手。” 皮绳放开,新鲜的空气重新涌入了沈盛年的xiong腔内,他的生命得以延续。 沈昂望了眼沈盛年颈脖上那像是被剜去一圈皮肉的红肿勒痕,目光沉下,可语气仍旧平稳如常:“他小,不懂事,回去后我会好好教育,再不会给奚律师添麻烦。” 奚欢抬眼望向沈昂:“哦,沈昂律师还真的以为我会放他走?而且,就算是今天你能救走他,那明天呢?后天呢?总有一天他会再落在我手里。” 奚欢威胁的语气轻渺,但内容却很重。 沈昂当然清楚,自己不可能时时刻刻都陪在沈盛年身边,也无法次次都及时将他救出,所以他来之前便已经准备了法宝。 沈昂拿出了一个文件袋,道:“我想用这里面的东西交换他的命。” 文件袋被传递到奚欢手中,他漫不经心地打开,取出里面的文件,然而刚看第一眼,便像是被毒蜂蛰了般,表情有瞬间的扭曲。 “我想,这个东西应该比我侄儿的命更重要吧。”沈昂对那份文件的重量xiong有成竹。 奚欢阅读着文件,仿佛很专注的模样。可是看仔细了会发现,他其实根本没有看进去一个字。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他的命令。 放或者是杀,全在他的一念之间。 终于,奚欢闭上眼,细长眸子的形状本如流水般流畅,如今看上去却有些凝滞:“沈经理,你赢了。” 因为那份文件,奚欢决定放他们走。 沈昂上前扶起遍体鳞伤的沈盛年,道:“奚律师放心,我会对里面的内容守口如瓶。毕竟,我本就不是付家的人,他们的事与我毫无关系。” 奚欢抿嘴:“沈经理能这么想就再好不过了。” 经过这不算短的谈判时间,沈盛年从濒死边缘醒来,稍稍有了些力气。他对着奚欢咧嘴一笑,露出的牙齿里全是鲜红的血:“放我走吗?你可是会后悔的。” 话音刚落,沈昂立即放开扶着他的手,沈盛年未曾提防,又再次摔倒在地。这次摔得够惨,令他忍不住哀嚎了声。 沈昂对着奚欢道:“奚律师放心,我回去也会好好教育他这个嘴贱的毛病。” 说完,沈昂重新拉起了沈盛年,快步将他拖离仓库,塞上车,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直到上了车,沈盛年才忍不住叫唤:“嘶,好疼,好疼,妈的,这群人太没有道德了,居然玩命打我,遭了遭了,肋骨估计都断了几根……叔,你怎么不早点来呢?” 其实沈盛年在小巷里便发现了自己被人跟踪,当即就悄悄用裤袋中的手机拨打了沈昂的电话。而沈昂也是通过手机的定位系统找到沈盛年的下落。 沈昂没理会他,只是故意甩了方向盘,将沈盛年颠得苦不堪言。 等听够了沈盛年的痛哭哀嚎,沈昂才训斥道:“你什么人不好惹,居然去惹奚欢,你以为自己是猫,有九条命?” “我有叔叔你啊,那不就等于有九条命了。”沈盛年赶紧拍马屁。 “追女人方法多的是,不急于一时。”沈昂似乎对他们仨之间的事了如指掌:“反正,以后不准再与奚欢发生正面冲突,否则我也保不了你,明白吗?” 沈盛年mo了mo颈脖上的勒痕,稍稍一碰便是火烧般的疼,这个奚欢果然够狠辣。不过沈盛年好奇的是,沈盛年拿出的究竟是份什么样的文件,居然能让这样狠辣的奚欢轻易放过自己? 他将这个问题问了出来,可沈昂却道:“不该知道的事,就不要多问。” 沈盛年没再多说,可是双目里却有了精光。 他知道,原来奚欢是有秘密的。而人一旦有了秘密,就有了弱点。 他必须将这件事调查出来。 在沈盛年死里逃生之时,付玲子也慌张地跑去找了付郁。她本来是想报警,可一想到那张熟悉的脸是奚欢的手下,便打消了这个念头,赶来找了付郁。 当付郁听完付玲子的诉说后,略肿的眼皮微微垂下,遮住了眼里的神色。 “姐,奚欢不会对沈盛年做什么吧,你快打电话问问啊!”付玲子焦急询问。 付郁回过神来,安抚地拍拍她的手:“你放心吧,男人之间的事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奚欢有分寸,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 付玲子不信,只能忐忑地拨打沈盛年的电话,这次沈盛年却接听了,只是态度不好,很敷衍地便挂断了。 付玲子长呼口气,又疑惑:“姐,奚欢怎么会和沈盛年有关系呢?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人啊。” 付郁垂下头,不言不语。 唐婉余一直站在阶梯上,将付郁与付玲子的对话全都听在耳里,她的双目中,有了幽黑的光。 自从奚欢无意中透露自己派人跟踪她的事情后,秦红颜便忍不住会时刻注意周围。这一注意,她便发现确实有许多跟踪自己的影子。 从她出门开始,一直到她回家,他们都一直紧随身后。 虽然跟踪的手法算是高超,并没有打扰她的生活,可秦红颜仍旧觉得难受。 就算是被所爱的人监视,那也是失去自由的。 而这天,她正在家里坐着,忽然沈昂拨打了她的手机,说是有事要与她见面,希望她能避过奚欢手下的监视,单独前来。 秦红颜本不想前往,可沈昂一句话却让她心惊肉跳:“奚欢对盛年出了手,他现在伤情很严重,我希望你能来看看。” 秦红颜了解奚欢,他虽然对自己很是体贴温存,但对惹到他的人,下手却很狠。秦红颜虽然并不爱沈盛年,可毕竟这件事是因为自己而起的,她害怕沈盛年会出事,便决定前去看望。 沈昂设想周到,派车来到秦红颜家,帮助掩护着她从地下车库离开。 最后,车将秦红颜送到了一间私人医院里。医院在郊外,环境清幽雅静,风景宜人,颇适合修养。 沈昂正在过道里等待着秦红颜。 秦红颜握紧拳,向着他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1大侄子真是作死啊,你就只剩下外表了,为什么还不珍惜呢。 2不过大侄子一遇见叔叔,就软了。我觉得他是叔控。 3下一章就有大侄子与御姐对手戏了,妹子们不要着急。 4 继续求包养,求评论,求收藏。 第三章 (4) 既然事情已经闹成这样,秦红颜也不会天真地认为沈昂仍旧不清楚自己与沈盛年之间的纠葛。她甚至做好了被沈昂教训的准备,毕竟这种事虽然讲究的是两厢情愿,可她毕竟是成年人,在做错事之前有责任叫停止。 之所以没有过分责怪沈盛年,是因为秦红颜从开始便知道了沈盛年对她的爱慕。但她贪恋于他的陪伴,并没有远离制止,所以造成后面发生的一切。 而如今,更造成了沈盛年的受伤。 她不杀伯仁,伯仁却因她而死。秦红颜感觉到愧疚。她在沈昂面前站定,ting直xiong膛,准备迎接他的苛责。然而沈昂却只是轻悠悠地叹口气:“秦小姐,盛年那孩子很固执,他的喜欢并不是心血来潮,而是长久的喜欢。” 沈昂说得很含蓄,但秦红颜全都听懂了,她的双目敛去了往日的冷冰,只余下了无奈:“就算是他再喜欢一件东西,也得问问那件东西喜欢谁。” “常人都懂这个道理,可是那孩子……”沈昂望着医院走廊,像是在对空气说着话:“那孩子从小就与常人不一般,ting孤僻,也没什么朋友。对什么都是可有可无的模样,我还以为他会这样孤僻到老,直到他看见了你……我知道他对你来说是种困扰,作为他的长辈,我确实对你感到很抱歉。” 秦红颜本来是做好了被责骂的准备,没料到最后竟得了个道歉。 如果是责骂,至少她心里还会好受些,然而这番道歉却愈发加深了她的罪恶感。 而当秦红颜推开病房门,看见躺在病chuang上几乎是奄奄一息的沈盛年时,她心中的罪恶感更是成倍加深。 病chuang上的沈盛年双目紧闭,满脸伤痕,浑身都包扎着绷带,简直找不出一点完好的地方。 看来,奚欢是下了狠手。 沈盛年听见脚步声,不耐烦地道:“我说过,什么都不想吃,不要再问了。” 他的声音较之平时粗嘎沙哑了许多。 说完,沈盛年没听见回应,便睁开眼来。当看见是秦红颜时,整双眼睛都在放亮:“秦姐?你来了!” 秦红颜无法面对他那双充满着惊喜的眸子,只能移开眼睛,硬着声音问道:“为什么不吃饭,是想饿死给我看,让我愧疚吗?如果是这样,我想你的算盘就打错了。” 虽然秦红颜知道奚欢对待敌人的狠毒,但同时也不会忘记沈盛年也不是省油的灯。之前,沈盛年多次使用苦肉计让秦红颜心软,于是她时刻提醒着自己不要再相信他的伪装。 沈盛年垂首,不再说话,也没有辩解。 “被我猜中了?”秦红颜想起他过去的多番计谋,深觉反感,忍不住便冷了声音:“我不会负责你的人生,所以以后也别想在我面前使用这些苦肉计。我已经把你看清楚,所以就算是你饿死我也不会感到半分愧疚。” 秦红颜也不清楚为什么事情会发展成这样,明明她是来看望沈盛年的,然而想起之前的事情,心中立即升起了无名火,忍不住便发泄了出来。 沈盛年仍旧垂着头,牙齿将嘴唇咬得发白。 正当气氛难堪之际,护士推着换药车进来为沈盛年换药。当她除下沈盛年颈脖上的白色绷带时,秦红颜不禁双脸发麻,头皮发紧——沈盛年的颈脖上有一道紫红得近乎发黑的伤痕,那痕迹深陷在他纤细白嫩的颈脖内,像是紧锢着的一条腐肉绳索,那一圈皮肉竟在发炎溃烂,只是望着似乎就闻得到腐臭的味道,看上去简直是怵目惊心! 秦红颜呆呆地望着,竟忘记了思考。 而当护士换完药,走出病房后,沈盛年才低低地说了句话:“我不吃饭,并不是想做给你看,而是因为……疼。” 是的,颈脖上的伤痕外表都如此恐怖,而喉咙内必定也是受伤严重,不管是说话还是吃饭甚至喝水都会令人痛不可当。 当反应过来后,秦红颜为自己刚才那番不近人情的话深深后悔。 她想要道歉,但却不知如何开口。踯躅良久,最终说出口的内容却是与另一个男人有关:“听说是他伤的你,对不起,是我没处理好这些事。” 沈盛年的喉咙被伤到,声音沙哑难听,与他的外表截然不同,听上去有种怪异感:“不过是受伤,为了你,我连死都愿意。” 这不是情话,是事实。 然而这些话对于不能接受的人而言是种负担,秦红颜语带警告般地道:“以后我们真的不要再见面了,否则他不会放过你的。” “你在担心我?”沈盛年问,眼里有夺目的光。 秦红颜只是将眼睛望向病chuang柜头上的百合,努力刨除了声音中的情感,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冰冷无情:“你想多了,我只是不想因为你而使得他惹上麻烦。” 闻言,沈盛年眼里那夺目的光碎开,如尘埃般纷纷扬扬落下。 他掩住眸子,半晌才发出一个音节——“哦。” 即使秦红颜知晓沈盛年善于伪装,可每次他做出这种模样时,她还是会忍不住心软。 再说下去无所益处,是离开的时候了。秦红颜看了看手腕上的表,道:“时间ting晚了,我要回去了。” 沈盛年却在这时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听说,他派人监视着你。” “你是想说他这样让我失去自由并不是真正爱我?如果你真的想说这个,那大可不必多费唇舌。他那么做,只是想要保护我。再说了,”秦红颜冷笑:“你当初所进行的监视可比他的要下作龌龊得多吧。” 她的话音里有种冰冷的讽刺,直击人心,毫不保留。 而沈盛年像是被刺中般,许久才缓过气来,静静地道:“当初我监视你,除了满足自己的爱,还想着能够准确察觉出你寂寞的时候,然后去陪伴你——你总是一个人待在那么大的屋子里,而且又粗心大意,时常会摔倒醉倒,我只是想确信自己能在最危急的时候出现。” 秦红颜不能否认,在那段时间内,每当她出事,沈盛年确实在第一时间赶来,救她于危难之中。 “我只是在想,他这样监视着你,一定知道你很寂寞,可是为什么却从不在你寂寞的时候出现呢?”沈盛年问的是奚欢,问的也是秦红颜。 秦红颜没有回答,只是转身离去。 第25节 她无法回答,任何答案对奚欢而言都是不利的。 是的,奚欢必定是知道她的寂寞。他之所以没来陪伴,是因为在他的世界里有些事情比她更重要。而且,他坚信她是强大的,能抵抗住那些寂寞。 但真相是,他与她,都高看了她。 她抵抗不了,所以才会沦陷。 秦红颜快步离去。 她没听见的是几名护士之间的对话—— “为什么vip病房那个小帅哥的伤这么几天都没见好呢?医生可是开出了最好的消炎药啊。” “当然好不了了,我无意中发现他并没有吃药,而且每天都故意让伤口沾水。” “他疯了吧?干嘛要这么做?” “谁知道呢。” 她没看见的是寂静的病房里沈盛年的双目。 那双眸子里,有着诡秘的无法言说的光芒。 秦红颜回家时照旧是由沈昂护送,避过奚欢的耳目,安全而隐秘地回到了家。到家后,她却没开灯,只是坐在沙发上,任由华灯初上,任由黑暗浸润了她的身体。 秦红颜的心情很乱,像是被猫扒拉过的毛线团,到处都是死结。 今天与沈盛年见面的事,她无法说给奚欢听,因为那就意味着背叛——她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与他人携手隐瞒着奚欢。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今天这种事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沈盛年安静地质问秦红颜,为什么奚欢明知她寂寞却不肯来陪伴。 这个问题一直在秦红颜脑海中回响,撞击,令她烦躁,悲凉。 其实在以前,奚欢是会安抚她的不安与寂寞的。 记得那时她还年幼,没去美国。而他风华正茂,年轻英俊又懂女人心思,自然引得许多女人喜欢。其中有个叫rose的混血儿模特,非常漂亮,人如其名,像是朵带刺的玫瑰。其实后来回想起来,那个rose与秦红颜长得倒是有三分相似,面孔都是带有侵略性的美。 当时奚欢向来不带女人回家,然而那个女人却是个例外,居然能登堂入室,随意进出奚欢的家。不仅如此,那个女人对秦红颜有敌意,把她当成了小女佣,使唤她做这做那。 奚欢对rose与对其他女人似乎也有不同,某一天,秦红颜竟在门前看见他们在车内接吻。 那是她首次品尝到了嫉妒的味道,隔天,在rose来家里再次使唤她时,秦红颜直接将一杯开水泼在了rose身上。 在rose的尖叫声中,秦红颜想,自己或许会被赶走。 她在睡前甚至收拾好了行李,思考好了购买去何处的火车票。然而即使如此,在睡梦之中,她也忍不住凄惶地哭泣。 奚欢回家后,看见的便是整齐穿着衣服,躺在chuang上准备听见他的逐客令便离开的秦红颜。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今天更新晚了。。。。 大侄子真是变态。。。。 第三章 (5) 奚欢在chuang边坐下,明知故问:“你这是要做什么?” 秦红颜将脸埋在枕头里,声音窒闷:“提前收拾好,免得被你下令赶走时手忙脚乱。” 奚欢伸出手来,帮她一缕一缕顺着发丝:“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赶走你的,我怎么不记得了?” 秦红颜提醒他:“我差点就把你女朋友的脸给烫毁容了。” “她并不是我女朋友。”奚欢抬起手,秦红颜黑发柔软光滑,如丝绸般在他的指尖流淌:“jayne,你是不是不喜欢她?” 秦红颜觉得奚欢说得实在是太客气,她岂止是不喜欢那朵玫瑰,简直就是厌恶。她继续将头埋在枕头里,很久很久之后,才“嗯”了一声。 回应完了这个音节后,她做好了被扫地出门的准备。 然而奚欢的手掌却移到了她的后脑勺上,轻柔地拍着,像是一种安抚:“如果你不喜欢,那我以后就不和她往来。” 秦红颜原本以为这不过是奚欢随口说说,然而从那之后,她真的再没有见过rose。那朵玫瑰就此消失,就像是从来未曾出现在她与奚欢的生命里。 也是从那时起,奚欢身边再也没有出现过女人——至少在秦红颜面前是如此。 直到,付郁的出现。 其实奚欢不是不懂得秦红颜的孤单,只是付郁的价值比她更为重要罢了。 正当她思绪浮乱之际,奚欢忽然来临,手里照旧提着一打甜甜圈。 秦红颜赶紧迎上前去:“你怎么来之前没打个电话。” “见到有家甜品店在卖新口味的甜甜圈,就想着买来给你。”奚欢笑着解释。 闻言,甜甜圈上的糖粉像是瞬间裹在了秦红颜的心上,掩盖住了他们关系中所有的苦涩。 总是这样的,当你爱着一个人时,可能前一秒还是无尽的苦涩,但看见那个人后,满心便全是甜蜜。 秦红颜心含欢愉地吃着甜甜圈,奚欢在旁安静端看。白色的糖霜沾在她的嘴角,令她的脸增添了丝纯真。 他用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问道:“怎么在家还穿着正装,刚回来吗?” 秦红颜眼皮一跳,然而很快,她便道:“没,刚才想出门去超市买点东西,正换好衣服,你就来了。” 一个谎言要用无数的谎言来掩饰。 秦红颜再次撒了谎。 奚欢安静地望着她:“红颜,什么时候你在我面前都要隐瞒了。” 秦红颜面上毫无波澜,但身体的血液却在翻滚。 “刚才,你去看了沈盛年是吗?”奚欢问,他的声音里并没有责怪与气恼。 秦红颜闭上眼,觉得头发丝里浸出了无数的汗珠:“原来,你都知道了。” 他知道了她的背叛,知道了她的谎言,她准备迎接他的惩罚。 然而等待许久,奚欢却只是叹口气,仿佛很疲倦的模样:“jayne,我整天都忙着算计,忙着戴假面具,我很累。只有在你面前,我才能卸下心防休息。我希望今后无论什么事都不要再隐瞒,我不想与你之间还要进行这些算计。” 奚欢的话击中了秦红颜的心脏,她觉得疼痛,但那疼痛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奚欢。 诚如奚欢所言,他很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要牺牲尊严,要以假面示人。只有在她面前,他才能得到片刻的喘息。 而如今,却连她也开始欺骗他。 她垂下颈脖,无声地道着歉意。 “我在意的并不全是你在我面前撒谎,而是害怕你被人利用。”奚欢的话音中有沉重的力量:“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凭着沈昂的能力,他掩饰着你进出家门,怎么可能被我的人发现?” 秦红颜这才意识到这点。 没错,沈昂是只细心的狐狸,他做的事从没出过纰漏,但为何偏偏会在今天出现意外。 唯一的解释便是:沈昂是故意让奚欢发现的。 沈昂知道秦红颜不会告诉奚欢自己去看望沈盛年的事,而奚欢知道后,也会对秦红颜的隐瞒心存戒心。 沈昂想用这件事挑拨他们的关系。 想到这里,秦红颜觉得血液开始发凉——不知从何时开始,她的生活里竟处处都是陷阱。 “沈昂算是老谋深算,然而他却忽略了一点。”奚欢目不转睛地看着秦红颜那完美的侧脸,声音里有种恍惚的柔意:“他并不清楚我和你之间的感情,并不清楚,你永远不会离开我,而我也是一样。” 他边说着,便靠近秦红颜,在他的唇最大限度接近她的脸颊时,他伸出舌尖,舔舐去了她唇畔的糖霜。 糖霜很甜,却不如她。 秦红颜是别人眼中的冰山美人,却是奚欢心里的甜美女孩。 她对他而言,是特别的,他对她也是,没有人能够将他们分开。 其实奚欢也对秦红颜撒了谎,在听见手下报告说她偷偷去看望了沈盛年时,奚欢体内蔓延出了层层的妒意与恐慌。在他印象里,秦红颜似乎对除了他之外的事都是漠然的。而如今,秦红颜却肯为了沈盛年而欺瞒自己。 沈盛年在秦红颜心目中,有着沉甸的重量。 在吻上秦红颜时,奚欢做出了个决定:他要得到她,就在今晚。 已经不能再等了,即使之后她知晓了那件事会恨自己,他也愿意承受她的恨意。 奚欢唯一不能承受的,是她心里有另一个男人,是另一个男人得到本属于自己的她。 奚欢舔舐完那些白色的甜霜,开始深入秦红颜的唇舌。他的动作温柔,带着成熟男人的节奏,能给对方也带来享受。他缓慢地将秦红颜压在了沙发上,他的唇在吞噬着她的,而手却在解着她衬衣的纽扣。他的动作毫不慌乱,带给她足够的安心。 秦红颜并没有抗拒——只要是奚欢想要的,她便会给予。无论是她的身体,还是她的心。 她的衬衣被解开,只剩下白色的内衣,那是纯净的白色,但与她的肌肤相比,却不值一提。秦红颜的皮肤如同日日被牛奶浸泡,白嫩得让人想要吸食。 最终,就连那纯净的白也被除下。他们在一起多年,然而这却是他首次见到她的身体。 完美得令他叹息。 奚欢也觉得奇怪,自己竟然有足够的定力在这样的完美前忍了这么久。 他在她的饱满上吸食着,那种触觉令秦红颜难受得紧,她只能用双手抓住他的发。她想要让他的头偏离,缓解那种特殊的难受,可是手上却使不出劲。于是,他的发在她指间伸展,刺刺的,像是有韧性的草。 而他的舌间,也有着刺,那种刺给予她的,是无法形容的悸动。 她化为一滩春水,想要迎接他。 正在奚欢喘息着想要解开皮带时,门铃响起。 作者有话要说:1抱歉,今天更新比较少,明天多更新些 2到底来的人是谁呢?大家猜猜呢。 第三章 (6) “有……有人来了。”秦红颜望住奚欢,双眼迷离,一双美目上像是覆盖着水。 奚欢为她的模样倾倒,霎时忘却了所有,他贪恋地吻着她:“别去管。” 奚欢的唇是滚烫的,秦红颜的身体也是滚烫的,两人正在情深之中,根本不想理会那门铃。 然而那门铃却是锲而不舍地响起,并不急切,却显示着按铃人的坚持。 最终,连奚欢也觉出了烦躁,他吻着秦红颜的耳畔,用充满热度的声音道:“不管是谁,尽快打发他走。” 他还想要继续。 秦红颜整理好衣服走去开门时,只觉得每一步都是软软的,她的身体被欲望给灌醉,每一根骨头都是酥麻。 当秦红颜打开门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门外站着的竟是乔悄。 第26节 只见乔悄面色苍白如纸,双目无神,而额头处还有一块红肿,伤口处正往外淌着血,看上去似乎是被人打过的模样。秦红颜直觉乔悄出了事,立马握住她的手,急问道:“怎么了!这伤是谁弄的!” 乔悄的手冷得像是在冰里浸泡了一夜,根本已经觉察不出里面还有温热的血液在流动。 与秦红颜的外刚内柔相反,乔悄是外柔内刚,就算是当初惹上了孔利,她也是咬牙承受,秦红颜从未见过这样的她。 乔悄的表情只有用一个词形容——“万念俱灰”。 像是所有的希望都已经破灭。 “是孔利吗?”秦红颜咬住下唇,冷声说出了一个名字:“是他对不对,是孔利那个混蛋干的是不是!” 是的,除了孔利,再没有人敢对乔悄动手。 只有他。 从开始到现在,伤害乔悄的只有他! 乔悄张口,想说什么,然而她仅剩的力气只够嘴唇蠕动两下,随即她便像是抽去骨骼般,瘫倒在了地上。 乔悄无论如何也不肯去医院,秦红颜只能赶紧与奚欢合力将乔悄给扶到g上歇息。 然而乔悄才刚睡下,孔利便来了。 秦红颜怎么也不愿意开门,她虽然知道自己斗不过孔利,可但凡乔悄在她家里一天,秦红颜便要护她周全。 听着那越来越大的敲门声,奚欢开口:“你应该知道,他不见到乔悄是不会罢手的。况且他现在也不过是剩下仅存的礼貌了,要是他想要进来,就算是铜墙铁壁也照样能砸了。开门吧,有我在,会劝住他的。” 秦红颜仔细思考了番,赞同了奚欢的话,便开门让孔利进入。 孔利外表仍旧一如往常般沉稳,只是那双眸子戾气更重,而他的右手骨节处受了伤,像是狠力击打在硬物上,皮肉翻飞。 孔利进屋后没有和他们多话,直接便往卧室里走。 秦红颜则挡在他的身前:“怎么,没打够,还想打一次?孔利你把乔悄打成那样还是男人吗?” 孔利似乎用了很大的意志力才能控制住自己的声音:“秦红颜,你用脑子想想,我会伤她吗?我舍得伤她吗?” 秦红颜这时稍稍冷静下来,清楚虽然孔利时刻控制着乔悄,但这几年来,却从未曾动过她一根汗毛。而孔利右手骨节应该是愤怒之下,握拳砸在了墙壁上,以此发泄愤怒。 看来乔悄的伤并不是他造成的,然而秦红颜却不愿在孔利面前服软:“就算是你没有亲自动手伤她,可是这几年来,你还伤得她不够吗?!” 这话是事实,而这事实成功地刺中了孔利心头的软处。 他嘴角僵硬地撑起个怪异的笑容:“是啊,这几年来确实是我强逼着她留在我身边。可这还得多亏你这个好朋友,否则,我怎么能这么容易得到乔悄呢?说到底,害她的人当中,你也算是头一个吧。” 孔利的这番话没头没脑,秦红颜听得是一头雾水,可她却敏锐地觉察出某些事情的端倪。 秦红颜曾经多次问过乔悄,既然这么痛苦,为什么不离开孔利,然而乔悄每次都只是苦笑不语。秦红颜一直怀疑乔悄是有什么把柄被孔利握在手中,然而乔悄却一直否认。如今看来,这把柄竟是与自己有关?! “你什么意思?”秦红颜急问。 “激动的时候都少说两句,现在最主要是照顾好乔悄,看她的情绪很不稳定,我觉得最好让她在这里住两天。”奚欢不动声色地站在孔利与秦红颜中间,递给孔利一个警告般的眼神。 孔利静下心来思索了番,觉得如果现在强行让乔悄回去可能会逼得她崩溃,也就赞同了奚欢的话:“好,我先回去,两天后再来接她。” 说完后,孔利也不顾秦红颜的追问,转身快步离开。 “他那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秦红颜只能转而询问奚欢。 “别钻牛角尖,不过是气话罢了。”奚欢安慰道。 被奚欢与乔悄的事一岔,两人间就算有再大的浓情蜜意也不得不停止。奚欢只觉得遗憾,在临走前,他紧紧地拥抱住秦红颜,像是要将她揉入身体里与自己合二为一。 “下次,咱们得换个安静的地方。”他的声音里有笑意。 秦红颜忍不住红了脸。 待奚欢离开后,秦红颜回到了卧室里,在g边坐下,守护着乔悄。 熟睡中的乔悄五官更加素净,让秦红颜仿佛瞬间看见了世间的美好。 秦红颜回想起了在孤儿院里第一次见到乔悄的事。 那时她初到孤儿院,性格孤僻,并没有朋友。而孤儿院就是个小社会,里面的孩子拉帮结派,形成小团体。秦红颜这种不合群的小孩,自然就成为大家欺负的对象。 他们分给她的饭菜都是最少的,而且还馊臭了。一连几天都是如此,秦红颜忍不住与分发饭菜的孩子头起了争执。孤儿院老师赶来询问事情缘由,然而所有孩子都诬赖是秦红颜撒谎。 秦红颜被老师罚去小屋子里静坐,小屋子是孤儿院里惩罚犯错孩子的地方,那里门窗紧闭,无法自由进出,只能孤独地待在里面。 秦红颜不怕孤独,她只是害怕饥饿。她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饱饭。如今待在小屋子里,连水也没有一滴,她只觉得胃里像是有只手在抓挠着,难受极了。 天色逐渐变暗,在幽暗的房间里,又饥又渴的秦红颜虚弱到了极点,只能躺在冰冷的地板上。 她觉得自己可能要就此死去。 然而恰在这时,窗户被人从外推开,秦红颜缓慢地睁开眼,看见了月光之下的一张素净面孔。 那就是乔悄。 “你还没吃饭吧,我给你带了点,但是进不来,你快过来接着。”乔悄小声地对着秦红颜道。 虽然生活对年幼的秦红颜而言是那样残忍,可生存本能仍旧让秦红颜选择活下去。她爬到了窗户边,接过乔悄递来的馒头和水,大口大口地咽了下去。 那不过是无味的白面馒头和清水,然而对秦红颜而言,却是人生中最美味的一餐。 之后的几天,乔悄都带着食物与水来给秦红颜吃。孤儿院的食物很少,那些都是乔悄从自己口粮中省下来的。乔悄每晚都会来,在秦红颜狼吞虎咽吃东西时,乔悄则对着月光自言自语。 她说,自己叫乔悄,五岁时父母出了车祸,意外去世,家里亲戚都不愿意抚养她,所以只能被送来孤儿院。 她说,她并不怪她的亲戚,毕竟他们也都有自己的小孩,而抚养她成人是笔很大的开销,他们毕竟是凡人,有自己的苦衷。 “以后你别和他们对着干了。”在秦红颜出小屋子前,乔悄劝道。 秦红颜却没有答应,任何事都不能让她妥协。 出了小屋子后的第一天晚上,秦红颜将那个欺辱她诬陷她的孩子头狠狠打了一顿。她的眼神动作是那样凶狠,简直没人敢靠近。 从那之后,孤儿院里再没有人敢欺负秦红颜。 从那之后,秦红颜唯一的朋友只有乔悄。 秦红颜了解乔悄,她是个善良随和努力将浑浊的世界看得美好的人。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如铃兰花般的女人,为什么却得不到自己应得的幸福呢? 正感慨着世界的不公平,乔悄睫毛颤动几下,随即缓慢睁开眼睛。 乔悄醒来后,失神地望着周围,一时怀疑自己在做梦。 “乔,你在我家,放心,他不会来的。”秦红颜安慰道。 乔悄伸手抚mo着额头上的伤痕,笑容淡薄得快要消失:“他打算放我几天风吗?” 秦红颜给乔悄端来白粥,边看着她食用边问出了心中那块如巨石般沉重的疑问:“乔,你之所以留在孔利身边,是因为我吗?” 刚出锅的白粥散发着氤氲的热气,那热气令乔悄的表情模糊不清,然而看仔细了会发现乔悄端着的粥面出现了微小的晃动。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乔悄问。 秦红颜只得将刚才与孔利之间发生的争执对话说了出来。 “他的意思,应该是说他是透过你认识我的吧。”乔悄解释。 确实如此,孔利是奚欢好友,而就是在奚欢家里,孔利看见了被秦红颜带回家的乔悄。 一段孽缘就是这么开始的。 这个解释合情合理,让秦红颜无法反驳,可她总觉得孔利的意思似乎并不是那么简单。 秦红颜放弃了追问,因为此刻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问:“你额头上究竟是怎么受伤的?你和孔利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乔悄的手再次抚上了额头上的伤口,而眼睛却望着空气,像是望着回忆:“你还记得胡毅吗?” 这个名字并不陌生,秦红颜当然记得。 在孔利这个人出现之前,乔悄总是忍不住在她耳边念叨这个名字。 “胡毅今天又穿了绿色的衣服,他穿绿色真好看。” “胡毅会做咖啡拉花,昨天为我做了颗心。” “胡毅拉了我的手,他的手可真暖和。” 虽然秦红颜从没见过胡毅,可从乔悄的形容中,她清楚胡毅是个令人感觉温暖与舒适的男孩。 是个很适合乔悄的男孩。 他是乔悄当时打工的咖啡店的小老板,虽然两人并没有正式交往,但胡毅与乔悄情投意合,羡煞旁人。 然而孔利的出现打乱了一切。 在秦红颜被送去美国后不久,乔悄便告诉她,自己与孔利在一起了。 面对秦红颜的询问,乔悄却什么也不愿意透露,只是从此之后,秦红颜再没有从乔悄口中听见胡毅的名字。 “是胡毅来找你,然后被孔利发现,他生气了?”秦红颜猜测。 “他没办法来找我。”乔悄摇头,动作缓慢而悲切:“他被孔利陷害入狱,至今还被关在监狱里,他找不了我。” 秦红颜眼皮一跳:“你的意思是……这些年来,他都被关在监狱里?!” 乔悄浑身都在颤抖,手,脚,嘴唇,双眼,都在颤抖着。 “是的……当时他为了我与孔利起了争执,可是他斗不过孔利……后来他打了个电话告诉我说要离开这里……我很伤心却也理解他……可是没想到他并没有离开,而是被孔利诬陷进了监狱……他给我打的电话也是因为孔利以家人威胁逼迫他的……红颜,是我害了他,是我……” 乔悄捂住脸,眼泪从五指指缝中流淌而出,源源不断。 她尽情地哭泣着,像是要将身体里的全部液体都哭出来,还给胡毅。 可是还不了的,他人生中最珍贵的时间都在黑暗的监狱中度过了。 那样温暖善良,那么前途光明的一个男孩,就这么毁了。 全是因为她,全是因为她! 乔悄想要就此死去。 秦红颜伸出双手,牢牢地拥抱住乔悄,却什么安慰的话也说不出口。 此刻所有的言语,都是苍白的,无能为力的。 经历了这一段的乔悄意志消沉,在g上整整躺了两天,什么也吃不下。 秦红颜担心她身体熬不住,便到超市为她买食材炖鸡汤。 正当秦红颜提着食材出超市准备拦下出租车回家时,一辆黑色的宾利停在了她的面前。 第27节 车窗玻璃缓慢滑下,露出了一张白皙无暇的面孔。 “秦小姐,我想和你找地方谈谈,介意耽误几分钟吗?” 作者有话要说:1嘿嘿嘿其实来的是乔悄,付郁那种大杀器怎么可能随便放出场呢。 2不要以为大侄子没出现就没动静,人家在做地下工作呢。 3你们热爱的乔悄与孔利终于出现了 4秘密就要揭晓了 5继续求长评求短评求作收求文收 第三章 (7) 是唐婉余。 秦红颜无法说不,因为在唐婉余问出这话的同时,周边就有几个大汉出现,将秦红颜团团围住。 硬碰硬,她没有任何胜算,秦红颜静下心来,顺从地上车。 在车上,秦红颜快速思索着,自己与唐婉余不过是一面之缘,而她与自己谈话的话题,定离不开付郁与奚欢。 难道说,她知道了自己与奚欢之间的事? 正在疑惑中,车在一座茶楼前停下,她被带入了间包厢内。包厢古色古香,环境清幽,很适合聊天。 唐婉余并没有立即与她谈话,而是悠闲地泡着功夫茶。 茶香袅袅,却缓不了秦红颜心内的不安。 可再着急,也不能露出表面,否则便是输——这是奚欢教给她的。 于是,秦红颜也就平静地等待着。 唐婉余将茶杯放在手里,并没喝,只是深深嗅着淡淡茶香。良久,她开口赞道:“秦小姐,你是个很聪明的女人。” 秦红颜没说话,继续等待着唐婉余的下文。 她并不知道唐婉余接下来要说什么,但却知道她要说的话必定不会好听。 “我最喜欢的,便是与聪明人说话。”唐婉余放下茶杯,抿唇一笑:“那么,你就开个价吧。要多少钱,你才肯出卖奚欢?” 秦红颜微微皱眉:“你要我,出卖奚欢?” “你和奚欢的关系,我已经调查清楚了,你是他包养的女人。”唐婉余这样对秦红颜与奚欢的关系下了定义。 对于这句话,秦红颜应该是愤怒的,可她却忍不住笑了出来。 原来,她就是传说中被包养的情妇啊。 “可是你应该清楚,奚欢这样的男人,对待女人是没长性的,他现在对你不过是短时间的迷恋,很快就会爱上别人。到那个时候,你人也没了,财也没了,岂不是很不划算?所以啊,还不如趁着现在这个机会,多挣一笔。对于女人来说,钱可比男人可靠多了。” 唐婉余说着便对旁边的保镖递出个眼神,后者立即拿出一个黑色的现金盒,打开,里面装满了百元大钞。 “这只是定金,等事成之后,还有另外一半。”唐婉余优雅地笑了,像是非常笃定秦红颜会答应。 秦红颜并没有看那些刺激得人血脉偾张的钞票,而是执着地好奇于一件事:“你究竟想要让我怎么出卖奚欢?” “拿到你们在g上的亲密照,越不堪越好,然后去向我的女儿表明与奚欢的关系。并且告诉她,奚欢真正爱的人是你,和她在一起,不过是为了她付家小姐的身份。” 这就是唐婉余的计划。 自从在家中听见了付玲子与付郁的对话后,唐婉余便对奚欢存了心,派人私下调查他,终于让她查出秦红颜的存在。 唐婉余并没有立即将这件事告诉付郁,因为她明白,恋爱中的女人总是心软而愚蠢的,在没有亲眼见到赤裸的真相前,付郁很可能会原谅奚欢。 于是唐婉余找到了秦红颜,她要让秦红颜出面去与付郁谈判,她要让付郁亲眼看见奚欢与别的女人上g的照片以及听见情敌的侮辱。 只有这样,付郁才能彻底死心。 唐婉余相信金钱能解决一切问题,然而秦红颜的反应却让她碰了个软钉子。 秦红颜拒绝了,并且没有给她任何理由。 “别告诉我,你对奚欢是有真感情。”唐婉余冷笑出声:“如果是想要加钱的话,可以明说,不用这样拐弯抹角,浪费彼此时间。” “我不会告诉你任何事,因为你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很多东西都无法了解。”秦红颜觉得多说无益。 她站起身来想要走,却被唐婉余拦住:“不要假清高了,我打听过你的来历,不过是个被父母抛弃的孤儿。在那些个恶劣的环境中长大,必定是学会了不少下作的手段。不要告诉我,你这样的出生还会看重感情。” “孤儿”这个字眼刺痛了秦红颜,这是她一辈子都将背负的烙印。 是的,成为孤儿并不是她的错,然而她却要为此被人唾弃一生。 一股气从秦红颜的xiong腔急速上涌,她冷睨着唐婉余,眼里像是有冰锥直向着对方射去:“付夫人你说得真没错,我从小生活的环境确实复杂。但自从我见识到你们这群满嘴道德仁义,满肚男盗女娼的上流社会后,忽然觉得我以前生活的环境还不错。对了,最近付磊先生不是与影视红星叶妮打得火热?据说房子都送了几套了,付夫人你应该做的是尽力去挽回丈夫的心,而不是跑到我面前来鄙视我的出身。” 秦红颜一向不是善于忍气吞声的人,如果有人让她受伤,那她也必定会让那个人陪她一起出血。 果然,唐婉余那张优雅的面具瞬间破碎,她伸出手来,直接向着秦红颜的脸颊重重扇去。 秦红颜眼明手快,赶紧后退,险险避开了唐婉余那大力的一掌。 唐婉余恼羞成怒,咬牙对着身边的两个保镖道:“还愣着做什么,制住她!” 那两个保镖如小山般高,轻易便将秦红颜按住。 秦红颜只能看着唐婉余向自己靠近,她的手腕上戴着那只老坑玻璃种翡翠手镯,当她挥手时,手腕上那处价值连城的白色成为刺目的光。 秦红颜闭上了眼。 就在唐婉余即将碰到秦红颜的脸颊时,她的手被人抓住。 “付夫人何必这么动气?”一个清朗的男音在秦红颜的耳边响起。 她睁开眼,看见了那张时刻思念的容颜。 见到闻讯赶来的奚欢,唐婉余很快地敛下暴怒,重新坐回椅子上,将桌上的茶杯端起,啜饮一口。 时间长了,茶凉了,有些涩口。 “你消息ting快,看来这位秦小姐倒是你的心头肉。”唐婉余紧皱下眉头,这个动作不知是为了嘴里的苦味,还是心头的烦躁。 “付夫人说笑了,我只是不想因为你的误会而伤害到秦小姐。”奚欢安静解释。 “还要在我面前做戏吗?”唐婉余双眼凌厉:“我早就调查出了,你们俩的关系根本不简单。像你这样心怀叵测的男人,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你接近付郁根本就是心怀不轨!我奇怪的是,你居然敢明目张胆地让这个女人进hg公司,这算是大隐隐于市吗?还是说你太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奚欢并没有回答唐婉余的问题,他只是玩味地说道:“是啊,像我这种心怀叵测的男人,付夫人自然是看得出的,毕竟……您有过经验啊。” 闻言,唐婉余的脸有瞬间的凝滞,但很快,她便继续以冷笑掩饰自己的失态:“恭喜你还有心情还嘴,等我把你和这个女人的事告诉了付郁,你就等着心血前功尽弃吧。我早说过,门不当户不对,你怎么有脸高攀我们家?” “秦小姐是我故人的后代,我代为照顾她,仅此而已,我想小郁会相信我的这个答案。”奚欢浅浅地笑。 那一声“小郁”让秦红颜心中一窒,这是她首次听见奚欢如此亲密地唤付郁。 那么,在私下里,他也是这样唤付郁的? 小郁,小郁,小郁。 正当秦红颜脑海中混战时,奚欢转头对她道:“你先走,我要和付夫人说两句话。” 秦红颜只得先行离开。 待看着秦红颜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奚欢继续要求道:“付夫人,麻烦请你的两位手下也避一避。别担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我还没有愚蠢到如此地步。” 唐婉余沉思片刻,同意了这个要求,将两名手下谴走。 接着,他们面对面坐下,唐婉余盯着奚欢的眼睛,直问道:“你应该知道,不论你说什么,我都不可能让你成为我的女婿。” 奚欢伸出手指一下下有节奏地敲击着桌面,他的这一动作让茶杯中晃起了涟漪。 他的眼睛望着那圈圈涟漪,缓声道:“我只是想回答一个问题,关于——我为什么会让秦红颜进入hg公司这个问题。” 自从见了唐婉余后,秦红颜整个人都变成了灰色。 虽然她明白奚欢的苦衷,也明白他是在做戏,但奚欢在众人面前撇清与自己的关系,仍旧让秦红颜感觉到浅浅麻麻的难受。 秦红颜时刻会迷惑,她和付郁,究竟谁才是第三者。 这段关系令她混乱不安。 而乔悄的状态更加让秦红颜痛心——每晚,她都会在睡梦中发出惊恐的尖叫。 在远离孔利的时候乔悄尚且如此,那要是回到了孔利的身边……秦红颜不敢想象那副场景。 这天,孔利打来电话告诉乔悄,说他过两天便来接她回去。 听见这话后,乔悄的双眼一点点地黯淡下去,到最后已经没有任何生的气息。 当看见那双眸子时,秦红颜做出了一个决定——她要帮助乔悄逃走。 秦红颜不能再让乔悄再回到孔利身边,那样她会死去。 然而单凭她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秦红颜只能求助于奚欢。 她已经做好了被奚欢拒绝的准备,毕竟他与孔利关系匪浅,然而奚欢在听见秦红颜的请求后,并没有立即作答,只是站在落地窗前思索良久。 最终,他问了一个问题:“如果乔出了什么事,你会难过是吗?” 秦红颜点头,重而坚定。 她只会比乔悄更加难受。 奚欢转身望着秦红颜,屋内没开灯,他逆着光,秦红颜只看得见他双目中的光,充满了g溺。 “我答应你,但你也得答应我,要开开心心的。” 他的目光直接融化了她的心,秦红颜拥抱住他,只希望时间能就此停止,他们能就这样度过天长地久。 时间很紧急,然而奚欢还是做好了准备,在隔天晚上,便开始了行动。 秦红颜并没有将这件事告诉乔悄,因为根据之前的经验,乔悄总是对离开孔利这件事有所犹豫。 秦红颜决定帮她做出这个决定。 作者有话要说:1秘密已经开始拉开帷幕了。 2下章节大侄子要出现了,大侄子和御姐的新篇章要开始了!!!!!激动。 3继续求评求收藏。 第三章 (8) 行动那天,为了避开嫌疑,奚欢并没有出现,只有秦红颜独自陪着乔悄外出。 他们想将乔悄转移到外地,之后再找机会送出国去。 第28节 秦红颜与奚欢同时也清楚,如果乔悄失踪,孔利上天入地必定会寻她出来。 唯一的方法,便是让乔悄假死。 秦红颜向乔悄提议去拜祭她的父母,乔悄同意了。乔悄父母葬在城东青城山的公墓里,两人到的时候天开始下着蒙蒙细雨,空气里有阴湿的气息。 乔悄父母的墓在瞭望台附近,那里的栏杆年久失修,早以摇摇欲坠。因为栏杆外便是危险的悬崖峭壁,不幸坠落便会尸骨无存,因此那里已经拉上了警示条,不允许扫墓人登上瞭望台。 因为怕被乔悄发现,影响她情绪,孔利派来监视她们的人并不敢靠得太近,也不敢现身,只能在另一侧的阶梯处守着。 他们蹲守的位置,并看不见瞭望台的状况。 秦红颜与奚欢的计划便是让乔悄躲避在墓碑群中,而秦红颜则装作目睹乔悄情绪崩溃跳下瞭望台,待避过孔利的耳目后,再派人接走乔悄。 秦红颜明白这样做的后果很可能会让孔利迁怒于自己甚至对自己做出过激行为。然而奚欢却对秦红颜保证,说拼尽全力也会在孔利手下护她周全。 秦红颜并不害怕孔利的伤害,她只是爱听奚欢话中的关切。 事前,奚欢给了秦红颜一颗药丸,让她放在乔悄的饮用水中。 秦红颜本不想这么做,但奚欢却告诉她,乔悄很有可能怕连累她们而不愿意离开。秦红颜了解乔悄,她就是这样一个宁愿为了朋友牺牲自己的人。所以,她下了药。 在拜祭完父母后,药力开始发作,乔悄冰雪聪明,似乎觉察到什么,紧握住秦红颜的手,声音带着源源不断涌出的疲倦:“红颜,为什么我头这么晕?你是隐瞒了我什么?” 秦红颜反握住她的手,郑重道:“你放心,我和奚欢会尽全力帮你离开孔利的。” 此刻的乔悄已经无法站立,她蹲坐在地上。药力令她大脑不再听从指令,她只能慌乱地道:“奚欢不可能会帮我的,不可能……不可能……” 秦红颜正要解释,不远处竟传来了几道枪声,伴随着凄厉的惨叫声,在墓园上方回荡。 秦红颜还没反应过来,紧接着,几个拿着手枪的气质阴狠的陌生男人便冲到她们面前。 事情的发展出乎她的意料,秦红颜顿时觉察出不对——刚才的那几道惨叫,很可能是孔利手下发出的。 她的猜测没有错,为首的男人用一种看待货物的方式看着乔悄,冷笑道:“好不容易才等着你落单,既然孔利这么宝贝你,那我倒要看看他到底舍得为你付出什么。” 说完,他们便开始来抓乔悄,秦红颜自然是拼命将其护住。然而那几人像是早有准备,拿出张带有刺鼻气味的手帕捂住秦红颜的口鼻。她只觉得眼前一暗,顿时陷入了昏迷。 昏迷中秦红颜做了个梦。 她梦见自己回到了当年与奚欢共同居住的屋子里,那间屋子的装修都是浅色系,看着便令人想起了家的温馨感。 秦红颜永远都记得那间屋子,在那里她度过了人生中最快乐的两年。 她直接走入了走廊尽头的书房,奚欢一直便是个工作狂,那是他最爱待的地方,也是她最爱去的所在。 她推门而入,见到了站在落地窗前的奚欢。 世界上总有个人能让你微笑,对秦红颜而言,那个人便是奚欢。 她走上前去,投入他的怀中。他的怀抱温暖而扎实,让她舒服得直叹息。 她就这么一直窝在他的怀中,直到手腕上传来冰凉的触觉。 低头,她看见他正将那串向来珍视的佛珠戴在她手上。 “为什么?”她问。 他却没有做答,只是一根一根地将她紧握住自己的手给扳开。然后,他转身推开落地窗户,竟直接从二楼跳了下去! 秦红颜猛地惊醒过来,才发现那不过是场噩梦。只是噩梦终究会醒,而现实的噩梦却会一直存在——醒来之后的秦红颜发现自己被绑架了。 她被关在一座山间的石砖屋里。 这里门窗紧闭,屋内光线昏暗,根本分辨不出白昼与黑夜,秦红颜不清楚自己究竟被绑了多少个时日。幸运的是,绑匪并没有为难她,他们给她足够的食物与水,没有打骂与侮辱,只是将她关押着,没有提出任何要求,也没有与她对话。但越是如此,越是让秦红颜心惊——她总觉得这群人会将她关押到生命尽头。 秦红颜一直坚信着奚欢会来救自己——他定会竭尽所能将她救出。每天入睡前,秦红颜都相信明早醒来奚欢便会出现。 但每天醒来时,迎接她的都是失望。 长久的无望逐渐变成了拉扯秦红颜神经的两只手,每一分钟都往两侧拉紧一些。 就在她的神经快要被拉扯崩断时,门外响起了打斗声。 秦红颜僵直着身子聆听,将舌尖都咬出了血。 究竟是来救自己的奚欢,还是来杀自己的敌手? 生与死,似乎就在一瞬之间。 门外的打斗声持续不断,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有人受伤,或者死亡。 屋内的秦红颜不断地吞咽着唾沫,紧张迅速在她体内膨胀,她不知道门外是敌是友,此刻随便的一个动静便能令她爆炸。 就在她的情绪即将崩溃之际,有人用身体撞开了门。 当门被撞开时,秦红颜才发现此刻是深夜,满天的星光映照出了来人的身影——比她印象中高,比她印象中强壮,比她印象中更值得依赖。 那个少年捂住流血的手臂,额上全是因为疼痛而浸出的冷汗,他深深地看着她,唤出了那个熟悉的称呼:“秦姐。” 秦红颜设想过无数次被人营救的场景:被奚欢救,被警察救,甚至是被孔利救。 可她从没想过会被沈盛年营救。 然而仔细一想,又觉得沈盛年会出现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似乎时刻都在她身边。、 神经松懈下来的唯一后果便是身心放松到极致,秦红颜就这么晕倒了。 她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被人抱在怀里。睁开眼,她看见自己头ding上方的那张静美如花的少年容颜。他们似乎待在一片树林中,白蒙的月色像是轻薄的纱,罩在他身上,有种梦的味道。 如果说世界上真有食梦貘这种动物,那它们最喜爱的食物便会是沈盛年。 秦红颜觉得,沈盛年是自己的一场梦。分不清美与噩,只是虚幻。 他总会在她最需要人时出现,却又做出许多令她可怖的事。 她对他究竟是爱是恨是喜是怕,她也辩不清晰了。 “秦姐,你醒了?”沈盛年第一时间发现了怀中人的清醒。 秦红颜不动声色地从沈盛年怀抱中挣脱,然而刚一动,他便发出了“嘶”的呼疼声。 他的声音很小,但秦红颜还是注意到了,随即也发现了他右臂上深深的还在往外淌血的伤口。 秦红颜立即撕下裙边为他包扎止血,她从小受伤,做这些事时动作很熟练。 树林里很安静,只剩下偶尔的虫鸣以及沈盛年的叙述。 “这群人绑走你和你朋友后,又将你们的包丢在了墓碑旁的瞭望台上,就连警察都怀疑你们已经被他们丢下了悬崖。” “可是我不相信,可能说出来你会觉得可笑,但我就是有种感觉——我爱的女人还活在世上。” “我到处寻找你的下落,好不容易才寻到了这里,因为太过心急,也没通知警方,自己单枪匹马就来了。现在虽然把你救出了屋子,但也惊动了他们。那些人正满山寻找我们。秦姐,都怪我,太莽撞了。” 当沈盛年说完这番话后,秦红颜正好将他伤口包扎完毕。 她望着他手臂上属于自己的布料,直截了当问道:“往往说自己莽撞的人,偏偏便是最深思熟虑的。沈盛年,告诉我实话,你到底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秦红颜相信,凭着奚欢与孔利的能力,这么长时间都找不出自己的下落,那么这个地方必定十分偏僻。 然而沈盛年却首先找了来,事情并不简单。 沈盛年也望着自己手臂上属于秦红颜的布料,状似沉思,但很快他便笑了。他笑的时候只翘起了右唇,露出了犬齿,月光下像是只倔强的小兽:“你猜得没错,我在你鞋跟里,安装了跟踪器……每一双都有。” 沈盛年以为秦红颜会愤怒,会鄙视,会仇恨。 但是她什么表情也没有,只是闭上眼,用比月色还轻的声音道:“为什么……来的人会是你呢?” 这句话应该算是根尖刺,但沈盛年早已练就钢筋铁骨,他讪笑着道歉:“真是对不住,抢了你心目中那位英雄的出场机会。” 秦红颜重重叹口气:“你来救了我,我却说出这样的话,我真是个差劲的人,你……真的不应该喜欢上这样的我。” “你确实ting差劲的,可是……”沈盛年津津有味地咂砸嘴:“就算你再差劲我也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1大侄子终于出现鸟,大侄子从今往后就是你的天下了,加油吧! 2继续求长评短评作者收藏文章收藏~~~~面对一个长假没去打麻将而是专心写文的作者,你们应该给予鼓励啊~~~~~啊~~~~~~~啊~~~~~~ 第三章 (9) 是的,喜欢上一个人便是如此。即使对方再差劲,再不值得喜欢还是身不由主,情不自禁。 山林中昼夜温差很大,到了深夜,气温急速下降,甚至于他们说出的话竟在空中显出了白雾。 沈盛年褪下自己的外套,想要披在秦红颜身上,然而她却怎么也不肯受用。 “你是女人。”沈盛年道。 “但我不是一般的女人,我很强。”秦红颜反驳。 “但在我心里,你比一般的女人还要柔弱。”这么冷的气温里,沈盛年的眼睛反倒是暖的。 可不论沈盛年说什么,秦红颜始终不愿意接受他的衣服——失血的人本身体温就会下降,要是再不御寒,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如果你不要我的衣服,那就还剩下一个方法。”沈盛年提议:“我们抱着睡。” 沈盛年的这个提议有点趁人之危的意味,然而秦红颜却不得不承认,这是他们此刻唯一的活路。他们身边没有火,无法在原地点燃取暖;因为没有照明的光源,如果继续前进很可能会跌下山谷或者遇见种种危及生命的状况。 他们只能待在原地,靠着彼此的体温取暖。 秦红颜只是犹豫了片刻,便下定了决心。她靠近沈盛年,主动伸手将他抱在怀里。她只有用这种保护的姿势来催眠自己,让他们的拥抱摆脱男女之间的暧昧情愫。 秦红颜装作满不在乎,也装作没听见沈盛年那一声满足似的叹息。 沈盛年顺势将头靠在了她的肩膀上,他的脸颊颇为清瘦,并没有多余的肉,因此压得秦红颜的肩膀生痛。他似乎有些兴奋,甚至与她聊起了天来。秦红颜并没有反感,在这样一个寂静得有些诡异的树林里,聊天才能让她不会胡思乱想。 “秦姐,你有没有想过以后?” “以后?” “是啊,比如你想要什么时候结婚,婚礼是中式还是西式,蜜月去哪里度,什么时候生小孩,一共要生几个小孩。” “没想过……难道你想过。” “当然,我打算二十二岁结婚,婚礼要中式的,蜜月要去巴哈马,二十三岁生第一个小孩,三年后生第二个,男女都可以,当然一男一女最好。” “你想得ting仔细的。” “可,这些我设想的事情,都是和你做的。” “……下次你还是换个想象人选为好,这辈子,我们都是不可能的。” 也许是因为低温,也许是因为这种死寂的环境,因为是因为月色,秦红颜并没有发火。 她只是用冷酷的声音打破沈盛年所有的幻想。 “如果不是你,那这些做来又有什么意义?”沈盛年微微扭转头,将脸俯在秦红颜的肩膀上,很疑惑地问道:“秦姐,有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会爱你爱到这种丧心病狂的地步,你是对我下了蛊?” 第29节 沈盛年的问话使得这段聊天无法再继续下去。 秦红颜只能淡淡道:“睡吧。” 夜逐渐深沉,气温逐渐下降,他们拥抱得也逐渐紧实。 这是多日以来,秦红颜最快入睡的一晚——不用再面对清晨醒来时席卷而来的失望——她已经被沈盛年给救出。 秦红颜感受到了浓烈的安全的气息,于是,一夜无梦,安睡至天亮。 然而隔天当秦红颜醒来时,却发现自己与沈盛年的姿势不知何时调换了——此刻的她正躺在沈盛年的怀里。 她这才明白,为什么昨夜会睡得如此安稳,竟全是沈盛年的功劳。 秦红颜觉得奇怪,自己明明是很厌恶奚欢之外的男人的碰触的,为什么偏偏在沈盛年的怀里,她竟感觉到熟悉与舒适? 已经没有时间去处理尴尬的情绪,整夜没能进食让两人饥肠辘辘。他们必须继续前进,寻找食物与水,更重要是寻找人帮忙。 根据沈盛年的说法,这里是距他们家上千公里外的大山深处,所有的通讯设备都已经失灵,他们只有靠着沈盛年来之前查看地图的大概印象往前走。山路难行,加上又下起了针尖似的雨,小径上全是湿滑的泥,每行一步便会耗费极大的体力。整个上午他们不过才行了几公里,便已经累得精疲力竭。 望着前方一望无际的山林,秦红颜问道:“你确定这个方向是正确的?” “别担心,我一定会让你平安出去。”沈盛年微笑着应道。 他的脸色有些异样的红,让整个人增添了股妖艳。 然而秦红颜一心只想早日走出这片山林,并没有注意到沈盛年的异样。 他们又再度走了两公里,秦红颜又渴又累,忍不住道:“我看得休息会。” 然而回应她的却是“咚”的一道重物倒地声。 秦红颜猛然回头,竟见到沈盛年倒在了泥泞之中,她赶紧冲上前去,然而当她的手碰触到沈盛年的皮肤时,不禁大惊——他浑身滚烫! 秦红颜连忙查看他手臂上的伤口,果然伤口已经化脓,沈盛年因为感染而引起发烧。 “你疯了?为什么发烧了都不告诉我?还像没事人一样跟着我走?”秦红颜忍不住发火。 “我说过,会把你带出去的。”沈盛年连说出的话都喷着热气。 秦红颜咬着牙关:“沈盛年,你是故意的,又在使着苦肉计是吗?” 沈盛年没有反驳,只是笑着道:“是啊,我是故意的。如果我死了,你就会永远记得我,那多好。” 秦红颜盯着沈盛年,雨越发密集,扑在她脸上,扑得眼睛如针扎般疼,可她却仍旧眼也不眨地盯着他:“疯子,你真是个疯子!” 沈盛年忽然伸出右手,将秦红颜的后脑勺按下。秦红颜猝不及防,两人的唇就这样相触了。 这并不是他们之间第一次接吻,这只是最普通平凡的一个吻,只是唇碰触唇。然而沈盛年唇上的热度却像是烙铁,烫得秦红颜神经都快要卷曲。 在吻完她后,沈盛年竟晕了过去。 雨越下越大,顷刻间便将两人的衣服淋湿。看着倒在泥泞中的沈盛年,看着前方仍旧没有希望的山林,秦红颜再次感到了无力。 然而仅仅只是无力,并非是绝望——似乎只要有沈盛年待在她身边,秦红颜便不会升起绝望这种情感。 秦红颜苦笑着momo唇——自己与这个少年,竟算是共同经历过生死了吗? 也罢,她的人生都经历过这么多的苦了,也不怕今天这一遭。 秦红颜深吸口气,将沈盛年拖起,让他整个身体压在自己身上,随后一步一停地往前走。 其实秦红颜很清楚,她这样带着昏迷的沈盛年前进并不妥当,他们很可能会一同死在这片山林中。同时她也清楚,最明智的方法便是将沈盛年安置在此处,她快步跑出山林去寻人帮忙,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秦红颜都清楚,可是她做不到。 她无法让昏迷受伤发着高热的沈盛年独自待在落雨的山林中接受种种不可预知的危险。 于是秦红颜拖着百多斤的沈盛年继续前进。 雨持续地下着,两人浑身都是水,像是*的两块布条。秦红颜不知自己走了多久,走了多长路程,甚至不知道此刻自己双腿的感觉。她浑身都麻木了,因为饥饿,因为寒冷,因为疲倦。她只是机械的,一步步地往前走。 天色逐渐阴暗,秦红颜开始耳鸣眼花,她身体内所有的力气都已经消失殆尽,就连呼吸都已经是奢侈。 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横亘在她前方,秦红颜抬脚想要跨过,然而她的意志对大脑下了指令,可双脚却再没有力气,就这么一瞬,倒在了地上。 而疲倦到极点的人一旦倒下,便再没有起来的勇气。 秦红颜趴在地上,任由雨水冲刷着身体,她觉得自己即将要死去。 在闭上双眸前,秦红颜看着身边随之倒下的沈盛年,竟感觉到庆幸。 至少,有人陪着她。至少,她不是孤独的。 实在是太过疲倦,秦红颜几乎是一倒地便昏睡过去。 她似乎睡了许久,而且做了许多的梦,天马行空,乱七八糟。而最后一个梦,她竟梦见了沈盛年。 秦红颜梦见自己躺在一张贵妃椅上,而沈盛年则半跪在地上,他垂头正亲吻着她的脚。 秦红颜只觉得自己脚上传来凉凉滑滑的触觉,痒得钻心,忍不住便想要挣扎。然而她双手双脚却像是灌了铅,根本无法动弹。 见她挣扎着,沈盛年似乎更为兴奋,竟对着她的脚半咬半舔起来。脚上那又痒又疼的感觉让秦红颜难以忍耐,她忍不住便叫出了声音。 然而这么一叫,她便彻底清醒过来了。 醒来的瞬间,她以为自己还在梦中——沈盛年坐在chuang边,而她的双脚正放在他怀中。 现实与梦境相互交织,秦红颜回想起梦境中沈盛年对着自己的脚又舔又咬的模样,身体里忍不住产生一阵颤粟般的恶心,唾骂道:“变态!” 作者有话要说:1我没骗你们把,从此大侄子进入新篇章~(≧▽≦)/~啦啦啦 2最近大侄子与御姐对手戏比较多,大家期待吧。 3好吧,大侄子是有一些特殊的癖好,但颜好,所以并不恶心,哈哈。 4继续求长评求短评求作者收藏求文章收藏,有妹子们的支持我会更加努力的~ 第三章 (10) 骂出这话的同时,红颜忙将脚收回,然而脚上却传来尖锐的疼。 “别动,我在帮你擦药呢!”沈盛年忙按住秦红颜的双脚。 秦红颜冷静下来,这才发现沈盛年手上果真拿着药膏。 沈盛年将秦红颜的脚重新拉回怀里,认真涂抹着药膏,秦红颜这才发现自己的双脚竟满是伤口,密密麻麻,斑驳可怕。 想来,梦里那痛便是药膏刺激的。可是,那痒又是怎么回事? 沈盛年自然不会告诉秦红颜,在她醒来前,他正抱着她的脚在亲吻。其实沈盛年本来没有这个打算,可当他看见那双洁白莹润的玉足时,忍不住生出想要抚mo亲触的念头。 这也算是情之所至吧。 沈盛年只是告诉秦红颜,在她晕倒后没多久,一对农家夫妻便发现了他们,他们幸运地就此获救。而秦红颜因为拖着沈盛年在雨地中行走,消耗了太多体力,以至于昏睡了整整两天两夜。 沈盛年正在解释着事情的经过,一个憨厚朴实的老农妇走了进来,给他们端来了清粥。据沈盛年说,这便是救他们的恩人,唤作赵婶。 赵婶见到秦红颜苏醒,也很是高兴,忙道:“姑娘,还好你醒了,不然你家汉子可是要急疯了。你家汉子虽然年龄小,不过可会疼人,高烧还没退就赶着来看你,守你一夜,姑娘你可好福气那。” 秦红颜明白赵婶是误会了自己与沈盛年的关系,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好多做解释,只能笑着道谢。 赵婶还有农活要忙,放下清粥后便出了房间,沈盛年则继续为秦红颜的脚涂抹着药膏。他的表情很是认真,在昏暗的灯光下看着竟有种成熟感,秦红颜边喝着粥,边问道:“你的伤怎么样了?” “你别看这里是深山老林,可有些药材却比城市大医院还厉害,赵叔赵婶找了一种黑乎乎的刺鼻的药膏给我抹上,几小时后就消炎了,而且愈合速度ting快,已经没事了。”说到这里,他抬起头来,眼里有着调侃的笑:“秦姐,你是在关心我吗?” “礼尚往来,仅此而已。”秦红颜没怎么理会他,几乎是将脸埋在了碗里。 几天没吃饭,就算是普通的清粥野菜也如同是珍馐佳肴。 正在秦红颜努力解决自己的生理需要时,沈盛年忽地凑近她的脸,暧昧地问道:“秦姐,你在那么困难的情况下都没有放弃我,其实在你心里,还是ting喜欢我的吧。” 秦红颜直接将脚抵住沈盛年的xiong膛,拉开两人的距离,面无表情地道:“如果我早知道你要这么说的话,我会就地把你给埋了。” 虽然两人已经脱险,可因为仍旧身处偏僻大山中,没有通讯设备与交通工具,所以暂时还无法与外界联系。 据赵叔赵婶说,离他们最近的小镇要走几十公里的山路。而沈盛年与秦红颜都是病号,还无法远行,只能在此处暂时住下修养。 离赵叔赵婶家不远处还有几家农户,都很是热情,还送来不少野味给他们补身体。闲暇时,几个农妇全都挤在秦红颜身边,道些家长里短。当然她们说得最多的便是夸赞“秦红颜家的汉子”沈盛年长得俊。 为了避免赵叔赵婶起疑,沈盛年便对外宣称与秦红颜是夫妻,两人和朋友来山里玩,结果遇到大雨,不慎走散。虽然秦红颜与沈盛年的穿着打扮气质一看便是女大男小,可山里的男孩差不多便是沈盛年这个年龄便会成亲,所以大家也没有提出疑问,反而都拿“女大三抱金砖”这句俗语来祝福两人。 秦红颜实在没料到,沈盛年在这里倒是蛮有人气。 因为客房只有一间,而且他们名义上是夫妻,所以每天便睡同一间屋。又因为山里夜晚湿冷,而棉被又仅得一chuang,所以秦红颜只能和衣与沈盛年挤在同一间chuang上。 也是到这时秦红颜才发现,自己并不排斥沈盛年的碰触。和沈盛年同枕而眠的几天里,秦红颜竟睡得格外踏实。 多年以来,秦红颜的睡眠状况并不好,她无法形容那种感觉,直到自己去某处旅游境地,看见了筑在山腰处的玻璃栈道。那玻璃栈道是透明的,人在上面行走,低头便是万丈悬崖,令人望之便冷汗如浆。而秦红颜多年来每晚入睡前便会经历这种感觉——忐忑不安,不知究竟哪一步会让自己跌下万丈深渊。 可与沈盛年共眠的这几夜,她竟是很快便入睡,梦中也觉得踏实安稳。唯一令她苦恼羞愧的,便是每天清晨醒来时,都会发现自己竟躺在沈盛年的怀里。幸好沈盛年年轻贪睡,每次都比秦红颜晚醒,给她足够时间从他怀中脱离。秦红颜只能万分庆幸,这样丢脸的事要是被沈盛年发现,她必定要选择与他同归于尽。 山里空气清新,土鸡野生菇类营养丰富,两人身体恢复得很快, 商量之下便决定隔天起程去几十里外的小镇。 在离开前,秦红颜与沈盛年将身上所有值钱的物品都拿出来想要送给赵叔赵婶,可他们说什么也不肯收下。不仅如此,听闻秦红颜与沈盛年要离开,赵叔赵婶当夜还特意拿了家里的存货,给他们做了顿丰盛晚餐。 席间,赵叔郑重其事地拿出了坛自己酿的药酒,说是补身特别有效,沈盛年觉得味道不错,便一口气喝了小半坛。赵婶见了,挤眉弄眼地笑了,悄声对着秦红颜嘱咐道:“姑娘,今晚你们小两口可悠着点,明天还得早起呢。” 秦红颜以为赵婶是在嘱咐她早睡,于是晚饭之后,便早早睡下。 这晚的秦红颜很兴奋,因为她终于可以回家去见到奚欢。想到奚欢,她嘴角便会忍不住绽开微笑。她想,见到自己,他必定会很开心。而他失了她的消息,必定也不好受。 秦红颜是自私的,她希望能见到奚欢茶饭不思形容枯槁的模样,因为只有如此她才能真切感受到自己在他心中的分量。 除了想要见到奚欢,秦红颜还想要立马见到乔悄。虽然自从绑架后,她并不知晓乔悄的半分消息,但秦红颜想,自己作为一个无关人员都是安全的,那帮人必定也不敢动乔悄,说不准乔悄已经被安全救出。 就在这样的兴奋中,秦红颜逐渐睡去。 然而半梦半醒间,她忽然感觉到身上似乎压上了重物,那重物滚烫而灼人,且还不断发出喘息声。当一双滚烫的手穿过秦红颜的衣服下摆与她的肌肤相触时,秦红颜彻底地清醒了过来。 屋里并没有开灯,但山间的月色极好,好到她能完全看清压住自己的沈盛年。 只见他满面难耐的通红,双眼里像是盈满了水,整具身体都装满了欲望。秦红颜也不是无知少女,前后一联系,立马猜到了事情的原委——晚饭时那补身体的酒必定有那方面的功效。 赵叔赵婶肯定知道那酒的效力,可觉得他们是年轻夫妻,没什么大碍,便让沈盛年喝下。 这可是害苦了秦红颜,因为他们这层假关系,她也不能大声呼救,只能用力将沈盛年推开。 沈盛年则死死将秦红颜抱住,抵住她,摩挲着,声音里甚至带上哀求:“秦姐……我难受……给我吧……一次……就一次……我死也愿意……” 这种事就算是半次也不行! 秦红颜感受着身下的硬物摩挲,觉得整张脸红得快要熟透。 沈盛年见秦红颜始终在抗拒,干脆也横下心来,开始褪她的长裤。秦红颜大惊失色,赶紧用脚去踹沈盛年的小腹,可还没挨近他的身体,双脚便被沈盛年给制住。沈盛年的力气原本就大,而此刻血气上涌,更是了不得,三两下便将秦红颜的长裤给褪下。 第30节 秦红颜一双纤长细腿彻底呈现在他眼前,美得不似人间之物。 她的长腿已然尽在月色之下,身下只余白色底裤,沈盛年迫不及待地用唇舌去碰触那被白色底裤包裹之处,碰触的刹那,秦红颜羞恼得恨不能咬断他的颈脖。 她伸手去chuang头,触碰到了一个搪瓷水杯,趁着沈盛年不备狠狠砸向他的头。沈盛年吃痛,下意识抬起了头。他的眼神里,有野兽般势在必得的光。 秦红颜与他对视着,一字一句地道:“沈盛年,别给我借酒装疯!今天你要是真敢对我做出什么,我就敢在这把你给杀了,之后我再给你抵命。” 闻言,沈盛年的眼神逐渐从狠硬变得柔软,而他禁锢住秦红颜的手也逐渐松开。 秦红颜赶紧想要将脚从沈盛年手中抽出,然而就在快要解脱时,他按住了她的脚掌。 秦红颜怒目而视,正待发火,却见沈盛年垂头亲吻着自己的脚背。 他的姿势像是低入尘埃,令她的话全都堵在了喉中。而更让她呆愣的是,她的脚背上落上了一滴热热的液体。 是眼泪。 是沈盛年的眼泪。 他竟哭了! 秦红颜万分讶异,因此动作停滞,就这么任由沈盛年抱住自己的腿亲吻。 “我不怕死,要是能彻底拥有你一回,我死一百次一千次都愿意……可是我怕你有事。” 沈盛年低低的声音带着鼻音。 “秦姐,为了你我什么都不要了。自尊,性命,前程,我什么都可以不要。可是……我现在真的很难受,你帮帮我,求求你帮我。” 作者有话要说:1你们要是御姐,是帮还是不帮呢?(阴险地笑) 2 继续求长评求短评求作者收藏求文章收藏,有妹子们的支持我会更加努力的~ 第三章 (11) 屋内的月光流曳似水,倾泻在两人身上,冲刷掉所有的尘埃欲望,呈现出了不食人间烟火的洁净。 秦红颜看着匍匐在自己脚边的沈盛年:他双目含水,眼里是一种在妖气与纯气之间转换的神色。他的模样很美好,美好得让人以为世上所有花是为他而盛开。 而真正让她的那颗心为之一动的,则是沈盛年那头略微有些自然卷的柔软黑发——像是只幼犬,让人无法拒绝。 “秦姐……我快要死了……真的很难受……求求你……” 沈盛年哀着,求着,撒着娇,耍着横。平时那么逞强的一个人,到了此刻却又变成了小孩子。 秦红颜只能叹息。 他遇上她,是应了命中的劫数。而她遇上他,又何尝不是? 沈盛年为她做了那么多,她不是不感动的。此时此刻,他那样难受,像是中了万虫噬骨的毒,只有她才能解开。他曾经给予她陪伴,给予她希望,她理应回报。 凡事都是讲究天时地利人和,若是在平日里,秦红颜绝对不会答应,然而在这样一个与世隔绝的大山里,在经历了生死边缘后,她的情感忽然超脱。 此时此刻此地,她只想让他停止难受,她只想要还债。 “我不能答应你那件事,但我可以帮你……解决……以另外的方式。”秦红颜字斟句酌地道。 就是这短短的一句话差点耗费了她全部的勇气。 闻言,沈盛年双眸立即涌出狂喜的光芒,那光芒像是罩过了满山的月色。 “但是你必须发誓,今晚的事情一个字都不可以对外透露。而且,从今往后你绝对不能再碰我,连一根手指也不行。” 沈盛年答应得是如此迅速,好似即使她让他去死,他也眼也不眨便去了。 当秦红颜的手掌感受到那滚烫时,她觉得自己简直到了人生中最艰难的时刻。那滚烫像是会传染,瞬间她全身便燃起了火。那火是如此隐秘而难耐,将她所有的高傲都燃烧殆尽。秦红颜从没想过自己会做这种事,就像是她从没想过生命中会出现这样一个纯净与妖异共存的少年。因为他,她的所有原则都被打破了。他是一只猫爪,而她的人生则成为了毛线团,被他搅乱得一塌糊涂。 这是秦红颜第一次做这回事,动作笨拙,她觉得根本不可能对他有所帮助。然而沈盛年却像是得到了至上的享受似地,发出了属于夜晚的声音。 他的声音令秦红颜难堪,她只能闭上眼让自己不再多想。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摆弄了多久,只觉得手酸得快要断掉。 可是沈盛年似乎还在继续,并没有结束的意思。 秦红颜忽然就恼怒了,想要反悔将手抽回,然而他却快速地将她的手给按回了原地。 继续。 继续。 继续。 沈盛年的手心似乎更加滚烫,还有薄薄的汗珠。而秦红颜的手贴在两处滚烫之间,像是快要被高温给烧融。不仅是她的手,还有她整个人,都像是抵不住那高温,快要融化。 终于,在她即将要被羞恼折磨得死去时,他做出了最后的释放。 而她的手躲闪不及,沾染了他。休整之后的沈盛年赶紧打来热水,亲自为秦红颜洗手。 在此期间,秦红颜始终在假寐。她确实是疲倦了,也确实想将这一切当成是个梦。 当将所有处理妥当后,沈盛年躺在了秦红颜的身边,他为她将棉被捂好,接着想要伸手环住她,然而试了几次,却还是收回了。 秦红颜虽然闭着眼,却清楚地感受到了沈盛年的忐忑与犹豫。 这样的犹豫如此可怜,秦红颜为止恻然。在他进行着天人交战期间,她伸出手来,环住了他。 她的手放置在他xiong口处,因此可以明显感觉到他体内加快起伏的气息。而就在这时,秦红颜静静道:“刚才发生的事,都只是梦,是我还给你的一场梦。沈盛年,从明天起,我们互不相欠,希望再见面也能当做不认识。” 她的声音,比深夜的风,还冷,还冰,还无情。 当说完这番话后,秦红颜感觉得到,她手掌上属于他体内起伏的气息,逐渐,逐渐,逐渐低了下去。 一夜无话。 虽然两人谁都没睡着,可隔天照旧按时醒来。清晨与赵叔赵婶道别后,秦红颜和沈盛年开始翻越崎岖的山路。每往前行进一步,秦红颜便感觉自己离奚欢更近了一些。 而离沈盛年,则更远了。 其实秦红颜清楚,对于沈盛年,她注定是要亏欠的,昨夜的事情,根本还不了。她之所以要将话说得如此无情,不过是想要让他死心。既然无法与沈盛年在一处,那就必须让他断了念想。总有一天,他会明白,她昨夜的无情,其实是对他罕见的多情。 山路难行,沈盛年体力尚可,然而秦红颜毕竟是女人,走了两个小时便浑身是汗,精疲力竭,气喘吁吁。 “要不我们停下来歇歇吧。”沈盛年建议。 秦红颜望着前方还没有显出踪迹的小镇,坚定地摇摇头,她想要快点走出这里,快些回到原来的生活轨迹中。 与沈盛年在一起,总能让她觉得危险。那种危险并不是指字面上的意思,而是指他会将她扯离原先的世界。 可秦红颜有着蒲公英般漂泊的命运,却有一颗大树般扎根的心。 她只想要稳定,想要一个可以看得见的未来。她一向认为自己的未来便是奚欢,这是她始终坚持的信念。所以,她必须尽快逃离沈盛年,逃离这个很可能搅乱她未来的少年。 可沈盛年却误会了她的意思:“你就这么急着想回去,这么迫不及待地想早点见到奚欢?” 秦红颜没有回答,而是继续往前行。她不想多做解释,她希望沈盛年能误会自己,能尽快对她冷心。 “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就不能是我呢。”沈盛年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缓慢低沉。 “留着力气赶路吧,那些无聊的事情不要多想了。”秦红颜冷冷地道。 她知道自己的这番话会令他生气,她没回头便感觉得到身后的低压。 然而秦红颜没料到的是,沈盛年会对自己出手。她正踏上一个土坡,他伸手将她拉下。秦红颜失去重心,整个人只能靠挂在沈盛年身上。他的双手是扶着她的腋下,手腕带着些许恶意,紧触着她的xiong。 “他能给你的,我都能给你,他不能给我的,我还是能给你。”沈盛年的眼神带着迷恋以及迷惑:“可为什么就不能是我?” 秦红颜双手抵住沈盛年的xiong膛,几乎算是瞪着他:“你昨晚发过誓的,从今往后不能再动我一下!” “我反悔了。”沈盛年坦然:“就让我应誓好了,反正我的命都已经是你的了。” “誓言和你无关,和我有关。”秦红颜缓字缓句道:“如果你再主动碰我一下,车祸,火灾,溺水,什么都可能发生在我身上。你要不要相信?还是说你要我应誓?你要我死?” 当秦红颜说完这句话后,就连山谷中的风仿佛都停止了流动。 沈盛年用一种复杂到悲凉的眼神将秦红颜打量到底,最终放开了她。 他们得以继续前进,就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似地。 秦红颜觉得自己很可怕,她是在拿着沈盛年对自己的感情作为要挟。 可是除了这样,她无法可想。 终于,在傍晚时刻,他们赶到了小镇上。在见到小镇人群的瞬间,秦红颜眼前一暗,霎时倒了下去。她太疲倦了,身体早已透支。 醒来时,秦红颜发现自己躺在小镇宾馆的chuang上,她第一个动作是垂头检查自己的衣物。 完好无损。 “放心,我再不会主动碰你。就像你笃定的那样,我不想你有事。”沈盛年的声音在黝黯的房间内响起。 秦红颜转头,才发现沈盛年在窗前的椅子上坐着。他就保持着那样的姿势守护着她,不知道守了多久。 “你怎么不休息下?”秦红颜问。 “我想多看看你。”沈盛年的话与他的眼神一样专注:“以后恐怕很少有机会能这样近距离的看着你了。” 一股莫名的酸楚在秦红颜的心里散开来。 如果有可能,她多想将自己分成两半,把其中一半分给沈盛年。 这样,她也就还清了。 正在两人沉默间,敲门声响起,沈盛年将门打开,沈昂走了进来。 沈盛年到了小镇,第一时间便给沈昂打了电话,而沈昂也立马起程赶来。 看见沈昂,秦红颜觉得恍如隔世。要到这时,她才瞬间回到了现实中。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秦红颜决定彻底忘记在那间山间小屋里与沈盛年发生的情感纠葛。 两人坐上了沈昂开来的车,准备前往机场,坐飞机回家。 一路上,沈昂都冷着脸在教训着沈盛年:“你胆子真大,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怎么向你父母交代?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为什么到了关键时刻就这么莽撞?整天好好的学不上,就跑来逞能英雄救美。可就算是想当英雄,也得看看自己有没有这个能耐,也得看看人家愿不愿意!” 秦红颜明白,沈昂其实是在说给自己听。 是啊,她应了自己的名字,红颜祸水,差点就害死了沈盛年。 然而秦红颜不想再表现出自己愧疚,她摆出无所谓的态度,对着沈昂道:“沈经理,能借我下电话吗?我想打给奚律师,向他报个平安,免得他担心。” 秦红颜知道,就凭着沈昂这样的人精,必定早就知晓自己与奚欢的关系,她也用不着遮掩。 而且这句话也算是说给沈盛年听的。 她必须要更加无情。 沈昂停顿片刻,再开口时,声音里有着淡淡的讽刺:“我建议秦小姐最近一段时间都不要打扰奚律师,毕竟,他正忙着筹备与付郁小姐的婚礼,恐怕没有空闲。” 作者有话要说:1 打酱油的小佳扔了一颗地雷 第31节 闲闲素手扔了一颗地雷 cashmay扔了一颗地雷 洛萱扔了一颗地雷 cashmay扔了一颗地雷 夏木成荫扔了一颗地雷 爱你够久扔了一颗地雷 唫銫姩蕐扔了一颗地雷 北北扔了一颗地雷 玄玄扔了一颗地雷 cain扔了一颗手榴弹 打酱油的小佳扔了一颗地雷 13815579扔了一颗地雷 都敏俊扔了一颗地雷 谢谢妹纸们的炸弹地雷~我会更加努力的!!!! 2你们觉得,大侄子会真的不动御姐吗?哈哈哈哈哈 第三章 (12) 沈昂的话就像是冰水,直接将秦红颜从头至脚淋了个透。她感觉到冷,然而那种冷有些虚无,仿佛自己是在梦里。 “怎么样,秦小姐还想要电话吗?”沈昂问。 “不用了,我仔细想了想,隔墙有耳,这世界上小人ting多的,我还是回去之后再打吧。”秦红颜道。 然而她说出的话并没有带给她回击的快感,只有虚无的彷徨。 秦红颜只觉得整颗心像是悬在半空里,怎么也落不到实处。 她告诉自己,沈昂是奚欢的对手,因此他很可能是在骗自己。但他可是沈昂,怎么可能用这种拙劣的谎言来欺骗自己呢。难道他说的是真的? “那群绑架你的人在墓园的瞭望台上留下了痕迹,任谁都以为秦小姐已经被他们丢下了悬崖。而悬崖之下地形险峻,根本无法下去查看,因此就连警察也认为秦小姐凶多吉少。估计奚律师也以为秦小姐已经去世,伤心之下另娶他人也是情有可原的。”沈昂继续对着秦红颜描述着她离去那段时间内发生的事。 “就算别人不清楚我是否还在人世,但沈经理必定清楚吧,那你为何又隐瞒这件事,不告诉他呢?”秦红颜问。 沈昂却是答非所问:“那群绑架你的人行踪非常隐蔽神秘,要不是盛年之前在你鞋里做了手脚,估计就算是我动用全部关系也不可能找寻到你的下落。” 秦红颜锲而不舍:“沈经理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 沈昂话语深沉:“秦小姐,有些事情追根究底伤到的却是自己。况且我说的话,你也不一定相信,我何必要讨这个嫌呢?” 沈昂这番话说得是语焉不详,颇有保留,这令秦红颜更加惶然。 她忽然觉得车内的空气窒闷不堪,便摇下了车窗,干冽的风扑在她脸上,迅速卷走皮肤的所有水分。秦红颜需要这阵风,她想要变成一个干枯的核,不再思考,只想蜷缩于土壤之中,永远扎根。 她同时也知道,至始至终,沈盛年关切的目光都围绕在她身上。 沈昂做事细致有序,知道两人疲累,便买了飞机头等舱供他们歇息。整个飞行旅程里,秦红颜也是紧闭着眼,将身体缩成团。沈盛年为她披上毛毯,为她端来热水,她都依他,任他,由他。 乖顺得如同一个没有思想的蜡像。 秦红颜一味沉溺在自己的世界,当她反应过来时,才发现已经下了飞机,驱车来到了奚欢家门前。 她茫然地望向沈昂,沈昂清清嗓子,解释道:“我想你和他应该需要谈谈,所以自作主张把你送到了这里。” 秦红颜点头,道谢,下车。 在她离开时,沈盛年忽然唤了她:“秦姐。” 秦红颜转过头去,沈盛年目光炯炯,比这天的阳光更加耀眼:“我一直都在。” 她似乎有些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似乎又不明白,只是动动嘴唇,想要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奚欢的新家在城中一所高档公寓楼里,自从她去美国后,他也就搬离了原先的家,住进了这里。秦红颜其实对他的这种做法并不赞同,因为原先的屋子里有那么多属于他们的回忆,他竟可以就这么舍弃了。 其实仔细想想,她与他真正相处的时间,也只有那两年吧,之后的秦红颜都是靠着回忆那两年的温情过活的。 在她坐电梯登上奚欢家所在楼层时,众多的回忆纷至沓来。 收养秦红颜后,奚欢第一件事便是送她上学。秦红颜之前一向很排斥学校,因为她孤儿的身份,因为她破旧的衣服,总能遭到异样的目光以及欺辱。然而奚欢带给她的,却是一片新天地。他给她买了名牌的书包,名牌的衣服,将她打扮得美如玫瑰。他还去参加家长会,以她哥哥的身份。许多女同学都聚集在秦红颜身边,纷纷羡慕地赞叹道:“秦红颜,你多幸福啊,家里这么有钱,还有这么帅的哥哥。” 那是秦红颜第一次见到别人投给她的,羡慕的目光。 后来又逐渐长大,秦红颜陆续收到学校里男生的情书,她根本不想打开看,但又觉得随意丢弃会伤人,便偷偷拿回家藏在了chuang下的纸盒里。然而那天回家,却发现奚欢将那个纸盒拿了出来,正一封封翻看那些情书。 秦红颜顿时红了脸,忙冲过去将纸盒夺过来,吞吐解释道:“这个是……他们给的……我都没有答应。” “当然不能答应,都是些小孩子,幼稚得很。”奚欢下了评语:“我们家jayne,要么就不谈,要谈就一定要找个好的。” 秦红颜坐在chuang沿,仰头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奚欢,不解地问道:“哪种才是好的?” “像我这样的就ting好。”奚欢道。 秦红颜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的同时又禁不住红了脸。 奚欢忽地将秦红颜抱住,她坐他站,她的脸埋在他的腰间,他的手抚mo着她的发,轻声道:“我是说真的。” 回忆到此,秦红颜也站到了奚欢家门前。按响门铃后,奚欢来开了门。当看清面前的秦红颜时,他先是愣住,连呼吸都停滞的模样。之后,他突然伸手,将她拖入怀里。他的双臂如同铁铸成的,发狠发疯般地将她揉入怀中。像是要将秦红颜揉碎,将她的血肉全都镶入自己身体里。 “是梦吗?”他的声音从来没有如此颤抖过:“又是我在做梦吗?” “不,是真的,我没有死,我回来了。”秦红颜缓声道。 秦红颜想要推开奚欢说话,然而奚欢却怎么也不肯放开她,只是牢牢拥抱着,像是害怕她再度消失。 他喃喃低语着,半是对着秦红颜解释,半是自言自语的模样:“我到处找你,放下所有事去寻你,却始终找不到……他们都说你已经出事,我不相信……可你一直没有音讯,我的希望全部落空,我的心全死了……” 秦红颜很冷静地打断了他的低语:“听说,你在准备与付郁的婚礼,是吗?” 奚欢的手有瞬间的放松,但很快,他便重新将她抱紧,甚至比刚才抱得更紧,紧得她呼吸不畅:“我接近付郁,是为了成为付家的一员,从而报复他们,这是我的使命,也是除你之外生命的全部意义……我以为你已经去世,万念俱灰。那时唯一能让我活下去的事便是报复付家,所以……我向付郁求了婚。” 秦红颜伸手环住奚欢的背脊,一下下地抚mo着,她说:“可是我回来了,你会取消和她的婚礼是吧。” 回答她的却是沉默。 秦红颜仍旧保持着那样的姿势,一下下地执着地拍抚着:“你会取消的是吧,你答应过我的,不会和她结婚。” 秦红颜以为他的沉默会持续到天长地久,但奚欢的话比她想象中更快来临:“jayne,婚礼已经订下,无法取消……请你等我。” “我还要怎么等你呢?”秦红颜在微笑,眼睛却是失着神:“你是要我做你的情人是吗?要让我眼睁睁看着你们结婚生子,永远隐藏在见不得人的角落,永远当个被人唾骂的情妇是吗?” 奚欢的唇凑近秦红颜的耳边,他的声音充满了压抑的痛苦:“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很爱你……我不会让你等多久的,很快我就能得到我想要的,真的很快。” 秦红颜笑得更灿烂了,然而眼角却落下了泪水:“每个男人都是这样对情人说的吗——我虽然无法和你结婚,但我真正爱的人是你?只是我不太懂,如果你真的很爱很爱我,为什么你结婚的对象却不是我?” 秦红颜并不是不懂,只是她不愿意懂。 就像是沈昂所说的,有些事情追根究底伤到的却是自己。 “如果现在放弃,那么我多年的努力便会前功尽弃付之东流。所以jayne,请你等我,只要一年,我答应你,只要一年就好。那时候我完成了自己的报复,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奚欢的声音像是种蛊惑,吹拂到秦红颜的xiong腔里,让她的心开出瓣瓣虚幻的莲花:“到时候,世界各地,我们四处去旅行。那时候,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陪到你厌倦也不离开。jayne,只要一年,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只要等我一年!” 这是一幅很美好的画卷,也是秦红颜梦寐以求的画卷。奚欢就是奚欢,他了解她,他懂她的梦想。 可是。 秦红颜苦笑着想,可是既然他懂,为什么给她的却永远是虚幻的未来,而不是确切的现在。 “我已经……等了你好多年了,我累了。”秦红颜拿出身体里,甚至是生命里剩下的所有勇气,问了奚欢一句话:“你肯不肯和我走,不要娶付郁,放弃报仇,和我走。” 她给了他最后的机会,可他除了紧抓住她之外,什么也没有做。 秦红颜忽然觉得身体很轻,她将所有感情都投掷在这个男人身上,最后却一无所有。 她注定是朵蒲公英,随风飘逸,无所皈依。 奚欢的五指像是嵌入了秦红颜的皮肤里,疼痛从秦红颜的肩膀向着四面八方传递。 她仰头,头ding的灯光被眼泪晕染成了分散的光圈:“看来,你已经做出抉择了。没有关系,只要你需要,今后我还是会继续待在公司里,我会帮你完成你的复仇。” “只是从今以后,”秦红颜努力地压制住从身体内涌出的酸胀,缓声道:“我们之间,就不要再有男女之情了吧。” 当她说出最后一个字时,奚欢浑身颤抖了,那一刹那的力量差点锢断了秦红颜的骨头。 可是秦红颜不在乎,她的心都已经裂开了,骨头又算得了什么呢? “你和复仇,我两样都不会放弃。”奚欢说,他的声音很复杂,复杂得让人辨不出里面的情绪。 “可是你已经放弃了啊。”秦红颜觉得那酸胀甚至快要冲破她的喉咙:“从一开始,你就放弃了我,选择了复仇,不是吗?” 屋子里全是秦红颜安静的声音,在落日余晖中回响。 “我回来得早了一些是吗?那些人应该继续绑着我,直到你和付郁完成婚礼,度完蜜月,才寻个由头将我放走。那时我再回来,你却已经为了复仇而结婚。那是命运捉弄,怪不得你,由不得我,所以我只能留下,当你的情妇。” “如果是那样,就谁也怪不得了。不对,还可以怪,怪那些凭空出现的绑匪。可是那些绑匪呢?到底去哪里了?我想这个问题,再没有人比你更清楚了吧。” “那些绑匪,被你雇来却冒充成孔利对手的绑匪,之后会被你灭口的。他们是受你所雇用绑架我,这个秘密,世上再不会有人知晓。” “但世事难料,我却在最关键的时刻逃了出来……真的是,不应该啊。” “当时你说要帮助乔悄逃离孔利,因为你不想让我不开心。那时我听见了,别提多高兴,因为我在你心里竟有那样的地位,足以让你背叛孔利。但事实却是,这盘棋从那时就开始布下了。” “很多人告诉我你为人狠辣,要我小心。我从不在意,并且告诉他们,你也许会对别人下狠招,却不会这么对我。现在想来,自己真是自信得可笑。” “你可知道,我被绑的这些日子,有多痛苦,有多难熬。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害怕绑匪会对我不轨,害怕绑匪会杀了我,害怕我会一辈子呆在那里。我夜不能寐,头发大把大把往下掉,瘦得肋骨都mo得到。我每天都期盼着你来救我,却怎么也想不到,竟是你将我关在那里。” 秦红颜的声音平静得连自己都觉得奇怪,越是悲伤的时候,越是没有眼泪。 “我知道你很想要复仇,也知道自己应该支持你。可是要我亲眼看着自己的男人与别的女人同chuang共枕,与别的女人情话绵绵,我做不到。” “你看我,这么爱你,但因为给不了你想要的,所以我决定放手。” “你也应该学我,奚欢,你给不了我想要的,所以……放手吧。” 作者有话要说:1因为今天量比较多,所以更晚了些,妹纸们见谅。 2奚欢真面目正式出现,大侄子快要得偿所愿~(≧▽≦)/~啦啦啦 3 cashmay扔了一颗地雷 哈拉水瓶扔了一颗地雷 两盏孤灯扔了一颗地雷 第32节 二呆风中数呆毛扔了一颗地雷 谢谢妹纸们的地雷,我会更加努力的~ 4继续求长评求短评求作者收藏求文章收藏,有妹子们的支持我会更加努力的~ 第三章 (13) 秦红颜并不愚蠢,将前后发生的各种事情联系起来,很轻易地便了解了事情的真相。 奚欢一早便清楚他必须通过正式进入付家才能得到自己所求,所以之前对秦红颜的承诺不过是空中楼阁海市蜃楼,只是想将她暂时稳住。之后,他借着帮助乔悄出逃的机会,故意安排人绑架了秦红颜。他想将秦红颜控制住相当长一段时间,造成她已死的假象。这样他便能安心无忧地与付郁结婚,待一年半载,再找个机会将秦红颜放出。那时木已成舟,他只消对着秦红颜倾诉衷情,剖白真心,说自己当时得知她的死讯万念俱灰,只想复仇,所以才另娶了付郁。而那时的秦红颜,只能痛恨命运不公,接着无奈等待他。 如此一来,奚欢便什么都能得到。 秦红颜不得不赞叹,奚欢果然是奚欢,一出手就是如此狠辣决绝。倘若不是沈盛年的出现,估计这天衣无缝的计划必定能圆满进行。 同时,她也只能暗叹自己痴傻。 难怪当时乔悄会大惊说奚欢不可能会帮她,秦红颜当时还暗暗责怪乔悄对奚欢误会颇深。如今看来,真正不了解奚欢的,竟然是自己。 如果说奚欢愿意帮乔悄逃离孔利,那他早就出手了。 如果说奚欢愿意不顾一切找寻到自己,那他早就找到了。 如果说奚欢愿意与她在一起,那他们也就早在了一起。 是的,只要奚欢愿意,她的梦想早已被成全。 而唯一的问题便是,他不愿意。 恋爱中的女人智商并不会下降,她们只是心甘情愿被欺骗。 要到这时,秦红颜才将一切看得清楚明白。曾经她的眼睛就像是被爱情泡沫模糊的玻璃,如今全被事实的钢刷刷得一清二楚。只是事实太过锋利,她双目被刷出了斑斑血痕。 悔不当初吗?痛不欲生吗?似乎都没有。秦红颜心头只剩下空茫的满地尘埃。 奚欢没有反驳,沉默地接受了她的指责。 他紧抱着秦红颜,苦涩从心底深处蔓延出来。若是能放,早便放了,何必纠结到如今。 他就是,放不开啊。 “jayne,我必须要复仇,这是我生存下去的意义。”奚欢说。 秦红颜明白他的意思。 他选择了复仇,放弃了自己。 他选择与付郁结婚。 当秦红颜走出奚欢的公寓时,天气突变,乌云滚滚,仿佛下一秒便会坠落于地面。她觉得好笑,看来上帝果然是和自己有仇,就连她最艰难的时刻都不忘凑趣摆她一道。 本来奚欢想要送她,却被秦红颜拒绝了。秦红颜明白,此刻的奚欢正准备着与付郁的婚礼,人多眼杂,很可能就因为她与他的过于接近而出乱子。如果奚欢心心念念想要复仇,那她就成全他好了。 她的梦想已经碎裂了,何必还要让他的梦想也陪葬呢。 奚欢从没有亏欠过她,甚至于她的命都是他救的,他给了她所有。 除了……完整的爱。 即使不能爱,也不要恨,这是秦红颜的原则。 更何况,她是真的想要独处一番。 因为天黑欲雨,路上行人纷纷快步前进,踽踽独行的秦红颜倒成为了其中的异类。大雨是顷刻之间便落下的,大滴大滴,砸在秦红颜头ding,脸颊,胳膊处,砸得她生疼。 可是这一点疼,又如何与心上的疼相比呢?密雨很快淋透了秦红颜的全身,深秋的风趁势吹来,轻易穿透她单薄的衣衫,将冰凉刺入她的骨缝。 秦红颜的嘴唇开始因为寒冷而颤抖,她下意识地环住双臂,脚步却仍旧保持着缓慢。雨水在秦红颜的脸上淌下条条水痕,如果她现在哭泣,没人能发现。 然而秦红颜却哭不出来。 据说小时候,林阿婆无暇照顾她,便将襁褓中的秦红颜放在摇篮里,她一哭便是半天,哭得嗓子都嘶哑。即使年幼无知,也懂得哭泣并不能招来大人的护佑,所以渐渐的,她便放弃了哭泣。 多年以来,她经历了那么多苦难,深知哭泣没有任何益处,也逐渐地忘记了这一生理现象。 没有泪水的发泄,一股巨大的情绪在她xiong腔内流窜,秦红颜感觉自己就像是个胀大的气球,临近爆炸边缘。 就在这时,落在头ding的雨瞬间消失,但并不是天停止了下雨——秦红颜目之所及仍旧是雨雾苍茫。 而是有人为她遮住了雨。 秦红颜不用抬头,也知道来人是谁,那种灼人的目光只有沈盛年能拥有。 她的猜想是正确的,沈盛年褪下自己的外套,用手撑在秦红颜的头ding,为她遮住漫天大雨。在秦红颜进入公寓前,沈盛年扬起那张比阳光更耀眼的脸对她说“我一直都在”。他信守承诺,一直等待着秦红颜从奚欢公寓出来。 “没有用的,就算是没有他,我也会有别人,但终归那个人不会是你。”秦红颜并没有看沈盛年一眼,艳丽双眸如同镜子,照映着漫天大雨。 “没关系,我一直都在。”还是那个人,还是那句话。 秦红颜忽然像发了疯似地推搡着沈盛年,她的声音在雨雾里显得更加激动:“沈盛年,你怎么能这么下贱,我已经说了无数次请你不要靠近我。你耳朵聋了,听不见吗?你知道不知道,你这样缠着我会让我觉得很恶心,我现在每看你一眼都觉得恶心!你滚!滚!滚!” 沈盛年并没有滚,他只是面色平静地继续拿着外套想要遮住秦红颜。为了替她遮雨,他浑身都已湿透,雨水顺着他的发丝滴落,他的双眼被雨水冲刷得亮而灼热。 待沈盛年靠近时,秦红颜便狠狠地推开他:“滚,不要接近我。” 他的外套在推搡中不慎掉落在地,迅速染上了泥,就像是他被践踏的心。 秦红颜闭上眼,不想去看,也不愿去想。她做得这般绝情,不过是想逼着沈盛年离开。他应该离开的,他必须要离开。秦红颜有预感,如果沈盛年留下,后果将无法预料。 果然,她听见了沈盛年离开的脚步声。 最终,秦红颜还是达到了目的,逼走了沈盛年。她应该高兴的,可却不知道,为何身体里却像是生出了无数的细丝,被离开的沈盛年牵扯着。 那瞬间,黑暗与潮湿迅速向着秦红颜扑来,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她整个世界都已经崩塌,只剩下黑暗与尘灰。她终于理解到,什么是比死亡更艰难的生存。 就在这时,她听见了沈盛年去而复返的脚步声。 秦红颜低着头,雨很大,在地面蔓延出小片水流。她看见水流表面倒映着她与他的影像,似模糊,又似清晰——奚欢站在她身边,替她撑伞遮雨。 沈盛年并没有走,而是见遮雨的衣物被溅得脏污,便跑去买了把伞。 他说过的,他一直都在,从不会离开。 “别闹了。”他对她说,语气中有着浓浓的chong溺,像是面对一个让他无可奈何的小孩。一个驻扎在他血肉中的小孩。 沈盛年的话音是那样温柔,像是毛毯,盖住了秦红颜冰冷的身体与灵魂。 秦红颜本是想着逼沈盛年离开,然而此刻却再也装不出冷酷的模样。 天地之大,肯陪着她的,也只有沈盛年了。 她不要再去想什么伦理道德,不要再去想对或者错,她现在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崩溃。她背弃了自己的誓言,任由沈盛年重新靠近自己。 她的世界已经临近崩溃,他是ding天立地的支柱。 秦红颜再没有拒绝,她任由沈盛年为她撑住伞,缓步向着家的方向走去。 不远处,车内的沈昂安静地望着两人的背影,脑海里想的却是刚才自己与沈盛年之间的对话。 “你觉得,为她做了这么多,值得吗?” “当然值得,她可是我的宝贝。” “你可得想好,她比你大了整整十岁。” “叔,你觉得年龄之类的东西对我而言重要吗?” “有时候我在想,秦红颜上辈子不知道是怎么修的,居然遇到了你和奚欢两个机关算尽的男人。” “叔,我和奚欢可不同,我可舍不得伤她的。” “哦,那又是谁让我控制住那群绑匪,令奚欢不知道秦红颜已经逃离的事?又是谁故意让人在手臂上划了一刀,在美人面前邀功?又是谁故意让伤口感染,让美人心存愧疚?又是谁一路规划路线,带着美人往自己设计的坑里跳,还找人扮演了一对热情好客的农家夫妇?对了,还有那催情酒的事,也只有你能想出来了。” “叔,我这都是为了她好,你想啊,要是她跟了我,这辈子被我chong着护着,不定多享福呢。” “我算是看出来了,你和奚欢是不一样——你脸皮比人家厚。” 沈昂再度看了看两人背影消失的方向,心内破天荒地对秦红颜生出了丝丝愧疚。 他把沈盛年介绍给秦红颜,可把她给坑惨了。 当然,此刻的沈昂并没有想到,很多年后,他会被秦红颜给坑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1抱歉妹纸们,今天出门淋雨,回家感冒,更新晚了,也没有加量,之后会努力加量,让你们看个饱的。 2 cashmay扔了一颗地雷 二呆风中数呆毛扔了一颗地雷 谢谢妹纸们的炸弹~~么么哒。 3好吧,御姐遇见的两个男人都是。。。大变态。 第三章 (14) 奚欢站在落地窗前,如同一具完美的雕像,纹丝不动。 窗外的世界,是白茫茫的大雨,淹没了视线,仿佛天地都快被摧毁的模样,如同世界末日。 他想,如果是世界末日那也很好,这样就不用背负那么多的仇恨,也不用割心挖肺似地放弃她了。 手机铃声不知响了多久,奚欢这才慢悠悠地接起。 那边传来孔利半是戏谑半是警告般的声音:“还在休息吗?通知你件事,你女人刚被那个叫沈盛年的小子接走了,看情形,那小子估计快要成功攻陷你女人了。怎么,难道还是无动于衷?” 奚欢的手倏地收紧,仿佛所有的情感都聚集在了手掌之中,那情感如此强烈,令他的手指骨节都泛出了白,像是顷刻之间便要破肉而出。 “我要是你,现在就去把自己女人抢回来,顺便再夺了那小子的性命。”即使没见到孔利,奚欢也能想象中此刻他眼中的戾气。 是的,他应该立即赶去,将秦红颜夺回自己怀抱,将沈盛年给除去。 他确实应该这么做。 雨愈发大了,天地之间忽地亮起一道刺目白光,伴随着可怖的噼啪雷电声,像是要将天空撕扯成两半。 这情景像是只大手,猛地将奚欢给拉扯进时光隧道。 奚欢像是瞬间回到了多年之前,幼小的他站在那豪华而冰冷的大宅里,听见了母亲那发疯般的惨叫。 “不要!放开我!放开!” 她叫得那样凄惨,然而却没有打动压在她身上的男人。那男人像是只最残暴的野兽,撕扯开她的衣物,双手蹂躏着她的身体。他根本没有将她当成是活物,只顾狠狠地发泄着自己的欲望。她光洁的身体暴露在雷电之下,像是最无助的羔羊。而她身上的男人,则是嗜血的野兽,沾染着恶心的粘液,撕咬着羔羊。 第33节 年幼的奚欢想要冲上去拯救母亲,他要打,要踢,要撕咬那只野兽。 然而就在这时,他的嘴被人捂住。奚欢抬头,竟看见了自己的父亲。他呜呜地摆着头,示意父亲去拯救母亲,去杀死那个男人。 可是……父亲看也未看chuang上正在发生的罪恶,只是抱起他,快速而悄然地下了楼,将妻子留给了那只野兽。 奚欢的脸始终面对着那张chuang,所以他清楚地看见母亲也发现了他们。 她亲眼看着丈夫弃自己于不顾,亲眼看着儿子目睹了自己受辱的经过。她的双目里,盛满了浓得化不开的悲哀与绝望。 她身上的男人在此刻进入了她,那个动作像是巨大的铁锤,将她眼里所有的情感都击成碎片。 直到她眼里最后的一缕光也散了,她的双目从此再没有过神采。 奚欢永远记得母亲的那个眼神,每当想起,浑身便像是着了火,他想要扑向那个男人,想要与他同归于尽。 可是他太弱小,而那个男人太强大,他只能暗自忍耐,等待时机。 那恨意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淌而减弱,反而越来越浓烈,浓烈得如同滚烫的岩浆,融化了他的骨血。 他筹划了这么多年,为的便是报复那个男人。从那个雷电之夜起,他生存的唯一意义便是复仇。他的世界从那时起便是漆黑一片,而秦红颜则是他唯一的意外的光明与快乐。 而如今,为了复仇,他不得不暂时对这光明与快乐放手。 奚欢紧握的双手逐渐放开,俊雅的面庞聚集起了志在必得的光。 是的,他只是暂时放开,等一切结束,她仍旧会是他的。 她注定是他的。 “既然你心意已决,我也不好再继续劝你了。不过,人生苦短,和所爱的女人在一起才不算枉费时光。”孔利说完后,便挂上了电话。 此刻的孔利正坐在一家餐厅里,从他的角度正好可以看见对面的咖啡馆里正在送餐的乔悄。咖啡馆人ting多,她忙得头发都散乱了,落下的一缕恰好就在颈脖处拂动。孔利忽然觉得,那缕发勾拂的不仅是她的颈脖,还有他的心。 孔利知道乔悄还在痛恨自己隐瞒着她迫害了胡毅,所以他并没有着急着将她抓回去。 几个月前,奚欢来与他商量,要他帮忙做戏绑架秦红颜。孔利卖了奚欢一个人情,派人假冒自己的对手,分别将秦红颜与乔悄绑架到不同的地点关押。之后又特意让人放松警惕,让乔悄自行逃出。 逃离自己的乔悄跑到了邻市来,在一家咖啡店里打工。这几个月里,他始终都隐藏在暗处观察她,明里暗里派人给她穿小鞋,想让她知道离开他的庇护,她将过得艰难困苦。然而乔悄却始终快乐如一,即使穷困得被房东赶出门,脸上却始终不见愁容。 她快活得如同一只飞出鸟笼的金丝雀,就像是只要离开他,做什么她都愿意。 孔利气得想要将乔悄重新绑回去,可是却又舍不得她脸上淡雅无郁的笑容。曾经的他就是被她脸上的这种笑容所迷惑,才会发生之后的故事。 他是爱着那个笑容,也想继续看着那个笑容。可是他忍得,他的身体忍不得了。 孔利决定就在今天晚上,他要把她欠下的债,都要回来。 奚欢今天注定很忙碌,孔利的电话刚挂断,门铃便不耐烦地响起。那声音很急躁,就连孔利听着都不觉得皱了眉。 他走过去将门打开,唐婉余直接冲了进来。 即使有司机与专车接送,可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赶路,她昂贵的名牌衣服上也难免沾染了雨点泥点。然而唐婉余却没时间去料理自己的狼狈,待奚欢关上门后,她直接质问道:“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她又回来了!你不是想要和小郁结婚,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放她回来?奚欢,你到底安的是什么心?这婚礼到底要不要继续?” “你别激动,她在这个时候回来,是个意外,但这个意外并不会影响我和付郁的婚礼。”奚欢缓步来到厨房里,为唐婉余倒了杯热水。 热气从瓷杯里氤氲出来,看着应该是暖意横溢,然而这点暖意并不能融化两人间冷硬的气氛。 唐婉余并没有接过瓷杯,只是伸手一格,精心修饰的双眉竖起:“奚欢,为了让你和小郁结婚,我可是费尽心思,你可不要出什么差错!” 本来付磊怎么都不同意奚欢与女儿结婚,然而这几个月里,唐婉余暗中布置,令付磊对奚欢的印象大为改观。 她先是在付磊食物中下药,令他在独处时心脏病发,又通知奚欢,令他赶去将其送入医院。 如此一来,奚欢便算做付磊的救命恩人。有了这层关系,又加上唐婉余的枕头边风,付磊勉强同意让奚欢进入hg公司协助自己管理。 而之后,唐婉余又利用自己娘家的势力与资源,让奚欢在短短几个月里便有了惊人的业绩。 付磊见女儿态度坚决,又见奚欢确实是可造之材,假以时日便能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深思熟虑之下便同意了这门婚事。 而付老爷子身体出了状况,又去了美国疗养,也无暇管这些事,任由小辈去张罗。 这几个月里,唐婉余为了这门婚事忙前忙后,好容易让付磊同意。可到了要紧关头,秦红颜却忽地出现,这令唐婉余震怒惶惑,也顾不得大雨倾盆,直接便找上门来质问奚欢。 见唐婉余并不领情,奚欢也不做勉强,将那瓷杯放置于唇边,啜饮着。温热的水流淌入他的食道内,可他说出的话仍旧染着冷意:“帮我?付夫人可别说得这么好听,我们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唐婉余被他的话一噎,声音里也挟带着厉色:“就算是各取所需吧,你也应该记住答应我的话!奚欢,要是我出事了,你也别想好过!” “放心好了,有我在,付夫人你绝对不会出事的。”奚欢xiong有成竹。 唐婉余却始终惴惴不安:“可她在hg公司里,整天在付家的人跟前晃悠,总有一天会出事,不如……” 她并没有往下说,而是拖长了尾音,那尾音里含着犹豫。 奚欢将瓷杯放在玻璃茶几上,发出了清脆的撞击声。他面上含霜,嘴角的笑意显出了阴恨的意味:“我劝付夫人不要自作聪明,要是她出事,我也会让你陪葬。”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怎么可能这么做。”唐婉余烦躁地揉着颈上的真丝围巾。 “付夫人能这么想最好。”奚欢重新恢复了淡雅若竹的君子模样,与刚才的狠厉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人。 唐婉余忽然想到什么,问道:“你既然已经要和小郁结婚,那应该就和秦红颜说清楚吧,以后别再往来了。” “不可能。”奚欢斩钉截铁地拒绝:“对她,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放手。” 唐婉余大惊失色:“难道你是想要她成为你的……情妇!” 奚欢与唐婉余对视,目光幽深:“我和她之间的事,与付夫人你无关。” 唐婉余在慌乱与气恼中夺门而去。 奚欢重新站在落地窗前,窗外的雨,仍旧连绵不断。 他想,即使这么多的雨,也冲刷不净他的罪恶。 他已经坠入地狱,无法挣脱。 作者有话要说:1打酱油的小佳扔了一颗地雷 cashmay扔了一颗地雷 谢谢妹纸打赏~~大侄子与你们同在,哈哈哈 2奚欢的过去开始明晰了,这也是个苦逼的娃啊。 3大侄子明天见,大侄子天天见~ 第三章 (15) 淋了大雨后,秦红颜回家便开始生病。先是一场高烧,高烧退后便是昏昏沉沉的,一直缠绵病榻,吃药输液怎么也不见好。 别人不知道,可是秦红颜知道,这是她的身体在逃避现实。只要处于浑噩的状态,她便不会去想那些不该想的。 佛家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秦红颜觉得,其中dingding痛苦的,便是求不得。 她痴想了这么多年,却仍旧是一场空。她不勇敢,甚至是懦弱,面对这般残酷的现实,只能以生病来逃避。 沈盛年一直在旁照顾秦红颜,为她端茶递水,为她洗衣做饭。甚至于,连内衣裤都为她清洗。 那次,生病中途秦红颜生理期来临,她病得糊涂,根本没察觉。待醒来时才发现内外裤都沾上血迹,连被单也不能幸免。 秦红颜实在不好意思让沈盛年知晓,便悄悄起g,强撑起身子准备换洗。可沈盛年却发现了,二话没说便将秦红颜按下,夺过她手中被血迹染污的衣物开始细心擦洗。 看着沈盛年在洗衣池边忙碌的身影,秦红颜心内五味掺杂,辨不清滋味。 曾经,她是如此厌烦他,可是在最艰难的关头,却只有他在自己身边。 果真是戏剧性的残酷的现实。 秦红颜明白沈盛年想要什么,可是身体与心,她哪一样也给不了他。她无以为报,只能厚颜享受着沈盛年的照顾。 在这样的浑噩中,时间快速流逝,秦红颜某天看着电视新闻,无意中发现隔天便是他们的生日。 她不禁哑然,他的十八岁,她的二十八岁,竟这么快就过去了。 意识到这一点,秦红颜赶紧来到浴室的化妆镜前,化妆镜是双面,她用有放大功能的背面仔仔细细地查看着自己的眼角眉梢。 幸好,仍旧光整平滑,没有半丝皱纹。只是那双眼睛里,又多了沧桑与深沉。 秦红颜想,她还没有老,可是也快了,她已经再没有等待的资本。 正揽镜自顾着,忽然镜子里出现了沈盛年的身影。秦红颜没有回身,只是看着镜子中的他。 而沈盛年的眼神却看着别处:“我刚知道了一件事,这件事如果由我告诉你,肯定会显得很卑劣下作居心不良。可是……我对你一向都是居心不良,所以何必要隐藏呢?” “我ting累了,什么也不想听。”秦红颜似乎明白他想要说什么,转身欲走。 在经过沈盛年身边时,沈盛年却将她拉住:“难道你还在保持着对他的幻想?” “我想去休息下。”秦红颜垂目。 此刻,两人都站在浴室门边,空间狭窄,令秦红颜觉出了逼仄。 沈盛年的目光牢牢锁住她,步步紧逼:“我要说的就是——后天,就是奚欢和付郁婚礼举行的日子。” 秦红颜原本以为自己的心已经碎裂,再听见任何事情都不会再有鲜明的痛苦。然而她却高估了自己的情绪,当听见这个消息时,头脑处倏地爆发出一阵白光,随即身体的每寸肌肤都向着头ding收缩,像是要让整个人收缩成一个小团。这个生理现象只是维持了很短的几秒,可是在秦红颜看来却长得令她耗费去全部的气力。当她重新恢复平静时,才发现浑身都是冷汗。 “好,我知道了,你可以放手了。”秦红颜看着沈盛年握住自己的手,目光浅淡。 沈盛年没有再多说,听话地放开了她的手。 “是不是无论我为你做了什么,都永远比不上奚欢的一根头发?”他问。 秦红颜只觉得头昏脑涨,神思倦倦:“你走吧,我想安静一下。” 出乎她意料的是,沈盛年并没有痴缠,只是嘱咐道:“汤在冰箱里,拿出来热热就可以吃。水果已经削皮切成小块,冰箱温度ting低,拿出来先放放再吃,免得凉了胃。每天的药都在你g头柜上,用药盒分格装好,一定要按时服用。等你需要我时,打个电话,我就会过来。” 说完,沈盛年就这么走了。 他人虽然走了,可是那感情却压在她心上,重得她无法承受。 曾经奚欢对她好,她把一颗心给了奚欢。 现在沈盛年对她好,她能有的只有身体。 可是……她的身体与心是连通的,如何能分割? 该怎么还这份情呢,似乎怎么也还不了。 秦红颜痛苦不堪,她躺在g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眠,就这么折腾了一宿,到天亮时,才昏昏沉沉睡去。这场觉睡得并不踏实,她竟一直在做梦。 说是梦,其实也只是回忆。 她梦见那一年的大年三十,奚欢开车载着她去河堤上。那年冬天极冷,风一阵紧似一阵,扑在面颊上像是要刮去一块皮肉。秦红颜穿着羽绒服,戴着毛线围巾,绒毛帽子,口罩,将自己裹成了颗球。可奚欢倒仍旧是那派清逸模样,即使是如此恶劣的环境里也是风度翩翩。 秦红颜与奚欢一同点燃了孔明灯的灯芯,小火燃起,灯罩逐渐胀得圆满。在最圆满的刹那,孔明灯开始离开地面,不急不缓地向天空飞去。 她双手紧握,闭眼开始许愿。 第34节 从十六岁起,她许下的心愿便只有一个——能永远和奚欢在一起。 秦红颜默念了三遍心愿,睁开眼时却发现奚欢正看着自己,眼里噙着笑。 似乎是做贼心虚吧,秦红颜的脸不由得红了。 “你许了什么愿。”奚欢好奇。 “你呢?”秦红颜反问。 奚欢抬头望着天际那越发遥远的孔明灯,眼里似乎也映上了长久不散的一点光。 “我许的,应该和你一样。” 秦红颜听见了,兴奋得好像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梦就在这一刻停止,秦红颜睁开眼,看着熟悉又陌生的房间,顿时觉得恍如隔世。 要到今天她才想通,奚欢许下的愿望,必定是想要复仇成功。 可笑当初的自己倒是对他的话信以为真。 清醒过来后,秦红颜才发现天已经黑沉,看看时间,竟已经是傍晚。她的这个生日,就这么过了大半,如同她小半生人生的缩影,就怎么虚度,什么也没有得到。 还在怔忪间,门铃响起,秦红颜以为是沈盛年,然而打开门,却发现是快递员送来一只经过精美包装的鞋盒。 秦红颜看着那只鞋盒,不用想也知道是谁送来的。 她讽刺地笑了。该夸他心细如发吗?隔天便是婚礼,他竟能记得自己的生日,还抽空送来了礼物。 秦红颜本是将那鞋盒随意放置在鞋柜里,不想打开,然而长久的习惯却拉扯着她的心。最终,她放弃了抵抗。也许,这是他送她的最后一件生日礼物了。明年的今日,他已经是别人的丈夫,更可能还会有了属于自己的孩子。 秦红颜在这样残酷的想象中打开了礼物,里面是一双ysl紫色高跟鞋,高贵而优雅。她伸手抚mo了鞋面,明明是绒面,却还是觉出了冰凉。 秦红颜长叹口气,准备关上鞋盒将其彻底锁入鞋柜。然而就在这时,她看见了鞋盒角落里还有一个黑色的小盒子。 难道还有第二份礼物?她心觉诧异,取出打开一看,赫然发现竟是一串佛珠!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秦红颜不解。 奚欢对这佛珠很是珍惜,即使当初沈盛年拿了去,他也很快夺回,并且狠狠报复了沈盛年。 而如今,他将这佛珠送给自己,究竟是何寓意? 里面的一张纸条帮秦红颜解开了疑问,那纸条上写着字迹苍劲有力的一句话——“物之所在即是家”。 秦红颜望着那张纸条,只觉得双眼胀满酸涩。 奚欢的意思她很明白——佛珠所在就是他的家,他将佛珠送给了她。 有她的地方便是他的家。 秦红颜握着那佛珠,只觉得手里有千斤的重量,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她急切地想要质问他,为什么口口声声说爱着自己,可却又与别人结婚? 其实,质问不过是借口,她想要的,只是听见他的声音。 她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只响了三声,那边便接起。 不待奚欢开口,秦红颜直接质问道:“你不是明天就要结婚吗?那就结你的婚去啊,为什么还要送我生日礼物?为什么还要向我表白?为什么还要扰乱我的心?为什么你就是不能放我自由?” 她的声音很大,接近于歇斯底里。 她想要听见奚欢的安慰,想要听见他亲口表达的爱意。 然而秦红颜没有如愿,那边沉默许久,传来的却是付郁的声音:“他被朋友灌了酒,醉了,现在正睡着。你是……秦小姐吗?” 那一刻,秦红颜觉得体内像是有什么东西爆炸开来,将自己炸成了碎片。 她做了什么?她刚才究竟说了什么?她刚才到底对着付郁说出了什么? 羞愤,悔恨,无措,尴尬,各种情感蜂拥而至,噎住了秦红颜的喉咙,令她再也说不出一句话。然而在那些复杂的情感中,还有一个细微的,稚嫩的,邪恶的希望。 也许,当付郁知道她和奚欢的关系后,会放弃与之结婚? 那个希望是秦红颜不愿承认与面对的,那是她最深的劣根性。 见秦红颜不愿开口,付郁试探地问道:“你还在吗?” “……在。”情况实在是太过复杂,秦红颜只能将主导权交给了对方。 那边的付郁似乎也在组织着言语,好半天都没有继续说一个字,就在秦红颜以为这场对话无法继续时,付郁再度开了口:“其实……我很早就知道你们的关系了。” 这句话让秦红颜停止了思考,停止了呼吸,停止了一切生命活动。 付郁在说什么?! 她竟一早便知道了自己与奚欢的关系?那她为什么还要继续和奚欢在一起?为什么还要答应他的求婚? 不需要秦红颜的询问,付郁主动为她解释:“虽然奚欢瞒得ting好,但我毕竟是女人。一个女人在面对自己所爱的男人时,第六感总是很灵验的。我一直知道他心中有另外一个人,那天在我爷爷的生日宴会上,当我无意中发现他看你的眼神时才确定那个人就是你。” 付郁的声音如涓涓细流,缓缓流淌入秦红颜的耳朵。她已经恍惚,根本分不清那细流的温度,是冷还是热。 “我知道,奚欢和我在一起并不是真的爱我。可是当他向我求婚时,我还是不由自主地答应了他。没有办法,爱上了就是爱上了。他是我这辈子第一个爱的人,也是最后一个,更是唯一一个。怎么样也好,只要他和我在一起,我怎么样都无所谓的。所以秦小姐,对不起……” 秦红颜只觉得付郁的声音忽远忽近,根本辨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付郁竟向自己道歉? 她竟向着自己道歉? 也许她们的这番对话会是世界上最和睦的两个情敌间的对话,没有争吵,没有诅咒,没有唾骂,甚至没有责怪。 要到此时,秦红颜才被重重击垮了。 她有种预感,这样的付郁,奚欢终归是会爱上的。 是的,总有一天,奚欢会彻底忘记自己,爱上付郁。 曾经在面对付郁时,秦红颜只看了她的外表,觉得自己稳胜,心内不免有些怨愤。然而今天与付郁的一番对话,她才明白,付郁内心之坚韧之强大,远远胜过了她。 付郁能给奚欢的,不仅仅是财富与权势,不仅仅是打开复仇大门的钥匙,还有女人应该给予男人的一切。 原来,她与付郁的对战,竟是一点胜算也没有的! 意识到这个事实,秦红颜捂住xiong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秦红颜不知道自己是何时挂上的电话,她脑海里只有付郁的那句话在不停回响着。 “怎么样也好,只要他和我在一起,我怎么样都无所谓的。所以秦小姐,对不起……” 秦红颜觉得头痛欲裂,她绝望地发现自己快要崩溃。 下意识地,她拨通了沈盛年的电话:“来陪我,求求你,快点过来。” 只剩下沈盛年了。 她唯一能依赖的,只有沈盛年了。 作者有话要说:1柠檬猫薄荷扔了一颗地雷 二呆风中数呆毛扔了一颗地雷 谢谢妹纸们的支持~ 2我不会告诉你们,明天就开船的,不会,绝对不会。 3付郁其实是个人物。 第三章 (16) 当沈盛年赶来时,秦红颜已经喝得半醉。她坐在沙发上,独自饮着伏特加。那是最烈的酒,她就是想要让自己醉倒。不省人事多好,什么悲痛也都无知无觉。 “你来了。”见到沈盛年,她绽开一个笑容,那笑容明媚微醺,令人只是看着身子骨便已经酥了大半。 “你还病着,怎么就开始喝这么烈的酒?” 沈盛年想要过去夺她手中的水晶古典杯,秦红颜在他还未靠近时便做了个制止的手势。她的态度很坚决,沈盛年只能就势坐在了单人沙发上。 “让我喝吧,你应该知道的,我……”秦红颜涂抹着藕色指甲油的食指指了指自己心脏的位置:“这里,很疼。” 沈盛年阴沉下脸来:“你也知道疼吗?” 秦红颜明白沈盛年的意思——当初她这样伤他的时候,他也必定是这样的疼法吧,天理循环,如今都报应在自己身上了。 “对不起。”秦红颜边道歉边灌下一大口酒,含糊道:“对不起。” 沈盛年望着秦红颜,像是要将自己望进她的骨血里:“谁要你的对不起,我只要你的‘我爱你’。” 秦红颜将下颌抵在酒杯边缘,那凉润光滑的触感让她觉出了舒适:“可是……没有爱了呢,怎么办呢,已经没有了。” 沈盛年来晚了一步,她已经将所有的爱都给了奚欢。 沈盛年不以为意,他一字一句,甚至带着点咬牙切齿的味道:“总会有的,咱们走着瞧好了。” 头又开始昏眩,秦红颜闭上眼,却觉得整间屋子似乎都在旋转,只能赶紧着又将眼睁开。 这一睁开却发现沈盛年不知何时竟拿着酒瓶站在了她面前。从秦红颜的角度看,沈盛年是逆光而站,她根本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觉得那双眼黑幽深邃。 “你性子倔,反正我也劝不住你,干脆就让你喝好了。”沈盛年说着便为她的空酒杯重新斟上满满一杯酒。 秦红颜无声地笑了,她醉眼迷蒙地望着手中那晶莹剔透的水晶古典杯,杯中的伏特加清亮透明,澄澈无杂质。一口饮入,喉舌间瞬间便燃起了烈焰,口感凶烈,让人如同在天堂地狱间疾走,欲罢不能。 沈盛年想,这世间让人上瘾的东西都带有一定的痛苦性,例如凶猛的烈酒,例如罪恶的毒品,例如无望的爱情。 还有……例如她。 “这是我们在一起度过的第三个生日,记得第一个共度的生日时我就说以后每年我们生日都一起过,你还不信,果不其然吧。”沈盛年在沙发上坐定,神态闲适,像是在闲话家常,更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秦红颜努力地回忆着他们共度的第一个生日。是了,那一年她的生日愿望是能得到奚欢完整的爱。 可是终究还是没有实现啊。 秦红颜望着酒杯,像是在望着奚欢,情意绵绵。平日那双美目虽艳光四射,却透着冰冷,像是有层薄冰。虽吸引着人靠近,却又会因顾及着自己的肉身凡胎而踯躅不前。而此刻,那双冷目却乍然生暖,那暖意带着入骨的媚意,勾引出男人最深刻的欲念。 她等了他十年,最终却是一场空。 秦红颜有了醉意,根本顾不得形态。此刻,她身姿慵懒地侧躺在沙发上,丝绸睡衣落了半个肩膀在外。纤细的手臂,雪白的大腿,丰盈的美xiong——妩媚像是在她的骨头缝里游走。 “其实那天我许了个愿,”沈盛年主动提及:“我的愿望就是想要得到你的全部,身体以及心。” 沈盛年感觉自己的手心像是染上了毒液,痒得要命。 不,他整个人都染上了毒液,只有她才能解毒,他恨不能将手融入她的身体里。 他望着她,满腹都是火,那火焚尽了他的*,烧尽了他的神智,毁尽了他的生命。 第35节 那火,只有面前这个女人才能熄灭。 无论用什么手段,无论付出何种代价,他都要得到这个女人。 他深深地看着她,眼神里挟带着毫不遮掩的渴望。 秦红颜对这种目光不堪重负,越和沈盛年相处,她越是觉出了愧疚。那种愧疚是无形的,却是沉重的,日日夜夜时时刻刻都压在她心上,压得她心力交瘁,苦不堪言。 秦红颜想要偿还沈盛年,想要抵恩。 可是她什么也给不了沈盛年了,除了……身体。 之前的秦红颜坚信身体与心是一体的,她会将它们一并奉献给奚欢,而如今看来,奚欢似乎并不需要这些。 她的身体以及她的爱,对于奚欢而言不是必不可少的,而是可有可无的。 秦红颜想,她的爱是收不回来了,可是她的身体还在。既然沈盛年想要,那他就拿去吧。 就让她用自己的身体来抵债吧。 这是个全新的不知是深思熟虑还是冲动的想法,是在今夜才冒出来的。这是根稚嫩而妩媚的幼苗,却足以改变许多人的命运。 秦红颜感觉自己的意志在溃败,她甚至看得见心中始终抗拒的堤坝开始出现了裂缝,砌墙的砖一块块掉落。 她不知道今晚的自己是怎么了,竟会生出这样的想法。 也许是因为酒,也许是因为明天便是奚欢的婚礼,还许是因为付郁的那句道歉。 总之,秦红颜向来坚持的意志溃散了。 她已经是孑然一身,唯一剩下的就只有这具身子,如果沈盛年想要,那他就拿去好了。 “你现在还想要我吗?”她问:“即使我没有心,你也想要吗?” 秦红颜听着自己的声音,却觉得无比的陌生,仿佛身体里还有另外一个灵魂。 而刚才说出的话,就是出自另外一个灵魂之口。 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竟会对沈盛年说出这样的话。 可是……真的太累了。 秦红颜的大脑迸出浓浓的疲倦,逐渐地击溃了她全部的意志。 她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甘愿放弃所有坚持。 沈盛年的答案是肯定的,这是他辛苦谋划两年多的结果,即使是杀了他,他也不可能说不。 他压在秦红颜的身上,她的身体软得像是一滩春水,柔软沙发因为两个人的重量而下沉,古典杯掉落在地上,纯净的酒液无声洇入地毯中。 桌上的伏特加酒瓶里,一颗尚未融尽的白色药丸在无声地消逝。 “这可是你说的,并不是我主动碰你,而是你要求的。”沈盛年的唇凑近秦红颜的耳边,声音里带着靡靡:“所以你的誓言,是不做数的。” 他的气息带着热度与湿度,让她已醉的大脑更加神志不清,咀嚼了许久,才知道他这句话的含义。 那天在大山里,秦红颜为了阻止沈盛年碰自己,便对自己下了毒誓。 “如果你再主动碰我一下,车祸,火灾,溺水,什么都可能发生在我身上。” 她用自己的安全来威胁他,而之后,他便一直遵守着。 也许并不是他迷信,而是因为……她对他而言,太重要,重要得他不敢去冒险。 想到这里,秦红颜彻底地放弃了抵抗——她必须要偿还他了。 沈盛年的动作并没有急切的意味,事实上,他对秦红颜的身体并不陌生。他早已经熟悉了她身体的每一部分——从监视器里,从她迷醉不醒的间隙里,从他每夜的绮梦里。 他褪下了她的衣衫,让那具堪称完美的身体重新呈现在自己眼前。 沈盛年之前并不喜欢白肤色的女人,他觉得那会显得女人太过孱弱,并不健康。 然而当他首次看见秦红颜的身体时,才知道为什么美白产品如此畅销。 因为白色,是最纯净的颜色,是最能生出罪恶念想的颜色,是让人忍不住想要去玷污的颜色。 秦红颜的雪白肌肤迷了沈盛年的眼,从此以后他的眼里便只有白。 属于秦红颜的白。 沈盛年吻上了秦红颜的红唇,她的唇舌间有浓重的酒味。他深深地吻着,像是要将那些酒精都吸入自己的口腔。 这不是他们之间第一次接吻,秦红颜也从不反感与沈盛年接吻。年轻真好,就连他的舌与唇都顺滑柔嫩。 这个吻持续的时间很长,像是要将彼此的灵魂都吸入自己的xiong肺。 当放开时,她感觉自己的嘴唇都已经红肿得麻木。 沈盛年望着不禁透露出媚意的秦红颜,声音暗哑:“你会爱上我的,一定会。” 他的话音像是誓言。 秦红颜仰头望着头ding的水晶灯,灯光被水晶反射,璀璨得夺人心魄。 爱究竟是什么呢? 是她这般雏鸟情结,爱上第一个对自己好的男人? 是付郁那般无私奉献,完全不计较得失? 是沈盛年这般的占有,强势狂热地追求? 秦红颜不明白,对于爱,她有太多的疑惑。 沈盛年却没有给她继续思考的机会,他开始亲吻她的手指,像是亲吻珍贵的玉器。 从手指开始,他的唇逐渐向着她身体各个部分前进。 最后,回到了她的肩胛骨。那是她的密码按钮,他和她都知道。 他在那片平整光滑甚至带点骨感的肌肤上辗转反侧地吻着,他要开启她的大门。 秦红颜只觉得难以抑制的酥麻从肩胛处的皮肤上爆炸开来,让浑身的血管神经都收缩。那是种痛苦与愉悦掺杂的感觉,只有这种感觉才能控制世间男女,令他们对此事欲罢不能。 她紧闭上眼,想要将自己的意志抽离。然而关闭了一个感官,其他的感官却更加敏锐。身体内像是胀满了水,一股股地流淌着,撩拨着每一个细胞。她像是中了蛊毒,急速地想要找着解药。 就在她昏沉之际,一阵尖锐的刺痛传来——他进入了她。 在那刹那,她忽然想要放声大哭。 并不是因为疼,也不是因为后悔,甚至于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她的完整并没有让沈盛年惊讶,他懂得她,更加懂得她的身体,那些生涩早就显示出她的完整。 那完整让他发出至上的叹息。 在尖锐的刺痛之后,秦红颜的脑袋更加昏沉,她干脆放弃一切,只闭着眼承受。 幸而他也是新手,没几分钟便草草结束,她暗暗喘口气。 沈盛年拿来热毛巾,替秦红颜擦拭干净,又抱着紧闭双目的她来到g上。秦红颜躺在被褥之间,只想要埋头大睡。然而沈盛年经过休养生息后,再度卷土重来。而这一次,他体内窜出的本能让他一改刚才的温柔与缓慢,动作也显得急切。 秦红颜只能咬着牙,紧闭着双目,将意志抽离出来,任由他摆弄着自己的身子。 疼,从头到尾她都只感觉到疼。 虽然沈盛年并没有粗暴,可因为这是她身体的初次,所以疼痛伴随了整个过程。到最后,她又痛又累,精疲力尽,竟倒头睡了过去。 当秦红颜睁开眼时,屋子仍旧是处于黑暗的寂静中。那种寂静太过压抑,非常不真实。那一刻,她有恍如梦中之感。 秦红颜动了动脚,身下微微的疼让她醒悟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 她的xiong前横放着一只手,她当然知道那属于谁。 他们都是赤身,所以她xiong前的肌肤很敏锐地感觉到那手臂的质感——富有弹性,滑润,且不失力量。 刚才发生的一切像是炸弹,已经将她的大脑炸成了平地,再没有思考的能力。她怔怔地望着天花板,隔了好一会才感觉到有丝不对。 下意识地转过头,她对上了一双清醒的眸子。 那双眸子里有着世界上最华美的光,也有最深沉的黑。 他竟一直看着她,在她入睡时便一直看着她?! 秦红颜分不清内心的感觉,她只是移开眼睛,恍惚地开口:“我口渴了。” 沈盛年很快便起身为她端来一杯热水,服侍着她喝下。 喝完水,秦红颜重新倒在了g上,沈盛年伸手将她揽入自己怀里。她没有拒绝,只是睁着眼望着g头柜上的闹钟。 恰好,那钟指着十二点。 他们的生日,就这样过去了。 那一年,他十八,她二十八。 作者有话要说:1柠檬猫薄荷扔了一颗地雷 cashmay扔了一颗地雷 谢谢妹纸们的鼓励~~~~ 2终于。。。。。终于。。。。。终于。。。。。等了两年。。。。。作者比大侄子还要激动。。。。。太激动了。。。。。。 3继续求长评求短评求作者收藏求文章收藏,有妹子们的支持我会更加努力的~ 第四章 (1) 秦红颜再度醒来时,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她躺在chuang上,看着天花板上的创意灯,那是鸟笼形态的铁艺灯,铁丝环绕,纠缠出美感。 她认真而仔细地看着,像是要将每根线条的走向都印记在脑海里。然而她是无论如何也记不住的,因为此刻她的脑子里闪现的全是昨夜的片段。 他与她纠缠的肢体,紧贴的肌肤,暧昧的喘息,全都鲜活地重现于她眼前。 越是回想,越是觉得一颗心都乱成了杂草,只想一睡不起。 她竟与他做了那回事!与一个小自己整整十岁的男孩! 秦红颜觉得自己还不如死了算了。 正在这时,一张放大的俊颜出现在她眼前,秦红颜呼吸顿窒。 “早饭弄好了,起来吧。”沈盛年柔声道,说着俯下身子亲吻她的额头。 虽然昨晚他们才做了更加亲密的事情,可这个额头吻却让秦红颜还是忍不住颤抖了。那个吻在她额前留下了些许的湿润,那湿润却吸食着她的皮肤,令她感觉到难受。 第36节 秦红颜坐在了餐桌前,餐桌上摆着她最爱吃的甜豆浆与油条。油条金黄酥脆,浸满白色甜香的豆浆,堪称世界上最般配的食物。 可是这美味在秦红颜嘴里却成了无味,她心中烦躁,压根没有心思品尝食物。 即使始终低着头,她也知道沈盛年在看着自己,他的眼里含着笑,泛着星,脸上带着神清气爽又得偿所愿的笑容。 这让秦红颜更加焦灼。 她后悔了,她怎么也想不通,昨晚的自己为什么会有献身的想法并且还付诸实践了。 应该不是酒的缘故,她虽然酒量不好,但意志力坚强,从来不曾在酒后做出什么后悔的事情。 那昨晚到底是怎么了,她的意志力就像是薄弱的堡垒,一下便崩溃。 就在她思绪浮动之际,沈盛年开口:“我搬过来和你一起住好不好?” 秦红颜像是被毒蛇咬了一般,身子都僵硬了:“不要。” 她的拒绝是下意识的,正是因为下意识,所以显出了无比的坚决。 闻言,沈盛年眼里的星顿时陨落,成为了漆黑的夜幕。 秦红颜觉得不能再拖下去,越是艰难的事情越是快刀斩乱麻最好,于是干脆抬起头来,直视着沈盛年:“昨晚的事情是个意外,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我们之间发展太快,先静一静再说吧。” 沈盛年直直地盯着秦红颜,直到将她盯得浑身发毛,这才开口。声音凉悠悠的,像是冬天里伸手mo到了树叶上的冰霜,凉得她浑身一浸:“你是不是……后悔了。” 他就这么直直地说出了她的心里话,让她无法辩驳。 秦红颜开始埋头吃起了早餐,油条浸饱了豆浆,几根下肚便很是饱胀,她却仍旧不停嘴。 不敢停,她不敢面对沈盛年的眼神。 沈盛年则一直盯着她的头ding,秦红颜感觉头ding似乎被他盯出了一个大洞。终于,他再度开口:“今天是奚欢与付郁的婚礼,虽说你和奚欢的关系特殊,但付郁毕竟是你上司的女儿,难道你不去送礼金?” 秦红颜不愿意提及这些,只含糊道:“我托人代送。” “不用这么麻烦,我帮你去送。”沈盛年站起身来,又忽地将秦红颜拉起,说了句让她陡然紧张的话:“你也跟我一起去。” 说完,他不由分说,直接便拉着秦红颜出了门。不知不觉间,他又高了不少,长腿疾走,秦红颜竟被他拽得踉跄,根本反抗不得。他将她塞入一辆黑色的奔驰g55中,踩下油门直接向着市中心最高级的酒店冲去。 秦红颜不知道沈盛年是何时买下的这辆车,也不知道他是何时学会的驾驶,更不知道他怎么会知晓付家婚宴的所在地。 她只觉得沈盛年越发是个迷,而这个迷风驰电掣般地将她拉到了婚宴所在地。 付长博向来喜欢中式风格,所以婚礼也按照他的意思并没有弄成时下流行的室外西式婚礼,仍旧是遵着老传统在酒店宴客。 沈盛年的车在酒店对面的马路上停着,秦红颜发誓,如果沈盛年胆敢拖她下去,她必定要跟他拼命! 然而沈盛年停车后,却并没有强行拖她下车,而是打开驾驶室车门,独自下车。 “你要干什么!”秦红颜惊惧地拉住他。 沈盛年望着她拉住自己的雪白手臂,苦笑道:“你放心好了,我清楚要是我真闹大了,你这辈子都不会再理睬我。所以,我真的只是去帮你送礼金。” 说完,他小心地拉下秦红颜的手,又拔出车钥匙,跨过马路向着那酒店行去。 秦红颜视力一向ting好,所以她清楚地看见了对面酒店前站着迎宾的两位新人。付郁身着红色礼服,古典端庄,与旁边长身玉立的奚欢看上去很般配。他们站在那里,忙着接受大家的祝福。秦红颜看不清他们的表情,只是感觉他们在笑。 是啊,大喜的日子,怎么能不笑呢。 从今天起,他们在大家眼中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了,从此琴瑟和谐,鸾凤和鸣。 秦红颜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她和奚欢路过一家tiffany的珠宝店前。橱柜里正摆放着一枚梨形钻戒,璀璨夺目,如一滴人鱼的眼泪。 原本秦红颜对钻戒婚纱没有感觉,然而那枚钻戒却特别投她的眼缘,她专注地看着,想象着自己戴上的场景。 奚欢也陪着她看着,良久忽然决定般地冒出一句:“嗯,以后结婚就买这枚。” “你结婚?还是我结婚?”她一时没醒悟过来。 “当然是,”他挤挤眼睛,高ting鼻梁上显出了微微的褶皱:“我们一起。” 当时她的脸红得冒了热气,那热气穿越时光,如今扑在脸上却是一番冰冷。 奚欢买给付郁的结婚戒指是怎样的呢?会是同一枚吗? 秦红颜想着想着,开始心痛如绞。果真是如刀子插入心脏,翻滚着,搅动着。 当看见沈盛年时,奚欢的眼里出现了戒备,然而外表看来仍旧得体自然。 “我是来帮秦红颜小姐带礼的,”沈盛年来到两位新人面前,满面笑容:“她有事不能亲自前来,所以托我给你们道个歉,祝你们二位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奚欢不愧是奚欢,脸上并没有半分异样,回应给沈盛年的是同样的微笑:“替我谢谢秦小姐。” 沈盛年最看不得的便是奚欢的“面具”,他想要亲眼看着他的面具碎裂。于是,沈盛年走上前去,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对着他说了一句话。 “忘记告诉你,昨晚……我和红颜睡了。” 沈盛年知道自己的这番话较为粗俗,然而对于男性而言,这却是最有效的侮辱与报复。 果然,奚欢浑身僵硬,身体姿势,面孔表情,都僵硬得像是下一秒就要裂开。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感觉到“无措”这种情绪。 毫无办法。 他甚至无法为这个足以让他暴怒的消息发泄情绪。 沈盛年递上封厚厚的红包,心满意足地离开。 见奚欢仍在发愣,付郁轻轻握住了他的手。她的动作令奚欢迅速回过神来——他还要面对这么多的客人,他不能有任何的异样。 奚欢重新挂上了习惯性的温和笑容,然而这一次,这个习以为常的笑容却令他感觉如此沉重。 沈盛年很快便回到了车上,秦红颜握紧双手,等待着他的话语。 沈盛年并没有立即开车,而是紧握着方向盘,很迷茫地道:“他都已经娶了别人,已经往前走了,为什么你还要留在原地,为什么就是不肯给我个机会?” 这天是个好日子,明明是深秋,阳光却温暖地洒遍视野。秦红颜望着那满世界的阳光,只觉得刺得双目酸胀。 “我都已经把女人最珍贵的给你了,你还想要怎么样呢。” “我想要什么,你很清楚的。” 是的,沈盛年想要的,是她的身体,她的心。可是,她真的给不了。就因为秦红颜知道自己给不了,所以她根本不愿与他开始。 而昨晚,恰恰就是个意外,令事情偏离了轨道的意外。 “接下来的这段日子,你会很难熬。”沈盛年接着道:“没有我陪着,你会崩溃的,所以不要再想着将我推开这种事。” 沈盛年的语气是令秦红颜难受的笃定。 虽然难受,但秦红颜明白,这是事实。 接下来的日子,奚欢另娶他人的这个现实将会痛苦地缠绕着她,她必须要沈盛年的陪伴。 “你想要的,是让我陪在你身边。可是你不爱我,你给不了我想要的,你不想增加负担。”沈盛年一字一句地说出了秦红颜的想法。 “那么,我们就以非情侣的关系相处吧,不用担负任何责任,只求快乐,好吗?”他问。 秦红颜无法说不。 这是她能接受的最好的选择:不负担责任,也有依靠。 作者有话要说:1 维世莲华扔了一颗地雷 打酱油的小佳扔了一颗地雷 rj扔了一颗地雷 cain扔了一颗地雷 cashmay扔了一颗地雷 polaris_56扔了一颗地雷 柠檬猫薄荷扔了一颗地雷 谢谢妹纸们~~~~~╭(╯3╰)╮ 2不好意思,今天因为要解决《我的男友是条狼》的越南版权问题,所以耽误了很长时间。哎,还是没解决。 3御姐和大侄子的性福生活开始了~~~ 第四章 (2) 秦红颜再度由沈盛年带着返回家里。 亲眼看见奚欢婚宴的场景,她心疼得麻木,整个人像是泥雕木塑。然而这种痛苦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她答应过奚欢,会继续留在hg公司里,所以今后她还会有许多见到奚欢与付郁的机会。 这是她所选择的人生,如此艰难的人生。 可是再艰难,日子也得过,饭也得吃,澡也得洗。昨夜他们缠绵了一宿,两个人的皮肤上都是黏黏腻腻的。情况所限,沈盛年只拿来毛巾为她简单清洗一番。刚起chuang后又被沈盛年给拖着去了婚宴现场,根本来不及梳洗。 所以这一回到家,秦红颜首先就钻入了浴室里,将自己里里外外刷了个干净。让她羞恼的是,沈盛年的东西竟还在她身体里,触手滑腻,似乎怎么也洗不尽。 从浴室出来后,秦红颜坐在梳妆台前吹头,可右手昨晚在欢愉时不知怎么压到了,酸疼得紧,不方便。沈盛年眼尖,立即凑上来为她代劳。秦红颜身累心累,也懒得计较,任由他帮自己吹发。 秦红颜的发量很多,一只手根本握不过来,沈盛年吹着抚着,忽然想起了昨夜她这头青丝贴在她雪xiong上的场景。纯白与纯黑,极度的视觉刺激,那黑色在她的饱满上蜿蜒出魅惑的弧线,让他差点没死在她身上。 这么一想,沈盛年忽然有了念想,忍不住便伸手撩拨,见秦红颜没什么反应,干脆就关闭了吹风,将手从浴袍领子伸入了她xiong前。 “你干什么!”秦红颜连忙按住他的手。 如此一来,却恰好让沈盛年的手压她的xiong压得更紧,而且那手指还极不安分,让她有苦无处说。 沈盛年的下巴抵着秦红颜的肩,柔声道:“我想要收取报酬了。” 他的声音带着鼻音,像是在撒娇。他那梨花般的俊颜映在镜子里,干净美好地能使观者停止呼吸,满足他任何要求。 然而秦红颜却拒绝了:“我不想做那回事,你技术太差了。” 此话一出,沈盛年的双眼像是要冒出火来,狠狠地盯着秦红颜,像是要在她脸上盯出一个血洞。 秦红颜这才知道,侮辱男人那方面的技术就是在侮辱他们的灵魂。可她说的是实话,昨晚确实ting疼的,而且因为他也是第一次,所以她的疼便更加剧了。从任何一方面看来,这都是因为技术不到位引发的血案。 “你瞪着我也没用,你把眼珠子瞪出来了,技术也不能变好。”秦红颜实话实说。 她本来心情就很是糟糕,当然不可能有闲心去讨好他。 秦红颜一分钟内对沈盛年进行了两次灵魂上的侮辱,这激得沈盛年是气血翻腾,xiong前大幅度起伏,小脸白一阵青一阵。 就在秦红颜以为他要冲上来打她,或者是冲到马路上自我了断时,沈盛年陡然安静了下来。 他蹲下身子,将头埋在她的颈脖处。他的头发柔软纤细,就跟小狗似地,声音也嘤嘤闷闷的。 第37节 “我保证这次不会痛的,真的,求你了,我难受。” 秦红颜明明知道这样的沈盛年是装出来的,然而却还是让他如了愿。他的这副模样能彻底激发出女人体内的母性,让她甘于奉献言听计从。 更重要的是,当沈盛年的唇与她的唇相贴时,秦红颜的注意力全都转移到了他们相触的肌肤上,暂时忘记了奚欢与付郁。 虽然身体没有得到放松,可至少心灵有瞬间的轻松吧。 秦红颜向来索求不多,这样便好了。 不过,沈盛年撒了谎,这一次还是ting疼。 奚欢与付郁的新婚夜是在平湖别墅度过的。 付磊当初答应他们结婚的条件之一便是让付郁奚欢婚后与他们同住,这样便可以更好地控制奚欢为之卖命。 就连付家的佣人也私下嗤笑,说奚欢此举是明晃晃的入赘。 奚欢当然知道这些讽刺的话语,可也不以为意——比这再难听的都笑着接受了,何况这些小风沙?倒是对佣人向来和气平顺的付郁听见后发了好大一通火,甚至还将几个涉事的佣人全都开除,并且明令禁止付家佣人说奚欢的不是。 这天婚宴结束后,付郁与奚欢都很疲倦,然而奚欢于疲倦中还透着一丝苍凉。 趁着付郁入睡时,他悄然来到了书房里。拉开书房的窗帘,整座城市的夜景便呈现在眼前。这种俯瞰的角度,那样广阔的视角,轻易便让人生出自己是神的错觉。 奚欢应该是志得意满的,因为他终于迈出了复仇最重要的一步,他终于得以以付家人的身份进入了付家。 然而事实上,他心中却扑满了寂寥。 今天婚宴上,沈盛年的那句话如一块巨石砸来,将他所有的神经都砸得稀烂,再也无法复原。 奚欢没有料到秦红颜会这样快沦陷,这段时间太过敏感,所以他也没能再让人去跟踪秦红颜。昨天他送了秦红颜佛珠,表明了自己的心意,原本想要用旧情拴住她,然而却还是让沈盛年得逞了。 奚欢并不是那样古板的人,会在意女人的第一次,只是……那是秦红颜啊。 是他唯一真心爱过的女人,是陪伴他多年的女孩,他从没想象过她会属于别的男人。 奚欢明白,他没有资格去责怪秦红颜,完全没有,因为他的所作所为早已令她伤心透ding。 他的心情很是复杂,一颗心像是浸入了调料瓶里,分不清是何种滋味。 他有些后悔自己没能早点夺去秦红颜的身子,也许这样她会对他感情更深,也会继续等待他。但之前的他确实不敢对秦红颜做出太亲密的动作,他是在害怕,越爱她,他便越害怕。害怕她会发现自己的秘密,害怕她会彻底离开。 面对秦红颜时,他终究是怯懦的。 今天在听见沈盛年说出与秦红颜发生关系的刹那,奚欢忽然对自己的复仇有了丝动摇——值得吗?值得为了复仇放弃她吗? 可是,复仇的种子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如果放弃,那奚欢也就不再是奚欢。 他对着空气伸出手,做出个抚mo的姿势。 沈盛年就算占了她的身子,也不可能占了她的心。奚欢对自己与秦红颜之间的感情有信心,只要那件事不暴露,她的心里永远会有自己的影子。 待他完成复仇,他会将她夺回来。 一定会,夺回来。 沈盛年与秦红颜的关系就这么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地发展下来了。 闲下来时,秦红颜觉得自己着了沈盛年的道——他居然搬进了她家。 开始时,他在秦红颜家赖很晚,并且以她会寂寞为由,撒娇耍痴地非要陪她睡。之后又说自己每天把换洗衣服之类的拿来拿去很不方便,干脆就将衣物全拿了来。再然后,不知怎么的,他竟逐渐地将整个家当都搬了进来。当秦红颜反应过来时,沈盛年的东西已经全在她家了。 虽然总觉得这段禁忌的关系令她心里毛毛的,可秦红颜不能否认沈盛年对她重要的意义。有他在,至少她不用独自面对空屋,回想着与奚欢的点点滴滴。 秦红颜决定将这段时间当成过渡时期,暂时同意让沈盛年陪伴,待熬过去后再督促他搬走。 秦红颜从不承认自己与沈盛年之间的关系,也都讲明只要对方另有所爱,可以立马中断这种关系并且对方必须应允,而且在外绝对不能做出亲密的举动。 秦红颜严厉地与沈盛年约法三章,沈盛年倒是一向能够遵守。然而这天中午当她正在办公室沙发上闭目养神时,忽然感觉到唇上一阵湿热,睁开眼,她竟然看见了不知何时进来的沈盛年! “你干什么呢!”秦红颜大惊,第一时间便是推开他站起身来拉上办公室的百叶帘。 如果被人看见了,她必定先杀了沈盛年再杀自己。 “知道你午饭没吃,来给你送吃的。”沈盛年从后一把抱住秦红颜的腰,唇贴在她颈脖上流连忘返。 他简直是恨不能整天都陷在她滑腻肌肤上。 “不准在上面留痕迹,我下午还要开会!”秦红颜低声警告。 沈盛年固然不舍,可还是放开了秦红颜的颈脖。上次他不听她的警告,在她颈上留下了吻痕,令她戴了一星期的纱巾,同时也让他一星期没能近她的身子。 有前车之鉴,这次可不能再放肆了。 沈盛年虽然放弃了颈脖,却转向了其他外人看不见的地方。他一个旋身,将秦红颜压在了办公桌上,那手便开始急忙忙解她的衬衣纽扣。 沈盛年发现,每当秦红颜穿起职业装时,便格外性感迷人。虽然她刻意选穿了宽松的衬衣,然而饱满的xiong脯仍旧凸出,诱惑得他只想要将那纽扣狠狠扯开。 当然他还没服下雄心豹子胆敢在光天化日下撕扯秦红颜的衬衣,所以也只能动作轻柔地解着纽扣。刚解开两颗,沈盛年便亟不可待地将唇印在秦红颜的xiong上。 他最爱的,便是她的xiong,饱满,柔软,形状完美,让他忍不住想要吞食入腹。他的唇正在她xiong上流连忘返,然而头发却被秦红颜给扯住,并且毫不心疼地扯离了她的xiong。 看秦红颜扯头发的力度便知道她是真生了气,果然,沈盛年对上了秦红颜那发火的双眸。 “你要再敢没事跑来我办公室打扰我工作,那干脆就从我家搬走。”秦红颜警告。 沈盛年明白,秦红颜并不是在开玩笑。他立即停止了不规矩的动作,瞬间又变成了小萌物模样,扭着她要个吻。 秦红颜没奈何,只能敷衍地应了他,沈盛年得了吻,笑得跟捡了金子似地走了。 其实刚才他也不过是想试探下秦红颜的底线而已,看来,他家的秦红颜脸皮还是薄得很。 要加强锻炼啊。 沈盛年边想着边来到了沈昂的办公室里,进去时沈昂正在打电话,做个了手势让沈盛年随意。 沈盛年在办公桌前的座位上坐下,状似百无聊赖地拿起了沈昂办公桌上的一只限量版的都彭打火机玩。 火苗在他手里起起落落,映照着那张脸也时阴时暗。 沈昂结束了工作,望着侄儿,忽然问道:“得偿所愿的感觉怎么样?” 沈盛年嘴角勾笑,像是在回味:“非常好。” “这种事也只有你能想出来了,居然给人家下药?”沈昂对侄儿的这种做法并不赞同。 沈昂也是后来才知道,沈盛年不知从哪里寻到了一种药,服食后会迅速降低人的意志力,而且又使人不易察觉出异样。那天趁着秦红颜醉酒,沈盛年便在酒里放了药,如了自己的心愿。可叹秦红颜还以为是自己的缘故,压根不知道这都是着了沈盛年的道。 “要是凭着她自愿,那我得打一辈子光棍了。”沈盛年对自己的做法心安理得。 “依我看,秦红颜要真正接受你,起码也得好几年。”沈昂觉得自己光是当观众在旁边看都看累了。 “我总有办法能让她提早接受我。”沈盛年继续咔嚓咔嚓地玩着打火机,看着那火苗瞬熄瞬起,眼里有着妖异的光:“比如说,让她怀了我的孩子。” “你疯了,你才几岁?”这个想法太疯狂,沈昂也禁不住斥责。 “叔,我自有分寸。”沈盛年不愿意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 “反正我先警告你,你和她两个成年人随便怎么相爱相杀都行,可是绝对不能在感情稳定前要孩子,必须得要对孩子负责。”沈昂沉下眼睛。 沈盛年不迭地应着,然而心里却在不停地想象着。 孩子,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 有了孩子,女人就会顾忌很多,也不会轻易离开孩子生父。 有了孩子,说不定也就能将秦红颜体内的感情都释放出来。她是孤儿,孩子是她唯一的亲人,她必定会珍惜。 想到这里,沈盛年笑了。 是的,确实是该考虑要个孩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1cashmay扔了一颗地雷 打酱油的小佳扔了一颗地雷 柠檬猫薄荷扔了一颗地雷 谢谢妹纸们的奖励~~~ 2是的,不下药的大侄子就不会是大侄子了 3继续求长评求短评求作者收藏求文章收藏,有妹子们的支持我会更加努力的~ 第四章 (3) 怀孕这种事,沈盛年想着倒是ting简单,然而真正实行起来却是难之又难。 秦红颜虽然在男女之事上没有经验,但毕竟是一受过高等教育的成熟女性,所以能时刻想到良好方法避免意外发生。他们前几次因为是突发状况,所以也没有事前准备,秦红颜便去买了事后避孕药,在有效时间内服下。在那之后,秦红颜每天都按时服用长期避孕药,而且将药放在皮包内层,还做上了记号,令沈盛年无法调换。 沈盛年觉得秦红颜这样防备着,简直是有被害妄想症——虽然他确实是想害她来着。 他甚至暗暗怀疑秦红颜是否听见了自己与沈昂的对话,然而细细查看她的眉目神色,却又不像是这么回事。 秦红颜当然没有偷听到他们的对话,她只是非常害怕有小孩。秦红颜自小便知道自己是被父母抛弃的,她没有感受过父爱以及母爱,在生儿育女方面比别的女人要冷心冷性一些。即使她与奚欢最好的那段时间,她也从没想过会为他诞下孩子。 她从一开始便打定主意这辈子都不会生养,那么就更加小心防范,毕竟胎儿也是生命,她不想成为杀人凶手。 避孕这件事在秦红颜严密的防范下自然不会成为问题,唯一让秦红颜烦恼的便是沈盛年的精力无穷。 她当然清楚沈盛年这个年纪,正是血气方刚年轻力壮,再加上他们又是刚在一起,新鲜感足够,所以每天晚上都想要也是正常。 然而精神上的理解是一回事,体力上的配合又是另外一回事。秦红颜本来工作便繁忙,晚上回家刚想要休息会,沈盛年便挨过来动手动脚的,没几分钟便将她给劫到了chuang上。因为心里有愧,只要是沈盛年不是太过分,秦红颜一般还是依着他。 秦红颜本来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觉得与沈盛年做这回事是一种补偿以及回报,所以每次做的时候都将自己想象成为雕像或者是尸体,甚至要求沈盛年只需要顾及他自己的感受不用管她的感官。但也许是秦红颜对沈盛年曾经进行过两次灵魂上的侮辱,所以他在chuang事上格外卖力,每次都会进行复杂而长时的前戏,次次都要亲手感受到她的湿润,这才缓缓进入。 秦红颜撒了谎,沈盛年的技术并不差,他耐心而温柔,一点点地试探寻找着她的敏感位置所在,每次都击中火力主攻那些位置,令她沦陷。 秦红颜感觉他对自己身体的热忱程度就相当于医生对骨骼肌肤的狂热,若是他去当法医,指不定能成为个中翘楚。 最开始的十多次还是疼,然而疼的程度逐渐减弱,到了后来,随着他撩拨得越深,她也越发投入其中,有好几次甚至忍不住叫出了声。那声音令秦红颜很是赧颜,她觉得这种事情应该是种回报,可她却享受其中,实在是不应该。 秦红颜身边并没有知心好友,唯一的好友就剩下乔悄。其实秦红颜脱险后就立即去找过乔悄,然而却发现孔利与乔悄都失踪了。秦红颜本来五内焦急如火,然而某天在网上乔悄却主动联系了她,说自己逃了出去,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居住,让秦红颜不要担心。 虽然不能见面,但至少好友终于脱离了孔利的魔掌,秦红颜打心眼里为她开心。 乔悄在一家咖啡馆里打工,只有晚上才有时间与秦红颜聊天。因为是使用视讯工具,并没有使用电话,并不会被孔利察觉。 秦红颜这天又遇到相同的烦恼,便忍不住向乔悄诉苦。 “我觉得身体都不像是自己的了,每次开始前都告诫着自己一定要忍住,不能跟着陷入,可是每次都会失败。” 秦红颜想到昨晚在最激动时,她咬破了嘴唇终于抑制住了暧昧声音的逸出。原本正在庆幸,然而沈盛年手指探入,恰好碰触到她最最隐秘最最敏感的开关。顿时,像是有无数微小的电流淌过她的身体,秦红颜忍不住颤抖,大脑爆出空白闪光,最后体内竟滚出了热流。 沈盛年兴奋极了,像是个攻破城池的大将,抱着她直亲:“终于找到了,以后一定让你跟着快活。” 秦红颜看着chuang下被她的湿润玷污大片的chuang单,真是想将头埋在枕头里闷死自己。 第38节 电脑上传来乔悄的劝慰:“其实这种事情也算是很正常的,就像会肚子饿一样,是人的本能,你怎么能和本能抗争呢?” “是啊,而且俗话说女人三十如虎,我也快到如虎的年纪了吧,所以沦陷也正常。”秦红颜自嘲道。 “还忘记问你了,小白脸的滋味如何呢?”也许是处于身心自由的状态下,乔悄心情愉悦,也忍不住开起了玩笑。 “不怎么样。”秦红颜嘴硬,但硬了没几秒,还是决定道出事实:“好吧,我只能说,年轻真好。” 年轻确实很好,沈盛年的皮肤肌肉全是最好的状态,每次贴上去她都能感觉到活力与生命蓬勃的气息。难怪那些事业有成的中年成功男人都会不约而同地寻找年轻的少女,为的也就是从她们身体上汲取自己日益失去的生命以及活力。 乔悄问道:“你们现在这种不明不白的关系,打算维持多久呢,还是你决定这辈子都跟小白脸过了?” 虽然明知乔悄看不见,但秦红颜还是在电脑面前忍不住叹息一声:“奚欢结婚后,我就没有了生活的目标,现在也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了。” “奚欢结婚后,你和他还见过面吗,他还来纠缠过你吗?”乔悄问。 “没有了,为了立功,他被调派去了海外公司。”秦红颜道。 付磊想对奚欢委以重任,但要是在原公司待着,直接给予高职,必定会引起老功臣的不满,被说成裙带关系。所以他就决定将奚欢派到海外分公司去,因为分公司是新成立的,升职容易,待一年半载立功回来,调任入原公司,名正言顺。 婚后不久,奚欢便被调去了分公司,这也免去了秦红颜与他整天对视的痛苦。 其实秦红颜撒了谎,在奚欢被调走前,他们见过面。 那天奚欢来公司人事部做调任的准备工作,打开电梯,正好遇见了要下楼的秦红颜。 望见彼此,两人皆是一愣,眼神对视间,众多情感迸发,然而一瞬间的迸发后,又全化为碎屑,飘飘洋洋,坠落于地,无声湮灭。 等待的时间太长,电梯门缓缓闭合,将他们隔离。秦红颜眼见着那电梯门,深觉这门似乎就是命运,注定要将他们分离。 然而就在电梯门即将闭合严实前,奚欢伸出手掌,挡在了两扇电梯门间。电梯重新打开,他跨步走了进来。电梯内只有他们两人,且电梯本身空间便大,应该是宽敞有余,然而秦红颜却觉出了逼仄。无数复杂的情感,无数曾经的回忆蜂拥而来,挤压着她快要透不过气。 她盯着电梯楼层显示器,时而想要让电梯迅速到达一楼,时而又想让电梯出了故障就此停住。从情感上,她很想再与奚欢共处。从理智上,她却不得不对别人的丈夫远离。 秦红颜很想再得到奚欢的一个拥抱,就像是曾经无数次那样,在她难过时,他拥抱住自己。 “我现在很想抱住你。”奚欢忽然开口。 他的话让秦红颜眼皮一跳,还以为自己不小心将心里话说了出来。 他们乘坐的是观光电梯,奚欢的眼睛始终望着下面的车辆与人流,那样渺小,如同蝼蚁,身不由己。 “可是我却不敢……因为我已经没有资格了。”奚欢的声音是从没有过的低落。 “我知道自己很卑劣,不值得你去爱。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不应该再让你等待。可我是自私的,我不能对你放手。” “我会回来的,等我回来时,不管你和谁在一起,不管你是否和他结婚生子,我都会不顾一切把你夺回来。” “对不起,jayne,我对你,永远都不会放手。 当奚欢说完这些话后,电梯恰好到达一楼,他踏步走了出去,再没有看秦红颜一眼。 秦红颜也不敢看奚欢,连他的背影也不敢看,她害怕自己会忍不住哭泣出声。 从回忆里挣脱出来,秦红颜感觉精疲力竭,便对乔悄道了晚安,断了网。 乔悄知道奚欢对秦红颜而言仍旧是魔障,也就不再多谈。 乔悄在已成黑屏的电脑前坐了许久,一直想着秦红颜的话。 其实何止是秦红颜,她也是一样的,虽然对孔利的亲近从心底深处感觉到恐惧与抵触,然而却在他的撩拨之下忍不住沉沦于□□。 乔悄想起了他们最开始时,她怕他怕得昏厥,他便将两人关在屋子里半个月,每天都拥抱亲吻她,让她熟悉他的身体。待乔悄对他的亲近不再反感,便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褪下她衣服,逐渐抚mo勾弄,除了最后一步,什么都做了。再然后,在某个她醉酒的夜晚,他用尽浑身解数,令她意乱情迷,最终一举攻下。 不得不说,孔利的耐心好得让乔悄都感觉到吃惊。 只要孔利不生气,在chuang上时,他都很体贴却又不失激情。乔悄觉得自己已经被他勾入了情爱的深渊,这些天来,她竟夜夜梦见与他欢爱,那梦太真实了,真实得就连醒来肢体都觉得酸重。 乔悄为此羞愧。 作者有话要说:1 你心中一定有座浓浓的扔了一颗地雷 陌卿扔了一颗地雷 打酱油的小佳扔了一颗地雷 nive22222扔了一颗地雷 cashmay扔了一颗地雷 谢谢妹纸们~~~~╭(╯3╰)╮ 2今天稍微少些,但姨妈摔伤了,要赶去照顾下,明天稍微多更些,╭(╯3╰)╮ 3大家觉得,乔悄的chun梦是真的吗????哈哈哈 4继续求长评求短评求作者收藏求文章收藏,有妹子们的支持我会更加努力的~ 第四章 (4) 乔悄习惯于上网时喝绿茶,以此来防辐射。但即使喝完茶,倦意仍旧会上涌。乔悄以为是近来工作太累的缘故,也没在意,洗漱之后,便早早地上了chuang。 关上灯,她很快便入睡,呼吸开始逐渐均匀。 乔悄所租住的是单间配套的小房间,简单至简陋,只有chuang与衣柜两件家具。此时夜深人静,月色撩人,在这样幽静的气氛中,房间的门忽然被人从外打开。 接着,一个强壮的黑影步步向着chuang边靠近,幽白月光照映下,chuang上的乔悄更像是一朵安静躺着供人采择的洁白铃兰。月光同时照亮的,还有孔利那双平日充斥着戾气此刻却满是柔意的眼睛。 孔利清楚,乔悄虽然外表柔弱,然而内心却倔强强韧。所以从最开始他就不敢强行霸占她,而是一点点磨去她的意志,最终在醉酒状态下才将她完全占有。这些年来,在他的调教下,乔悄逐渐变得柔顺。 然而他却时常在这种柔顺下瞥见她的忍耐——忍耐她的激情,忍耐他的折磨,忍耐他们的关系。 这些天来,孔利偷偷在乔悄的绿茶中下了药,令她整夜沉睡,之后他再潜入屋子,与昏睡中的她欢好。孔利发现,与昏睡中的乔悄做那回事似乎更让他有兴趣。因为以前的乔悄每次与他行事时,都会双手紧握,努力抑制身体的反应。他尝试过恶意地用唇舌用手指想要令她失控,然而结果却是她暗中掐破了手掌——她宁愿见血也不想让他得逞。 孔利明白,乔悄是在恨他。 恨他打破了自己设想好的未来,恨他夺走了自己平静的生活,恨他令自己初次爱的男人失踪。 因为恨他,所以她的内心始终不愿依顺于他。 当时见到满chuang由乔悄手掌处染上的斑斑血迹后,孔利先是瞳孔紧缩,眼眸里燃起了滔天怒火。然而很快地,那满腔的怒火却变成了无奈。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有这样挑战她的极限。 只因为,他不舍得她伤害自己。 外人看来,都是他长期折辱着她。可是谁又知道真正的胜利者,是她。 从头至尾,都是她。 她让他体会到了至上的快乐,也让他体验到了求不得的痛苦。 清醒时的乔悄令孔利半爱半恨,相比起来,睡梦中的她则可爱很多。 梦中的乔悄没有那么多的顾及,在要紧处,她会忍不住嘤咛出声,身体也会自主地给出反应,令孔利得到最大的愉悦。 此刻,孔利轻车熟路地来到乔悄身边,掀开被单。被单下的她穿着极其简单的全棉睡衣裤,样式都是最保守的。只有他才知道那保守单调的睡衣下有一具能轻易勾起他邪火的身子。 孔利动用了浑身的意志力才让自己放弃了撕扯开那睡衣的念头——他不能留下任何让她醒来后生疑的痕迹。 他就像是在摆弄着最娇柔的花瓣,手上的动作轻而又轻。当他除去她的全部衣物后,浑身已经渗出了汗珠。 当一份美味的蛋糕被拆去盒子后,只剩下品尝。 白朦月色之下,两具身子开始纠缠。 黝黑与白净,成为鲜明的对比,越是刺目,越是给人最大的视觉刺激。 孔利其实很明白自己不应该夜夜都来,需索无度,这样会引起破绽。 然而他控制不住自己。 认识她后,他的快乐便只能由她给予。 他喜欢以最古老的传教士姿势与她欢好,因为这样他便可以在结束时将头埋在她的xiong口,嗅着她身上那独特的能给人带来洗涤罪恶功效的纯洁气息。 他有满手的鲜血,他有满身的罪恶,深深地压住他的身体与灵魂,他需要释放。 每天回家,他都会忍不住对她讲一些生意上的事。他是黑道起家,外表光鲜,做的也不过是刀口舔血的事情。他并不需要她解决什么,只是想要说给她听,每次说完,她即使什么也不回应,只是安静若兰地望着他,他也能觉出轻松与安心。 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她是他的救赎。 他按着他的救赎,下下ding着他的救赎,团团揉着他的救赎。到最后,这救赎像是化成了水,柔软无边。而他的全部激情也化成了水,一腔全都给了她。 发泄完后,他才皱了眉——原本是想着就泄在外面,谁知没控制住。 只能拿了毛巾,浸了温水,小心翼翼为她擦拭。 做完一切,天际已有微光,他强忍下想要楼她入怀共眠的念头,穿衣离去。 房间内,乔悄仍旧穿着整齐的睡衣躺在被单里,刚才发生的激烈像是一场春梦,了无痕迹。 关上电脑后,秦红颜洗漱会便睡下了。 今夜是g大期末考试结束的日子,沈盛年与同学出去聚会,说是要闹很晚才回来。 本来沈盛年是百般不愿去,可秦红颜却找出诸多理由令他去。其实两人都知道,她这么做是想喘口气。 沈盛年的体力实在是太好,好得让秦红颜不堪言。每天晚上,她洗完澡后便会发现他笑yinyin地望住自己,那双眼珠子跟饿了三天的狼崽子看见鲜肉似地,让人渗得慌。 当然秦红颜也不是一向都容他予取予求,两人都有共识,在她睡着时,他是不能对她出手的。以前沈盛年不清楚这个规矩,在秦红颜熟睡时动手动脚,被警告好几遍都不停止。终于秦红颜忍耐不住,长腿一踹,直接将沈盛年踢到了chuang底。 沈盛年向来是个会审时度势的,从那之后,他宁愿自己解决,也不敢在秦红颜入睡时出手。 秦红颜之所以推沈盛年出去,不过是想早些休息,仗着入睡后沈盛年不敢招惹,让自己休整一日。 虽然今晚没有折磨人的情事,但不知是否是没有沈盛年陪伴在侧的缘故,秦红颜睡得极不安稳,翻来覆去,怎么也无法入眠。 秦红颜开始期盼沈盛年能早些归来,毕竟他可是她的安眠药啊。 正在期盼着,她的手机忽然亮起屏幕——有人在此时打来电话。 若是以前,秦红颜的第一反应肯定是觉得打来的人必定是奚欢。然而这段日子以来,随着沈盛年每天不间断的电话短信轰炸下,秦红颜已经下意识地将所有来电都认为是沈盛年。 果不其然,就是他。 秦红颜接起电话,只听得那边闹哄哄的,而沈盛年的声音则有些醉意:“来接我。” “还能说话就是没有醉到不省人事,就能自己回来。”秦红颜拒绝。 “来接我吧,我真的醉了,我难受。”沈盛年的声音越来越低,是撒娇的腔调:“他们都走了,就剩我一个人,我走不动,会冷死在外头的。” 她就是受不住他的撒娇。关于这点,她知道,他更是知道。 秦红颜只能应了,反正他没回来前她也是睡不着的。 秦红颜依着沈盛年提供的地址找到了那间ktv的包房,然而推门一看,却发现自己中了计——里面乌压压的全是在嗨歌的少男少女,哪里是沈盛年口中的“他们都走了,就剩我一个人”的景象呢。 第39节 但这还是秦红颜第一次看见处在同学间的沈盛年——他虽然置身于热闹的人群里,脸色却很是冷漠,身体似乎覆着寒霜,整个人像是罩了无形的玻璃罩,与周围的环境隔离。此时,他的身边正有个漂亮长发女生围绕,秦红颜只觉得眼熟,看仔细了才发现那是曾经与自己有过过节的付玲子。 只见付玲子不停地给沈盛年递着水果,又殷勤询问他是否要点歌,可惜得到的都是沈盛年的冷漠回应。然而付玲子却并不在意,仍旧在他面前表现出最美丽体贴的一面。 秦红颜正冷眼看着沈盛年美人在怀,谁知沈盛年忽地注意到了她。顿时,那脸色像是瞬间从寒冬转到了暖春,整个人都放了光。他立即挡开付玲子向着秦红颜快步走去,付玲子正端着果盘劝沈盛年吃水果,谁知猝不及防地被他一推,整个人屁股着地摔倒,果盘也掉落,汁水淅淅沥沥的,跟她糟糕的心情一个样。 这些年来,付玲子从没改变过对沈盛年的执念。她坚信女追男隔层纱,在学校里便时刻环绕沈盛年身边。前段日子她以为沈盛年与秦红颜已经分开,可这段日子却眼见着他们又复合。 付玲子愤恨难耐,要不是害怕沈盛年,指不定就一把火烧了他们同居的屋子!被沈盛年警告后,付玲子知晓他的个性,只能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前些天,她对沈盛年说起学校寝室的同学会在期末考后举行聚会,往他能否参与,原本付玲子也没指望他会去,谁知沈盛年竟一口应了。付玲子欣喜若狂,以为自己的努力有了成效,沈盛年对自己开始略有好感。 谁知正在关键时刻,那个老女人又来了。更气人的是,一看见她来,沈盛年就完全将自己当成了透明。 不,应该是当成了杂草,低贱无谓的杂草。 付玲子这辈子最大的屈辱,便是沈盛年与秦红颜给予的。 沈盛年浑然没见到付玲子那对怨毒的眼睛,他只顾伸手,想要将秦红颜环在怀里。 然而秦红颜却冷眼冷面地将他给推开:“不是说就剩你一个人了吗?那他们是谁?鬼?” “没错啊,在我心里,这些就是鬼,你才是仙。”沈盛年笑眯眯地回答。 他是故意的,就是故意的,就是要一步步突破秦红颜的心理防线,让她彻底明白自己是他的女友。 秦红颜不欲理会他,想要转身便走,然而沈盛年却将她给拉住,此时许多好奇的同学也围上前来,胆大点的问道:“沈盛年,这位美女是?” 沈盛年正要回答“我女朋友”几个字,却被秦红颜抢了先:“我是他姨奶奶。” 问话的同学哑然失笑:“有你这么年轻的姨奶奶吗?” “家里亲戚多,辈分到这了。”秦红颜非常严肃地解释,并且还给了沈盛年一个非常严厉的眼神。 沈盛年懂她的意思,要是他胆敢在众人面前胡说八道,她就敢将他扫地出门。沈盛年只能叹口气,接着秦红颜的话茬道:“没错,这就是我姨奶奶,我就是我姨奶奶的孙子。” 秦红颜见他做小伏低的模样,一时气也消了大半。 沈盛年察言观色,忙凑在她耳边道:“求求你了,别走,那付玲子今天一直缠着我,那双眼睛像是要把我生吞活剥了似地,要是你再不来帮我挡挡,我肯定是清白不保了。” 说话之间,秦红颜已经被沈盛年给拉到了沙发上坐下。 秦红颜问出了自己的疑惑:“那付玲子长得真是ting漂亮的,你们要真有点什么也是你挣了。” 沈盛年正准备为秦红颜拿西瓜,听见这话,面上一冷,西瓜也不递了,只顾拿在手里转悠,半晌才道:“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 秦红颜当然知道,沈盛年是想一心一意对待她。 然而秦红颜怕的担心的也就是他的一心一意,怕他情丝深陷,最后自己也无法脱身。 秦红颜虽然不清楚自己未来究竟会是如何,但她确定自己绝对不会与一个小自己十岁的男人在一起一辈子。 他们总归是要分开的。 然而这个特殊时期,秦红颜也懒得去计较太多,见沈盛年心情低落,便应了他的要求:“好了,我留下掩护你就是。” 秦红颜直觉自己不应该再与付家的人多做牵扯,然而沈盛年这样求她,她也不好一走了之,只能静观其变。 包房里音乐声很大,要说话必须凑着耳朵听,秦红颜与沈盛年两人的这番话气息交缠,看上去很是暧昧。 正在两人暧昧之际,秦红颜忽然看见付玲子站在了大屏幕前,开始唱起歌。 歌曲ting应景,是罗志祥的《狐狸精》。 秦红颜只见付玲子斜睨着自己,高声唱着:“……狐狸精,狐狸精,狐狸精,真是讨厌。狐狸精,狐狸精,狐狸精,快滚一边。狐狸精,狐狸精,狐狸精,我就是看不顺眼。狐狸精,狐狸精,狐狸精,我最讨厌……” 秦红颜觉得诧异,搞半天她倒是成狐狸精了。她转过头,却发现身边的沈盛年眼里半是笑意半是探究地望着她。 那瞬间,秦红颜忽然明白了他的计谋:他不过是想骗自己来这里,让自己与付玲子为他争风吃醋。” 想到这里,秦红颜也动了气,当即起身,三两步便跨出了包房门。 沈盛年赶紧去追,秦红颜知道自己跑不过他,便三拐两拐地奔入了走廊上的女厕所里,料想着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进来了,谁知沈盛年果然是个胆肥的,眼睛都不眨就跟着进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1 二呆风中数呆毛扔了一颗地雷 纪小蒜扔了一颗地雷 柠檬猫薄荷扔了一颗地雷 谢谢妹纸们~~乔悄孔利献给你们~ 2嘿嘿,女洗手间里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3大家猜对了,乔悄的不是梦,是现实,变态的孔利啊。 4继续求长评求短评求作者收藏求文章收藏,有妹子们的支持我会更加努力的~ 第四章 (5) 秦红颜忙想将他踹出门去,然而沈盛年身形忽转,躲过她的推搡,随即双臂一揽,围住她的纤腰,直接将她抓到隔间里。 隔间空间狭小,秦红颜被沈盛年抵在门板上,压根动弹不得。他这两年来也不知吃了什么,身量一个劲见长,到最后竟比她还高了大半个头。平日秦红颜穿着高跟鞋倒没察觉,但这深更半夜她出来寻他,只穿了简单的雪地靴,顿时高下立见。 因为奚欢的缘故,秦红颜穿高跟鞋成了习惯,所以家里根本没有外出的平底鞋。可再好的高跟鞋穿久了脚也会酸软疼痛,秦红颜每晚回家都会忍痛按捏脚底。 打从沈盛年与秦红颜住在一起后,他亲眼目睹了她脚的惨烈受苦史,便为她购置了许多双平底鞋。开始时,秦红颜总嫌弃平底鞋稚嫩有余柔媚不足,然而穿了几次后,却迷上了它们的舒适。 她穿惯了高跟鞋,再穿这些平底鞋便像是踩在了云上,这样好的享受,自然是不肯再放下。从那之后,只要不是上班时间,秦红颜便是穿着平底鞋外出。 此时,沈盛年便居高临下地望着穿着平底鞋的秦红颜,那身高差距以及他的眼神都令秦红颜感觉到一种压抑。 她知道,沈盛年应该是要生气的:他苦求之下她虽然来了,然而却来得心不甘情不愿,且二话没说便起身夺门而走,在众人面前扫了他的面子,他生气也属自然。 可沈盛年却用一双幽黑眼眸望了她许久,最终却微弱地叹口气,将头埋在了秦红颜的肩窝处。 他身量高,这样的姿势并不舒服,可沈盛年知道,这样的姿势才能令秦红颜软下心肠。 果然,当他柔软发丝扫着秦红颜脸颊时,她也瞬间冷静下来,原谅了他小孩心性的行为。 “这样很好玩吗?”她问。 “我只是想要让你吃醋而已。” 沈盛年的声音在秦红颜肩膀上引起一阵阵的微动,嗡嗡嗡地,像是蜜蜂钻入了她的骨头。 半是痒,半是刺。 “我们的关系中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情绪。”秦红颜开口,声音其实倒还平常,却因为话语的无情而显出了冰冷。 话说出口后,气氛瞬时冷却下来。 秦红颜也觉出了后悔,其实她真不是故意的,这句话实在算是她顺口说出——从潜意识里她就在抵抗着沈盛年的靠近。 “我知道了。”好半晌,沈盛年才应了声。声音窒闷,像是有点鼻音。 秦红颜顿时觉得自己像是手握尖刀的屠夫,她屠的就是沈盛年的一颗心。 她想要补偿,却又手足无措,只能清清嗓子,道:“都闹成这样了,也不好再返回去,我们还是回家吧。” 秦红颜打算牺牲今夜的休息,舍命陪少年。 她的想法很简单:伤了他的心,便用自己的身体补偿,也算是两不相欠了。 沈盛年做出之前的一番情态也不过是要等秦红颜的这句话,然而他今夜想要的,却是更多。 沈盛年将身子挨得秦红颜更紧,声音里含着笑:“其实,用不着回家,这里也ting好。” 秦红颜整个人被夹在门与他的身体间,只觉得xiong肺憋涨,连呼吸也成了问题。更让她紧张的是,沈盛年的要紧处已经有了反应,正牢牢抵着自己。 “神经了吧,你!”秦红颜唾骂。 他居然想要在这样一个狭小的公共洗手间隔间里做那回事! 虽然这间ktv装修豪华,洗手间里的马桶瓷砖也纤尘不染,很是干净。因为点着熏香,空气里也没有异味。然而这里再干净也是公共洗手间,是随时会有人进入的公共场所。沈盛年居然想要在这里行事,秦红颜觉得除了形容他变态,还是变态。 秦红颜打死也不愿成就沈盛年的这种变态嗜好。 沈盛年精明诡谲,一眼便看穿了秦红颜的想法,深知若是等她心甘情愿,估计要等到他老到不能行事为止,于是干脆快刀斩乱麻,直接伸手,将秦红颜的打底裤与内裤褪下。 秦红颜突逢变故,顿时呆住,正要大声训斥痛骂之时,忽然外面传来一串嬉笑打闹声,听声音是有几个女人结伴进入了女厕。 “嘘。”沈盛年忙将秦红颜的嘴给捂住:“别被她们发现。” 秦红颜也深知自己的这番模样要是被人看见必定是连下辈子的脸都会丢尽,只能将声音压下,聆听外面的动静。 然而正当全副身心都放在隔间外那几道声音上时,她忽然感觉身下一痛,他竟挤了进来。 秦红颜不可置信地瞪住沈盛年,一双风情冷艳的眼里充满了怒火,像是要将他焚烧成灰。 以前每次他可是极尽温柔耐心,在这种事上都是对她百般讨好,有时甚至都忽略了他自己的感受,哪里会像今天这样不管不顾地冲入? 沈盛年并没有醉,虽然他喷出的气息里有淡淡的酒味,然而眼神是骗不了人的,那里面没有半分醉意,只有染着欲念的妖冶。 说实话,秦红颜对这样的沈盛年感觉到厌恶以及……害怕。 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她就清楚沈盛年有两面,一面柔顺乖巧,一面阴险狡诈。她希望他在自己面前始终表现出前者,然而时不时的,后者还是会出现。 秦红颜的脊背抵着门板,动辄便有响动。所以虽然沈盛年进入了,却不再有半分动作。 秦红颜因为惊讶而微张了嘴,那唇水润光滑,诱了沈盛年低头去吻。秦红颜想要躲避,却被他单手握住脸。她自然是可以奋力抵抗,不让他如愿。然而这样一来,动静太大又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外面的几个女人似乎在镜前补妆,还不时说些私房话,正聊到兴头上,估计一时半会不会走。秦红颜只能任由沈盛年吻着,他嘴里有啤酒淡淡的苦涩香气,熏得她一时也微酡了脸。 沈盛年尽情享受着这个吻,虽然闭着眼,他也感受得到秦红颜那怒视的目光。 沈盛年不以为意,料定了秦红颜只敢怒视,不敢开口。他和她虽然是同类,但同类间也要分要脸与不要脸。他自然就是那起不要脸的,而她却是要脸的,必定不敢冒险引人来看他们现在的模样。 私房话总归是要聊完的,待那几个女人的声音远去,沈盛年才开始了动作。他强行让她的腿盘在他的腰上,洗手间隔间顿时升起了柔靡气息。 这一次,他并没有顾忌她的感受,秦红颜也就没有从中享受到半分愉悦。 当结束时,秦红颜面若寒霜地穿好衣裳,快步走了出去。 她用最快的速度冲出了ktv,冲到了街上。她在生气,而且是怒不可遏。 秦红颜并不是对沈盛年在行事时不顾及自己感受的事生气,而是气恼他的失控——他又再次露出了让她无法控制的模样,这让秦红颜感觉到一丝惶恐。 她走得极快,然而沈盛年还是三两步便追上了她。此时夜阑人静,路上只有少量的车呼啸而过,两人的身影在昏黄路灯下纠缠不休。 沈盛年拉住秦红颜的手,语气甚至称得上是低声下气:“别生气了,我今天喝多了些,以后再不这样了好吗?” “我不喜欢在那种地方做,你应该学会尊重我的感受。”秦红颜按捺住愤怒,对他言明。 “那你呢?”沈盛年忽然反问。 秦红颜不明所以,只能疑惑地看着他,看着沈盛年的嘴角挂上了讽刺而凄哀的笑:“我也不喜欢那串佛珠的味道,你也能尊重我的感受不再将它放在书房里每天怀念吗?” 第40节 秦红颜一震,她万万没料到自己的秘密会如此轻易地被沈盛年发觉,*被揭穿的狼狈让她面皮阵阵发紧。 其实沈盛年想要在洗手间隔间做并不是临时起意,也不是贪图一时新鲜,他不过是想要牵出秦红颜的真心,他要让她学会珍惜自己。 沈盛年深知此刻的自己对秦红颜而言是个躲避风浪的温室,她待在他这个温室里,享受着最安稳的照顾,日子久了成了习惯也就不再珍惜。 他只有时不时将她推出温室,令她感受酷夏与寒冬,她才能觉出自己的好。沈盛年了解秦红颜,她心里仍旧有奚欢,如果自己只是当个好好先生陪伴在旁,奚欢有稍微的动作她便会被轻易勾走。 他落后了这么多年,也只能剑走偏锋,多使险招才能制胜。 沈盛年说得没错,秦红颜确实是将奚欢所赠的佛珠藏在书房的抽屉里,每天晚上,她都会取出来摩挲一番,檀香在指尖上留下幽静的气息,全是回忆的味道。 对于奚欢,她仍旧是放不开。 秘密被揭穿让秦红颜觉得像是浑身衣服被撕扯开来,她不禁恼羞成怒:“我们之间并不是情侣的关系,我怀念谁与你无关,并不需要向你解释。” 沈盛年像是要笑,然而努力许久,嘴角最终也没逼出笑的弧度。 “我唯一的愿望只是……想要你对我仁慈一点。” 沈盛年望着秦红颜,一双眼睛像是敛住了所有的感情,黑得摄人魂魄。 秦红颜不敢再看,只是移目望向路旁的车。夜色太浓,只能看见三三两两的车灯快速移动,碎出光华。 久久没有得到沈盛年的回应,秦红颜再度回头,却只看见他逐渐远去的背影。 这是第一次,他率先离开了她。 ——————————小剧场分割线-————————— 沈盛年有个怪癖,他总喜欢在秦红颜看电视或者看书时贴在她身边,趁她不备抬起那双玉足,抱入怀里,随即开始为她修剪指甲。他低头的动作是那般认真,仿佛手里握着的是一尊价值连城的翡翠足。随后,打磨,刨光,涂底油,涂指甲油,一一为她细致完成。 秦红颜看着总觉得有些心惊胆战:“你有恋足癖?” “是啊,我恋你的足,恋你的手,恋你的头发,恋你的指甲,恋你的所有。”沈盛年说着俯下身子亲吻她,总结道:“我有恋秦红颜癖。” 他的呼吸清新带着薄荷的味道,令她闭上眼,心中暗暗想着:恋秦红颜癖,倒是个不错的新词。 作者有话要说:重点:因为之前有段落重复,已经删除,用新增小剧场代替,希望大家喜欢。 1今天量比较少,明后天多更些。 2今天遇到事,心情很不愉快,似乎这个月很不顺啊,苏珊大妈不是说巨蟹顺吗,到底怎么了。 3大侄子开始发力了,夺心行动正式开始。 4继续求长评求短评求作者收藏求文章收藏,有妹子们的支持我会更加努力的~ 第四章 (6) 秦红颜独自走回了家。 打开门,家里漆漆黑黑,透着冰冷与孤寂。手指摩挲到墙上的开关,“啪嗒”一声,灯便亮了。她家的灯向来瓦数很高,打开后便亮堂得直至刺眼。 稍稍闭目适应了这番刺目后,秦红颜久久站立于门边,似乎在等待着谁微笑着拿着一双舒适软绵的拖鞋走来,接过她手里的包。 等待许久,房间里也没有动静,秦红颜才恍悟,那个人在刚才已经走了。 习惯果然是可怕的东西,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如今只剩下一个,她便开始有些牵肠挂肚。 收拾起那些碎末的思绪,快快洗漱完毕,秦红颜换上睡衣躺入被褥。可刚一进入便感觉到来自被褥那厚重的冰凉,浑身不禁打了个寒战。她怕冷,入冬之后沈盛年每每都会先她一步进入被褥,用体温为秦红颜将被褥暖得温热。待她再进去,只觉温度适宜,遍体舒适。 可无人的被褥吸了一整天的寒冷,需要用人的体温去暖,沈盛年每次躺进去时都会颤抖着牙齿开玩笑:“搁古代,我就是那暖chuang的通房丫头,你就是那可以对我随便乱来的大少爷。” 估mo着被褥暖和了,他再对着秦红颜眨眨眼,语气暧昧地道:“上来吧,别客气。” 当时的秦红颜只觉得哭笑不得,然而如今想来,竟是有几分怀念。 关灯后的屋子安静得过了份,她连自己的呼吸都能听得一清二楚。秦红颜睡不着,满脑子里都是回忆。 映着的全是关于沈盛年在这间屋子里的身影。 习惯确实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她想。 沈盛年离开的时候恰好是年末,公司里要总结盘点的工作很多,秦红颜忙得晕头转向。她很庆幸这段时间的忙碌,至少可以让她暂时忘记沈盛年的离开。然而上班的时间是安全了,可下班后她回到家,里面始终有沈盛年的身影:他围着围裙在厨房做菜,他蹲坐在客厅地板上玩着电脑,他趁着她工作时为她按摩脚底。 诸如此类,种种种种,全都不断在秦红颜脑海里显现。 奚欢已经从她的生命里离开,乔悄也远在他方,秦红颜精神上唯一能依赖的便是沈盛年。可是如今,就连他也不见了,秦红颜将孤独感受了个彻底。 虽然之前的秦红颜很想将沈盛年驱逐出自己的生命,然而她潜意识里却始终觉得他不会离开自己。人都是矛盾的,也是贱性的,沈盛年的这种死死纠缠虽然令秦红颜感觉到烦恼可怖,但另一方面又给予了她一定的安全感——她内心深处很确信,这个人不会离开自己。 仔细算算,自从那次在ktv分别后,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沈盛年始终没有联系她。虽然之前他们分开过更长的时间,但那时都是秦红颜将他赶走。 而这次,是他主动要走。 秦红颜懂得沈盛年的心思,他开始说要两人没有关系不负任何责任地在一起不过是顺着她的意思,而他的心里一直有着绮念——他想要和她在一起,名正言顺。 所以他一步步地想要探寻,想要让他们的关系更近一层。 然而秦红颜却一直在逃避,因为她的心里还有奚欢的影子,也因为她与沈盛年的年龄差距。 秦红颜知道自己是自私的,所以她时刻注意提醒沈盛年关于两人之间的无责任关系,并且也从没在他面前隐瞒过自己对奚欢的怀念。她以为自己能心安理得地享受沈盛年的照料与陪伴,又不用担负任何的责任。 可是久而久之,沈盛年对她这种态度开始不满。他期望得到更多,但她又不愿意给,所以他们之间发生了争执。 红颜原本以为自己度过了这段时间便能对沈盛年放手,可是她似乎太过高估了自己。生命里一旦有人进驻,再抽出那个人,心里始终便是空荡的,每逢夜晚就能听见风从心中穿过的声音。 她更加孤独。 事情究竟是怎么到了这一步的呢,秦红颜感觉到深深的苦恼。 时间飞逝,转眼便到了春节前夕,工作结束,公司正式放假。这天,公司的员工大多提早下班回家过节,而秦红颜却不慌不忙地将工作又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 她确实是不用着急的,因为在这个城市,甚至是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会等待她的家人。 唯一陪伴她的沈盛年,已经离开,至今毫无讯息。 秦红颜不是没有想过去找沈盛年,然而她清楚,沈盛年的意思很明显——如果她要他回来,那么她必须要默认他们的关系更近一步。或许不是情侣,但至少也不能随意地在对方面前怀念曾经的情人。 虽然这只是一小步,可秦红颜抬起脚,却始终不敢踏出。她很清楚,只要原则被打破,他们的关系究竟会如何发展便不是她能控制的了。 秦红颜了解沈盛年那志在必得的性子,她害怕事情会一发不可收拾。 思绪拂动,以至于手上动作也慢了,当回过神来时,秦红颜才发现整个公司安静得过了份,似乎只剩下她一人了。 秦红颜觉得自己应该得到“工作狂”的外号,可公司的其他人私下却称呼她为“秦师太”。因为她的冰冷无情以及枯燥无味的私生活。他们甚至怀疑她是有心理问题,否则怎么可能入公司这么几年居然会下班就回家,从不去夜店,从不见男友接送? 秦红颜想,要是他们知道自己曾经在家里养了沈盛年这样一只身强力壮的青春娇嫩的小狼狗,不知又要排遣给她什么外号了。 这样想着,秦红颜便走到了公司大门前。整座城市已经下了将近三天的雪,此刻小雪纷纷扬扬,如飞絮般飘落,整个世界银装素裹,有种冰冷的妖娆。 秦红颜看得入了神,没料到身边有人接近。直到那人清清嗓子,秦红颜才回过神来。 侧头一看,原来是小狼狗他叔叔。 沈昂望着漫天的雪景,微笑道:“秦助理还没有走?” 沈昂待秦红颜的态度向来是礼貌而疏离,这些年来,他始终没有给予她信任。但同时,也没有给过她难堪。 其实秦红颜有时也很好奇,沈昂身边的助理从来在他身边都待不长久,因为他很清楚付磊控制着人事部,寻给他的人基本上都是来监视自己的。所以沈昂对这些人向来不给予信任,而且待到一定时间便会逼得他们自动离开。可秦红颜却是个例外,虽然沈昂同样不信任她,可跟她在工作上却始终保持着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度,这才令她能够长久在公司待下去。 秦红颜有时也会暗自猜想,沈昂不将她逼走,究竟是因为她还算是尽职尽责,还是因为沈盛年的缘故? 此刻的秦红颜来不及思索出答案,只是淡淡回道:“沈经理不也是一样现在才走?” “这么大的雪,路滑得很,还是我送你回去吧。”沈昂望着天空落下的飞雪,眼睛始终不曾落在秦红颜身上。 秦红颜本想拒绝,可是转念一想,沈昂也不是热衷于社交的人。他这么做,肯定是有话想要对自己说。秦红颜知道,他跟她之间谈论的话题永远只有沈盛年。秦红颜向来不愿意沈昂参与到他们的关系之中,可也清楚,沈昂这只狐狸必定已经将自己与沈盛年之间发生的事了解得清清楚楚,所以也用不着掩耳盗铃。 她沉思片刻,也就应了,跟着沈昂上了他的车。 道路上有融雪,到处都是水渍,沈昂向来稳重,便将车开得极慢。 秦红颜转头望着窗外的雪景,心里只映出了一句话“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正想着,沈昂忽然问道:“最近你有见到盛年吗?” 早知道他会提及这个名字,秦红颜也没吃惊,简单回答道:“没。” 除此之外,并没有再多说一个字。 沈昂并没有在意她的冷漠,继续道:“他这个孩子,性子确实古怪有时也不讨喜。不过有一点倒是好的——你对他好,他就会十倍对你好。” 秦红颜仔细思索了番,发现自己似乎从没有为沈盛年做过什么事。唯一一次为他买了生日礼物,结果因为得知他在她家安了微型摄像机,便气得摔了那台笔记本。 她对他根本算不得好,倒是在气恼之下还扇过他耳光。按照沈昂的意思,他长久得不到她的好,失望层层累积下便离开了? 沈昂似乎有读心术,竟看得懂秦红颜的心思,继续补充道:“当然了,所谓‘好’的定义在他的思想里与别人不同。常人所谓的‘好’就是生活上的体贴照顾,物质上的辅助给予,或者是感情上的嘘寒问暖。可在他的世界里,却不是的。” 沈昂似乎是故意将话说了一半,就在这里停住。 秦红颜当然明白沈昂的心思——他要她将话问出来。 但秦红颜偏偏就是不问,为什么他们叔侄二人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控制她呢? 沈昂也没有跟秦红颜抬杠的意思,在又一次经过一个红绿灯时,他主动解释道:“盛年所谓的‘好’,就是只要他爱的人,心里也想着他。即使那个人什么也不做,只要有他的位置,只要懂得他的心,那就是对他好。” 因为车在红绿灯前停住,窗外的雪景从移动忽地静止。与此同时,秦红颜回忆的画卷却展开了。 是的,沈盛年要的也就是如此,可是她却怎么也不愿意给他。 他要她的心,要她心里的一个位置。但秦红颜害怕,别说那个位置一直有奚欢驻扎,就算是奚欢离开了,她也不敢再放人进去。 因为等到感情消逝,世事生变的时候再将那人□□,必定会痛不欲生。她不想再受伤,所以宁愿不要再开始。 沈昂说了这番话后,就安静下来,直到将秦红颜送到家门口,他也再没有说一个字——他想说的,已经完成了,剩下的只留待秦红颜去想。 秦红颜回到家里时还没到傍晚,可因为是冬季,天黑得早,此时屋内便已是阴黑。 她没有开灯,只是坐在沙发上饮着红酒。红酒冰冷,灌入胃里,那冷便顺着胃注入血液,直接递到了四肢百骸。虽然屋子里开着暖气,可她还是冷得牙齿打颤。 秦红颜明白,那是一种从心底蔓延到身体的孤独的冷,她需要人陪伴。沈盛年离开已经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她已经忍受了一个月的孤独。 曾经秦红颜在美国时经历过更加长久的孤独,可那时候,她的心里有奚欢这个依赖,所以尚可忍受。而如今,没有了奚欢,那种没有依赖的孤独使得她就如同沙漠中迷路的旅人,终将被绝望的沙给掩埋。 都说酒是越喝越暖,然而秦红颜却越喝越冷,即使将暖气开到最大,也不能抵御那种冷。 秦红颜抱紧双臂,黑暗寒冷孤独让她置身炼狱,她心中生出了可怕的渴望。 她渴望一个怀抱。 她渴望有人能牢牢抱住她,有健壮的手臂,有温暖的xiong膛。 为此,她宁愿将灵魂出卖给恶魔。 秦红颜终是下定了决心,她放下酒杯,用微微颤抖的手拨通了那个熟悉的号码。 第41节 “你……在哪里?”她问。 最近,付玲子是越来越看不懂沈盛年了。 上次在ktv里,虽然秦红颜来了,给了自己很大的难堪,但她和沈盛年不知怎么的起了争执,沈盛年竟在街上转身便走。之后沈盛年再没有回到秦红颜家里,看那模样,两人应该是正式分手了。付玲子一直跟踪着他们,将一切看在眼里,见到他们分手,大为快慰。随后的一个月,她抓紧机会,努力接近沈盛年。可每次打电话去,沈盛年要么不接,要么便说自己没空。然而眼看要到大年三十,他不知是一时兴起还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组织同学去北山上泡温泉,还说由他请客,十分大方。可一行十多个同学到了北山温泉景区,他却一头栽进酒店房间里,根本对温泉不感兴趣。 沈盛年这种古里古怪的做法令付玲子疑惑,同时也令她对沈盛年更感兴趣。 付玲子在房间位置上做了手脚,她得以住在沈盛年房间隔壁,方便接近。这天晚上,沈盛年忽然给她打来电话,让她去他房间一趟。付玲子欣喜万分,以为沈盛年对她感了兴趣,赶紧精心打扮,跑去了他的房间。 可是付玲子去了之后,沈盛年却让她坐在座位上,陪他一起看电影。电影是血腥的战争片《拯救大兵瑞恩》,讲的是二战时诺曼底登陆的故事。画面里炮弹横飞,充满了残肢与血腥,根本引不起半分遐想。而且每当付玲子想要刻意站起来挪到沈盛年身边勾引他时,沈盛年都会将她按回原位,让她规矩坐着。 付玲子简直是一头雾水,完全不能理解沈盛年的用意。而沈盛年似乎也没有认真看电影,而是时刻看着钟表,像是在等待着什么。当电影播放到一半时,沈盛年忽然说自己要想洗澡睡觉了,让付玲子回屋去。 付玲子简直是丈八金刚mo不着头脑,根本弄不懂沈盛年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然而转念一想,这沈盛年的性子向来古怪,做事随性,也就不再放在心上。再说,他肯与自己单独相处,已经是对他们关系的一种进步。 想到这里,付玲子便体贴殷勤地嘱咐了沈盛年两句,让他早点休息,接着恋恋不舍地走出他的房间。然而刚一关上门,看见走廊上那个逐渐向着这里靠近的窈窕高挑身影,付玲子心里的欢愉与兴奋便被撞得粉碎。 是秦红颜! 两个小时前,秦红颜终究是按捺不住,打电话给了沈盛年,问他在什么地方。沈盛年的声音很平静,并没有吃惊,就像是早知道她会打来似地,他直接告诉了她这里的地址以及房间号。 秦红颜也懒得多想,搭乘的士来到这里,却正好撞见付玲子从沈盛年的房间里出来。秦红颜虽是一愣,但脚下也没停住,直接越过她。 付玲子怔在原地,眼见着秦红颜敲了下沈盛年的房门。那敲门声刚响完,房门随即打开。接着一只手伸出,直接将秦红颜给拉了进去。 再然后,门便被重重关上,隔绝了付玲子所有的视线。 付玲子呆在原地,刚才发生的场景就像是个无形的铁锤,直接将她的脑袋敲懵了。不知过了多久,她才回过神来。接着,整个人开始浑身颤抖,如同秋风中的落叶。 原来,沈盛年之所以邀她去房间看电影,之所以不时看着时间,之所以看到一半便赶她走,全是为了让秦红颜撞见她从他房间出来。沈盛年想让秦红颜误以为他与自己发生了什么,他想要让秦红颜吃醋! 她居然成了他们打情骂俏,玩耍恋爱游戏的棋子! 她不过是颗棋子! 天之骄女,从小被万千chong爱包围的她居然成了一颗棋子!付玲子仍旧在颤抖着,每颤抖一下,她的愤怒与仇恨就多了一分。 付玲子握紧拳头,双目中发出怨毒的光。 她一定要,一定要报复回来! 沈盛年将秦红颜给拉入了房间里。 秦红颜ding着风雪一路赶来,手被冻得僵硬。而沈盛年的手则是温热的,掌心里甚至有因为激动而渗出的潮意。 他确实是激动的,忍了一个月,他终于再度见到她了! 这一个月里,沈盛年无数次想要回到秦红颜家里,想要拥抱她,想要和她欢爱。可是他用惊人的忍耐力克制住了自己的欲念,他不能去,一旦去了便是输,而且输得彻底,输得再没有本钱去赢得她的心。 沈盛年明白,对付秦红颜这种执拗性子,必须得要步步为营,剑走偏锋。他刻意与她分开了一个月,用一个月的时间让她重新品尝孤独。 只有让她尝到了孤独,她才能懂得自己对他的重要性。 这一个月里,沈盛年对秦红颜的思念简直是抓心挠肺,那是种非人的折磨,所幸他熬过去了。今天,他授意沈昂去与秦红颜对话,打破她心里最后的壁垒。终于,他等到了她的电话。之后,他故意将付玲子叫到了他的房间,掐着时间让付玲子出门——他就是要让秦红颜亲眼看着付玲子从自己房间出去。 一个月没见,秦红颜清减了些,脸也小了一圈,显得那双宝光璀璨的眸子更加勾人。她外套下穿着黑色紧身连衣裙,显得xiong脯高ting,腰肢纤细,双腿纤长,让他恨不能立即将她的身体摆弄一番。 可是他还必须忍耐,不能因为这最后一刻前功尽弃。 沈盛年将秦红颜拉入房间后,并没有如往常那般火急火燎地对她动手动脚。而是让她坐在chuang边,转身去倒了热水递给她。 秦红颜双手握着盛满开水的玻璃杯,冻僵的手因为热水逐渐柔软,可是她仍旧感觉到冷。 她需要的并不是暖气,热水,而是一个拥抱。 或者是,一场激烈的欢爱。 但沈盛年却离她远远的,他靠在电视柜前,轻声问道:“刚才你看见付玲子从我房间出去了?” 秦红颜没料到他会问这个,也没有多想,只点点头。 “可是你并没有嫉妒。”沈盛年指出:“你根本就不在意我是否会和另外的女人发生关系。” 秦红颜不想看他的眼睛,只垂头望着手中那有着氤氲热气的水杯,轻声道:“你是故意让付玲子来的吧。” 秦红颜并不傻,她当然知道这一切都是沈盛年的计谋。 他离开的一个月,沈昂跑来说的几句话,付玲子走出他的房间,全是他的计谋。 秦红颜了解沈盛年,所以很清楚。 沈盛年并没有否认:“没错,这都是我策划的,我就是想看看你到底是不是会嫉妒,我就是想要看看你心里究竟有没有一点我。” 他说着就走到了秦红颜的脚边,蹲下,牢牢地锁住她的眼睛。 秦红颜只能无奈与他对视:“不要牵扯其他人好吗?她不过是喜欢你,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对待。我们之间的事情我们两个解决,不要牵扯无辜的人。” 秦红颜并不是同情付玲子,她只是同情所有不被爱的人。 包括她自己。 沈盛年漫不经心地听秦红颜说完,当她话音落后,他忽地绽开个足以令天地失色的灿烂笑容,紧接着他一个猛扑,将她按倒在了chuang上。 作者有话要说:1cashmay扔了一颗地雷 谢谢妹子~~~~ 2今天是量多的日子,哈哈哈哈哈。 第四章 (7) “无关的人是否会受伤你都能这么关心,为什么就是不能关心下我是不是受伤了呢?”沈盛年压在秦红颜身上,眼里的神色太过复杂,复杂得像是要将她吸入其中。 秦红颜侧过头,沈盛年的这间房间有整面墙的落地窗,窗外便是静谧的自然湖泊,湖泊对面是青山,此刻如同一只潜伏着的深黑巨大的兽。北山在市郊,没有城市那样强烈的霓虹灯光,因此漫天星辰得以显现。落地玻璃窗被灯光一映,隐隐约约地照出了两人的身影——强迫与被强迫。 “你来找我,是想和我说什么吗?”沈盛年的唇贴着秦红颜的耳廓,却并没有接触,只是任由带着微微潮意的口中热气随着他说出的每一个字进入她的耳内。 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让秦红颜的身体紧缩。她咬住唇,努力抑制住那种特殊的生理反应。 她知道他想要让她开口,可是她要如何开口呢?曾经她爱了奚欢这么多年,基本也没有主动表达过自己的爱意。她向来就不是那种善于表达需求的性子,似乎从襁褓中自己要求拥抱的哭泣被拒绝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 秦红颜的沉默令沈盛年的神色逐渐漠然:“我ting累了,如果你没有话说,那就走吧。” 他对她下了逐客令。 秦红颜确实不知如何开口组织句子表达自己的意思,她无法对他说出“抱住我”这三个字。 刚才的那番勇气随着酒意的蒸发而逐渐消逝,秦红颜感觉压住自己身体的重量忽地消失,她从落地窗的倒影里看见沈盛年撑起身子,下了chuang。 秦红颜觉得这场面太过难堪了,她耳膜突突作响,根本不知道应该要做何反应。然而体内仅存的骄傲让她同样站起了身子,整理好衣衫后便开始往外走。 她也不知道自己此刻要去哪里,只想着走出这个房间便好。 当她握住门把手正要拧动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阵快速的脚步声,紧接着她就被压在了门上。 沈盛年双手从后抱住秦红颜的腰肢,下巴放置在她的肩膀上,从身体最深处发出一声叹息:“为什么每次都是我在追,你就不能向我靠近一步呢?” 是啊,每一次,都是他追在她身后。两年多的时间,他坚持了700多个日夜,这番辛苦无法言喻。 他的叹息是那样沉重,仿佛两年来所有的辛苦都一齐压在了背脊上。这似乎是种无望的疲惫,因为他得不到她的半点回报。 沈盛年的沉重叹息像是一块石头,同时压在了秦红颜的身体里。可是在她看来,这石头带来的并不是沉重,而是稳固——无论如何,沈盛年都是会追来的,他始终不会离开自己。 这让秦红颜的生命里有了坚定的东西。 她这朵蒲公英身下被栓住了一块石头,再也不用随风飘逝,这让秦红颜感觉到了安全感。 在这一刻,她终于能够说出一句话:“那佛珠,我会找机会还给他的。” 话音刚落,沈盛年的双臂将秦红颜环得更紧。 她终于肯在乎他的感受,她终于敢踏出那一步了! 他要了她的身子,进一步便想要她的心。而之前秦红颜始终捂住xiong口,连心的模样也不愿意让他瞧见。如今,她终于肯展开双臂,让他看见自己的心。 沈盛年虽然还没有得到,但至少瞧见了——扑通跳动,华丽完美的心。 这种进步对普通情侣来说其实是微不足道的,然而对于秦红颜这种冥顽不灵的性子而言,却是最大的突破。 沈盛年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话,想要的表示,想要的进步。 心的需要得到了满足,身体的需求随之而来。 他的手从她连衣裙的领口伸入,握住她的柔软,然而接触后发现她的身体冰冷僵硬。刚在外赶了两小时的路,秦红颜还没有回过暖来。 沈盛年压抑住身体的需要,立即将秦红颜带到酒店的温泉里,准备让她浸泡暖和。 酒店的温泉是自然泉水,还没走近便能嗅到浓重的硫磺味。温泉是露天的,被种植的高树草丛分割成大大小小共十多个不同功效形态的池子。每片草丛里都有几个深绿幽白灯具,照耀在水面上,显得娴静雅观。因是冬季极寒冷的日子,所以水面上蒸腾起热气,看着像是如入仙境。 秦红颜没带游泳衣,直接买了温泉管理处的一件黑色波浪裙边泳衣,样式很保守,包得身体严严实实。然而秦红颜身材曲线凹凸有致,即使是那样保守的款式,被她的酥xiong细腰长腿一衬,也显得性感无匹。沈盛年光是看着,眼里就开始冒火。 秦红颜倒没注意到他的神色,她急急走入最近也即是最大的温泉池里。当身体全部浸入染着硫磺味的温热泉水中时,她发出了舒适的叹息。泉水的温暖从她皮肤的每一个毛孔钻入,让刚才那蕴在骨子里的冰冷全部融化。 温泉水驱寒效果很好,像是在她身体的四肢百骸流淌。不过几分钟,秦红颜的鼻尖便冒出了细小的汗珠。不仅是鼻尖,还有额头,发间,都浸出了晶莹。 秦红颜闭着眼,享受着温泉水的包裹。因为要泡温泉,她刚卸了妆,整张脸素面朝天,但因为温泉水的浸润,皮肤竟显出了莹润的光泽,很是剔透,像是上等的玉。 她浸在水里,就如同神话中入凡间河中沐浴的织女。 沈盛年从不认为那个众所周之的爱情神话故事有多感人,因为牛郎是用卑劣的手段将织女留下,他甚至不清楚自己偷取的衣裳是属于哪个仙女。他要的并不是织女,而是任何一个仙女,能与他男耕女织,生儿育女的女人。 沈盛年向来不认为那是什么好的神话,就如同他向来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好人。 如果秦红颜是仙女,那么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毁掉她的羽衣,让她永远留在他身边。 即使为此下了地狱,经历各种刑罚,他也毫不在意。 这么一想,沈盛年的欲念开始升起。沈盛年游到秦红颜身边,非常自然地道:“那边还有润泽皮肤的池子,我们去看看吧。” 说完,也不等秦红颜答应,就拉着她往边上走。温泉池并不深,水位差不多到他们xiong口处。沈盛年拉着秦红颜穿越了树丛与小桥,来到了一个被树丛与石壁包围的隐蔽池子。 已经临近深夜,温泉池里基本上就他们两人,四周只听见水流潺潺声。此刻,天际又开始下起了小雪,雪花靠近泉水便融化。秦红颜靠在池边,望着天际的繁星与纷纷扬扬的雪花,只觉得这景色美得竟不像是真的。 正当她在发愣之际,一双手忽地从后袭上她的xiong。秦红颜开始时并没有反抗,那双手便越发放肆,竟钻入了她的泳衣内。手中的柔软让他发出了满足的叹息,她的身体终于有了温度,全部活了过来。 沈盛年的呼吸开始急促,而要紧处也有了反应,恰好抵在了秦红颜的臀部。秦红颜这才明白他的想法,忙皱眉道:“不行,这里是……” 沈盛年不待秦红颜说完就将她转过身子,吻上她的唇,那是让他想念了一个月的水润红唇。他只顾掠夺,完全不想放手。小别胜新婚,沈盛年简直是想将秦红颜整个都吞入腹中。 他吸取了她全部的氧气,秦红颜泡在温泉里,只觉得脑袋都开始晕晕乎乎,无法思考。 在迷迷糊糊间,她听见他轻声道:“没事的,就在水里,不会有人看见。” 也许是因为他那带着蛊惑性的声音,也许是因为这繁星雪景,也许是因为整个月的孤独,秦红颜竟放弃了抵抗。 她想,她赶来不就是需要这样一场抚慰吗? 第42节 沈盛年再度将秦红颜翻转过身,她双手扶住温泉池边,池边全是敷着鹅卵石,鹅卵石触手光滑,在她掌心里蔓延出别样的滋味。 沈盛年并没有褪下秦红颜的泳衣,而是一点点地吻着她的肩胛骨。果然,秦红颜觉得整个身子像是要瞬间融化在温泉池水里。他吻得越久,她便越是无力,双臂一软,像是要跌入池内。 可他又不许,紧紧地将她抵在池边,秦红颜感觉自己的骨头都已经煎熬得酥软。 已经分离了一个月,他是渴望的,她同样也是渴望的,身体已经做好了完全的准备。沈盛年忍耐住自己的焦灼,待她做好准备后,才开始进入。 他仍旧没有动秦红颜的泳衣,他知道她爱面子,所以便依着她的性子,只是在水下掀开那一小块布料,缓缓进入。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像是飞上了云端,她比温泉水还要柔软,还要温热。沈盛年无法再控制住自己,开始肆意而快速地掠夺。 雪花仍旧在下,掉在秦红颜的双臂上,斑斑点点全是冰冷。而她的身体浸在温泉水里,又被他拨动着,却是火烫。 冰冷与火烫交织,她的体内波涛惊天,眼前只剩下漫天星辰雪花,还有沈盛年紧握住她的手臂。 秦红颜的身体,在这一刻被填充,再也感觉不到空荡。 在这样的满足中,她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1 纪小蒜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18 09:19:29 柠檬猫薄荷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17 22:50:21 谢谢两位妹纸!~~~~ 2 今天量少些,明天多更点~ 3 今天的汤,大家还满意么,哈哈哈哈哈。 4 撒泼打滚求包养,求评论,求撒花,求长评,我好想上一次季榜啊啊啊啊啊~望妹纸们成全。 第四章 (8) 秦红颜迷迷糊糊的,感觉自己被人从温暖的温泉池中捞了起来。因为热气和剧烈的运动,她浑身都是汗,口渴得要命。不待她叫嚷,又有一杯水送到了她的嘴边。秦红颜大口大口喝下,只觉得通体舒畅。也许是太累了,没多久,她便又沉沉睡去。 当再度醒来时,已经是清晨。秦红颜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躺在沈盛年房间的柔软大chuang上。落地窗的窗帘大开,直接看得见对面的青山,白皑皑一片,像是到了童话故事中。 秦红颜躺在沈盛年的臂弯里,两人皆是不着寸缕,只盖着被单。她动弹了下,发觉周身酸疼得厉害。这么一动,却牵动了沈盛年的手臂,他警觉般地睁开了眼睛,手也下意识地将她抱得牢牢地。 “你想去哪里?”他问。因为刚醒来,他的声音格外的低哑暗沉,听仔细了,里面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危险。 “我想喝水。”秦红颜安抚般地按了按他的手臂。她知道他害怕自己走,就如同自己也害怕他走一般。他和她的关系,经过昨夜又混杂成猫抓过的毛线,乱得找不到头。 不过何必想那么许多,就算是一晌贪欢也是好的。 听见这个回答,沈盛年才安下心来,刚才的警觉也瞬间消失,整张脸又恢复了刚睡醒时的惺忪:“不是早告诉过你要喝水叫我就好了吗。” 秦红颜很容易口渴,半夜醒来时都会喝水,只要和沈盛年睡在一起,他都很醒觉,她一醒来他便知道,每次都按住秦红颜,为她去倒水。秦红颜习惯了他的服侍,这个月来,每当半夜醒来都安静等待着一杯喂到自己嘴边的水,然而等了许久,伸手触mo到枕边的冰冷,才忽地醒悟沈盛年已经离开,每每心中都是惶然。 沈盛年说完便揉着眼睛下了chuang,反正屋里有暖气,温度正合适,他也就没穿衣服,直接赤裸着身子去为她倒了水。秦红颜的目光集中在他ting翘的臀部上,忽然觉得,那团肉果真是最能显示男人健美与性感之处。沈盛年平日里穿着衣服显得ting纤秀,然而褪去衣衫后整个人肌肉紧致,增加了力量的美。不得不说,光是外表而言,他是极吸引人的。 秦红颜正专注地看着,不提防间沈盛年忽地转过头来,正好撞见了她的偷看,不由得笑了,笑得光彩夺目,像是发现了天底下最能让他开心的事。他将温水递到了秦红颜的嘴边,眼看着她喝下,忽地问道:“评价下吧,我屁股好看吗?” 秦红颜怎么也没料到他竟然会这么大咧咧地将这种话说出口,顿时被噎得呛咳起来。 “看你激动得,都说不出话了,看来我屁股果真不错。”说到这,沈盛年凑近秦红颜的耳朵,用了十成十暧昧的劲道:“以后它都是你的,只有你一个人mo得。” 本来秦红颜咳得都缓了,一听这话,立马咳得更加剧烈。 好不容易止住咳嗽,秦红颜深深皱眉,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一个月没见,沈盛年别的没学会,倒学会了对她言语上耍流氓。 秦红颜当然也不是由着他调戏的小女生,当即正色道:“谢谢,但我不需要,还是你自己留着慢用吧。” 沈盛年被呛,并没有生气,而是笑得更加古怪:“我也不能被你白看了去,我要看看你的!” 说完,他不待秦红颜反应过来,直接掀开被单,将秦红颜翻转过身,压在她身上,双手恶作剧般地抓住她的臀。抓住揉住嫌不够,还狠狠地在那上面咬了一口。 秦红颜冷吸口气,大骂道:“沈盛年,快放开!” 他哪里肯放,双手又在她身上吃起了豆腐,吃着吃着,身体有了反应,刚想亲近她,秦红颜便叫了停:“昨晚我睡着了你又碰了我吗?为什么我今天整架身子像是要散架似地。” 沈盛年俯下头,咬住她的耳垂,将那薄薄的肉放入嘴里,含糊道:“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昨晚我也累得够呛,把你捞回来后就睡了。” 秦红颜的耳朵被他一咬,顿时红得透了明,偏偏他还在继续,弄得她心烦意乱,忽然之间又想起了另外一桩要紧的事:“我这个月都没再吃药了,昨天安全吗?” 秦红颜看不见沈盛年的神色,只听他低低的带着色彩的声音引起xiong腔的震鸣:“昨晚我不是没弄在里面吗?不会有事的。” 秦红颜努力回忆,终于确定在自己昏迷前,沈盛年确实已经结束,而且也没有弄在自己里面,这才安下心来。 只是他的声音里,有什么东西一掠而过,快得连秦红颜也没抓住。 说完之后,沈盛年也没再继续手上的动作,而是将秦红颜抱在怀里,两人拥着被单安静地望着落地窗外。 窗外又纷纷扬扬下起了细雪,那白色是饱满的,可人的,看着并不显萧瑟,反而让空气里弥漫出一种飘渺的味道。 他们共同看着窗外的雪景,似乎看得入了神,许久也没有人说话。 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一次——第一次如同情侣般依偎。 秦红颜任由自己躺在沈盛年怀里,心里很是平静——日子如此艰难,得过一日便是一日,何必想得太多,也不用再设置什么原则来使得自己难过。珍惜当下便好了,也许隔天她便会遭遇车祸地震海啸,现下的快乐想来竟是弥足珍贵,她和沈盛年能在一起多久便多久吧。 秦红颜正这么想着,忽得听见沈盛年开口:“知道吗?你就像是雪花,看着冰冷,但只要握在手里,融化了那外壳,内里便只剩下水,很柔软,很脆弱。记得我们刚认识那年,其实每天我都会在你下班后跟着你走回家。我发现你在众人面前总是高仰着头,很骄傲冷漠的模样,可是走在无人的街道上时,却习惯于用双臂环住自己,那是想要人呵护的姿势。那时我就知道,其实你很脆弱,内心渴望人陪伴呵护,但却选择了用外表的冷漠来掩饰。我就在想,这辈子我一定会陪着你,不再让你孤单。” 要不是沈盛年主动说出,秦红颜至今都没察觉他曾经跟踪过自己这回事。可她来不及对他的行为生气,而是被他话里的怜惜而弄得眼潮。 他确实是懂自己的,她想。 两人再没有说话,也没有任何情爱的举动,而是观赏着窗外的景色。 安静的雪,安静的人,安静的感情。 再安静的缠绵也会有尽头,中午时分,秦红颜与沈盛年走出了房间。 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付玲子就站在门口。她似乎一直在那等待着,完全没有移动过。 只见付玲子如泥雕木塑般站着,低垂着眉目,她的身上散发着一种死寂般的味道。 见到她那副模样,就连沈盛年也有些诧异,但他很快回过神来,对秦红颜嘱咐道:“你先去酒店大厅等我,我马上就来。” 秦红颜依言照做,越过他们便走。 待秦红颜的身影消失在走廊上时,沈盛年对着付玲子开口:“对不起,我利用了你。” 这是付玲子第一次听见沈盛年用这样温柔平和的话语与自己说话,然而话里的内容却是比以往更加冷酷。她本来是怀着满腔的质问,想要向他问个清楚,然而不待她开口,他便主动地认了错,令她浑身的激愤无法爆发。 沈盛年用从未有过的诚恳语气道:“我明白,我之前的所作所为让你觉得有了希望,但我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利用你来刺激她。我清楚自己这么做却伤害了你,对于这点我很抱歉。你对我的感情我很清楚,但却无法接受。并不是你不好,也不是她很好。可是我就是喜欢她,一辈子都喜欢她,喜欢得死去活来无法自拔。” 这是沈盛年第一次这样心平气和地跟人道歉,他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秦红颜的那句“不要牵扯无辜的人”。 他虽然不赞同,可是却会为了她而做到。 沈盛年的这番话将付玲子的嘴全部堵住,此刻她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似乎只有原谅才能皆大欢喜。 可是她不要! 付玲子知道他们做了什么,从昨晚开始她便跟踪着他们,看着他们在温泉池中欢爱,看着沈盛年抱着秦红颜回了房间。她躺在自己房间里,虽然隔音很好,但她却能想象着隔壁的他们在做着多么龌龊的事情。她就这么睁着眼睛失眠了整夜,今天一早她便冲出了房间,站在了沈盛年房间门前。她就要这么站着,她就要这么折磨自己,她就要让自己记住这些天这些年来所受的耻辱,以图报复! 沈盛年的这番抱歉并没有让付玲子心内的仇恨消失,反而令她的怒火越燃越炽。她盯着沈盛年,漂亮的脸蛋扭曲得近乎变了形。她咬着牙,一字一句地道:“沈盛年,你和她,一定会有报应的!” 付玲子的声音尖利得吓人,即使是已经下楼的秦红颜也听见了。 这时,恰好一朵雪花钻入秦红颜的衣领,融化成冰冷雪水令她浑身一颤。 作者有话要说:1打酱油的小佳扔了一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4-05-1910:30:47 寧君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1900:09:40 谢谢妹纸~~~么么哒 2本来说今天多更些,但临时家里有事,没时间多写。今晚抓紧时间,明天写六千字,好吗?╭(╯3╰)╮ 3大家有没有感觉到阴谋血腥就要来了呢? 4求撒花求留言求长评更重要的是求作者收藏,555,好想积分蹭蹭蹭地上去~~~~~~ 第四章 (9) 付郁在开春时独自回国了。 奚欢调去德国分公司后,简直变成了工作狂,夜以继日全待在公司里。再加上公司刚成立,需要处理的事情太多,一时忙不过来。所以他便决定今年不陪付郁回国。付郁倒也理解,没有任何埋怨。 到家后,两人也天天通电话,视频互道早安晚安,倒也是举案齐眉夫妻情深。 唐婉余自然将一切都看在眼里,可是心里却颇不是滋味。这天正好趁着付家聚会,便寻个空,找到付郁房间找她谈心。 付郁自出生后便从没离开过唐婉余身边,而这次却跟着丈夫一连出国几个月,而且之后还会长期住在国外,归期不定,这让唐婉余感觉很是寂寥。 “看你瘦成什么样子了,知道苦了吧。”唐婉余半叹半怨地对着明显瘦了一圈的付郁道:“这不都是你自己作的,非要嫁给他,还跟着跑到德国去,人生地不熟的,佣人也找不到,做饭洗衣什么都得靠自己。你看看自己的手,成了什么样子了,哪里还像是个娇小姐,简直就是个黄脸婆。你以为男人会感谢你吗?他们不过当你是个保姆!” 付郁正在梳头,听见母亲的埋怨,也没半丝怒气,只淡淡道:“只是身体苦一点,精神上倒是蛮开心的。妈,我和奚欢过得真ting好的,你放心。” “我是真不知道,究竟上辈子是你欠了奚欢的,还是我欠了奚欢的,怎么这辈子就要牺牲这么多还他!”唐婉余话中有话,只是这话也只能暗喻,不能明言。 “也许,是我们付家都欠了他的吧。”付郁望着镜子中的自己,眼神有点辽远。 “我们对他算是可以的了,自从他那个疯子妈抱着他那个酒鬼爹一起自杀后,他就成了孤儿,无亲无戚的,还不是付家收留了他。这些年来,供他吃供他穿还供他读书,算够意思的了,可没料到到了最后他居然还恩将仇报!”想到这里,唐婉余便咬牙,愤恨得精致的妆容都显出了裂缝。 付郁微皱眉宇:“他怎么恩将仇报了?” 唐婉余顿了顿,道:“他勾引东家女儿,妄想一步登天,拿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恩将仇报。” “妈,我说过很多次了,是我喜欢他的,是我追求他的,”付郁纠正:“也是我非得要和他在一起的。” “你心地单纯,根本就是中了他的圈套。”唐婉余恨铁不成钢:“你以为他这种男人会是真心的吗?小郁你可得留心,别被他骗得骨头都没剩下!” 付郁抚mo着自己的面颊,喃喃地对着镜子自言自语:“是吗?我这样也算是心地单纯吗?” 唐婉余仍旧在劝道:“反正你还年轻,多玩玩几年,可别急着怀孕生孩子。这女人一有了孩子就不自由了,到时就必须得任由男人摆布。” 唐婉余私心里仍旧不接受奚欢,更加不想让他成为自己外孙女的父亲。然而自从奚欢与付郁结婚以来,工作十分出色,付磊对他是赞不绝口越发满意,果真是把他当成了半个儿子在培养。每每想到今后他会越来越融入自己的生活里,唐婉余心内便是焦急如火,烦躁不安。 唐婉余是在焦急,而这边厢,听见了“孩子”两字,付郁思绪却有些飞起。 孩子,他们两人的孩子会是什么样的呢?付郁希望孩子能长得像奚欢,那样更漂亮。想着想着,付郁嘴角微勾,忍不住笑了起来。 正笑着呢,付玲子直接推门进来了,闷闷不乐地问:“姐,你找我?” 付郁回过神来,从行李箱里拿出几瓶古龙香水,道:“你眼巴巴地天天催着我带回来的,怎么我回家了反倒不着急要了?” 虽说付淼与付磊是死对头,可付玲子从小就与付郁要好,而且两人又是女孩,付家的规矩是女人不能插手公司内部事物,所以她们并没有受到父辈影响,关系倒还不错。 前段日子,付玲子天天几个电话催着付郁一定要带回科隆4711古龙水,说是自己男朋友喜欢。付郁见付玲子这样重视,也不敢怠慢,不辞辛苦地带了好几瓶回来。可自从她回家后,付玲子却又对这香水不闻不问,付郁也只能主动拿出来给她了。 其实付玲子是要将这香水送给沈盛年,她之前无意中打听到沈盛年想要买这款香水送给自己叔叔沈昂,她听了就记在心里,赶紧让表姐带回来,想要讨沈盛年的欢心。然而时过境迁,此刻的付玲子看见那些香水,屈辱的怒火一下涌上脑袋,冲上去抓起香水狠狠地砸在地板上。 蓝色古典香水瓶被大力抛摔,顿时四分五裂,液体气息虽是干净清爽,可因为太多太浓,仍旧使人觉得窒闷。 第43节 付玲子望着那些破碎的玻璃瓶,像是在望着自己一颗破碎的心,整具身子不断颤抖着,眼泪大滴大滴落下,也顾不得大伯母在场,哽咽道:“姐,我输得好惨,沈盛年居然喜欢那个老女人,他居然喜欢那个秦红颜。” 这话一出,屋子里其余两个女人俱是一惊。 付郁按捺住混乱的思绪,细心询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好好说。” 付玲子在付郁面前也懒得撑什么面子,干脆捂住脸,嚎啕道:“他和秦红颜住在一起了!那个女人可比他大十岁,整整十岁啊!他们怎么能在一起呢!为什么他就是喜欢上她而不是我呢!” 付郁只能抱住付玲子,安慰道:“也许,他们只是一时激情呢,并做不得真的。” 付玲子摇头,牙齿紧紧咬着,无形中做出了撕咬的动作:“不是的,天知道那个女人用了什么手段,居然让沈盛年爱她爱得要命!他基本上天天都往她家里跑,开始时那女的还假模假样地与他保持距离,欲拒还迎。可是差不多就在你和姐夫结婚那段时间,他们不知怎么的,就住在了一起。沈盛年还对我说,他是认真的!” 付玲子不知道为什么沈盛年与秦红颜会忽地住在一起,可是付郁知道,唐婉余也知道。 那是因为奚欢已经另娶他人,秦红颜伤心之下便决定投入沈盛年的怀抱。 那是心死之后的决定。 “都是那个贱人,都是那个姓秦的贱人,都是她勾引的沈盛年!”付玲子将一腔的愤恨都抛在了秦红颜身上,咬牙切齿地道:“大伯母说得对,她就是个贱种,就是个下等人!我一定不会放过她,我要把她……” “不要说了!” 付玲子的话却被唐婉余给厉声打断,只见她脸色越发雪白,像是听见了什么可怕的消息,浑身微微颤抖。 见付郁与付玲子都微讶地望着自己,唐婉余才惊觉自己的失态。但她毕竟经历过许多大场面,迅速地掩下失态,道:“你们要记住自己是付家的女儿,别这么没骨气,他不要你是他的损失,是他没有眼光,你再找个比他好十倍的就行了,何必要去苦苦纠缠,跌了自己的面子!” 说完,唐婉余也不待她们回话,以自己要下去招呼客人为由,快步走了出去。 付玲子抹去眼泪,冷冷地叹口气:“大伯母说得倒是轻巧,可要是我能放开,这些年也不会这么辛苦了。” 付玲子的这句话直直地击中了付郁的心里,她忽地想起了自己结婚前夜发生的事。 那天,奚欢醉酒醉得厉害,躺在chuang上便睡着了。虽然那天他始终在笑,可是付郁却知道他心里不痛快。她当然是知道的,她爱了他这么多年,暗中看了他这么多年,对他脸上每一分表情都很熟悉。同样的,付郁也知道他为什么不痛快。 因为他没有娶到想要娶的人。 是的,他的心思,他的感情,他的爱憎,她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付郁苦笑,她就是这样清醒地踏入了深渊。 但没有关系,他就是她心中的白月光,如果有他陪伴,即使跌入深渊,对她而言抬头能见到华丽月光也是莫大的幸福。 奚欢睡得正酣,忽然他的手机响起,来电显示上写着“jayne”。 付郁知道,她一直都知道,这个人就是秦红颜。是那个美艳冷傲,让奚欢爱了许多年的秦红颜。 她接起,听见那边的秦红颜气急败坏地质问奚欢为什么在结婚前还要送她礼物,还要向她表白,还不能对她放手。 即使很清楚奚欢的心里满满的全是秦红颜,但在听见这句话时,付郁仍旧心疼得像是裂成了无数的莲瓣。她深吸口气,对秦红颜道了歉。 付郁是真心地对秦红颜感觉到抱歉。 她知道秦红颜爱奚欢,也知道奚欢心里只有秦红颜。她知道在这场三角恋里,自己是多余的。 可是没有办法,她深深爱着奚欢,无法自拔。 所以,她必须要将他从秦红颜手中夺过来。 在德国的日子,奚欢吃不惯当地菜,付郁每天走很远的路,跑去中国超市买食材,回来煮中餐给奚欢吃。出嫁之前,付郁从没有做过饭,于是就一遍遍在家里试验,待成功后才端上桌给奚欢品尝。开始的那段时间,她的手不是被油溅伤,便是被刀割伤,可是却从不叫一声疼。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付郁便从连煮饭都不会的娇小姐变成了手艺堪比厨师的家庭主妇。 付郁想,她从小便不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可却是家里成绩最好的孩子,因为她肯努力。 付郁坚信,只要她努力,总能得到自己的白月光。 从开春起,秦红颜便觉得自己身体ting反常。时常感觉到疲倦,偶尔会犯恶心,更重要的是,她的经期延迟许久了。 过完春节后,公司事情积累了许多,忙得她是焦头烂额,每天睡眠时间都不能保证。等她注意到时,才发现自己的经期竟延迟了两个月的时间。 秦红颜不敢再耽搁,赶紧去药店买了早孕验孕棒。拿回家里一测试,竟发现几根验孕棒都显示着明显的两条线。 也就是说,她怀孕了! 当确定这个事实后,秦红颜坐在马桶上,先是安静地出神,之后双唇开始颤抖起来。 不仅是双唇,还有四肢,眼皮,脸颊,全都微微地颤抖着。 她竟怀孕了! 秦红颜额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会怀孕。从北山温泉回来后,沈盛年便以为秦红颜身体着想提出不再让她吃长期避孕药,而是宁愿自己戴套。秦红颜害怕出意外,每次都是她负责买来避孕套,每个都检查清楚才使用。而且最近一段时间,沈盛年学校要与别校进行篮球比赛,他都专注在练习,每天回来都是累得倒头大睡,他们做那回事的几率是少之又少。唯一的疏漏便可能是春节之前在温泉池里那次,虽然体外有一定几率怀孕,可秦红颜以前去检查过身体,医生说她有宫寒这个毛病,并不容易受孕。要是那一次便能中招,简直是比中彩票头奖的几率还要小。 秦红颜来不及思考究竟这个孩子是何时来的,她咬住下嘴唇,告诫自己要冷静。 她必须要冷静地思考究竟该如何解决。 首先,她不能让沈盛年知道这件事,她并不确定他的想法,也不想让另一个人干涉自己的决定。 那么唯一的办法便是她自己去处理掉这个孩子。 是的,由她一个人,安静地处理掉。 想到这里,秦红颜安下心来,决定明天便去医院做手术。而在此之前,她必须如常,什么痕迹也不露出。 出乎意料的是,沈盛年这天回来得ting早,还给秦红颜带了她最爱吃的千丝坊的土鸡汤。 秦红颜坐在餐桌上安静喝着,而沈盛年则在对面以同样的安静看着她。 他的视线温度过于异常,秦红颜甚至觉得自己整个人被那目光晕染得跟碗里冒着热气的鸡汤一个温度了,她无法再保持视而不见,抬头问道:“你有什么事要说吗?” 沈盛年换了支手撑住下巴,缓慢地眨了眨眼;“我怎么觉得,是你有事要告诉我。” 秦红颜望着沈盛年,从他那幽黑却蕴着碎光的眼里,她似乎读懂了什么。 沈盛年当然会知道了,他肯定会知道的。 这段日子来,他们俩过得真ting不错的。虽然都忙,早出晚归,但至少没有争吵过,每晚都依偎入睡,各自有了颗安稳的心。这是秦红颜觉得最惬意的日子,然而这些日子就要随着她接下来的话而被打破。 “看来你都知道了。”秦红颜重新垂头喝着鸡汤,语气淡淡的,像是在讨论明天晚饭要吃什么菜式:“我怀孕了,打算明天去医院做手术,如果你不忙的话,就陪我去下吧,如果忙就算了。” 说完之后,那边没有任何反应,寂静得过了分,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气氛。 秦红颜不动声色,用小瓷勺舀起一勺鸡汤,淡淡黄色,有着浓郁香气,她正看得入神,桌上的碗却被另一只手“啪”地一声打到了地板上。 瓷碗四分五裂,浓汤溅洒了一地,将地板弄得污浊不堪。 就如同他们的这件孕事,也是同样污浊不堪的。 秦红颜并没有被那样巨大的突如其来的响动所惊到,似乎她从一开始便猜到了沈盛年的举动,她手中只剩下那个小瓷勺,里面的鸡汤在迅速地失去温度。 “关于这件事,你有和我商量过吗?”沈盛年质问,听得出那声音底下压抑着极大的滔天的怒气:“这也是我的孩子,关于他的去留我也有决定的权力!” 秦红颜抬起头来,一双美目清清冷冷地望着他:“那么你呢?设计让我怀孕这件事也与我商量过吗?” 秦红颜本来并不确定,然而沈盛年今天的所作所为像是早就知晓她怀孕的事。再一联想之前他劝说自己不要再吃药,而且欢爱的次数也变得少之又少种种迹象后,秦红颜忽地将事情想透彻了。 她怀孕的事情是沈盛年故意设计的,推算起来这孩子就是在北山温泉怀上的。秦红颜不知道沈盛年用了什么法子,能这么确信让自己一次便怀孕,但她就是这么一步步地再次落入了他的圈套。 “我有没有说过,我很讨厌被陷害的感觉。”秦红颜忽然感觉到很疲倦。 从奚欢设计将她绑架开始,她便对这些阴谋诡计深恶痛绝,那已经成为她的心理阴影。 沈盛年自然知道秦红颜所指为何,他沉下声音:“我承认自己是使用了阴谋诡计,但我与他的不同之处在于,我永远不会伤害你。” “违背我的意愿就是伤害我。”秦红颜的声音淡淡的,听着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原本秦红颜已经学会往前踏出一步,她已经在逐渐努力地前进,可沈盛年却不满意她缓慢的速度,他伸出手来大力推她一把。 这一把,将她推得是惊恐不已,头破血流。 秦红颜声音里显出的遥远让沈盛年觉得烦躁,他知道自己此举确实是过急了些。可是他不能不急,奚欢随时都会回来。秦红颜之所以与自己在一起,不过是因为奚欢另娶了他人。如果有天奚欢回心转意,她必定会毫不犹豫地回到奚欢身边。沈盛年知道,自己必须要找到一些稳固的东西来钳制住秦红颜。一个孩子,便是他们之间关系最大的保障。那次ktv分手事件前,他便在家里的饮水机里放了促进排卵的药物,秦红颜连续吃了几个月,身体变得容易受孕。他清楚分手后,秦红颜必定不会再吃避孕药,便刻意地选择在她最易受孕的时间段派沈昂出马,令秦红颜找来。那天在温泉池里,他确实没有弄在她身体里。然而回酒店后,他喂她喝下了安眠药,又好好与之彻底欢爱了好几番,他就是要保证万无一失。之后,他注意观察秦红颜的经期,确定她果真怀孕,心里乐得开了花。为了不伤到孩子也为了消除秦红颜的疑惑,沈盛年报名参加了学校的篮球队,每天训练得筋疲力尽,以此减少与她的欢爱。 这是他和她的第一个孩子,他很珍惜。这个孩子对沈盛年而言不仅是工具,更是他生命的延续,是他的心头宝。 因为这是秦红颜给自己的孩子。 沈盛年无法理解秦红颜为什么会对孩子如此反感。 “我们在经济上根本没有压力,我有足够能力让你不上班,就在家当全职太太,你究竟在担心什么?”沈盛年努力按压住心里的不快,放柔了声音。 沈盛年说的是实话,沈昂从小就教他金融理财,加上他天资聪颖,所以这几年也挣了不少身家,足以让秦红颜与孩子过上不错的生活。 “跟这个无关,是我单纯不想生孩子。”秦红颜闭上眼,不欲多说。 可即使闭上眼,她也能感觉得到沈盛年灼热至冰冷的目光:“可是他已经来了。” “现在不是时候。”秦红颜苦笑:“你甚至还没到结婚的年龄。” 沈盛年握住她冰凉的手,殷切地道:“这很简单,我马上就找人去改年龄,我们可以马上结婚……” 秦红颜忽地爆发了,甩开他的手,大声道:“不是户口本身份证上的年龄问题,是实际的年龄问题,是你今年才不满二十岁的问题,是我从没想过和你结婚与你生孩子的问题!” 此话一出,就像是无数的炮弹砸在了地面上,巨大的冲击后是无数尘埃缓慢落地。 他们两人在无声无形的漫天尘埃间彼此对视,彼此进行着角力。 沈盛年运用了全身的力气来控制住内心汹涌的情感击撞,才使得自己没有发疯。这番忍耐使得他双目泛红,他死死地盯着秦红颜,声音却是平静的:“秦红颜,如果你真的伤害了这个孩子,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说完之后,沈盛年冲出了家门。他必须得走,如果留下他不知道会在冲动之下做出什么令他后悔的举动。 他当然知道,秦红颜并没有构想过与他的未来。然而知道是一回事,亲耳从她嘴里听见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个女人在某些地方的残酷,是令他都感觉到害怕的。 沈盛年想起了几天之前,当他将自己的计划告知了沈昂后,沈昂当场就蹙眉训斥他太过鲁莽,说他会将事情搞砸。沈昂果真是料事如神,他确实是把这件事搞砸了。 但无论如何,他都不允许秦红颜伤害这个孩子,即使是绑是困,他都得让她生下这个孩子。 秦红颜望着那重重关闭上的房门,望着地板上那凝固起一层油的鸡汤,怔怔地坐着,仿佛要坐到天长地久。 作者有话要说:1妹子们如果不麻烦的话,可以尽量网页订阅吗?因为手机订阅的话,作者分成会少很多,555。看在我每天坐得屁股酸疼打字打到手僵硬的份上,可怜可怜我吧,作者会用日更来回报你们这些漂亮可人的小妖精的~ 2 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1921:31:43 谢谢妹纸~我会继续努力哒 3孩子终于出来了~ 第四章 (10) 不知过了多久,秦红颜站起身子。因为坐得太久,血液不通,双腿麻木得像是有无数蚂蚁在啃噬。她用双手撑住身子,站了许久,待腿脚能够活动,这才一步步向着门边走去,准备出门吃饭。最近一段时间,也许是怀孕的缘故,食量也变大。虽然秦红颜此刻的心情跌入谷底,但她还是得吃饭。 不止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腹中的孩子。虽然她决定不要他,可却不能在拥有他时让他挨饿。 想到这里,秦红颜苦笑,这算是冷酷的慈悲? 当打开门的刹那,秦红颜呆愣的神经有瞬间的清明——门外,沈盛年正蹲坐着。 原来他并没有走,而是守在她的门外,守了这么长的时间,并且还打算一直守下去。 第44节 见秦红颜出来,沈盛年忽地站起身,浑身因为戒备而僵硬:“你要去干什么?” 秦红颜知道,沈盛年害怕她趁自己不备去做了手术,所以即使再生气,他也不敢离开,只能在门外蹲坐。 “我想去吃饭。”秦红颜道,声音因为刚才的争执而显得疲倦。 她不想要再与沈盛年争吵。 沈盛年似乎也是同样的心态,他叹口气,气息悠长缠绵:“进去吧,我做给你吃。” 沈盛年去到厨房,快速地为秦红颜做了蛋炒饭,每一颗饭粒都被蛋液包裹,金黄喷香,再添上碧绿小葱,更是有了清香滋味,最后配上一小碟自制的酸甜爽脆咸菜,虽是简单的家庭小炒,可足以令怀孕的秦红颜胃口大开。 沈盛年默默地看着秦红颜吃完,他始终低垂着眉目,心事沉沉。 待秦红颜放下碗筷,沈盛年习惯性地起身,开始收拾桌面,收拾着收拾着,他忽然放下手中的碗具,蹲下了身子。他的脸颊恰好就在秦红颜的小腹处,他贴紧她的小腹,那里有属于他们共同的血脉。虽然现在还只是小小的几乎看不见的一团,然而过不了多久,便会长大。会拥有他的鼻子,她的眼睛,他的脸型,她的嘴巴。会让毫无血缘关系的他们从此联系在一起。 想到这里,沈盛年以从未有过的哀求般的声音道:“求求你,留下他好不好?” 秦红颜闭上眼,浓浓的疲倦铺天盖地般涌来,她张着嘴,却是无话可说。 这个孩子的到来并没有给两人带来快乐,反而是无尽的疲倦。 从那天起,沈盛年请了病假,天天陪着秦红颜。即使在她上班时,他也守在公司门外,就怕她瞒着自己去了医院。 面对沈盛年的围堵,秦红颜只觉得xiong口窒闷,只能在网上将这件事告知了乔悄。 乔悄乍听之下,也惊着了,但稍微平静后,还是给出了自己的意见:“红颜,对于这个孩子的去留,你不能冲动决定。我想知道的是,你是单纯地不要孩子,还是不要这个属于沈盛年的孩子?” 秦红颜一时无法回答,想了许久才道:“现在我和沈盛年的感情也并不稳定,就算是从孩子的角度着想,也不应该让他现在出生。而且,我似乎在孩子这件事上天生凉薄,从没想象过自己会养育一个小孩。” 乔悄叹口气,在荧屏上敲打下一行字:“我和你相反,从很小就想要有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你不同,你至少受过父母的疼爱,也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小孩。”秦红颜指出。 秦红颜认为冷酷都是会遗传的,她自己的父母冷酷地遗弃了自己,现在她就会冷酷地遗弃自己的孩子。 这是基因的神奇与残忍。 乔悄劝道:“很多时候,只有当孩子真的出生后,当你亲眼看见肉团团的属于自己的小孩时,才会爱上他。” 结束与乔悄的对话后,秦红颜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第一次放下公事,久久出神。 与乔悄的一袭谈话还没消化完毕,这天下班后,沈盛年便半强迫半撒娇地将秦红颜给带到了医院妇产科。 当然,他牵她去的目的是为了进行早孕检查。 很快结果便出来了,秦红颜已经怀孕八周,且已有了胎心胎芽。看着b超图上几厘米大小的一小团物体,秦红颜忽然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情绪。 那就是她的孩子。 虽然很小,看不出性别,看不出模样,但他就在她的身体里坚强地成长着,有着心跳,有着生命。 秦红颜不清楚,这个孩子是否知道自己想要将他杀死,如果知道,这样小的他,会知道害怕吗? 沈盛年抚mo着b超图上的胎儿影像,眼神是从未有过的柔软。 这就是他的小孩,他会给他很多的爱,会给他很快乐的童年,会给他想要的一切。 此时,秦红颜与沈盛年坐在医院走廊过道上,这里是全市最有名的妇科医院,病人很多。他们就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安静地望着手中的b超图,久久没有对话。 他们没注意到的是,在走廊的尽头,一道阴冷的视线正射向他们。 那是属于付玲子的视线。 付郁与奚欢结婚了几个月,肚子却一直没有消息,她自己是很想早些要孩子,所以便趁着回国时来这间最著名的妇科医院进行检查,付玲子反正没事,便陪着她一同前往。 医院的主任医生是付家的熟人,为付郁进行了一系列详细的检查,最终确定付郁的身体没有大碍,安慰她不要有心理负担。 刚检查完,付玲子与付郁便正好撞见了从诊室走出来的秦红颜与沈盛年。她不顾付郁的阻拦,跑去询问主任医生刚才从诊室出来的那对男女的情况。 主任医生对秦红颜与沈盛年这对特殊男女的印象倒也是很深,因为她当时说出女方怀孕的结果时,女方的神态模样很呆滞,并不像是惊喜。对来妇产科检查的人而言,孩子不是惊喜便是惊吓。主任医生便询问他们是否要这个孩子,结果那个长相漂亮得不像话的年轻男子马上道:“当然要!肯定要的!” 主任医生将这番话转述给了付玲子听,付玲子只觉得浑身一会冷,一会热,像是生了重病般,直打哆嗦。 沈盛年要那个孩子,他们竟会生下那个孩子! 付玲子想要看见的是沈盛年与秦红颜因为世俗的压力争吵,分手,而不是怀孕生子这样的欢乐结局。 算算时间,这个孩子应该是在北山温泉那次怀上的。那一天,付玲子在沈盛年房间门外接受着莫大的屈辱,而他们却在里面颠鸾倒凤并且珠胎暗结。 付玲子只觉得这个世界不公平到了极点! 付郁劝道:“沈盛年都已经有了小孩,就别再想着他了。” 付郁虽然这么劝着,可心里的翻滚却一点也不比付玲子小。她怎么也想不到,秦红颜竟会怀了沈盛年的小孩,如果奚欢知道这件事,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付郁不敢想象。 而这边厢,付玲子对付郁的劝说一点也没听进心里。她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不断地在放大,逐渐放大到足以令她耳聋的地步——“她不会放过他们!” 从医院回来的这天晚上,秦红颜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她仍旧在想着那张b超图,想着b超图上的胎儿图像。 她睁着眼睛,窗外的月光幽冷,将屋子里的家具也映出了几分凉薄。 她伸手抚上自己的小腹,这么小的胎儿,根本不可能有胎动,然而她的手掌处却似乎感受到了某种来自胎儿的悸动。 在此之前,秦红颜根本不敢去碰自己的小腹,她在逃避,逃避自己身体内有个鲜活生命这个事实。 可是今天,她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孩子,她再也无法将他当成一件物体,一个符号,一场意外。 他是她的生命分支,是她的一块血肉,是她的一场延续。 秦红颜正在出神地想着,忽然一只手也抚上了她的小腹,那手心的温热温情源源不断地透过她的皮肤传递到体内。 她转过头,看见了枕边的沈盛年,他的眼睛,亮得像是天际的星。 “你感觉得到吗?他的心脏在跳动,他是一条生命,他有痛觉,他会害怕。”沈盛年的声音越来越低,甚至带上了鼻音:“求求你,不要把他杀死好不好。以后我什么都听你的,我再不会做任何违背你意愿的事情。可是求求你,不要用杀死孩子的事情来惩罚我。” 秦红颜张张嘴,她似乎有很多的话想要说,可是话到嘴边,却是什么也说不出来。 最终,她幽幽叹口气。 “睡吧。” 这个孩子就像是怀在了秦红颜的脑袋里,将她的头脑搅得一片混乱,曾经工作上一丝不苟的她出现了好几次纰漏,幸好次次都有沈昂帮她善后,这才没有出现大问题。 秦红颜知道,沈昂已经得知自己怀孕的事,所以这段时间,他对她格外照顾,连本该是她送上楼的文件他都屈尊纡贵,自行下楼来取。 秦红颜对沈昂并不感激,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虽然事实上,确实是他的侄子搞大了自己的肚子,可是从实际年龄说来,知道的人都会觉得占便宜的是她。 作者有话要说:1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021:28:11 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021:22:30 all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020:31:49 谢谢妹纸们啊,我也爱你们~520~cashmay妹纸是小土豪,代表了爱我两遍吗?哈哈,谢谢。 2下一章,是关于这个孩子的问题。 3今天开始,每天赠送5个红包,从每天发布的新章节里抽取留言过了25个字的2分评。希望妹子们踊跃留言啊~555,每条留言我都看我也留言了,可是大家反应不热烈啊,我好想上一次季榜,嘤嘤嘤嘤。 第四章 (11) 总而言之,不管怎样都是她的错了。 就像是怀孕这件事秦红颜并非是心甘情愿,然而只要她打掉就是罪无可恕。 想到这里,秦红颜确信自己上辈子肯定是欠了沈盛年家很多银子。 秦红颜并没有拖延症,她坚信“当日事当日毕”这句格言。然而这个孩子却是个例外,她不得不一天天地拖下去。令她五内俱焚的是,胎儿在体内却是一天天在长大。 不论是为自己还是为胎儿着想,她都必须要马上下定决心。可是究竟应该怎么去做,她却是苦恼万分。 其实秦红颜清楚,怀孕怀在她身上,若是她不想要这个孩子,并不用去医院便能有很多种方法实现。然而每当她回想起那张b超图上的小人儿时,心里又酸软得像是要溢出来。 这样的折磨令秦红颜烦躁不安,再加上怀孕时荷尔蒙上升引发情绪激动,就像是整天都处于水深火热中,煎熬得她快要蜕皮。 也许是察觉到了秦红颜近段时间的犹豫,沈盛年没有像之前那样对她严加防范,然而也没有丝毫放松,仍旧将她盯得死死地——每天上午守在公司大门处,中午给她送饭,下午再回到公司大门处守着,傍晚接她回家。 这天中午,沈盛年照例为秦红颜送来午餐。她近来一改往日嗜酸甜的口味,喜好清淡。虽然秦红颜没说,可沈盛年却知道得一清二楚。送上的全是清蒸鱼,白灼虾,皮蛋瘦肉粥,凉拌蔬菜等少盐少油的菜肴。 送完午餐后,沈昂让沈盛年去他办公室一躺。最近沈昂的父亲也就是沈盛年的大伯父心脏不好,入了医院,沈昂想去看望。可当年沈昂因为出国以及与莫娟交往的事与老爷子闹得很不愉快,老爷子现在还是没原谅他,沈昂便托沈盛年将自己买的一些补品送去。 谁知就这么一会的功夫,待沈盛年回来时,却发现秦红颜不见了踪迹。 望着空荡荡的办公室以及桌上毫无翻动痕迹的饭菜,沈盛年的背脊忽地冒出了细密的冷汗。他像是发疯一样地给秦红颜打电话,可是那边却始终不接。他只能给秦红颜发短信,像是预感到什么似地,他的手指在不断颤抖。 “你在哪里?为什么接电话?” “快点接电话!” “如果你真的做出什么事情,我不会原谅你!” “求求你,不要伤害他。” “求求你。” 秦红颜坐在公园的木椅上,望着手机上不断显示的短信,只觉得双目酸涩。 她知道,现在的沈盛年肯定是动用了所有的关系,派人守在各个医院的妇产科门口,想要拦截住她。可是除了去医院,还有很多种方法可以除去腹中的生命——秦红颜张开手掌,里面安静躺着刚才从药店购买的药流药。 虽然现在胎儿月份已经较大,用药流并不适合,但只要她服下,这个孩子便不可能保住。 秦红颜闭上眼,回想起刚才午饭时发生的事。 当沈盛年离开后,沈昂的秘书海伦刚好路过,看见沈盛年送来的饭菜,不由羡慕道:“都是他自己做的?那孩子看不出来还真会体贴人。” 秦红颜与海伦虽然称不上要好,但海伦这个人向来不多话,也没什么心眼,所以秦红颜对她的印象算是不错。 秦红颜知道,公司的人眼见着沈盛年每天都来送饭,早把他们俩的关系传得是沸沸扬扬,说什么的都有。 “现在的男孩子是不是都喜欢大姐姐?”海伦脸上泛过一丝疑惑与悲哀:“我之前也被一个青梅竹马的比我小好几岁的弟弟追求过,真的很难拒绝呢,看起来那么狂热,就像是没有我就不能活下去似地。” “后来呢?”秦红颜问。 “后来,我就投降了,甚至为了与他在一起还和父母断绝了关系。可是……”海伦眼睛里升起层薄雾:“可是在一起两年后,他就厌倦了,说我像是个老妈子,和他没有共同语言以及朋友圈子。他劈腿了一个同年龄的小女生,而我就背井离乡来到了这里。” 说到这,海伦不动声色地用手指抹去眼角的眼泪:“看我,啰啰嗦嗦说了这么多,下午得交一份文件呢,我先上去了。” 看着平时那样开朗的海伦吐露着这段残忍的往事,秦红颜才明白,每个人的心里都有座伤城。 待海伦走后,秦红颜也坐不住,几乎是逃跑般地走出了hg公司。 待她反应过来时,已经进了药店,买了药流药品。 秦红颜并不怀疑海伦故事中那个男孩当初的爱意,那时的他爱得炽烈狂热,必定也是决心与海伦天长地久。 第45节 可是什么都抵不上时间,什么也赶不上变故。 世界上变化最快的,就是人心。 海伦唯一庆幸的是,他们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所以可以一别两宽,各自安好。 那么自己与沈盛年呢?秦红颜从没怀疑过沈盛年此刻的爱意,可是五年后呢,十年后呢,他们的感情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她无法确定。孩子需要的是一个稳定的家庭,她不想让他出生后面临着动荡,她真的无法在一个没法确定的环境中生下孩子。 秦红颜闭上眼,颤抖着手将药放在了唇边。 只要吞下药,她便不用再做艰难的抉择,就可以免去所有未知的痛苦。 只要吞下药。 可是,秦红颜的嘴却像是被无形的锁链给锁住,怎么也张不开。她用了全身的力气,针织开衫因为这个动作而湿透。 终于,她挫败地放下了手。 不行,她还是做不到。 她紧闭着的双眼清晰地浮现出b超图上的那个小人儿,他呈现一个蜷缩依偎的姿势,他在她的身体里感觉到了安全与温暖。 她真的无法亲手将他从自己的身体中剥去。 她做不到。 秦红颜处于情绪的惊涛骇浪中,待反应过来时,才发现有两个相貌凶恶的男人站在了自己面前。他们阴冷冷地望着她,身上有种怪异的味道。 秦红颜在城郊村里长大,她清楚那股味道,当城郊村的人们想要作恶时,身上便会出现这样的味道。 此刻正是中午,公园里几乎没有游人,而秦红颜因为想要清静,便选择了公园最隐秘的座位,谁知恰好就遇上了这两个歹人。 秦红颜按捺住惊慌,用冷静的声音问道:“你们要做什么?” 那两人不想与她多话,互相对了个眼色,快速地伸手想要抓住她。秦红颜身形敏捷,从他们身边斜擦而过,赶紧向着公园出口跑去。她边跑边将自己的手提包丢在了身后,如果那两人是想要夺财,必定会停下捡拾,从而给她逃命的机会。可是那两人根本没有看那手提包一眼,如恶狼般朝着她追来。 秦红颜顿时心跳如擂——那两人倘若不是要财,必定是要她的命! 秦红颜来不及多想,只顾奔跑,然而那两名歹人体力很好,三两步便将秦红颜追上,捂住她的嘴,将她拖入了旁边的树丛里。秦红颜的脸唰地一下变得雪白,浑身颤抖,她知道自己很可能会死在这里。 出乎秦红颜意料的是,两个男人并没有垂涎于她的美色或者是夺去她的命,而是不管不顾地对秦红颜进行了拳打脚踢。秦红颜在剧痛之下发现那两人招招都向着自己的肚子袭击,电光火石间,她瞬间明白了——他们要的是她孩子的命! 虽然秦红颜从开始便不欢迎这个孩子,甚至动了亲手杀害他的念头,然而此时此刻,那种天生的母性令她升起了保护欲。 她要保住腹中的孩子! 秦红颜蹲在地上,用尽所有力气蜷缩起身子,保护住自己的小腹。男人的拳脚毫不留情,她的背脊像是要被踢断,她的头脸像是要被砸肿,可是秦红颜硬是吭也不吭,仍旧保持着这个姿势,令他们伤不到自己的孩子。 在那一刻,她只有一个念头。 一定要保住这个孩子! 虽然只是春季,可两个歹人却因为对秦红颜大施拳脚而汗流浃背,其中一人将长袖卷起,露出了手臂上狰狞的龙纹身。他的同伙抹去额头的汗珠,低声问道:“怎么办?再这么下去就把这女的打死了,可上家只说要她流产,没说要她的命啊。” 手臂上有纹身的男人恶狠狠地往地上吐口唾沫,眼睛四下寻找着,终于寻到一块巴掌大的石头,他捡起,拿捏着力道向着秦红颜的头砸去。 一下两下三下,秦红颜只觉得头上爆出一阵剧痛,似乎有热流淌下,迷糊了她的眼睛。而她的头越来越晕,最终支持不住,瘫倒在了地上。 她护住小腹的手被强行拉开,秦红颜闭着眼,喃喃地哀求道:“求求你们。” 这是她第一次求人,即使明知他们不可能住手,她却仍旧哀求着。 她不怕失去尊严,她只怕失去肚里的孩子。 然而那两人根本没有理会她的哀求,他们一脚脚地踹在了她的小腹上。 尖锐的剧痛铺天盖地袭来,这是秦红颜从未经历过的剧痛,像是有尖刀在她小腹处搅动,像是一只大手在将她身体里的器官生拉活扯地拽出她的体内。 那痛令她陷入了黑暗,在闭眼之前,秦红颜眼前再度浮现出那张b超图上的小人儿影像。 只是那小人儿越来越淡,越来越远。 最终,消失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1 妹妹扔了一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4-05-2121:54:12 14846862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121:39:50 14846862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121:38:44 呆子扔了一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4-05-2121:30:42 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121:09:07 哈拉水瓶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120:45:08 啊啊啊,谢谢妹纸们的支持,还有“呆子”妹纸这个土豪妹纸,给大爷跪了,我会持续不断日更的,争取365天,天天都不断~ 2第55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judy ally 哈啦水瓶 cashmay 请5位妹纸注意查收 每天晚上6点左右都会在前一天发布的章节评论下抽出满25字2分评送出红包,每天5个名额。红包蛮少,只是我的一点心意,感谢妹纸们的踊跃留言~有了你们的留言撒花我才能坚持日更,谢谢妹纸们~~ 3今天蛮开心的,新书《佳期莫相忘》马上就要出版上市~(≧▽≦)/~啦啦啦,嘎嘎嘎~ 4今天不开心的就是小团子的结局,看了《听说大叔爱萝莉》(因为河蟹原因改为《都说我们不般配》)这篇文的妹子应该都知道,这个结局已经定了。但没有关系的,小团子只是晚些来,等他爹妈的感情稳固了来更好的。虐的也只有少些篇章,我会尽量加快虐的进度的。 第四章 (12) 秦红颜似乎做了一场很长的梦。 梦里她听见了婴儿的哭声,时近时远,每一声都令她的心揪成一团。 梦里她看见了许多晃动的人影,都是穿着白衣的。 她还听见了很大的争执声—— “什么叫做没救了,你们凭什么说没救了!你们必须把这个孩子给我保住!” “这位家属,请你冷静,胎儿已经没有胎心。再这样拖下去会给大人带来生命危险。” 秦红颜迷迷糊糊地想,怎么可能没有胎心呢?之前b超检查的时候,那个医生还说小人儿一切正常的。 一定是他们弄错了。 那番嘈杂逐渐地远离了秦红颜的耳朵,她又来到了一个充满着白色柔光的婴儿g边。小小的婴儿g里躺着一个小小的婴儿,她一眼就认出那是自己的孩子——那婴儿有她的眼睛,有沈盛年的鼻子,看见秦红颜,婴儿绽开笑颜,腮边有深深的梨涡。 秦红颜的心瞬间软成了一团,她抚mo他圆鼓鼓的脸蛋,藕节般的手臂,他像是个小肉团,白嫩可爱,肌肤滑嫩如豆腐。 她将他拥抱在怀里,像是拥有了全世界。 直到这时,她才明白乔悄那句话的意思——“只有当孩子真的出生后,当你亲眼看见肉团团的属于自己的小孩时,才会爱上他。” 是的,在这一刻,秦红颜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属于自己的婴儿。 她瞬间觉得之前的犹豫与抉择是多么的可笑,她怎么会不要他呢?就算是给予她整个世界她都不肯用他去做交换啊。 她将这个婴儿抱在怀里,柔声呵护着。 忽然,婴儿挣扎起来,很痛苦的模样,随后从他的口鼻间涌出了大量的鲜血! 那一刻,秦红颜心疼得不能呼吸,她的眼泪大滴大滴落下,她惊惶地用手想要止住小人儿的鲜血,然而却是徒劳,她大声尖叫声,声音凄厉,可是周围是一片黑暗,没有任何人赶来相助。 她只能抱着小人儿跪在原地,无助地看着他的脸色逐渐变成没有生命的灰白。 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大掌给捏得粉碎,她尖叫一声,猛地从梦中醒来。 睁开眼,首先闯入她眼里的是满室的雪白,还有刺鼻的消毒水气息。过了许久,她才反应过来,这是医院。 醒来的第一个感觉是疼,那些痛从身体的各个部位传来,密集剧烈,秦红颜不敢动弹,因为就连呼吸也会引发连串的疼痛。 “醒了?”沈盛年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秦红颜移动眼睛,看见了守在病g边的沈盛年。 这样的沈盛年是她从没见过的,双目红肿,头发凌乱,神情憔悴,完全不复以往那个精致美少年的模样。 秦红颜只觉得震惊,究竟是什么事能将沈盛年打击成这样? 她思索着回忆着,脑海里白光爆闪,梦魇般的一切像是沉重的集装箱朝着她压来。 公园里的歹人,手臂上狰狞的龙纹身,无数拳打脚踢,还有小腹传来的剧痛…… 想到这里,秦红颜颤巍巍地想要伸出手去抚mo小腹,然而她的手还没有碰触到,沈盛年便平静地说出了冰冷的一句话:“孩子已经没了。” 秦红颜先是怔住,随后悲伤层层席卷而来,罩住她的口鼻,堵住她浑身每一个毛孔,闷得她的xiong腔像是要胀裂开来,她浑身的血液已经凝固住,只剩下漫天的绝望与黑暗。 此刻的她应该是用尽天底下所有恶毒的词语去诅咒夺去她孩子的两个歹人,应该是嚎啕大哭抒发出内心的极度悲痛。可是秦红颜却安静地躺着,她再也没有半分力气,就像是自己的生命也随着那个小人儿的离去而消逝般。 沈盛年的语气是平铺直叙的,像是在诉说着别人的事情。 “当知道这个消息时,我很后悔自己没能早点赶来救我们的孩子。可是转念一想,就算没有那些人,我们的孩子那天也是保不住的。” “就算是没有那些人,他的妈妈也打算吃下药将他杀死。” “警察在现场找到了你的包,包里就有你还没来得及吃下的堕胎药。” “秦红颜,我说得对吗?” 秦红颜闭上眼,什么话也没有解释。 她要怎么解释呢?说自己其实已经改变主意,想要将孩子生下?可是下一秒,两名歹人便出现,夺走了他们孩子的生命? 秦红颜真的无力解释。 这就是所谓的天意吧,她和他是不应该在一起的,他和她更不配有一个孩子。 其实在那两个歹人用脚狠狠踢上自己小腹的刹那,秦红颜脑海中突然回想起了一个尖利的声音。 “沈盛年,你和她,一定会有报应的!” 那是在北山温泉,她正依照沈盛年的安排去酒店大厅等待,而走到中庭时,一朵雪花落入她的颈脖。与此同时,她听见了付玲子近乎惨烈的诅咒声。 那瞬间,秦红颜忽然颤抖,不知是因为冰冷的雪水还是因为这冰冷的诅咒。 如今看来,这诅咒竟成为了现实,她和他果然遭到了报应。 第46节 失去孩子,就是他们的报应。 “你就没有什么要说的吗?”沈盛年问,他的声音因为过度的疲倦与悲伤而变得沙哑。 她昏迷了两天两夜,而他也就睁眼守了两天两夜。 秦红颜深吸口气,让xiong口的疼更加剧烈。唯有这样,她才能将接下来的话说出口:“我们……还是算了吧。” 从一开始便都是错的,他和她,根本就不应该在一起。 所以才会遭到那样的报应。 单人病房里瞬间无了声息,安静得连输液管里药水滴落的声音都能听见。 沈盛年将头埋在秦红颜的手臂上,声音仍旧是那样沙哑:“似乎从我们认识开始,你就总是不断地命令我离开你……是不是只要我离开,你就会快乐一些?” “是的。”秦红颜道。声音的底下是万念俱灰。 他们本来便是不应该在一起的,这样不般配的两个人,真的能拥有未来吗?秦红颜终于发现,她为了寂寞而选择依赖沈盛年的做法是多么可怕,她以为这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事,然而情况却朝着她无法控制的方向前进。 她将自己的生活过得一团糟糕。 秦红颜重新睁开眼,眼里是一派冰冷:“是的,你说得没有错。就算没有那两个人,我也会将这个孩子打掉的。无论如何,这个孩子都不可能生下来。” 她以为沈盛年会愤怒,以为他会咆哮,以为他会情绪激动地对自己动手。然而沈盛年什么也没有做,他还是保持着那样的姿势,将脸埋在秦红颜的手臂上。 逐渐地,秦红颜感觉到袖子上洇出了热热的潮湿。 沈盛年……哭了。 万种情绪蜂拥而来,全都堵在了秦红颜的嗓子眼里,她睁大着双眼瞪着天花板,将全副精力都放在手臂上。 手臂上的潮湿还在继续扩大,他的眼泪并没有停止。 沈盛年没有抬头,他的声音里有浓重的鼻音:“如果我离开,你能快乐,那我就走好了。” 他的眼泪在她袖子布料上洇出了巴掌大的湿润。 “我应该早点明白,你心里根本就没有我这件事。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你用伤害孩子的方式,我才能明白这点呢?可是爱情就是这样盲目啊,不到最后关头都还是保持着幻想。我幻想着你对我有感情,会因为那点感情留下这个孩子。是我太自信,害了他……是我的错。” 秦红颜已经不清楚自己的心是否在疼痛,她已经麻木。 沈盛年起身,快速地背对着秦红颜,不愿让她看见自己流泪的模样。 他努力地吸吸鼻子,让自己的声音尽量恢复正常:“我可以走,但你也必须答应我一件事——你这是小月子,得有人照顾,我会请保姆照顾你一个月,你不能拒绝。” “好。”秦红颜瞪着天花板,声音也是麻木的。 病房的天花板是白色的,白得刺眼,白得刺心。她的眼就这样被刺着,直到沈盛年离开了病房,眼泪才缓缓流下。 那天之后,一个名叫黄婶的保姆来到病房悉心照顾起秦红颜。黄婶话不多,手脚轻快,秦红颜任由她照顾着。而沈盛年在那之后,一次也没有出现在她面前。 他们互相遵守着与对方的承诺。 秦红颜什么也不想了,任由时间这么过去。她每天都会喝完黄婶炖的汤,也积极配合着医生的治疗,看上去像是没有遭受到任何伤害。 只是午夜梦回时,她仍旧会抚mo着平坦的小腹,泪湿枕巾。 一个月之后,她伤势好转,出院的那天,沈昂带着姜花来看望她,并且告诉了她一个消息——沈盛年出国了。 他休学一年,去国外散心。 “是今天的飞机,如果你想去找他,我可以载你去。” 秦红颜盯着洁白的姜花,摇头:“该说的都说了,该完结的都完结了。” 沈昂没有再劝,慰问两句便离开了。 待沈昂走后,秦红颜打开病房的窗户。窗外涌入一股新鲜的花草香气,这是初夏的味道。她仰头,天空澄净无云,是个飞行的好天气。 对于孩子那件事,秦红颜知道沈盛年在怨她,可是她不愿意做任何的解释。就让他恨,就让他怨,就让他带着怨与恨离开吧。 这是他们最后的结局。 也是最好的结局。 秦红颜仰起头,在心底,与沈盛年道着再见。 再见了,沈盛年。 再见了,那个给她生命带来无数变化的少年。 作者有话要说:1 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221:18:03 妹妹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220:43:02 妹妹扔了一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4-05-2220:33:29 呆子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220:31:45 谢谢妹纸们的地雷,还有“妹妹”妹纸,你是两种混合炸弹哇~~o(n_n)o哈哈~ 2第56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布洛芬 呆子 °漩沐 四翼草 你心中一定有座浓浓的湖泊 3已经虐完了。。。。。。不要抛弃我 第四章 (13) 秦红颜的生活又恢复成了沈盛年出现之前的模样,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则回家里独自待着。这一次,没有了沈盛年的陪伴,也没有了奚欢的精神依靠,可她仍旧活下去了。 虽然没有大的快乐,却平静安定地生活着。 自从失去孩子后,每到周末或者节假日,秦红颜都会去市内的孤儿院当义工。以前的秦红颜很厌恶那个地方,因为她曾经在孤儿院里度过了很不愉快的时光。然而自从流产之后,秦红颜的思想开始转变。 最开始,她尽全力地去帮助那些孤儿,只是想要用这样的方式来为自己的孩子祈福。可是与那些孩子接触久了,逐渐地竟有了感情,她开始将那些来不及给予自己孩子的母分爱给了孤儿院的小孩。 她为他们添置食物衣服,陪他们玩乐,教他们读书习字。一整天的时光很快便过去,她的生活因此而充实。秦红颜开始由衷地喜欢上了这种生活,逐渐地,在不加班的夜晚她也会跑去孤儿院为孩子上课讲故事。这样一来,她基本上不再有空闲时间。然而虽然辛苦,她的脸上却越来越频繁地有了笑意。 待秦红颜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好几个月都没有想起过奚欢与沈盛年时,她才发觉自己已经不再需要他们。她情感上竟不再需要依赖,不需要任何人的陪伴就能安稳入睡,不再对孤独感到恐惧。 这是一种解脱,只有从情感上自立,只有不依赖任何人,才能真正获得安全感。她不用再对任何人抱有期许,也不用害怕失去,这种平稳的幸福是秦红颜从未感受过的。 秦红颜自小便缺失了爱,于是她发了疯拼了命地想要渴求爱。 奚欢给了她最初的爱,她便固执地也爱着他。而沈盛年给了她最浓烈的爱,她便明知是错也会深陷。 她渴求着爱就如同沙漠中的旅人渴求着水,即使明知那是毒酒,也会饮鸩止渴。 正是她盲目的对爱的渴求造成了自己小半生的混乱与痛苦。 失去孩子,对秦红颜而言,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悲痛。连续好多个日夜,她眼前都是那个小人儿的影子,每每想起,心便疼得攫住呼吸。 然而于那种痛苦的白芒之中,她却得到了新生。秦红颜忽得明白,原来自己幼年时期缺失的爱并不能靠着别人的给予而填补。 她需要做的,是自我检视与完善。 人生就是不断认识自己的过程,经历过这样一场大浩劫,秦红颜逐渐看清自己,也懂得自己所需要的是什么。 她要的,是一份细水流长的爱,是最平凡普通的生活。 仅此而已。 奚欢与沈盛年,都不是适合她的人选。 时间流逝,春去夏来,这个城市的夏季永远拥有最炙热的阳光,像是要杀去所有的不洁。 在这样的季节里,乔悄与孔利回来了。 出乎秦红颜意料的是,乔悄并不是被孔利绑回来的,而是……自愿与他回来。 让秦红颜更加诧异的是,孔利的右手不知因为什么缘故落下了残疾,从此完全不能用力。虽然如此,可他整个人并没有颓废之意,脸上的霸气与眼中的戾气更盛。秦红颜虽然厌恶孔利,可在某些方面却还是ting佩服他,这个男人性格坚韧,骨子里自有一股硬气。 自从两人回来后,孔利便再不像以前那般控制乔悄。乔悄行动得到了自由,还找了份甜品师的工作。而乔悄也再没有想过逃离孔利,每天下班后便主动回去陪伴他。 秦红颜隐隐明白,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然而当她问起时,乔悄却只是叹息般地道:“他欠我的,我欠他的,已经分不清了,都是命吧。” 秦红颜见乔悄不愿多说,也不再勉强。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隐秘角落,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也不能窥探。 就如同秦红颜,她并没有将自己失去孩子那段时间的心路历程告知乔悄。因为,那是她一个人才能理解的悲痛。 看望完乔悄后,秦红颜准备告辞,可却在门口被孔利拦住。 “有何贵干?”秦红颜扬起眉毛问道。 虽然孔利如今算是乔悄心甘情愿跟随的男人,可秦红颜觉得自己天生与他并不对盘,所以没有多余的好感。 孔利递给她一只手机,道:“有人想跟你说两句话。” 秦红颜当然知道,那个人只能是奚欢。 奚欢打过她的手机,可是每次秦红颜都不会接听。之前是因为不敢听,而最近则是因为不想听。 她不想让他打破自己平静的生活。 见秦红颜犹豫,孔利皱眉道:“他并没有恶意。” 秦红颜也懒得让旁人为难,只能接过手机,孔利随即离开,留给他们单独的对话空间。 秦红颜将手机放在耳边,那边的奚欢似乎是站在室外,她听见微风呼呼的声音。 两人各自拿着手机,站在不同的天空下,静默无声。越是这种时候,越是不知该说些什么。 以前每当接到奚欢的电话,她似乎都有说不完的话题,而如今却是一个字也发不出,秦红颜忽然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最后,是奚欢先开口:“你……还好吗?” 短短四个字,饱含了太多的情感,浓得像是要滴下来。 毕竟是相处十多年的人,秦红颜一下便懂了他话里的意思——关于她流产的事,他已经知道了。 秦红颜并没有打算向奚欢隐瞒,只淡淡道:“现在已经好多了。” 电话那头再度陷入了沉默,风似乎吹得更紧了,奚欢喁喁道:“jayne,我们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第47节 红颜先是怔忪,随后清清地笑了:“其实这才是事情的正常发展顺序不是吗?” 他结婚,她另有感情,逐渐疏远,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 难道不都是这样吗? “我在努力,并且一步步接近了成功。jayne,很快我们便能在一起,我会给你想要的一切。”奚欢郑重地承诺。 “真的吗?我想要的一切你都能给我?” 秦红颜望着孔利家别墅外的一大片花圃,正是盛夏,花开得艳丽。她忽然想起一句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听见奚欢肯定的答案后,秦红颜轻声说出了自己的愿望:“我想让时间回到你结婚之前,回到你选择了付郁放弃我那天之前,可以吗?” 回答她的是沉沉死寂。 “奚欢,可是这就是我唯一想要的,可惜你永远也做不到了。” “你放了我的手,爬了那么高,那么远。可是从来没有想过,当你回过头来时,我已经不在你身后了。” “我也会累,也会疲倦,也会迷茫,我不能永远跟随你的脚步。” “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我和你终究是要分开的,你给不了我想要的,而我也只会困住你。” “奚欢,我很喜欢自己现在的生活,请你不要再来打扰,就算是对我最后的慈悲了。” 说完之后,秦红颜挂上了电话。 她真的不愿再去回想之前的情感,只想要安静平稳地生活下去。 奚欢的手机里传来了“嘟嘟嘟嘟”的声音,那显示着对方已经挂断了电话,可是他仍旧将其放置在耳边,就像是秦红颜仍在那头说话的模样。 一种即将失去的恐慌蒙上了他的心,这是奚欢首次感觉到秦红颜离开的脚步。 他们之前分别过无数次,然而没有一次如此刻般让他产生不确定感。奚欢想,自己真的做错了吗?会不会到了最后,即使他复仇成功,得到一切,也再不能挽回秦红颜? 可是,他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即使再艰难,也得往前走。已经快成功了,付磊今天通知他,因为他在分公司的出色表现,令付长博也对他刮目相看,不久之后他便能调回总公司接管大权。 这是由付长博亲自下的调令。 付长博,奚欢在心里默默地咀嚼着这个名字。 是的,不久的将来,他便会让付长博深深后悔自己的决定,他要让付长博亲自看见自己亲手创立的公司自己毕生的心血都被他毁灭! 想起这个名字,仇恨如同漫天的怒火烧遍奚欢的身体。 奚欢闭上眼,再度回想起了多年之前的那个夜晚。 母亲发疯般的惨叫,足以撕裂天空的雷电,还有付长博那张狰狞的面孔。 奚欢缓缓握紧手掌,因为大力,手指关节开始“咯咯”作响,在寂静的办公室内回荡。 是的,那个男人就是付长博,就是拥有无尽财富以及滔天权势的付长博。所以即使他做了这样龌龊罪恶的事,仍旧能逍遥法外,没有半分损害。 而受害者,他的母亲从那晚之后就疯了。 被年幼的儿子亲眼目睹自己受辱的经过,被自己的丈夫抛弃,她就这么疯了,眼里的光彩从此涣散,再没有聚集过。 而他的父亲,得到了可观的一笔封口费,从此开始酗酒,玩乐人生。 几年后,他那虽精神失常却始终安静的母亲在他上学之后,打开天然气,待气体灌满屋子后,点燃了火,引爆了整间屋子。 奚欢回家时,看见的便是满屋的惨烈。 从那天起,他便决定要复仇。 作者有话要说:1 桃之天天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400:29:31 明小瑶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322:06:19 呆子扔了一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4-05-2320:16:18 妹妹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320:03:23 谢谢妹纸们的鼓励~~~“呆子”妹纸,你又破费了一颗大手榴弹啊~~ 2第57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糖不甜 谷水清凌 anandaq 不问秀man,只念相思 我是痘痘啊 3好吧,今天揭露了个真相,奚欢的麻麻是被付长博给。。。。。奚欢三十多了,事情是十多二十年前发生地,当时付长博是四十多岁,正值壮年。 4真的没虐了,这次的流产事件算是让御姐重新看清认识自己了。 第四章 (14) 当心不再空虚,生活充实时,时间便过得很快。转眼之间,烈阳已然消失,秋季的落叶开始成为街景的主角。 秦红颜的日子还是照旧,上班下班去孤儿院做义工。 在外人看来这样的生活很是单调乏味,他们完全不理解为什么秦红颜这样一个大美人会甘于平淡。只有秦红颜知道,唯有平淡的生活才能治愈自己的伤口。 自从沈盛年离开后,秦红颜的感情生活也如一潭死水,再没有涟漪。但因为不再孤单,她也再没有寻找新一段感情的想法。 而自从沈盛年离开后,再没有与她联系过,秦红颜觉得他做得很对——只有彻底断绝关系,不再联络,才能让双方解脱。 他们本就不适合,趁早分开也是好的。 沈昂唯一一次提起沈盛年是在公司举行的庆功会上,那天他照例带着秦红颜出席,不知怎的,这让两人同时回想起了那一年沈盛年跟随着他们的场景。 沈昂忽然开口状似自言自语道:“现在英国应该是正午吧。” 秦红颜闹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忽然冒住这样一句话,只能随便应了声“嗯。” 沈昂饮了口香槟,轻声道:“盛年现在就在英国。” 听见这个名字,秦红颜微微愣住。这是他们分开后,她第一次听见他的名字,也是到这时才知道他原来去了英国。 “那孩子不知在那边做什么,都很少和我联络,完全没消息。”沈昂状似漫不经心地道。 秦红颜当然知道,沈昂说这些不过就是想要看看她的反应。可是她能有什么反应呢?过去的就应该让它过去。 于是,秦红颜淡淡道:“没消息就是好消息,他应该过得不错。” 她的语气是那样自然沉静,就如同无痕的水面。 沈昂牵牵嘴角,再没有说什么。 沈昂是个人精,很快便开始了应酬交际,秦红颜就算是站在他身后什么也不说,光是看那些场面也看累了,便借着拿酒的机会脱身,来到了无人的露台上。 露台外是大片草地与树林,深夜将绿意覆盖成暗色,远远望去,像是一只只巨型怪兽。 因是初秋,秦红颜的礼服在露台上穿着显得有些单薄。可是能够躲开那些嘈杂的人事,得到片刻的歇息,她宁愿受些凉。 秦红颜手里拿着满满一碟小甜点,就着香槟边饮边吃,美味溢满口腔,令她觉得幸福也不过是如此。从前的她总是过于纠结,执着于自己得不到的物事,却忽视了周遭最细微的快乐,如今的秦红颜放平心态,开始享受人生。 就算是没有人再对她好,她也要让自己过得更好,这样才不枉来世间一趟。 正在享受着美食,忽然有脚步声靠近,接着一个略显犹豫的声音道:“秦助理不是才大病初愈,怎么就站在这里吹冷风?” 秦红颜转头,看见了皱眉的唐婉余。她仍旧是贵妇人模样,整个人珠光宝气,贵气逼人。 秦红颜记得,自己上次见到唐婉余是在奚欢与付郁结婚前,她要求自己出卖奚欢,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想要扇自己耳光。秦红颜对唐婉余的印象很差,不仅因为她是付郁的母亲,还因为她对自己出身毫不掩饰的厌恶。 秦红颜知道唐婉余的情况:她娘家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大家族,据说当年在圈子里也称得上第一美人,嫁给付磊做续弦还算是屈就。 在秦红颜心里,唐婉余和付玲子都是一类人,总是以金钱与权势作为衡量人的标准,对人给予不了最基本的尊重。 秦红颜不愿去找麻烦,所以公司里但凡有什么聚会只要听说唐婉余会去,她便会尽力找借口推辞。而今天的庆功会比较重要,秦红颜不得推辞,只能前往,便尽力避着付家的人,谁料躲在露台上却还是能撞见唐婉余。 因为之前的不愉快,秦红颜自动地将唐婉余的话翻译为对自己的讽刺。她深知,对于唐婉余这样的人而言,一味示弱无视并不会让事情罢休,只有与之对抗。于是当即便冷下声音,回击道:“已经没事了,付夫人不是曾经说过,我是下等人。而下等人的孩子从小就是这样,得了重病也只能自己在家熬着,熬不过去就病死,像我这样能熬过来的都是生命力旺盛的。付夫人见过野草吗?随便给点雨水就能生长,我就是那样的野草。随便怎么折腾,都能重新活过来。” 秦红颜原本以为唐婉余会继续冷冷讽刺,没想到听完她的一袭话后,唐婉余的脸上却闪过一丝扭曲,就像是有人深深掐痛了她似的。 隔了半晌,她掩饰下脸上的古怪表情,低声道:“不管再怎么顽强,总归是女人,女人身子娇弱,必须要好好保养。” 唐婉余这番话听上去似乎也没有什么恶意,秦红颜一时弄不清她的来意,只能沉默以对。 隔了会,唐婉余抬起眼,小心地再度问道:“你还想着……奚欢吗?” 秦红颜瞬间了悟,原来唐婉余之前的铺垫不过是想让她放松警惕,以便进入奚欢这个正题。她吸口气,初秋的空气透着凉意,将整个脑子都浸得神智清明:“付夫人如果是担心我要介入令千金的婚姻,那大可不必,虽然我出身不好,也明白不能窃取不属于自己东西的道理。” “我知道你不会介入他们之间,我只是觉得奚欢和小郁已经结婚,你也应该往前走了,找个靠谱的人结婚过日子忘记以前的种种,那不是很好吗?”唐婉余急切劝说道:“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帮你介绍家世条件都很好的年轻人。你长得美,要找个真心待你的优质男人并不是难事……” 秦红颜打断了唐婉余的话:“付夫人,你为什么要帮我?” 秦红颜直直地盯着唐婉余,她的眼睛宝光四射,却又冰冷慑人,像是能看透人心。 唐婉余不堪承受,只能将视线投向不远处的草地:“我只是关心你。” “我并不觉得我们之间应该有‘关心’这种感情。”秦红颜向来不喜欢拐弯抹角,便直接道:“付夫人,如果你想暗算我,我劝你还是收回这个念头,我不是任人宰割的人。另外,我还是比较习惯真实的你。抱歉,失陪了。” 说完,秦红颜转身走出了露台。 暗箭最伤人,她已经怕极了付家的人,也不想再与付家人有什么干系。 唐婉余望着秦红颜远去的背影,目光幽悠,半晌才叹出口气。 一口,隐在心底小半生的气。 秦红颜在唐婉余面前表明已经不会再与奚欢有任何关系,她也确实做到了。一个月后,她生日来临,奚欢照旧送来了一份礼物。和往常一样,是一双鞋子。秦红颜没有打开,直接连同着包装放入了鞋柜里。 他已经是别人的丈夫,而她也已经不再需要他的礼物。 生日的这天晚上,天下着蒙蒙细雨,秦红颜独自在家,买了许多甜点,又买了生日蛋糕,准备在十二点时许愿。 这段时间工作忙碌,她几乎没有睡觉的时间,能独自悠闲在家休息一晚,便是她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边吃着甜点,秦红颜边躺在沙发上看着电视,电视里正播着美食节目,是介绍英国贝蒂茶屋的下午茶。精致的银茶器,色彩浓郁的红茶,水果干司康,迷你三明治,迷你小蛋糕,光是看着便能激起人的食欲。随着主持人的介绍,镜头跟着进入了贝蒂茶屋里,店里基本上没有空位,全都坐满了客人。 这时,秦红颜拿着甜甜圈的手忽然放下——她看见,电视里有两个熟悉的身影正坐在贝蒂茶屋里。那是一对年轻男女,似乎正处于热恋中,相互依偎,态度亲昵。 女的是长发飘飘的付玲子,而男的……则是沈盛年。 是她大半年没见过的沈盛年。 是那个拥有着精致外表光华夺目的沈盛年。 镜头只在他们身上停留十几秒便转移,可秦红颜还是清楚地看见,沈盛年正搂着付玲子,凑近她的耳朵低声说着什么。他一定是说了什么动人的情话,因为付玲子羞涩地笑了。 介绍完英国的下午茶后,美食节目又开始介绍其他国家的美食,秦红颜却一直保持着那样的姿势,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第48节 原来,沈盛年在英国与付玲子在一起了。 秦红颜闭上眼,脑海里瞬间回想起与沈盛年的全部过往,刹那间心潮汹涌。但那汹涌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很快都化为了平静。 再睁开眼时,她眼里已是淡然无波。 这应该就是最好的结局——他找个同年龄的女生,相爱相许,彻底忘记自己。 电视中的沈盛年看上去很快乐,这就够了。 秦红颜拿出生日蛋糕,点上蜡烛,这是从十六岁起她第一次单独过生日。没有奚欢,也没有沈盛年。 但她有自己,这就够了。 秦红颜默默许下心愿:希望他们与她最终都能得到适合自己的快乐。 蜡烛被一口气吹熄,预示着生日愿望能够实现。 秦红颜继续拿起甜甜圈,开始吃起来。 那一年的生日,她就这样独自平静安稳地过去了。 那一年,他十九,她二十九。 作者有话要说:1 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422:02:01 柠檬猫薄荷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421:12:59 谢谢妹纸们的地雷,我会坚持日更哒~~~ 2第58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anandaq(因为是长评,所以红包多一些,嘿嘿,谢谢妹纸) 墨鱼崽子 ally 看今日晴未 柠檬猫薄荷 3555为什么感觉开始发红包后大家的留言反而不积极了,我想看撒花,想看留言,想看你们说爱我。 4下一章就是第五章了,大侄子会出现的。大侄子为什么会与付玲子在一起呢?你们猜? 第五章 (1)(捉虫) 近来的一段日子对付玲子而言,简直就有如美梦——她竟与沈盛年成了恋人。 她曾经无数次想象过沈盛年爱恋自己的情形,然而现实却比想象更加美好——沈盛年很会说情话,那些缠绵的话语连久经情场的付玲子都忍不住耳红;沈盛年懂得浪漫,他每每选择的约会地点都是比之偶像剧都不逊色的;沈盛年很细心体贴,她上星期说的话他都能记得,他送的每一件礼物都是她心仪的,他还能准确无误地说出她钟爱的菜肴。 与沈盛年在一起的每一天,付玲子的眉梢眼角都充满了快乐。 然而于这种快乐之中,她还是有些惶然——派人去殴打秦红颜的人,正是她。 当初,从知道秦红颜有孕,并且沈盛年还要求医生留下这个孩子开始,她整个人便被嫉妒的火焰给焚烧着,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煎熬中,终于那火焚烧尽了她的理智,她派人跟踪秦红颜,终于找到她落单的机会,成功地将她肚子里的孽种给去除了。 达到目的的付玲子只有一瞬间的兴奋,紧接着她便开始恐惧。她知道沈盛年的性子,要是他查出是她指使人杀死了他的孩子,后果不堪设想。 付玲子根本想象不出沈盛年会对自己做出什么事。 她焦急万分,无奈恐惧之下只能将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付郁。付郁听后也是大吃一惊,当即将付玲子狠狠教训一番。然而她终究也做不出带妹妹去警察局自首的事,只能让付玲子出国避一避。付郁知道奚欢对秦红颜的感情,她害怕奚欢知晓这件事后会对付玲子不利,也不敢让她来德国。所幸她们有一个远房堂姐嫁到了英国,付郁便将付玲子给送去了那。 即使到了英国,付玲子也在时刻注视着国内沈盛年的动向。出乎她意料的是,在秦红颜出事后的第三天,沈盛年居然就离开了国内,去欧洲游玩,而且据私家侦探传来的相片上看,他心情似乎ting好。 付玲子简直不敢相信——沈盛年之前还对秦红颜爱若珍宝,可如今不过才短短几天,却是弃如敝屣。 可无论沈盛年与秦红颜之间出了什么问题,付玲子只确信一点——沈盛年似乎并不在乎那个被她设计杀死的孩子。 见当初她雇佣去殴打秦红颜的两个人也是安然无恙,付玲子逐渐放下心来,可仍旧不敢这么早回国,想要继续观望。她在英国人生地不熟,很是苦闷,只能没事便去酒吧喝酒。谁知那天喝得有些醉了,竟被一个外国男人架住挟持到酒吧后巷里欲行不轨。付玲子自然是拼命反抗,可那人并没有怜香惜玉,反而一巴掌将她扇懵。付玲子哪里受过这样的屈辱,眼看着清白又要被毁,又气又怕,险些要昏死过去。谁知就在这时,一个人如天神降临,将那个外国男人痛打一顿,使其落荒而逃。 付玲子正要说些感谢之词,谁知抬头一看,顿时心跳如擂——救她的人竟是让她魂牵梦萦又怕又爱的沈盛年! 不等付玲子做出什么反应,沈盛年便将她扶起,送她入了医院。 之后付玲子才知道,沈盛年是休学一年想要出来周游世界,结果刚好旅行到伦敦便在那著名的酒吧里遇见了她。 付玲子觉得这个解释也很合理,因为那间酒吧ting有名,许多游人都会前去,沈盛年出现在那里也并不意外。 医生检查后发现付玲子脸颊肿了大片,膝盖手肘也在摔倒时擦伤,流了不少血。沈盛年很是内疚地道:“其实我从进酒吧便看见了你,很想上前和你打招呼,可是又误会了那个人是你男朋友,所以犹豫不决。最后实在忍不住,想着即使和你说句话也好,便冲了出来,正好撞见那个人想对你不轨。其实……我要是早点出来就好了。” 这句话听得付玲子是心猿意马,可又被沈盛年伤怕了,只能小心翼翼地问道:“你……不是说过让我们就当陌生人吗?为什么还想要和我说话?” 沈盛年垂下头,这样的姿势令付玲子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见他低低的像是压抑着某种情感的声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你离开后,总是会想起你……也许人就是要到失去时才懂得珍惜。” 付玲子拼命按捺下激动的心情,问道:“你……不是和秦红颜在一起吗?” 沈盛年仰起头,很迷茫地自言自语道:“有时候你以为一个人很适合你,可是要到真正在一起后才知道,其实那并不是你想要的。” 付玲子彻底相信了沈盛年。 她派去的私家侦详细调查过,这几个月来,沈盛年都没有与秦红颜联系,两人是彻底分了手。但凡沈盛年还有一丁点爱着秦红颜,以他的性格就必定不会这么做。 唯一的解释便是,他不再爱她了。 付玲子觉得这很好理解——就算是秦红颜再漂亮,在一起久了也会有审美疲劳。而且他们两人年纪相差那么大,根本没有共同点,思想也无法沟通。也许他们之间的问题早就存在,而那次流产正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付玲子忽然不再后悔了,她觉得自己除去那个孩子是最正确的做法。 那天之后,沈盛年留在英国照顾付玲子,没有再离开。他们的感情进展很顺利,沈盛年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温存体贴,让付玲子感觉到无比的幸福。 她甚至觉得,就此死去也是值得的。 沈盛年待她极好,送她各种昂贵礼物,对她各种殷勤周到,几乎日夜都与她共处。唯一让付玲子觉得隐隐不快的,就是沈盛年对她并没有太过亲密的动作。 按理说,情侣交往到一定阶段,情到深处便会情不自禁,然而沈盛年却从不主动,两人连吻也没接过。 付玲子终于按耐不住,询问道:“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为什么都不愿意碰我?” 沈盛年柔声道:“我只是害怕你后悔。” “只要对方是你,我就绝不后悔。”付玲子急急表明心态,脸上的神色坚定犹如磐石。 如她所愿,沈盛年将她带去了酒店,他们先是共进大餐,也许是太过高兴,她竟酩酊大醉,醒来时发现自己赤裸着躺在酒店大g上,身上有疯狂欢爱过后的痕迹,而沈盛年则躺在她身边安睡。 付玲子终于得偿所愿,觉得世界上最大的快乐也不过如此。 在那之后,沈盛年决定去加拿大一趟看望自己的父母,顺便提及与付玲子的婚事。付玲子心花怒放,在英国安心等待着做沈盛年的未婚妻。不久之后,她竟查出自己已经怀孕,虽然感觉两人都年轻了些,但能以孩子彻底拴住沈盛年的心,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付玲子决定生下孩子,并且将这个消息告知了沈盛年。 沈盛年知道后隔天便返回了英国,他一直保持着笑容,并且将付玲子带回了他们发生关系的那间酒店房间里。 接着,他为她放了一段视频。 视频里,付玲子躺在这张g上,处于昏迷之中,房间里随后便进来三个男人,模样俱是猥琐以及丑陋,看着便令人作呕。三个男人狞笑着将付玲子的衣服褪去,随后开始与之发生关系。 付玲子呆呆地看着视频里的自己如最下贱的妓女般被三个丑陋男人摆弄着身体,浑身开始发抖,一股突如其来的寒冷令她不住地打着寒战。 沈盛年的声音如毒蛇般在她耳边响起:“很抱歉,那天晚上与你共度**的并不是我,而是这三个男人。而你肚子里孩子的父亲,也是他们中的一个。你要不要猜下,到底是谁呢?” 付玲子的嘴唇抖索地几乎说不出完整的话:“……为……为什么?” “因为……我也想让你尝试下失去孩子是什么样的滋味。”沈盛年仍旧在笑着,只是那笑容冷得让人看一眼便能结冰。 付玲子只觉天旋地转。 他知道了,他都知道了!他知道是她派人去殴打秦红颜,是她让他的第一个孩子流产! “既然你都知道了,为什么那天在酒吧你要救我!”付玲子捂住小腹,想起刚才看见的视频里的丑恶场景,她只想要呕吐。 “那个男人,就是我派去的啊,我不过是想要表演出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给你看罢了。”沈盛年的声音还是如往常一般温柔,就像她仍旧是他最爱的女人:“亲爱的,我就是想要让你体验到从天堂跌入地狱是什么样的感觉啊。” 当初知道秦红颜怀孕,沈盛年欣喜若狂,觉得自己终于得偿所愿,像是站在了天堂。然而当他接到警察电话赶去医院时,看见秦红颜浑身的伤以及她下身不断涌出的血,整个人便瞬间跌入了地狱。 那两个歹人在踢伤秦红颜后又转回去将她皮包里的钱全部拿走,制造出了抢劫的假象。然而沈盛年却敏感地觉得这件事不可能如此简单,便私下调查,两天之内他便查出幕后指使竟是付玲子。当时的沈盛年很想冲去杀了付玲子,可是付玲子却提前一步离开躲藏。 在震怒之后,沈盛年冷静下来,他觉得死是很解脱的一件事,他想要让付玲子活着,要让她活着感受自己与秦红颜受过的痛苦。 他知道付玲子派了私家侦探跟踪自己,于是便离开秦红颜,开始去欧洲旅行,一路上他都在私家侦探镜头下表现出欢乐的模样,让付玲子放松警惕。待时机成熟后,他来到英国,派人在酒吧外做出要□□付玲子的假象,他出现救下她,令她对他充满信任。之后他竭尽全力让付玲子感受到恋爱的快乐,让她处于人生最高处。 因为他知道,从最高处跌下才是最疼的。 计划圆满地进行着,那天,沈盛年在付玲子的酒里下了药,在她昏睡后派人轮暴了她。他是刻意挑选了付玲子的危险期,并且提前让她服下了易受孕的药物,果然,她怀孕了。 那晚之后,沈盛年回国,去亲自找了那两个歹人,通过不同的方式制造了意外,令他们两人腰部以下全部截肢。 他们的脚夺去了沈盛年的孩子,沈盛年便要夺去他们的脚。 收拾完两个帮凶后,还剩下付玲子这个主谋。 沈盛年将付玲子带到酒店房间里,让她亲眼看见自己被三个陌生丑恶男人侮辱的视频。他要让她的骄傲被踩碎,他要让她从最快乐的幸福直接掉落入最痛苦的深渊。 “你撒谎了!你还是爱着秦红颜!你根本就没有爱过我!”付玲子从喉咙里爆发出一阵悲鸣。 “我怎么可能不爱她?”沈盛年微笑着,笑靥如花,眼神如妖:“我怎么可能爱你?” 付玲子趴在g上,连哭泣都已经没有了力气。 她恨啊!好恨啊! 从天堂跌入地狱原来就是这种感觉,痛不欲生,万念俱灰。 沈盛年的狠辣阴毒超乎了她的所有想象,付玲子知道自己余生都会被阴影所笼罩,她的自尊骄傲被他践踏得荡然无存。 她已经不可能再成为以前的付玲子了。 在离开前,沈盛年轻声警告道:“今后请你安分守己,不要再做出任何让我不快的事情,否则……我会将那晚的视频发在网上,令你以及你们付家名誉扫地。” 付玲子没有答话,她已经失去了大半的生命。 沈盛年走出酒店,直接打车奔向机场。 历时一年,他终于完成了复仇,是时候回去见那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1 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520:47:40 呆子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520:21:01 谢谢妹纸们的地雷,我会坚持日更哒~~~ 2第59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judy 第49节 呆子 飘零的小小叶子 北城 3是的,大侄子就是为了报仇才和付玲子在一起的~~~有妹纸猜对了!!! 4明天大侄子与秦红颜开始有对手戏,敬请期待。 5打滚求撒花,求留言,求长评。留言的小妖精们,我对你们爱爱爱不完啊~ 第五章 (2) 秦红颜正式迈入了三十岁。 对她而言,三十是女人的分水岭,基本上所有玫瑰色的幻想都可以在三十岁终止。 爱情不仅不是万能的,还可能是万万不能的;白马王子有倒是有,但那都是人家的——诸如此类的道理都是过了三十的女人自动便会明白的。 秦红颜的面容保养得当,未曾衰老,然而心如止水,日子过得比老年人还要安宁。 她以为自己的生活可以平静无波地过下去,然而近来一段时间,她总是觉得背脊毛毛的,像是有无形的眼睛在盯着自己。然而每当她敏感地回身观望,却什么也没发现。 秦红颜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神经衰弱。 她上网去查询了市内最著名的心理医生,决定前去治疗。 心理医生姓宫名意,长相斯文秀气,任何人看见他的第一眼便能想起“俊俏”两字。他的五官分开来看并不出众,内双眼皮,鼻子也过于尖了些,嘴唇因为心脏原因有些发紫。然而就是这些五官组合在一张脸上却出奇地和谐,令人看着便觉赏心悦目。 秦红颜去了一次,觉得与这个宫医生聊天完后心情便会有豁然开朗的之感,便决定定期前去。她认为现在的都市人基本都有心理疾病,去看看心理医生是很正常的需要。 在第三次聊天后,宫医生对她提出了吃饭的邀约。 秦红颜答应了,宫医生是个能让她感觉到心静与安稳的人,她现在需要的便是这样的人。 第一次约会,他们去了个情调蛮好的西餐厅,又看了场电影,宫医生送秦红颜上楼,到了家门口便告辞。 他并没有提出要进她家,他是个绅士。 然而绅士并没有好报,当宫医生下楼时却发现自己停在秦红颜家小区门前的车被人恶意地用尖锐武器划伤,整辆车惨不忍睹。 秦红颜觉得奇怪,他们小区治安ting好,从没出现过这种状况。她去物管处调监控,却被告知那天晚上监控镜头出了故障,什么也没拍下。 秦红颜只能放弃寻找罪魁祸首,然而自那之后,背脊上毛毛的感觉更加明显了。 宫医生倒是豁达,并没有在意,又提出了第二次约会。 这次他们去了大剧院观看乐团演出,回家时宫医生将车停在小区的收费车库里,上楼去秦红颜家坐了坐。在喝完茶,聊了会天后,宫医生发扬绅士精神,连秦红颜小手也没mo,告辞走人。 可是绅士精神仍旧没有好的回报,宫医生刚补漆完毕的车又再度遭到惨烈对待——车身被划得惨不忍睹。 与上次一样,监控又神奇般地失灵了。 据车库收费人员说,似乎看见一个年轻小伙子在这辆车旁边站了站,他以为是车主,没怎么在意,也没记住那小伙子的长相,只依稀觉得长得不错。 也就是说,嫌疑人是一个长得不错的年轻男性。这个范围大得没了边,宫医生与秦红颜两人只能认栽。 第三次约会回家时,宫医生笑道:“我还是不上去了,这车再被刮,保险公司明年都不敢再卖我保险了。” 秦红颜也不勉强,她没有立即下车,而是问道:“宫意,你想结婚吗?不如我们就定下来吧。” 虽然才约会三次,可是秦红颜觉得他们还算是合得来。她已经厌倦了去谈那些刻骨铭心的恋爱,只想要安稳平静的生活,所以她才想要尽快地定下来。她和宫意之间似乎并没有浓烈的男女之情,然而因为性情合适,结婚倒也ting适合。 更重要的是,她看得出来,宫意也是个有故事的人,他的心里装着另外一个人。秦红颜并不清楚那个故事,却猜想得到他在那个故事里伤透了心。他向她提出约会,也不过是觉得她适合结婚。 既然他们都是这样认为的,那不如就订下吧。 秦红颜原本以为宫意会同意,然而他却垂下眸子,良久方道:“对不起。” 都是成熟的成年人,只消这么一句秦红颜便全明白了——他还是决定尊重自己的心意,不愿随便与人结婚屈就自己的人生。 “我以为自己可以忘记那个人,没想到最终还是无法忘怀。”宫意苦涩地笑:“也许这一辈子都走不出她的魔障了。” “用不着说对不起,你并没有欺骗我。而且你能勇敢等待下去,这是我所敬佩的。”秦红颜坦然道。 没有感情就是这点好,用不着感到半分伤心难过。 “你呢?今后有什么打算?”宫意问道。 他们虽然做不成恋人,但可以做朋友。 秦红颜耸耸肩:“遇见个适合结婚的人就结婚,没遇见就单身。” 宫意坐直身子,认真地道:“红颜,相信我,你会得到幸福的,因为你值得。” “什么时候心理医生也兼职励志大师了?”秦红颜下了车,笑着挥挥手:“好了,以后你再也不用担心车身被划了。” 结束了与宫意这场并不算恋爱的恋爱,秦红颜走回家时心情平静,没有半分波澜。 这就是与成年人恋爱的好处。 取钥匙,开门,开灯,换鞋,开电视,去厨房取矿泉水,坐沙发上看会电视。 这是秦红颜每天回家的标准流程,然而今夜她却只做了取钥匙与开门两项,随后便怔在门口——屋内的灯是打开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熟悉又陌生的人。 “约会好玩吗?”那个人微笑着问道。 那张脸很熟悉,如初见时那般,有着深深梨涡,无害而光彩夺目。可是看仔细了,又觉得陌生,那些稚气似乎在时间的洗涤中全然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属于男人的气息。 那是,已经离开将近一年的沈盛年。 秦红颜从激荡的回忆中迅速地回过神来,取出了包内的手机,开始拨打电话。 一年不见,沈盛年的身手似乎敏捷了不少,前一秒还在沙发上,下一秒便冲到秦红颜面前,夺去了她的手机。 “你要给谁打电话呢?”沈盛年笑yinyin地盯着她。 “报案,说有人非法闯入民居。”秦红颜冷冷道,脸上并没有半分开玩笑的意味。 “那我也得报案。”沈盛年将秦红颜逼在鞋柜的角落里,嘴上有笑的弧度,可是眼里却是冰冷:“我要告你,杀了我的孩子。” 这句话成功地让秦红颜的脸变了颜色,一瞬间,她又回想起了那个小人儿。不管如何,那都是她心内的伤。她尽力掩盖着,只在夜深人静时才独自舔舐,可是沈盛年一回来便直接揭去她的伤口,令那伤口渗出点点血迹。 沈盛年恨秦红颜,他恨她居然想要杀了自己的孩子,而且若不是那天她去买药,也不会陷入危险之中。 沈盛年更恨自己,他恨自己居然还是放不下这样的她,日夜思念辗转反侧。 秦红颜脑内电光火石一闪,忽然将近来发生的奇怪之事都想明白了,不由得脱口而出:“你最近都在监视我?宫意的车是你划的?” 秦红颜的猜测都是正确的。 沈盛年回国后便住进了秦红颜家对面的居民楼里,他家的卧室窗户正对着秦红颜家的客厅,他每天都会用望远镜观察她在屋里的一举一动。令他嫉恨的是,秦红颜居然开始和一个心理医生约会,虽然他们连手也没牵,可沈盛年还是气愤不已,便去划那个小白脸的车作为报复。 “他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对你做出什么亲密举动,否则出事的就不仅是他的车。”沈盛年并不打算隐瞒自己的行径。 秦红颜揉着额角,只觉得头疼不已:“你到底想要怎么样?你不是走了吗?你不是和付玲子在一起了吗?为什么还要回来打破我的生活?” “我并没有和她在一起,我只是想要为我们的孩子报仇。” 接着,沈盛年用最安静的语气说出了事情的全部经过。 听完之后,秦红颜怔怔地站立在原地,像是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她的手握在鞋柜的尖角上,掌心被那锐利的角刺伤,她却没有感觉到半点疼痛。 那不过是短短的几分钟,可是于她却像是经历了一辈子。 终于,秦红颜回过神来,长而疲倦地呼出口气:“事情就这样结束吧,唯一无辜的孩子已经走了,我们所有人都是有罪的,谁也别怪谁了。” 沈盛年冷笑一声:“当然了,反正你根本不爱那个孩子,所以才可以这么轻描淡写。” 苦涩一点点攀上秦红颜的心头。 如果她不爱那个孩子,怎么可能会在夜深人静时想起他便痛哭出声?如果她不爱那个孩子,怎么可能会到处寻访大师为他超度;如果她不爱那个孩子,怎么可能至今仍将那张b超图保存完整。 有时候,轻描淡写才是最深刻的悲伤。 秦红颜已经累了,她不愿再去解释,只道:“随便你怎么说好了,对我而言,孩子已经走了,我和你也已经没有了关系,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只想要平静的生活。” 说完,秦红颜想要推开沈盛年,然而他却像是钢铁铸成的,纹丝不动。 他将她困在鞋柜与门的间隙中,幽幽地道:“我们之间,永远都不会结束的。” 作者有话要说:1 娇羞的牙神经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716:13:34 打酱油的小佳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708:19:56 寧君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623:29:51 柠檬猫薄荷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623:24:59 谢谢妹纸们的赏赐~么么哒~~我会继续努力的,生命不息,日更不息!!! 2第60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全全乖不醉的巴黎三心二吃唔啦啦xishuiyunting 3大侄子终于回来了~~~~撒花木木快要出场~(≧▽≦)/~啦啦啦 4求撒花求支持~我展开a罩杯的胸来迎接妹纸们的撒花评论~你们看见了么~~~~~ 第五章 (3)(捉虫) 秦红颜觉得老天是和自己开了个大玩笑,就在她以为自己可以过上太平生活时,沈盛年这个命中冤孽又回来了。 这一次,他没有赖在她家里不走,然而态度却比之前强硬许多。 就在现身的隔天早上,秦红颜下楼上班,却在门口撞见了早就等候在那的沈盛年。沈盛年不由分说便将秦红颜给拽上了车,面无表情地为她系上安全带,之后又塞给她一份早餐。 自然,早餐是她喜欢的口味。 “你是不是要告诉我,今后的每一天你都打算这样‘体贴’地送我上班?”秦红颜将早餐放在座椅旁边,并没有动。 她不饿,反而xiong闷。 “不仅是上班,还有下班。”沈盛年一句话便能让秦红颜xiong更闷。 “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秦红颜皱眉。 “豆浆快凉了,趁热喝吧。”沈盛年始终望着前方,长翘的睫毛被清晨的阳光染成金色,如果不是因为他接下来的话,这个场景还是ting美。 他接下来的话就是——“如果你现在不吃或者丢了,等会我会再买其他的亲自送到你办公室去。” 这算是赤裸裸的威胁了。 秦红颜不想一大清早便在公司闹出八卦,只能打开车窗,食不知味地吃了起来。 第50节 车窗的风呼呼涌入,将她的长发吹起,有一缕发梢竟拂到了沈盛年的脸颊处,他的皮肤连着他的心,全都泛起了痒。 天知道他是多想念她的身子,那有着白皙柔软的触觉如人鱼般充满了神秘美感的身子。天知道他多想将车开到僻静处,直接吃了她以慰身体与心灵的相思之苦。天知道他是多想将她按在chuang上,慰藉个三天三夜。 可是他不能,沈盛年知道此刻的秦红颜对自己很是抗拒,他从不想强行逼迫她。 即使再恨秦红颜,沈盛年也不想令她受伤。 整个上午,秦红颜的工作效率基本为零,她盯着手上的文件,三个小时却没有翻动过一页。 她的整个思绪全都放在了沈盛年身上。 将近一年时间来,秦红颜都以为自己与沈盛年已经分手,并且也已经完全习惯了没有他的生活。然而忽然之间,他又重新返来,宣布说他们根本没有分手。他强硬地再次闯入她的世界,将她好不容易弄得规整的生活搅得一团糟糕。 秦红颜只觉得心烦意乱。 站在落地窗前,秦红颜不经意低头,又看见了沈盛年的车——他正从车内出来,走入公司大厅。 肯定是打着为她送午饭的幌子来制造舆论,秦红颜再也忍不住,直接冲去了沈昂办公室。 沈昂是唯一能制住那个疯子的人,就算是知道希望渺茫,秦红颜也必须去试一试。 因此,沈昂的办公室外,秘书海伦首次看见向来高冷的秦红颜怒气冲冲不经通报甚至连门也没敲便闯入了沈经理的办公室。海伦很想冲上前耳贴着门偷听下这百年难得一遇的场景,然而她头ding着一个“最佳秘书”的称号,只能强忍住八卦之心,继续工作。 沈昂向来稳得住,见秦红颜气势汹汹地冲入自己的办公室也没吃惊,只是用抬眉的动作进行询问。 “沈盛年回来了,他不仅搬进我家对面每天监视我,还打算每天接我上下班到公司给我送餐,我希望你能劝劝他。”时间宝贵,秦红颜直接开门见山。 沈昂却耸耸肩,表示无可奈何:“秦助理,你也清楚,那孩子决定的事情向来都是不会改变的,就是天王老子来劝也没用。” “公司里的人都知道他是你侄儿,这样做会严重影响我和你的工作。”秦红颜继续劝说。 “流言蜚语那么多,不用去理会,专心工作就好。”沈昂继续避让。 “那你的意思是,你不想管了。”秦红颜冷眼盯着沈昂。 “不是不想管,而是管不了。”沈昂面上做出一副“爱莫能助”的表情,然而嘴角若有似无的笑却出卖了他的心情。 在秦红颜的眼里,那笑被无限制地放大,刺得她怒火中烧。 秦红颜明白,沈盛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沈昂。沈昂根本不是无能为力,而是想置身事外。经过这么些年,秦红颜彻底看清了沈昂,他这样奸滑,必定一早便识破了她是奚欢派来监视他的人。而把她介绍给沈盛年,必定也是别有用心。仔细想来,在沈昂的刻意安排下,沈盛年才得以与她独处,从此便缠上了她。 也就是说,她与沈盛年这场孽缘的罪魁祸首便是沈昂。 秦红颜觉得自己这辈子就毁在了沈昂这只狐狸身上。 正在这时,办公室外响起一阵脚步声。 那是属于沈盛年的脚步声。 他来了。 电光火石间,秦红颜想到了一个计谋。 她望着沈昂,忽地放柔了声音:“沈昂,你应该知道我和奚欢已经分开,但你就没想过,为什么我还会继续留在这里上班?” 她的声音百转千回,不大不小,正好能让门外的沈盛年听见。 “那是因为……”秦红颜的语气比春风温暖,笑容比冬雪冰冷:“我察觉了自己对你的感情。” 沈昂皱眉,眼里闪过疑惑。他和她之间,根本连暧昧也没有,怎么可能会有什么感情? 只见秦红颜一步步向着沈昂走近,继续用那温柔得能腻出水的声音道:“其实你也是一样的吧,那天晚上你送我回家时,我趁醉在电梯里吻了你,你却并没有推开我,那时我就知道,你对我并不是没有感情的。” 沈昂脸色忽变,瞬间明白了秦红颜的计谋,他刚想辩解,岂料秦红颜竟一头扑入他怀里,顺便还捂住了他的嘴,继续快速道:“我承认刚开始喜欢你是因为你和奚欢很像,但在过去的一年里,你的温柔细心让我彻底沦陷,你对我明明还是有感情的,却因为沈盛年的关系始终拒绝我,你知道我有多难过吗?” 门在这时被打开,秦红颜继续保持着拥抱沈昂的姿势,她不用回头也想象得出沈盛年的脸色。 虽然她的计划并称不上有多天衣无缝,然而沈盛年向来便多疑爱吃醋,人吃醋时智商总会跟着下降,他与沈昂之间就算是亲叔侄也会产生间隙。 她就是要看着他们狗咬狗,一嘴毛。她就是要让他们知道,沈家的男人也会被人耍! 门被关上,沈盛年背靠着墙站立着,双手环在xiong前,嘴边的冷笑尖锐而讽刺:“你们两位平时不都说自己很忙吗?居然还能在百忙之中抽时间搞暧昧,难为你们了。” 沈昂最终还是将秦红颜推开了,与此同时,整个人也退到了三步开外,保持着距离。他边整理着领带,边淡淡解释道:“秦小姐这招ting不错的,随便几句谎话便能让我们叔侄反目成仇,美人计使用得恰到好处。” 秦红颜垂下双眸,轻声对着沈盛年道:“是的,我刚才说的都是谎话。” 说完之后,她又转而望向沈昂,眼神里的凄哀悲切足以令沈盛年看得一清二楚:“你满意了吧。” 说完,秦红颜单手捂住嘴,快步冲出了办公室。 沈昂烦躁了,秦红颜要是否认还好了,不料她竟然承认了,还承认得半真半假,最容易令人生疑。沈盛年本来生性敏感多疑,这下自己是跳入黄河也别想洗清,看来果然是不能得罪女人啊。 沈盛年并没有去追秦红颜,而是继续保持着那个姿势,低声道:“叔,我记得我出国前确实是托你照顾她来着,但也不是照顾到这份上吧。” 这次换沈昂开始头疼了——自己将沈盛年当儿子般教养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教得成了材,谁知每当遇见秦红颜的事,这小子就把智商全还给了自己。 沈昂知道,若是继续解释,反而会越描越黑,干脆放弃辩解,道:“我喜欢的类型不是秦红颜那种。” 沈盛年呵呵一笑:“我觉得莫娟和她类型还是ting接近的。” 都是熟女型。 莫娟与沈昂是初恋情人,只是前者后来劈腿一跃成为了付淼夫人。沈昂当初因为私心将莫娟赶出屋子,使得她被付淼当时的夫人暗算,从此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沈昂为此感到愧疚,答应了莫娟的请求,留在公司里帮助她。 他与莫娟的事,已属前尘旧事,然而却还是时不时被人揪出来,沈昂只能感慨出来混果真是要还的。 当下他漫不经心地道:“当时年轻喜欢熟女,而现在年纪大了反而喜欢萝莉了。对了,我现任女友就是个小萝莉。” 沈盛年半信半疑:“叔你不是想以事业为重?什么时候又有女友了?不如哪天带出来看看吧。” “好啊,找时间我把她约出来。”沈昂笑得坦然。 可是他脑子里开始琢磨一件事——到底去哪里找一个萝莉来当女友呢? 不过对于沈昂这种老狐狸而言,这都不算事,很快他便开始进行了相亲,他对介绍人提出的条件只有一个——年纪要小,外表要单纯。 他要找个与秦红颜类型完全相反的。 很快,他便相到了一个在校大学生,林木木,很是符合他的要求。沈昂没耽误,第一次相亲便将她带去给沈盛年与秦红颜看,以证实自己的清白。 作者有话要说:1 桃之天天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8 00:19:17 妹妹扔了一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4-05-27 21:29:12 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7 20:24:59 谢谢土豪们~再次给跪了~ “妹妹”妹子,这是你第n个手榴弹了~~~感动~~~ 2 第61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啦啦露哈啦水瓶bonita布洛芬 木兰 3 木木出场~(≧▽≦)/~啦啦啦 现在开始与《听说大叔爱萝莉》(和谐原因改为《都说我们不般配》)里的时间一致了~~~ 4 继续打滚求撒花,求长评,评论的小妖精们,吴秀波大叔与你们同在啊啊啊啊~~~ 第五章4 (4)(捉虫) 这边厢,沈盛年听见沈昂的召唤后,便强行拉着秦红颜去赴约。 这些天来,不管沈盛年怎么询问,秦红颜要么对自己与沈昂的关系缄口不言,要么就扯些半真半假的话,令沈盛年无法分清真伪。 理智告诉沈盛年,沈昂有分寸,肯定会与秦红颜划清界限,不可能出现暧昧的情形。然而当你爱上一个人时,总是觉得那个人是天底下dingding有魅力的,任何人都可能成为自己的情敌。所以在沈盛年心目中,任何男人都有可能爱上秦红颜。。 包括沈昂。 这次现身前,沈盛年先暗中观察了秦红颜一段时间,却发现她整个心理状态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不再像过往那般害怕寂寞孤独。沈盛年明白,以前接近秦红颜的方式已经无法奏效,他只能按兵不动。而这次回来,秦红颜对他的态度也显得格外冷漠与回避。 他们的关系,似乎一夕之间又回到了原点。 沈盛年知道前路漫长,也只能边走边看。当务之急,便是解决沈昂与秦红颜之间的疑似暧昧。 沈盛年对秦红颜与其他男性之间的暧昧向来抱着“宁可错杀不能放过”的原则,而这次事关自己的叔叔,更是要严肃对待,不能放松。 这次听说沈昂带了小女友来,沈盛年第一时间便将秦红颜给拉上。沈盛年定下的地点是一间市郊街边的麻辣烫小店,在他的印象里,与他同年龄的女生都有小虚荣,基本上都喜欢去什么高大上的西餐厅。而他反其道而行之,恰好也能试探下沈昂这个小女友的内心。 “你干嘛要拖我来这里?”秦红颜满腹不快,今天下班后,沈盛年直接守在公司门口,不由分说将她推上了出租车,七拐八拐地开了一个多小时才来到这里。 “没什么,只是听说这里的麻辣烫虽然环境不好,可是味道很不错,在我看来,最好的美味都是隐藏在这种僻静处的,而最好的美味肯定要和你分享。”沈盛年笑着望向秦红颜,他相貌较之以前更加美好,一笑便像是夺去了天地光华。 秦红颜却一丝也没被打动,而是不再理会他,垂眸用手机收发邮件。 正在这时,沈昂带着一位年轻女孩来了。那女孩看上去与沈盛年一般大小,白色的曳地长裙,看上去淑女单纯,典型的乖乖女。 果然是和秦红颜相反的类型。 沈昂向秦红颜与沈盛年介绍道:“这是我女朋友,林木木。” 沈盛年暗自高兴,嘴上却还故意问道:“叔,什么时候的事?怎么没听你提过呢?” 在他们介绍时,秦红颜抬起头来,望了望对面的老少配,心里顿时有了计量。沈昂之前天天加班到深夜,哪里有时间去谈恋爱,而且她是女人,自然懂女人的心理,这林木木又单纯,眼神根本骗不了人——她看沈昂的眼神根本就不是在看恋人,而是看着一个不熟悉的人。 沈昂与林木木的关系,肯定有猫腻。 秦红颜这番思量的表情落在沈盛年的眼里,却变了味,他似乎觉得她看着林木木的眼神带了点子嫉妒。 沈盛年便安了心在秦红颜面前故意说起沈昂对林木木的体贴温存,而沈昂则刻意在他们面前表现出与林木木之间的暧昧。 见俩叔侄表演得热火朝天,秦红颜心里却在冷笑。 这两只狐狸,也会有今天。 好不容易将饭吃完,秦红颜正准备跨上沈昂的车回家,但沈盛年却拉住她,对沈昂道:“叔,你就和我未来小婶子继续去浪漫吧,我送秦姐回家就成。” 秦红颜皱紧眉头正要反驳,那沈昂却连犹豫都没犹豫下,直接踩油门走人。看着沈昂那扬长而去的车,再看看这类似于荒郊野外的地,秦红颜觉得头皮都开始疼了。 她要到这时才明白沈盛年之所以要选择这里以及之所以没有开车来的原因。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秦红颜将手臂环绕在xiong前,做出戒备的姿势。 “没什么意思,就是想和你走走。走过这段小路,下面就应该有出租车了。” 沈盛年伸手很自然地想要去环住秦红颜,却被她躲开,然而这么一躲,高跟鞋鞋跟踩到了一颗小石子,脚下一歪,脚踝处瞬间传来一阵剧烈的麻痛。 这两年来,秦红颜除了上班都不再穿高跟鞋,久而久之这一技能便生疏了,时不时便会出点状况。 脚踝扭伤,秦红颜痛得咬住唇,沈盛年蹲下身子,边为她按摩脚踝边埋怨道:“看吧,让你别躲了,我又不是老虎,还怕吃了你?” 秦红颜听着这风凉话,只觉得肺疼得比脚还厉害,她也动了气,说什么也不肯让沈盛年背自己。 “那你打算怎么回去?”沈盛年摊手。 第51节 “你叔叔不是说我会使美人计吗?那边的客人就开了车来的,我直接套下近乎就能让他们送我回家。”秦红颜倒不是自夸,她清楚自己的魅力。 “你想得美。”沈盛年冷冷回道,接着不顾秦红颜的反抗,直接将她给背了起来,大跨步往前走。 秦红颜见反抗无效,也懒得折腾,干脆趴在他背上,任由他背着。 其实这里虽然偏僻,可是风景倒是很好,小路旁有不知名的小白花,柔弱中混杂着野性,别有一番滋味。 沈盛年不徐不疾地走着,微风吹来,空气中有泥土的清新气息,与城市的浑浊形成鲜明对比。这样的空气吸入肺部,不知不觉间柔软了人心。 沈盛年忽然道:“我们再回到以前好不好?就回到出事之前,我们从今往后好好过,行吗?” 秦红颜趴在沈盛年的肩膀上,耳朵贴着他的背脊,他说话时体内有嗡嗡的回音,让她觉出了一种不真实感。 她甚至怀疑这就是一个梦,所以他们才能如此心平气和地交谈。 “可是我现在要的,和以前不一样了,再回到之前对我而言反而是种痛苦。”秦红颜闭上眼,深吸口气。 沈盛年的背脊僵硬了,他压制住内心的火,尽量平静地问道:“那你现在要的究竟是什么?” “我想要平静的生活,想找个适合我的人。” 当秦红颜说完这句话后,沈盛年停下脚步,他的声音尖锐而悲凉:“总而言之,你要来要去的,从来都不会是我。” “对不起,但我真的厌烦了你那些爱情里的阴谋暗算。”她叹息。 “但是如果我没有这些阴谋暗算,你根本就不会注意到我。”他同样叹息。 “是啊,”她总结:“我们的感情就是这么畸形。” 这个话题就在这里停住,接下来直到回家,他们也没再说一句话。 秦红颜的表现令沈盛年感觉到陌生,以前的秦红颜是外冷内柔,而如今的她却逐渐令他看不清。 她对他,抱着一种坚决的疏离。 一年的时间改变了太多,沈盛年有些后悔自己的离开。然而如果当时不离开,他又如何能在付家的庇护下整治付玲子,为他冤死的孩子报仇呢?况且当时他与秦红颜的关系太过紧张,也必须要分开才不至于让两个人都发疯。 沈盛年算透了许多事,唯一没能算到的是那个孩子对秦红颜的重要性,以及他的逝去给秦红颜带来的转变。 又一次,在铁板烧店里,沈盛年与秦红颜撞见了正在约会的林木木与沈昂。席间,秦红颜与沈昂谈论起了公事,沈盛年专注地观察着他们的神色,却发现自己什么也看不透了。 究竟他们之间有没有问题,他根本不知道,只觉得手掌心里全是汗。 沈盛年慌了神。 曾经的他对秦红颜有着必得的把握,事情永远按照着他的预想在发展。而如今,他无法再控制秦红颜。 他失去了掌控这段感情的能力。 这让沈盛年感觉到无比恐慌,趁着秦红颜去女厕所时,他跟了进去。 他知道自己的这个举动除了让秦红颜厌恶,不会有任何效果,可他还是忍不住去做了。 “这里是女厕所,你进来做什么,眼睛瞎了看不见吗?”也许是想起了一年之前ktv那次的事,秦红颜语气冷冷的。 “我倒是希望自己的眼睛瞎了,免得看见你爱他爱得不可自拔的样子。”沈盛年此刻已经是口不择言的状态。 秦红颜的改变令沈盛年失了理智,他甚至于开始诋毁她:“你是不是觉着他那个小女朋友又傻又呆,连你的头发丝都比不上,所以才这么自信?可是你别忘了,她再怎么不如你,却比你年轻鲜嫩。沈昂也不过是一般的男人,就是喜欢鲜肉,他压根就不会看你。” 沈盛年说这些话不过是为了气秦红颜,她让他伤透了心,他也必须要让她感同身受。 其实在他的眼里心里,秦红颜永远都是完美的,是他的女神。 然而这个女神回应给他的话却是冰冷无情的:“他一天不看我,我等他一天;一年不看我,我等他一年。就算他娶了老婆,我还可以爱别人,但就是永远不会爱你。” 沈盛年愤怒到了极致,因为秦红颜的那句“我还可以爱别人,但就是永远不会爱你”。 一向都是他沈盛年伤别人,但唯有这个命中克星却永远能准确无误地刺中他。她永远知道,用什么样的话做什么样的事能把他伤得彻底。 因为他爱她,无法自拔地爱她。 他就是一只刺猬,对别人都是竖起尖刺,唯有对她是展开了柔软的腹部。 也因此,被她伤得鲜血淋漓。 沈盛年直接将秦红颜给压在了门上,疯狂地吻了起来。他嘴上的动作是吻,然而脑子里想的却是啃噬。 他想要啃噬掉秦红颜的每一块肉,想要直接将她吃进自己腹中。 想要完完整整地拥有她。 可是到底,他忍不下心伤害她,即使她的反抗将他的颈脖脸颊抓出了数道深深的伤痕,他也甘之如饴。 到最后,她终于失却了所有力气,放弃了抵抗,用力地喘息着。 他心内酸软,只能将她的手牵引着放在自己裤头的硬起处,缓慢摩挲着,声音嘶哑:“红颜,你感受到了吗?从我这里懂事起,它就要你,就只要你。所以这辈子,你别想跟其他男人好。” 他的话半是软弱,半是强硬。 强硬的是他的手段,软弱的是他的心。 作者有话要说:1 妹妹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8 22:12:05 柠檬猫薄荷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8 21:45:33 皇桑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8 18:20:32 谢谢妹纸们,我会以坚持不懈的日更报答你们哒~~ 2 第62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唯伍 蜀黍山里人 黎佳s 妹妹 我是痘痘啊 3 好像从我开始送红包开始,大家的留言就不积极了。我想了下,主要是要求25字以上,大家会估计不了自己到底写了多少字, 干脆大家就不留言了。所以还是修改下规则,从今天这章起,只要是两分评不论字数多少,都能进行抽取,好吗?小妖精们,真的 很期待你们的撒花留言啊,你们知不知道~很想和你们愉快地玩耍啊~你们知不知道~作者每天爬上网,没看见你们的留言就像是失恋 了啊~你们知道不知道~ 4 大侄子之前能成功攻上御姐,是因为御姐当时内心寂寞空虚冷,而现在强大不少,所以他的计谋暂时就失效了,现在处于很焦灼的 状态。 第五章 (5)(捉虫) 秦红颜跟沈昂并不对盘,然而与他的小女友林木木的关系倒还算不错。原因在于林木木这种任人宰割的小白兔总会让秦红颜无端生出一种莫名的保护欲,因此后来林木木到公司实习后秦红颜总是明里暗里帮着她,为她挡下欺辱。 其实说到底,最为欺负林木木的反倒是那个整天看上去对她体贴温存的男友沈昂。沈盛年最近被秦红颜的转变弄得心烦意乱,没看出端倪,但秦红颜却看出来了——沈昂根本就是把林木木拿来当挡箭牌使呢。 三十多岁的男人欺骗人家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女孩,简直可耻。 秦红颜也是个藏不住事的人,心里怎么想脸上怎么显,在见到沈昂时自然没有好脸色。而公司的人见到她与沈昂的模样,却传出了与事实非常不符的版本——说她向沈昂表白不被接受,进而恼羞成怒,对另有新欢的沈昂横眉冷对。 当年秦红颜入公司后不久,在使气之下承认自己暗恋沈昂,谁料这番气话却被整个公司的人相信。虽然之后有沈盛年出来搅局,让绯闻暂时移到他身上,然而前不久秦红颜怒气冲冲闯入沈昂办公室,却让八卦人士又嗅到了□□的味道。 如今流传出的版本便是:沈盛年暗恋秦红颜,秦红颜暗恋沈昂,沈昂明恋林木木。 基本上,在公司人眼里,林木木就是一走了狗屎运的灰姑娘,而秦红颜则是个求而不得的悲剧美人。 秦红颜对流言已经习惯,毫不在乎,也懒得去辩解。 她更同情的是林木木这个悲剧小萝莉,倘若不是自己陷害沈昂,沈昂也不会招惹上林木木。想到这,秦红颜便觉对林木木有些愧疚, 所以私下很照顾她,在工作上也尽量教导她。 沈盛年很快发现了这点,觉出了不对劲:“你不是喜欢我叔叔吗?怎么还这么帮自己的情敌呢?” 秦红颜一早便想出了应对的话,当即道:“正因为沈昂喜欢林木木,那我就更不能欺负她,否则被沈昂知道了,不仅对我没了好印象,还会对林木木更起保护欲。我就是要对林木木好,让沈昂对我的好感逐渐增加。” 这理由编得是天衣无缝,任由沈盛年也挑不出半点错。 沈盛年心里憋着一股火。 这些天来,他基本就是块狗皮膏药,死死地粘着秦红颜,每天送饭送礼物,上下班接送,殷勤体贴,可秦红颜对他的态度始终很冷淡。他也试过和以前一样,赖在她家里不走,秦红颜倒也不赶他,只是用那双湿漉漉的美目望着他,眼里的冷漠像是冰锥子,刺得他心肝脾肺肾都疼。 他疼了,也不能让她好受。 沈盛年慢悠悠地道:“有件事我一直觉得ting奇怪的,你说你已经喜欢上我叔叔了,可是为什么书房抽屉里还留有那串佛珠呢?” 秦红颜并没有意外——沈盛年有无数种方法可以随意进入她的屋子,翻找物品。 只是面对他这样的方式,她从心底升起一股疲倦的厌恶感。心情不快,语气也不快了:“这是我的事情,不需要和你解释。” 沈盛年望着她,颇有点咬牙切齿的味道:“当初你不是答应要把那佛珠还给他吗?秦红颜,你这个大骗子!” 一年之前,秦红颜确实答应过沈盛年要将佛珠还给奚欢,然而在那之后紧接着就发生了孩子流产的事,秦红颜也忘记了这茬。再后来想起来时,又觉得没有必要了。 每一段感情总是要留下点什么做纪念,她决定留下佛珠纪念自己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以及最遗憾的第一段感情。 然而这种事情与沈盛年也解释不清,面对沈盛年的逼问,秦红颜烦不胜烦,决定将陷害进行到底,便直接道:“知道你和你叔叔的不同在什么地方吗?他是个成熟男人,永远不会对女人之前的感情追根究底。也不会做出偷偷momo进入别人房间,像贼一样偷翻东西的行为。沈盛年,你连你叔的一根汗毛也比不上,任哪个女人都会选择你叔而不是你。” 沈盛年气极反笑,这笑从xiong腔里发出,震得他整颗心隐隐地疼。 其实年龄才是他最根本的原罪吧,因为他比她小,所以她永远不会把他当成真正的男人,当成可以共度一生的伴侣。不论他多努力,在她的眼里,他永远幼稚而不成熟。 沈盛年笑得越久,嘴角的笑容越凉:“任哪个女人都会选择我叔而不是我吗?原来你是这么想的,那我倒想看看,林木木也会不会这么想?” “你想干什么?她是无辜的,别乱来!”秦红颜忙制止。 “怎么,心疼她?”沈盛年气息冰冷:“你倒会心疼这些旁的人,却从来不会心疼我。” 他径直起身向着门边走去,边走便道:“我就是要去把她从我叔手里勾引过来,我就是想看看,她到底会选择谁?” 秦红颜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随口的一句话竟会使得沈盛年起了这样的心肠。林木木被沈昂欺骗已经够惨了,现在要是再加上个沈盛年,那简直就是没有活路。想到这,秦红颜忙冲过去将他给拦住,怒道:“你别这么幼稚行吗,这是我们之间的事,不要随便牵扯无辜。” 秦红颜挡在沈盛年的面前,身上的幽香若有似无地窜入他的鼻端,像是无形的手,勾动着他的心弦神智。 他哪里还禁得起这样的引诱,当场就伸手抱住秦红颜。沈盛年一面想要将她给牢牢抱住恨不能嵌入自己体内,另一面又努力想将手伸入她的衣服下摆顺着抚mo上去。 这样的姿势令他累得出了满身的汗,而秦红颜的挣扎却反而激起了他体内的火。沈盛年干脆一把将秦红颜按在了沙发上,随即坐上她的大腿,用下身压制住她。而双手往上一抬,一个动作便将自己的t恤给褪下。他的身体精壮而鲜嫩,喷薄着男人的气息。 秦红颜并不想与沈盛年再产生任何的情感纠葛,然而当沈盛年褪下衣衫的刹那,体内却自然地升起了异样的反应。 毕竟,她是个已经一年没有欢爱过的熟女。 沈盛年的双手从她的衣服下摆伸入,像是烙铁,带着燃烧的火,一前一后贴上她的身体。 秦红颜整个人都快要燃烧起来,手脚瘫软,根本没有抵抗的力气。火让她的喉咙干渴,她悄悄地吞着唾沫。 就在这时,沈盛年凑近她的耳畔,气息热湿,令她浑身起了些微的悸动:“做个交易吧,只要你答应与我复合,我就不去招惹林木木。” 这句话成功地令秦红颜神智恢复清明。 第52节 她对他的身体没有抵抗力,然而对他的阴谋诡计则是充满了厌倦。秦红颜明白,沈盛年就是个粘腻的万能胶,沾上了就脱不了手。 所以,干脆就别沾。 此时,沈盛年的下身压制着她,弱点正好暴露,秦红颜眼明手快,直接伸手打上他的要紧处。沈盛年没有提防,当即就疼得呲牙咧嘴,也顾不得什么形象,捂住裆部,缩在了沙发一旁。 秦红颜站起身来,不慌不忙地整理好衣服,慢悠悠道:“沈盛年,我们做另外的交易吧——只要你答应不去招惹林木木,我就不会鄙视你。” 两个人都不满意对方的条件,两个交易都没有达成。 沈盛年开始追求林木木,时不时便去学校找她,送各种礼物,进行各种浪漫约会。 然而林木木并没有为之所动,这也是沈盛年意料之中的。其实他追求的阵仗虽然ting大,然而压根就没用心,所以林木木没有被打动也属于正常——若是他对林木木有对秦红颜十分之一的用心,林木木估计早就心神摇荡了。 沈盛年之所以没用心,一来是忌惮沈昂,二来确实也是除了秦红颜再没有其他女人能逗起他的追求心。 没想到林木木却主动将这件事告诉了秦红颜——这天沈盛年故意来公司找林木木,却在办公室听见她与秦红颜的对话,恰好讨论到了自己。 只听木木问:“那你到底对他有没有兴趣?” 沈盛年心脏揪紧,竖起耳朵想要听秦红颜的答案。这个举动令他自己都觉得悲哀,他努力了这么多年,到如今却反倒连他在她心里有几分重量也不清楚了。 谁知秦红颜的答案却冰冷得像是让他回到了第一次见面时,那时她看着自己的眼神充满了戒备与疏远。 她说,她对他从来也没有兴趣。 她说,林木木与他在一起,是她求之不得的事。 沈盛年心脏忽然疼得厉害,这就是他从最开始爱到如今的女人,这就是他爱得入了骨舍了命的女人。 这一年来,他对她思念成魔,却没想到,她却已经将他淡忘。 沈盛年害怕自己会崩溃,他的意识已经抽离了自己。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放心,秦姐我不是来找你的……我就是爱林木木……你们都不信?那么,我只有用行动证明了。” 他看见自己抱住了林木木,狠狠地吻了下去。 就连他自己也觉得这一举动很幼稚,可是没有办法了,他现如今就是在病急乱投医,就是想要看看还有什么是能够让秦红颜动摇的。 不过这一吻倒是有了效果,这天晚上,秦红颜主动邀约他到家里谈话。 在这之前,他已经受到了惩罚,沈昂用了手段,诱引得他投资失败。一夜之间,沈盛年银行帐户上的钱全没了,车也被抵押。 钱的事情,他倒没太过放在心上。 值得他放在心上的,也就是秦红颜。 作者有话要说:1 妹妹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29 20:07:01 “妹妹”妹子,我被你炸成虾球~(≧▽≦)/~啦啦啦,谢谢~ 2 第63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judy vivi cain 夏树雪痕 你好2014 3 现在只要留言2分评就能参与抽红包的,大家请积极留言呀~~ 4 这两章大侄子吃瘪吃得差不多了,下一章会幡然醒悟了,这孩子不被虐虐是不会明白御姐真实内心的。 第五章 (6)(捉虫) 虽然已经回国,然而沈盛年到秦红颜家的次数并不多,很多时候他都是住在自己租住的小屋里,透过落地窗观察她。 她察觉了他的观察,便将窗帘拉上。然而,对面即使紧闭了窗帘,他却仍旧坐在原地,似乎能透过那厚重的布帘看到她的身影。 沈盛年是在怀念过去。 他想要回到过去,所以在听见秦红颜的邀约后,便决定今天无论使出何种方法,都必须努力将两人的关系修复过来。 沈盛年是带着礼物过去的,那是枚钻石戒指,是去年想要送给秦红颜的生日礼物。 其实去年的那天晚上,他瞒着付玲子回了国,但因为复仇计划还没有完成,不敢现身,便在秦红颜家楼下站了一夜。那天ting冷,寒风从他衣领袖口灌入,周围也没有可遮蔽风雨的建筑物,沈盛年站了一夜,受了凉,发了烧,隔天赶飞机时头昏脑涨,差点晕倒在机场。 即使秦红颜那天压根不知道沈盛年站在楼下,他也觉得很值得。他17岁生日那年许过愿,说以后的生日都要与她一同度过。他的愿望很少,所以一旦许下,便是认真的,也是必须达成的。 至少那个生日,他们也是一起度过的。 沈盛年将礼物拿在手中,进了秦红颜家,正要送给她,岂料秦红颜却从卧室里拿出一个大纸盒子。 当看见纸盒子里的物品时,沈盛年双眸瞬间冰冷:“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你之前放在我这里的东西,一直找不到机会还给你。”秦红颜淡淡解释。 纸盒子里放的全是沈盛年与她同居时放在家中的衣服物品,自从他离开后,秦红颜便将所有东西都收了起来。而今天,她决定将这些东西全还给沈盛年。 沈盛年并没有接过,而是加重了语气,一字一句地问道:“回答我,你这是什么意思?” 秦红颜移开眼睛,简短清晰地道:“就是……彻底断绝关系的意思。” 沈盛年握紧首饰盒,身形微微一颤,像是被无形的刀子捅了般。但他很快掩饰去自己的柔软,冷笑道:“你觉得我会同意吗?” 秦红颜的情绪照旧是无波无澜,就像是一早便料到沈盛年会这么回答似地,只淡淡道:“无论你同意与否,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是的,只要她坚定信念拒绝沈盛年,那么任他再神通广大,再如何机关算尽也无法让两人继续关系。 其实从最开始,就是沈盛年钻了秦红颜空虚寂寞的空子,这才进入她的生活。现如今,她没有了弱点,他便对她无可奈何。更重要的是,他对她的感情更深,那就更容易被钳制。 沈盛年想笑,憋了许久,却憋红了一双眼睛:“我原本以为自己够毒够狠,没想到你比我还毒还狠!” 他忽然冷静下来,绽开一抹冰雪似地笑:“你想彻底断绝关系,可以,但首先……你得还给我一个孩子!” 话音刚落,沈盛年便将秦红颜给抓住,撕扯起她的衣服,她自然是反抗。挣扎之间,他们倒在地板上。撕扯仍旧在继续,他已经临近疯狂,而她也执拗无声地与之对抗。 天气窒闷,两人额上,背上,甚至是手臂上都全是细密汗珠,滑腻的,温热的,紧贴着分不清彼此。 他毕竟是男人,最终压在了她身上,撕扯下她的衬衣,她的上身只着黑色内衣,与白瓷肌肤形成鲜明对比。 他双手按压住她的双手,十指紧握,像是用自己将她钉住。 她是玻璃盒里的蝴蝶标本,那他便宁愿化身为银钉。 他囚住了她,而他也同时失去自由。 他吮吸着她的柔软,像是要吸去她的生命。动作并不见爱欲,而是一种疯狂。 他想要将她整个吞入腹中,与他共存。 “你不要我,反正从头到尾你都没有想过和我长久。那好,你就还给我一个孩子。只要你给我个孩子,我就放你走。反正你这么狠心,连第一个孩子都能杀,一定也能轻易抛弃第二个。那你就生下一个孩子,装作永远也不认识他,把他给我……” 沈盛年絮絮地说着胡乱的话,直到他看见了秦红颜的眼泪。 她的眼泪,无声无息地从眼角淌下,浸湿了发,在地板上聚成小团泪痕。 沈盛年顿时怔住,他不敢相信——从来都是他在她面前哭,而他几乎没见过她哭过, 而今天,她却哭了。 他放松了手,她得以用手臂捂住自己仍在不停渗出眼泪的双目, “你真的以为我会不难过?你真的以为我会不在乎那个孩子?如果我不在乎他,我也不会在最后关头放弃了吃药,也不会为了保护他而被殴打得浑身青紫。”秦红颜用手臂遮挡着大半张脸,沈盛年看不清她的表情,只听得见她沉稳至悲痛的声音缓缓响起:“沈盛年,他住在我的身体内,我的骨血铸就了他。你永远也无法明白他被人从我体内生拉活扯去的感觉,从那之后我就觉得自己是幅永远缺失了一块的拼图,一辈子也无法完整。” 这是沈盛年第一次听见秦红颜谈及那个逝去的孩子,他原本以为她是不在乎的,所以当初她才可以在苏醒后那么平静地面对孩子已经不在的事实。 当时她的表情就像是孩子从来没降临过那般,然而无论如何他也想不到她竟对那孩子有这样深刻的感情。 他俯下身子,将脸埋在她的xiong前,略微疑惑以及惊喜地道:“我不知道……你对孩子显得那么不在乎,对杀死孩子的凶手也毫不关心,我以为你并不爱他……如果你对他有感情,那么我们更不应该分开。我们重新开始,好好过,再生一个孩子好吗?” “你为什么还是不懂?”秦红颜叹口气,这口气似乎耗尽体内所有的力气:“杀死孩子的凶手,是付玲子,是我,更是你。” 一股冰冷在沈盛年的血液里快速窜过,他做不得声,只能木愣愣地听着秦红颜接下来的话—— “沈盛年,你以为你很爱孩子吗?说到底这个孩子对你而言首先是想要困住我的工具,你觉得这样将他生下来对他公平吗?你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训斥我伤害孩子的行径,可是你没想过造成这一切的人,就是你!” “我是个孤儿,我的父母便是在不适合的条件下生下我,随后他们后悔了将我遗弃。我恨透了那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对我而言,你这种行为也是某种程度上对孩子的不负责任!你使得这个孩子的母亲对他的到来感到恐惧与抗拒,你使得这个孩子的母亲不得已做出想要伤害他的举动!” “你觉得付玲子是杀死那个孩子的凶手,但实际上呢,如果不是你因为自私三番五次地欺骗她,给她希望,让她绝望疯狂,她会做出这些事吗?我之前就说过,我们之间的事情我们自己解决,不要牵扯无辜的人。可是你呢,先是付玲子,后来又是林木木,你把其他人当成草芥,根本不在乎他们的感受,最终遭到报复。说到底,真正杀死这个孩子的人,就是你!就是你这个口口声声说爱他的父亲!” 沈盛年大骇,内心像是翻江倒海般,所有的情绪都混杂成一团,分不清晰。 在说话之间,秦红颜推开他,支起身子,半坐在地板上。她的脸,逐渐向着他靠近,直到鼻尖触到了他的鼻尖。 秦红颜的那双眼里,泛着冷幽的火光,直视着沈盛年,像是直接灼烤着他的心。 “沈盛年,对于我们的关系,你一直保持着受害者的态度。你说自己对我一片痴心,为我做了那么多的事,可我仍旧对你绝情。那你就没想过我为什么会这样?是的,你够聪明,你有足够的计谋,你一步步地让我陷入了对你的依赖中。可是感情光靠聪明和计谋是不够的,你根本就不懂得怎么让我幸福!我承认你对我好,可是你的那种好是有条件的。和你在一起,我没有自由,每一天都要防备着被你算计,那种感觉真的很可怕。我希望自己的另一半能给我一杯水,一点空气以及一碗清粥小菜,可是你却给了我一个黄金的牢笼。这不是我想要的,所以就算是再华美珍贵我也不会开心。沈盛年,我这辈子都过得不太顺遂,我也认命了,余下的日子只想要平平淡淡生活下去,我真的不想每天都生活在算计与防备之中,所以我必须离开你,因为……你不是我的幸福,是我的灾难。” 当天夜里,沈盛年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他脑子里不断回想着秦红颜的话。 “你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训斥我伤害孩子的行径,可是你没想过造成这一切的人,就是你!” “真正杀死这个孩子的人,就是你!就是你这个口口声声说爱他的父亲!” “你不是我的幸福,是我的灾难。” 这些话像是尖刀,不断地戳着沈盛年的脑子。 疼,漫无边际的疼,他已经分不清到底疼是从哪些地方蔓延出来的。 他知道秦红颜和自己在一起是不快乐的,但却没想到她竟会用“灾难”两字来形容自己的爱。 原来在她的心里,他竟是这样一个存在。 从十六岁到二十岁,她是他的女神,是他的生命,是他的所有。 然而他呢?却是她的灾难。 他万念俱灰。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有急事,明天补上今天的红包~~ 第五章 (7) 沈盛年正在酗着酒,忽然一只手放在了他肩膀上,不待他回头,一个千娇百媚的声音便在他耳边响起:“帅哥,你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干脆我陪你好了。” 沈盛年转过头,看见一个打扮美艳的女子,正用眼睛勾魂摄魄地望着他。 怎奈景色虽美,却不是自己想要的。 沈盛年只瞄了那女子一眼便将眼睛转开,不想搭理。 虽然吃了一个闭门羹,但女子却越挫越勇,干脆将整个身子都压在了沈盛年身上,饱满的xiong部故意蹭着他的肩膀,声音像是含着水:“是不是失恋了?没关系啊,天涯何处无芳草,她看不上你是她的损失。再说,她有我漂亮吗?不如我当你女朋友好了。” “失恋”两字恰好刺中沈盛年的痛处,他的眉毛上扬起一个厌恶的弧度,他上下打量女子一番,语气尖酸:“你……连她的脚趾甲都比不上。” 沈盛年就是这样一个人,对爱的人是甘愿低声下气恨不能挖出自己的心肝跪地奉上,对不爱的人则是冷酷无情恨不能直接将其踩在脚底。 第53节 那女子在酒吧里向来是所向披靡,都是男的主动来搭讪,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当即也恼了,便唤来几个男性朋友,共同攻击起沈盛年。 沈盛年本来心情也不好,便也发了狂似地与他们对打。沈盛年不要命时的模样很是吓人,那几个帮手看起来块头都大,然而却在他的凶猛攻势下倒在了地上。但毕竟寡不敌众,沈盛年头上挨了一酒瓶,鲜血直淋淋淌下。 酒吧的灯光昏暗,照在他那染血的脸颊上,显出了妖魅的味道。 沈盛年一步步走向旁边那已经吓得浑身发颤的美艳女子身边,贴近她的耳畔,轻声道:“我说的是真的,你确实连她的脚趾甲都比不上。” 说完,沈盛年大跨步走出了酒吧,一出门便看见了前来接应的沈昂。 原来,酒吧老板和沈昂相识,见沈盛年与人发生争执便赶紧通知了沈昂。沈昂将沈盛年带去了医院,包扎完毕,又将他带回自己家里。 到沈昂家后,沈盛年径直在客厅落地窗前坐下,仰头望着满天的星——当初,他就是在这里遇见秦红颜的。 那一天,那一眼,便是天长地久的纠缠与痴恋。 “说吧,怎么弄成这样的?”沈昂拿来一瓶酒,递给他。 虽说有伤口不应饮酒,但沈昂看得出今夜的沈盛年很不对劲,他需要酒精来抒发情绪。 “有女的想调戏我。”沈盛年笑嘻嘻地道:“我为保清白,只能拼死对抗。” 沈昂懒得和他废话,直接开门见山地道:“你和秦红颜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听见那个名字,沈盛年的笑容僵在脸上。半晌,他才幽幽道:“叔,我真的栽在她身上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将他与秦红颜之间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那些沈昂所知道的,所不知道的,他都完完整整地讲述了一遍。 不仅是倾诉,也是对这段感情的审视。 沈盛年向来早熟,唯独在沈昂面前,他会变回与自己年龄相符的模样。 此刻的沈盛年,就是一个彷徨任性无措的小孩。 在认识秦红颜前,他是一个任性的孩童。能轻易得到世界上的任何东西,他以为世界是围着自己而转的。而在遇见秦红颜后,他虽然受到了挫折,但他自信于自己的聪颖与计谋,设下各种陷阱,造出各种阴谋,最终得到了她。其实内心深处,他从这种追逐中得到了游戏的快感,因为他们的关系一步步的都按照他的计划在进行着——他仍旧是那个任性的,不可一世的小孩。 而这一次,他真正意识到了,原来很多东西不是有计谋便能得到的,比如感情。 在这段感情里,他只会谋划,但到最后却谋划得连自己都乱了。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她要什么,我都会给她,包括我的命,可为什么她还是要抗拒我?甚至还说,我是她的灾难。”那两个字像是带着刺,戳得沈盛年心窝疼。 “女人和男人要的东西不一样,男人要的是结果,而女人要的则是过程。”沈昂坐在沙发上,手拿着酒杯,并没喝,而是望着杯中红色的浓郁液体,缓声道:“你觉得不管过程中用了什么样的手段,只要最终两人能在一起就好。而她在乎的,则是在一起前的过程中你所使用的手段。” “我不明白。”沈盛年皱眉:“她想要很多的爱,我就给了她。她不想寂寞,我就陪着她。可是她最后却不要我。” 即使此刻他头被白色纱布包扎着,可是那张蒙着月色的脸却依旧轮廓完美,美得脱尘。 “因为你给她的爱是冰冷的,就算是再浓烈再多,也不过像是个巨大的冰块,想要强行占据她的整个世界,那样只会害她被冻伤。她希望要的是一段有血有肉有温度的爱,没有计谋与算计,就是相濡以沫,相依相伴。”沈昂到底是沈昂,言简意赅地将道理通透地讲了出来:“你倾其所有将自己最珍贵的苹果送给了她,却没想到,她要的却是一只梨。” “你的意思是,我应该要给她一只梨?可是如果我只有苹果怎么办?”沈盛年不解。 “你应该学会怎么去爱一个人,学会了之后,你的苹果自然会变成梨子。”沈盛年意味深长地道。 闻言,沈盛年什么也没说,只是转头望着星空。像是在咀嚼着那番话,又像是什么也没听进。 “你自己在这里好好想想,我先去休息了。”沈昂还是了解自己侄儿的,估量着他需要时间与空间去思考。 他总会想透的。 其实沈昂很明白,感情这回事,不过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深陷其中的人都需要走许多的弯路。 在上楼梯前,沈昂像是想到什么,回转头来,道:“还有,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让秦红颜离开hg公司,离开付家的人。别问为什么,这是为了你们好。” 沈盛年将这话听进了心里,他知道,沈昂说话向来不会是没有缘由的。 其实沈盛年心里一直有疑惑,之前在废弃仓库里,沈昂用一份文件挟制着奚欢,令他放了自己。当时沈盛年便隐隐怀疑那份文件的内容是与秦红颜有关,毕竟奚欢找上自己是因为秦红颜,而放了自己也只能是因为秦红颜。当时他来不及调查便发生了一系列的事,忙得不可开交,便将这事忽略了。而今天沈昂的那句话更是确定了他的猜想,看来那份文件上的内容他必须要查出来。 自从那晚秦红颜将自己心中的话全说出来后,沈盛年便像是人间蒸发般,再没有了消息。对面的屋子空荡荡的,也没有人出入。 秦红颜明白,自己那天的话其实很重。 沈盛年确实对她做了很多不好的事,但同时他也帮了她许多。 他对她的爱,她感受得到,也很感激,但接受起来,却很艰难。因为他始终学不会怎么去爱,他给予她的爱,是令她动容也令她窒息的。她不得不说出那样的重话,这样才能逼得他离开,才能让他们都释然。 沈盛年没了踪迹,秦红颜的生活也回到了过去的轨道,上班下班去孤儿院做义工。 孤儿院所在街道要进行拆迁,需要搬去新地点,所以这段时间,大家都在整理孤儿院的杂物,秦红颜便尽可能抽时间去帮忙。 院长分配给她的任务是整理一间储物室的物品,那间储物室存放的是多年来的各种杂物,其实很多是各个孤儿被送来时随身携带的物品。 比如写着出生日期的字条,比如包裹住孤儿的衣服,比如简单的 长命锁等等。 因为年代久远,整间屋子都散发出潮湿发霉的味道。秦红颜倒没在乎这些,挽起袖子便干了起来。她手脚利索,思绪清明,不过半天便整理出了大半物品。然而自从流产之后,秦红颜的身体便大不如以前,只能时不时停下歇息。正在喝水时,她眼角一扫,却发现了角落中胡乱放着一个ting熟悉的饼干盒。她走过去拾起那破旧的饼干盒,用纸巾擦拭去表面厚厚的灰尘,发现那铁皮饼干盒漆面斑驳,侧面还划了一个桃心的形状。 秦红颜忽得忆起,这饼干盒正是当年林阿婆用来放钱或者重要物品的盒子。而那桃心还是他小时候顽皮,用小刀划上的。 那瞬间,过去的记忆纷至沓来,秦红颜心潮起伏,仿佛又回到了居住在城郊村的时光。 那些晦暗的,嘈杂的,脏乱的,却是她生命最初的时光。 边回忆着,她边打开了盒子。林阿婆无亲无故,而在她逝去后,仅有的财物也被城郊村的人拿走了,秦红颜不知道这盒子里还能装有什么。 打开盖子,她看见了里面躺着一条项链。 那是条不值钱的装饰项链,大概是二三十年前流行的款式,项坠是圆形,上面刻着一个字。 一个“婉”字。 作者有话要说: 1 令堂之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1 22:29:42 柠檬猫薄荷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5-31 07:40:26 cashmay扔了一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4-05-30 22:23:58 谢谢各位妹纸们~感谢的话不多说了,我会坚持日更报答你们的~ 2 第64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minho宅橙子 雾浓浓 lorry木兰 3 第65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谢谢妹子的长评!!!!)aisiwon姑姑你过来夏树雪痕叶子 3 这两天汐汐妹妹因为口腔疱疹发烧,一直忙着带她去医院打针做雾化,所以更新的量比较少,见谅。 4 今天是六一,希望妹纸们节日快乐!!!! 5 谜团开始逐渐解开了~大侄子差不多全醒悟了~ 第五章 (8) 不知为什么,看见那个“婉”字,秦红颜总觉得心里模模糊糊地,似乎有影子一闪而过,快得抓不住。 正在这时,院长忙完手中的工作,赶来帮忙,秦红颜趁机向她询问有关这条项链的事。 但因为年代久远,院长也没什么印象,只依稀记得当时林阿婆脑溢血忽然去世,孤儿院赶去接秦红颜时,她们隔壁一个打扮伧俗妖艳的女人把这盒子给了孤儿院的人,说这是属于秦红颜的东西。 秦红颜有点印象,那个女人必定便是当初时常欺负自己的名叫焊头的小男孩的母亲,她记得那个女人与林阿婆关系ting不错,指不定林阿婆临终前对她说起过什么。 按照那女人的说法,这项链是属于秦红颜的。可是林阿婆本名叫林淑芬,名字里并没有“婉”字。也就是说,这条项链很可能是属于秦红颜的母亲,而她的母亲名字里也许就有个“婉”字? 但是,天底下名字里有“婉”字的女人那么多,又能从何寻找呢? 况且,秦红颜并不太想寻找——她的父母早已经放弃了她,而且多年来从没出现过,说明他们并不愿意与她相认,既然如此,她又何苦还要巴巴地找去? 虽然这么想着,可秦红颜还是留下了那条项链,毕竟那是她母亲留给她的唯一纪念品。秦红颜当过一次母亲,她清楚舍弃孩子时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 或许,她的母亲当初舍弃她时,也是同样的心情吧。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苦处,秦红颜并不是圣母地想要原谅自己的父母,而是不想在心头增加恨意。 那样只会令自己不开心。 收拾完东西后,秦红颜回到家,在浴缸里泡了大半个小时,这才驱散了身体的疲惫。梳洗完毕后,她躺在chuang上查看购物网站,想要买点书籍,谁知登录时不小心选择了自动登录,竟进入了沈盛年的账号里——上次沈盛年赖在她家里时用了电脑,所以留下了用户信息。 秦红颜从来没有窥探别人*的习惯,误进后便想马上退出,谁知无意间却发现沈盛年的账号在卖东西。 仔细一看,发现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基本上稍微值点钱的东西都在卖。最令秦红颜感到诧异的,是沈盛年的账号首页竟摆着那套他最爱的别人连mo也不能mo的帆船模型。 居然连他最心爱的模型都要卖,秦红颜怀疑沈盛年已经穷疯了。 其实秦红颜依稀听林木木说起过,沈盛年因为调戏了林木木所以被沈昂给整治一番,如今已经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秦红颜知道沈盛年的性子,基本上可以担当得起“骄奢淫逸”四个字。沈昂从小就教他金融,他炒股票与期货很厉害,钱来得容易,用得也洒脱。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旦经济上被挟制,自然过得很凄惨。 但,这应该与她无关了。 秦红颜告诫自己,她与沈盛年已经分开,就不需要再去搀和他的事情。 然而缘分就是这样奇妙的一件事,不久之后,秦红颜在公司加班到十点多钟,腹中饥饿,忽然想起了有次听林木木说起在她学校附近有一家牛肉面店,特别美味,便决定前去品尝。然而走到那间面店不远处,她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人的面前放了一大堆毛绒玩具,他用那因为长时间吆喝而变得嘶哑的嗓子高声叫道:“来一来,看一看,各种毛绒玩具,三十一只,五十两只,多买多送,童叟无欺。” 那个人放弃了名牌服饰,周身只穿着便宜休闲的大裤衩以及白色背心,双脚上被蚊虫叮出了许多小红疙瘩。 那个人再不复往日的精致与潇洒,头发略微凌乱,双唇上也有来不及剃的小胡子。 那个人,就是多日未见的沈盛年。 秦红颜站在原地,用陌生的眼神望着他,只怀疑自己认错了人。然而那眼睛鼻子嘴巴,哪一处都是沈盛年的模样。 这周边都是夜宵店,香味肆无忌惮地飘散在街道上,沈盛年似乎饿了,他吸吸鼻子,吞了口唾沫,又不断地揉着肚子,像是在极力忍耐着饥饿。 秦红颜告诫自己不要理会,告诫自己要转身立马走开,告诫自己沈盛年是死是活都与她无关。 然而在她这样告诫自己的同时,她已经走到了沈盛年面前。 身不由主是世界上最令人为难的事。 乍见到秦红颜,沈盛年整个人都呆住了,很快的,一抹红色便袭上了他的耳朵。 毕竟,他想让她看见的是自己光鲜的模样,而不是现在的邋遢样。 秦红颜只说了一句话:“陪我去吃点东西。” 他们来到了牛肉面店里,秦红颜叫了三碗牛肉面,给沈盛年的两碗里还各自加了份牛肉。林木木没有夸张,这里的牛肉面确实很好吃,面条劲道,汤汁浓郁,牛肉有嚼劲。 沈盛年很快便将自己的两碗面吃完,他心满意足地拍拍肚子,正准备掏钱,秦红颜却拦住他:“今天我付账。” 第54节 “我从不让女人花钱。”即使到了现在的境地,沈盛年仍旧有自己的坚持。 “那你就别把我当女人。”秦红颜完全无视他的大男人骄傲,不由分说召来服务员,付了账。 沈盛年内心很纠结:“你这样,会让我觉得自己像是被包养了。” 秦红颜瞪他一眼,冷冷道:“两碗牛肉面?你的价格也太低了。” 沈盛年没有做声,只是低下头用指甲掐着脚上的红疙瘩。他的皮肤很敏感,只要被蚊虫叮咬后便会肿成大团,此刻他的小腿上大片大片的全是红肿疙瘩,令人看上去都觉得痒得慌。 秦红颜移开眼睛,装作不在意地问道:“怎么会混到这种地步的?” “你说摆地摊啊,我又不是为了挣钱,只是体验下生活而已。”沈盛年还在撑面子。 秦红颜毫不客气地戳破他的谎言:“你都穷得快要卖裤衩了。” 沈盛年只能道出实情;“这次我被林木木给害惨了,我叔为了惩罚我,故意给了我假消息,让我买了一支股票,害得我血本无归,还欠了债,只能靠卖东西摆摊来还。前段时间生意还ting不错,ting多小女生买的,可是这段时间我不修边幅,生意也差了。” 秦红颜这才明白,沈盛年卖的根本不是毛绒玩具,而是脸。 夜深了,也没什么客人,秦红颜便帮着沈盛年将毛绒玩具搬到了他新租的屋子里。那是位于小巷深处的平房,低矮潮湿,简陋得很,但胜在租金便宜。 “因为向来没在学校住,所以也没缴纳住宿费,现在缴纳又要好几千,干脆就住在这里,离学校近,也方便。”沈盛年解释。 屋子里只有一盏昏暗的橘红色灯泡,房间里摆放着一张破旧的chuang,除此之外,堆的全是毛绒玩具。 秦红颜无法想象向来骄奢,连水都要喝依云的沈盛年居然能在这里住这么久。 她清楚,这一次绝对不是沈盛年故意装可怜。 可怜和落魄是有区别的,对沈盛年而言,如今的境况会让秦红颜觉察到他能力的不足,这便是落魄,是他万万不想让秦红颜看见的。 “其实在这里住着ting好的,反正我只是每天回来睡一觉。而且只要我存够了本金,很快就能东山再起了。”沈盛年反倒安慰起了秦红颜。 “你要多少本金,我借给你。”秦红颜道。 不论出于何种关系,她都不忍心让沈盛年再陷入现在的糟糕境况里。 “我不会要女人的钱。”沈盛年态度坚决:“就算是借也不行。” “你以为自己是大男人吗?”秦红颜也动了气:“沈盛年,让我告诉你,你这种为了意气而令自己难过的行为本身就很幼稚。” “我在你心里,不管做什么,都是幼稚可笑的是吧。”沈盛年平静地问道。 他的声音在狭小的屋子里显出了一种苦涩的寂寥。 他抬起眼,望着屋里那盏灯,一只飞蛾不知何时飞入,正围绕着灯泡飞舞,不时撞了上去。灯泡的温度很高,烫得它不时发颤,然而却仍旧执迷地围绕着那灯泡。 只为了那期盼已久的光明。 沈盛年觉得自己就像那飞蛾,即使扑火焚身,也必须执着地追逐着他的光明。 想到这,他也放平了情绪,道:“我真的不是逞能,也不是大男人主义。我只是希望能够让你看见,我不凭借任何人的帮助,单靠着自己就能站起来……其实自从那天你骂了我之后,我想了很多。以前的自己确实很偏激,我以为是为了你好,却没想到那些行为会给你带来那么多的伤害。过去的事情我已经无法补救,只能寄希望于未来……我现在并不会向你许诺什么,也不会对你要求什么,我只会做,只会让你看,只会努力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只会努力去学会怎样爱一个人。” 他的声音是从未有过的平和,令秦红颜失了神。 作者有话要说:1 令堂之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2 19:05:06 minho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1 23:53:44 感谢妹子们的炸弹啊~大侄子与你们同在~~嗷唔 2 第66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夜听风 蜗牛 joycexixi 令堂之 。 (没错,最后一位名字是句号!!!我震惊了!!!!) 3 祝大家端午节快乐!~!!! 4 妹子们没想到吧,大侄子开始走颓唐风卖脸了,大侄子也在开始转化了,两个人都要学会退一步才能安稳地在一起。 我真没有虐他啊,这样是为了让他成长,为了让他抱得御姐归。 第五章 (9)(捉虫) 但即使沈盛年的话再如何打动秦红颜的心,她也不想再有旖念。 他们不适合,这是经过四年的爱恨痴缠得出的结论。 四年太长了,长得像是度过了小半生。这四年的时光令秦红颜疲倦不堪,她不想再陷入,不愿再重复。 秦红颜稳下心神,决定再不去想沈盛年。她知道,沈昂总不会让他侄儿饿死的。而且,现在的她也没有心思去想沈盛年——奚欢要回来了。 这是付磊在公司大会上宣布的,是由董事长付长博亲自下发的调令。奚欢在德国分公司的表现非常出色,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便将分公司管理得有条有理,并且还实现了盈利。 当然,这只是一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付长博身体在持续恶化中,付磊必须早日将奚欢调回以控制局势。 虽然秦红颜已经在心中彻底放弃了奚欢,然而毕竟他们有十多年的感情。不见到奚欢时,她可以选择忽视进而淡然,可是他回来后必定会有长时间的相处与接触,她不知该如何面对奚欢。 更折磨的是,她必须留在公司里,她答应过要帮助他。 想到这里,秦红颜不禁苦笑——看来自己平静安乐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还了。 除了秦红颜,还有另一个人也对奚欢的回归感到惴惴不安。 唐婉余近来听丈夫付磊讲得最多的便是对奚欢的夸奖。 付磊要到这个时候,才觉得自己同意女儿与奚欢的婚事确实是明智之举。如果付郁嫁给了其他名门之后,自己也不一定能得到她夫家的支持。还不如像现在这般,让奚欢成为自己忠心的手下,为他卖命。 然而唐婉余却很是焦急,她知道奚欢回来后,必不可少地会与秦红颜接触,她害怕两人会再续前缘。 万般焦急下,她也顾不得许多,便想与秦红颜谈谈。秦红颜觉得自己与她真的无话可说,并没有答应与之见面。唐婉余打听到她在孤儿院当义工,便直接前去。 那时,秦红颜正在给一个发烧的小朋友擦酒精散热,见唐婉余紧追不舍,便也动了气,质问道:“付夫人,你有什么事麻烦一次性说清楚,我真不想和付家再有任何瓜葛。” 也许是声音过大了些,吵醒了那烧得正糊涂的小女孩,只见小女孩紧闭着眼睛,喃喃地叫着“妈妈”。 秦红颜忙蹲下身子轻声安抚小女孩。 唐婉余看着那个孤儿出了神,半晌才答非所问地道:“你小时候生了病……也是这样的?” “付夫人,请你回到正题。”秦红颜冷冷道。 唐婉余回过神来,道:“你离开hg公司吧,你也知道,奚欢就要回来了,和一个已婚男人搅在一起算什么呢。你赶紧离开,钱什么的我可以给你,你带着钱远走高飞,去外地或者国外,读书嫁人都行。” “离开或者不离开,都是我的事,与你无关。”秦红颜对唐婉余总是用钱来打发她的行径很是厌恶。 唐婉余没有因为秦红颜话里的敌意而生气,反而苦口婆心地道:“我知道你跟他在一起不是为了物质,是为了感情。但是奚欢他已经和付郁结婚了,说不定马上还会有孩子。你整天看着他们卿卿我我的,难道就不伤心?” “我说了,这是我的事情。”秦红颜的脸霎时沉了下来:“付夫人,我最后说一遍,走或者不走是我的事情,与你没有半点关系,请你自重。” 唐婉余见她态度坚决,再劝说不定会有反效果,只能意味深长地留下句话,转身离开。 她说的是:“奚欢并不像你想象中那么好。” 待唐婉余走后,秦红颜长长叹口气。今后的日子,是注定不会太平了。 唐婉余向来做事稳当细心,然而近来因为秦红颜与奚欢之间的事而心神不宁,却没注意到自己来孤儿院的一路上都被人跟踪着,而与秦红颜的对话也全被人听了去。 私家侦探将唐婉余与秦红颜见面的事以及对话都告诉了莫娟。 莫娟边欣赏着自己满屋的铂金包,边在细细思索着。近来大房与二房的关系随着老爷子病情的不稳定而更加恶劣,看付磊那样子,是对傅淼与自己深恶痛绝。倘若最后傅淼与自己失败了,那付磊必定不会顾及兄弟之情,会对他们下狠手。 这就意味着,她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这些年来,莫娟为了帮丈夫傅淼夺权,在公司里不断安插眼线,废寝忘食,耗费了自己全部的青春。 因为她当初是以情妇的身份逼走了傅淼的正妻,成功上位,加之她家境平常,所以平日在付家很不受尊重,资历老一些的下人都敢当面讽刺。 莫娟虽并不太在乎那些难听话,但总归是将这些屈辱记下了。 她付出了这么多,绝对不能失败。 也许是老天助她,近来莫娟发现向来谨慎仔细的唐婉余竟时常表现出魂不守舍的模样。莫娟当即就派私家侦探去调查唐婉余的行踪,没想到竟查出她与秦红颜的见面。 那段对话令莫娟觉得诧异,她与唐婉余接触这么多年,深知唐婉余算得上是个杀伐决断的女人。既然秦红颜是她女婿的情妇,按照她的性格应该早就派人用狠厉手段除去,为什么她竟会屈尊纡贵,几乎是哀求着秦红颜离开? 莫娟一早便知道秦红颜是付磊那边派来监视沈昂的人,她也早就调查过秦红颜的身份,知道她是个孤儿,十一岁时进入了孤儿院,几年后被人收养,十六岁时养父失踪,而她也离开了收养的家。之后遇见奚欢,后者资助她出国,学成回国后便直接进入hg公司,成为付磊的眼线。 莫娟心里一直有个很大的疑问,之前唐婉余对奚欢很是厌恶抗拒,坚决反对付郁嫁给他。然而某天她却忽地转变了态度,接受了奚欢,并且还用自己娘家的资源帮助奚欢建功立业,在付磊面前表现。 莫娟也是善于谋划之人,明白肯定是奚欢手里把握住了唐婉余的某个秘密,逼得她这样做。而能逼得唐婉余牺牲自己的女儿,这个秘密肯定很重要,如果她知晓了,说不定能利用这个秘密重重打击付磊夫妇。 唐婉余与秦红颜的对话,令莫娟有种感觉,这个秘密可能与秦红颜有关。她立即请出了圈子里金牌私家侦探,许以重金,开始全力调查秦红颜。 秦红颜当然对这些都一无所知,她所烦恼的只是奚欢的回归。 然而再烦恼,那一天也还是来了。 那天在公司大会上,沈昂亲自介绍新任事业部总经理奚欢出场。 hg公司的高层会议厅在ding楼,几乎占据了一整层楼,装修豪华,设备先进,可以容纳百多人同时进入。然而秦红颜在圆桌边坐着,却总是觉得逼仄。 这种感觉在奚欢进入会议室时变得更加明显了。 一年多没见,他似乎变了不少,那股儒雅的气质仍旧出众,可是眼神里却多了坚毅与决断。他简洁地介绍了下自己,随后谈起了对未来公司一年内的展望与目标,语气并不见严厉也没端架子,却让人心悦诚服。 他并没有看秦红颜,即使眼神扫视到她时也只是一掠而过。 秦红颜放下心来,然而一颗心松懈后又产生了不知名的酸软。 会议完毕后,秦红颜回到了办公室,在座椅上仰躺着,这个姿势令她直视着天花板。奚欢的办公室就在她的楼上,她似乎能透过天花板望见他。 从今往后,他们就会这样近距离地接触。如果是以前,她必定会因此而欢欣雀跃。然而如今,物是人非,她能做的不过是一声叹息。 一连几天,奚欢都忙着上手工作,虽然他们整天都待在办公室里,但因为两人办公室分属上下楼,所以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就算偶尔在电梯里碰见了,众目睽睽之下,也不过是点头,接着各自行进而已。 私下里,他们唯一的接触便是奚欢打了通电话给秦红颜,让她整理出沈昂手上那件收购案的情况。电话中他的口吻里并没有什么温情,完全公事公办。 奚欢的绝情令秦红颜反倒松了口气,谈公事是最好不过的,避免了众多尴尬。 因为事情比较敏感,所以秦红颜都是在家里整理这份资料,这天她刚整理完毕,奚欢便打来电话,询问资料整理的进度。 秦红颜立即道:“已经整理好了,等下我会用电脑传给你。” 然而奚欢却说:“我在你楼下,你送下来吧。” 秦红颜怔了许久,只能答应。 因为想着送资料后便会返回家里,秦红颜便只穿了套休闲睡衣便下了楼。 奚欢将车停在秦红颜家小区前,看着她向着自己快步走来。他很少看见穿着这样轻松的秦红颜,以前的她在他的影响下总是爱穿高跟鞋,即使下楼也是穿着正装,一丝不苟。而如今,她用一根簪子胡乱将头发盘起,穿了套卡通休闲睡衣,脚着拖鞋,脸上不施脂粉,反倒有种稚气与青春。 第55节 秦红颜没有发觉,奚欢却发觉了——与沈盛年在一起后,她似乎变了很多。 这个发现令奚欢心内涩涩的,很不舒服。 秦红颜在车边站定,直接将资料夹递给奚欢,眼睛却没看他:“那我就先回去了。” 奚欢淡淡道:“你上车来,我很快看完,也许会有什么遗漏,你听了也好修改。” 秦红颜只能上车,然而她刚坐定,奚欢便发动车子,直接冲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1 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3 10:02:44 cashmay扔了一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4-06-03 10:00:58 感谢cashmay妹子,你这个是混合炸弹吗???????噗哈哈 2 第67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董肉肉 欧也妮cashmay 咩想吃顿好的 3 大家觉得,奚欢到底是想把御姐怎么样?杀?jian? 4 大侄子华丽转身完毕,马上出场了。 5 打滚想要撒花评论,妹子们请记得2分好吗?有好几个妹子本来想给你们红包,可是你们评论了好多条都忘记打两分了。5555 第五章 (10) 秦红颜先是一惊,但很快地便冷静下来,沉声问道:“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有人在跟踪我们。”奚欢解释。 果然,从后视镜中,秦红颜看见一辆黑色的越野车正尾随着他们,距离不远不近,若不是奚欢仔细根本看不出对方是在跟踪。 奚欢似乎对这样的跟踪已经习以为常,当即驶上车流量最大的街道,专门往红绿灯密集之处行驶,几个红绿灯之后,终于甩掉了身后的越野车。 “是谁在跟踪你?付郁?还是唐婉余?”秦红颜稳下心神,问道。 “不是她们,而且……我怀疑他们跟踪的不是我,而是你。”奚欢眉宇间显出些许疑惑,回忆道:“其实我到的时候便注意到了那辆车,就停在你家小区不远处,似乎一直在监视你。” “也许是你岳母唐婉余吧,她最近来找过我,让我不要再和你联络。”秦红颜淡淡道。 闻言,奚欢眼里闪过丝暗光,随即问道:“除此之外,她还说了什么吗?” “她说,你不如我想象中那么好。” 秦红颜只觉得这句话很耳熟,似乎乔悄也曾经说过类似的话。 秦红颜觉得实在是奇怪,怎么周边所有人都看清了她的心思——她确实仍旧认为奚欢是很好很好的。 秦红颜从不认为奚欢不好过,他只是做了最适合自己的决定,仅此而已。 “你答应了她的要求?不再和我见面?”奚欢挑眉。 “没有,输人不输阵,我怎么可能在她面前服软?只是……”秦红颜低头望着自己的手掌心,上面有着神秘的掌纹,凡人却无论如何也破译不出,她轻声道:“只是我私心里觉得她说得很对,我们确实不应该见面的。” 她说完了这句话,便沉默下来。车内寂静无声,气氛甚至变得有些僵硬。奚欢开启了音响,里面有一把凄哀的女声在低yin着—— “只是女人容易一往情深,总是为情所困,终于越陷越深。可是女人爱是她的灵魂,她可以奉献一生,为她所爱的人。” 那歌声带着受过情伤后特有的沧桑,入骨入髓。 车行驶到大桥上,水汽蒸腾,大桥路面上升起薄薄雾气,看着有种不真实感,让人觉得像是在穿越某种时光隧道。 在这样的错乱时光中,奚欢忽然道:“jayne,过去的每一天,我都在想你。” 他的声音揉碎了时光,将秦红颜拖回了过去的岁月,那个时候,他是她的天与地,是她的神与魔。 那个时候,他们有多快乐。 秦红颜的回忆还来不及展开,车便行驶出了大桥,雾气散去,回忆也散去,他们重新返回了冰冷的现实世界。 秦红颜几不可闻地叹口气,用坚决的语气道:“你找个地方把我放下吧,我自己回去,否则会引起很多麻烦的。” “一起去看看我们的家好吗?”奚欢问。 乍听见“我们的家”四个字,秦红颜有些恍惚,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奚欢指的便是当年自己出国前与他共同居住的屋子。秦红颜在那里居住了将近三年的时间,但在她出国后,奚欢便搬出了那间屋子,这件事让秦红颜暗自难受了不少时日。她原本以为奚欢早就将那间屋子给卖了,没想到他居然留到如今? 在疑惑中,车在那间熟悉而陌生的屋子前停下,那是独门独栋的小院,最近的邻居也住在几百米外,很是隐秘。秦红颜后来才逐渐明白为什么奚欢会选择与她住在这里,不过是避人眼目。 也许从一开始她就是无法见光的。 秦红颜进入屋子,这屋子与她记忆中似乎没什么两样,所有的家具摆设都维持着当初她离去时的模样。而且看上去纤尘不染,很是干净,似乎定期有专人打扫。 秦红颜坐在沙发上,大段大段的回忆刹那间涌现在眼前。 客厅里,他们一同观看世界杯球赛,为各自喜欢的球队加油呐喊。 厨房里,她读书温习到深夜,他便陪着她,为她煮宵夜。 书房里,他们各自拿着一本书,看几个小时,她偶尔抬起头,却发现他竟专注地看着自己。 种种种种,一瞬间全都涌现在眼前。 回忆太多,秦红颜疲倦地闭上眼睛,不堪重负。 奚欢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秦红颜一时竟分不清这声音属于回忆还是现实:“你走了之后,我就搬了出来,可是你从来没有问过我搬家的原因。” “那时的我觉得自己没有资格过问,所以宁愿自己难受也没有问出口。”秦红颜喃喃道。 在他面前,她一向有自卑感。 或许当人面对自己所爱时,都会有自卑感吧。 “之所以不想在这里住下去,是因为这里留有太多属于你我之间的回忆。”奚欢拿起桌上的一个陶瓷花瓶,用手指轻轻抚mo着。 那是当初秦红颜在陶瓷手工课上制作的,当成新年礼物送给了他。因为秦红颜是新手,所以花瓶制作得ting粗糙,可奚欢却很喜欢,一直将它放在客厅显眼处。 当时他说的是:“重要的是心意,而不是物品。” “你出国后,我一个人待在这屋子里,那些有关你的回忆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折磨着我,如果再不搬出来,也许我会疯。”奚欢惨笑。 事隔这么久,他们才将这件陈年往事说了出来。 秦红颜想,如果早些说出来,结果会有什么不同吗? 不会的,他们俩的性格都属于内敛,不善于表达,注定会有诸多猜忌。 最重要的是,再深的感情也敌不过他的野心。 “我请了人,每周都会来打扫,我总觉得有一天我们会重新住回这里。” 奚欢的声音近在咫尺,秦红颜回过神来,才发现他不知何时已经坐在了她身边。 奚欢的眼睛像是深海,像是夜空,深邃而广阔,他握住了她的手,像是用生命在起誓:“这一年来,我没有任何的娱乐,连睡眠时间也不能保证,分分秒秒都用在了工作上。每当我撑不过时,我都会想起你,想着咬牙撑过便能与你早些见面。就是靠着这样的意念,我才能活到如今。jayne,我已经快成功了,到那一天,我会将自己所有的都献给你,我的时间我的感情我的生命,所有的一切都会献给你。” 他的誓言很真挚,秦红颜绝没有任何的怀疑。但是—— 秦红颜静静地开口:“你已经是别人的丈夫了。” 他已经是别人的丈夫,所以再好的情话听在她耳里也不过是讽刺。 “从你成为别人的丈夫那一刻起,我们就已经不可能了。” 秦红颜站起身来,拿起茶几上的那个陶瓷花瓶,接着放手,花瓶坠落在地,“啪”的一声响,碎成了好几瓣。 “我们的感情就像是这件瓷器,已经碎裂了,就算是你用再高超的技术去粘连,也会有痕迹,只要一眼便能想起碎裂的过去。”秦红颜微扬起下颌,清淡地道出个事实:“经历了这么多,我们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当晚,秦红颜回到了家,她以为自己会失眠,谁知挨着chuang便睡去了。 她梦见了那间屋子,她与奚欢在餐桌边吃着早餐,阳光软绵,笼在两人身上,增添了梦幻感。 可是即使在梦里,她也清楚,那就是个梦。 梦并没有什么情节,他们互相笑着,说着闲话,就这么结束。 秦红颜醒来时,觉得恍然若失。不舍是必然的,毕竟那是多年的感情。 而她昨晚说的那番话也是正确的,虽然说完那番话后,奚欢的表情与瓷器一般,都碎裂了。 但秦红颜知道,这样做对大家都好。 他们确实不应该再见面。 临走时,奚欢将一串钥匙递给了她,是那间屋子的钥匙,他说那屋子本来便是属于她的,她随时都能回去。 秦红颜见他态度坚决,也懒得与之继续纠缠,便收下了,然而回家后便将其锁在了书房柜子里,与那串佛珠放在一起。 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打开。 昨晚奚欢送她回了家,在下车前,秦红颜对奚欢讲明了态度:“我会留在公司继续帮你,但这都是基于你之前收养帮助我的恩情。我希望今后我们所有的话题都围绕在公事上,如果你继续纠缠,我想我只能选择离开。” 奚欢望着她,眼神很宁静,然而他就是有这种魔力,让秦红颜感觉到像是被火在灼烤。 他许下诺言:“你说得对,现在的我确实没有资格追求你。jayne,我答应你,在我成功之前,在我有资格向你求婚之前,我都不会再在感情上纠缠你。但也请你答应我……” 说到这,奚欢定定地望着秦红颜,重重地道:“请你答应,留在我身边帮助我支持我,看着我成功。” 秦红颜答应了。 她在心里给自己设定了时间,待奚欢成功后,也是她应该离开的时候。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她也回报了他的恩情。 两不相欠,也是该分别的时候了。 作者有话要说:1 令堂之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3 22:28:33 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3 20:08:38 谢谢妹纸们~么么哒 2 第68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ally 布洛芬aisiwon 俺 萌豆豆 3 这两天事情太多了,更新少了些,我好想爆发啊~妹子们给我撒花力量吧!!!!!! 4 大侄子也快爆发了~ 第五章 (11) 因为奚欢时刻监视着唐婉余以及付郁,所以很清楚昨晚跟踪他们的人绝对不是她们派来的。奚欢在临走前还刻意提醒了秦红颜,他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会立即派人调查,也让她最近注意下自己身边是否有跟踪的人。 秦红颜一头雾水,一整个上午都在思考究竟跟踪她的是谁。然而当在公司里看见沈昂时,她忽地联想到了另一个人。 第56节 沈盛年。 秦红颜的生活中,会跟踪她的似乎也只有沈盛年了,并且他还有数不尽的前科,简直是罄竹难书。 想到这,秦红颜有些恼了,自从上次在学校附近遇见自力更生的沈盛年后,她对他的看法有很大的改观,还以为他成熟懂事了。可怎么也没想到,他居然仍旧在背地里跟踪自己。 秦红颜觉得自己很可笑,竟一而再再而三地去相信沈盛年,就像是骗不怕似地。 秦红颜沉思了会,觉得必须将这件事挑明,免得时刻都处于被监视的状态下,于是决定先发制人,在中饭休息时便去寻找沈盛年。 当秦红颜开车赶到g大时,沈盛年正在g大操场上打篮球。因为有他,所有围观者甚众。 沈盛年在学校里算是ding尖的风云人物,长相好,头脑好,而且来去神秘。除了脾气似乎不怎么好对谁都是冰冷无情之外,沈盛年基本上符合所有小女生心中关于白马王子的幻想。 然而当看见秦红颜一出现沈盛年便像是一只看见主人的chong物犬般向着她冲去的场景时,周边围观的小女生芳心全都哗啦啦碎了一大片。 沈盛年跑到秦红颜身边时满额都是汗珠,不知怎的,那汗珠沾在他脸上却更显出了皮肤的洁净。他穿着宽大的篮球服,带着护腕,身上有汗味,但并不臭,而是一种男性荷尔蒙的味道。 可以说,他简直就是被上天无比眷顾。 沈盛年看着秦红颜,一双眼睛似乎蕴满了银河的星:“你……怎么来了?” “别装了行吗?”沈盛年的模样看上去似乎对昨晚的事毫不知情,然而秦红颜早就领教过他的演技,想到他的欺骗很是生气,语气寒冷:“昨晚像贼一样跟踪了我和奚欢,今天就到学校装热血少年打篮球?你的精力还真是旺盛。” 这句话的含义极其丰富,让沈盛年脸上的表情也丰富了起来。 他双目里先是盛满惊讶,随后立即升腾起了阴沉的怒意,他垂眸盯着脚下属于两人的影子——他们就连影子也是没有交叠的。 沈盛年心内翻江倒海,然而抬起头来时脸上却露出了最良善的笑,浅浅的梨涡,恰到好处的嘴角弧度,怎么看怎么美好。 可是这美好的笑却令秦红颜心内一紧,她太熟悉他了,从身体到内在。但凡沈盛年做出这样良善的表情,就代表着他会立即对她做出最恶毒的事。 沈盛年将脸靠近秦红颜,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道:“你说错了,我打篮球并不是想装什么热血少年,只是想要发泄下体内的火。你也知道,我太久没和你上chuang了,如果不靠这样的方式发泄,我怕自己会控制不住,跑去你家里强上了你。” 他的话语露骨而粗俗,令秦红颜面红耳赤。然而话语的羞辱还没有结束,沈盛年就单手环住秦红颜的腰,快速将她拉入自己怀里,另一只手擒住她精致的下巴,重而狠地吻了下去。 当听见周围爆发出的欢呼声时,秦红颜像是被铁锤给重重击打了般,整个人都懵了。 她性格向来冷而内敛,从来不曾在大庭广众之下与人做出亲密动作,沈盛年的举动令她感觉到像是被人扒光衣服站在了大街上。 秦红颜回过神来,想要挣扎,可是沈盛年将她抱得是那样紧,双臂就像是钢铁般坚硬无法撼动。而他那嫩滑的舌像是鱼般在她的嘴里游荡,令人无法抓捕。他吸取着她的柔嫩,吸取着她的神智,吸取着她的骄傲。 秦红颜感觉眼前一阵阵发黑,根本无法呼吸,浑身因为焦躁而发热,简直就像是在桑拿房里待了一整天。 在晕厥近在咫尺的关头,沈盛年放开了她,新鲜的空气重新涌入秦红颜的xiong腔,她回过神来,看见周围的观众里有好些人正拿着手机在拍摄自己。 这简直就是她人生中最丢脸的一天! 秦红颜连赏沈盛年巴掌的念头也没了,只想赶紧走人,她大跨步冲出了操场,向着停车场走去。 一路上,秦红颜在不断埋怨着自己,“自取其辱”四个字来形容她今天的举动是再好不过了。 秦红颜快速发动车,正要离开,沈盛年却在前方路口将她拦住,纹丝不动。 秦红颜动了气,仍旧踩下油门,直直向着他冲去! 她原本以为他会依照人的本能让开,然而沈盛年却连眼睛也不眨,仍旧笔直站立着! 他的神色并非是不信秦红颜敢撞上来的无所畏惧。 他的神色竟是一种死在秦红颜手下也是莫大幸福般的求仁得仁。 秦红颜最终踩下了刹车,保险杠在离沈盛年的膝盖一厘米的地方停下。 他的面上波澜不惊,反倒是她的额角浸出了一滴冷汗。 沈盛年赢了,秦红颜甘拜下风。 面对她时,他总是能抛弃所有,包括生命,这样的感情是她无法敌过的。 秦红颜将头埋在方向盘上,只怨恨自己太过沉不住气,竟又招惹上了这个魔王。 “你就不好奇我为什么不躲?”沈盛年不知何时已经上了车,坐在了副驾驶室上。 “为什么不躲?”秦红颜的语气完全是一种疲倦之后的配合。 “我有什么三长两短,你就会永远对我愧疚,这辈子基本就只能记得我,那我也算是死得其所。”沈盛年凉凉地讨论着自己的死亡,那种语气足以令凉意渗透人的骨头。 “对不起。”秦红颜忽然道歉。 她太了解沈盛年,从刚才他的表情与行动可以看出,他是被她冤枉了,昨晚跟踪自己与奚欢的人,并不是他。 她刚才之所以生气,也不过是因为他对她在大庭广众之下的亲热举动。 秦红颜双臂趴在方向盘上,脸埋在双臂中,妩媚的卷发散落下来,在微风吹拂下晃悠悠的,像是钻入了沈盛年的心里,痒得很。他忍不住伸手,用手指卷起她的一缕发。发丝与手指互相缠绕着,根本分不清是谁不放开谁。 “你是应该说对不起。”沈盛年的动作很柔情,然而声音却冷硬得像是石块:“你想要轻松自由,所以我即使想念你想念到发疯也要硬憋住,不再去打扰你。可是你呢?转眼却跑去和旧情人约会,秦红颜,我有时候真的很想杀了你。” 他在众人面前总是唤她“秦姐”,然而私底下,都是连名带姓地叫她。然而她那完整的姓名从他嘴里说出,却比任何情侣之间的昵称都要亲切。 “对不起。”秦红颜能说出口的,似乎只有这么一句。 沈盛年被秦红颜的道歉弄得心烦意乱,而另一方面,她趴卧的姿势令她饱满的xiong部呼之欲出。沈盛年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加之又禁欲了一年多,忍耐力已经到了极限。此刻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她身上散发的幽香,她曼妙的身姿,她白皙的皮肤,像是锋利的刀,直接割断了他忍耐的神经。 沈盛年也顾不得许多,直接伸手罩上她的柔软。 秦红颜的身材很好,他单手根本罩不过来,那柔软令他小腹激荡,像是有什么东西亟待释放。 沈盛年不顾秦红颜的反抗,顺势将她压倒在驾驶座椅上。他用身体紧紧压住她,双手在她身上抚mo着,而已然坚硬的要紧处也隔着薄薄的衣料抵住她。 “沈盛年!你这是什么意思!快放开,你疯了,这里是学校!”虽然晓得沈盛年是没有底限的一个人,但平日他也只是在屋子里对她不规矩,从没有像今天这般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她出手。 “我……忍不住了。”沈盛年的声音也透着浓浓的烦躁,以前的他是没尝过情爱这般*滋味,所以可以耐着性子等待了秦红颜两三年的时间。然而自从品尝过了,再次等待的滋味便是煎熬。 “你忍不住了,自己滚去找人解决!”秦红颜急得嘴唇都烧出小泡了,她一边推打着沈盛年,一边四下观望就担心有人会看见。 刚才在操场上被一群小毛头围观接吻已经让她够呛了,若是再被人看见在车内做这回事,秦红颜觉得自己肯定得拉着沈盛年死一百次。 “没有人,我就只要你。”沈盛年用自己的坚硬摩挲着她的柔软,还做出了ding的姿势,开始耍赖:“我就是中了你的毒,只能你来解决,你必须得负责!” 作者有话要说:1 minho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4 22:32:33 柠檬猫薄荷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4 22:26:25 谢谢妹纸们的炸弹啊啊啊啊啊~代表沈盛年爱你们~ 2 第69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桃心月牙儿 sayikoh⊙▽⊙ 纪小蒜coby6211 3 快来人啊,大侄子爆发~\(≧▽≦)/~啦啦啦 第五章 (12) 车内空调冷气很强,但秦红颜还是感觉浑身像是着了火般。沈盛年的手就像是烙铁,足够将她的肌肤刻上烙印。 属于他特有的烙印。 秦红颜并不想要这场欢爱成功,不仅因为这会使他们的关系更加混乱,还因为她害怕自己身体的反应。 害怕自己情到深处会忍不住附和沈盛年。 被情欲折磨的不仅仅是沈盛年,还有秦红颜,虽然她从心理上不再眷恋他,可是身体却很是怀念他的爱抚。 就在前不久,秦红颜就做了个难以启齿的梦。 她梦见了与沈盛年在白色的chuang单中翻滚。梦中,她清晰地看见他精壮的xiong膛,他ting翘的臀部,他青春的皮肤,还有散发着男性荷尔蒙的汗水。梦中的她感觉到他的撞击,力度恰到好处,像是搔到了她骨子里的痒,舒服得秦红颜忍不住叫出了声。 醒来之后,她竟发现自己的内裤湿了一小团。 那一天,秦红颜都是垂着头,她为自己潜意识里的需求而羞愧不已。 羞愧的同时,她也觉得很疑惑,为什么她会梦见沈盛年,而不是其他人。 没错,这辈子她是只与他欢爱过,但要是论及感情,应该是奚欢在她心中地位更深,为何这么多年,她从没梦见过与奚欢做这回事呢? 唯一的解释,便是秦红颜爱恋着沈盛年鲜嫩的身体。 是的,即使是在当初,在他强行入驻她的生活时,她无比抵触他时,她也从来没有厌恶过他的身体。 秦红颜想,她果然是个肤浅的女人,一边拒绝着沈盛年,一边又想念着他的身体。 她为自己的言行无法统一而感到苦恼。 所以她必须要努力压制住内心的需求,不能让沈盛年得知——他会尽可能地利用她的任何弱点。 想到这,秦红颜喘息着,轻而坚定地道:“那天,你亲口告诉我,会努力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会努力学会怎样爱一个人……你所说的努力,就是这个样子吗?” 闻言,沈盛年浑身一僵,他的脸从她的xiong前抬起,一双瞬间黑得吓人的眼睛死死盯着秦红颜……的脖子。 他恨不能一口咬断她的脖子,这样也用不着再受她的折磨。 然而磨了半晌的牙,终归是舍不得。沈盛年软下声音,将脸埋在秦红颜的颈脖处,辗转地吻着,道:“我不进去,好不好,但是现在如果不泄我会死的。” “你现在死给我看看。”秦红颜一个冷眼飞刀望去。 她可从没在社会新闻上听说过某某男子因为做爱不成功而猝死的。 沈盛年只能改口,声音里染着撒娇的味道:“就算是死不了,这样憋着会坏的。以后你想用的时候不行了,吃亏的不还是你吗?” 秦红颜被这歪理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果然男人在想要欢爱时智商都胜过爱因斯坦,什么理由都能编出来。 沈盛年与秦红颜周旋着,可身下并没有停止动作。即使隔着布料,秦红颜仍旧感觉得到他那要紧处的灼人,像是身体里所有的温度都聚集在那一处。那处灼热在不断摩挲着,而他手上的动作也越发重,很快随着身子一僵,沈盛年整个人覆盖在了她身上。 他的呼吸逐渐平缓,像是餍食后的狼,边舔舐着唇边的食物残渣边养神歇息。 可秦红颜却看不得始作俑者这样轻松:车内满是属于他的液体的味道,而她的底裤也被沾湿,黏糊糊的,难受极了。 释放完后,沈盛年略为不好意思地道:“你太久没让我碰你……所以才……下次不会这么快的。” “完了吧,完了就滚下车去!”秦红颜尽量压抑着怒火。 “我现在这样子,真没法回学校。” 秦红颜一眼望去,沈盛年的蓝色球裤上有一大滩暗色的暧昧痕迹,任谁都看得出发生了什么事。说实话,如果这样穿着走在学校大道上,和光屁股走在学校大道上的围观指数基本一致。 再这样和他纠缠下去,下午上班铁定迟到,秦红颜懒得与之废话,直接将车开往沈盛年租的屋子。 谁知沈盛年却告知他换地住了。 沈盛年的新家也是在离学校不远处的一栋新建的精装房里,因为靠近大学城,是学区房,所以价格昂贵。 新家装修精美,与之前的出租屋简直就是天壤地别。 “才刚有钱就这么得瑟?干嘛租这么贵的?”秦红颜问。 第57节 “才不是租的,买的。”沈盛年也不避讳,从衣柜里拿出衣服,直接在秦红颜面前换了起来。 秦红颜赶紧背过身去,眼里却还留着刚才来不及躲避时看见的春光。 果然老话说得对,越是罪恶的越是诱人。 沈盛年边换衣服边解释着:“最近这段时间没来找你,就是忙着翻身,好不容易积攒够了本钱,重新鲤鱼翻身。吃了没钱的亏,也不敢再像以前那样胡乱挥霍,就干脆先买点固定资产放着。” 说到这,沈盛年也换好了裤子,可仍旧裸着上身,他贴近她的后背,低声问道:“有没有觉得我懂事了?” 秦红颜对沈盛年的身体接触仍旧是抗拒的态度,直接一个旋身越过他去洗手间洗刷自己被沾染上浊物的衣裤,再用吹风机烘干。其实她已经刷得很干净,然而总怀疑上面仍旧有味道,秦红颜决定回家后就把这套衣服给丢了。 穿戴整理完毕,她就立即走出洗手间准备回公司,谁知沈盛年却堵在了洗手间门前。 沈盛年下身穿着牛仔长裤,没系皮带,松松地撑在胯上,露出了内裤的边缘,看上去有一种颓废的性感。而上身则是赤裸着,他有精壮的肌肉,并不过分发达,一切都恰到好处。 他双手撑住门两侧,微微低头,与秦红颜直视。 秦红颜觉得恍惚,当初是她需要低头才能与他平视,现如今一切都变了。 沈盛年就这么直视着她,似乎并不打算放她走。秦红颜叹口气,道:“你今天已经很过分了,别再逼我发火好吗?” “你和他,我是说奚欢。”沈盛年似乎很不愿意提起这个名字,眉宇间有厌烦的褶皱:“你想和他复合?” 秦红颜本来想以“这和你没有关系”作为回答,但是经过这么些年的相处,她深知说出这句话后肯定会点燃沈盛年体内的炸药包。更重要的是,关于自己与奚欢之间的关系,她确实应该向沈盛年说明。 毕竟,他与她之间,情与孽已经是深刻交缠。 这些日子,改变的不止是他,还有她。 秦红颜直视着沈盛年的眼睛,郑重其事地道:“我不可能与他复合,明白吗?他是个有妇之夫,我不想牵扯其中。” “如果他离婚了呢?”沈盛年并没有轻易放过秦红颜,他逼近她,鼻息似乎能喷到她的脸上:“如果他离婚了,你会和他重新来过吗?” “也不可能了。”秦红颜也很奇怪自己如今竟对沈盛年有这样好的耐性:“在他放弃我的时候,我们就永远也不可能在一起了。” 沈盛年仍旧在起疑:“那为什么你昨天晚上要和他见面,还被人跟踪?” “只是约起来谈一些公事。”因为沈盛年与沈昂之间的关系,秦红颜不愿多说,只能发誓般地道:“我只想帮助他达成目标,事后我就会离开,永远也不会出现在他眼前。” 秦红颜原本以为这个答案会让沈盛年满意,然而他脸色忽变,猛地握住她的手臂,盯着她的眼神甚至显得有些阴鸷:“那个时候,你是不是打算一走了之,永远也不出现在我面前?” 秦红颜只能感慨,他们果然是同类,一眼便能看清对方的想法。 “就算我说不是,你会相信吗?”秦红颜用一双沉静的美目望着沈盛年。 她的眼神令沈盛年逐渐敛去浑身的戒备,他伸出手指,勾起她的一缕发,双眸专注地望着指尖与发丝的纠缠,缓声道:“我想你留下来,看着我成长为能给你幸福的男人。我知道……你以前受过太多苦,我想要好好疼你。” 沈盛年的这番话像是辣椒粉窜入秦红颜的鼻腔,令她双目微微泛红。 总是这样,这个少年总是不断带给她伤害,又不断带给她呵护与感动。 那句话确实是沈盛年的实话。这些天来,他忙着在经济上翻身,同时也忙着调查秦红颜的过去。 沈盛年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朋友寥寥,但在网上却有许多黑客朋友,所以能轻而易举地窃取到许多机密信息。 基本上明面上的事情他都调查得一清二楚,而关于秦红颜的继父母,却有许多疑问。 据调查,那对夫妻其实并没有不孕症,曾经怀过孩子,但后来因为经济原因自愿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那之后两年,那对夫妻不知怎地,经济忽地好了起来,随即便去孤儿院收养了秦红颜。 秦红颜的继父失踪后,警方曾经去走访过他的邻居。有邻居曾说,那对夫妻并不是真心想收养秦红颜,因为那家女主人曾说过“若不是看在钱的份上,谁想收养这种阴沉的小孩”之类的话。 也就是说,那对夫妻收养秦红颜很可能是受人指使。 沈盛年心内有某种怀疑,但苦于没有证据,所以只能忍而不发。 他决定等待机会,在沈昂那里找到自己想要的证据。 作者有话要说:1 让永远的永远扔了一个火箭炮 投掷时间:2014-06-06 09:37:14 让永远的永远扔了一个火箭炮 投掷时间:2014-06-06 09:35:47 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6 08:49:49 柠檬猫薄荷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5 22:30:17 北北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5 20:38:04 谢谢妹纸们的炸弹,我发觉一旦在大侄子兽欲大发时,你们都丢好多炸弹来炸我啊!!“让永远的永远”土豪妹子,火箭炮都来了~~omg 2 第70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minhosmallkittyer 让永远的永远柠檬猫薄荷兮兮 3 这算是生肉啊,哈哈哈。 4 剧情进行到*了,红颜下章节就会知道自己的身世了,到时大侄子会做什么呢?哈哈哈,不告诉你们。 第五章 (13) 秦红颜之前并不太在乎父母,认为他们对自己生而不养是很不负责的行为。然而自从流产后,她似乎对父母子女之情有了新的认识。 所以在那条项链的链子因为年代久远而断裂后,秦红颜决定去商场首饰柜台找师傅将其接上。 毕竟这是父母留给她的唯一想念。 古人说“冤家路窄”,秦红颜这天算是真正地领教到了。她正在商场首饰专柜前等待师傅修理项链时,居然撞见了前来选购新款珠宝的付郁以及唐婉余。 乍见到两人,秦红颜有些许的不安,最后还是付郁先微笑着点头示意。 秦红颜也只能点头回敬,虽然她面上如常,可心内却巴不得修理师傅能赶紧修理完毕让自己离开。 付郁轻缓走来,瞥一眼项链,道:“秦小姐的项链坏了?” 秦红颜心里有只鬼,付郁的话听在她耳里也就自然想到了另一方面。为了避免付郁以为项链是奚欢送的,秦红颜主动解释道:“是的,这是家父家母留给我的项链,虽然不贵重,但还是想好好保存。” 付郁凑过去看了看,道:“这上面怎么刻有个‘婉’字?令堂名字里也有个‘婉’字吗?” 秦红颜正准备答话,身后却忽地响起了清脆的玉碎声,柜台小姐紧接着发出惊呼。秦红颜转头,看见地面上有一只上好的翡翠玉镯碎成了两半。 唐婉余面无表情地对着柜台小姐道:“不好意思,手滑了,你把这玉镯包起来吧,我买了。” 付郁见母亲脸色不好,便中断了与秦红颜的对话,走过去关切问道:“妈,你不舒服?” “是啊,xiong有些闷,我们早点回家吧。”唐婉余道。 付郁只能对秦红颜道声抱歉,接着送母亲返家。 两人离开,秦红颜应该放松,可不知为什么,她心里反倒重重的,像是被什么东西压着,喘不过气来。 回家之后,秦红颜一直抚mo着那条项链上的“婉”字,眉头紧锁。 有个答案模模糊糊地压在她心上,她不敢去揭开,可又不得不揭开。 思虑良久,秦红颜终于放下项链,打开电脑,查询起唐婉余的生平。 唐婉余的生平就是一个标准千金的生平,唐母生育了三个子女,唯有她一个是女儿,因为从小相貌好,很受chong爱,十八岁前都在女子中学读书,而十八岁后被送去巴黎留学,二十二岁回国之后便嫁给了付磊为妻,养尊处优,很是顺遂。 能摊在阳光下的档案基本是没有问题的,然而秦红颜清楚,光明之下往往隐藏着黑暗。 而她需要的,是一个帮手。 秦红颜犹豫再三,还是向沈盛年求助了。 她知道他在这方面的能力。 沈盛年很快便将她需要的东西调查了个清楚,这番调查耗费了沈盛年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以至于他拿来调查结果那天,眼睛下全是因为疲倦而显出的乌黑。 “谢谢你。”秦红颜似乎只能说这么一句。 沈盛年挤挤眼睛:“我只接受以身相许。” 秦红颜取过资料,懒怠理会他。 资料上显示着,唐婉余在巴黎读书的第三年,请了一学期的病假。那一学期她回中国疗养,可是任何一间中国的医院都没有她那段时间的住院记录。 而那一年,恰好就是秦红颜出生那一年。 唐婉余看见那条刻有“婉”字的项链便打碎了玉镯,那次在公司聚会上对秦红颜身体的异常关心,还有那与秦红颜同样白皙的肌肤。 这些都更加证实了秦红颜的猜想——唐婉余很可能就是她的母亲。 这是个非常可怕的猜想,光是想一想便让秦红颜觉得遍体生寒。 怎么可能呢?那个高高在上将她视为草芥的贵妇人怎么可能是她的母亲? 更可怕的是,如果这个猜想是正确的,那么她便是唐婉余的私生女,这件事如果曝光必定会给唐付两家重重蒙羞! 思虑种种,秦红颜觉得头发发麻,浑身发凉。 沈盛年适时将手放在她的肩上,一股温暖而强大的力量源源不断地从她的肩膀处传来,逐渐逼退了那些刺骨的寒冷。 “你想去查明真相吗?”沈盛年是个再聪明不过的人,此时也明白了秦红颜的猜想。 秦红颜将那条项链放在手中,摩挲许久,久到像是要将那个“婉”字抹去般,终于坚定地点头:“我想。” 她必须要去查明真相,因为这已经牵扯到太多的人事。 秦红颜决定去城郊村寻找林阿婆的邻居,那个以妓女为职业的女人。因为城郊村环境很复杂,所以沈盛年执意陪同她前去,秦红颜拗不过,只能应了。 秦红颜已经有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没回到过城郊村。如果是别处,二十年的变化可以让人觉得恍如隔世,然而这里却仍旧和她记忆中没什么两样。 阳光仍然从没降临过这里,到处都是臭汗与垃圾的味道,这里集中着世界上所有的腌臜。 秦红颜可以想象,养尊处优的唐婉余倘若见到这里的状况,估计会吓得晕倒,或者是被这里的味道给熏晕。 她想,如果自己真的是唐婉余的女儿,又将会是多么讽刺的一件事。 秦红颜循着记忆找到了原来居住的屋子,那里已经住进了新的租户,内部家具都变了mo样,只是那屋ding却仍旧如二十年前那般布满了蜘蛛网。 沈盛年似乎也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他始终保持着沉默。秦红颜以为他不习惯这里的脏乱味道,正准备让他不必再陪自己可以先行离开时,沈盛年忽然握紧了她的手。 他低低地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对不起。” 秦红颜心内一动,某处坚硬的地方在逐渐融化。 她知道他的意思。 他为自己没能比她先出生,没能在那时保护她而道歉。 秦红颜喉咙紧紧地,只能回道:“傻子。” 任何爱着别人的人都是傻子。 第58节 正在这时,老屋隔壁破旧木门被人从内打开,一个强壮的男人抽着烟从里面走了出来。那男人五官端正,然而双眉压眼,脸上凶狠气息很重。因为天热,他穿着破洞的背心,胳膊上有一处狰狞的烫伤,还有一圈类似牙齿的咬痕。 秦红颜认不得他的容貌,却认得他手臂上的两处伤疤。前一处是由他那吸毒的父亲制造的,而后一处则是她留下的。 那是焊头。 焊头也发现了这两个衣着光鲜显然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人,冷厉地将他们打量一番,不客气地问道:“做什么的?!” “我想找一下你妈妈。”秦红颜取下墨镜,挑明来意。 焊头一眼便认出了这个女人,他记得那双眼睛,从小便是如此,美得惊人也冷得惊人。 焊头眼神微缩,就是她,在他的手臂上留下了永远的咬痕。 也就是她,让他记了好多年。 正当焊头在深深打量着秦红颜时,沈盛年不动声色地挡在了秦红颜面前,道:“能见见令堂吗?” 男人的本能令沈盛年感觉到面前的这个男人在觊觎秦红颜。 焊头冷哼一声,讽刺道:“这个地方只有你他妈,没有令堂。” 这算是明晃晃的呛声,沈盛年沉下眼睛,正要发作,秦红颜却将他按住,对着焊头道:“我只需要问你妈妈两句话,当然,是有偿的。” 焊头瞥了秦红颜一眼,让开了道:“进来吧。” 焊头家的屋子很是破旧,迎面扑来的是汗湿与霉臭混杂的怪味,屋子里乱七八糟堆积着杂物,老鼠乱窜蚊虫飞舞,看上去令人作呕。 而焊头母亲便躺在一张单人chuang上,身上披着布满污迹的被单,微阖着眼,像是没有呼吸般。 若不是焊头指认,秦红颜怎么也不敢相信chuang上那个面如土色枯瘦如柴的妇人竟是他的母亲。在秦红颜的记忆里,焊头的母亲虽没有十分的姿色,但至少水灵鲜活,皮肤娇嫩,身材丰腴。 她实在无法把记忆中的那个女人跟现在chuang上的老妇人联系在一起。 焊头低头在老妇人耳边说了几句话,老妇人缓慢睁开一双浑浊的眼睛,定定地看着秦红颜,良久才叹息般地道:“趁我还活着,想问什么就问吧。” 秦红颜直接问道:“我记得你和林阿婆平时关系ting好,她有没有提起过关于我的身世?” 老妇人似乎一早便知晓秦红颜的问题,很流利地应道:“就算是再隐瞒,在一起久了,她也无意间透露了不少消息。” 说到这里,老妇人停下,伸出三根手指,浑浊的眼里闪出一道精光:“三万块,给我三万块我就把知道的全说出来。” 秦红颜自然是同意,但老妇人却要在他们给钱后才说。然而他们身上一时没有这么多现金,只能先去银行提取。 焊头怕他们跑了,便提出跟他们一同去。三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到银行,取出钱后,焊头想一把抢过来,可沈盛年却将他拦住:“若是你跑了怎么办?得先回你们家当着你妈的面我们才给。” 焊头恶狠狠地瞪他一眼,往地上吐了口唾沫,悻悻作罢。 然而当三人赶回城郊村的老屋时,却发现木门大开着,而那老妇人竟已没有了踪迹! 据隔壁邻居说,在焊头三人走后不久,便有一辆黑色的无牌车开来,从上面下来几个壮汉,直接将那老妇人给抱走了。 秦红颜与沈盛年对视一眼,只觉得这件事越发复杂。 沈盛年提出去报案,焊头却一把抓住秦红颜,咬牙道:“她妈的,你们是一伙的!故意把我支开,好把我妈给掳走!” 他的大掌粗糙而滚烫,力气大得吓人,秦红颜似乎听见了自己骨腕骨被捏得发出了响声。 沈盛年忙推开焊头,将秦红颜护在身后,道:“你疯了是吧?明明是你非要我们去提现金,而且也是你非要陪着我们去银行,所以别在这血口喷人!” “反正你们才来,我妈就被人绑了,这件事和你们脱不了关系,他妈的今天都别想给我走!”焊头眼里冒着火,那火穿过沈盛年,直接喷在了秦红颜身上。 沈盛年敏锐地察觉到了危险,忙拉着秦红颜想要离开,然而这里却是焊头的地盘,他一声呼唤,立即有好几个看上去十分凶狠的社会青年出现。 那几人将沈盛年团团围住,而焊头则一把将秦红颜抓住,将她拖入屋子丢在chuang上,将门重重关上。 焊头双目盯着秦红颜,眼神复杂而留恋。 秦红颜忽地想起了当年她被孤儿院的老师接走时,他也是这般躲在门边望着自己。 焊头的呼吸逐渐粗浊,他放弃了思考,直接向着秦红颜扑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1 minho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6 23:40:51 谢谢妹纸~亲一口 2 第71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anandaq(万分感谢你的补分啊,妹纸,我想以身相许了) 米奇 淘气多 人人 长长久久 3 焊头还记得吗?就是和御姐小时候打架那个,其实一直暗恋御姐来着,谁让御姐长得漂亮呢,这就是个看脸的社会啊。 4 要是焊头真动了御姐,你们说大侄子会怎么样????? 5 求撒花,求长评,我爱你们~ 第五章 (14) 这些年来,焊头见过许多女人,然而那些千姿百态的女人都无法填补他心中某个空缺的位置。午夜梦回时,他仍旧记得那个有着一双冰冷大眼的小女生。她的身影如同她留下的咬痕般,深深刻在了他的心里。 焊头开始并不明白这种感受,然而当今天再次看见秦红颜时,他恍然大悟——其实在很久之前,他就喜欢上了她。 可年幼的秦红颜冷冰冰的,从来不屑于理会他。焊头便用一系列暴力的手段,想要夺得她的注意。 而实际上,他一直是喜欢她的,却只会用幼稚的方式来表达。 如果秦红颜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出现,焊头会热烈追求她。然而重新出现在他生活中的秦红颜,衣着光鲜,显然已经与自己处于不同的阶层。 他们根本没了在一起的可能。 更何况,她的身边还有一个毛头小子。虽然沈盛年年龄小,可焊头一眼就看得出他身上那种从良好家庭环境熏陶出的气息。 这个毛头小子才是与秦红颜相配的男人。 焊头自惭形秽,更觉恼羞成怒,他的冲动战胜了理智,便以母亲的失踪作为借口,想要占有秦红颜。 焊头将秦红颜压在chuang上,那是张凌乱的有着古怪异味的chuang,刺鼻的气味涌入秦红颜的鼻腔,令她阵阵发晕。焊头有着结实而强壮的肌肉,像是一块大石般压住她,秦红颜觉得自己的骨头都快要被折断。 焊头的粗糙大手在迫不及待地解开她的衬衣纽扣,纽扣ting紧,一时无法解开,他不耐烦地骂了声脏话,直接将秦红颜的衬衣撕开。 随着那裂帛般的撕裂声,秦红颜感觉到xiong前一派冰凉。 她抬眼看着玻璃窗,那窗户多年没有擦拭过,全是肮脏的油污,室外的光线透过这玻璃进入屋子,连光线也显得浑浊。 门外传来沈盛年的咆哮声,像是猛兽最凶狠的嘶鸣,伴随着硬物击打在*上的声音,沉闷而震撼。 那一刻,秦红颜浑身忽然有了力量,她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她若是真的在沈盛年面前被人玷污,沈盛年会疯。 她直接用自己的额头狠狠撞向焊头,完全是玉石俱焚的撞法。 焊头不曾提防,被猛得一撞,顿觉眼前一黑,制住秦红颜的手也有瞬间的放松。而就是趁着此时,秦红颜侧过头,狠狠咬上了焊头的手臂。 位置恰好就是当年她留给他的旧伤处,冥冥之中自然有着命运的重复。 她仍旧是当年那个冷沉固执的小女孩,咬住了便死不松手,她咬得是那样狠,嘴里很快便灌满了甜腥的血——全都属于焊头。 焊头疼得额角青筋都快爆裂,他用尽全力将秦红颜的唇撬开。即使下巴骨被焊头捏得像是要裂开般疼痛,秦红颜也没有松口。 如同小时一样。 焊头觉得自己手臂上的那块肉都已经快要被她咬下,他再也忍耐不住,抓住秦红颜的头往chuang板上一磕。 那瞬间,秦红颜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 她眼前阵阵发晕,鼻端铺天盖地全是血腥的味道,赤裸在空气中的xiong部感受到刺骨的冰凉。 这样熟悉的场景令时空快速转换,她像是又回到了那个可怕的夜晚。 男人狰狞而充满欲望的表情,残暴的踢打,还有——满天的血雾! 秦红颜像是又坠回了那个可怖的梦魇,是的,那个梦魇始终隐藏在她灵魂深处,又再次伸出白骨般的爪子死死地掐住了她! 秦红颜一声声地尖叫着,声音惨烈,足以刺破耳膜,刺穿人心。 就在这时,门被人踹开,屋里顿时涌进大量的光线,刺目的光线令空气中的微尘避无可避。 沈盛年冲入屋内,经过一番打斗,他整张脸都被鲜血覆盖。而当他看见屋内的情形时,他眼里也像是滴入了鲜血,变成红色,瞬间升腾起了浓浓的杀气。 他像是一只恶狼,飞扑上去与焊头扭打在一起。他的拳头像是化为了钢铁,狠狠地击打在焊头身上。 其实焊头长得像是座小山,块头也比沈盛年大许多。然而沈盛年却像是疯了一般,力气大得吓人,每一拳都像是要砸断焊头的骨头,敲碎他的内脏。在愤怒之下,沈盛年仍旧神智清明,招招都朝着焊头的弱点袭去。而面对焊头的还击,沈盛年像是根本已经丧失了痛觉的神经,完全无视。 焊头心里发了怂,刚才围住沈盛年的起码有五六个人,可全被他这种不要命的架势给打倒了。打架最怕的不是个头大的身手灵活的,最怕的就是不要命的。 而此刻的沈盛年,正是那起不要命的! 焊头被揍得够呛,他也是打架打惯了的人,知道这样下去自己会被沈盛年给活活打死,于是赶紧觑了个空,奋力往屋外跑去。 逃脱的瞬间,焊头浑身颤抖,他很冷。 这天天气闷热,而且他刚经历过一番恶战,按理说应该是大汗淋漓,可焊头却感觉到透骨的冷。 刚才的那个年轻男人,让焊头人生中第二次感觉到恐惧。 第一次,便是幼年时秦红颜紧咬住他手臂任由他如何踢打也不放开那次。 他和她,都是疯子! 在沈盛年与焊头厮打时,秦红颜仍旧在尖叫着。她的眼前并不是城郊村的老屋,而是十多年前那间她被收养的家。 她的眼前,是那个男人的尸体。血,无声地喷涌出来,像雾气般弥漫在空气中,化为狰狞的白骨,将她拉扯进地狱。 秦红颜捂住耳朵,一直尖叫着,叫到喉咙嘶哑。直到一股温暖的力量从双臂间传入,她才停下。那力量有着安抚的魔力,逐渐将她的焦灼痛苦给熄灭。 秦红颜不知道那个给予自己温暖力量的人是谁,只知道他会在自己身边,永远都在。 她努力地睁着眼睛,看清了面前遍体鲜血的沈盛年。他握着她的双肩,看着她,眼里是焦急,是心疼,是不解,是担忧。 他完全没有顾忌自己也是满身鲜血,遍体鳞伤,一整颗心全扑在了她身上。 秦红颜的心有把锁,之前她将钥匙给了奚欢。而此刻,她将钥匙给了沈盛年。 她喃喃道:“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要杀死他的。” 沈盛年双瞳紧缩:“你说什么?!” 秦红颜将头埋在沈盛年的怀里,轻声叙述着:“是他,他要□我……我才十六岁,我虽然不是他亲生的女儿,但他怎么可以做这种天理不容的事……我不是故意的,如果我不杀他,他就要掐死我……我也付出了代价,那之后我每天都做恶梦梦见他来找我……如果不是奚欢,我已经死了……” 秦红颜低声地倾诉着,因为刺激与反抗,她精力透支,逐渐睡了过去。 城郊村的其他人听见了秦红颜的惨叫,悄悄报警,很快警察赶来将沈盛年与秦红颜送入了医院。 秦红颜伤得不重,但受到的精神刺激很大,在医院里情绪很不稳定,医生只能给她打了镇定剂。 第59节 沈盛年头部被木棍打了个大血口,有轻微脑震荡,左手臂也是粉碎性骨折,伤势不轻。可他没有住院,包扎完毕后第一时间便是出院去找乔悄。 沈盛年并没有见过乔悄,但从秦红颜口中得知乔悄是她世界上唯一的,最好的朋友。 她必定知道秦红颜的所有情况。 乔悄在最喜欢的“senseandsensibility”咖啡馆里上班,担任甜品师的工作。沈盛年找去时,乔悄正在制作一款慕斯蛋糕,当抬头瞬间看见进入店内的沈盛年时,乔悄竟一眼就认出了素未平生的他,对他露出个静雅如花的微笑:“沈盛年吗?你比我想象中还要好看。” 因为乔悄是秦红颜的好友,沈盛年对她也ting尊重,坐下后用最简洁的话讲清了在城郊村发生的事。 当听见秦红颜讲述当年那件杀人事件时,连一向沉静的乔悄也忍不住皱了眉。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你能告诉我吗?”沈盛年的态度是从未有过的诚恳与认真。 乔悄望着窗外地面上透过树叶形成的阳光斑点,一时没有答话。 沈盛年知道她的顾虑,同时也感激她的顾虑,因为她与他都是一样的心情。 都是为了保护秦红颜。 沈盛年像是发誓般地道:“你可以放心,她是我的命,我绝对不会做任何伤害她的事情。” 乔悄望着面前这个年轻男人的脸,此刻他脸上没有任何的伪装,赤裸裸的全是对秦红颜的担忧与……爱意。 曾经,乔悄觉得沈盛年比秦红颜年轻十岁,并不是她的良人,也并不看好他们的交往。可是今天看来,沈盛年比她想象中更为可靠。 乔悄沉默良久,终于下定决心道出了心里的话:“其实对于你,红颜以及奚欢之间的感情纠葛,我也是大概知晓一些的。我知道你对红颜的感情,也知道你为她做了很多事,她不是不感动的。” 沈盛年垂下眼睑,落寞地道:“我为她做了那么多,可是在她的心里,仍旧怀念着奚欢。” 沈盛年是骄傲的,他从不愿意提及自己的失败,而在乔悄面前,他不自觉地袒露了自己最真的心事。 “不能怪她的。”乔悄叹息道,那叹息很是复杂:“因为奚欢在她的人生当中,担任了太多的角色。他是她的救命恩人,是给予她爱情的第一个男人,是指引她路途的导师。他给予她保护给予她教导给予她再一次的生命,所以不管奚欢如何伤害她,她的心里仍旧有他的位置。” 这些话听入沈盛年的耳里,在他身体内生出了酸涩。他勉力压抑住那种情感,问道:“我知道奚欢对她而言很重要,但有些事让我很好奇,奚欢救了她的命?是什么时候的事?还有就是奚欢是如何进入她的生命里的?” 这件事总归是要说出来的,乔悄深吸口气,尽量平静地说出了十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发生的罪恶。 她并没有用太尖锐具体的形容,然而沈盛年却握紧了双手,手中的咖啡杯像是随时都会被捏碎。 沈盛年的愤怒是滔天的,他只为那个男人庆幸,幸好他已经死了,否则自己会用最恶毒的方式来将他碎尸万段。 而在震怒之下,沈盛年的xiong腔内又是满满的心疼。他仿佛看见了那个荏弱的少女,绝望地蹲坐在垃圾桶边,浑身颤抖,无助彷徨,皮肤因为血液的干涸而缩紧,紧得快要窒息,她在等待着自己生命的完结。 要到这一刻,沈盛年才明白了秦红颜对奚欢的感情。 奚欢出现时,就像是从天而降拯救她的天神,她像是个信徒般皈依了他。 “我注定这辈子都要输了是吗?”沈盛年闭上眼苦笑,他脸颊上的梨涡此刻也黯然了。 乔悄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道:“可是,奚欢并不能带给她幸福。” 沈盛年察觉到乔悄话里的深意,沉思片刻,想到了一个细节:“在那夜之前,奚欢与她并不相识,他如何会那么及时出现在她身边?” “红颜她养父当时在外喝酒赌博借了一个大哥的高利贷,当晚那个人的手下来家里收债,撞见了凶杀现场。奚欢正好与那个大哥相识,又见秦红颜是个可造之材,便决定帮助她。他托那位大哥帮忙,将红颜养父的尸体处理了,至今那个人都是失踪的状态,并没有人知道他已经被杀。”顿了顿,乔悄再度开口:“当然,这不过是表面上的说法罢了。实际上,这件事是被人暗中操纵的。” 沈盛年双瞳微缩:“什么意思?!” “红颜的养父养母是在一个人的授意下,才会决定收养她。而他养父之所以会□她,也是出于那个人的授意。”乔悄的声音婉转清淡,然而说出的这番话却陡然让气氛紧张。 “那个人是谁?”沈盛年沉下眼睛。 乔悄只说了两个字,然而这两个字却像是千斤重,压在她心头好多年,说出之后,整个人都轻了:“奚欢。” 作者有话要说:妹子们,今天有事,明天抽红包以及回复留言。555每天忙得飞起,就是想看看你们的留言,请不要霸王我~~~~雅蠛蝶 第五章 (15) 就是这两个字,让他们都陷入了沉默。 这个答案是可怕的,不可思议的,然而同时也是最能解释事情之所以如此发展的。 沈盛年在之前的调查中,确实怀疑过秦红颜的养父养母背后有人指使,可是他从没想过,那个人竟是奚欢。 竟然是让秦红颜视为救命恩人的奚欢! 原来这一切都是奚欢自导自演,只有这样,才能让秦红颜对他死心塌地。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这个事实实在是太过震撼,沈盛年心内情感如惊涛骇浪,席卷了他全部的神智,过了很长的时间,他才缓声问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乔悄垂下头,无意识地摆弄着自己的手指:“因为,奚欢相熟的那个大哥,就是孔利,也是我现在的男友。红颜误杀她养父的情形,全被他给录了下来。当年,孔利就是用那卷录像带来威胁我,让我屈服。当时红颜在美国留学,前途正是大好。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肯眼睁睁看着她好不容易得到的前途尽毁,所以我对孔利屈服了。我在孔利身边待了很多年,他都对这件事绝口不提,然而在一次难得的机会中,我偷听到了他和奚欢的对话,这才明白奚欢才是背后的指使者。” 乔悄始终记得秦红颜小时候躺在教堂外的草地上发誓般地说她长大后一定要像鸟儿般自由自在地生活。 那个时候,秦红颜飞去了国外留学,就像是长出了翅膀,终于可以自由翱翔。而那卷录像会彻底折断她的翅膀,乔悄在那时便做出了牺牲的决定。秦红颜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们的感情已经埋入血液里,乔悄的牺牲是心甘情愿的。 只是没有想到,这么多年来,秦红颜的心仍旧是不自由的。 沈盛年抿紧嘴唇:“这些年来,为什么你都不告诉她真相?你明明知道奚欢居心不良,为什么就是不告诉红颜提防他,还任由她将他视为救命恩人?” 乔悄缓声解释:“开始我是担心红颜的性格很倔强,如果得知可能会选择鱼死网破。而之后,我的担心就变成了害怕,因为我发觉奚欢在红颜心里的位置太过重要,如果说出事情真相,我怕她会崩溃。” 虽然不愿意承认,可沈盛年知道,这确实是事实。 奚欢在秦红颜心里代表的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情感,一种支柱。 倘若道出事实真相,必定会给秦红颜带来毁天灭地般的伤害。 “那你为什么要告诉我?”沈盛年望向乔悄,眼神犀利。 这个女人如姜花般洁净温和,然而她的眼里却是充满了智慧。 乔悄微笑,笑容充满了深意:“因为我相信你。” 沈盛年正要说什么,这时一个高大的男人走进了咖啡馆。那人虽然带着墨镜,然而仍旧感觉得到他脸上的戾气。沈盛年看人仔细,觉察到男人的右手动作起来有些不自然,显是有些残疾。然而这一缺陷并没有影响到他周身的霸气,他仍旧散发着让人窒息的迫人气质。 这个人,必定便是孔利。 孔利径直来到乔悄身边,用尖锐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沈盛年。 乔悄不露痕迹地结束与沈盛年之间的对话:“明天一早我就去看望红颜,麻烦你先回医院照顾她。” 沈盛年明白乔悄不欲在孔利面前多说,便依言照做,起身离开。 即使全程笼在孔利慑人目光下,沈盛年也没有丝毫胆怯,动作大方自然,似根本没有将孔利放在眼里。 当沈盛年走出咖啡馆后,孔利冷笑一声:“那小子就是秦红颜家 的小白脸?难怪奚欢恨他恨得牙痒痒,这么傲,连我也想扇他两巴掌了。” “别说得这么难听,他们是正常交往。”乔悄纠正。 “不过看起来那小白脸胆识还不错,所以我在想,”孔利momo下巴,笑得狡黠:“秦红颜最后究竟会选择谁,还真难说。” 出了咖啡馆后,沈盛年的大脑一路上都在高速运转着。 现如今他已经得知奚欢便是幕后的主谋,他这么做全是为了从情感上控制秦红颜。但是他费尽心力,这样栽培秦红颜,到底秦红颜可以带给他什么样的利益呢? 再结合之前关于秦红颜身世的猜想,沈盛年脑海里隐隐出现了答案。他立即给沈昂拨打了电话,他确信沈昂绝对知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奚欢想要掌握付家的财富与权力,这是他一直以来的目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费尽心机,终于调查到付磊夫人唐婉余在婚前有一个被遗弃的私生女——秦红颜。奚欢设下一个局,让秦红颜以为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从此对他言听计从。他故意将秦红颜招揽入hg公司,名义上是当做监视沈昂的眼线,实际上则是暗中威胁唐婉余。从此唐婉余也不得不为奚欢所控制,帮助他娶了自己与付磊的女儿,让奚欢正式进入付家。 奚欢苦心经营多年,终于达成了目的。 “叔,我说得对吗?”沈盛年平静地说完了自己的猜想。 他确定这就是事实的真相。 电话那头的沈昂眉宇紧锁:“盛年,我并不想让你牵扯到这些事情里。付家毕竟是个大家族,如果惹恼了他们,就连我也只有死路一条。” 这也是沈昂始终不让沈盛年知晓那份资料内容的原因,他自己已经被牵扯进了付家家事里,他不想沈盛年也踏入那个漩涡。 沈昂的话从侧面证实了沈盛年猜想的正确性。 明知沈昂看不见他的动作,沈盛年也轻轻做了个摇头的姿势:“但是现在,她已经被牵扯进了,我不能放手。” 沈盛年也并非是那等莽撞的人,他知道牵扯入付家的丑闻是件很危险的事,可是如今的他已经无法罢手,他必须要保护秦红颜的周全。 沈盛年决定回到医院守护秦红颜,等她醒来后,便将这些真相告诉她。 她必须得知道这些真相,她必须得认清奚欢的真面目。 然而当他回到医院时,却发现秦红颜已经不见了! 护士说,在沈盛年出去后不久,秦红颜便打电话叫来了一个男人,让他为自己办理了出院手续,随同那个男人离开。 沈盛年稳下心神,立即去调看了监控,果然不出所料,接秦红颜离开的人,正是奚欢! 当看见监控录像里奚欢亲昵地扶着秦红颜离开的镜头,沈盛年只觉得一颗心像是碎成了冰渣,每一块冰渣都落入血管里,冷得他心寒。 原来不管自己为她做了什么,在最需要人时,她还是想着奚欢的陪伴。 沈盛年闭目坐在医院走廊座椅上,只觉得无边的疲倦。 奚欢确确实实是秦红颜打电话叫来的。 在沈盛年离开后,秦红颜也醒了过来,她正准备打电话给沈盛年,然而手机里却传来了一封邮件。 点开之后,她像是遭遇了五雷轰ding,整个人抖得像是蜷曲的落叶。 邮件里有三张照片,显然是出自视频截图,而照片的内容,竟就是那个她永生也不想回忆起的夜晚! 第一张,是那个男人趴在她身上撕扯她衣服的场面。 第二张,是那个男人与自己在搏斗的场面。 第三张,是那个男人倒在血泊之中而她则泥雕木塑般拿着染血的玻璃碎片的场面。 看着那些照片,秦红颜只觉得有只大手在死死地掐着她的脖子,令她窒息。 是鬼,是那个男人的鬼魂,是他寄来了照片,是他来向她索命了! 秦红颜恐惧得浑身发凉,牙齿不受控制地打颤,她的全世界像是只剩下牙齿“咯咯咯咯”相碰的响声。她第一个念头是想要打电话给沈盛年,然而在最后关头她还是转而选择拨打给奚欢。 那件事,他才是真正参与过的人。 奚欢很快赶来,将她接出了医院,秦红颜昏昏沉沉的,在车上便倒头睡去。 她始终在做恶梦,焊头的举动以及那三张照片的出现让她重新坠入那个可怕的梦魇之中。她梦见自己被困在那间凶案发生的房间里,那房间没有门窗,周围全是墙壁,她根本无法逃脱。而她面前的尸体在逐渐地腐烂,散发出难闻的气息,还有白色的蛆虫在蠕动!秦红颜退到了角落中,抱住自己的双膝,抖如筛糠。忽然之间,那尸体竟活动了,他缓慢地站起身来,腐烂的肉因为他的动作而开始往下掉落,露出了森森白骨。尸体的动作很快,以古怪的姿势扭曲着站在秦红颜面前,闪电般地伸出十指向着她掐去! 秦红颜尖叫一声,从噩梦中惊醒,浑身汗出如浆,像是浸在水里。 她大口大口喘着气,当平息下来后她竟发现自己尚在梦里。 然而这次,却是个美梦。 第60节 她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间她与奚欢居住过的屋子,满眼全是粉红色:粉红的公主chuang,粉红的chuang幔,粉红的衣柜,粉红的书桌。而书桌边,一如往常地坐着在粉红台灯下看文件的奚欢。 梦里的奚欢回转过身子,见到她苏醒,便起身踱步至她chuang边。他眉目俊朗,气质如竹,她单单望着便觉得心安。 秦红颜像是又回到了很多年前,一心一意依赖着奚欢的岁月,中间的种种分别与不堪都被一笔勾销。 秦红颜看着他,恍惚地道:“你知道吗?其实我都不清楚是什么时候爱上你的。也许是在你夜夜陪伴我入睡时,也许更早,在我第一次看见你时。我爱得那么寂静,那么卑微,其实并不是我自卑,而是你太过优秀。我本来打算这辈子都默默地守在你身边,什么也不奢求。可是你却给了我希望,你说你也一直爱着我,你说我们是有未来的。那个时候我多高兴啊,高兴得一宿一宿睡不着觉,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但是紧接着,你又亲手把我打入了地狱,那种从高处坠落的感觉比粉身碎骨还要痛苦。为什么你要给我希望呢,如果没有希望,那我会心甘情愿安安分分地潜伏在你身边默默守护。可是如今,我没有办法看着你成为别人的丈夫,我只有离开。” 秦红颜从没对奚欢说过这样内心的话,他们的性格都是内敛的,就算是心中有再多的感情也会选择隐忍不发。 她以为这一切都不过是梦,是镇定剂之后的产物。既然是梦,便是隐秘的,只属于她一个人的,所以她才会如此放开心怀,畅所欲言。 然而当奚欢的手碰触到秦红颜的脸颊时,那暖热鲜活的只有现实中才会感受到的温度令她心内一跳,她赶紧咬了下自己的舌尖,一阵刺痛蔓延口腔。 她迅速回想起了昏睡之前发生的事——是她让奚欢来接自己出院的。 她此时是真的躺在原先的屋子里,而奚欢也真的陪在她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1 唯伍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9 20:01:19 莉莉猫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9 19:54:44 皇桑扔了一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4-06-09 10:10:38 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8 22:26:07 柠檬猫薄荷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8 22:18:20 皇桑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8 20:33:07 柠檬猫薄荷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8 09:27:34 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7 20:23:42 谢谢妹子们的炸弹啊~~谢谢~这段时间事情很多,很多时候都是熬夜写的,大家看回复时间就知道了,泪奔。我好想有分身术,变出一个人 来专门写文,那就太好了。每次累得快瘫倒时,看见你们的鼓励炸弹撒花留言我就决定要打起精神了,谢谢你们! 2 第72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madao夏夏樟 皇桑叶孤橙 cashmay 3 第73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柠檬猫薄荷 哈啦水瓶anandaq(妹子,谢谢你的长评!!!!!) 青蛇让永远的永远 4 御姐现在是处于精神有些衰弱的时候了,毕竟杀了人是重大心理阴影。现在就是看大侄子了,是考验大侄子是否真正成熟的时候了!! 5 今天出去时下雨,没带伞,被淋湿,重感冒头昏脑涨。妹子们,看在我重病仍旧坚持日更的份上,不要霸王我了好不好啊好不好, 你们的鼓励留言长评可以给我增加小宇宙啊,我才能奋发啊啊啊啊!!!!! 第五章 (16) “你终于又回到我身边了。”奚欢抚mo着秦红颜细腻光滑的白瓷肌肤,手指上的触觉令他找寻到了旧日的美好:“有好多次,我都看见你含笑站在我面前,然而当我想要拥抱你时,梦却醒了——我只能在梦里才能见到你。” 这一次,秦红颜没有拒绝奚欢的碰触。 隐藏在心中多年的梦魇重新出闸,经年累月的压抑反而让那黑暗的力量更加强大。一夕之间,秦红颜又变回了当年的小女孩,只有奚欢才能帮助她战胜梦魇。 “有人给我发来了照片,是我杀了那个人的全过程的照片。”秦红颜握住奚欢的手,她的手指冰凉,在微微颤抖:“是他发来的照片吗?他不是死了吗?还是说他死了以后变成了鬼?是的,他变成了恶鬼,他不放过我,他要一直缠着我,他要让我给他赔命!” “有我在,就算是鬼也伤不了你分毫。你要相信,当初我没能让他伤到你,现在同样不会。”奚欢低低地安慰着:“我会尽快将照片的事情弄清楚,我会解决好一切。” 她听着奚欢的安慰,又喝下了他送来的牛奶,逐渐沉睡。 那牛奶里放有安眠的药物,奚欢想,现在的秦红颜需要的正是睡眠。 秦红颜熟睡之后,奚欢并没有离开,而是继续坐在她身边,望着她,目光眷恋。 自从父母双双离世的那一刻起,他便决定要复仇,也就是从那时起,他学会了算计一切。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他算计着世事,算计着人心,直到他遇见了秦红颜。 他从一早便知道秦红颜的身世,他敏锐地察觉到这个女孩对他的计划有莫大的帮助,所以他资助了那对夫妻,让他们收养秦红颜。但那妇人却在两年后与人私奔,剩下那男人变成了酒鬼。眼见着那男人越来越没用,奚欢决定痛下杀手。他以重金许以那男人,让他□□秦红颜。其实这不过是个一箭双雕的计划,奚欢认准了秦红颜会拼死反抗——虽然那时秦红颜与他没有正式见面,但奚欢私下里观察过秦红颜,他看出了她眼里的倔强以及无惧。奚欢本来打算在要紧关头出现拯救秦红颜顺便解决那男人,但没料到秦红颜竟成功地杀了那个男人。当然,奚欢也一早就考虑到了这种可能性,所以提前在窗口安置下了摄像机,录下了这一切。之后,他出现在秦红颜面前,“拯救”了她。 他算计了许多的事,唯独没有算到自己居然会爱上秦红颜。 然而她确实是惹他怜爱的,在她那倔强的表面下,是一颗敏感脆弱的心,需要他去保护。她从来不会主动表现出软弱,而是强撑着,即使浑身因为恐惧而发抖也绝对不会向他求助,这样的倔强反而引发了奚欢真心的疼惜。 随着年龄的增长,秦红颜越来越美,就象是一朵含露玫瑰,夺人心魄。奚欢当然清楚秦红颜对自己的感情,朝夕相处之间,他对她的感情也逐渐浓厚。 他教养她,照顾她,她就象是他的女儿,学生,小情人。 秦红颜的多重身份令奚欢对她的感情越发浓烈,终于在她十八岁那天,他趁着酒意进入了她的房间。睡梦中的秦红颜美得不似凡间之物,她的身上同时有着清纯与美艳两种特质,令他欲罢不能。抚mo着秦红颜的娇嫩脸颊,奚欢忽然生起了一种欲望,一种想要放弃复仇与她共度此生的愿望。 当意识到这个欲望之后,奚欢感觉到了恐惧,他的手象是被烫了似地,倏然收回。 他无法原谅自己竟会生出这样的念头。 母亲的哀叫,绝望的眼神,成为废墟的家,还有尸骨无存的双亲——在面对秦红颜时,他竟然将这些都抛开了! 奚欢忽地意识到,秦红颜是毒药,控制他的毒药。 奚欢决定让秦红颜出国留学,他无法再与她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他害怕自己的意志力会因为她而崩溃。 他这辈子,必定会要她,但不是这个时候,是完成复仇之后。只有那时,他们才能完完全全在一起。 就这么,他将秦红颜送出了国外。虽然从此他能专心布置复仇计划,但对秦红颜的思念却仍旧是每时每刻都存在。 终于,奚欢利用秦红颜控制了唐婉余,令他成功成为了付家的人,迈出复仇的重要一步。 然而这次回国后,秦红颜的漠然令奚欢感觉到慌乱。他似乎有种预感,秦红颜会因此离开自己的生命。那天在这间屋子里,她摔碎了瓷器,明确地告诉他两人再也回不到过去时,奚欢彻底懵了。那个时候的秦红颜让他觉得陌生,完全脱离了他的掌控。 这些日子,奚欢派人跟踪了秦红颜,当发现她与沈盛年去了城郊村时,他更是慌到了极点。 如果她知道了真相,知道了自己对她的欺骗,后果不堪设想。 幸好那家人贪财,硬逼着他们去银行,奚欢趁机下令去掳走那老妇人。他没有想到那家的儿子之后会对秦红颜不轨,更没想到会令秦红颜重返过去的梦魇。 为今之计,他也只有利用这件事来令秦红颜重回自己身边。 那些照片,是奚欢传给秦红颜的,他确信秦红颜必定会打电话给自己。 果然,他又猜对了一次。 只是这一次,奚欢内心并没有欣喜。他觉得,事情似乎正在朝着自己看不清的方向发展。 正在沉思着,裤子口袋里的手机忽然震动起来——他怕吵醒秦红颜,所以一早便将手机弄成了震动模式。 是付郁的电话。 奚欢象是猫一般,无声地步出了房间,接起了电话。 “这么晚了,怎么还没回来呢?”付郁的语气并不是盘问,而是一种温柔的关心。 娶了付郁之后,奚欢才发现,这个女人总是淡淡的,似乎从不会发火的模样。奚欢虽然表面上对付郁很好,总是甜言蜜语,然而实际上陪她的时间很少。但是付郁却一次也没有因为奚欢的失约而生气过,她只会在他回家时奉上一桌丰盛的菜肴,在他疲劳时为他按摩肩颈。付郁本应该是个娇气的大小姐,然而她实质上却是个宜家宜室的贤妻。 她就象是个影子,隐隐淡淡的,总是无声地陪伴他。 开始时,奚欢不过是把付郁当成了进入付家的踏脚石,他对付郁根本没有爱意反而有恨意。甚至可以说,因为付长博的关系,他对付家的每一个人都充满了莫名的仇恨。然而逐渐地,他对付郁的感情有了变化。 他对她的恨意逐渐减少,有时还会对她说上两句心里话。 奚欢时常会想象自己复仇成功时的情形,想象着付家人脸上的惊恐与愤怒的表情,对他而言是种思想上的快感。同时,他也想象过了付郁的表情,那是种万念俱灰的绝望。每每念到付郁的表情时,奚欢心里总是有点刺。他说不清那种感觉,总之并不是快乐。 他想,也许是因为愧疚吧。毕竟他是个骗子,而她是个受害者。 可他这个骗子,在今晚仍旧要欺骗她。奚欢回答道:“今晚我有个好朋友从国外回来,多年没见,大家想要聚一聚,你先睡吧。” 如他所料,如以往每次那般,付郁没有表示任何的不满,只是关切地道:“好的,那你少喝点,别伤了身体。” 奚欢答应了,正要挂断电话,付郁却唤住了他,略为犹豫地道:“还有一件事,我……今天又去医院检查了一遍,医生说我身体各个方面都ting正常,暂时也寻找不出什么原因。” 他们结婚了一年多,从结婚开始,付郁便心心念念想要有个孩子,然而直到现在肚子仍旧没有动静。付郁近来也有些急了,开始去各个医院检查身体,然而连医生也找不出原因。 “那也可能是我身体的原因吧,改天我再去医院检查一次。”奚欢懒懒地道,他虽然在与付郁通话,可眼睛却始终在注视着秦红颜房间的状况。 他害怕她会再度做恶梦。 付郁停顿了会,再开口时,声音又恢复了自然:“不用查了,也许是我太心急,情绪也会影响受孕,现在开始就顺其自然好了。” “你能这么想,当然是最好。”奚欢安慰道。 挂断电话后,奚欢并没有立即返回秦红颜的房间,而是抬头望着走廊窗户外的那轮上弦月。莹白月光清辉普照,世界安宁而静谧。然而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却有太多的不堪。 奚欢的嘴角勾起了苍冷的一抹笑。 孩子,他们怎么可能会有孩子呢?他这样恨付家,怎么可能会让自己有一个混杂着仇人血统的孩子? 其实从结婚那天开始,奚欢便在付郁的饮食茶水里下了避孕药。付郁当然想不到这些,查来查去也只查出身体各方面正常的结论。 付郁从小怕苦,然而为了调理身体以便受孕,她甘愿喝下最苦的中药。付郁很想要一个孩子,奚欢很清楚她的愿望,但是却不能满足她。他知道自己对不起她,但是付家同样也对不起他。 这个世界没有公平可言,就如同付郁与秦红颜,本是姐妹,然而从小的境遇却是天差地别。一个是锦衣玉食,一个则受尽饥寒。 没有公平的。奚欢想,那些恩恩怨怨爱恨情仇,他已经无法去一桩桩一件件理清。 该辜负的,只能辜负了。 秦红颜就这样在这间屋子里住了下来,奚欢借口出差,没有回付宅,陪着她住进了老屋。 他们像是又回到了多年之前的时光,那些时光里,什么复仇纠缠,通通没了踪迹。屋子里的每件东西,屋子里的每个位置,似乎都覆有他们的记忆。 他们一一回忆着,絮絮地说着话,并没有多余的动作,就是这样待着就觉得有别样的温情。 秦红颜的精神状态还是不太好,她仍旧会不时地做噩梦,幸好奚欢每一夜都陪在她身边。 他们最最亲密的动作也不过是拥抱,奚欢虽然有欲望,但他害怕触动秦红颜梦魇的神经,只能压抑自己。 他想,任谁也不会相信相识这么多年的他们之间居然没有肌肤之亲。 奚欢已经分不清他们之间的爱到底是罪恶还是纯洁了。 但有什么重要呢?他爱她,她会陪伴他,这就够了。 这就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1 anandaq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9 20:53:16 anandaq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09 20:52:11 妹子我们是互砸吗?o(n_n)o~~ 第61节 2 第74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许微羊不作死就会不死 bonita 唯伍 tx470701523 3 哎,奚欢要珍惜与御姐在以前的最后时光啊,马上你就悲剧了~~~大侄子快出现吧!!! 4 不要霸王嘛~5555 第五章 (17) 秦红颜享受着这段日子,因为这是她人生中最安逸最符合心意的日子。 在整个青春时光里,她憧憬的不过就是这样的生活——与奚欢居住在一起,同看日出日落,笑望云卷云舒。 她刻意地忘却了前尘旧事,该来的总会来,但该享受的也必须享受。 奚欢也是不擅长厨艺的人,十多年前他们居住在一起时便时常以外卖为生,如今也是一样。然而外卖吃多了也ting腻的,这天奚欢便亲自下厨做了咖喱蟹。说是自己动手,可调料仍旧是现成的,唯一需要动手的就是杀蟹。 秦红颜不喜欢多于四只脚的动物,所以对螃蟹也是敬而远之,只站在厨房角落看着奚欢动手。 只见他先是用毛刷将螃蟹表面刷洗干净,之后再用一根筷子从螃蟹的嘴里插入,动作利落,毫不拖泥带水,也没有半点杀生的不忍。 “我以为你随你妈妈,都信佛呢。”秦红颜想到了那串佛珠,送给她之前,奚欢总是将其戴在手腕上。 螃蟹已经死亡,奚欢掰开蟹盖,依次除去螃蟹的胃心腮,再用利刀将螃蟹剁成几大块。然而他虽然在做着近庖厨的事,动作却优美文雅得像是在写诗作画。 “我妈妈信佛,可是却没有得到好下场,所以在她自杀之后我就再也不信了。”奚欢平静地说着自己母亲的逝去,双手仍旧没有停止做菜的动作。 那些伤痛对他而言已经成为了习惯。 这是秦红颜首次听奚欢提起他的双亲,之前即使在他们最要好时,他也从来没提起过自己的家人。秦红颜只是听说奚欢的父母俱是付家老宅的下人,结果因为一次天然气爆炸事故双双去世,付家念及旧情,便好心资助抚养他成才。 “你听见的版本,估计都是为付家歌功颂德。” 奚欢开始往剁好的蟹块上裹上淀粉,又开始在锅里倒上油。油温逐渐升高,开始冒出白色的热气,他将蟹块全部倒入,热油发出了嘈杂的响声,冒出了蒙蒙的油烟气。然而在这人间烟火气里,奚欢的脸平静淡然,他像是在说着别人家的事。 “让我告诉你付家那些虚伪的善心下隐藏着什么吧。我的父亲是付家老宅的司机,而母亲则是付家老宅的帮佣。我妈妈信佛,从我有记忆开始,就没见过她杀生吃肉。她善良慷慨,从不与人交恶,秉持着吃亏是福的信条,可以说她是我所见过的最良善最完美的女人,是个见过的人都不忍心伤害她的女人。” 蟹块在滚油之中变成了红色,奚欢将其捞起,放入盘中,声音仍旧是那样平和。 “可是有些人偏偏就不是人,比如付长博。在我刚满八岁不久的那个夜晚,付长博忽然来了老宅,那时老宅里就只剩下我们一家。付长博看上去喝了很多酒,没错,当时他脸的颜色就和锅里这炸熟的螃蟹一样。我妈赶紧去泡了醒酒茶,端上楼去给他喝,临走时我妈对我说很快就回来陪我。然而我等了许久,也没有等到我妈。而那个夜晚正好是雷电交加,我很害怕,便不顾规矩跑上二楼去找我妈。刚上二楼,我就听见了我妈的惨叫声。jayne,那声音是那样凄惨,就像是牛羊被宰前的那种惨叫。我跑上去,却发现我妈被付长博压在g上——他在□□她。那是我此生见过最龌龊的画面。我想要冲上去救我妈,可是我爸却捂住了我的嘴,将我绑下了楼。jayne,你永远不会懂那种感受,你永远不会懂当一个儿子亲眼看着母亲遭遇到侮辱却无能为力时的感受。我虽然是个男人,却那么弱小,如蝼蚁一般,连自己的母亲也不能保护。我挣扎得太过厉害,以至于我爸必须将我敲晕。当隔天我醒来时,发现付长博已经走了,他就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般走了。而我妈,却从此疯了。她连我也不认识了,整天絮絮叨叨说着胡话,总将自己打扮成未出嫁时的模样。我知道她的心思——她后悔嫁给了一个无法给予她保护的丈夫,她让自己的记忆从此停留在未婚之前,停留在认识那个薄幸男人之前。也就是从那天起,我没有再跟我爸说一句话,我很他,恨他的懦弱胆小。付长博补偿般地给了他一笔钱,他拿着钱开始每天买醉,从此成为了酒鬼。有一天,他醉酒之后哭着跪在我和妈妈面前,说对不起我们,说自己也无能为力,说付家财大势大如果继续纠缠我们一家三口必定是死路一条,说要怪就怪他没有本事一辈子都无法出人头地无法为妻子报仇。我从我爸的话里懂得了成人世界的规则——财富与权力才是最重要的。” 奚欢在锅里加上了咖喱块,将蟹块放入里面熬煮。咖喱散发出一股浓郁辛香,然而那本该刺激人味蕾的气味却因为奚欢的话而失去了魔力。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那天早上醒来时我发现我妈坐在我g前,很温柔地看着我。她像是忽地清醒了过来,说话也不颠三倒四了。她将那串佛珠戴在我手上,抚mo着我的头发对我说了一句话‘要答应妈妈,忘记该忘记的,努力快乐起来’。那时的我却没想到,那是我妈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在我出门上学离家之后,我妈打开了天然气,点开了火,引爆了自己与我爸,引爆了所有不堪的痛苦的记忆。” 咖喱在火力下逐渐变得浓稠,奚欢拿着木勺不断搅拌着,然而锅里的世界就像是混杂的人事,粘稠浓烈,怎么也搅不清。 “我成了孤儿,而付长博为了博得好名声,允许我住在老宅里,资助我继续上学。当年这件‘善举’还上了各大电视报纸,显示了付家的为富不恶。不过,如果你能找到当年的报纸,会发现照片里我满脸全是感激涕零——那么小的人,也会做戏了,多可怕。从那时起,我就决定要报复付长博,而报复他最好的办法,便是将他一手建立起来的付氏企业给毁掉。” 随着奚欢故事的结束,咖喱蟹也煮好了,他将其盛到盘子里端上了餐桌。他的手放下盘子后又再度放在了餐椅靠背上,他道出接下来的话时并没有转身,像是不知如何对面秦红颜。 “再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娶了自己并不爱的女人,伤害了你。” 奚欢诉说得很平静,秦红颜听得也是很平静,整个对话过程只有咖喱咕嘟咕嘟冒泡声作为背景。 然而平静的表面之下,往往才是暗潮激涌。 秦红颜从电饭煲里盛出了两碗饭,珍珠米颗粒饱满软糯可口。浓郁咖喱与清淡米饭结合,能在口腔里演绎出最为绝配的滋味。 秦红颜抬头,眼里全是云淡风轻,她对着奚欢道:“看来,每个人都有值得被原谅的理由。” 奚欢在餐桌上握住了秦红颜的手,那手洁白如玉,似乎比这珍珠米还要白净。 他望着秦红颜,眼里的柔意千丝万缕,织成了大网,铺天盖地将她网住,逃不脱也挣不开。 “jayne,原谅我的身不由主,原谅我的背叛,原谅我的罪恶。” 奚欢握紧她的手,力度恰到好处,他总是知道如何能让她舒适:“过几天我就送你出国,我们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秦红颜没有回答,只是任由奚欢握着自己的手,缓缓叹息。 已经是十一月,hg公司所有办公室都开了中央空调,温暖舒适。然而沈昂的办公室里却仍旧冰冷,这冰冷来自于沙发上坐着的沈盛年。 自从秦红颜失踪后,沈盛年忙得近乎要崩溃。他气恼秦红颜的不辞而别,同时又担心她的安危。他几乎动用了一切的资源,想要找到秦红颜的下落。然而奚欢却提前防备着,甚至还派人去秦红颜家里取走了身份证护照等重要证件。很明显地,奚欢打算将秦红颜给带出国外。若是一旦到了国外,那他找回秦红颜的希望更是渺茫。 近来沈家的男人似乎情路都不顺畅,之前在秦红颜的搅局下,林木木误会了沈昂对她的感情,单方面提出了分手,沈昂这个往好了说是万年金龟婿往坏了说是大龄男青年的同志又再次恢复成了单身状态。 不过沈昂面对分手倒还算是气定神闲,ting有自信能再次赢回木木心。相比之下,沈盛年的焦急则是显而易见的。转眼又马上要到他们的生日了,本来沈盛年打算这个生日向秦红颜求婚的,结果现在弄得被求婚的那个女人在哪里都不知道了。 沈盛年病急乱投医,也只能找沈昂寻求帮助。 沈昂看着侄儿脸上那颗因为上火而冒出的痘,笑道:“你以前真的太稳了,有时我都怀疑你是不是个年轻人,不过今天这颗青春痘倒是打消了我的疑虑。” 沈盛年没空理会沈昂的调笑,只道:“叔,这次你必须要帮我,如果找不到秦红颜,那你就只能看着我孤独终生了。” 沈昂靠在真皮软座椅上,微锁眉头:“就算是我帮忙找到了秦红颜,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她不愿意跟你回来怎么办?” “那我就把她绑回来。”标准的沈盛年式答案。 “一,奚欢不是吃素的。二,你这样做觉得她会快乐吗?”沈昂话语简洁,却一举击中重点。 “可是奚欢并不是一个好情人,他会伤害她。”沈盛年声音上扬,有些尖锐。 “也许对秦红颜而言,你和奚欢同样都会伤害她。”沈昂的话瞬间让气氛沉重起来。 沈盛年脸上表情如常,而暗地里十指紧握,他的力气那样大,像是下一秒就要捏碎自己手指一般。 沈昂缓下语气:“我知道,从小你喜欢一件东西,就会用尽全力把它留在身边。但秦红颜不是一件东西,她是人,有喜怒哀乐有情感有需求的女人。我希望你能够以让她快乐的方式去爱她,只有这样你才能留住她。之前我封锁了你的经济,让你吃了不少苦头,也令你成长了不少。但是在感情这方面,还是不够。我建议你能够安心等待,如果秦红颜想要回来,必定会主动联系你,如果她没有联系你,说明她想要的是另一个人。不要对我说,她不知道奚欢的真面目——如果她决心与奚欢在一起,就算奚欢是恶魔她也会选择陪伴。如果她决心放弃了奚欢,即使他跪在她跟前为她上刀山下火海她也不会多看其一眼——女人就是这样的生物。” 离开办公室后,沈盛年一路上都在咀嚼着沈昂刚才的那番话。 他明白,沈昂是正确的,秦红颜并不想回来,她是自愿跟着奚欢走的。 似乎现在能做的,就是默默等待了。沈盛年从没想到,自己竟会在恋爱中做这样苦逼无奈的事。 沈盛年猜想自己之前的人生太顺遂了,所以老天看不过,才派了秦红颜来惩罚自己。 她就是他的劫数。 正胡思乱想着,在公司大厅中,他被人唤住。 转头一看,原来是前来寻找丈夫傅淼的莫娟。莫娟与沈昂交往时沈盛年还是个小孩,所以莫娟也一向当他是个后辈,平时见到了也会关心几句。 让沈盛年有些讶异的是,跟在莫娟身边的,竟是付玲子。 她回国了。 付玲子瘦了不少,小腹也是平坦如初,看来那胎儿她已经处理掉了。她的模样与之前并没有太大的变化,然而整个人的气质完全改变了,变得有些……阴沉。 以前每次沈盛年看见付玲子时,她总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然而这次,她却很安静,只字不言。 只是那种安静,让沈盛年无端觉出了诡异。 莫娟也察觉到了两人之间的不对劲,玩笑道:“玲子,你以前不是总爱缠着盛年的吗?怎么今天见到他不说话了?两个人吵架了?” 付玲子淡淡道:“以前是我不懂事,现在醒悟了。” 她说话时,嘴唇的动作没有牵出任何的表情,像是日本的玩偶娃娃。 “醒悟什么了?”莫娟好奇。 “什么都醒悟了。”付玲子垂下眼眸,睫毛掩住了她所有的眼神。 沈盛年客套两句,便与莫娟告别。 在转身的瞬间,他感觉到一股阴阴的目光盯在了背脊上。 作者有话要说:1 cashmay扔了一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4-06-1108:13:41 五月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020:47:47 谢谢妹子们的炸弹~强壮猛男会替我爱你们~~~~萌萌哒 2第75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judy洛萱喵了个咪anandaq-青萝 3明天预告:大虐奚欢同学,御姐解脱~ 关于剧情,有妹子可能觉得开始拖沓。但实际上我真的没有故意拖,我真的很想快点把这篇文完结了,开始新文了。5555,我很想开新文你们造吗?但是中间御姐和奚同学的感情需要做个彻底的决断,所以这个情节是必不可少的。明天那章就是他们说再见了。之前御姐肯定是表明了与奚欢不可能了,但是心里肯定还是有感情啊,毕竟十多年的感情,她留着佛珠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御姐性格是纯粹的,所以要彻底抛弃奚同学影子才能和大侄子好。 这篇文正文大概是三十万字左右的,所以现在差不多到了尾声前的*~(≧▽≦)/~啦啦啦。不会拖的,我答应你们会好好写,一定! 4555,大家看在我每天熬夜写文的份上,不要霸王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第五章 (18) 奚欢很快便安排好了一切,他决定将秦红颜带去英国,先陪她住一阵子。 他已经并不太担心付家会知晓这件事。 一来,男人在商场上少不了风花雪月,付家向来对男人在外寻花问柳方面的态度很放松。 二来,不知为什么,向来喜怒无常连两个儿子也mo不准其心思的付长博似乎对奚欢很有好感,在工作上对他很是重用,连带着最近连付磊对奚欢的态度都有点讨好,并不会因为女人的事对他进行苛责。 三来,付郁对他似乎也很是信任,向来不会管束他的行动。 奚欢告诉秦红颜,说那几张照片的流出是个意外,会马上查明事情真相,让她放心。但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去国外避避为好。 秦红颜听了只是点头,脸上除了淡然并没有太明显的表情,只是转头继续看电视。 这段时间,她最爱做的便是与奚欢窝在沙发里,整日整日地看《老友记》,从第一季一直看到最后一季。她明明已经看过无数遍了,可里面的每个大小笑点还是会让她捧腹大笑。 奚欢揽过秦红颜的肩膀,有些不解:“你不是已经看过了,怎么还能笑出声呢?” 秦红颜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屏幕,嘴角微微上扬:“美好的东西就算是重温多少遍都还是美好的。” “重温固然很好,但一同再去创造新的美好岂不是更好?”奚欢握住秦红颜的手,两人十指交握,他用掌心印着她的掌心,想让两人掌纹重合。印着印着,他忽然为自己如此幼稚的举动笑了。 秦红颜什么也没说,只是跟着他笑笑,继续看着电视。就在奚欢以为这场谈话已经结束时,秦红颜再度开口:“如果可以,那该多好。” 声音淡淡的,几不可闻。 奚欢决定在11月12日一早出发,原因是他想要给秦红颜在国内过生日。最近几年,他都缺席秦红颜的生日,奚欢想要在这个生日对她进行补偿。他想要在国内做个好的完结,再去国外进行好的开始。 而在秦红颜生日这天晚上,奚欢带着秦红颜开车去了河堤边。 这里景色很美,对岸灯火辉煌,映在河面上,映出了夺目的流光溢彩。 11月底的河边空气冰冷带着潮意,他们携手走在河堤上,一同点起了孔明灯。 这是他们第二次点孔明灯。第一次是在秦红颜十多岁的年纪,那时的她许下的心愿是与奚欢永远在一起。 孔明灯点燃,灯罩被气体撑大,成为圆满的球型,只是那圆满是柔软的,脆弱的,不堪一击的。 第62节 孔明灯上升的速度ting慢,挡在秦红颜与奚欢之间,有很长一段时间秦红颜无法看见奚欢。然而当孔明灯完全离开地面之后,秦红颜竟看见奚欢以单脚跪地的姿势跪在她面前。 河堤旁的路灯是暖暖的淡橘色,映得奚欢的脸更加文雅俊朗,他背脊ting直,像是个天生的贵族。而他的手中,托着一个黑色天鹅绒盒子,盒子已经打开,里面安静地躺着一枚求婚钻戒。 那枚钻戒足以熟悉得刺痛秦红颜的眼——像是一滴人鱼的眼泪。 很多年前,她与他在tiffany的珠宝店前,看着那枚梨形钻戒,说着半真半假的话。 “嗯,以后结婚就买这枚。” “你结婚?还是我结婚?” “当然是我们一起。” 秦红颜至今仍记得当时奚欢的表情——高ting鼻梁上显出了微微的褶皱。 那皱褶一直存在于她的心头,直到这一刻才舒展开来。 他确确实实是爱着她的,从那时起便爱着她。 而此刻的奚欢望着秦红颜,眼里像是漫天漫地铺满了璀璨灯光的河面:“jayne,当年我和你在这里一起共同许下了心愿,我的心愿便是,有一天能在这里向你跪地求婚并且得到你的同意。至此,我的心愿已经完成一半,另一半需要你的成全。我知道现在我的身份并没有资格向你求婚,但只要你答应,我会立即回去向付郁提出离婚,我可以放弃最后的复仇。” 以付家人身份进入hg公司后,奚欢很快便掌握到了许多关于付氏经济犯罪的证据,倘若此时公之于众,必定也会令付家元气大伤。盛极必衰,付氏在商界屹立了这么长时间,虽然外表光鲜,可实际上已日渐式微。当初付长博创业时,跟随他的一众兄弟都立下汗马功劳,全在付长博成功创立hg公司后许以重职。这些老功臣平日便专断独行,近年来更是将自己的亲属侄子安插进公司,任人唯亲,严重阻碍了公司的发展。 奚欢相信,如果那些证据被公布,付氏必定会一蹶不起。 然而这离最完美的复仇还差一大截,最完美的复仇便是由奚欢亲自将付氏的一切夺过来,让付长博含恨而终。 奚欢当然最希望的便是能进行最完美的复仇,但倘若秦红颜答应与他重新开始,那他也愿意让复仇到此为止。 此刻,仿佛所有人的命运都聚集在了精致天鹅绒盒子里的钻戒上。 奚欢屏住呼吸,看着秦红颜将钻戒从天鹅绒盒子中拿起,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那钻戒大小恰好合适,就像是天生属于她的手指。 “奚欢,谢谢你,真好看。”秦红颜笑着说,她眼里的光并非是钻石般璀璨,而是珍珠般润泽。 淡淡的光,淡淡的情感。 当年她与他共同点燃孔明灯,许下心愿,秦红颜一直以为奚欢许下的心愿与自己无关,到这一刻才知道,自己唱的从来都不是独角戏。 他的感情一直都存在。 至此,奚欢终于呼出压在心中多年的一口气。 他终于还是赢回她了! 奚欢抱住秦红颜,双手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他太高兴了,血液里像是盛开了小朵小朵的花。 拥抱着秦红颜时,奚欢的心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充实。一直以来,他的一颗心便是冷的,凉的,硬的。他以为自己再也感受不到幸福与圆满。然而此刻,在秦红颜答应他的求婚的此刻,他的一颗心像是浸泡在温泉水中,软绵柔靡。 就在他以为自己得到了全世界的幸福时,怀里的秦红颜说了一句话:“可是,我不能答应你。” 奚欢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秦红颜将脸埋在奚欢的xiong前,依依不舍地嗅着属于他的味道:“我说,到了分开的时候了。” 奚欢拉开与秦红颜之间的距离,动作郑重而迟疑,他牢牢锁住秦红颜的眼睛,像是要从她的眼里看清什么。 他们就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头ding的孔明灯逐渐随风远去,像是那些回不去的旧时光,再也寻觅不到。 她的双眸明艳瑰丽,浓密睫毛像是小黑扇,瞳仁里蕴着琥珀色的旖旎光芒。在十多年前的那个夜晚,他走到这个女孩面前,她衣衫破损,浑身染着干涸的血液,像刚经历过一场浩劫。然而她抬起头来,那双眼睛却混杂着惶惑与倔强。在那样一个肮脏的地方,她的眼睛却像是不染尘埃的明珠,深深地植入他的心里。 从那刻起,那双眼睛便根植在他的心里,从不曾拔去。 从她十六岁起,他们便认识相爱,奚欢看得懂秦红颜眼里的一切。 夜越深沉,河堤边的风越发冷凉,奚欢的脸颊皮肤也越发紧,紧到像是有双手抓扯着,让他做不出任何的表情。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道:“你……都知道了。” 是陈述句,而不是疑问句。 “是的,都知道了。”秦红颜情绪很平静,像是此刻的江面,看不出任何的起伏跌宕:“开始并不清楚,只是后来发生了那些事,逐渐地都想明白了。” “什么时候?”奚欢问,他说出的句子是一个字一个字蹦出的,很是艰难:“是从什么时候知道真相的?” 秦红颜缓慢地眨了下眼,眼睑拂过的瞳仁散出幽幽的光泽:“从你传给我那三张照片开始。” 刹那之间,奚欢血管里刚才还鲜活的花朵全都枯wei*,成为褐色的枯枝,那味道苦得他笑了出来:“也就是说,这段日子,不过是我的一场美梦。” 她知道了,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了,可是她仍旧选择和他在老屋里共度一段旧时光。 奚欢终于明白了,他对她而言就像是《老友记》的剧集。这些天她不过是对他给予她的快乐进行一场重温,而重温结束了,他在她生命中的故事也已经完结了。 已经完结了! 奚欢像是被莫大的恐惧击倒,生生地后退了两步。 “在他行凶的过程中,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他说‘别说他们给钱让我碰你,就算是不给,这么好一具身子,就算是死我也要碰一回’。我一直弄不清楚这句话,但是躺在医院里见到那三张照片时,却将一切都想明白了。” 其实事情一早就有诸多的端倪:自从奚欢将她遣走与唐婉余谈话后,唐婉余便改变了心意极力撮合付郁与奚欢的婚事,唯一的解释便是唐婉余被奚欢威胁。而在那之后,唐婉余对她的态度有了很大的变化,像是极力隐藏着对她的关心。也就是说,在茶楼那天,奚欢便是告诉了唐婉余她就是那个被其抛弃的私生女的事实,并且以之作为要挟。 “记得被你收养后,我问过你收养我的原因,你回答说待我长大后会让我进入付氏为你效命。其实那不过是借口,要找人效命,多的是比我有能力有心计的人。你安□□进付氏,不过是想让整个付氏都认识我,这样也好威胁唐婉余——你要让我时时刻刻出现在她眼皮子底下,时时刻刻给她无形压力。”秦红颜并没有看奚欢脸上的表情,她的初衷只是为了诉说自己的心绪,而不是从他的表情里得到什么快乐或者痛苦:“如果我没有猜错,焊头他妈妈也是你带走的,你害怕我会知道自己的身世从而去寻找唐婉余,害怕唐婉余会说出与你之间的交易。而之后,你寄给我照片,逼得我重新回到你身边。” 秦红颜的声音一直都淡淡的,可是听在奚欢的耳里,却像是响雷。 特别是当奚欢听见秦红颜养父侮辱她时的那番话,他多想重回到十多年前,将那个男人给杀了,将自己也给杀了。 他居然,让另一个男人去□□自己最爱的女人! 奚欢握紧拳头,恨不能一拳砸在自己太阳穴上,就此死去。 秦红颜的话仍旧随着夜风不断传入他的耳里:“原来,我的噩梦都是你带给我的。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多想与你同归于尽。可是后来,你对我的好一幕幕又钻入脑里。我忽然又意识到,如果你没有出现在我生命里,我的生命会是什么模样:继续在孤儿院待着,长大后随便找一份工作,因为缺少关爱所以对任何人都不信任,孤独终生。没错,这就是没有你的生活。那时我终于想通了,你给了我很大的痛苦,但同时也给了我一段很美的时光。开始时,我分不清自己到底是恨你还是爱你,但是后来才发觉,原来爱恨是可以消融的。” 奚欢像是知道秦红颜接下来要说的话,他上前两步,将她牢牢抱在怀里,声音里第一次出现软弱的哀求:“jayne,不要说了,不要再说了。” 她对他的哀求置若罔闻,她抚mo着他的背脊,动作是那样温柔,话语却是那样无情:“奚欢,我对你,再没有感情了。” 奚欢的心像是被无形利爪撕扯去了一个大洞,夜风从那洞里呼啸而过,凉意传遍他全身,他开始颤抖。 虽然之前因为他另娶他人,秦红颜拒绝了他很多次。然而奚欢懂她,懂得在她内心深处,仍旧有他的影子,他因此而笃定她会回返自己身边。 然而这一次,他是被彻彻底底地驱逐出了她的心。 奚欢虽然将秦红颜给牢牢抱在怀里,可是他却有种错觉,仿佛怀里的秦红颜随时都能化为轻烟飞走。向来稳重的他此刻竟像是个做错事的无措的孩童,他絮絮地道:“我错了,我不要复仇了,就让付长博长命百岁好了,就让他的付氏继续昌盛好了,就让事情到此为止好了。jayne,我马上去和付郁离婚,我放弃一切,我们一起出国,重新开始。好不好,好不好?” 这是秦红颜曾经梦寐以求的一件事:奚欢放弃复仇,与自己双宿双飞。 然而现如今,一切都变了。 奚欢曾经是秦红颜的精神支柱,以前她心心念念地便是与他悠闲度日,这是她的梦想。而这段日子,秦红颜隐藏起了所有的真相,与他在老屋中厮守,只是为了完成这个梦想。 当完成之后,她觉得对奚欢的遗憾全部释然了。 他在她生命中的印记,已经越来越淡了,到最后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得几不可见。 “你的未来,已经和我无关了。”秦红颜仍旧在温柔地说出决绝的话:“奚欢,这些日子能和你度过我很开心。就把我接受戒指那一刻,当成我们完美的结束吧。” 她边说着,边一根根掰开他的手指。 秦红颜成功地让两人分离了,不是因为她的力气太大,而是因为他已经没有了力气。 奚欢已经失去了所有能留住秦红颜的筹码。 秦红颜后退一步,让两人之间保持了个合适的距离。 她望着面前这个男人,他脸上的表情已然是支离破碎,他们太熟悉彼此,也明白这就是这段感情的终结。 这个男人,她爱了大半生的男人,他是那样俊雅,那样风度翩翩,那样值得人去爱。他是那样优秀,所以未来的日子,总会有人爱他的,比她的爱更浓烈。 而她,也必须要抛却前尘旧事,前进了。 秦红颜望着奚欢,深深地,没有任何留恋与遗憾:“从此以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吧。” 说完之后,她再没有任何的停顿,转身离开。 河堤之上,奚欢望着那个远去的窈窕背影,想要去追,却怎么也迈不出脚步。 这一次,是真正的完结。 他的掌心里,握着那枚梨形钻戒,那是秦红颜不知何时取下还给他的。他牢牢地握着,那是她留给他的最后一个想念。钻戒冰凉坚硬,他握的力气是那样大,以至于钻石刺破了他的手掌。 伤口横划过他那预示着命运的掌纹,温热鲜血涌出,滴在水泥地面上,很快便干涸。 奚欢久久站在原地,像是要等待着鲜血的流尽。 他知道,自己的心,从此空了,再也补不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1 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210:39:36 娇羞的牙神经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120:15:23 感谢妹子们啊啊啊啊~ 2第76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牛奶喝撑了娇羞的牙神经静静的风i禁色minho 3我是下狠手虐的奚欢同学,哎,奚欢真的是个悲剧人物,其实他最大的悲剧就是爱上了一个本来应该当成棋子的女人。 4昨天的留言好少。。。。。伐开心。。。。。。好难受。。。。。。心塞。。。。。心疼。。。。。。心酸。。。。。。无法愉快地玩耍了。。。。。。。。 妹子们,请不要霸王我,5555,这几章都尽全力加量了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你们再这样我就撑大鼻孔冒充尔康摇晃你们的小身板~(≧▽≦)/~啦啦啦。 我需要你们,eon!小妖精们!让你们的留言撒花来得更猛烈些吧!!!!!! 第五章 (19)(捉虫) 秦红颜是一路走回家的,虽然已是冬夜,但她却没有感觉到半分寒冷。当走到自家门前时,额头还浸出了热热的细密汗珠。 她现在想的,便是打开房门,泡个热水澡,好好地睡一觉。 然而在房门前,她却一眼看见了蹲睡着的沈盛年。他就睡在那里,一动不动,像是雕像。 走廊过道阴冷,沈盛年只穿了件白色薄毛衣,双手放置于膝盖上, 他熟睡中的面容美得像是自动加了层柔光,五官轮廓流畅优美,他虽然闭着眼,但那薄白眼睑下覆盖着的眼眸却像是聚着世间最华美的光彩。 他就是这样一个外表纯柔的美少年,只要一笑便能令全世界的花朵都盛放。 秦红颜蹲下身子,保持着与沈盛年同样的高度,看了他整整一分钟,然后问出句话:“你到底打算装多久呢?” 沈盛年耳朵微动,不得不睁开了眼睛,那眼里哪里有半丝惺忪,全是清明,一看便是早已醒来。 第63节 毕竟是同类,秦红颜知道,沈盛年这样一个警惕性极高的男人是不可能连人走到他跟前也没有察觉的。 “你回来了。”沈盛年伸手将秦红颜给扶了起来。 秦红颜将他的脸颊扫了一眼,发现面前的男人瘦了不少。也对,这段日子他必定是急着四处去寻找自己,必定没有好好歇息。 但是秦红颜很好奇:“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回来?” “我怎么可能知道你的心思呢。”沈盛年笑着将秦红颜抱住,然而她却感受到了他身体的抖动,那是种与他平稳的语气截然相反的抖动:“我只是,想要在这里待着罢了。” 即使已将秦红颜紧紧抱在怀里,可沈盛年却仍旧不敢相信这是真实的。 她竟是真的回来了。 “你这次可真是进步了,居然没有破门而入,就乖乖在外面待着,要是我没回来,你是不是打算就待上一整夜,那还不得冻死你?” 秦红颜被沈盛年搂抱得差点喘不过气来,她想要将其推开,然而沈盛年低低的声音却令她陡然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说:“其实我没有想进去,我也没料到你会回来,我只是不想在今晚一个人呆着。” 秦红颜的心像是软绵的蛋糕,被他的话捏出了小块的洼陷。 “别在这呆着了,怪冷的。”她说。 两人一同进了屋子,秦红颜打开暖气,屋内突如其来的的暖意令沈盛年禁不住打了两个喷嚏。 当喷嚏打完后,他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只柔软白皙的手,手掌上放着一枚白色药丸。 “放心,是感冒药,才不是你那些歪门邪道的东西。”秦红颜的语气分不清是玩笑还是讽刺。、 沈盛年拿起便吞了下去,估计就算是毒药他也是甘之如饴,只要是她给他的,他都愿意吃下。 递完药后,秦红颜立即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走了这么久的路,双腿开始发麻发热。 不用秦红颜说任何一句话,沈盛年便懂得她的需要,他抬起她的长腿,将其放在自己腿上,开始轻柔按摩起来。他的手法越发好,按得秦红颜舒服得想要叹息。 整个房间瞬间安静下来,只听得见两人此起彼伏的呼吸声。 他的十根手指像是有着魔法,迅速带走了秦红颜浑身的疲惫,重新给了她无限的活力。 秦红颜闭着眼,忽然开口问道:“你就没有什么想要对我说的吗?” 沈盛年的手忽然停滞下来,他的手掌放置在她膝盖上,她感受到了他掌心的热度与湿意。 这场犹豫进行了很长的时间,长得她都忍不住即将开口时,他才缓缓吐出一句话:“你回来就好。” 他的语气是一种疲倦,像是刚与某个人某种思想进行了一番激烈的搏斗。 而搏斗的结果便是缄口不言取得了胜利。 到现在,沈盛年终于明白了乔悄那句“因为我相信你”的含义。 乔悄不说出真相,是因为她不想毁去秦红颜的人生支柱,不想让她受伤。 而乔悄相信沈盛年,是相信他会与她一起隐瞒真相,并且会给予秦红颜情感上的照顾。 也许,这才是成熟的爱吧。 沈盛年的手指重新在秦红颜的腿上进行按捏,他的手指染上了专注的味道。他下定了决心,再不去想多余的事,只专心为她服务。 然而沈盛年注定无法专注,下一秒秦红颜便掀动嘴唇,道出了一个事实:“我和奚欢彻底结束了。” 闻言,沈盛年手指重重按下,疼得秦红颜忍不住“嘶”了一声。 她睁开眼,正好对上了沈盛年那双被疑问与剧烈情感盈满的眼。 “我什么都知道了。”秦红颜对着他,一字一句地道。 “你什么都知道了。”此刻的沈盛年像是一只复读机。 秦红颜将脚从沈盛年的膝盖上放下,ting直背脊与他直视:“你也知道了吧,可为什么刚才没有告诉我?你不是很想让我与奚欢分开吗?那为什么又要隐瞒真相?这又是什么新的计谋吗?” 她双眉竖立,此刻的模样明丽英气,颇有点咄咄逼人的气势。 沈盛年垂下眼眸,嘴角挂上个又淡又苦的笑容:“我能有什么计谋呢?每次使用的计谋都会让你离我越来越远,我怕了,也不敢了。” “那你为什么不说出真相?若是以前的你,早便迫不及待将一切告诉我让我离开奚欢了。”秦红颜明白,只要她能离开奚欢,沈盛年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刚才沈盛年并不知道她与奚欢之间的诀别,然而在面对她的询问时,却还是将足以令他达到目的真相隐藏了起来。 究竟是为什么? 答案呼之欲出,但秦红颜却不敢相信。 沈盛年直视着秦红颜,他的眼神平静柔和,像是飘渺的雾,钻入她内心深处,萦绕在她灵魂之上:“为了什么,你还不明白吗?” 他的声音轻得几乎令她听不见,然而这些轻而又轻的话语却不断地在她脑海里回响,最终令她不得不相信那个早已浮出水面的答案。 是啊,她当然明白了。 他不过是为了她,不过是为了不让她伤心。 他知道奚欢对她的重要性,也知道奚欢的阴谋对她而言将是毁灭性的打击。他为了保护她,宁愿冒着失去她的危险。 他禁锢住了自己的欲望,只是想要让她快乐。 禁锢住欲望,便是一种牺牲。有人能为自己牺牲,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秦红颜这辈子都在被牺牲:父母牺牲了她选择了自由,奚欢牺牲了她选择了复仇。而如今,终于有那么一个人,肯为她而牺牲! 秦红颜开始重新审视面前这个为她牺牲的男人。 最开始时,她抵触他。之后,她依赖他。再然后,她离开了他。 她对他是有感情的,一直都有。但她是执拗的,她认为自己的心里只能住进一个人,她选择将奚欢放进心里,强硬地将他推了出去。后来,奚欢也逐渐退出她的心,可她仍旧不能让他入驻,因为他的不成熟给她造成了太多的伤害。 然而今天,她终于看见了他的改变。他改变成为了一个为她着想,能用一种成熟的方式去爱她的男人。 是的,他们都改变了。经历了这么多的风风雨雨,他变得不再一意孤行懂得为她着想,而她也变得不再封闭自己愿意敞开心扉。 秦红颜并不清楚自己与沈盛年能走到哪一步,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总归是要试试才知道的。 毕竟现在,他与她,都是崭新的。 想到这,秦红颜释然地笑了。 “你笑什么?”沈盛年不明所以。 “今天是我们的生日。” “没错。” “我好像从没送过你生日礼物。” “所以呢?” “现在送,还不算晚。” 话音刚落,秦红颜便抓住沈盛年的衣领,直接将其拖到自己面前,将脸偏转角度,轻轻地给了他一个吻。 “生日快乐。”她微笑着说。 沈盛年先是愣住,眼眸里黑幽幽的,像是夜里的海面,不知里面究竟蕴藏着怎样的危险或者瑰丽。他开口,声音里带着暗哑:“这次,是你先叫的开始。” “是我叫的开始,”秦红颜对上他的眼睛:“至于怎么发展,就交给时间来决定。” 忽然之间,沈盛年眼里的那片海翻滚起滔天波浪,直接将她席卷。 当秦红颜还没反应过来时,他便将她打横抱起,大踏步走入了卧室。 他将她抛在柔软大g上,三下五除二卸去了自己的全部衣衫,又快速地扒去她的。卧室还没开暖气,两人俱被那空气中的冷意而激得颤抖。但当他扑在她身上,与她的肌肤相触时,火焰瞬间在他们之间迅速升起。 那火也是滔天地,烧得他们浑身滚烫。 他们最后一次欢爱是在一年多前,长久的忍耐成为浓度最高的油,让那火烧得更为旺盛。 她xiong前的肌肤滑腻得像是牛奶,饱满里蕴的仿佛也是牛奶,他渴得难受,只大口大口地吸吮着,根本放不开。 他的嘴是忙碌的,而手却是无比空虚。他拼命地抚mo着她的每一处。每一处都是那样美好,他想要将她所有的美好都握在自己的掌心里。然而抓得越多,他却越是急躁,体内的火甚至逼上了眼睛。 他再也忍不住,分开她的双腿,直接将自己的坚硬与她的柔软结合,一个利落的动作,再次闯入她的身体。 再次进入她的生活。 那刹那,他像是见到了极乐世界,她的柔滑湿紧,是种无法用言语道出的快乐,就算是明天死去他也心甘情愿。 她的身体虽然渴望着他,然而长久的封闭在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进入时仍旧产生了疼痛,她忍不住唤出了声。然而那声音却被他堵住,咽下了他的腹中。他想要将她的声音,她的舌,她的一切都吞入腹中。他一边进入她,一边吞噬她。他想要让彼此成为一个整体,想要同生共死。她的意志被他强壮的年轻气息所迷惑,努力地舒展开自己的身躯,任由他进入,又尽量地释放自己的*,任他掠夺。 那一年的生日,他们相互拥抱着,在极乐世界在红粉柔靡中堕落。 那一年,他二十,她三十。 作者有话要说:1 皇桑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222:56:15 皇桑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222:55:03 静静的风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220:38:14 静静的风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220:37:19 静静的风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220:35:23 静静的风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220:34:12 静静的风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220:33:41 all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220:23:37 好吧,我能说我被这华丽丽的地雷砸花眼睛了吗?妹子们,让我用鲜肉来报答你们把~~~~ 2第77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静静的风软爪喵烂尾的作者木有小*bsp;皇桑 3铛铛铛铛~御姐与大侄子终于正式开始交往~(≧▽≦)/~啦啦啦 今天的meat满意吗?不满意也没有关系,因为明天还有meat。 妹子们,我想看见撒花留言,这样我写meat会更加带劲啊,真的,我发誓!不信你们撒花留言试试~ 第六章 (1) 秦红颜决定与沈盛年在一起了。 她并没有把握能够让这段感情修成正果,但至少他们现在是快乐的,这便够了。 第64节 谁也无法掌控命运,唯一能做的便是不错过任何一条能使自己快乐的道路。 秦红颜算是看开了,然而沈盛年对这段感情反倒患得患失起来。 之前在这段感情里,沈盛年就像是个任性而执拗的孩子,使尽一切办法要让这段感情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下去。然而之前秦红颜的种种激烈反应令他醒悟,这是错误的。可虽然醒悟到了错误,但究竟应该怎么做,他却一无所知。 沈盛年决定事事都尊重秦红颜的意思,所以自从重新交往后,他不论做什么,都让秦红颜拿主意。 秦红颜觉得有些别扭,如此一来,她倒变成了大老爷们,他则变成了委屈小媳妇。 最让秦红颜觉得惊奇的是,打从两人在一起后,沈盛年居然没提出同居的要求,每天晚上乖乖地拿着换洗衣物牙刷毛巾到她家来,白天又提着离开。 天天如此,风雨无阻。 秦红颜只得庆幸自己是女的,若他们调换了性别,那她肯定会被万人唾弃的——这完全就是不给对方名分,把对方当备胎的渣男节奏。 秦红颜实在是顶不住这样的心理压力,这天在沈盛年来时,主动提到:“我把衣柜整理了一半出来,明天把你的东西搬来吧。” 沈盛年将这话消化了半晌,还是不敢确信,只能试探地问道:“你的意思是……” 秦红颜懒得浪费时间,直接道:“我的意思就是邀请你同居,明白了吗?” 沈盛年先是愣住,随后突地绽放出个绚烂笑容。他冲上前去,从后抱住秦红颜的腰肢,将下巴抵在她肩膀上,什么也没说,只是来回摩挲着。 他下巴挺尖的,磨在秦红颜肩膀上,显出微疼的痒意。 “你其实一早就想住过来的吧,为什么不开口呢?”秦红颜问。 “我害怕会给你压力。”沈盛年回答:“究竟应该怎么去爱,我还在学习,还在一步步摸索。” 秦红颜想,其实需要学习的何止是他,还有她。 他们两个都是爱情里的新手,都需要去学习怎么爱对方。 “反正以后有什么想法就说出来吧,大家能达成一致最好,就算是不能达成一致,至少不会憋在心里生出怨尤。”秦红颜总结道。 沈盛年忽然低声笑了出来:“这可是你说的。” 随后,他将唇靠近她的耳畔,极尽旖旎地道:“那我们现在就来讨论下今晚的体位问题吧。” 沈盛年提出的姿势太过得寸进尺,秦红颜自然是反对。然而沈盛年事事都能商量,唯独在这件事上怎么也不肯让步。 秦红颜被半强迫性地压在床上。 她上身衣衫全部完好,而□却是□□,他努力挑逗的便是那片□□。 他的唇舌是柔软的,她的羞涩也是柔软的,当两处的柔软相碰时,从她喉咙里逸出了一道□□。 那□□的色彩太过浓郁,她简直不敢相信这声音是从自己喉咙里发出的,就像是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会感受到此刻这般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快感。 他的柔软与坚硬是不同的。 他的坚硬是一种掠夺,代表着一种雄性的征服欲。 而他的柔软,濡湿而微热,则代表着对她的讨好。 她的四肢因为这无法用任何语言表达的快乐而缩紧,特别是当那柔软更加往内探索时,她感觉自己像是缩成了一团。像是一朵花,将所有花瓣都紧闭,含着苞,等待着。 她的柔软是花,而他的柔软则是虫。 小虫不断地钻着,探索着,拼命地寻找着什么。终于,它找到那颗核,它裹着那颗核,卷着那颗核,逗着那颗核。 那花朵隐隐抖动,极力忍耐,但终究是无力抵抗,猛然盛开。 盛开的刹那,他们都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愉悦与幸福。 秦红颜无法否认,自己的身体需要沈盛年,她的肌肤在渴求着他。 他们身体上的结合是圆满无缺的。 与沈盛年重新交往后的日子,秦红颜过得快乐而悠闲。 她这辈子都处于忙碌中,为了奚欢,她头悬梁锥刺股地学习,进公司后也是主动放弃休假大半时间都在加班。而如今,她的人生不用再为了别人而活,她开始享受悠闲与快乐。 她在公司请了长假,待在家里开始学习做菜。原来的秦红颜厌恶做菜,因为那是她最不擅长的事情,她甚至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学会做一道菜。 然而当她真正学习起来后,却觉得做菜别有乐趣——不到最后一刻,你永远不知道手中的这道菜是否会成功。 就像是人生,你永远不知道过程中会遇见什么人,过上什么样的生活。 沈盛年很喜欢看秦红颜做菜,她做菜时总是左手拿着杯红酒啜饮,右手拿着勺子炒菜。整个过程不见一点慌乱。她根本不像是在做菜,而是在完成一项行为艺术,就连白色的油烟气也被她衬得像是仙气。 饮到微醺时,她总是眼神迷离,那模样看上去非常性感。 性感得令沈盛年恨不能冲上去将她按在流理台上就地正法。 而在晚饭之后,秦红颜会拉着沈盛年去小区附近散步。沈盛年觉得秦红颜的性格改变了不少,以前的她即使出门倒个垃圾都需要全副武装,而如今却总是穿着休闲服,很放松。 这天,他们散步到小区旁的公园里。公园里此刻腊梅盛放,暗香浮动,闻之令人通体顺畅。 沈盛年觉得秦红颜就像是这腊梅,冷幽高洁,然而嗅久了,却给人一种暖意。 他忽然想到什么,道:“隔几天我们和另一个学校要开展篮球比赛,你来看吧。” 想到上次在他们学校操场上被沈盛年当众亲吻围观的事,秦红颜便皱起眉头,坚决摇头:“我们不是说好了,不能公布恋情。” 虽然秦红颜同意与沈盛年交往,但毕竟两人岁数相差太大,如果公布必定会引起周围人的侧目。 秦红颜很不喜欢那种被当成异类看的目光,她只想要平静度日。 然而沈盛年却并不能理解她的心思,只垂眉敛目,面上笼罩着薄薄的不快。 秦红颜伸出手指戳戳他的脸颊,道:“又生气了?” 她手指所触的肌肤滑腻有弹性,蕴藏的全部都是青春。 “确实生气了,但是……”沈盛年忽得抬起脸,眼里闪过一抹古怪的笑意,他撒娇般地道:“只要你主动吻下我,我气就消了。” 秦红颜最看不得的,便是沈盛年的撒娇。试想下一个清冷少年忽地对你低头卖萌,那种反差实在是很可爱。而且似乎天底下只有秦红颜一个人能享受他的撒娇,这让她觉出了一种幼稚的虚荣。 秦红颜捧起沈盛年的脸,轻轻地在他的唇上啄了一口。她本来是想吻完后快速撤离,然而沈盛年却不给她这个机会。 他一把揽住她的腰,让其紧紧贴向自己。两人的唇死死粘着,那样契合,就像是从诞生起便从未分开过。他的舌快速追逐着她的,像是要将其吞咽下去。而同时吞咽下去的,还有她的氧气与呼吸。秦红颜只觉得心跳如擂,眼前阵阵发晕。 他们的吻是如此火热,以至于周围人纷纷侧目。幸好两人相貌极好,所以吻在一处也是赏心悦目的画面。 除了公园内的人在观看,公园外的街道上,一辆黑色的轿车静静伫立,里面的那个人也将秦红颜与沈盛年的亲昵动作全都看在了眼里,许久之后,才一踩油门,飞速离开。 当确定那辆车已经离开后,沈盛年才放开了秦红颜,咂咂嘴,意犹未尽地道:“好甜。” 秦红颜意味深长地笑笑:“他走了?” 这一句话便让沈盛年的笑容尴尬起来:“你……也看见了。” 秦红颜当然看见了,那车里坐着的便是奚欢,而沈盛年之所以当众吻自己,也不过是为了做给奚欢看。 另一方面,她之所以肯让沈盛年当众吻自己,也不过是为了让奚欢看。 她做得越过,他越是能尽早死心,这样对双方都是好事。 “那你说,我做得对不对。”沈盛年拉着秦红颜的手,眼睛却始终盯着她的面部表情,想要从上面找出情绪的蛛丝马迹。 秦红颜抿紧嘴唇绷紧面颊,果然此举让沈盛年紧张得都屏住了呼吸。她终于按耐不住,“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有点自信吧。”秦红颜调戏了下沈盛年的下巴,继续开始了散步。 沈盛年有瞬间的失神,他似乎觉得,秦红颜更加鲜活了。 以前的她像是一个华美的冰雕,等着他去捂热。而如今的她,却是个活生生的人。 可无论她变成什么模样,他都爱。想到这,沈盛年快步追上去,揽住秦红颜的肩膀,与之共同漫步腊梅之下。 秦红颜清楚,奚欢并不会因为看见她与沈盛年一起亲热便放弃,料想着这几天他必定会出现找她谈话。 她果然是了解他的,就在隔天,当秦红颜出门准备去买菜时,却发现奚欢就在小区门口等着她。 奚欢的脸色憔悴了,也阴沉了,像是很多天都没有睡好的模样。然而这些都已经不再是秦红颜所担心的了,她已经没有关心他的理由。 作者有话要说:1 joycexixi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410:34:20 minho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400:29:27 皇桑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400:26:10 cashma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321:11:23 让永远的永远扔了一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4-06-1313:02:54 再一次被砸花眼,幸福啊~~~~再一次用大侄子的小鲜肉报答 2第78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各各大娴来无事看今日晴未皇桑 3大侄子终于和御姐开始正常交往了!!!!!!!不过欢欢同学你想干什么!!!!! 第六章 (2)(捉虫) “我以为我们之间该说的已经说完了。”秦红颜的眼睛从奚欢脸上移开,转向周边的景物。 日出日落,春去秋来,都是一样的颜色一样的景物,但人的心却不一样了。 这就是所谓的物是人非吧。 奚欢靠在车门边,并没有回答秦红颜的问题,而是点燃了一根烟。秦红颜了解,他很少抽烟,但在烦躁时仍旧会来上一根稳定心情。烟草的香气在两人之间弥漫,隔着白而淡的烟雾,他们都看不清彼此的表情。 这时,奚欢忽然开口问道:“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来上班?” “我并没有再回来上班的打算。”秦红颜并不想隐藏自己的计划:“我准备辞职。” 奚欢吸了口烟,缓缓吐出口白雾,斩钉截铁地道:“不行。” “如果我执意要辞职,你又要怎么办呢?”秦红颜的语气里并没有半分挑衅,她是很心平气和地在与奚欢进行沟通。 奚欢将手中燃到一半的烟丢在地上,用脚踩熄,随后他将手插入裤袋里,偏转过头,望着前方的道路。 他的动作还是那样优美,优美到近乎冰冷:“你和他在一起了是吗?” “你都看见了不是吗?”秦红颜反问。 是的,这些天来,奚欢都看见了。看见了他们的亲密,看见了他们的同居,甚至看见了秦红颜为沈盛年买菜做饭。 秦红颜甚至从没为他做过这些事! 男人也有妒意,可怕的妒意。 第65节 “我一直在想,当初在仓库里,如果我没有放过沈盛年,那我们之间肯定会不一样的。”奚欢缓慢地笑了,他的嘴角有深深的弧度,里面盛满了悔意:“是的,我本来就应该一早解决他的。” 秦红颜心内一跳,忙道:“我们之间的事情,与他无关的。” 奚欢直逼她的眼睛:“你真的想说,自己的那些改变与他无关?” “可是……”秦红颜语句清晰:“不管有没有他,我们都会走到现在的地步。” 是的,不管有没有沈盛年,她和他终究还是会分开的。 可奚欢并不这么认为,他的唇形状完美,然而说出的话却凉得透骨:“jayne,我现在容忍他存在的唯一原因便是你,如果你离开了,那么我不保证会做出什么事。” 这话直接让秦红颜从脚底凉到脑门心,她警告般地道:“你要记得,他叔叔可是沈昂,要是你真对他做出什么事,你的复仇计划就前功尽弃了。” 奚欢笑纹淡淡的,像是浮在水面上的影子:“那正好可以证明我此时的心——为了你,我愿意放弃复仇。” 秦红颜面色镇静,然而额头发丝间还是浸出了冷汗。她知道,奚欢之所以不动沈盛年不过是被沈昂的威胁所牵制,但倘若奚欢什么都不在乎,那沈昂也奈何不了他。 她最终还是同意了奚欢的要求,决定继续留在hg公司里作为权宜之计。 虽然秦红颜这样做可以说全是为了沈盛年,可她却不能将这个原因告知沈盛年。她太了解沈盛年的脾气,要是知道自己女人为了他的性命而受情敌威胁,那他在冲动之下绝对会做出伤人伤己的事。 秦红颜不想看着沈盛年受伤,所以她进行了隐瞒。她对沈盛年说继续留在公司的原因是觉得已经做熟了,并不想适应新环境。 沈盛年自然是不信,然而现在的他已经学会不再逼秦红颜去面对不愿意回答的问题。 秦红颜知道沈盛年心里头不痛快,为了对他进行补偿,秦红颜决定答应他之前的邀请,去他学校观看他的篮球比赛。 这对秦红颜而言算是莫大的牺牲了,毕竟那么多人都曾经看过他们当众接吻,这次前去必定会经受许多异样目光。但如今的秦红颜也懂得体谅沈盛年的感受,懂得两人之间须得互相为对方着想。他忍住疑惑不逼问她,她也需抗住旁人目光支持他。 得知秦红颜要去看自己打球,沈盛年欣喜不已。为了能在球场上发挥最好的实力,他居然忍住冲动,养精蓄锐,连续一个星期没有碰秦红颜。 虽说做好了被旁人观看的准备,可秦红颜还是使劲往年轻活力打扮,争取不被认出:上身运动衫,下身牛仔裤,头上还戴了ding鸭舌帽,脸上还戴了个口罩。 若是再加一副墨镜,简直就和微服出访的明星一样了。 比赛开始时,秦红颜便准时坐在了篮球馆里。整个篮球馆里坐满了人,而且大部分全是年轻女生。一看就不是来看球,而是来看人的。更令秦红颜哭笑不得的是,前后左右座位的小女生基本全是沈盛年的粉丝,整个看球过程中全都在讨论沈盛年。把沈盛年夸得是天上有地上无,简直是公认男神。 讨论着讨论着,话题忽地又转到了她身上。 “对了,沈盛年好像有女朋友啊,上次校园帖子还有照片呢,就是沈盛年在操场上亲那女的。” “那算什么女朋友啊,一看就比他年龄大。可气我们班男生还说那女的长得美,长得美有什么用?那女的看上去估计离三十也不远了,三十岁啊,估计脱了衣服,里面的皮都起褶了。” 秦红颜平时觉得自己都算是够毒舌的,没料到如今的小女生毒舌起来简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不过也难怪,在十多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女孩子心中,只有现在的年华才是最好的。三十岁简直就是不可想象的年龄,三十岁的女人根本就没有谈恋爱的资格,该收拾收拾等待入土为安了。 秦红颜最近脾气见好,听了这话也只是笑笑,并没有介意,而是继续看球。 也许是知道她在观看,沈盛年打起球来格外卖劲,一连投了好几个三分球,让自己的球队反败为胜。 平日的沈盛年看起来是个阴柔美少年,然而在球场上却是神采飞扬,眉目间全是青春的气息。 在他的映衬下,其余的人都变成黯淡的灰色。 秦红颜正看得出神,耳边再度传来那几个年轻女孩的讨论声。 “可是听说沈盛年很爱那个女的啊,有人还看见他们穿着家居服散步,估计都同居了。” “不奇怪啊,据说男人年轻时大多喜欢熟女。可是一旦成熟了,就马上会转变口味,喜欢少女。” “对啊,就算爱,也只是图新鲜罢了。你们想,沈盛年三十正风华正茂的时候,那女的就四十了,都可以叫她奶奶了,怎么可能还爱她啊?” 当听见这番话后,秦红颜竟是头皮发麻,背脊出了阵阵冷汗。 关于她与沈盛年的年龄差异问题,之前她并没有太过在意,但那是因为那时的她以为这段感情不过是蜉蝣之恋,很快便会结束。现如今,她打从心底想要与沈盛年在一起,也向着想要有结果的方向努力,然而旁观者的一番话却让她陡然醒悟。 她与沈盛年的感情,究竟能够长久吗? 现在的沈盛年确实很爱她,可是再等十年呢?那个时候他是风华正茂,而她却已经年老珠黄,那他还会如现在这般爱她吗?就算是他还如此刻般爱着她,而她又能够不顾周围人的异样目光与他平静生活吗? 除此之外,秦红颜心里还有个阴影——之前她流产后,医生曾经提起过因为子宫受损比较严重,怀疑之后她怀孕的几率会大大降低。而现在她越发向高龄产妇靠近,那怀孕的可能性就越发小了。 沈盛年又那样喜欢小孩,如果她无法生育,岂不是害了他? 这些事像是潮湿的棉花塞在秦红颜xiong腔里,令她窒闷得喘不过气来。 趁着中场休息时,秦红颜出了篮球场,去超市买了瓶矿泉水。冰冷的水从喉咙灌入胃部,令她禁不住打了个寒噤,同时人也稍稍清醒了些。 清醒之后,秦红颜不禁讪笑自己太过杞人忧天了,总不能因为这些虚渺的猜想而与沈盛年说分手吧。 不管如何,先过好当下吧。想到这里,秦红颜站起身来,准备向篮球馆走去。 从超市到篮球馆要经过一条林荫小道,此时学校的人基本都在篮球馆观看球赛,小道上寂静无人。然而就在秦红颜走到半路时,迎面却走来一个低着头的矮小男人。那男人戴着帽子与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根本看不清模样。秦红颜敏感地觉得这个男人有点不对劲,便刻意地往路边靠,想要离他远些。然而那人却直直向着她走来,秦红颜心中警铃大作,想要快速躲开,可那人却先一步掏出一块锋利刀片,直直地朝着她划来! 秦红颜下意识便伸出右手去挡,因为那刀片实在是锋利,加之那矮小男人是用了十分的力,所以即使她的衣服够厚,可手臂仍旧被划伤,剧痛蔓延了整条手臂。 那男人还欲再逞凶,然而此时正好有一对年轻情侣经过,那男人做贼心虚,赶紧逃走。 那对年轻情侣忙上前来查看秦红颜的伤势,只见她手臂上有大概三寸长的伤口,正往外汩汩冒着血。 年轻情侣提出送秦红颜去医院治疗,然而秦红颜说什么也不愿意——她答应了沈盛年要看完整场球赛为他加油,不能食言。 她倒也不是逞能,一来沈盛年的比赛不久便要结束,二来这伤口不过是皮外伤,应该可以撑到那个时候。 秦红颜找出背包中的围巾,将其裹住受伤的手臂,向那对年轻情侣道谢之后便赶紧冲入篮球馆。 进去时,下半场已经开始了好几分钟。秦红颜一看比分牌,竟发现沈盛年他们的分数竟又被对方超过。 话说有沈盛年这样的好队员应该不至于让对方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反败为胜,秦红颜正在疑惑,耳边恰好传来讨论声。 “那沈盛年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自从下半场开始后就一直无精打采的,这么快就体力不支了?他以前打球也没这样过啊。” “不知道呢,他刚才一直看着我们这边的观众席,是不是在找什么人啊?” 秦红颜手臂是热的,心也是热的。别人不知道,可是她知道——沈盛年是在寻找自己,根本没心情打球。 秦红颜只得庆幸自己及时返来,否则沈盛年他还不定闹情绪到什么时候呢。 果然,当看见她后,沈盛年眼睛一亮,虽然隔着很远的距离,可秦红颜还是感觉他在对着自己微笑。 秦红颜强忍住剧痛,做了个加油的姿势,见到她的鼓励,沈盛年像是吃了兴奋剂一般,开始发力起来。顿时,球场上成了沈盛年的个人表演秀,他简直是把对方的球篮当成自己的家门在入。很快,赛场上的局势被再度扭转。 沈盛年的状况很好,然而秦红颜的状况却很糟糕。她手臂的伤口越发疼痛,而血也越淌越多,甚至将整条围巾都浸透。周围气氛火热,而她却因为失血过多而感觉到冷。她脸色苍白,可仍旧勉力支撑着。 沈盛年每进一个球都会往秦红颜的方向看一眼,而秦红颜也很有默契地会对他伸个大拇指表示赞赏。 沈盛年很享受与秦红颜的互动,没有什么能比得到自己女人的赞赏更加让男人感觉到愉悦。 可逐渐地,沈盛年却觉察出了不对劲。 周围观众的热情越来越高涨,然而秦红颜却越来越沉静,而且仔细看过去,会发现她像是很困乏般,身体微微摇晃着。更可疑的是,她明明是右撇子,然而每次为他竖大拇指时伸出的却是左手,而她的右手始终放置在腿上被毛巾覆盖着。 沈盛年越想越不对劲,心思也全用在了观察秦红颜身上。眼见着沈盛年在球场上开始持续失误,教练忍不住叫了暂停将他唤到场边来询问。沈盛年完全将教练的话当成了耳旁风,一心只想着观众席上的秦红颜。 很快,裁判吹哨,比赛重新开始。就在队员陆续上场准备继续比赛时,沈盛年脑子里电光火石一闪,在全场人的惊呼下,突地向观众席跑去。此刻,观众包括双方队员都忘记了比赛,全都目瞪口呆地望着向来特立独行的沈盛年再次特立独行了一把。 因为剧痛与失血,秦红颜神智已经有些迷糊,所有观众庞大的惊呼传到她耳里却是钝钝的,待反映过来时,才发现沈盛年已经冲到了自己面前。 只见他浑身是汗,看上去像是在三伏天里走了一中午,然而他那双眼睛却很冷,像是在寒冬大雪里冻了一个夜晚。 秦红颜心跳如擂,刚想开口,沈盛年却一把将围巾掀开。 当看见那狰狞的伤口与染湿她整条裤腿的鲜血后,沈盛年眼瞳急遽收缩,整个人燃起了滔天的怒火。 他没有再多耽误一秒,直接将秦红颜打横抱起。 周围再度发出了惊呼声以及照相声,秦红颜只得将头埋在沈盛年怀里,羞愧得想要就此死去。 沈盛年直接抱起秦红颜,丢下正在进行中的篮球比赛,直接快步冲出了篮球馆。 待走出篮球馆后,秦红颜才敢将头从他怀里伸出来,急急道:“我没什么事,就是流了点血,你把我送到校医院后就赶紧回去比赛吧。” 沈盛年没有低头看她,而从秦红颜的角度也只看得见他紧绷得快要断开的下颚,以及那忍耐得快要爆炸的声音:“秦红颜,现在不要和我说任何话……否则我会忍不住打你。” 作者有话要说:1 陌卿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4 21:35:13 谢谢妹纸的炸弹~=还有你的长评,居然被吞了。。。。。。。被吞了。。。。。。被吞了。。。。。这个事实我简直无法承受!!!!心好疼!!!!之后居然害得你再写了一篇长评,我爱你~~~~我把吴秀波大叔送给你~ 还有皇桑妹子,你也有长评啊啊啊啊,好激动好激动,就像是中了头等奖一样,激动得尾巴都翘起来了~~~~~我爱你们,我把私藏的吴彦祖同学也送你~~~ 2 第79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陌卿 皇桑 minho 漠漠 哈啦水瓶 3 大家猜猜到底是谁想要伤害御姐,而伤害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还有奚欢同学因为自己放过大侄子肠子都悔青了。 4 昨天有两篇长评,好开心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激动,几天分量就多。看见没,妹子,只有有你们的鼓励,我的拖延症懒惰病一定好的!!!!!!!!!撒花吧,长评吧,不要霸王啊!!!! 第六章 (3) 秦红颜看得出来,沈盛年现在的模样是处于爆发边缘,所以她很聪明地闭嘴了。 幸好校医院就在几百米之外,沈盛年抱着秦红颜以最快的速度赶到。 沈盛年本来打了大半场篮球,体力消耗很大,如今又抱着秦红颜飞奔,以至于到了医院后累得汗出如浆。但他却没有休息,仍旧守在秦红颜身边。 秦红颜的手臂缝了十多针,伤口跟条蜈蚣似地爬在白皙皮肤上,看上去怵目惊心。万幸的是秦红颜除了失血引起的虚弱之外,并没什么大碍。 校医见沈盛年关心秦红颜的模样,也来了兴趣,笑问道:“你们俩是什么关系啊?” “你说呢?”沈盛年板着脸问秦红颜。 秦红颜本来要说“姐弟”,然而想到在这个关头惹沈盛年不高兴并不是明智之举,而且反正校医这辈子也就见一次,所以便硬着头皮道了真话:“情侣。” 这真话道得不错,沈盛年的脸有缓和的趋势。 “最近是ting流行姐弟恋的,不错不错。”校医收拾完手术器皿,对沈盛年嘱咐道:“没事了,回去后让你女朋友注意身体,有条件就多喝点补汤。” 对医生道谢之后,沈盛年与秦红颜走出了校医院。 虽然秦红颜觉得好多了,让沈盛年还是不肯让她走路,坚持要背她。秦红颜拗不过,只能依了他。 幸好校医院临近侧门,比较偏僻,行人稀少,极大程度免去了秦红颜的难堪。 g大虽不是什么重点大学,但风景ting美,静谧清幽。路旁是大片树林,他们漫步于林荫之下,肩上时不时拂上片落叶。 此情此境让秦红颜忽然觉得自己好像重新回到了校园时光。 从前的她虽然当了很多年的学生,但却一直埋头念书,从没享受过校园恋爱,现在想来,倒还是有点遗憾。而如今,她被沈盛年背着,共同走在校园里,颇有点时光倒流的意味。 正沉淀于想象中,沈盛年忽然闷声道:“你以后别忍耐了行吗?” 秦红颜被他突如其来的问话给弄糊涂了:“忍耐什么?” 第66节 “你总是这样,对什么都是忍耐着,总要憋到爆炸才会说出来。”秦红颜将耳朵枕在沈盛年背上,听着他的声音嗡嗡的,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可是我希望你能在我面前表现出自己真实的一面,不要什么都自己扛着好吗?你还有我。” 秦红颜知道,沈盛年将她剖析得很正确。她这辈子,都是在忍耐着。忍耐着苦,忍耐着饿,忍耐着孤独,忍耐着被牺牲。秦红颜已经将忍耐当成了习惯,所以今天也会忍耐着剧痛看完沈盛年的球赛。 “我知道你这么做,是为了让我开心。但是你的这种忍耐,却会令我很受伤。”沈盛年吸口气,像是将什么即将喷薄出的情绪努力压抑下去:“以前我很不懂事,明知道你在忍耐,却什么也没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顾你的感受。但经过了这么多,我们都进步了。我希望以后你做事之前第一考虑自己的快乐,因为那是我最希望带给你的东西。我不想我们的关系又回到过去那种伤害与忍耐的死循环中,你明白吗?” 此时,秦红颜的双手放置在沈盛年的肩膀上,她忽然觉得,那肩膀似乎宽厚了许多。 宽厚到,足以令她依靠。 她懂得这个男人的意思,他在用行动对她说:请你依靠我。 也许恋爱中的每个男人都会对心爱的女人说出这句话,然而并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做到。 秦红颜觉得自己无比幸运,因为面前的这个年轻男人,便是个说到做到的主。 “我知道了。”秦红颜将侧脸贴在沈盛年的背脊上,放松地笑了。 “知道什么了。”沈盛年问。 秦红颜望着高处交错的树枝,上面已有嫩绿初绽,预示着新生。 树的新生,叶的新生,万物的新生。 更重要的是,这段感情的新生。 秦红颜的眼里蕴着那些绿色,轻声道:“知道从此以后……我有你。” 闻言,沈盛年什么也没说,只是继续背着她前进。秦红颜看不见,在她说出那句话后,沈盛年的嘴角露出了个心满意足的笑容。 回家之后,秦红颜因为失血的原因,精神虚乏,很快便睡熟了。沈盛年将她安顿好后,轻手轻脚来到阳台,吹着夜风,他开始静下心来思考。 秦红颜遇袭这件事十有□□应该是付家的人做的,但是他们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如果说是想要伤害秦红颜,但显然一把刀片并不能对她的身体造成实质上的伤害。如果说是想要警告,可对方却没有留下任何的讯息。 沈盛年对这一点感到很疑惑,他漫不经心地看着楼下的小区,发现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正在小跑步,而她妈妈则担心地跟在身后追逐。忽然,小女孩的脚下似乎踢到了石子,整个人不慎跌倒,膝盖受伤,便坐在地上呜呜地哭了起来。而她妈妈则赶紧跑来,边轻声哄着边用纸巾擦拭小女孩膝盖上的血迹。 不知为何,看见那抹红色时,一个念头忽地在沈盛年脑海中闪过,瞬间他明白了那人用刀片袭击秦红颜的原因。 而当想到那个行凶者背后的指使者时,沈盛年的目光缓缓地沉了下去。 这是一间宽敞奢华的书房,里面的家具木料极好,价值千金。然而比家具更珍贵的还是书架上珍藏的绝版书籍,有些竟到了有市无价的地步。 而书房的主人正坐在轮椅上,用力地将手中的一份文件丢在付磊与唐婉余面前。 “你们自己看这是什么!”付长博眉目阴沉。 付磊自小便对喜怒无常的父亲很是害怕,此时见付长博发了这么大的火,更是噤若寒蝉,只得小心翼翼蹲下身子,捡起地上的文件。没想到,那是一份亲子鉴定书,上面显示着支持鉴定人a是鉴定人b的生物学母亲。 “爸,这是什么?”付磊简直是一头雾水。 “这就得问问你的好妻子了。”付长博虽然身体虚弱,可一双眼睛却阴鸷得可怕,直接盯在唐婉余身上。 唐婉余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整张脸“刷”地一声变成白色。 付长博一字一句地揭示了这桩丑闻:“你的好妻子,在婚前有个私生女。而那个私生女,如今就在付氏工作。也就是沈昂身边那个助理,秦红颜。” 付磊顿时也惊呆了,随即很快地反应过来,又惊又怒地望着唐婉余:“你早就知道这件事?你早就知道那个秦红颜就是你女儿?!” 唐婉余并没有回答,然而那僵硬的姿势以及血色全无的脸颊却说明了一切。 付长博冷哼出声:“当初我就在奇怪,这唐家的财力并不弱,怎么肯让自己最chong爱的未婚女儿嫁过来当继母。原来,他们早就知道自己的女儿未婚生女,正急着找下家呢。” 付磊手心冒出股股冷汗,他强制自己镇定下来:“爸,把这件事交给我吧,我会尽快送那个女孩离开,绝对不会让这件事被外人知道。” 付长博却没有立刻答应,他右手放置在轮椅上,轻轻地磕碰着,指甲与金属发出古怪的声响,在寂静的书房里回荡,令人窒息。 付长博的声音其实很虚弱,然而于那虚弱中却透着阴测测的味道:“只要那个女孩活着,这件事总有一天会被人知晓。事关付家的名誉,还是我自己动手好了。” 付磊眼皮一跳:“爸,你的意思是……想要杀她灭口?” 付长博并没有回答儿子的问话,他自始至终将眼睛放在唐婉余身上,到此时,缓慢开口:“婉余,你的意思呢?” 唐婉余只觉得面皮上似乎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淤泥,罩得她做不出任何的表情。她用尽了全力,才撑开一个笑容:“当初我之所以生她下来,只是因为发现怀孕的时候月份大了,医生说如果强行引产会连自己的性命也丢掉。而我把她生下来后连看也懒得再看一眼,直接就让人把她送走了。以前她的死活与我无关,以后她的死活同样与我无关。” 付长博盯着唐婉余,眼神是冷的,话语却是热的:“我就知道,你会懂事的。记住,只要这件事处理好了,你照旧是我们付家的长媳。” 唐婉余像是被钉子钉在地上,一动不动地点了头。 事情似乎就这样达成了共识,然而三人谁也没发现,他们的对话全被门外的付郁听见了。 以前的付郁根本不会做这种偷听的事,然而今天家庭聚会时发生的事实在是太古怪了:先是唐婉余神不守舍,再来便是莫娟拿着份文件进了老爷子书房,再然后老爷子便勃然大怒令人唤了付磊夫妇进去。 付郁知道事情肯定不简单,所以便支开佣人,在书房门外听去了一切。 她的震惊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自己的母亲在婚前竟有个私生女,而那个私生女居然就是自己丈夫心心念念的秦红颜! 付郁虽然什么也没问,但她看得出来,最近奚欢的情绪很失落,而那串本已送给秦红颜作为生日礼物的佛珠也被快递回来重新戴在了他手腕上。付郁了解秦红颜的性格,她退回佛珠便是彻底与奚欢做决断的意思。付郁原本以为秦红颜会逐渐消失在他们的生活中,可怎么也没想到,她永远也消失不了。 从出生起,秦红颜就存在于她的生命里!她竟是自己同母异父的姐姐! 可是更大的震惊还在后面:老爷子为了不让付家蒙羞,居然对秦红颜起了杀机! 付郁握紧双手,只觉得冷汗涔涔。 而花房里,两个女人正悠闲地望着那些姹紫嫣红,重金培育出的花朵聊天。 “我觉得很奇怪,之前你不是对我们与大房的争斗毫无兴趣吗?为什么忽然之间又像是变了个人似地,想要帮你爸爸和我对付起大房了呢?”莫娟问。 若不是唐婉余对付玲子没什么戒心,莫娟还不一定能拿到她的dna。 “你错了,我并不是在帮你们,不过是报复罢了。”付玲子冷冷地笑。 “不过,”莫娟自然地抚了下卷发,举止之间妩媚充满了整间花房:“就算是秦红颜是你的情敌,也不用做到要她命的程度吧。” 付玲子解释道:“我要的不是秦红颜的命,而是沈盛年的命——倘若她有什么三长两短,那沈盛年肯定比死还难受。” 说到这,她停顿片刻,忽然桀桀地笑起来,笑声古怪:“我就是要让他体会,什么是生不如死。” “希望你能成功。”莫娟笑吟吟地望着自己的继女。 作者有话要说:1 烂尾的作者木有小*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6 15:16:14 桃之天天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5 23:04:39 哈拉水瓶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5 22:25:04 谢谢妹子们的炸弹啊~ 昨天只睡了3个小时,今天决定仍旧坚持更新,我有没有很勤奋~~~ 勤奋的话你们就不能霸王啊,不然我会把大侄子的小*写没有的! 2 第80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摩根是个死基佬 淘气多ipeachshiriyuguo 3 《都说我们不般配》(《听说大叔爱萝莉》)最后结局有小修,删除了大侄子与御姐,因为时间上有bug~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第六章 (4) 沈盛年很聪明地意识到付家已经知晓了秦红颜的身份,必定会做出下一步的行动,所以接下来的时间便随时跟在秦红颜左右,想要护她周全。 但付家那边却很平静,似乎并没有什么动静。 此时,林木木也返回了公司,沈昂重新展开追求,夺回美人心。在此过程当中,沈昂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把秦红颜与沈盛年累得够呛。 这天,沈昂突发奇想,居然重温了一遍与林木木在街边麻辣烫那相亲的情景,并且还要求沈盛年与秦红颜也入戏。秦红颜演完后只觉得脸皮都僵硬了,无奈之下只能将火全发在沈盛年身上:“我说你怎么会有这样变态的叔叔。” “虽然变态,但我觉得还是ting浪漫的。”沈盛年对沈昂的追求招数给出了个中肯的评价。 “这种浪漫我可消受不起。”秦红颜想起沈昂便开始起鸡皮疙瘩。 “可你之前不是说ting喜欢我叔叔的?”沈盛年的话里有掩饰不住的酸味。 其实两人都知道,秦红颜那样做不过是为了掩护奚欢以及报复沈昂。 沈盛年对她的前一个目的怨恨颇深。 秦红颜觉得这个问题不易多谈,便耸耸肩,尽量表现出不在意的模样:“人都有犯傻的时候。” 沈盛年意识到秦红颜的回避,也没有进一步追问。但秦红颜仍旧待在付氏这件事对他而言始终是个节,一来她可能随时见到奚欢,二来暴露在付家眼皮子底下实在不安全,所以沈盛年便逮住机会建议道:“其实我觉得,你在付氏做得并不太开心,不如换个地方好了。要不,请一段时间的长假,我们出去玩?” 沈盛年弄不明白付家人对秦红颜的态度,觉得最好的办法便是远离他们。 然而秦红颜想到的,却是奚欢的威胁,只能皱眉拖延道:“再等一段时间吧。” 此时,秦红颜正挽起袖子在厨房做海鲜炒饭,她手臂上的伤疤看上去仍旧有些吓人。沈盛年从后将她环住,手指在伤疤上摩挲着,轻声道:“可是我担心。” 秦红颜知道他在担心自己的安危,但现在的情况实在是太复杂,她已经有点身不由主。想到这,秦红颜暗暗叹口气转过身来,用木勺舀起色彩丰富的炒饭放入沈盛年的嘴里,笑道:“有你,我可什么也不担心。” 她的眼睛里,有流转的妩媚,让他目眩神迷。 沈盛年哪里忍得住,一把将秦红颜抱起,放在流理台上,开始享受她的妩媚。 在神魂颠倒之际,他内心的想法仍旧只有一个——他会尽全力保护她。 可是沈盛年怎么也没想到,事情来得如此之快。 周末时,沈盛年要参加学校的计算机等级考试,所以一早便赶去了学校,留下秦红颜一人在家。临走时,沈盛年嘱咐秦红颜在他回来前乖乖在家里待着,哪里也别去。 秦红颜性子本来就静,很乐意地听从了沈盛年的话在家里看电视。正看得入迷,忽然门铃响起。秦红颜从猫眼里往外看,发现来人是一个身着保安制服的男子,可看着脸生,并不熟悉。 因为小区保安更换频率比较高,所以秦红颜也没在意。 开门后,那保安立即说明来意:原来他们楼下的住户反映说秦红颜家洗手间在漏水,将楼下洗手间的天花板给浸湿了。所以请秦红颜下楼亲自看看,讨论下赔偿问题。 秦红颜不疑有他,便锁好门与保安同去,谁知恰好遇见其中一部电梯在检修,而另一部电梯却停在三十楼,怎么也不下来。想着只有一层楼,保安便建议秦红颜走楼梯间。 秦红颜只想赶紧解决完此事,便听从保安的话来到楼梯间。从电梯走到楼梯间的路上,秦红颜脑子里堵堵的,总觉得事情有些不对。而当她走到楼梯间口时,脑子里电光火石一闪,将疑窦全部照清——前两天她与沈盛年在家搬动家具,她小心翼翼怕发出声响,沈盛年却安慰说不用在意,因为他打听到楼下住户去国外旅游,要半个月后才回来。 也就是说,就算是洗手间真的漏水,此时也不可能有人会去向物管处投诉。 唯一的解释便是——这保安是假冒的!是付家派来的杀手! 想到这里,秦红颜背脊全是冷汗,正准备转身逃走,身后的杀手却猛地将她一推,直接将其推入楼梯间。 楼梯间黝黯孤静,没有一个人经过,而头ding的摄像头也早就被损坏,可见那杀手已经做好了要杀害她的准备。 秦红颜浑身冰冷,心跳如鼓,知道自己陷入了极度的危险中。她迅速冷静下来,用尽全力想要大声呼救。可那杀手却早有准备,直接掐住她的脖子,那力气是如此之大,她的颈骨甚至发出了“咯咯”的响声。杀手掐住秦红颜的脖子,将她一把提到楼梯间的窗口前,想要将其推下。 这里是十四楼,如果坠落,那她必死无疑。 秦红颜拼命反抗,可却撼动不了那杀手分毫,须臾之间,她小半个身子都被按在了窗外。耳边是呼呼的风声,眼前是杀手凶残的脸,而秦红颜的心里,却始终念着一个名字。 第67节 沈盛年。 她想起的是他今早临走时给自己的吻以及留下的那句话——“等我回来。” 那杀手没有给秦红颜更多的缅怀时间,他无情地掰开秦红颜死死拉住窗框的手,狠力将其往外一推。秦红颜只觉得心脏停止了跳动,双脚瞬间离开地面。 就在她性命攸关之际,那杀手忽然发出一道闷哼,随即仿佛变成一滩死肉,瘫倒在地上。而与此同时,眼看就要从窗口跌落的秦红颜却被一只有力大手抓了回来,撞入一个怀抱。 惊吓加上长时间的窒息令秦红颜昏迷,而在昏迷的瞬间,她喃喃地唤了一个名字:“盛年。” 而在她唤出这个名字之后,那个环住她的xiong膛僵硬了。 之后,秦红颜陷入了一场混乱的梦境。她梦见许多黑衣人在追杀自己,她不断地跑与逃,最终却被他们追到了ding楼,从高耸入云的ding楼推了下去!秦红颜惊骇,双脚猛蹬,倏地睁开了眼睛,下意识地再度唤了那个名字。 “沈盛年!” 睁开眼的瞬间,秦红颜竟发现自己躺在一艘游艇的船舱里,而她身侧的吧台上,则坐着一个男人。 男人平日里总是一副温和雅致模样,然而此刻周身却被阴沉所笼罩。他已经发现秦红颜醒来,然而却没有其他的动作,只是继续拿着酒杯缓慢啜饮。 而那男人,正是奚欢。 自从上次将佛珠快递还给他后,奚欢像是在秦红颜生命中消失了般,竟一直没有与她相遇。 秦红颜知道,这得益于两人的刻意错过。 而此刻在这种情况下的见面,令她显得有些尴尬,只能低声道:“谢谢你。” “除了谢意外,是不是还有点失望?”奚欢声线冷直,这还是秦红颜第一次看见这样的他。 “失望?”他的话令秦红颜琢磨不透。 “你最想要的,应该是沈盛年来救你,可惜出现的却是我。”奚欢并没有看她,而是抬起酒杯,望着里面那纯净的酒液,嘴边绽开了抹讽刺的笑。 “你想多了。”秦红颜无力与他分辨。 她此刻脑海里浮现的都是昏迷前的场景,她惊魂未定地抚mo着颈脖,感觉到那上面似乎还留有那杀手手指冰凉的温度。 差一点,只差一点她就会粉身碎骨。 到底是谁?是谁要杀她? 秦红颜想得入神,以至于没有察觉奚欢来到了自己面前。而当她醒悟过来时,他的唇已经凑近了她的耳畔。 浓浓的酒味从他身上散发,可见在她醒来前,他独自饮了不少酒。 “我在楼梯间救了你,你躺在我怀里,却唤了沈盛年的名字。而刚才你从噩梦中惊醒,唤的同样是他的名字。”奚欢的声音苦涩而冰冷:“看来,他现在在你心目中已经非常重要了。” “你醉了。”秦红颜刻意后移开身子,想要避开他。 然而奚欢却抢先一步将她压倒在chuang上,秦红颜的双手放置在头ding,被他禁锢住,根本动弹不得。 “你醉了。”秦红颜再次冷静地道出了这个事实。 奚欢低下头,平视着秦红颜,他那琥珀色的眸子里一派清明:“你那么聪明,应该知道,我是在装醉。” “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秦红颜直视着奚欢,她的眼睛像是落在雪地上的宝珠,华美而冰冷。 “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奚欢将头垂在秦红颜xiong前,用牙齿将她的衬衣纽扣一颗颗解开:“我很嫉妒,我嫉妒得想将沈盛年碎尸万段。” 他的牙齿是那样灵活,很快便将纽扣全部解开,秦红颜xiong前春光大露,她的xiong是那样美,美得足以令圣人犯罪。 奚欢吮吸着她那饱满的xiong,恶意地在上面留下朵朵红梅。、 “你早应该是我的人,可是我却从来不敢碰你。”他热热的气息喷在她皮肤上,引发阵阵颤粟:“因为你对我而言太复杂了,我爱着你,但是却知道你总有一天会知道真相,会恨我。每当看见你,我都会在选择中挣扎。” 作者有话要说:1 polaris_56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6 20:48:25 谢谢妹纸的炸弹啊~~~ 今天去医院看了两个亲人,所以更新时间晚了。最近不知怎么的,我们家人健康问题很严重,希望快点好起来。 2 第81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静静的风polaris_56anandaqcoby6211lucy 3 你们说,奚欢同学会得逞吗????? 妹子们,不要霸王嘛,再霸王我就让奚欢和御姐大战三百回合~哼哼 第六章 (5) “想来,你真的是我的魔障啊。”奚欢叹息着。 秦红颜将脸转向船舱窗户外,这天阳光炽烈,水面蔚蓝,远处有不知名的鸟掠过,那是一种宁静得令人窒息的美。 奚欢的声音里半是酒意半是清明:“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如果从一开始,我就得到你,是不是一切就会不一样?有人说,女人的身体与心是连在一起的,今天我很想试一试,看看能不能重新进入你的心。” 他边说着,唇舌继续在她的xiong前颈部肆虐着。那块雪肌上很快呈现出密密的吻痕,显得一派柔靡旖旎。 奚欢还想要继续,然而秦红颜却没有丝毫的抵抗,就像是神智已经离开了这具身体。 她的眼睛始终望着舱外的水面,那是种象征着梦境的蓝。 而梦,有美有噩。 “你现在脑子里想的,都是沈盛年是吗?你把我想象成他,这样就能打击我,是吗?”奚欢问。他的唇舌被她肌肤的滑腻细致所迷惑,她就像是毒品,让人上瘾,让人欲罢不能:“没有用的,今天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不会放弃,我会得到你,即使只有身体。” 奚欢的手从秦红颜的裙摆下伸入,她大腿敏感的含义与柔腻的触觉让他情不自禁发出了叹息,然而就在他的手指快要接触到她的核心时,他却像是被雷击般停止了动作。 因为他听见了秦红颜的一句话。 “我想的不是沈盛年,而是那个男人。” 秦红颜转过头来,盯着如泥雕木塑般的奚欢,双目里全是噩梦的蓝色:“当时的他,也是像你这样抓住我的双手,想要侵犯我。” 她的每一个字都像是最尖锐的刀,刀刀刺中奚欢灵魂的最软肋。 他像是被触mo到最不堪的往事般,从秦红颜身上弹开。 他闭上眼,脸上呈现出了瞬间的扭曲,像是情绪的海浪席卷了整个神智。而当再度睁开眼后,奚欢的眼神里剩下的是虚空以及疲倦。 “你赢了。”他说。 她总是有办法令他输,不是因为她的聪慧,而是因为他爱她。 就像是很早之前,他总有办法令她等待,不是因为他做得有多高明,而是因为她爱他。 这就是所谓的报应了。 奚欢重新坐回了吧台上,他拿起了酒杯,看着秦红颜将凌乱的衣衫整理完毕,才开口道:“这段时间,你最好保持警惕,付长博已经知道了你是唐婉余的婚前私生女,为了不让这件事传出去,他会杀你灭口。” “因为我是付家的丑闻对吧。”秦红颜抚mo着颈脖上仍旧处于肿胀状态的掐痕,冷笑道:“付老爷子还真是要面子,都已经病入膏肓了,还想着维护家门名声。” “他就是靠着心狠手辣才从底层爬上来的,像今天对付你这种方式也不是第一次使用了。”奚欢想到往事,眼眸里凝上一层霜:“不过你放心,他已经毁了我妈,我不会再让他伤害到你。” “谢谢。”秦红颜坐在chuang上,只觉得恍惚:“你怎么会这样及时赶到?” “一个陌生的号码发来信息,向我告的密,里面详细地说明了付长博即将对你动手的时间地点。”奚欢用拇指揉着眉心,像是要将那疑惑揉走:“我暂时不清楚那个告密者是谁,但一定会调查出来。现在看来,那应该是付长博身边的人。” “不管如何,帮我谢谢那个告密者。”秦红颜站起身来,拿起桌上的一只钢笔,以此做簪,将一头黑发盘起。她的姿势很熟练,很快那头卷曲妩媚的黑发便被裹成一个髻。 她又重新变回了那个干练冰冷的秦红颜。 奚欢贪婪地看着她的动作,他想将她的一切都收入眼里,刻入心里。 秦红颜忽然想到了什么,道:“那你呢?你救了我这件事如果被付长博知道了岂不是很危险?” “放心,付长博派来的杀手一早就破坏了你们那栋楼的监控,所以根本不会有人发现我来过。”奚欢解释。 秦红颜并没有开口询问那个杀手的下落,她知道,从今天起,世界上又少了一个人。 消失得如此无声,仿佛蝼蚁。 秦红颜想,在付长博这样的人眼中,她的命也是如蝼蚁一般低贱,能随意捻死。 奚欢接下来的话打断了她的沉思:“其实我倒觉得,与其关心我,你还不如关心下你的小男友。” “什么意思?”秦红颜皱眉。 奚欢晃动着酒杯中的球状冰块,嘴角微勾,却没有笑的弧度:“你的小男友对你那样痴情,必定会誓死保你周全。也就是说,他对付长博而言是个障碍,你觉得付长博会怎么对付他呢?如果我是你,我会离开他……至少是暂时离开他。” 秦红颜知道奚欢的最终目的是想要让自己与沈盛年分开,可同时她也明白,奚欢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 现在的她时刻处于危险之中,而陪在她身边的沈盛年也是如此。 奚欢冷眼望着秦红颜脸上不自觉流露出的关心,嘴里酒的苦涩直接窜入了心里。 最终,他派人将秦红颜送回了家。秦红颜打开房门的刹那,便被沈盛年给拥抱住。 “你去哪里了?”沈盛年抱住她就不撒手,像是害怕她再度失踪般:“我一回来家里便没人,你手机也放在家里,皮包也没带,我都快急疯了你知道吗?” 在回来的路上,秦红颜便决定瞒住沈盛年,所以特地还买了丝巾系在脖子上掩饰住伤痕。 她清楚,沈盛年绝对愿意与她同生共死,为了自己,他可以牺牲所有。 可是她也是一样的心情,为了他,她也愿意牺牲。 也是到这一刻,秦红颜才明白,自己是真的ting爱他。就因为爱他,所以她不愿意让他陷入危险。 “心情不好,出去逛了逛。”秦红颜拿出这个早就准备好的理由。 她知道这个解释脆弱得不堪一击,因为沈盛年的身子几不察地僵硬了片刻。 然而他接下来的话却是:“没事,人回来就好,我去给你放洗澡水。” 沈盛年希望秦红颜能泡个热水澡,驱散她身上的那股味道——淡淡的檀香味。 他知道她去与奚欢见了面,可是她不说,他就不能问。这段关系是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咄咄逼人而将其毁掉。 而当晚,秦红颜拒绝了他的求欢。自从复合后,她对他的身体接触从来不会拒绝。他感受得到她的享受,他们在身体上的契合是最完美的。 然而这天,染上了檀香味的秦红颜却拒绝了他。 沈盛年几乎整夜失眠,他告诫自己要冷静。然而当隔天清晨他发现秦红颜xiong前的吻痕时,沈盛年的冷静瞬间被丢到了九霄云外。 “我觉得你应该要给我个解释。”沈盛年的声音有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低沉。 “我暂时没有想好怎么跟你解释。”秦红颜边说边快速地化妆穿衣。 “是他强迫的你?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沈盛年紧随其后。 “我现在不想谈论这件事。”秦红颜以最快的速度摆脱沈盛年,来到门前开始穿鞋。 就在她要拿起皮包出门时,沈盛年抢先一步将她的包给拿在手上。他盯着她,下颚紧绷,像是在忍耐着什么。最终,那忍耐变为了妥协的叹息:“只要你给我个解释,我什么都可以理解,什么都可以原谅。” 第68节 秦红颜知道,这算是沈盛年最大的妥协。 他是骄傲的,可是他的骄傲次次都在她的面前折损。 她心里泛着酸,然而却对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我们……先分开一段时间。” 沈盛年浑身一震,随即,眼角眉梢有哀伤的情绪缓慢地渗透出来,越来越浓,浓得令秦红颜喘不过气来。 然而很快地,他就闭上眼,忽然轻轻一笑:“不闹了,别生气了,晚上我等你回来。” 秦红颜心内一窒,再也忍受不住,一把夺过他手中的包,开门离去,将沈盛年隔绝在门内。 她宁愿他发火,也好过现在的讨好。 沈盛年是断断不肯与秦红颜分开的,她只能不断挑起事端,甚至要求林木木为她介绍男友。 因为他们的关系并没有外人知晓,所以林木木向来认为她是单身,也只能答应了。 相亲时,秦红颜知道沈盛年就在不远处,所以故意对着那林木木介绍的相亲对象道:“我们就去拿结婚证吧,星期三上午九点,我在民政局门口等你。” 果然,沈盛年爆发了,直接冲出来与她发生争执。 气急败坏之下,沈盛年甚至再次说出了孩子的事情。 而她,则扇了他一巴掌。 他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一巴掌也扇在她心上。 秦红颜跑出了餐厅,沈盛年也很快地追了出来,将她拉住。 他们站在街边,无数的车呼啸而过,车灯更加显出黑夜的寂寥。沈盛年烦躁地mo了把头发,问道:“到底是怎么了?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就忽然像是变了个人似地?” 作者有话要说:妹纸们,万分抱歉,这两天家人住院,所以白天都在医院照顾,晚上才回家码字,所以更新时间很晚,害大家等待。从明天起,开始恢复正常更新。 ps,红包明天一起送,555,不要霸王我。 第六章 (6〕 “什么也没发生,”秦红颜移开眼睛,不自然地道:“只是我想要安静一下。” “你所谓的安静是指什么?”沈盛年紧握住秦红颜的双肩,迫使她重新看向自己:“是想要和我分手,与奚欢重新开始吗?” 秦红颜的心情很矛盾,她一方面想要让沈盛年暂时离开自己直到危险解除,但另一方面并不想在感情上太过伤害他。 她只能艰难地解释道:“这件事与奚欢无关。” “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不要骗我,那天你突然离家,与奚欢见面后你整个人就不对劲了。”沈盛年眉头皱起,双目幽深:“我想不通发生了什么,没错,一旦你和奚欢在一起我就慌了,我就什么也不能思考了。” 沈盛年说的是实话,他也想过秦红颜与奚欢见面很有可能是和付家想要对付秦红颜这件事有关。但秦红颜之前始终不愿离开付氏的举动已经在沈盛年心底埋下了疑惑的种子,加上她返家后身体上的淡淡檀香以及胸口上的斑斑吻痕,一件件一桩桩全都塞入沈盛年脑海,搅乱他的思路。各种想法如同雨后春笋般,争先恐后在他脑海中成长,令他坐立不安。 沈盛年觉得很不甘,他为她改变了那么多,而她对他的感情也逐渐深厚。可就在两人的关系慢慢好转时,奚欢又再度出现,似乎不用耗费吹灰之力便让他们的关系偏离了方向。 那个奚欢似乎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能主导秦红颜的行动。 对于沈盛年而言,奚欢就像他人生中的珠穆朗玛峰,他无法超越。 他认为自己无法超越奚欢在秦红颜心中的位置。 在车灯网成的流光溢彩里,沈盛年听见自己说出了一句隐藏在心底深处以为永远也无法说出口的话:“在奚欢面前,我没有任何自信。所以,请你给我信心……只要一点就好。” 酸涩在秦红颜心底彻底蔓延开来——沈盛年竟在自己面前低微至此。 对于他们而言,失去自尊比死还痛苦。 但与此同时,对于他们而言,爱比自尊还重要。 秦红颜咬住下唇,抑制住想要拥抱沈盛年的冲动,缓声道:“你别多想,我只是害怕了。我对这种长期承诺的关系有些害怕,我想要一个人静一静,好好想一想。” 秦红颜知道,一旦奚欢进入他们之间,事情便不一样了,所以她才会极力否认。 沈盛年并不相信这个解释,但有这样一句老话——只要对方还愿意骗你,就是爱你。 从他们认识开始,她想要什么,他都会给予,除了自由。 而如今,她想要暂时的自由,如果给予她暂时的自由也算是成熟的爱,那他愿意尝试。 正在沈盛年要点头之际,秦红颜的手机忽然响起,是个陌生的号码,她接起,那边传来了奚欢的声音。 “现在开始你不要说话,只听我说。看见你前方三点钟方向那辆黑色轿车了吗?那是付长博派来的,只要你们离开那棵树,他们就会马上冲过来,碾碎你们。之后满身酒气的司机会自首,你们的死亡会被认定为一起普通的醉驾交通事故。” 闻言,秦红颜浑身发凉,她看向奚欢所指的方向。果然,那里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像是一只巨大危险的野兽潜伏在暗处。 而那辆车暂时没有冲过来的原因,恐怕就是因为她与沈盛年正好站在路边大树的旁边,这是个天然的屏障保护。 那辆车要等的就是他们从大树旁边走出,确保能将他们一击致命。 秦红颜额头瞬时冒出了大颗大颗的冷汗,那种命悬一线的危机感令她骨骼僵硬。 “你现在不要移动脚步,在三十秒内,我的车会马上停在你面前。你要做的,就是快速上车,我会护送你到安全的地方。当然,只有你一个人能上车。你不用担心,付长博想要杀的目标只有你一个,只要你离开了,沈盛年自然不会有性命之虞。记住,他只有和你在一起时才会处于危险中。” 秦红颜抬眼望向沈盛年,目光复杂——如果她这样就走了,那他必定会误会。 沈盛年似乎也明白了电话那头的人是谁,他一把将电话抢过,直接问道:“是奚欢吗?” 秦红颜已经没有时间解释,一辆灰色车辆迅速停在他们面前,她无法再犹豫,只能用尽全力将沈盛年推开,之后一个旋身,直接冲上了那辆已经打开门的灰色轿车里。 灰色的车里,坐着奚欢。 秦红颜看见了,沈盛年同样也看见了。 秦红颜对上了沈盛年那双眼睛,那里面涌起了黑色的滔天愤怒。 而与此同时,他们身后的那辆黑色轿车反应过来,开始猛踩油门,想要撞上他们! 秦红颜只能快速关上车门,来不及做出任何的解释,就这样向着未知的前方冲了出去。 关上车门前,秦红颜看见了沈盛年的那双眼睛,那些黑色的愤怒已经爆炸,爆炸成为寂寞的碎屑,飘扬落下,只余一地尘埃。 回想起那个眼神,她像是被推入了一个密闭的空间,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她的本意是不想让他受伤,然而实际的行动却重重地伤了他。 秦红颜来不及做更多的情感斗争,因为后面那辆车紧追不舍,像是只猛兽,张开鲜血淋漓的嘴,势必要将他们狠狠咬上一口! 还好奚欢的司机车技算是出神入化,一面躲避着旁边车辆,一面尽量找出能甩掉追兵的道路。 奚欢下令让司机尽量开到市中心,繁华的地方车流量大,目击者也多,谅付长博的人也不敢乱来。 司机得令,然而正在他们行驶到一个三岔路口时,他们前方又出现了一辆来路不明的黑色轿车,直直向着他们撞来! 司机尽管反应奇快,转动了方向盘,但车身还是被撞到。巨大的撞击力下,车内的人像是罐头里的黄豆,被颠得天旋地转。秦红颜身子被颠起,脑袋直接向着车窗玻璃撞去,幸好在最后关头,奚欢用手隔在她的头与玻璃之间,这才免去了她头破血流的惨状。 而这一次撞击还没有回过神来,后面那辆车紧跟着撞上来,毫无顾忌,完全就是鱼死网破的阵势! 司机也是身经百战的人,此时踩下油门,在那辆车即将撞上之际,快速偏转方向盘,竟在路面上生生转了个弯,开始逆行。 一路上,车辆纷纷打灯鸣笛警告,司机使尽浑身解数,在纷乱的车流中穿行,而付长博派来的两辆车被逆行的车辆堵住,无法跟上。 司机瞅准时机,直接驶入一条街边小巷,三两下便窜到了另一条大道上。 终于,他们安全了。 然而秦红颜整颗心却是一直放不下来,悬在半空之中,晃晃悠悠。 与她的性命一般。 看来,付长博是下了狠心,定会要了她的命。 车仍旧在路上行驶着,秦红颜只觉得耳边全是刺目的车灯,刺耳的鸣笛声,她喃喃地问:“现在,我们要去哪里?” “这里已经呆不下去了,我们必须要出国。”奚欢给出了唯一的办法。 奚欢办事能力很强,在最短的时间内便安排好了一切,陪同秦红颜坐上了去英国的飞机。 至少在那里,付长博的势力有限。 就这样,秦红颜如同逃难般再次踏上了英国的土地。 飞机上的十多个小时,她始终在做梦,梦里只有沈盛年的眼睛,盛满了被背叛后的绝望。 绝望得令秦红颜在梦里也流下了眼泪。 付长博的书房向来严肃,而这天晚上,除了严肃之外还增添了杀气。 轮椅上的付长博面无表情地望着面前的唐婉余,声音森冷:“我还以为你能做出正确的决定,看来是我低估你了。” “爸,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唐婉余握紧双手,背脊挺得僵直。 “不明白?你看看这是什么?!你很聪明,知道删除短信,但却没料到我会找人恢复。”付长博直接将一只手机朝着她丢去,手机触角恰好碰到了唐婉余的额角,砸出了个不大不小的伤口,涌出了鲜血。 付郁赶紧走上前去护住母亲,付长博在家中向来有着绝对的权威,在他发火时没有人敢劝,所以她并没有任何的言语,只是用身体姿势阻挡付长博对唐婉余的再一次伤害。 而与此同时,她也看清了地上那只手机屏幕上显示的信息,那是一条短信,上面写着“付长博的人会在周六上午,在秦红颜公寓对她下手。” 而短信发送过去的号码,付郁很熟悉,那是奚欢的号码! “看吧,你这个好妈妈,私底下发短信给你的好丈夫,让他去救他的情人。”付长博对着付郁道,那声音嘶哑而苍老,然而仍旧蕴着狠厉:“而你的好丈夫现在为了那个情妇也已经抛下你,出国了。” 付郁心脏骤然紧缩,但仍旧握紧双手,努力稳住心神。 到此刻,唐婉余心中已然澄明。那手机确实是她的,通风报信的短信也是她发给奚欢的。将手机留下是为了能够再一次故技重施。而她的手机向来藏在卧室里,最近一段日子,只有付玲子才进出过他们家,必定也是她窃取了手机给付长博邀功。 想到这,唐婉余咬紧牙关,只恨自己太过轻敌。 作者有话要说:1 皇桑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9 14:22:41 桃之天天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9 09:13:44 coby6211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9 07:26:15 anandaq扔了一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4-06-18 22:49:20 cashmay扔了一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4-06-18 15:20:32 让永远的永远扔了一个火箭炮 投掷时间:2014-06-18 09:43:39 ally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7 23:05:03 polaris_56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7 22:55:48 唯伍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17 22:47:33 谢谢妹纸的炸弹啊~~~ 前两天都在医院照顾家人,所以更新时间晚,量也比较少,抱歉哈,这两天恢复正常了。这两天考虑加量,否则对不起妹子们的炸弹啊~~ 第69节 2 第82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让永远的永远 唐堇书 anandaq cashmay 烦躁 32 第83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软爪喵 水瓶兔 coby6211 polaris_56 callme小丑娃 4 结局就在前方啦啦啦,正文大概三十万字左右。妹子们,多给我点力量,不要霸王,我会很勤奋的!!!! 第六章 (7) 是啊,付玲子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骄傲无知的千金小姐,如今就连她也卷入了两房的争斗之中。虽然付长博身体一天比一天衰弱,然而影响力与决断力仍旧不输以往,若是在这次落了下风,后果不堪设想。 然而……然而她又怎么能看着自己的亲生女儿被杀? 每当想到秦红颜,唐婉余整颗心都会收紧,她对这个女儿,有太多的愧疚。 付长博抬起眼睛,看着一旁始终没有做声的付磊,他刚想说什么,却忍不住发出了剧烈的咳嗽声。 付磊连忙上前去想要拍抚付长博的背脊,然而付长博却挥开他的手,幽幽地道:“你们以为我快要不行了,所以就开始阳奉阴违起来了是吗?还是说,你们认为,我是一定会把付氏交给你们了?可别忘了,我还有另一个儿子。” 付磊深吸口气,道:“爸,你放心,这种事情不会再有下一次了。” 付长博止住咳嗽,警告般地望着他,意味深长地道:“希望你说到做到。” 接着,付长博又转向付郁,命令道:“告诉你丈夫,只要他放弃那个女人,一样可以回来继续当他的付家驸马爷。如果他也同样执迷不悟,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付郁心中阻塞着太多的情绪,似乎要将整个xiong腔撑破,然而到最后,却化为一声轻叹:“是。” 从付长博书房出来后,付磊一家三口便回家,一路上沉默不言,各自有各自的心事。到家后,付磊才开口对付郁道:“赶紧给奚欢打电话,将老爷子的话原封不动地告诉他。” 付郁很慢很慢地摇了下头:“他关机了,联络不上。” 付磊忽然将进门柜子上的玉石摆件摔在地上,怒吼道:“他是想要和那女人私奔吗?!” 付郁想开口说什么,却发现此刻什么语言都是无用的,只得放弃了话语。 一直处于沉默中的唐婉余却在此时开了口:“小郁,你先去歇息吧。” 付郁知道父母想要单独谈话,只得依言照做。 而且,现在的她,确实需要睡眠。 待付郁的身影消失在楼梯上后,付磊牢牢盯住唐婉余,用不可思议的语气道:“你从一开始就知道奚欢与那个女人的关系,可还是让小郁嫁给了他?” 唐婉余别开眼睛,干干解释道:“当时奚欢威胁说要将这件事公之于众,我不想成为这个圈子的笑柄,所以只能答应他。” 付磊忽然走上前,用力捧住唐婉余的脸,迫使着她与自己对视,他的声音里,有着年代久远的怒意:“到底是害怕自己的面子,还是害怕你和那个人的女儿会被老爷子除去?” 唐婉余想要开口,然而她的喉咙却干得像是要裂开,最终只能艰难地道:“你不要胡说。” “到底是我在胡说,还是你在逃避?”付磊狠狠地握住她的头,像是要将那个藏在他们当中将近三十年的影子给挤出来:“你根本就不是在害怕丢面子,唐婉余,你是什么样的人难道我不清楚?你根本就不在乎任何面子,你根本就是再叛逆不过的一个人,否则你也不会做出未婚先孕与人私奔这种事!你是害怕老爷子知道这件事后会对秦红颜不利!你始终在爱着他,为了他的女儿,你宁愿牺牲我和你的女儿!” 闻言,唐婉余连嘴唇都成为了白色:“不是的!我怎么可能还爱他!他和我在一起不过是为了钱,还趁着怀孕抛弃了我,我恨他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还爱他!” 别人不了解唐婉余,可是付磊了解她。这些年来,唐婉余将自己伪装成了贵妇的模范:冷漠,势力,工于心计。而现在,她内心中那个真实的唐婉余重新出现了。 也就是说,付磊的猜测是完全正确的。 付磊心头涌起无限悲哀,这么多年了,她始终还是想着那个男人。 他的悲哀逐渐化为了愤怒:“好,如果说你不爱他了,那你就不要再阻碍老爷子对他的女儿下手。” 唐婉余猛地一惊,双眸里像是颠出了神魂:“不行,那也是我的女儿,我没有养过她,已经很对不起她了,我不可能再帮着你们害她!” 说到这,往事如同潮水直接将她席卷。那一天,撕裂般的剧痛之后,她只听见了婴儿的哭泣声便累得睡了过去。然而醒来后,却发现婴儿已经夭折。经过诊断,那婴儿得了先天性心脏病,出生后没多久便因心脏衰竭死亡。她看见了婴儿的尸体,那样瘦小,浑身青紫。从那之后,她便厌恶起了一切的青紫色。 想到这,一股窒息感涌上,唐婉余捂住xiong口,大口喘着气:“都是你们弄的,是你们骗我的,说她已经死了,否则我也不会……” 说到这,她像是意识到什么,忽然停下。 可是付磊却替她说完了接下来的话:“否则你也不会嫁给我是吗?” 唐婉余并没有对于这个问题给予任何回答,她死死地咬住了嘴唇。 然而付磊却全知道了。 他迫使她的脸颊靠近自己,两人的鼻息交汇,仿佛又回到了三十年前。 他的眼神很温柔,然而他说的却是:“我最后悔的,就是当初不应该心慈手软把你和那个人的女儿送人,我应该直接将她丢在大街上,把她冻死!” 唐婉余像是被雷电击中般,身体的五脏六腑全都灼烧成了焦炭:“你说什么?是你把她送人的?!” “你应该要感谢我,如果不是我,你的家人早就把这个影响他们声誉的孩子给杀了!所以说,别觉得我们付家残忍,你们唐家,也好不到哪里去!”说完之后,付磊大笑着走上了楼梯。 那笑声如鬼魅般,让人遍体生寒。 唐婉余将眼神投注在摔碎的玉石摆件上,那些碎片就像是她的人生,其实从一开始就是碎裂的,这些年的完整不过是自欺欺人。 她脚下一软,缓慢地蹲坐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下飞机后,奚欢便带着秦红颜住进一间现代化的高级公寓里,公寓内部装饰以浅色系为主,能让人心情平静。 到这时,秦红颜才打心底佩服奚欢——在逃难时他都能有如此的闲情雅致,还注重居住环境。 奚欢递给她一杯香槟,解释道:“你不觉得我们两个这辈子都过得太苦了吗?所以有时间便要学会享受人生。” 秦红颜接过香槟,想的却是另一件事:“你这样帮我,岂不是完全暴露了目标?那你之前的努力岂不是白费了?” 奚欢望着秦红颜,眼神与手中的香槟一样柔绵:“我早说过,为了你我可以放弃所有,包括复仇。” 这次,秦红颜没有躲避他的眼神,而是直直地与他对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跟你走吗?一来我怕死,怕死了后就再也见不到沈盛年。二来,我已经对你没什么感情,所以才会自私地跟在你身边,让你处于危险之中。” 她的眼里,不冷也不热,有的只是虚无。 要到这时奚欢才明白,秦红颜对自己是真的没有丝毫感情了。 奚欢抬头,望着天上的明月,忽然忆起在多年前的那个夜晚,他来到英国看她,无意间抬头,也望见了与今晚一样的月亮。 那个时候的秦红颜看见自己时满眼里全是掩饰不住的惊喜,那种爱意像是点点末末的火星,融化了他心内的寒冷。 月亮仍旧是十年前的月亮,只是人再不是十年前的人了。 酒是香甜的,然而饮入嘴里,却是苦的。奚欢装作无所谓地绽开笑容,道:“这些年,我也掌握了付氏的一些机密,他们暂时还舍不得动我。” 秦红颜躺在贵妃椅上,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了一个人:“那付郁呢?你这样和我像私奔一样来到英国,跟她交待过了吗?” 听见那个名字,奚欢有些许的怔愣。 “没。”他说:“暂时还没有。” 提起付郁时,两人之间陷入了沉默。 良久,秦红颜开口,脸上的表情带着疑惑:“她居然是我妹妹,我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有一个妹妹。” “估计她也没有料到过,自己会有个姐姐。”奚欢喃喃道。 其实秦红颜心中一直有个疑问,直到现在才能问出口:“你对付郁,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 奚欢坐在窗台上,他一只腿微曲,一只腿伸长,看上去像是美型的漫画人物。他看着月亮,月色晕在他眼里,晕出了恍惚:“我不知道,她很复杂,像是个影子,很淡很轻没有存在感,然而一旦回头,却永远都在我身后。” “她很爱你。”秦红颜指出。 “我在她面前的表现,由不得她不爱。”奚欢淡淡一笑:“只不过,她爱的是我伪装出来的奚欢。” “我倒觉得事情不是这样。”秦红颜道:“当初,她明明知道我与你之间的感情,却还是要和你结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女人才会做出这样的事。” “哪两种?”奚欢微微蹙眉。 “要么她就是压根就不爱你,要么就是太爱你。”秦红颜将一缕清幽幽的目光投向奚欢,道:“我觉得她对你的感情,是后者。” 不知为什么,在秦红颜面前提起付郁时,奚欢总觉得心里有些烦躁,他尽力挥去那抹烦躁,建议道:“我们换个话题好吗?” “好啊。”秦红颜眨眨眼睛:“那我们来谈谈沈盛年?” 奚欢举双手投降:“睡觉吧。” 这一夜,秦红颜却翻来覆去,无法入眠。 她卧室的窗户是大开的,黄色的月亮充满了回忆的味道。她抛弃爱人,亡命天涯,前途迷茫,这应该是个很凄凉的夜,然而她看着月亮,想起的却是很甜蜜的往事。 她想起有一天,她与沈盛年在晚饭后边聊天边散步到很远的街道外,实在累得走不回去了,身上只带了几块钱,便搭乘了公交。上公交后,沈盛年拉着她直接坐在了最后一排。公交车不徐不疾地行驶着,窗外是流动的光,她感觉自己像是坐在了人生的列车上。而在经过一个隧道时,车内的光线陡然暗了下来,沈盛年忽地伸出双手拢住她的脸颊,重重地吻了她。车内只有昏暗的光线,而他们坐在最后,前面的乘客根本没有察觉。秦红颜开始时还在抵抗,然而吻着吻着,她却享受起了这种感觉。他们就像是重回了孩童时代,背着大人做坏事,有种偷偷momo的刺激感。 那是她这辈子,所拥有过的,最无法忘怀的吻。 收回回忆,秦红颜边捂住唇,边继续望着天际的月。 她想,此刻的沈盛年是否也在地球的另一端与她一同望着这轮明月呢? 秦红颜猜想得没错,沈盛年确确实实是在望着月亮。 在几个小时前,他便调查到了秦红颜与奚欢的行踪——他们一同去了英国。 那瞬间,他忽然起了许多疯狂的念头,他甚至想要冲去英国,与秦红颜同归于尽。是的,他体内仍旧存在着这样的暴烈黑暗因子,她活着不要他,那就算是死了他也会牢牢抓住她。 然而这样的念头刚刚升起,又幻化为无边无际的绝望——他做了这么多,可是她仍旧还是离开了,他已经想不出任何能够留住她的办法。 出事后沈盛年的第一个反应便是去找沈昂商量,但是沈昂也因为追寻林木木无暇顾及他。在电话里,沈昂只对沈盛年嘱咐了一句话:“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如果你还爱她,就尽一切办法去挽回。” 沈盛年从没有放弃爱秦红颜,但他却不知用何种方法去挽回。 冷静下来之后,他也确实想到了一点,秦红颜并非是无缘无故便与奚欢复合的,这并不符合她的性格。事情发生得这样凑巧,唯一的解释便是秦红颜的异常与付家有关。 然而想到这点,沈盛年的心情更加晦暗。如果他的推断是正确的,那么便意味着秦红颜并不想让他参与到这件事中,她不信任他,不认为他能护她安全。 她信任的,竟还是奚欢。 同时,沈盛年体内升起深深的无力感。因为秦红颜是正确的,付家那样强大,即使是沈昂也无法与之对抗,他的力量远远不够与付家对抗。 或许,这才是秦红颜离开自己的原因吧。 一旦想到此时秦红颜与奚欢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沈盛年便烦躁难耐,他害怕他们会旧情复燃。 种种想法堆积在脑海里,他整个人都快要爆炸。 此时,门铃忽然响起,在寂静的夜里一声响过一声。沈盛年抬头看着挂钟,上面显示着此刻已经是凌晨一点多。究竟是谁,会在这个时候来访? 沈盛年沉思片刻,便决定去开门——如果来者有歹意,那么绝不可能礼貌地按响门铃。 沈盛年打开房门,当看见门外站着的人时,他缓慢地皱紧了眉头。 作者有话要说:1 第84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皇桑 各各大joycexixi shiriyuguo 第70节 2 不虐的妹子们,马上快要结局了。接下来的情节是希望御姐以及大侄子更加认清自己的感情。在这段感情里,御姐和大侄子都觉得有些不自信。 3 对了,想要加群的妹子们,给你们群号: 空空如也群1:28927400 空空如也群9:122916408 加群暗号:我要ooxx 4 打个广告 《小吵闹》繁体版下册就要上市~(≧▽≦)/~啦啦啦。 5 555 不要霸王我,我今天加量~(≧▽≦)/~啦啦啦 第六章 (8) 付郁独自坐在梳妆台前,望着双人chuang头挂着的结婚照。结婚照里,奚欢将她搂在怀中,姿势chong溺,而她则躺在奚欢怀中,嫣然而笑。任由谁看了,都会羡慕他们的感情。 只是看仔细后会发现,照片里的奚欢,眼珠是冷的,没有感情的。 一个男人是不是爱你,女人是绝对能感受出来的。 付郁当然知道奚欢不爱自己,从一开始就知道。但即使如此,她还是义无返顾地爱上了他。 完全没有回头的路。 爱到如今,他终于还是抛下她,与秦红颜远走了。 付郁努力地回忆着最后一次见奚欢的场景:那天早餐时,她为他做了最爱的煎蛋,外皮焦黄,切开后里面有蛋黄流出,他边吃边看着电脑上的公司文件,无瑕与她对话。 付郁已经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对此没有半分怨言,待他看完文件起身离桌上班时,才笑yinyin地道:“今晚没事的话,就早些回来吧,我会做你最爱吃的笋干烧肉。” “好。”奚欢道:“我尽量早些回来。” 然而,他撒了谎,那天晚上他和秦红颜便逃去了英国。 付郁想,作为一个弃妇,她心里应该是要充满仇恨的,可为什么却平静得仿佛没有半丝波澜。 也许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这个结果是她预料之中的。 她了解奚欢的能力,知道总有一天他会展翅翱翔,到那个时候他必定会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以及真正想爱的人。 她清楚他不是自己能够拴住的男人,因为他从未属于过自己。但因为爱他,所以她从没有放弃过任何的努力,这几年来,她将自己逐渐地融入他的生命里。 这辈子,付郁对任何事都有十足的把握。唯独在面对爱情时,她拼尽了全力,却不知结果如何。 因为那是圣人也无法跨越过的一道坎。 而这一次,也许她是真的,输了。 正在这时,没有任何敲门声,房间门便被人推开。付玲子笑着走了进来:“姐,我没打扰到你吧。” 付玲子虽然笑着,然而那笑意却是淡薄的,根本没有任何感情。 她径直走入屋内,坐在了chuang上,她用手抚mo着柔软的chuang单,懒懒道:“姐,这几天你一个人睡在这张chuang上时,会不会想把奚欢与秦红颜给碎尸万段?” 她的神态是慵懒无邪的,然而说出的话语却饱含着浓浓的杀气。 其实从付玲子自英国返回时,付郁便看出她的变化,每次想要找她聊天,都被她拒绝。而到了今天,付郁才确信,付玲子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 “到底出了什么事?”付郁问:“你在英国,到底发生了什么?” “姐你真是,自己丈夫和人私奔了,却还关心我的事情。”付玲子像是听见了天底下最好笑的事情,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然而笑着笑着,她又垂下头,目光倏然变成深深的怨恨:“我出了什么事?我什么事都没有出,我只是想通了一件事,那就面对负了我的男人,绝对不能手下留情。” “是沈盛年吗?” 付郁知道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因为在听见这个名字时,付玲子的脸忽然就僵硬了。之后她僵硬的脸呈现出一种扭曲,而她的声音也像是毒蛇爬过手臂,让人听着便起了胆颤的凉意:“姐,我们有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秦红颜,是她夺走了我和你最爱的男人,我们应该联手起来对付她。” “你应该知道,她是我姐姐。”付郁提醒道。 “那又怎么样,她明明知道你是她妹妹,也一样毫不留情地拐走了你的丈夫不是吗?”付玲子望向付郁,声音里透着阴凉的蛊惑:“如果没有她,那奚欢就能回到你身边,永远陪伴你,难道这不是你最最希望的吗?” 付郁垂下头,用手指转动着无名指上那枚从结婚起就没有除下过的戒指,钻石在灯光下发出璀璨的光芒,她轻声道:“你应该清楚,无论是奚欢还是沈盛年,都是从一开始便爱着她的,她从没有刻意使用任何手段夺走那两个男人。而且,就算没有了她,沈盛年也不一定会爱你,奚欢也不一定会永远陪伴我。” “我不懂。”付玲子疑惑地望着付郁:“你不是爱着奚欢,为什么会这样平静地看着他爱另一个女人?” “因为我爱上他时,他就是爱着另一个女人的。”付郁喃喃道:“这就是我爱情的本质。” 付玲子突地站起身来,情绪陡然变得激动,激动至有些疯狂:“我才不会像你这样没用!我得不到他的爱情,那么我也会毁了他的爱情!” 付郁蹙眉,警告般地道:“玲子,你不要乱来,不要毁了自己。” 付玲子抚mo着自己的小腹,凄厉地笑了起来:“我已经被他给毁了,现在轮到他被我给毁了!” “玲子,你到底要做什么?!”付郁也忍不住站起身来。 付郁觉得头昏脑涨,现在整个付家都已经混乱了,她的母亲不再是原先那个母亲,妹妹也不再是原来那个妹妹。 付玲子前一秒还在激动中,后一秒却倏地冷静下来,这样的反差令她看上去有些诡异:“我要做什么,你们不久就会知道了。姐,你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说完之后,付玲子没有再多一秒地停留,直接走出了房间。 付郁似乎预感到了血腥的味道,可是她无力制止,她只能缓慢地重新坐下,幽幽地叹口气。 为了安全起见,秦红颜待在英国的公寓里没有外出,唯一能做的事便是发呆。 而她发呆时脑子里的影像,基本都是沈盛年。 不过与沈盛年分开了短短两天,秦红颜却觉得对他的想念像是野草一般疯长。而且也要到这时,她才能真正地对他们的感情做一个深层次的思考。 她对奚欢道:“因为从没有人爱过我,所以我从小就自卑,觉得自己不配被人爱。在我潜意识里,一旦有人爱我,那就是天大的恩赐。当时你出现了,给了我爱,我就自然而然地觉得自己应该爱你,并且对你言听计从。再后来沈盛年出现了,也给了我爱,我无以为报,恰好遇上你另娶他人,我就干脆对沈盛年以身相许了。” 听到这,奚欢长长叹口气:“我希望你弄明白一点,我还爱着你,请不要对一个还爱你的男人提起你与别的男人的恋爱故事。” “我现在只能把你当朋友或者是当做陌生人,如果你不想听,可以选择后者。”秦红颜给出了个两难的抉择。 奚欢无奈之下只能选择第一种,继续聆听。 “其实这几年来,我和沈盛年之间发生了太多的故事,就像是跟他纠缠了好几世的感觉。可以说,我是看着他长大的,因为比他年长,所以我一直都在指责他不懂得怎么去爱,可是却没意识到,自己也根本就不懂爱。”回忆是很疲倦的,秦红颜深吸口气,抚平心绪:“自从了解你对我好的初衷之后,我就很自然地不再爱你了。自然得就像是那些爱从没存在过一般,所以我不禁思考,我当初爱你,根本就是一种等价交换吧。” 她的话像是箭无声刺入奚欢心中:“那你对沈盛年,也是一样的等价交换不是吗?” “不一样的。”秦红颜喃喃道:“我跟他之间,实在是太复杂了。他给我的,不仅仅是爱,还有其他很多东西。他之于我,就像是付郁之于你,只要转身,便能看见他们在身后。之前一段时间,我甚至开始担心我们的年龄差距以及孩子的问题。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我潜意识里想要和他共度一生。我从小就是孤儿,对组成家庭生儿育女这类的事其实是有抗拒心理的,但是现在居然破天荒地有个人能让我出现这个念头。我想,我是真的爱上沈盛年了。” “可是,我没有做好,我把事情搞砸了。”秦红颜脑海里浮现出了那天关闭车门前沈盛年绝望的眼神,声音不由变得落寞:“我始终在指责他爱的方式不够成熟,总是给人压力,却没想过他之所以这样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是因为我在这段感情中始终在逃在躲,从没有给过他自信。你知道吗?沈盛年其实是很骄傲的一个人,但是却被我给折磨得丢弃了自尊。” 秦红颜下定决心,如果她命大,这次回去后必定会好好与沈盛年修复感情。 他们其实是两个满身是刺的人,却因为缘分相互拥抱,互相伤害。经过这么多的事,沈盛年开始拔掉身上的刺,一根一根,拔得鲜血淋淋也不罢手。而她也应该如此,拔去自身的刺,好好地拥抱他。 如果,她还有命回去,她会天天对着沈盛年表达爱意。 如果她还能有命回去。 奚欢凉凉地道:“你这样对着我剖析自己与另一个男人之间的感情,难道就不害怕我会在嫉妒之下对你出手?” 秦红颜了然一笑:“我想你的骄傲和自尊不会允许你动一个满脑子里想着别的男人的女人。” 奚欢知道秦红颜的意图,她一方面确实是想要和人说说心里话,另一方面也是想通过这些话来打消他心里的那些旖念。 奚欢xiong口涌上的并不是嫉妒,而是深深的无奈。 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就是时机的错过。 当她在等待自己时,他从没回过头珍惜。而当他回头时,她已不在原地。 奚欢看着窗外,忽然改变话题:“其实那次发短信通知我去及时救你的人,是你母亲。” “母亲”这个词语对秦红颜而言是陌生的,她咀嚼着这个词,觉得滋味复杂。 “我以为,她会盼着我消失。”秦红颜垂下眸子。 奚欢指出:“你似乎从没询问过自己的身世,比如你父母之间究竟是怎么认识的,为什么会分开,又为什么会抛下你。你对这些似乎都不感兴趣。” “没那个必要吧,抛弃自己子女的父母,都是一样的套路——不负责任地相爱,不负责地生育,不负责任地抛弃。”秦红颜冷笑。 “其实故事可能与你想象的不太一样。”奚欢回忆道:“当初我也是无意中遇见了你父亲的一个老朋友,从他的口中得知了你母亲曾经未婚先孕的事。在他记忆中,你父母很相爱,但因为家世身份悬殊,所以遭到你母亲家人的反对,因此他们便决定私奔。” 作者有话要说:1 anandaq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20 22:18:23 minho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20 20:10:14 谢谢妹纸们的炸弹~╭(╯3╰)╮ 2 第85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软爪喵 唔啦啦anandaq minho 冷酷狮子 3 这章算是过度章节,情节较少,主要是写了人物心理。结尾了有些事情必须要讲解下,我会尽量保持合适进度的。 4 大家留言好少,5555,在最后结局时都来霸王我了吗??????不要啊啊啊啊,妹子们让我保持一个欢快地心情来结尾吧,不然我伤心之下神经错乱会让男女主角死光光的。 第六章 (9) 秦红颜似乎并没有在聆听,于是奚欢也停了下来。然而刚一停下,秦红颜却问道:“然后呢?” 奚欢清清嗓子,继续道:“其实我是在一个小酒馆见到他的,当时他醉了,话也说得不清不楚。而且那个时候我最关心的只是你母亲未婚先孕这件事,所以对你父母的故事并没有继续追问。这些年来,我暗里都在资助那个人的生活,如果你想要知道事情的真相,我可以把那个人唤来仔细询问。” 闻言,秦红颜陷入了沉思。房间寂静,只听得见时间流逝的声音。良久,她终于长长叹口气:“算了。” “你真的,对自己的身世一点都不好奇?”奚欢上挑的眉毛显示出了略为惊讶的意味。 秦红颜扬起有着精致线条的下颚,望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待那光线迷乱了自己的眼睛,才幽幽道:“不是不好奇,而是害怕……害怕会再一次受伤。虽然我一直告诉自己,我是被抛弃的,但是实在无法承受亲耳听见这一事实。” 奚欢能够理解秦红颜的心情,在这件事上,谁也不能帮助当事人做决定。他想了想,劝道:“也许事情并不像你想象中那样阴暗,还记得城郊村那个被我掳走的老妇人吗,她当时被我的手下吓坏了,口齿不清颠三倒四地说了很多话,但其中她不止一次提到了付家。所以我想,你当初被送走这件事与付家也有几分关系。” “付家?”秦红颜皱眉:“唐婉余不是在生下我之后才认识的付磊?” “生下你后半年他们才结婚,但似乎从很早以前他们便认识的。”奚欢解释。 正在两人讨论之际,门口忽然传来了刺耳的警笛声。紧接着,奚欢的保镖进入房间向两人通报,说是移民局的人接到举报,说此处有人非法滞留。 保镖话音刚落,几名警员模样的英国人便闯入了他们的公寓,表明自己是移民局的官员,刚接到举报,说秦红颜的签证有问题,属于非法滞留,需要她回去接受调查。 那几名官员要求秦红颜立时上车跟他们回去,因为他们态度强硬,由不得秦红颜说不。在临行前,奚欢重重握住秦红颜的手,嘱咐道:“我会保护你,你也要懂得保护自己。” 秦红颜低头瞄了眼两人紧握的手,轻而郑重地颌首。 英国政府最近确实在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打击非法滞留的外国人。奚欢知道被举报这件事很有可能是付长博搞的鬼,便一面打电话给律师,一面跟在载有秦红颜的警车后随行。 秦红颜甚至来不及换上正装,只穿着家居服裹着羊绒披肩就这样上了警车。警车载着她一路往前驶去,前方是雾蒙蒙的黑暗,她感觉自己似乎再一次出现在噩梦之中。 秦红颜觉得厌倦,她这一辈子似乎都生活在这样的黑暗噩梦之中,她希望这一切能快些结束。 奚欢与几名保镖驾驶着车紧紧跟随在警车之后。边紧随着,他边等待着律师的电话——他的律师正在联系移民局的熟人,询问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第71节 他总觉得,今晚心里始终七上八下的,没个着落。 正在这时,律师打来了电话,用严肃的声音告诉了奚欢一个事实——今夜移民局并没有派出任何人员来进行逮捕行动,也就是说,他们前面那辆警车内的官员是假冒的! 他们中计了! “赶紧拦住前面的车!”奚欢果断下令。 司机想要依言照做,然而就在这时,从前方巷子里窜出两辆车,将奚欢的车围住,强迫他们放慢速度。奚欢眼睁睁看着前方载着秦红颜的假警车扬长而去,离他们越来越远。 他心急如焚,额头渗出大滴冷汗。 与此同时,警车里的秦红颜也意识到了不对,提醒开车的警员:“先生,这条路并不通往移民局。” 开车的警员从后视镜中瞥了她一眼,冷冷道:“女士,从这条路走更近。” 秦红颜握紧手掌,轻声否定:“不,你行驶的方向与移民局相反。” 空气陡然紧张起来,开车的警员不再说话。这时,秦红颜身边的警员却忽地拿出一支盛有不明药物的针管,想要刺入她的胳膊! 秦红颜立即张开始终紧握的手掌,掌心里躺着一枚刀片,那是奚欢在出门前与她握手时递给她的。 秦红颜拿着刀片直接挥向身边那假警员的胳膊,假警员一声惨叫,针管掉落在地。秦红颜趁此机会连忙将其抓起,直接刺在假警官身上。 那药见效很快,不过几秒钟的时间,那假警官便陷入了昏迷之中。 秦红颜没有停歇,直接从后将刀片放在了司机的颈脖上,冷冷威胁道:“停车。” 那刀片正好放在司机颈脖的大动脉上,秦红颜若是稍稍用力,司机必定会马上血溅当场。 是人都怕死,司机只能将车停下。待车刚刚停稳,秦红颜便抬起手肘,狠狠击打在司机的后颈处。司机还没来得及哼一声,便晕死过去。 经过这番恶战,秦红颜体力衰弱,只觉得手脚发软。但她清楚此刻并不是歇息的时候,于是赶紧下车准备返回寻找奚欢。然而刚打开车门,她的太阳穴便被一只冰凉的手枪给抵住。 一把熟悉的女声轻悠悠地道:“你走了,游戏可就不好玩了。” 秦红颜转动眼睛,看见了旁边那笑得悠闲的付玲子。 秦红颜最终被挟持到了河边的一座大型仓库里,她双手被绑,被逼坐在木椅上。她的面前,是正在涂抹着红色指甲油的付玲子,以及她的十多名手下。 付玲子不紧不慢地仔细涂抹着指甲油,那场景看上去很诡异。秦红颜只是冷眼看着,也不做声。 终于,付玲子将十只手指都涂抹完毕,她将双手对着灯转动了下,鲜红的指甲油上呈现了流动的光泽。付玲子状似满意地笑了笑,随后走到秦红颜面前,毫无预兆地连扇了她十几个耳光。 她的力气很大,那指甲油并没有完全干涸,此刻溅染在秦红颜的脸颊上,看上去怵目惊心。 “这几巴掌,我早就想要赏给你了。”付玲子收回手掌,睥睨着秦红颜:“你是不是觉得很得意?你看着沈盛年拒绝我时是不是很开心?” 秦红颜感觉脸颊开始肿胀,嘴里也有血的腥味。但她的脸上没有任何害怕与屈服,她只是抬起头,清晰地道:“你想多了,我根本从没有把你当成对手过。因为我知道,沈盛年从没有爱过你。” 秦红颜的这句话直接将那几巴掌反弹回了付玲子脸上。 付玲子神经质地抽搐了两下,忽然抬起脚,狠狠踹在了秦红颜的小腹上。秦红颜忍不住蜷缩起了身子,但喉咙里却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 秦红颜知道付玲子想要见到她痛苦地求饶,但她就是死也不会向一个杀死自己孩子的人求饶。 付玲子一把揪起秦红颜的长发,逼迫着她抬起头来:“这种疼是不是很熟悉,对了,我记起来了,当初那两个男人就是这样踹你的肚子,然后把那个孽种给踹死的。” 秦红颜的头皮被扯得生痛,她直视着付玲子,一字一句纠正道:“那个孩子不是孽种,他有爸爸有妈妈,他爸爸妈妈是在相爱的情况下孕育他的。” 秦红颜知道,最能刺伤女人的就是嫉妒,她就是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对付玲子进行还击。 果然这句话像是利箭,刺在付玲子身上,疼得她脸部表情扭曲:“好啊,你们相爱更好,这样子,在看见你惨烈的尸体时,沈盛年脸上的表情就更好看了。” 付玲子趋近秦红颜,像是毒蛇“嘶嘶”地吐着信子:“沈盛年应该告诉过你,他对我做过什么吧。从我打掉肚子里孩子那刻起,我就告诉自己,这辈子一定要让他痛苦。而最能让他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失去你。等会,我会让他们轮流上了你,用最残忍的方式,等他们玩够了,再一刀刀杀了你。我会把整个过程拍下来,寄给沈盛年。我要亲眼看见他疯狂的表情,我要让他看清自己最爱的女人死得是如何凄惨。” 说完,付玲子眼前似乎浮现起了沈盛年痛苦至极的表情,她忍不住大笑了出来,笑声半是愉悦半是凄厉。 她的笑声令秦红颜浑身泛冷。 这个付玲子,已经疯了。 接着,付玲子的笑声戛然而止,她阴毒地看着秦红颜,吩咐着身后的大汉:“好好玩吧,随便玩,往死了玩。” 她话音刚落,七八个大汉边狞笑着解开裤子边向着秦红颜走来。 那瞬间,秦红颜的心里如明镜一般。她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也不会让这些人得逞,她会在这些人碰触到自己时结束生命。 她这么做不是为了自己的贞操,而是为了沈盛年——倘若沈盛年真的看见了她受辱的影片,他会疯的。 所以她宁愿死,也不愿他疯。 要到这时,秦红颜才懂得自己的错误。她之前居然一厢情愿地以为离开沈盛年不让他陷入危险是为他好,但实际上,如果她独自死去,活下来的沈盛年其实也不过是具行尸走肉。 她真是蠢得可以,其实他们两个根本就不怕失去生命,怕的是失去彼此! 作者有话要说:1 第86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me韦静轩夜听风看今日晴未 i禁色默影 3 放心,御姐不会被那啥啥的。你们说我要不要好好虐付玲子?如果要的话,大家就不要霸王了嘛~~~~都最后几章了,你们敢不敢努力撒花让我有个完美结局嘛,5555。我连续日更日更了两个多月,风雨无阻啊,我不该得到霸王的命运啊,臣妾做不到啊!!!! 第六章 (10) 只是,她醒悟的时间太晚了。 秦红颜此刻只想要时间流转,那么她会拥抱住沈盛年,将所有的危险都告诉他,让他与自己一同分担。 就算最后的结果和现在一样,那又有什么关系,至少他们在一起。 至少他们在一起,这就够了。 可惜,后悔已经无事无补。秦红颜将手掌里始终握住的刀片换到了右手上,打算在那些意图不轨的男人碰自己前用刀片割破自己的颈动脉。 其实仔细想来是讽刺的。 十多年前,她割破了那个男人的颈动脉。十多年后,她要割破自己的颈动脉。 那些男人已经离她只有一步之遥,他们胯下之物丑恶地昂着头,想要染指不属于自己的身体。 秦红颜冷静一笑,被捆的双手向上抬起,放在了自己的颈脖上。刀片锋利的刀刃抵在颈动脉上,刀刃上的寒意将血管也浸得冰凉。 就在秦红颜的手要用力之际,一个声音阻止了仓库里所有人的动作。 “住手!” 与此同时,一个人快步走入了仓库里。 看到来人,秦红颜心中百味陈杂,有陌生的苦涩,有陌生的欣喜,有陌生的惊讶,有陌生的悸动。 种种种种,都是陌生的。 而来人,就是对她而言本应比世界上任何人都亲近但实际上却很陌生的唐婉余。 只见唐婉余还是与以往一般,穿着端庄而得体,浑身上下无一不显示出自己的高贵。然而看仔细了,会发现她略为蓬松的头发以及额上的薄汗。 唐婉余看了眼秦红颜脸上的红肿,双眸瞬间收缩,但很快她便移开眼睛,尽量让声音变得冷漠而严厉:“老爷子改变主意了,下令要抓活的回去,你们别闹了,赶紧把她带回去。” 在场的人其实都是付长博的手下,他们在小细节上会听从付玲子的,但在大方向上仍旧效忠付长博。此时,听唐婉余这样说,都纷纷收拾起衣服,想要按照她的命令将秦红颜带回去。 然而付玲子却对着唐婉余冷笑一声,道:“大伯母,爷爷亲口对我说,要让她消失,而且还派我来这里监督,怎么一会的功夫就变了主意?你该不会是想要假传圣旨吧。” 玲子猜得没错,唐婉余确实是假传了付长博的旨意。但毕竟她当了一辈子的付家长媳,绝不会轻易被付玲子这样的后辈给震住。只见她眼眸微沉,双手一摊开,很自然地道:“玲子,如果你不相信,现在就可以打电话给你爷爷,亲口问问他究竟是什么意思。” 付玲子果真照做,打电话给了付长博的秘书,然而秘书却告诉她,说付长博昨晚病发,在医院待着,医生说要静养,他便下令不接听任何电话。 这是唐婉余早就预料到的结果,其实也是她冒死换了付长博的药,令他暂时犯病,让她有机会可以来到英国拯救秦红颜。 唐婉余知道,待付长博醒来后必定会对她生疑,她甚至还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她顾不得这么多了,她不能眼睁睁看着秦红颜再次消失在自己面前。 绝对不能。 当初唐婉余没有能力护秦红颜周全让她流落在外受尽苦楚,自从知晓真相后每天都处于愧疚痛苦之中。如今,她发誓拼尽全力也要护住秦红颜的性命。 付玲子知道其中必定有蹊跷,但是此刻她联络不上付长博,只能焦急地对着周围付长博的手下道:“快点拦住她们啊!你们是死人吗!想要违抗我爷爷的意思吗!” 然而在付长博手下的心目中,唐婉余这个长媳的话明显比她更有分量,他们互相对视一眼,没有作声。 付玲子只能紧握双手,气得脸部扭曲。秦红颜有这么多人护着,倘若失去了这次机会,再捉到她又不知是何年何月。 不顾付玲子的阻拦,唐婉余不由分说地走过去将秦红颜扶起,快速走出仓库。 仓库外,一辆车静静地停靠着,车内的驾驶室上,坐着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 男人低着头,秦红颜看不清他的模样,但是却发现他的眼睛灿若星辰。 是沈盛年。 是沈盛年! 刚在仓库里被付玲子毒打时她没有哭,刚差点被人轮暴时她没有哭,刚被生母唐婉余救出时她也没有哭。 但是在看见沈盛年的那刹那,秦红颜的眼眸里却浮起了泪水。 似乎从潜意识里,她就对他充满了依赖,她想要扑入他怀里,好好地痛哭一场,诉说自己的委屈。 从一开始,沈盛年便很想冲入仓库里,但理智告诉他,不能够。 他想起了那天晚上,自己打开门,竟发现来人是唐婉余。 沈盛年对唐婉余并没有好感,虽然她是自己毕生最爱女人的母亲,但这个母亲却没有对秦红颜尽到任何责任,所以沈盛年对她的态度很冷漠。 唐婉余并没有在意他的态度,开门见山地说出了自己的计划:“我已经查清付长博派人去了英国想要对付红颜,我明天就会换了付长博的药,让他进医院,然后你我则去救红颜出来。” 沈盛年无法怀疑唐婉余,因为她眼神里有种坚决,那是母亲在保护自己子女时特有的坚决。 果然,付长博服药之后入了医院,唐婉余第一时间便与沈盛年来到了英国。出了机场他们连水也没来得及喝便直接赶到这里——唐婉余花了大价钱买通了付长博其中一个手下,让他戴着跟踪器,方便他们探寻其行踪。 将车在仓库门前停住后,唐婉余决定自己独自进去,只有这样才能让付长博的手下信服。 幸好他们来得及时,否则秦红颜已经遇难。 看着秦红颜受伤的脸,沈盛年很想冲过去将她抱在怀里,但是此刻的他必须要按兵不动,因为除非他们到了安全的地方,否则危险便没有解除。 唐婉余拉着秦红颜快步向着车的方向走去,只要上了车,沈盛年便会加快油门,尽全力带着她们驶到安全的地方。 只要上了车。 然而就在她们离车只有几米之遥时,一颗子弹射在了她们俩的脚边,逼得她们停止了脚步。 唐婉余抬头,看见不远处,站着一群人,而为首的,正是付长博的心腹陈宽。 陈宽跟随了付长博几十年,付长博比信任亲生儿子还信任他,基本上陈宽的话便是付长博的旨意。 此时,陈宽拿着枪指向秦红颜,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看着唐婉余,神色阴冷地道:“大少奶奶,果然被老爷猜中了,你还是背叛了付家。” 唐婉余脸色一僵,知道计划败露,但仍旧强装道:“陈宽,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呢!” 第72节 陈宽目光一凛,道:“大少奶奶,你就不要再负隅顽抗了,其实老爷一早就查出了你安插的内线以及你收买了护士换了他的药。那药,他根本就没吃,装作发病也不过是为了试探你最终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而你的选择,让老爷很是失望啊。” 仓库里传来了挣扎声,那个被唐婉余收买的内线被同伙绑住,押了出来。 尽管此刻的沈盛年想要开车冲上前去救出唐婉余与秦红颜母女,但他清楚单凭自己一个人是不可能护住她们周全。只要他稍有动弹那些人便会开枪,到时他与秦红颜唐婉余都会被射成筛子。 为今之计,只有等待以及静观其变。 “你到底想怎么样!”唐婉余沉下脸来。 “老爷的意思是,看在你多年来尽心照顾少爷的份上,决定再给你一次机会。”陈宽命人将一把手枪丢在唐婉余脚边,道:“只要你亲手杀了你身后那个会令付家蒙羞的女人,老爷便能原谅你的背叛,并且还会正式将公司大权转交给大少爷。今后,你就会是付氏的女主人。” 唐婉余继续等待陈宽说完。 她了解付长博,他向来是软硬兼施,而刚才的话是软,接下来还有硬。 果然,陈宽顿了顿继续开口:“老爷还说,如果你不愿意的话,那这个人就是你的下场。” 说完,陈宽直接一枪击中那个内线的头颅,瞬间,那人就变为了一滩死肉,瘫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呼吸。 血腥的气息股股袭来,瞬间淹没了唐婉余与秦红颜的鼻腔。 唐婉余深吸口气,捡起了地上的手枪,缓缓地将其瞄准了秦红颜的头。 “对不起。”她的声音是如此清幽,瞬间淹没在空气之中。 秦红颜叹口气,准备迎接死亡。 她并不再恨唐婉余了,她能来救自己,已经尽了她的本分。 只是虽然这么想着,心里仍旧酸涩难耐。 秦红颜想,也许自己上辈子确实是做了太多的可恶事,所以这辈子老天会这样来惩罚自己。每次都是在她即将得到时,又忽地失去。好不容易,她刚才才享受到了些许的母爱,立即就有人出现,逼着自己的母亲来杀了自己。 唯一的安慰便是,在她死前能够见到沈盛年。想到这,秦红颜睁开眼望着沈盛年,眼神充满了层层柔意。 她向来厌恶自己充满艰难困苦的一生,然而到生命最终的此刻,她却觉得自己这辈子是如此圆满。 因为她被沈盛年爱过,更因为她爱过沈盛年。 他们的爱令她本是充满缺憾的人生变得圆满。 最后看一眼沈盛年,将他的模样记在脑海里,秦红颜无憾地闭上了眼。 然而巨变就在一瞬间发生,唐婉余倏地转过身,对着陈宽按下了扳机。 唐婉余从没动过杀秦红颜的念头,从她在自己体内开始生长的那刻起她便决定要护住这个孩子。 唐婉余之所以接过枪,不过是为了杀掉陈宽。她清楚,只要陈宽死去,其余的人不敢动自己,那么到时她便能保住秦红颜。 然而,那枪里却没有子弹。 唐婉余大骇,然而她还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一道枪响,她的xiong口立即绽开了大片的血花。 作者有话要说:1 第87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唯伍 娇子君小澈 咩 2 妹子们,我知道要结局了,大家很想一口气看完。但是我每天码字的时间很少,经常只能抽深夜时间才能码一章,所以即使有心想要一口气结局,也没有能力,很抱歉让大家等待。那个啥,明天这一小*情节应该能完了。 3 有妹子说沈盛年感觉没什么用,确实是这样,因为付家太强大了,最后沈昂都入狱了,何况是沈盛年。也因此御姐开始时决定离开他,让他远离危险。 4 其实唐婉余之前那副拽样是有原因的,每个女人在故事最开始都是百合花啊。 第六章 (11) 陈宽面无表情地收回枪,心中只叹老爷子猜得果真不错。 老爷子出门前对他下令,让他给唐婉余一把没子弹的手枪,若是她宁顽不灵,仍旧要保护秦红颜,那么就直接下手除去唐婉余。 如今,唐婉余已经除去,剩下步骤就是杀了秦红颜。之后再将她们的尸体丢在河里,让她们的尸体以及付家的丑闻永远沉没。 然而就在陈宽再度扣下扳机时,沈盛年倏地发动车,一个旋转挡在了秦红颜与唐婉余身前。紧接着,他也从驾驶室内走了下来。 陈宽哈哈大笑:“小子,你不会以为用一辆破车就能挡住我们这么多的枪吧?” “一辆车当然不可能挡住,但是……”沈盛年嘴角漫过阴冷的笑意,:“一辆漏油的车,就很有可能做到。” 闻言,陈宽神色一凝。他下意识吸吸鼻子,果然,空气里有汽油的味道。 在刚才,趁着唐婉余与陈宽谈话之际,沈盛年便偷偷下车,将油箱中的汽油放出,浇在车四周。 此刻,沈盛年举起手中处于燃烧状态的打火机,火焰在夜风中摇曳,映得他的脸颊显出了妖艳的轮廓,而他同样妖艳的声音顺着凉风传到了每个人的耳中:“我想,付长博肯定嘱咐过你,必须要秘密解决掉她们,不能将事情闹大。只要我点燃车,车便会爆炸,我们三个也会粉身碎骨。只是与此同时,这周围的仓库堆放的都是易燃物,爆炸必定会引起大范围的火灾,到那时候,这件事肯定会被顺藤mo瓜查出来。付长博想要自保,必定会杀掉知晓这件事的人。没错,到时候你们在场的所有人包括你们的亲人,都会被灭口。” 他的话不轻不重,不缓不急,就这样平直地顺着潮湿的河水气息扑在每个人的口鼻上,罩得在场的人都喘不过气来。 陈宽是最了解付长博的人,老爷子向来心狠手辣,喜怒无常。他今天能够为了自己的名声而杀掉儿媳,明天同样能为了自己的声誉杀掉自己! 陈宽知道自己这些年来能够安然无恙地待在付长博身边,全是因为他做事谨慎兢兢业业,从没出过半点差错。可是今天,他什么都算到了,就算漏了一个人。 那个叫沈盛年的年轻男人。 只见他悠悠地拿着那个能随时令自己粉身碎骨的火机,嘴角似乎还噙着一抹笑,眼中全是无谓,仿佛身处危险中的并不是自己而是他们! 那个沈盛年根本就完全不在乎生死! 陈宽猜得没错,沈盛年确实不在乎生死。 刚才秦红颜被唐婉余扶着走出来时,他们进行了对视。那个瞬间,眼神交汇,他看懂了她眼里的泪水:是惊喜也是悔恨。 她惊喜的是他的到来,她终于有了能够依赖的肩膀,倾诉的对象。 她悔恨的是没有早点将事情原委告知他,让两人错失了珍贵的相处时光。 是的,沈盛年懂秦红颜,在那瞬间,他彻彻底底地懂了她。 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不用任何的话语,他们一个眼神便懂得了彼此。 所以沈盛年已经别无所求,能够与秦红颜死在一起,也算是无憾。 陈宽额头不断地渗出大滴大滴的冷汗,他觉得自己头ding似乎悬着一把利刃,随时都会落下,插入自己脑门心。 诚如沈盛年所言,如果他们开枪,火机坠地,必定会引燃汽车,进而引燃周围的仓库。而这里是英国,他们人生地不熟,会被视为纵火犯很快被抓获。而不出一天,这件事便会传入国内,到时付长博为了自保,首先就会牺牲他们。 但现在他已经对唐婉余开了枪,使得唐婉余与老爷子交恶,如果就这样放走他们,付长博同样也不会放过自己。 陈宽从没经历过这样的感觉,整个人像是被火在焚烧,五脏六腑全部烧成了焦灰。 时间仿佛就这样停滞,所有人都静止着,只余下冰冷的河风呜呜地吹着,像是河底哀怨的鬼魂叫声。 就在气氛紧张得像是要干裂开时,远处忽然传来了警笛声,快速地向着他们所在地靠近。 陈宽骂了声娘,知道在此时再不可能出手,只能慌乱地带着手下逃窜开去。 正当沈盛年以为事情已经结束时,付玲子忽然夺过一把枪,冲到了车的另一面,将枪对准了沈盛年。 她的眼眸里充满了混乱,她的声音里满载了疯狂:“沈盛年,这一次你别想逃走!” “付玲子?”沈盛年眯着眼望向她:“我可以用阴魂不散来形容你吗?” “你形容得很准确。”付玲子的每个字都是从牙齿缝中迸出的,每个字都是饱含着毒液:“我就是死,也不会放过你。我要让你亲眼看着你最爱的女人死在你面前!” “她前脚死,我后脚也跟着去。”沈盛年不动声色地缓慢移动脚步,向着秦红颜靠近,嘴里却与付玲子周旋着:“其实,能和她死在这样一个浪漫的异国他乡倒是件不错的事。” 付玲子手指放在扳机上,却始终犹豫着无法按下。 她并非是舍不得沈盛年死,而是舍不得他死得如此轻松! 她想要看见他痛苦绝望的表情,但是该死的沈盛年从来不让她如愿。 付玲子恨意澎湃,她不想让沈盛年与秦红颜死得这样轻松,但同时也知道若是再不动手,警察便会到来阻止。 就在这时,她忽然想到了什么,诡异地笑了:“沈盛年,我改变主意了,我不要她死。你不是恨我杀了你们的第一个孩子吗?那我告诉你,现在我就要杀了你们所有的孩子。” 付玲子将手枪对准秦红颜的小腹,双目里像是燃起了地狱之火:“我要让这个女人活着,却永远也生不了孩子!我要让你们痛苦一辈子!” 沈盛年大骇,像是被揪住了七寸的蛇。 警笛声越来越近,付玲子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时间犹豫,她准备按下扳机。而与此同时,沈盛年毫不犹豫地扑到了秦红颜面前,用身子护住了她。 而在付玲子即将按下扳机的刹那,出现了一声枪响。一颗子弹准确地射中付玲子的手臂,付玲子发出凄厉的惨叫,剧痛之下手枪坠落在地。 沈盛年抬头,看见了不远处的奚欢,以及他手中那把枪。 很快,警察赶来,抓住了付玲子以及陈宽等几名手下。又派来救护车,将唐婉余送入医院。 从唐婉余中弹开始,秦红颜便握住她的手,始终不曾放开,所以她清晰地感受到唐婉余的那只手是怎样一分一秒变冷的。 唐婉余的xiong口不断地涌出了鲜血,就像是被切断的水管,鲜红的血液汩汩流出。如果不是亲眼看见,秦红颜都不敢相信一个人身体里竟会有这么多的血。 她同样不敢相信的是,唐婉余为了她,牺牲了自己。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当初明明是她抛弃了自己不是吗?那个时候她就应该不管自己的死活了不是吗?那如今她也应该安心当她风光的付家长媳不是吗? 可是为什么她会义无反顾地保护自己? 秦红颜想不懂,她随着唐婉余上了救护车,看着躺在担架上的她,只觉得一切都像是场梦。 救护车的鸣笛声像是刀子,嘈杂刺耳,划破了黑夜的寂静。然而秦红颜却觉得,今夜的黑色将永远留在她记忆里。 唐婉余的脸颊以及嘴唇已经没有半分血色,全是濒临死亡的苍白,她整个人都沐浴在自己的鲜血中。 她挣扎着睁开眼,用眼神示意秦红颜取开氧气罩,她的声音微弱得像是下一秒便要消失:“对不起……我对不起你。” 要到这时,秦红颜才醒悟唐婉余之前用枪对准自己时,所说的“对不起”三个字的含义。 不是“对不起我必须要牺牲你保全自己”,而是“对不起我让你受了这么多年的苦”。 “我都懂,你别说话了。”秦红颜觉得自己的声音也在颤抖。 “我知道自己熬不过去了。”唐婉余的眼神带着哀求:“有些话不说……我……会遗憾终生。” 秦红颜只能选择倾听,她将耳朵贴近唐婉余的唇边,即使隔得这样近,唐婉余的声音依旧微弱得要尽全力去捕捉:“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抛弃过你,你永远是我最珍爱的孩子。只是这些年来我都以为你已经不在人世,如果我早知道你还活着,我可以牺牲所有来换回你。” 秦红颜只觉得xiong腔内燃起一股酸涩的灼热,她弄不懂这种特殊的情感究竟是什么,她只是喃喃劝道:“没有关系,我没有怪你。” 唐婉余努力地望着秦红颜,她的视线已经开始模糊,但仍旧努力地想要从她的脸上找到一点记忆中那个最爱男人的影子:“我现在才发现……你的眼睛……和你爸爸很像……我是真的爱他,愿意为了他抛弃所有……可是他骗了我……他为了金钱抛弃了我和你,自己离开了……” 秦红颜想,原来这就是她的身世。 富家千金爱上穷小子,两人约定私奔,但在最后关头,穷小子却更加现实,为了金钱,抛弃了妻女。 第73节 秦红颜想,她应该要恨她父亲的,可是她没有。 此刻的她谁也不想恨了,只想要让她的父母都健健康康地活在世上。 这是她唯一的愿望。 唐婉余忽然紧握住秦红颜的手,双眸里显出了一丝柔光:“你……帮妈妈做一件事……你帮我找到你爸爸……帮我问他一句话……你问他……到底有没有爱过我……哪怕是一点点……好不好……好不好?” 即使在生命的最后,唐婉余仍旧想着那个男人。 即使他骗了她,害了她,伤了她,她却仍旧恋着他。 秦红颜垂下眸子,只觉得双目刺痛,像是洒上了辣椒,她用鼻音重重地应道:“好。” 听见这个回答,唐婉余的脸颊逐渐放松了。 不止是脸颊,还有身体,四肢,全都放松了。 她再没有爱恨情仇,再没有悲欢憎恶。再没有心脏的跳动,血液的流淌。 她了无遗憾地去世了。 秦红颜垂着头,她始终握着唐婉余那已然冰冷的手,她将那手放在自己唇边,轻轻地轻轻地唤了一个字。 “妈。” 随着那个字,一滴泪水从她脸颊上滑下,滴落在干涸的血迹上,晕开一朵花。 作者有话要说:1 桃之天天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23 23:13:07 -鹿港小巷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23 20:20:28 谢谢妹纸们的炸弹~╭(╯3╰)╮ 2 第88章节的5个红包已经送出~(≧▽≦)/~啦啦啦 讨厌讨厌 软爪喵 snowlling皇桑 淘气多 3 哎,其实唐婉余也是个可怜人来着。 第六章 (12) 付磊得知唐婉余来英国后,立即坐了下一班飞机紧随其后,可是没料到再次看见的却是妻子的尸体。 他记得她的皮肤很白,白得如同瓷器。如今,她的皮肤仍旧很白,却是白得没有生命。 他坐在chuang边,用手指缓慢抚mo着唐婉余的脸颊,动作满是温柔,声音很轻,像是怕吵醒chuang上的人似的:“是谁做的?” 秦红颜淡淡地道:“为什么你不去问问你父亲呢?哦,对了,你不敢……因为他有可能连你也会下手除去呢。” 再不用多余的话,付磊全都明白了。 他的手指继续在唐婉余的脸颊上摩挲着,像是想要用皮肤与皮肤的触觉来感受过往岁月的记忆。 良久,他放开了手,低声道:“她宁愿死,也要保护你,看来这是她唯一的心愿。” 秦红颜闭上眼,只觉得满嗓子都被某种情绪堵住,似乎要绽裂开来。 付磊深吸口气,决定离开。当走到门口时,他停下,背对着秦红颜说了一句话:“放心吧……你安全了。” 接下来的几天,秦红颜都窝在公寓里,只想要沈盛年作伴,其余谁也不愿见。 奚欢终于明白了什么,这天他前来公寓里道别——明天,他便要将唐婉余的骨灰带回国,除此之外,还要与付磊共同完成一件事。 奚欢进入公寓时,秦红颜正在窗前坐着,沈盛年则在旁边帮她削水果。 “我能和你单独聊会吗?”奚欢问秦红颜。 秦红颜却望向沈盛年,道:“看他同不同意吧,我现在都听他的。” 沈盛年将削好的苹果递给秦红颜,很大方地道:“当然没问题,我相信你们。” 说完,他边拿起纸巾擦手边向门外走去,然而就在走到门口时,他转过头来,漫不经心或者是装作漫不经心地道:“没有其他的意思,我只是想提醒一句——我随时都会进来的。” 奚欢只觉哑然失笑:“你不觉得他还ting幼稚的?” 秦红颜摊摊手:“我觉得很可爱。” 奚欢笑笑,没再说话。 房间里又陷入了沉默,只是这股沉默有着惜别的味道,两个人都知道,他们以后见面的机会不多了。 良久,奚欢重新开口:“我是没有机会了,对吧。” 即使被秦红颜拒绝多次,奚欢也从没有过放弃的念头。 但是在昨晚,当他看见沈盛年毫不犹豫地扑到秦红颜身上时,当他看见沈盛年脸上对生死毫无畏惧的表情时,奚欢忽然感觉到了失败。 他想,如果换做是他,可能会做出同样的举动。但在扑到秦红颜身前时,他会有犹豫。不是害怕死亡,而是遗憾那未尽的复仇。 似乎从那一刻起,他终于明白,为什么秦红颜会选择与沈盛年在一起。 因为那个少年身上,有着自己所没有的果敢与纯粹。 他和沈盛年对秦红颜的爱意都是一样浓厚。但在他的世界里,除了对秦红颜的爱,还有复仇阴谋与其他。而沈盛年的世界里,只有对秦红颜的爱。 他的爱,是纯粹的。 让人无法拒绝的纯粹。 所以,他输给沈盛年,是必然的结果。 “是的,完全没有机会了。”秦红颜直接给出了拒绝。 她知道,越是残酷,两人之间断得越快。 “我想,我应该向你说声抱歉,抱歉把你扯入付家的事里。如果不是我,可能付家永远也觉察不到你的存在,你妈妈也不会出事。”奚欢给出了迟来的道歉。 “之前我确实是怪过你,但是仔细想想,如果不是你,作为一个孤儿我可能会遇见更加凄惨的事。至少你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给了我衣食住行还有关怀。”秦红颜双眸清明,将一切都看开了。 两人之间的感情已经清楚到这个地步,也就是彻底分别的时候了。 奚欢从裤子口袋中掏出一张写有地址的纸片,道:“这是你爸爸朋友的地址,我想你可能会想要去拜访他……那么,再见了。” 奚欢转过身就要走,秦红颜却叫住了他:“奚欢,有句话我一直想告诉你——珍惜眼前人。” 奚欢明白秦红颜的意思,但当脑海中浮起那个身影时,他眼里有困惑的表情。 现在并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奚欢没有对秦红颜的这句话做出任何回应,转身走出了房间。 奚欢前脚刚出门,沈盛年后脚便进来了。开始时他还想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但最终耐不住了,问道:“他对你说什么了?是不是又来撩拨你了?” 秦红颜大方承认:“没错,他就是撩拨我了。” 沈盛年的脸立即黑得跟包公似地。 秦红颜捧起他的脸,笑道:“不过我明确地告诉他,他没有机会了,因为我爱的是你。” 边说着,她边主动吻上了沈盛年。 她伸出舌,进入他的唇里,追逐着他的舌,那娇嫩的感觉令她觉出了世界的美好。 沈盛年反应过来后立即做出回应,这次的吻并没有染上丝毫的情欲,只是最纯最真的感情的倾诉与宣泄。 其实沈盛年很想将秦红颜扑倒以解相思之苦,但他明白现在的秦红颜刚经历丧母之痛,此时此刻根本没有做那件事的心情,只能努力按压下冲动。 吻完后,沈盛年看见了桌上的纸片,当得知是秦红颜父亲友人的地址后,他当即决定陪同她前往。 秦红颜却有些犹豫,她不确定自己能否面对那个父亲。 然而沈盛年的一句话却打消了她的犹豫:“就算不为自己,为了你妈妈的遗愿,也应该去的。” 他们按照地址寻去,终于在一条小巷里寻找到了那间小酒吧。此时正是下午,酒吧几乎没有客人,唯独在酒吧角落有个醉醺醺的英国中年男人。 秦红颜敏感地觉得那个人必定便是他们要寻找的,她父亲的友人。 果然,当那人看见秦红颜时,浑浊的眼睛里放出了光。 他让店员拿来了醒酒药,服下后用手按着太阳穴,自嘲道:“这药不错,这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这么清醒。” 说完之后,他用一双清明的眼睛看着秦红颜,没有任何的废话,直接开门见山:“我叫威廉,我猜,你是丰的女儿。是的,你爸爸中文名是秦丰。” 这是秦红颜首次听见自己父亲的名字:“他,现在在哪里?” 威廉往椅子上一靠,望着天花板,眼里有着怀念:“我想……应该是天堂吧。” 当听见这句话时,秦红颜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即使知道他是个能随意抛弃妻女的不负责任的男人,她仍旧还是为他的去世而伤怀。 从此,她是个彻彻底底的,父母双亡的孤儿了。 “当初究竟发生了什么?”沈盛年问:“她妈妈临死时告诉她,说她父亲抛弃了她们?” “这当然不是事实!”威廉激动地澄清:“秦是个好人,好男人,好父亲,他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事!” 秦红颜与沈盛年没再说话,只等待威廉情绪平复。 威廉再度灌下瓶醒酒药,开始诉说三十年前的那番往事—— “秦在唐人街长大,父母是开餐厅的。如果没有遇见唐,那他会找个唐人街的女人结婚生子,过上再平凡不过的生活。但是自从那天晚上,他救了被流氓调戏的唐后,他的生活开始偏离了原来的轨道。秦和唐的家世相差太大,但是却并不影响他们相爱,他们像是上辈子便认识似地,迅速地坠入爱河,并且很快有了你。但是唐的家人坚决反对他们交往,更别说结婚。于是唐便决定和秦私奔,可是在约定私奔的那天晚上,秦却出了车祸,当场死亡。我在医院处理好他后事后,便赶去通知唐,可是唐却回国了,而且没有留下任何联络方式。” “可是为什么我妈会认为我爸是为了金钱离开她的?”秦红颜不解。 “当时在私奔前,唐拿了一笔钱给秦,让他放在安全地方以便他们私奔后作为生活用度。秦脾气硬,本来不愿意要这笔钱,但想到唐已经有了身孕,害怕经济拮据会照顾不好孩子,只能拿了。他私下告诉我,今后会好好努力,靠自己的能力让你们母女过上好日子。也许就是因为这件事,让唐误会了。当然,除了这个她还误会了好多事。”威廉叹口气,接着道:“十多年前,在秦的忌日那天,我遇见了秦的哥哥。他也是喝醉了,告诉我说对不起秦。说秦死的那天晚上,有人给了他一大笔钱,让他告诉前来寻找秦的唐,说秦卷着她的钱与青梅竹马的邻居离开了……我想,在唐心里,秦必定是伤透了她的心。” 秦红颜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父母之间居然有这样大的误会。 更重要的是,纵观这件事,很有可能她父亲的死并不是意外! 作者有话要说:1 polaris_56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6-24 21:47:41 谢谢妹纸 2 第89章的红包发~(≧▽≦)/~啦啦啦 董肉肉 夏树雪痕minho皇桑joycexixi 3 是的,其实御姐的父母都是好人。 第74节 章节目录 第六章 (13) 从酒吧回到公寓之后,秦红颜始终都在想着自己的身世。她怎么也没料到,这其中居然有这么多的隐情。 原来,她的父亲并不是不负责任的男人。原来,她本可以有个幸福完美的家庭。 那个要求秦丰的家人隐瞒欺骗唐婉余的男人,很可能就是杀害她父亲的人! 究竟是谁? 秦红颜的脑海里隐隐浮现出一个影子,但没有证据,不敢确认。 恰在这时,她收到一封来自奚欢的邮件,邮件里有一段录音。秦红颜点开,里面传来一把苍老的声音。她识得,那是属于焊头母亲的声音。 “……其实,林阿婆的嘴很严的,她只是在有次发烧,病得糊里糊涂时才把这些告诉我的……原来她啊,是唐家小姐的乳母,也是个寡妇,含辛茹苦把儿子拉扯大,结果儿子不学好去吸毒,而且还偷了唐家的钱,唐家就把他们赶出来了……当时她出来前,就已经发现唐家小姐未婚怀孕了,而且任凭家里人怎么威胁,就是不肯堕掉孩子,每天就在家里以泪洗面……结果几个月后,一个贵公子跑来林阿婆家,给了她一大笔钱以及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说这就是唐家小姐的私生女,让她帮忙抚养长大。而且,还不能让唐家知道,否则他们一定会杀了这个婴儿,更不能让唐家小姐知道这孩子还活在世上……林阿婆认识那个贵公子,就是付家的大少爷,她说她看得出来,付家大少爷很喜欢唐家小姐,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没想到要紧关头,还是付家大少爷帮了她这么大的忙……其实那笔钱本来足够林阿婆和那个孩子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谁知道林阿婆的那个儿子居然把钱全部卷走,还从此失踪,生死未卜……林阿婆寒了心,可是也不敢去找唐家,只能遵守诺言。她也算是个硬脾气,虽然日子很苦,但还是抚养起了那个孩子……林阿婆曾经听唐家小姐说起过那个孩子的父亲姓秦,又觉得这个孩子长得漂亮命却苦,应了‘红颜薄命’这句话,所以就给她取名叫秦红颜……” 这段录音很短,但却说明了很多事。 秦红颜终于猜测到了事情的始末——付磊其实一直喜欢唐婉余,可是唐婉余却在英国留学时爱上了秦丰,还珠胎暗结想要私奔。而付磊在嫉妒之下出手暗杀了秦丰,又收买秦丰家人串通口供令唐婉余以为自己遭到背叛,黯然回国。可是唐婉余仍旧爱着秦丰,无论如何也不肯堕了腹中胎儿。唐家表面上依了她的意思,但暗里却想待孩子出生后便下毒手。付磊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不忍心杀了孩子,便将其送给了被逐出唐家的唐婉余乳母抚养。 原来,这就是真相。 奚欢在发送完邮件后,便收起了手机,进入了付长博的病房。 此时,付长博的身体已经是处于半麻痹的状态。他不可思议地望着旁边的付磊,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亲生儿子竟会在自己的饮食里下药。 “爸,你需要休息,以后不论是公司的事,还是付家的事,我都会替你决定的。”付磊冷冷地道。 在这之前,付长博已经将公司大权都交给了他。但他并没有罢手,仍旧在父亲的饮食里下了药。那药并不会让付长博死去,只会让他瘫痪在chuang,无法再对手下发号施令。 也无法再夺去任何人的性命。 “是因为……唐婉余?”付长博问,他松弛的面皮在抖动。 付磊蹲下身子,直视着付长博,眼里显出了隐藏多年的怨恨:“还因为我妈……她的病,是被你气出来的,她是你害死的!” 在付磊的生命里,共有两个最重要的女人:母亲与妻子。 而这两个女人,都死在了付长博的手下。 这也使得他下了狠念。 闻言,付长博脸上闪过罕见的疼痛,他想起了印刻在他生命里的那抹倩影。 他想起了那个黄昏,少年时的他被一所豪宅里的优美钢琴声所吸引,他爬上了墙,看见了一位正在弹琴的娇柔素净的美丽少女。 陈家的大小姐,陈敏。 她穿着白色连衣裙,弹着高雅的乐器,她代表着干净与高贵。 代表着他所向往的一切。 似乎从那一眼开始,他便决定,一定要得到她以及她所代表的生活。 之后,他用尽一切阴谋手段,使得陈敏爱上了自己,并且成功入赘了陈家,最终夺得了陈家的所有财产。这中间的过程太艰难了,他受尽了屈辱,而在成功之际,他只想要倾泻,只想要享受一次被人仰望的感觉。但是在陈敏面前,他永远都是自卑的,都是那个从底层爬上来的穷小子。所以他有了其他的女人,那个女人什么都不如陈敏,但是却仰视着他,让他的男性虚荣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是在他内心深处,陈敏仍旧是不可替代的妻子,他从没想过会让其他女人占据她的位置。但是在知道他有了情妇后,陈敏像是朵一夜之间枯wei的花,她对他再没有笑容,而且拒绝他的亲近。他努力了无数次,但她仍旧不肯原谅他。终于,他放弃了,甚至像是报复似地与情妇生下了傅淼。再之后,陈敏病重,整日待在付家老宅里,对他闭门不见。 甚至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也不想见到他。 当知道陈敏去世消息的那刻起,他的心里像是被一把刀生生割去了大半。从此,他沉浸在女人与美酒之中,用醉生梦死来麻痹自己。 没有人发现,在那之后,他选择的女人身上,都有陈敏的影子。 “爸,好好休息吧。”付磊站起身来,再没有看他一眼,直接走出了病房。 临走时,他让奚欢好好处理接下来的事。 此时,药效发作,付长博浑身已经麻痹,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奚欢来到他面前站定,绽开了个令人生寒的笑容:“你放心,我会帮你报仇的,我会帮你把付氏从你儿子手里夺回来的。不过……是夺入我手里。” 付长博瞳孔紧缩,呼吸急促,他拼命想要说话,可是喉咙里只能发出咕噜咕噜的杂声。 “别急,我还没说完呢。”奚欢低下身子,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音量在付长博耳边道:“在夺过付家的全部财产后,我会买下你坟墓所在的那片山,修山庄别墅或者是游乐园怎么都好,总之我会挖掘你的尸骨,会让你的灵魂永不安宁。” 付长博像是只濒死的鱼般,他用眼神望向奚欢,询问着三个字——“为什么”。 “看来,你忘记那天晚上的事了。可是我却不会忘记,永远不会。”奚欢掀起被单,为付长博盖好,他手腕上的佛珠散发出淡淡的香气:“因为你,我妈疯了,再后来,她与我爸同归于尽。” 那香气令付长博瞬间回忆起了很多年前,那是陈敏的忌日,他醉酒之后来到了老宅,看见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的身影,与陈敏的影子重合了。借着酒意,他□□了那个女人,他记得隔天醒来时,房间里就有这股淡淡的香气。清醒后他发现,那不过是个仆人,便给了她丈夫一笔钱,封住了他们的嘴。几年之后,有人向他通报说那家人因为天然气爆炸,全都死了,只剩下一个小孩。他并没有在意,但因为那女人的缘故,他还是让人资助那小孩上学生活。 而那小孩,就是奚欢。 原来,奚欢从头至尾,都是想要报复他! “我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我希望你能够活着看我是如何把你打下的江山从你的儿孙手中夺过来的。” 说完之后,奚欢再次细心地为付长博掖好被单,这才离去。 病chuang上的付长博,睁大着眼,一动不动。 对他而言,此时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死亡。 处理完英国的事之后,秦红颜以及沈盛年便回国了。此时,唐婉余的坟墓已经立好,在北山风景最好的地方,周围有大片的树林,绿意如水般漫入人心。 秦红颜决定前去拜祭,沈盛年同意,陪着她一起前往。 而在墓碑前,秦红颜看见了一个人。 付郁。 付郁曾经是她的情敌,而现在,则是她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对视良久,付郁终于开口:“你来看她,妈一定很开心。” 秦红颜放下了花,对着墓碑深深地鞠了三个躬。 一旁的付郁幽幽地道:“从小,我妈就很疼我,基本上对我是有求必应。可是我总有种奇怪的感觉,她每次看我时,都像是从我身上看另一个人。而当得知你的身份后,我才恍悟,其实她是通过我来看你。” 秦红颜望着墓碑上唐婉余的照片,她正在微笑,清美端庄,完全没有令人生距的冷漠。 “红颜,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很羡慕你。”付郁的表情是真的,语气也是真的:“虽然我在物质上很充足,但在感情上却很贫乏。而你,你有那么多人,那么爱你。” 她的丈夫,她的妈妈,全都爱着秦红颜。 秦红颜内心复杂——曾经她是那样羡慕付郁,羡慕她优越的出身,羡慕她的财富以及她被父母的疼爱。然而最终,自己却是得到最多的那个人。 秦红颜原本以为自己只是个被父母抛弃的孤儿,然而如今真相大白后,她却意识到自己竟有着那样多的爱。 父亲的爱,母亲的爱,还有沈盛年的爱。 她原本以为自己是被上帝遗弃的,但最后却发现,她一直被人珍爱。 “我该走了。”付郁起身道别,她望着秦红颜,眼神清澈:“也许我们以后见面的机会不多,但在我心里,我会把你当成永远的亲人。” 秦红颜颌首:“我也是。” 在付郁转身的瞬间,秦红颜叫住了她:“付郁,我相信……你会得到你想要的。” 付郁的笑容如同柔软的蔓草:“谢谢。” 待付郁离开后,秦红颜在唐婉余墓碑前坐下,轻声道:“我查清楚了,其实爸没有遗弃我们,他临死之前都还在想着我们母女。我想如果不是付家的人,我们三个会是最幸福的一家人。你和爸爸,会是世界上最好的父母。我从没感激过自己的出生,但是现在,我想对你说声谢谢。妈,谢谢你生下了我。” 秦红颜终于明白,自己的出生是有意义的,她是在一对男女的殷切盼望以及浓浓爱意中诞生的。 她从没有被遗弃过,她的父母宁愿用生命来保护她。 她从没有过这样幸福的感觉。 拜祭完后,秦红颜与沈盛年从山上走下。一路上,树林郁郁葱葱,空气干净清香。 沈盛年忽然提醒道:“今天是我们的生日呢。” 秦红颜这才想起,最近太多的变故,居然又忘记了今天是他们共同的生日。 “你想要什么生日礼物?”秦红颜问:“我还没怎么送过你生日礼物呢。” 沈盛年将她的手放在唇边,柔柔一吻:“我最想要的礼物就是你。” “你已经得到了。”秦红颜眨眨眼。 “那你想要什么礼物?”沈盛年问。 此时,他们手握着手,共同走在林荫小道上,像是最般配和谐的一对璧人。 “我……想要一个孩子。”秦红颜望着沈盛年,目光柔软而坚定:“属于你和我的孩子。” 秦红颜不害怕了。 她从自己父母的故事中得知要珍惜现在,她体内流有母亲的倔强血液,她知道不管遇见什么样的困难,她都能克服。 而且,如今看来,老天从来都待她不薄,以后同样会给予她幸福。 她和沈盛年,一定会很幸福。 沈盛年望着秦红颜,体内逐渐晕出了细小的欣喜,那种欣喜成为最温和的水,让他眼眶湿润。 他终于彻底地得到她了。 阳光湛蓝,阳光轻薄,空气中绽放出幸福的味道,甜丝丝的,沁人心脾。 那一年的生日,他将她搂得紧紧地,一同往山下走去,一起往已知的幸福走去。 那一年,他二十一,她三十一。 那一年,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本书由(熊猫没眼圈)为您整理制作 更多txt好书敬请登录<a href="" target="_blank"></a>